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综合范文
红白理事会管理制度精选三篇
在旧社会,人们在办理红白事时铺张浪费,而今开始对其进行整改,需要对其制度制度,约束人民。下面小编整理了红白理事会制度,供大家参考
红白理事会制度一
为了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本制度。
一、村红白理事会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抓好本村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四、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五、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汇报工作。
红白理事会制度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的精神和区委、区纪委—系列关于“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倡导文明、和谐、节俭,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红白理事会"制度。
一、我局“红白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4名。
二、“红白理事会”坚持—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和反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反对大操大办非婚丧之外的喜庆事宜。
三、“红白理事会"负责教育、指导本单位所有人员和子女的婚庆和直系亲属的丧葬吊唁事宜,负责监督操办人遵守相关规定。
四、个人或子女及直系亲属需办理婚庆丧葬事宜的,要提前向“红白理事会”"报告。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申报,在操办事宜过程中,派出1至2名理事实施现场监督。
五、党员干部职工不参与为孩子过生日、祝寿、满月、搬家、升学、参军等宴请,除直系亲属以外,全体干部职工都应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不得参加。
六、干部职工遇有婚丧大事,应按要求填写申报卡,并报局纪检组批复。没有申报批复,理事会将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对待。
七、干部职工遇到婚丧大事,应按照节俭的原则,安排接待宾客。一般不发请柬宴请亲属以外人员,宴请应控制在150人以内。
八、理事会要严以律己,不得借帮助之名要东西,刁难事主;不得借帮助之名首先大吃二喝;造成有损理事会的恶劣影响。如出现上述问题,理事会应立即开会研究,撤销其执事资格。
九、理事会要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评议。要从—切想着群众,—切为了群众,—切服务群众的原则立场出发,尽心尽职的办好群众的事情,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机关,为落实上级的指示要求做出贡献。
十、理事会要主动接受局党组领导,随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听取纪检监督部门的意见。
红白理事会制度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治陋习、树新风”工作的有关精神,引导群众抵制人情风盛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陈规陋习,养成节俭、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根据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 “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县各村(社区)倡导成立红白理事会,通过制定村(居)规民约,抵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不良风气,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中央“八项规定”为精神指导,以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大力推进婚丧习俗改革,狠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陋习,树立孝亲敬老、厚养薄葬的道德风尚,倡导科学健康文明俭朴的生活方式,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和精神负担,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总体要求
1.各村以《村规民约》来建立和健全“红白理事会”有序运行,倡导社会新风尚和厚养薄葬的道德风尚。
2.各社区以《居民公约》形式建立和健全“红白理事会”,狠刹红白喜事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大力倡导健康、文明、俭朴的生活方式。
三、实施范围
全县161个村,40个社区居委会。
四、措施安排
(一)宣传发动
“红白理事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摒弃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采取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设立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立“红白理事会”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绿色、节俭新风尚。要积极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优秀事迹,广泛传播正能量,要加大力度曝光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反面典型,不断增强村(居)民对“红白理事会”的认同感,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婚丧陋俗改革中来,在全社会营造革除陋习、共建文明的良好氛围。
(二)建章立制
1.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狠刹红白事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简朴的生活方式和厚养薄葬的道德风尚。“红白理事会”负责向群众宣传有关移风易俗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新事新办,弘扬文明节俭新风;协助、指导办理全体村(居)民的婚丧嫁娶等事宜;引导、监督当事人遵守有关规定。“红白理事会”应从当地实际出发,通过制订村(民)自治章程,对本村(居)民举办的婚礼规模、宴请范围、酒席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根据当事人需求安排婚嫁服务队协助当事人筹备婚庆事宜;积极引导村(居)民婚事新办、控制规模,杜绝互相攀比、奢侈浪费,避免婚车堵路、炮声扰民;鼓励年轻夫妇举办集体婚礼,树立文明新风。对办理丧事规模、丧事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尽量控制规模、降低标准;安抚遗属,协助办理遗体火化,鼓励村(居)民进行丧俗改革,不搞封建迷信,不在公共场合搭建灵棚、奏乐扰民等。
2.各村(社区)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一步完善“红白理事会”,做到村(居)民自治有“规”有“约”。具体负责操办本村(社区)群众家庭红白事宜,设理事长一人,成员一般3人至5人组成,各村(社区)可根据人口多少、片区划分设置情况决定组成人员数量。县城城区各社区要依托小区和辖区各单位成立“红白理事会”,主要是在辖区内建制单位或企业,居住人员相对固定的小区,依托单位工会、企业后勤和小区物业等组织,汇聚有威望、有号召力、热心的人员组建“红白理事会”。各村(社区)要为“红白理事会”提供办公场所。
3.理事会成员应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影响力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群众担任,理事会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倡导红白事新办简办的文明风尚。
(三)督促检查
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办将对各乡镇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一是重点检查各社村(社区)是否按期成立红白理事会,新成立的红白理事会是否发挥作用;二是重点检查村《村规民约》和社区《居民公约》是否建立健全制度章程来指导工作开展;是否成立检查执行机构;是否建立适当的处分方式来促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执行等。督查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村(社区)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四个倡导”、“六个严禁”要求和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相关规定,组织做好成立“红白理事会”工作。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由各乡镇牵头负责,民政办具体指导实施,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切实把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
2.监督检查、确保实效。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倡导成立“红白理事会”工作的监督自查,确保迅速有序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乡镇民政办要指导辖区内村(社区)规范有序开展此项工作,充分发挥民主,推选村(居)民满意度高、群众基础好的人担任理事会成员,最大限度地发挥“红白理事会”在促进移风易俗中的重要作用。村(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示范,支持“红白理事会”的工作,严禁在婚丧活动中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
下一篇:「后浪」演讲稿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