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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办理指南

2023-10-24人围观
简介

大邑县旅游和商务局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办理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2、办理单位:大邑县旅游和商务局

3、受理机构:大邑县旅游和商务局外经外贸科

4、决定机构:大邑县旅游和商务局外经外贸科

5、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6、承诺时限: 0个工作日

7、事项类型:即办件

8、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二、适用范围

注册地在大邑县范围内,从事加工贸易进出口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

三、法定依据

1、《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5号);

2、《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商贸发﹝2016﹞14号)

四、数量限制

五、前置条件

六、申请条件

注册地在大邑县范围内,从事加工贸易进出口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

七、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登录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加工贸易系统(网址:http://jm.ec.com.cn/),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和外贸经营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通过;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退回申请.

第二步:填报申报表格.资格申请通过后,登录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加工贸易系统(网址:,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询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打印生产能力证明表格5份.

第三步:申请核查.申请人携带生产能力证明表格5份和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详询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到企业注册地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核查.

第四步:申请系统确认.核查通过后,申请人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八、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签章),盖企业公章,并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签署核查意见、核查人签名、加盖公章的《____年度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2份(收2份);

2、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九、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址

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12楼a区;

十二、咨询及投诉电话:

(028)8822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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