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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通用3篇)

2023-10-29人围观
简介

意识是人脑对大脑内外表象的觉察。生理学上,意识脑区指可以获得其它各脑区信息的意识脑区(在前额叶周边)。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第1篇: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我校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动员大会、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意识形态工作队伍。通过认真学习、感悟要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并具有极为重要的直接的指导价值和现实意义。

  做为一线教师需从师德建设起步,我一直认为能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操守,真心热爱学生,同时用自己的知识素养、人格魅力去感染学生,做学生的榜样,这就是一名优秀的教师了。但通过这次意识形态之师德学习,让我对师德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于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创新能力又是人才竞争的重要方面。因此,我们的教育也把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面,我们教师必须以此为目标。这就要求教师自身要具备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才能站在新科技革命的高度,对学生进行启发性教育,培养对学生的创造能力,鼓励学生勇于探索。而教师创新意识的培养在于教师的终身学习。以下谈谈对于教师终身学习的看法。

  首先教师要学会学习。作为一线教师,我们工作在课程改革实验的最前沿,课改时刻要求我们把课改中提出的新要求、新观念贯穿于课堂的实践教学中。面对这一特殊性,我们教师必须时刻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因此我们教师也必须学会学习。除了平时常常钻研教材、研究教学参考书、学习专家的教育教学专著外,我们还要善于多方面进行积累、提高。如从平时的课堂教学实践中及时反思汲取资源。善于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向任何人进行学习。如在教研活动、备课组等活动时主动参与交流,和同事平时进行的相关谈话交流中。也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向同行请教、探讨等。要广泛阅读。我们的学生接受能力强,时代的发展让他们接触了更多的新生事物,广阔的课内课外学习资源为他们知识的积累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我们在学校学习的那点知识,或者仅靠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已经远远不够传授了。我们必须进行广泛的阅读,这样才能走进学生,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只有这样才能用人格魅力来感染学生,和学生共同发展。

  随着时代的进步,教育的改革,当今的形势向每一位教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正如陶行之先生所讲:要想学生好学,必须先生好学,惟有学而不厌的先生才能教出学而不厌的学生。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在师一日,便不可荒废半日。通过学习不断获取新知识,增长自身的才干,适应当今教育改革的新形势。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

  首先,教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任务,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其次,教师要勤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提高师德修养。教育实践也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目的和归宿。师德修养的目的,在于形成良好的师德素质,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教师不仅要通过理论学习来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求身体力行,用这些认知指导自己的行动。培养自己的良好的品行。就像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指出的那样,道德不是熟记几句格言就可以了事的,要重在实行。教育实践是正确师德观念的认识来源,只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正确认识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和道德关系,才能培养好自己的师德品质。教育实践还是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动力。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不是一时一事而就的,而是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的探求,不断的认识,不断的完善,不断的提高。

  才能去教书育人,才能尊重学生人格、引导学生成才。

  再次,师德的另一体现是具有崇高的奉献精神。教师的工作责任重大而又极其艰辛。之所以说责任重大,是由于教师肩负着培育下一代接班人的责任。抽象地说,社会的未来掌握在教师的手中;之所以说艰苦,是由于教师工作条件艰苦,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的社会地位、物质待遇较低,甚至处于相对清贫的地位。在此情况下,教师应当以社会责任为己任,无私奉献。否则,如果以待遇对待工作,那么,就可能在知识传授、教书育人中,难当重任。

  另外,师德最外在的体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师在教书育人中,除了言传,更要身教,要用自己的示范行为来教育学生,这就是为人师表。从一定角度上看,为人师表主要是强调教师要言行一致。要求学生学习的知识自己应当精通;要求学生崇尚的行为,自己应当行之;要求学生反对的行为,自己应当坚决杜绝。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否则,虽令不从。所以,每一位教师都应从自身做起,真正为学生树立一个模范的榜样,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不断加强学习意识形态。促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把具有极为重要的直接的指导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意识形态落实处推行下去,指引我们不断进步。努力前行!成为意识形态工作的行家里手。

第2篇: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办法指出,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第十二条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央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办法自2015年10月3日起施行。

  如何推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各级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经常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强化督促检查。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的运用水平。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研究,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思想理论基础;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动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高举起来,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政治基础;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动摇,不断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神聚气,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抓住公民道德建设这个中心环节不动摇,使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有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始终高扬主旋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多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推进文化创新。

  三是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改革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个别性、群体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政治理论的宣传教育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要适应现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新趋势,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打击有害的,大力传播健康文化,坚决清除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努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要在创新途径上下功夫,充分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使人们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的优势,寓教于乐、寓教于游,使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受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和借鉴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使意识形态工作的渠道不断拓展、活力不断增强。

  四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要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工作,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培训规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思想文化领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加大交流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文化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党所主张的意识形态自始至终要正确地代表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较好地整合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唯有如此,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才能发挥好推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作用。反之,如果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能代表社会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要求,则政党在执政中就很难整合好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模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处置各种敏感问题,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第3篇: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和省教工委印发的《四川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内容,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章 主体责任

  第三条学校党委肩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对本校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党委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系和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宣传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第五条党总支书记为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站在一线亲自抓,切实解决师生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三章 工作责任

  第六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正确的导向要求贯穿到思想政治工作各领域。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七条建立定期研判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党委(党总支)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宣传部牵头定期研判并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切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马克思主义学科体系建设,深化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教学教育和研究宣传,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落实思想政治课的重点建设地位。所有课堂都要发挥育人功能,各门课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各类课程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要创新教学方法,增强教学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题式教学,倡导集体备课和名师引领,不断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合理设置教学规模,严格落实课时规定。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教学基地。党委书记、校长和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严格课堂讲授纪律,坚决防止在课堂上传播错误思想观点。

  第九条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有效管理。

  1.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育过程督导制度。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宣传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加强过程监管。

  3.加强对校园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校园新媒体建设管理。及时传达上级党委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新闻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传递正能量,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倡导先进的大学文化。坚持可控可管的原则,探索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运行管理机制,扩大舆论引导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内容监督,完善学校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性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提高工作质量,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4.加强学校各类社团管理。建立健全我校各类社团管理制度,坚持社团成立和年检制度。学生社团由团委管理,宣传部备案,教师社团由宣传部管理并备案。加强活动监管,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学生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

  5.加强对文艺作品、文艺活动的管理。党委宣传部门及有关部门,按照“事先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跟踪”的原则,加强对各类文艺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创作研讨交流活动的管理,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繁荣社会主义文艺。

  6.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严禁穿戴、佩戴宗教标志。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校园反邪教宣传教育,严密防范并阻断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活动。

  7.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校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园渗透。

  第十条做好党员干部管理和知识分子工作。加强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监督。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采取符合知识分子特点的方式方法,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第十一条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感恩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引导各族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加强党总支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好、在师生中有威望的要求,选配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推行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党员系主任同时任党总支副书记,党员系副主任应进入党总支班子。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部门重要事项,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提升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

  第十三条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建立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强化青年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创新学校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推进学校人员分类设岗管理,根据教学、科研及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等实际需要,分别设立专职岗位。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保障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规模较大的系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岗位,实施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完善教师评聘考核体系,在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质量作为首要标准,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第十四条统筹推进学校党政干部、宣传干部、辅导员队伍、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为意识形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按照“政治强、业务强”的标准和“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和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保障工作经费,切实解决宣传思想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十五条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系党总支党支部共同参与的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务处负责教职工意识形态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处、团委、各系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组织部、人事处、党政办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的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负其责。

  第十六条学校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管理工作、文化建设和党建工作等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十七条探索建立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档案,把党员、干部在意识形态问题上的言行纳入档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将其作为档案材料的组成部分,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时的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的处置。

  1.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同时采取座谈、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严重触犯法律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言论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严格责任追究。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部门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对部门内人员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部门人员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或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部门网页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的;

  7.部门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条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执行,本办法由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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