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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范文三篇
?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都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第一篇: 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谈心谈话对象。
党总书记党内谈心谈话对象包括总支委员、校区支部书记;
校区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对象为本校区支部支委会委员和普通党员。
第二条:谈心谈话内容。
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时间的具体情况,谈心内容应因人因事而定。在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了解校总支委员、校区支部委员和校区普通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党员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
二是听取党员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是肯定党员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鼓励党员奋发进取;
四是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第三条:谈心谈话要求。
党员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谈心要做到坦诚相见,与人为善,注意互相提醒,互相帮助。
党总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校区党支部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谈心活动要有记录备查。要提倡尽可能多地在谈心中解决问题,
谈心谈话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告诫,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共同勉励,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谈心活动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适时向学校党总支汇报,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党员做好反馈。
第四条: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的方式一般以个别访谈的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谈心谈话时间。
可以在工作中谈,可以在学习讨论中谈,也可以在集体活动、家访时谈。
有以下情况谈心谈话工作要及时开展:
(一)群众对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党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四)党员工作调整、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第二篇: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与专题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专题组织生活会是指上级党委在某个时期明确了“会议主题”,基层党组织针对会议主题组织党员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多为在巡视巡查、主题教育、专项督察等临时性、重要性工作中因工作需要而召开的会议,具有召开时间的不确定性和对专项工作的针对性。
常规组织生活会,基层党组织可以自行设定会议主题,一般都在四季度或次年的一季度内完成,具有召开时间的固定性。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召开程序、议程没有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是否明确了会议主题。
二、组织生活会召开形式
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三、组织生活会相关内容
(一)准备工作
认真做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准备工作,是保证会议质量的重要前提。一般来说,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党支部书记与上级组织沟通情况,听取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
2、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支部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要求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
3、将会议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员,让党员安排好工作和其他事宜,保证按时参加会议。
4、党支部中有党员领导干部的,应事先征求党内外群众对他的意见,在会前反馈给本人。
(二)基本方法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着重要解决的问题。然后组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基本方法有:
1、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而泛泛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
2、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应有意地提示让那些敢于解剖自己、敢于开展批评的同志首先发言,这样有利于创造一个严肃认真的氛围。一般来讲,应让领导带头,这样才有感染力。
实践证明,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出的批评意见的质量如何,将决定整个生活会的质量。所以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把好这一关。
3、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在进行完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客观地、全面地指出这个党员的优点、缺点,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的“自我小结会”。
4、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有问题的党员能否认真检查问题,大家能否对他进行认真负责的批评,是组织生活会能否开好的关键。对这些党员,要重点帮助,重点进行评议,并组织党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既吸取了教训,也教育了大家。
(三)应注意的问题
开好组织生活会,除按照一般的程序和方法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主要方法,也是开好组织生活会的重要一环。因此,要教育党员既要勇于解剖自己,开展自我批评,又要以对同志、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批评别人。
2、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对同志存在的缺点和错误,要从负责的、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并以解决问题、增进团结为目的,反对抓住问题不放、无限上纲、伤害同志的做法。党员听取别人的意见,要做到“闻过则喜”别人批评对了,要虚心接受并及时改正;别人批评错了,可以说明情况,但不能拒绝别人的批评,更不能采取抵制和报复的态度。
3、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作用。
组织生活会能否开好,与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关系很大。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身作则;要善于引导,讲究方法;要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尤其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要打消顾虑,敢于提批评意见。
4、做好组织生活会的记录。
指定专人记录;记录要写明会议名称、次数,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说明原因)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记录人等;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也可根据情况,把详细记录和摘要记录法交叉起来运用;记录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记录要由专人保管,注意保密。
5、要搞好整改,做好思想工作。
组织生活会后,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要找其谈话,听取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同志的批评意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6、组织生活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请求上级党组织指示。
第三篇: 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党的组织生活是开展党内日常活动的基本载体,是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对党员实行管理监督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党的组织生活,建立党员经常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的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落实组织责任,丰富学习内容,保证组织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 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应坚持党性原则,注重党性教育,增强思想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针对性;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严肃性;坚持创新形式,充实内容,确保实效性。
第四条 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党的章程和相关理论知识,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二)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有关文件,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围绕学校和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以及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
(四)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引导党员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而达到弄清思想、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订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如组织党员上党课,观看电子音像教材,听取先进典型事迹介绍、党的优良传统等专题报告,参观革命历史纪念地,组织考察、访问等等。通过形象化教育活动,使党员受到生动、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
(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八)查找党支部和党员在党风党纪、师德师风、班风学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犯有错误、违法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九)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关心群众生活,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其规范如下:
(一)将时间、地点、内容、议程、要求等事项,提前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并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二)支部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也可由支部委员主持。开会前,主持人须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
(三)主持人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讨论。讨论要结合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深入领会,统一认识。
(四)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支部五分之四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并由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决议方能有效。若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决议时,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超过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出席即可,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五)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时间、地点、出缺席情况、主要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提出的不同意见、会上作出的决议等内容详细记录。记录本要妥善保管,注意归档,以便查阅。
第六条 专题组织生活会
专题组织生活会是民主评议党员的有效形式,按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
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四项主要程序:一是由主持人介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意义、办法、程序和要求;二是由每个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自我批评;三是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帮助提高;四是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每名党员应包括三个基本步骤:党员个人发言、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被评议党员表明态度。
专题组织生活会之前须作好充分准备。要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因故不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的同志,须向支部书记请假,并委托其他党员代其宣读党性分析材料。会后,党支部负责整理记录,统计测评结果,综合分析评议情况,通报党员本人。
党员领导干部应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一是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特别是要带头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参加定期召开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七条 党组织生活的监督检查
(一)党委组织部要对全校党组织生活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党支部会议记录进行抽查,检查结果纳入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年终考评的指标体系。
(二)各二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组织生活检查和党支部会议记录抽查,每学期综合检查两次以上。检查结果须详细记录,并纳入党支部工作年终考评的指标体系。
(三)各二级党组织对组织生活检查不合格的党支部,要及时进行整顿;对会议记录不认真、不规范的党支部,要责令其整改。
(四)各党支部对无故缺席组织生活或参加组织生活不认真的党员,应予批评教育;每学期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应予通报批评;连续六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党章规定,视为自行脱党。
第八条 党组织生活的保障措施
(一)确保活动时间。党组织生活每两周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双周星期四下午,一次组织生活时间一般掌握在2个小时左右,各相关单位原则上不应在双周四下午排课。离退休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活动次数。
(二)保证活动经费。学校党委每年按党员人数,为各二级党组织划拨党务活动费。各二级党组织和单位应给予配套安排。
(三)提供活动场地。各二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提供相对固定的活动场地,如党员活动室等。
(四)制定活动计划。党委组织部负责全校每学期党组织生活指导性计划,各二级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分别按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的不同特点,作出详细计划安排,书面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加强制度建设。各二级党组织要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包括请假、会议纪律、组织生活巡检、重要事项表决等制度。要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并监督检查支部落实情况。
(六)落实工作责任。党委组织部按照部门职责要求,负责全校组织生活的总体安排和检查;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党组织生活的第一责任人,在组织党员学习前,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要首先带头学习,领会精神,有条件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可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专题讲座;二级党组织委员、党支部委员要积极协助书记抓好组织生活计划的制定、落实和监督检查;全体党员是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主体,应按支部计划和有关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
(七)创新活动形式。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分类指导,党支部支委会要认真研究组织生活形式,适当组织适合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各自特点的活动,例如开展联合组织生活、知识竞赛、专题研讨,组织学术报告会,听取专题报告,组织参观革命历史纪念地等等。围绕主题锐意创新,做到户内与户外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并重,思想性与趣味性协调统一。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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