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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经历介绍
奥巴马 - 人物简介奥巴马,全称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二世(barack hussein obama ii),美国民主党首领,第44任美国总统和第一位非裔美国总统,也是首位同时拥有黑(卢欧族)白(英德爱混血)血统,且童年在亚洲成长的美国总统.奥巴马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分别在印尼和夏威夷度过,曾以优等生荣誉从哈佛法学院毕业.
1996年,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2004年11月当选为美国联邦参议员,是美国历史上第五位有非裔血统的联邦参议员.2007年2月10日,他以侧重完结伊拉克战争及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为竞选纲领,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并于2008年11月4日正式当选.就任总统后,他全面实施恢复美国经济的经济复兴计划,对能源、移民、公民医疗保健、教育、税政等领域进行变革;军事上主张从阿富汗和伊拉克撤军,并向伊斯兰世界表示友善而非以武力相伴,还和核武大国俄罗斯签署削减核武器的《布拉格条约》.
2009年10月9日,获得诺贝尔委员会颁发的诺贝尔和平奖.[1] 奥巴马 - 姓名释义早年的奥巴马(查看全部图片)奥巴马(英文:obama),姓氏,又译为欧巴马.在非洲国家肯尼亚的luo部落普遍分布.据2003年肯尼亚《联合报》发布的不完全统计数字,在mahatali地区,姓奥巴马的人大概在7000到8000之间.英文:barack hussein obama ii ,ii 是罗马数字2 的意思. 也可以称其为 barack hussein obama, junior.根据有些国家的传统,有时候,父亲会给自己的儿子取和自己一样的名字.父传子,子传孙.可以一直延续下去.为了区别,就加入罗马数字.也可称其父亲为senior, 中文翻译为 “老”.儿子为 junior,中文翻译为“小”.
barack,是swahili 的名字,来自阿拉伯语.阿拉伯语言中,词根 b-r-k 代表被祝福的意思. hussein,是他祖父的名,来自阿拉伯语,代表 “好”,或者 “英俊的人”.
obama,这个姓是他高祖父的名.在非洲国家肯尼亚的“luo”部落很普遍,该部落是肯尼亚的三大民族之一.他们讲的是dhoulou语言.在欧洲殖民者没有到来前,很多非洲文化中,很多人都是将父亲的名作为自己的姓.通晓luo部落文化和语言的专家认为,动词bam的含义是”弯曲“,他的高祖父出生的时候可能一只手,或者一只脚有点弯曲,也可能是出生的时候,臀部先出来(英文: breechposition).[2] 奥巴马 - 家庭背景家庭成员父亲: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英文:barack hussein obama i,肯尼亚人. 母亲:安·邓纳姆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其父母的婚姻没有维持多久,只生下奥巴马一个孩子.后来奥巴马随母亲与继父在印度尼西亚生活4年.
妻子:美国第一夫人: 米歇尔·奥巴马(依照美国传统,婚后冠夫姓).
女儿:玛丽亚·安·奥巴马(malia ann obama),娜塔莎·奥巴马(natasha obama).
出身背景幼年的奥巴马和母亲安·邓纳姆奥巴马祖籍肯尼亚,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具有黑人血统的总统.
奥巴马的父亲老奥巴马是肯尼亚的黑人穆斯林,母亲安·邓纳姆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老奥巴马出生在肯尼亚西部一个贫穷的小村庄,但是他的家庭在当地仍然属于较富有的家庭.奥巴马的祖父在城市做过小办事员、家庭厨师等各种杂役,回到家乡后以精明的头脑经营一个不错的小农庄.老奥巴马在学校时成绩优异,性格顽皮,后因经常违反学校的纪律而遭到开除,引来了父亲的暴怒.后来在两名热心的美国教师的联系和帮助下,获得了去海外读书的机会和奖学金.
老奥巴马将在家乡的妻子柯齐亚和孩子留给母亲照顾,先去夏威夷,后到达美国,在读书期间与邓纳姆相遇,生下奥巴马.奥巴马的祖母和许多亲戚如今仍住在那个小村庄,老奥巴马1982年因车祸去世后也埋在村内. 奥巴马 - 早期生活童年时期奥巴马2岁时,父母分居,随后离婚.他的父亲便前往哈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最终返回肯尼亚.而他的母亲则嫁给了一位印度尼西亚籍的学生lolo soetoro,并诞下一个女儿.奥巴马六岁时,与母亲一家迁居到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四年后,奥巴马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住在一起.从五年级起,奥巴马就读于位于檀香山的大型私立学校punahou学校,且于当地读到12年级,于1979年毕业.后来母亲与继父离婚,他便随母迁居美国本土.
高校时期哈佛高才奥巴马到达美国本土后,奥巴马首先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西方学院求学两年,期间在该校《宴会》志发表了诗歌《老爹》,后被《纽约客》杂志转载并广为流传,西方学院的学业结束后,他转至纽约市的哥伦比亚大学的哥伦比亚学院,在那里主修政治学及国际关系.1983年,奥巴马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在国际商务公司工作了一年.1985年到芝加哥工作主持了一个非营利计划,以协助当地教堂为穷困的居民组织好职业训练. 他于1988年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主修法律.1990年2月,由于被选为《哈佛法律评论》的首位非洲裔美国人主席,他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
奥巴马1991年毕业于哈佛大学的法学院,获得了“极优等”法学博士的学位,也是第一个担任哈佛法学评论主编的非洲裔美国人,并在此期间获得了全国范围的认可.回到芝加哥后,奥巴马主持了一次选民登记运动,且为民权律师事务所miner,barnhill & galland工作.后来,自1993年至2005年竞选联邦参议员的12年中,奥巴马一直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职宪法讲师.1992年,奥巴马与同校的米歇尔·鲁滨逊结婚,两人供职于芝加哥的同一家律师事务所.
奥巴马 - 从政经历竞选议员 1996年,奥巴马从芝加哥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国会参议员并在之后的3年中连任;2000年,他挑战已担任了4年的联邦众议员的波比·拉什(前黑豹党成员和社区活动家)竞选联邦众议员一席.选举结果为拉什获得61%的选票,他以30%的选票最终失败,在竞选美国众议院议员席位失败后,奥巴马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工作中,编撰了要求对可能判死刑罪犯的审问必须录像的法律.[4] 2002年,他竞选连任伊利诺伊州参议员.2003年1月,当民主党重新取得议会的控制权,他被提名为州卫生与公众服务委员会主席.在他的立法提案中,他帮助编撰了《工作所得抵税法》,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援助,还致力于为一些无法承担健康保险的居民起草相关立法项目,更协助通过了增加对艾滋病预防和病人照料的项目预算.
2004年7月,美国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题为“无畏的希望”(the audacity ofhope)慷慨激昂的演讲.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该演讲后,奥巴马成为全美知名的政界人物.同年11月,奥巴马顺利的以高达70%的选票当选,成为美国历史上第5位非洲裔联邦参议员.
竞选2008年总统参选演讲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斯普林菲尔德市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并提出了重点在“完结伊拉克战争以及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竞选纲领.
2008年1月4日,在俄亥俄州民主党初选大会上,奥巴马赢得了38%的支持率,领先于知名度高于自己的约翰·爱德华兹以及希拉里·克林顿,在民主党诸位候选人中领跑. 2008年6月3日,奥巴马票数领先于希拉里·克林顿,被定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同年8月23日,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被正式提名,从而成为了美国历史上首个非洲裔总统大选候选人.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击败共和党候选人约翰·麦凯恩,正式当选为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当晚他在芝加哥发表当选演说,并以支持他的一位百岁选民为例,以数个“yes we can”(是的,我们可以做到)来阐述美国人民非凡的创造力、美国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美国实力的强大,这次演说非常有震撼力并富有强烈的感情色彩,有些黑人还不禁倾听着流下了眼泪,“是的,我们可以(或:我们能够做到)”也成了他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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