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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读后感 (菁选2篇)

2023-10-26人围观
简介疯羊血顶读后感1  近段时间我看了一本名叫《疯羊血顶儿》的`书。书中讲的是一头小盘羊刚出生它的妈妈就被一只黑母狼咬死了。当时,一股血喷到了它的头顶,从此,它就有了”血顶儿“这个名字。因为它一出生就看见

疯羊血顶读后感1

  近段时间我看了一本名叫《疯羊血顶儿》的`书。书中讲的是一头小盘羊刚出生它的妈妈就被一只黑母狼咬死了。当时,一股血喷到了它的头顶,从此,它就有了”血顶儿“这个名字。因为它一出生就看见了妈妈被狼吃掉的情景,所以它就变成了一头”疯羊“。

  长大后,它就开始了疯狂的复仇行动:它把刚刚发育的角嵌进电击石的石缝里弄直,找机会挑死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之后,又把黑母狼的屁股捅了两个大窟窿。黑母狼把伤养好之后又开始为它的小狼崽报仇了。这是对奥古斯羊群来说史无前例的大灾难,羊群的数量一下子减了一半,差点就要消失了。

  到最后,血顶儿使用”苦肉计“把自己弄的混身是伤,可是计划没得逞,被黑母狼把脖子咬断了,把羊头扔进了万丈深渊,它的孩子也跑到悬崖峭壁上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最后也跟着跳下了万丈深渊。

  虽然这样有点太疯狂了,但是我还是很佩服它这种爱母精神。一开始,我觉得它很勇敢,肯定能胜过黑母狼,到最后谁知它还是失败了,这样真让人替它惋惜。可动物和人的爱母方式是不同的,动物爱母是给母亲报仇,而我们呢,则要从帮母亲做点点滴滴的小事开始,这样才没有遗憾。

疯羊血顶读后感2

  不久前,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疯羊血顶儿》。故事说的是一只母羊,名叫猴戏,生了一只小羊羔,但小羊一生下来,第一眼就看见自己的母亲,被一只母狼咬死。母羊的血刚好溅到了它的头上,于是起名“血顶儿”。后来“血顶儿”把角放在电击石里面让角长直,目的是为母亲报仇,但后来被大家看成疯羊而遗弃,最后被黑母狼残忍地杀害了。

  我想,如果把“血顶儿”比作人的话,那它好比战争中的孩子,想为在战争中被无辜杀害的父母报仇,但不一定能成功。又像是我们课本中的小泽新,在战争中成为孤儿,非常可怜。其实在三四十年代的*,有千千万万个孩子都像“血顶儿”和小泽新一样,失去父母,成为孤儿,却不能为父母报仇。他们的命运为什么那么悲惨呢?是因为*那时太落后了,“落后就要挨打”!

  我们生活在21世纪,我们要星星,爸妈绝不会给我们拿月亮,好比是“众星捧月”,又像是“小**”“小公主”,但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未来的命运掌握在我们手中。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按照□爷爷的要求:读好书,好读书。多学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用知识的力量来强大自己的祖国,不再受外国的欺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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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读后感 (菁选2篇)(扩展1)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0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

  我最近读了一篇文章叫《疯羊血顶儿》,这篇文章写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的故事,他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刚一出生就遭到了黑母狼的攻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保护他,被黑母狼咬死了,那时候血顶儿还不会跑,他眼睁睁地看着猴戏死了,猴戏的血溅到了他的头上,他立刻反应过来自己现在的处境很危险,于是他拔腿就跑,很快就跟**盘羊的队伍,躲过了一劫,头羊绕花鼎给它起了一个很**的名字叫血顶儿。

  血顶儿长大以后,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为母亲报仇,杀死黑母狼,其他的羊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所以管他叫疯羊血顶儿。他把自己本来很漂亮的盘成花状的角磨成尖刀似的“武器”,有一天他看到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他先残忍地踩死了一只,又用两只尖尖的角像串糖葫芦一样串死了剩下的两只小狼崽。他和黑母狼之间的战争开始了,黑母狼一次一次地**血顶儿的当,血顶儿又一次一次地躲过了黑母狼的`攻击,最后决战的时候,血顶儿打算与黑母狼同归于尽,但是他的同胞为了他们自己的安全出卖了血顶儿,结果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勇敢,他敢于给母亲报仇,作为一只羊他敢和狼发生战斗;他很有毅力,当别的羊吃饱了以后晒太阳休息的时候,他却在烈日下不停地奔跑,锻炼身体,忍着巨大的痛苦在石缝里磨着自己的角;他很聪明很机智,在与母狼作**的时候他想尽了办法,很多次都把母狼打得落花流水。

  血顶儿的这些品质也值得我们学习!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疯羊血顶儿》的小说。文中讲了头羊绕花鼎、母羊猴戏、年轻雌羊金蔷薇、疯羊血顶儿、黑母狼等角色。 绕花鼎是一只负责任的头羊,在危险来临时,它果断地率领羊群避开,看到血顶儿不顾一切地与黑母狼**、欲与黑母狼决战时,它心揪紧了,说明它是一头富有爱心、同情心的羊。

  母羊猴戏刚产下孩子,身体虚弱,却在这样的情况下遭遇黑母狼的**,母羊明知自己不是黑母狼的对手,仍不顾身体的虚弱,毅然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挡在了黑母狼的前面,救了孩子。由此可见母爱多么无私、多么伟大,哪怕搭上自己的性命,作为母亲,也会毫不犹豫。 年轻雌羊金蔷薇是只善良的羊,只有它最了解血顶儿,它深爱着血顶儿。在血顶儿死后,它也殉了情。

  其中,血顶儿是本书的主角。它才刚来到这个世界,就要面对残酷的场面 ----妈妈为了救自己,用孱弱的身体抵挡黑母狼的猎杀。可是,终究力不均敌,妈妈倒下了,鲜血四溅,溅到了血顶儿的头上,这忽然让血顶儿成长了,它明白了妈**用心,于是撒开腿逃命。它知道,自己不能就这样白白**了,它要保住性命,将来向黑母狼讨回这血海深仇。妈妈走后,血顶儿非常想念妈妈,孤独的它日夜苦练杀技,把自己正在成长的犄角插在狭窄的石头缝里。所有的盘羊都嘲笑它,认为它一定是疯了。然而又有谁知道它心底的血海深仇呢?它在等待,有朝一日,把锋利的羊角刺进黑母狼的身体内。一次又一次挑战黑母狼的血顶儿,从此也将盘羊拖进了和肉食动物黑母狼的战争之中了。最后,血顶儿还是在与黑母狼的战争中**了。

  从血顶儿为了报仇苦练本领这一点来说,它的精神是值得赞扬的,因为它为了一个目标,向着这个目标奋斗,从来不曾间断过。它苦练本领这点事值得我们学习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它为了报仇荒废了自己的一生,这是不值当的。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像血顶儿一样,把仇恨埋在心里,誓死报仇,一代又一代,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我去过那个地方的旧石阶,风景依然,石缝里还是记忆的荒草,抬头还是那片湛蓝的天空,蛰虫在墙角里诵读明月星辰。所有的心事都朗朗上口。萤火虫提灯走过一片浪漫,倒影瘦小的只剩下明亮的清纯,看一半往事入斜阳。

  有此情此景我有种的想起了那只疯羊,临死之前的母羊猴戏,用自己的生命做担保,让自己的儿子幸免于难,母亲留给他的也仅仅是额上的一滴血,一条命,这就是本能,作为母亲的本能,也便就是母爱了。

  何以亲情?

  当他被所有的羊嘲笑时,当所有的羊骂他不合群、异类时,当所有的人都排挤他时。只有,也仅仅只有金蔷薇对他不离不弃,随他左右。当血顶儿被母狼残忍地杀死时,她也不独活,在他死的地方跳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便无侮了。

  何以爱情?

  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的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现实生活中的亲情,随处可见。而爱情上的相濡以沫,确实十分稀少。一生中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正如舒婷那首《致橡树》中写的一样,变成了奢望。“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鲁迅在最后一刻紧紧握住徐广*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他是否感觉到身边这个女子,用自己十年的青春好的无可挑剔的对待他;他是否记起十年前她留着短发,参加*的样子;还是否想到与他共度共同的十年,他的工作量超过了以往任何的时候;他是否……

  静置的岁月。

  ……

  疯羊,你来时满山浓妆,你走后时光不老,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4

  近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言语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愈加深入的道理,却又怎样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本人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缘由,叫它疯羊是由于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局部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致于羊群之间总发作抵触,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故意愿,那是由于: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他的羊为了能恢复昔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协助它,就这样,狼看本人的仇人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故事的结局,理所当然,仍然是狼吃羊,但是由于血顶儿的**,盘羊群不会再遭到狼的追杀。它的**解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曾经为羊的历史添加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关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计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动。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题目,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非常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如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清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成功的让血顶儿逃走了,自己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尽管所有的盘羊都不理解它,嘲笑它,认为它疯了。最后它成功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

  我是一个特别爱看书的小姑娘,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但是,渐渐地,我觉得杨红樱和沈石溪的作品最好看,看完他们的书,我会回味无穷,而感到其他的书是那么的*凡无味。(嘻嘻,咋能这样说呢,郑渊洁看了就要《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了。)今天,我就来写写沈石溪《疯羊血顶儿》的读后感。

  血顶儿其实不是真正的疯羊,它一出生就看到自己的母亲死在一头黑色母狼手下,母狼的血溅在它的头顶上,在它的脑子里刻下了一个念头:“为母亲报仇。”它们是盘羊群,角会往后弯着长,作为一种装饰品,可它为了报仇,把嫩角撞进了大的石缝里,就这样,它的角直直地向上长,变成了复仇的尖刀。黑母狼很怕他头上的利剑,不敢惹它,但在一次事故中,血顶儿不幸被黑母狼咬死。。。。

  羊本身就是食草动物,天性温顺,是人类和猛兽的口中之食,羊很少有自然老死的情况,要不就是被吃了,要不就是病死了,再要不就是被杀死了,所以说,死羊是很正常的事,你为什么不想多活一会儿,而去送死呢?血顶儿,你不值得!

  不过,血顶儿,你为母亲报仇的精神,我高兴,如果你不是羊,这样去为自己的母亲**生命,我会为你欢喜,喝彩!

  血顶儿,我左右为难,不知如何说你,但我还是祝福你在天堂和你的母亲一起快快乐乐,幸福美满!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7

  血顶儿是奥古斯盘羊群里的一只年轻的公羊。

  为什么叫“血顶儿”。那还得从它出生时说起。血顶儿刚生下来的时候,一头黑母狼就出现了,危急时刻,血顶儿的妈妈挡在了血顶儿的前面,被狼吃掉了。就在狼撕开母羊脖子血管的那一刻,一团浓浓的血喷到了小羊的额头上,血顶儿的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

  为什么叫疯羊。那是因为血顶儿生下来就与别的羊不一样。它生下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妈妈为了救它而被黑母狼吃掉。所以它的脑海里充满了对狼的仇恨,它不怕狼,它每次见到狼都会追着狼拼命。别的盘羊都把羊角盘成圆形,可血顶儿却把羊角磨得像两把箭一样顶在头上。它就是用这两把“箭”把黑母狼的三只幼仔给活活地戳死了。所以在别的盘羊眼里,血顶儿就是个疯子,在黑母狼眼里,血顶儿更是杀子仇人。

  血顶儿疯狂的行为,换来母狼更加疯狂地报复。母狼把羊群的小羊咬死了一大半。于是血顶儿决定与母狼决一死战。可就在羊狼决战的关键时刻,羊群抛弃了血顶儿,结果黑母狼把血顶儿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可怜,命运对它太不公*了。它一生下来就没有了妈妈,羊群最终也抛弃了它。但是,我认为羊群最终这样做是对的。因为黑母狼不停地杀小羊,羊群都快要**了。血顶儿死了,换来了羊群能够继续繁衍生息。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8

  最近,我读完了沈石溪的一本佳作,它就是《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盘羊血顶儿,在羊群眼里,它所谓的磨直角行为,都可以被认为是一头疯羊,但有一天,血顶儿杀了三条狼崽,打败了一条母狼,这让它在羊群的地位大涨,甚至有些公羊还学着血顶儿在石头里磨直角,但是,公羊们在互相对战夺妻的时候,有许多公羊都死于直角之下,到最后,羊群里就剩下几条公羊,盘羊们都把凶狠的目光投向血顶儿。

  没想到,羊群的灾难还没有结束,以前被血顶儿打败的母狼回来了,它肆无忌怠的宰杀着盘羊,但母狼却不食用,过了几天,羊群濒临**,就在此刻,血顶而决定与母狼来一次生死之斗,就这样,血顶儿就和母狼同归于尽。

  哎!血顶儿为什么那么疯呀!它只要不招惹母狼,不磨直角,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羊群就会过上幸福的日子,在大自然的规则就是弱肉强食,羊本来就是狼的盘中餐,血顶儿又为什么反抗,但它最后为了羊群,**了自己的生命,它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值得一看哦!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9

  “刚产完羊羔,如果需要,母羊即刻就能和*时一样奔跑如飞……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母盘羊为克服生存危机,把分娩期的虚弱压缩到了最低限度……小盘羊一生下来,十几分钟后,即能蹦跳自如,一旦遇到险情,就能跟上母盘羊一起在山崖上飞奔逃命。这在动物行为学上叫作幼稚态缩短。”

  大自然是最严酷的课堂,充满了血雨腥风。时间和效率,对于处在食物链下端的动物们来说,那就是生命。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才读了两个章节,就让我对时间的价值和意义有了深刻的感受,心情也有些沉重。尤其是读到刚生下血顶儿的母盘羊猴戏为了帮小羊争取那宝贵的几分钟,而不惧与狼共舞,最终自投罗网,羊入狼口。

  如果狼晚来几分钟,小羊就能***跑了,母盘羊就不用回来与狼拼命。短短的几分钟,就是一只羊的生命。母盘羊用自己的生命去为孩子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也是把自己最后的时间给了孩子,这时间就是生命啊!

  常常听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可我之前对此并没有太大的感受。对于我们这些顽童来说,时间似乎有很多。今天过完了还有明天,明天过完了还有后天,不是吗?而读到母盘羊被狼咬死,小盘羊逃走那一段,我才明白了,短短的几分钟,决定了会有一只羊没有明天。如果不是母盘羊以命相搏,小羊出生的那一天也将是它死的那一天,它的生命旅程可能就只有短短的几分钟。

  对于任何生命体来说,时间都是有限的。有些时候,你能拥有更多的时间,只是因为别人把他的宝贵时间甚至生命给了你。这很残酷,也很现实。

  我不禁想到了作家朱自清写的散文《匆匆》,时间如此宝贵,却又来去匆匆,从不停留,难怪作者会“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人的一世不过百年,不知不觉我们已经都十岁了。如果说前面的十年我们不知道时间是什么,那么后面的日子里,我们应该知道时间是和我们的生命融在一起的,时间就是生命。

  时间就是生命,这是血顶儿的母亲猴戏用血泪告诉我们的深刻道理啊!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0

  《疯羊血顶儿》这篇长篇小说可能很多人都读过,它出自*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之笔,主要写了一头公盘羊血顶儿因为刚出生时亲眼目睹母亲被狼杀害而寻找机会报杀母之仇的故事。虽然,它的复仇计划还是失败了;虽然,它最后葬身狼腹,但是,它却保住了羊群的利益,使狼不再对羊群进行**,这是多么伟大啊!

  血顶儿的经历告诉我,大无畏的精神不是疯,不是傻,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虽然血顶儿一直被盘羊们视为疯子,可它却对盘羊们的看法不理不睬,真应验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它在羊群们看来是个疯子,可我把它视为英雄!因为它有一种大无畏的冒险精神!

  我最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是“个人的前途自己选择,个人的命运自己掌握”这句话。因为这句话告诉我,人人的命运都是*等的,人人都有可能创造自己的光辉人生,也应验了另外一句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所以,只要努力,人人都有可能成才。

  我将永远铭记这个包含了大无畏冒险精神的名字——血顶儿。


疯羊血顶读后感 (菁选2篇)(扩展2)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0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

  暑假,我读了《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感慨万千,深受启发,被雪顶儿那为母报仇的孝心而感动不已。

  人们都说:“百善孝为先,而现在广大民众都只是会稀里糊涂的说,却不照口头行事,大家也只是知道,世上有孝这个字,却不知孝有何用!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了自己以前,在家里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时候发脾气了也在老人身上泄气那是多么的荒唐啊!我想现在有很多人也和我一样吧,但要想想是谁给了我们生命,又是谁把我们抚养长大的,难道大家就忍心对把我们养育长大的家**吵大闹吗?大家就可能不如一只盘羊,它为报仇改变了狼吃羊的历史,它为报仇把象征着美的盘羊花结给磨*了,为了报仇他不顾可能被狼吃掉的危险与狼大战,为了给母羊报仇,他不顾被赶群体的危险,去杀掉了狼的孩子。

  世上有很多这样的事,古代大思想家孔子,小时候因失去父亲,把家里的生活负担全压给了母亲,他从小开始干苦活,让母亲多休息,帮母亲减少生活负担,长大后,知道了一些事情,就努力学习,准备考上官位,帮母亲减少生活压力,现在这样有孝心的人已经很少了,请大家做个有孝心的人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

  在一个*凡的盘羊群里有一只不*凡的羊,他就是血顶儿,在他出生时母亲被狼咬死,妈**一口血喷在了他的额头上,他看到了狼的残忍和丑陋,母亲的崇高与伟大,当时的他就决定为母亲报仇,伴随着这种意志,他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同时又是那么勇敢,那么别出心裁,他的羊道不同一般,他不是逆来顺受,懦弱无力,只会咩咩叫的小绵羊,他是一只勇气非凡,敢于和狼单挑的年轻大公羊。他不走寻常路,励志把羊角磨尖,去为母亲猴戏报一箭之仇。或许是他只有伟大的精神却没有伟大的方向,最后得到的只有**。

  普通羊的羊道是做一只正常的羊,过正常的生活,看见狼朝自己扑来,就闭上双眼,听天由命。血顶儿的羊道是杀掉那只母狼,让羊群过上安宁的日子。他把羊角磨尖,勇敢的与侵犯者——狼厮杀。他甚至还把母狼弄成了重伤,追着她四处逃窜;三只小狼崽,惨死在他的角下······确实,他很勇敢,这种勇气难能可贵,但同时,他也很愚蠢。

  一意孤行的他,不顾头羊花鼎的反对,去杀小狼,其它羊看见他如此英勇,都照着他的样子把角磨尖,在**期大开杀戒,杀了许多大公羊。后来,母狼知道她的孩子被羊杀了,悲愤欲绝,把近一半的盘羊杀了,以解心头之恨,血顶儿这时才明白自己闯了天大的祸——这使盘羊几乎濒临绝种!

  它是盘羊群中的疯子,还是动物世界的英雄?

  或许是他只有伟大的精神却没有伟大的方向,最后得到的只有**,这句话一语点破了血顶儿的结局,羊群在他最需要帮助时离开了他,背叛了他,让他送入了母狼的狼口。

  虽然血顶儿开辟了羊类历史上的伟大壮举,成为不向狼低头的勇敢者的**。虽然血顶儿的精神是伟大的,它的经历是传奇的。但他还是一只疯羊,因为大自然的生物链是不可以被打破的,可羊就不懂这个道理,偏要去打破,他难道不是一只疯羊吗?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你认为呢?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好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恨大灰狼,一直想替母亲报仇。

  因为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所有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认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尖锐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告它,让它不要再折磨自己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自己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张,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宁的时候。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可以用自己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尖锐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勇敢,而是觉得它太疯狂、太冲动,不考虑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心狼的追赶;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惋惜,如果它能听取头羊的劝告,大家也不会离开它,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家也会来帮助它;如果它能聪明一些,加上自己的勇敢,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保护自己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自己。生活中,我遇事也爱冲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倒给自己惹上麻烦。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冲动,三思而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4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沈石溪的小说《疯羊血顶儿》。这本讲述动物故事的小说,使我感触深刻。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很简单:一只刚出生便看到自己母亲死去的小盘羊——血顶儿,长大后,一心想替母亲报仇。可是它们盘羊身上没有任何可以拿来做武器的东西,唯独那对绕着**花结的角可以利用一下。

  于是,血顶儿就把自己小角放进被电劈成两半的石缝中定型。终于,血顶儿长大了,双角也硬化了,和别的大公羊不同的是,它的双角是直直的刺向天空。后来,黑母狼一次次的闯入羊群,又一次次的被血顶儿的两把“利剑”赶走。血顶儿被视为了羊群的福星。不料,黑母狼却带着更大的阴谋,来到了羊群……

  故事中的血顶儿让我又爱又恨。爱的是,血顶儿可以为了完成自己母亲的的遗愿而不顾一切;恨的是,血顶儿报仇的方法是在太鲁莽,太自私,自己有尖尖的的双角,肯定很安全。

  可是,其他盘羊们呢?当中有模仿血顶儿的角的,最后却成了****的武器;有的没模仿,就成了一心不让羊族繁衍的母黑狼的腹中之物……仔细想想,这不正和我们这些所谓的“高级动物”——人一样吗?有多少人,口口声声说自己为了孝顺,从而走上**的道路?有多少人,说为了兄弟情义,从而不顾一切,鲁莽的做事?其实,有的时候,我们人类,还不如这些动物呢!

  有人说,羊很懦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遇到危险,羊们争先恐后逃跑,是为了留给自己一条生路。有人说,羊很软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有多少羊母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而拼死一搏?

  其实,人类是多么虚伪,在许多情况下,我们人类,反而要向动物学习!学习动物,做事会衡量自己的水准;学习动物,无论在怎样的境遇,总会努力给自己闯出一条出路……看似柔弱的动物,其实有时候也十分伟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

  《疯羊血顶儿》是我近期读的非常有意思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羊在嚎叫,它的样子是多么壮烈,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书中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一头**的恶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痛恨母狼,想为母亲报仇。

  血顶儿总是疯疯癫癫的,所有的羊都很不喜欢它。为了变强,它把角**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劝告它,让它不要在折磨自己了。可是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它原本善良的内心被仇恨所蒙蔽。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为过,当狼从羊群身边走过,它总是上前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宁。为了报仇,血顶儿找准时机,用它的羊角把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一只一只都顶死了。头羊觉得血顶儿彻底疯了,没救了。母狼肯定会来复仇的,到时候羊群就要遭殃了。于是,羊群在头羊的带领下远离了血顶儿。血顶儿失去了羊群的保护,在一次睡眠中遭受了母狼的**,被母狼抓住吃掉了。

  读着读着,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首先是母羊深沉的母爱打动了我,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了自己,其次是血顶儿敢于与狼**的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同时,它也应该和羊群维持好关系,听取他人意见,再加上它自己的勇敢,长大以后一定可以变成一头非常棒的领头羊。结合自己,我就想到了,遇事不要冲动,要善于思考,和朋友和*相处,互相理解包容,要适当听取他人意见,改正错误。这样才会越来越好。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

  今天,我读完了《疯羊血顶儿》这本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很好看。

  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血顶儿出生时睁开眼睛的第一眼,就看到了它母亲被黑母狼咬死的一瞬间,这个镜头陪伴了它的一生,并下决心要向黑母狼复仇。一次偶然,血顶儿趁黑母狼不在身边时,挑死了它的三个孩子,正巧被赶回的黑母狼看见。这件事,为血顶儿所在盘羊群埋下了隐患。血顶儿也更起劲的把羊角弄直了。狡猾的黑母狼总在血顶儿不在时,咬死几十只或更多的幼羊,盘羊群里盘羊的只数也越来越少了。头羊看不下去了,只好撇下血顶儿,带着盘羊群迁移到另一个地方。但没了血顶儿这个威胁,黑母狼越发的不可收拾了,盘羊的只数锐减!但后来的一场决斗,黑母狼终结了血顶儿的生命,其他盘羊也恢复了以往正常的生活。

  我读完后,感悟万千——复仇,是一件充满**的事,有时甚至还会殃及朋友和下一代。文中,血顶儿挑死黑母狼的三个孩子,便引得黑母狼约发的仇恨血顶儿。于是,一些无辜的盘羊就在黑母狼疯狂的仇杀下,命丧黄泉。现实中,的确存在过这些例子。也许,只是一句话、一个动作引发的仇恨,但是后果不堪设想,严重的甚至会触犯法律。为了避免这样的惨祸发生,我真心希望,人与人之间能多点和善与温暖、退一步海阔天空,说不定,还会交到一个知心的朋友。仇敌变好友,何乐而不为呢?

  好看好玩有知识,快来看一看这本书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7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题目,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非常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如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清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成功的让血顶儿逃走了,自己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尽管所有的盘羊都不理解它,嘲笑它,认为它疯了。最后它成功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8

  故事发生在奥古斯草原的奥古斯盘羊群。母羊猴戏在生下血顶儿时,碰巧遇到了奥古斯盘羊群的死对头——黑母狼。猴戏替下了血顶儿,它的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头上。后来血顶儿把自己的角板直,开始为母羊猴戏报仇。黑母狼对羊群进行疯狂报复。最后,羊群们在血顶儿睡着的时候抛弃了它,用血顶儿的**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看完书,有一种想哭的感觉。血顶儿是一只非常有孝心的羊,它也为羊群出生入死,可为什么羊群却抛弃了它呢。像这样的好羊,怎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群里****,那并不是血顶儿的错呀,错就错在小羊们盲目模仿,却怪在血顶儿头上。

  而且,后来因为血顶儿几次没有挡住黑母狼,被羊群指责。那怎么能怪它呢。血顶儿不是神,单枪匹马的它,角再锋利,又怎能每一次都挡住黑母狼呢,毕竟,一只是羊,而另一只是狼呀。羊群把希望全放在一只羊上,却不团结,这样怎能挡住黑母狼呢。

  实用**的头羊绕花鼎,还有摇摆不定,懦弱的盘羊群,它们哪懂得疯羊血顶儿的心呢,它是为了羊群,为了母亲在战斗,可哪一次,除了爱慕着血顶儿的金蔷薇,有哪一只盘羊来帮帮它呢。愚蠢而懦弱的盘羊群,如果它们能团结一心,能坚信、帮助血顶儿,那黑母狼即使没有上西天,也不敢来侵犯羊群了吧。

  在社会里,又何尝没有这种人,这种团体呢。依靠一个人来盈利,却不给他帮助,不团结,稍有错误就大加指责。社会需要团结,只有团结才能前进,才能拥有美好的明天,不被外敌所侵犯。

  我想,血顶儿最后虽然没能为母羊猴戏报成仇,但它的那种精神肯定能一直留在羊群里。也许,在某一天,头羊能醒悟到它的那种精神,团结的重要。奥古斯羊群一定能打败狼,那时血顶儿也可以死而无憾了。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9

  一双羊眼,闪着寒光,喷着怒火;两只羊角,笔直挺拔,如刀似剑;三只小狼崽,死在它的手下;一只大恶狼,被它追得四处逃窜。它是盘羊群中的疯子,还是动物世界的英雄?

  《疯羊血顶儿》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血顶儿在刚刚出生20多分钟的时候,碰**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可它顽强地活了下来。后来,它长大了,踏**为母亲报仇的道路。它为了给自己的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它也顽强地把自己那稚嫩的角嵌进电击石里,迫使自己正在生长过程中的角变直,以伺机为母亲报仇。在这复仇之路上,它历经了数不尽的酸甜苦辣,最后她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

  如果血顶儿不想为母羊猴戏报仇,他就不会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如果血顶儿不想为母羊猴戏报仇,他就不会去同羊的天敌——狼,决一死战。它不是盘羊群中的疯子,而是动物界的英雄,也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再想想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被人们误以为是“疯子”的人呢?答案是有的。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就是其中的一位。

  年幼时的爱迪生好奇心很强,不管什么事情,他都要问个明白。虽然这些问题很常见,但是很不容易回答。

  比如,姐姐摔破了茶杯,他会问:“茶杯掉到地上,为什么就破了呢?有摔不坏的茶杯吗?”哥哥捉到了一只蜻蜓,他就会问:“蜻蜓的眼睛为什么是长在头顶上而不是长在肚子上呢?”……

  因为爱迪生时常会问一些很古怪的问题,所以,人们望着他不大相称的身体时便会说:“这个孩子一定不太正常。他的脑袋特别大,是疯子的征兆。”

  然而,爱迪生对大人们的说法并不在意。对他来说,这个世界真是充满了数不清的奇异事物。他执着追求,后来这位被称为“疯子”的孩子成了一位伟大的发明家,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疯子”,有时只是一个表面的词语,在它的深处或许还有更深远的用意。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0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盘羊。因为它出生的时候,母亲猴戏正好被黑母狼咬死。这让血顶儿终生难忘。它想为母亲报仇。它来到了奥古斯盘羊群,拼命的撞一块大岩石,想把头上的羊角撞直。每次其它盘羊吃完草时都是美美地躺一会,可它却在那里练习跑。其它盘羊都以为它疯了,连头羊也是这种感觉。有一次,它踩了死三只小狼穗。正好黑母狼看见了,便想吃掉它。大家都知道,是狼吃羊。

  可是,血顶儿却想和黑母狼打,谁知,它把黑母狼打得屁滚尿流。于是,其它盘羊也想拥有血顶儿那样的羊角。便学血顶儿那样,把羊角往大岩石上撞。到了羊的恋爱时期,奥古斯盘羊却一下子死了8只力气大的公盘羊!头羊决定离开血顶儿。金蔷薇喜欢血顶儿,就没有走。黑母狼却一直跟踪奥古斯盘羊群。一下午,奥古斯盘羊群的只数一下子从60减到了30,少了整整一半!没办法,只好再回去。

  后来黑母狼把血顶儿打死了。金蔷薇跳悬崖了。 哎,母爱多么伟大!


疯羊血顶读后感 (菁选2篇)(扩展3)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0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任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血顶儿的同伴一直认为血顶儿是个疯子——因为有很多公羊效仿它把角搬直,在**期将同伴弄伤血顶儿对母狼的报复使黑母狼对羊群进行了更大规模的报仇,也有很多读者认为这是颠倒大自然生存法则的。而我认为,血顶儿是一头有创新意识的羊,敢于与一成不变的大自然生存法则作**。同伴被同伴挑伤并不是血顶儿的错,血顶儿是为了母性圣洁的光辉而战,而那些羊又为了什么呢?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吗?血顶儿的勇敢让我很佩服。

  在这部小说中,我还十分敬仰血顶儿的母亲,在她刚刚生产过后,身体十分虚弱时,面对一匹穷凶极恶的母狼,她还有机会逃生,但是她为了自己的孩子,宁愿以身饲狼,她是我看到了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强刚毅,以及母性的崇高伟大,她让我明白了在任何时候,母爱是最伟大的。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

  暑假,我读了《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感慨万千,深受启发,被雪顶儿那为母报仇的孝心而感动不已。

  人们都说:“百善孝为先,而现在广大民众都只是会稀里糊涂的说,却不照口头行事,大家也只是知道,世上有孝这个字,却不知孝有何用!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了自己以前,在家里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时候发脾气了也在老人身上泄气那是多么的荒唐啊!我想现在有很多人也和我一样吧,但要想想是谁给了我们生命,又是谁把我们抚养长大的,难道大家就忍心对把我们养育长大的家**吵大闹吗?大家就可能不如一只盘羊,它为报仇改变了狼吃羊的历史,它为报仇把象征着美的盘羊花结给磨*了,为了报仇他不顾可能被狼吃掉的危险与狼大战,为了给母羊报仇,他不顾被赶群体的危险,去杀掉了狼的孩子。

  世上有很多这样的事,古代大思想家孔子,小时候因失去父亲,把家里的生活负担全压给了母亲,他从小开始干苦活,让母亲多休息,帮母亲减少生活负担,长大后,知道了一些事情,就努力学习,准备考上官位,帮母亲减少生活压力,现在这样有孝心的人已经很少了,请大家做个有孝心的人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

  血顶儿是奥古斯盘羊群里的一只年轻的公羊。

  为什么叫“血顶儿”。那还得从它出生时说起。血顶儿刚生下来的时候,一头黑母狼就出现了,危急时刻,血顶儿的妈妈挡在了血顶儿的前面,被狼吃掉了。就在狼撕开母羊脖子血管的那一刻,一团浓浓的'血喷到了小羊的额头上,血顶儿的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

  为什么叫疯羊。那是因为血顶儿生下来就与别的羊不一样。它生下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妈妈为了救它而被黑母狼吃掉。所以它的脑海里充满了对狼的仇恨,它不怕狼,它每次见到狼都会追着狼拼命。别的盘羊都把羊角盘成圆形,可血顶儿却把羊角磨得像两把箭一样顶在头上。它就是用这两把“箭”把黑母狼的三只幼仔给活活地戳死了。所以在别的盘羊眼里,血顶儿就是个疯子,在黑母狼眼里,血顶儿更是杀子仇人。

  血顶儿疯狂的行为,换来母狼更加疯狂地报复。母狼把羊群的小羊咬死了一大半。于是血顶儿决定与母狼决一死战。可就在羊狼决战的关键时刻,羊群抛弃了血顶儿,结果黑母狼把血顶儿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可怜,命运对它太不公*了。它一生下来就没有了妈妈,羊群最终也抛弃了它。但是,我认为羊群最终这样做是对的。因为黑母狼不停地杀小羊,羊群都快要**了。血顶儿死了,换来了羊群能够继续繁衍生息。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4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盘羊。因为它出生的时候,母亲猴戏正好被黑母狼咬死。这让血顶儿终生难忘。它想为母亲报仇。它来到了奥古斯盘羊群,拼命的撞一块大岩石,想把头上的羊角撞直。每次其它盘羊吃完草时都是美美地躺一会,可它却在那里练习跑。其它盘羊都以为它疯了,连头羊也是这种感觉。有一次,它踩了死三只小狼穗。正好黑母狼看见了,便想吃掉它。大家都知道,是狼吃羊。

  可是,血顶儿却想和黑母狼打,谁知,它把黑母狼打得屁滚尿流。于是,其它盘羊也想拥有血顶儿那样的羊角。便学血顶儿那样,把羊角往大岩石上撞。到了羊的恋爱时期,奥古斯盘羊却一下子死了8只力气大的公盘羊!头羊决定离开血顶儿。金蔷薇喜欢血顶儿,就没有走。黑母狼却一直跟踪奥古斯盘羊群。一下午,奥古斯盘羊群的只数一下子从60减到了30,少了整整一半!没办法,只好再回去。

  后来黑母狼把血顶儿打死了。金蔷薇跳悬崖了。

  哎,母爱多么伟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

  《疯羊血顶儿》中主要讲的是生活在日曲卡雪山对面的盘羊群中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血顶儿是围绕出生时发生的一件需要纪念的事来取名的:血顶儿在刚刚出生时遇见了一只黑狼,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

  不久,血顶儿能够跑跳了,可它的大脑就像新拆封的胶卷,一出生就录到了一个恐怖的画面:一只黑狼咬住了自己母亲的动脉血管。它呆住了,不知如何是好。母亲不断发出"咩--咩--"的声音催促血顶儿快跑,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如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清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突然,血顶儿惊醒了,它撒开四蹄奔进了山沟…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

  血顶儿狼口逃生了,它想要为母亲报仇。可羊杀狼是不现实的,血顶儿倔强地硬要把它变成事实:先是在其他盘羊休息时亮出自己的角,做出一副打斗的姿势。这是为了锻炼打斗技巧,为了以后和狼搏斗时胜利几率高一些;然后又长时间凝望着雪山,这是为了以后和狼搏斗时不胆怯;因为雪豹等食肉类动物喜欢看雪山,所以血顶儿将自己的生活尽量与食肉类动物的生活拉的近一些;盘羊,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头上的角扳直,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早晨、上午、中午、下午、晚上,一刻不停歇地训练着,做好万全准备。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不但是因为血顶儿经常做不符羊的习性的事,还向黑狼挑战。血顶儿凭着出其不意,用羊角狠狠地戳了黑狼一下,黑狼受伤狼狈而逃。于是后来直角成了羊群中最流行的模样了。

  可这还不够!血顶儿要为母亲报仇,要杀了黑狼才行,便继续练习,向黑狼挑战。可黑狼知道了:羊群里有个不好惹的羊。于是每次都躲开血顶儿,以猎杀小羊羔发泄,没过几次,羊群里的羊羔就被黑狼屠宰殆尽了。

  血顶儿将自己全身和角都绑在荆刺丛里,以吸引黑狼来。

  黑狼小心翼翼地来了。在黑狼与自己仅相差几步时,血顶儿猛地从荆刺丛中挣脱了出来,就势把黑狼逼近了绝境中:左右是悬崖,后面是绝壁,血顶儿又守住前方的关口,黑狼无处可逃。

  可就在黑狼快被**的时候,变数发生了:羊群背叛了血顶儿。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血顶儿却认为黑狼逃不掉,有羊群的大家帮我守着黑狼呢,我不用担心,也可以睡一会了。

  黑狼抓住了机会,用了最后一丝力气,将熟睡中的血顶儿推下了悬崖…

  我觉得: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坚定一步步走,不断前进,和血顶儿一样努力训练,终能完成自己的目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

  《疯羊血顶儿》这篇小说很多人都读过,它是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一头公盘羊血顶儿因为刚出生时亲眼目睹母亲被一头母狼杀害,就在羊角发育时把角弄直,而立下决心寻找机会报仇的故事。虽然,它的复仇计划还是失败了;虽然,它最后葬身狼腹,但是,它却保住了羊群的利益,使狼不再对羊群进行**,这是多么伟大啊!

  血顶儿的经历告诉我,大无畏的精神不是疯,不是傻,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虽然血顶儿一直被盘羊们视为疯子,可它却对盘羊们的看法不理不睬,真应验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它在羊群们看来是个疯子,可我把它视为英雄!因为它有一种大无畏的精神!

  我将永远铭记这个包含了大无畏精神的名字——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7

  《疯羊血顶儿》是我近期读的非常有意思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羊在嚎叫,它的样子是多么壮烈,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书中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一头**的恶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痛恨母狼,想为母亲报仇。

  血顶儿总是疯疯癫癫的,所有的羊都很不喜欢它。为了变强,它把角**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劝告它,让它不要在折磨自己了。可是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它原本善良的内心被仇恨所蒙蔽。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为过,当狼从羊群身边走过,它总是上前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宁。为了报仇,血顶儿找准时机,用它的羊角把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一只一只都顶死了。头羊觉得血顶儿彻底疯了,没救了。母狼肯定会来复仇的,到时候羊群就要遭殃了。于是,羊群在头羊的带领下远离了血顶儿。血顶儿失去了羊群的保护,在一次睡眠中遭受了母狼的**,被母狼抓住吃掉了。

  读着读着,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首先是母羊深沉的母爱打动了我,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了自己,其次是血顶儿敢于与狼**的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同时,它也应该和羊群维持好关系,听取他人意见,再加上它自己的勇敢,长大以后一定可以变成一头非常棒的领头羊。结合自己,我就想到了,遇事不要冲动,要善于思考,和朋友和*相处,互相理解包容,要适当听取他人意见,改正错误。这样才会越来越好。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8

  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自己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断练习本领,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它开始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怒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虽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忽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他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地方,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自己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禁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伟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努力,哪怕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

  但是有些孩子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跟妈妈顶嘴吵架……难道你没发现妈**头发不知在何时添**几根银丝;妈妈眼角不知何时爬**皱纹……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候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9

  最近,我读完了沈石溪的一本佳作,它就是《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盘羊血顶儿,在羊群眼里,它所谓的磨直角行为,都可以被认为是一头疯羊,但有一天,血顶儿杀了三条狼崽,打败了一条母狼,这让它在羊群的地位大涨,甚至有些公羊还学着血顶儿在石头里磨直角,但是,公羊们在互相对战夺妻的时候,有许多公羊都死于直角之下,到最后,羊群里就剩下几条公羊,盘羊们都把凶狠的目光投向血顶儿。

  没想到,羊群的灾难还没有结束,以前被血顶儿打败的母狼回来了,它肆无忌怠的宰杀着盘羊,但母狼却不食用,过了几天,羊群濒临**,就在此刻,血顶而决定与母狼来一次生死之斗,就这样,血顶儿就和母狼同归于尽。

  哎!血顶儿为什么那么疯呀!它只要不招惹母狼,不磨直角,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羊群就会过上幸福的日子,在大自然的规则就是弱肉强食,羊本来就是狼的盘中餐,血顶儿又为什么反抗,但它最后为了羊群,**了自己的生命,它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值得一看哦!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0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沈石溪的小说《疯羊血顶儿》。这本讲述动物故事的小说,使我感触深刻。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很简单:一只刚出生便看到自己母亲死去的小盘羊——血顶儿,长大后,一心想替母亲报仇。可是它们盘羊身上没有任何可以拿来做武器的东西,唯独那对绕着**花结的角可以利用一下。

  于是,血顶儿就把自己小角放进被电劈成两半的石缝中定型。终于,血顶儿长大了,双角也硬化了,和别的大公羊不同的是,它的双角是直直的刺向天空。后来,黑母狼一次次的闯入羊群,又一次次的被血顶儿的两把“利剑”赶走。血顶儿被视为了羊群的福星。不料,黑母狼却带着更大的阴谋,来到了羊群……

  故事中的血顶儿让我又爱又恨。爱的是,血顶儿可以为了完成自己母亲的的遗愿而不顾一切;恨的是,血顶儿报仇的方法是在太鲁莽,太自私,自己有尖尖的的双角,肯定很安全。

  可是,其他盘羊们呢?当中有模仿血顶儿的角的,最后却成了****的'武器;有的没模仿,就成了一心不让羊族繁衍的母黑狼的腹中之物……仔细想想,这不正和我们这些所谓的“高级动物”——人一样吗?有多少人,口口声声说自己为了孝顺,从而走上**的道路?有多少人,说为了兄弟情义,从而不顾一切,鲁莽的做事?其实,有的时候,我们人类,还不如这些动物呢!

  有人说,羊很懦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遇到危险,羊们争先恐后逃跑,是为了留给自己一条生路。有人说,羊很软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有多少羊母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而拼死一搏?

  其实,人类是多么虚伪,在许多情况下,我们人类,反而要向动物学习!学习动物,做事会衡量自己的水准;学习动物,无论在怎样的境遇,总会努力给自己闯出一条出路……看似柔弱的动物,其实有时候也十分伟大!


疯羊血顶读后感 (菁选2篇)(扩展4)

——《顶》读后感10篇

《顶》读后感1

  趁着出差,起早贪黑用两天时间读完了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一开始看到书名的时候,以为可能是一本教人如何说话或者演讲类的教学书,看完才明白其实不仅仅是教人如何说话,更是把“说得上话”作为一种生活,孜孜以求。说得上的,内心便不感孤独,说不上的,三两句之后**放火,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皆有说话开始,或近或远、或亲或疏,或延续或断绝……

  故事围绕着“延津”这个地方展开,上篇的主人公吴摩西随着生活中的种种遭遇走出延津;下篇的主人公牛爱国,也就是吴摩西养女巧玲的儿子,在六七十年之后又随着生活中的种种遭遇回到延津。两代人生活中的种种遭遇,又皆是因为句句说得着或者说不着的话,指引着他们在各自人生的命运之途上不停奔波。同一件事情同一个理,不同人有不同人的说法,不同的说法也就导致不同的结果。

  “话,一旦成为人与人唯一沟通的东西,寻找和孤独便伴随一生。”生活中必定有这样的经历,有的人与之交谈说话通畅舒心,不论长久不见或经常相见,总能聊得来,即使沉默许久也不必刻意找话题,无话也不觉冷场;也有的人,即使日日见面或千里相聚,总是三五句话便收了场,觉着冷场还要找个话题说说,便就是“尬聊”了。吴摩西为了寻找能够“说得上话”的养女巧玲,走出延津,天南海北寻找不息,最终把自己的名字找没了还没歇息;牛爱国为了寻找吴摩西临死前留个母亲曹青娥(也就是巧玲)的一句话,也是天南海北一顿走,遇到那句“日子过的是以后,不是以前”后想明白了,寻找能跟他“说得上话”的章楚红和寻找吴摩西临终前留下的那句话一样重要,便也要继续找下去了。书中的情节和人物关系,社会群组和家庭关系,乃至意念想法,都和人与人能不能“说得上话”,说的话能不能触及心灵、提供温暖、化解矛盾有关,可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怪不得老人们常常教育孩子要好好说话,可见这个说话真是极其重要的,话说对了一句顶一万句,话说不对一万句也是白搭,又可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书中描写的人物都为着能够说上话,或忠诚或背叛,或亲近或疏远,或者不远万里去寻找着,义无反顾地追逐“一句顶一万句”的身影,也指引着现实中的人们不断去寻找精神上的依托和慰藉。一些经典语言令人回味无穷:

  1、一个人的孤独不孤独,一个人找另一个人,一句话找另一句话,才是真正的孤独。

  2、世上的事情,原来件件藏着委屈。

  3、人要一赌上气,就忘记了事情的初衷;只能想着气别人,忘记也耽误了自己。

  4、我活了七十岁,明白一个道理,世上别的东西都能挑,就是日子没法挑,我还看穿一件事,过日子是过以后,不是过以前。

  5、孩子,头一回我不以主的名义,以你大爷的名义给你说,遇到小事,可以指望别人;遇到大事,千万不能把自个儿的命运拴到别人身上。

  6、世上的人遍地都是,说得着的人千里难寻。

  7、什么叫悲?非心所愿谓之悲呀!

《顶》读后感2

  人活一辈子或许就是在寻找一个说的上话的人。

  这本书讲了很多人的很多事,而这些事这些人都是我们。它很好的展示了我们的生活就是这个样子。很多事他不单单是一件事,也不仅仅是两件事,他是很多事,是一件事套着一件事又套着八件事,在我这里他是八件事,在你那里他是十件事,每一件事都那么难,说都说不清,说清了也理不清,理清了也解决不了,你认为是这样,我认为是那样,一件事我这么做可以,你这么做就不可以。

  难啊!事难,生活难。苦啊,心里苦,心里闷,没有一个说的上话的人。

  生活不易。而世上的人那么多,可真真要找一个说的上话的人那么难。而找到了这个说话的人,不**你们可以一直说的上话。天各一方,日子久了,你们自然也说不上话,毕竟电话里说着的总是比不上面对面说着的;朝夕相处,经历阅历不同了,你们自然也说不上话,毕竟你说的他又不懂了。可又不能不说话当个哑巴,就算是哑巴他也想说话啊。

  如果我们谈不来,说一句话就够了,多了不想说,如果我们谈得来,一句顶一万句,可是我们谈的来说一句怎么够呢,在一起要说一万句、万万句。

《顶》读后感3

  开始听到“一句顶一万”这个名字的时候,其实没有读懂他的意思,一句,一万句,哪个才是重点。一个顶字好像告诉我“一句”似乎更胜一筹,但“一万句”的意义又何在呢?因为一句话,一个回应,就真的是懂你了么。因为冥冥之中的一点相同,说了一句话,然后有了一万句话,最终因为一句话,所有都没有了。一开始觉的里面的朋友很纯粹,开始的很简单,没有利益的参杂,总觉得会很长久,但是到最后,全都分开了。开始有点想不明白为什么,后来似乎懂一点了。*日里没有发现说话如此重要,一个人可以为能找个说话的人,不停的奔波,不断的放弃,即使背负骂名,也在所不惜。一个人面对的事孤单,两个人面对的是孤独,孤单可以忍受,但孤独不行。两个人在一起不在乎说多少每天明天发生的大事,说的都是“无用的话”,可能这一万句“无意义”的沟通,也是情感的交流。事情发生的原因不是这个,而是更深层次的那个,一层一层追下去,就一定能找到“本质”么,到头来,本质是对的么。有些本质是借口,有些本质是逃避,到头来自己都弄糊涂了。生活,说简单,也复杂。

《顶》读后感4

  用10个小时,一口气读完。跟着刘震云翻来覆去地绕,绕出了和余华的《活着》不一样的苍凉。

  读《活着》时感受到的苍凉,是因为看到徐富贵饱经沧桑和磨难的人生却无力改变的无奈,那是一种旁观者的同情。而《一句顶一万句》中如杨百顺这样的人,原本是没有多少的磨难,都是些鸡零狗碎的现实。可在这些鸡零狗碎的现实中,他们又渴望找到一个“能说得上话”的人。在寻找一个“能说得上话”的人过程中,却造成了一种阴差阳错却现实的人生轨迹,这是一种无奈却改变不了无奈的现实。恰恰就是这种无奈,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所以我们不再只是旁观者,恰恰就成了书中人。这也是书的结尾戛然而止的原因,因为有一个又一个的“杨百顺”,是你,是他,更是我……

  “经心活了一辈子,有活出个朋友吗?”“人是掰扯不得的,掰扯了别人,就是掰扯了自己。”“日子不是过以前,是过以后的”“人生在世,其实不过是草木一秋”…………这些话,既是书中人的问题,可能也是刘震云的问题,更是我们每个人的'问题。可关键是,我们大部分人并没能找到答案,或者看上去似乎想明白了,可事实上并没能够活明白。

  归根结底,就是那句话——“一个人的孤独不是孤独,一个人找另一个人,一句话找另一句话,才是真正的孤独”。

《顶》读后感5

  都说这本书像是*的百年孤独,读完发现这样的评价还是比较中肯。

  书中各色各样的人物,虽然多是普通的*底层老百姓,但却几乎又都有自己生活所追求的目标。书里将这些目标大多寄于“找个能聊的人”,以小见大,自然而朴素。

  小说中描绘的生活百态,虽然算不上多彩,却也足够丰富,让人透过文字仿佛看见自己正身处其中,为自己的一个小目标而活着。

  杨百顺走出延津,因为故乡已无可流恋之处与可流恋之人。他唯一说得上话的养女巧玲也被人拐卖,便更无回乡的意愿。

  巧玲想走回延津,因为对命运和生活种种疑惑。但是现实的各种羁绊又让她迈不出去那一步,只能在内心走回那个自己命运的起点。

  牛爱国当真回了延津,但是回延津并非他最初的目标,对于延津也并没有像母亲那样的情感。所以即使回了,也无法找到自己追寻的东西。于是断然离开,再次踏上漂泊之路。

  百年孤独中的那个小镇马贡多,经历*静、热闹、繁荣、衰落,在对生活进行了完善演绎之后,最终随着命运的风暴,彻底消失于世间,仿佛从未存在过。小镇的假兴真衰实际只是人心孤独的汇聚。

  *的这个延津,没有经历过繁荣,也没有经历过衰落,但是看完了这个社会,更加让人为其感到叹息。连找个说得上话的人都这么难,能不孤独吗?

  延津,更像多年以来*社会的一个缩影,人们乐此不疲地忙忙碌碌,看似在*凡中演绎了伟大,却终究发现内心的想法早已无处倾诉,只得随着洪流,一路跌跌撞撞。

《顶》读后感6

  人活着,要回答三个问题: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你往哪里去。

  前两个问题,不是那么难,可很多人一辈子想破脑子,都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要往哪里去。

  殊不知,大部分人与生俱来的说话,竟决定往哪里去的方向。

  亲人,朋友,夫妻。一辈子能不能处得来,皆因能不能说得上话。

  有说得上话的人,内心就不会孤独了。

  但人是会变的,他这会儿跟你说得上话,过阵子不知道经历了啥,心思变了,你也经历了别的事情,大家的看法不一样,就又说不上话了。

  就这样,人一辈子在寻找能说话的人的路上,不停地得到又失去,不停地欣喜又失望。

  终于明白,孤独,是人的灵魂。

  愿你从别人的话语中得到多一些温暖,少一些冰冷,但更希望你学会与孤独的灵魂相处。

  在书的里有一句话记忆很深:日子过得是以后,不是以前。

  但很多人,总对以前的一句话,或者说是过去的任何事念念不忘。这其实是白费力气的行为,也无法对以后的生活做出好的影响。还不如看着眼前,想着以后,好好过日子。

  唉,思绪有点儿混乱,人是一个太复杂的存在。

《顶》读后感7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行行都有各自的难。日子是过以后,不是过从前。每个事中皆有原委,每个原委之中,又拐着好几道弯。对与不对,都是一句顶一万句,成也一句,败也一句。一句话经过别人的嘴多次打磨之后就会成为更锋利的刀子。 昔日同舟共济今日分道扬镳,皆是一句话的误会,不去解释,就会失去太多宝贵的东西,从来不会去反省到底为什么,也觉得不怪自己。话,传啊传,就不是原来的话了,肉体也许很强大,能敌得过千军万马,但**能间接的**于无形,这便是其可怕之处。

  眼见不一定为实,耳听也不一定为实。识人识面不识心,很多时候你看到的都是假的,都是一个人在你面前表现出来的,日久见人心。只有相处久了才知道一个人真正的模样。

  快乐和有趣的婚姻很重要,如果两个人都说不到一起去那他们注定是不合适的。婚姻是自己的,不要为了任何人委屈了自己的幸福,将就一辈子是痛苦的,没有人会为你的幸福买单,幸福可以晚一些,只要是让自己一辈子快乐的,找一个说得来、让你开心、对你用心、无话不谈、三观一致的人是最重要的。想起围城里的一句话: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顶》读后感8

  朋友推荐的,前前后后断断续续两年才看完。故事很多,人物和关系都很复杂。看似零零碎碎的生活事,复杂人,无非不是为了能找到个可以说的上话的人。说不上日子就过不好,想来也是那个年代的婚姻,大多都是将就,没有去好好了解对方是不是自己要找的人。想起高中班**给我说过的一句话: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事,也是两家人的事,但重要的是两个人的事。婚姻不只有爱情,还要两个人用心去经营,去相互理解。”小说里面最**的一对就是老高和吴香香了,在火车站啃白薯也能笑的很幸福。人都是孤独的,朋友很多,但能交心的朋友有一两个就很幸运了。小说里很多人都想有个人倾诉,不管解不解决问题,有个人能听心里就没那么难受。

  但最终解决问题还是得靠自己,自己的烦恼是自己的生活,再交心的人也不能替你过生活。一味的责怪他人,甚至把一回事说成另一回事,更像是再逃避烦恼,逃避生活,逃避自己。难过的时候责怪他人的恨意往往可以减轻自己的心里负担,但这只是自欺欺人。(像今天发现我家的猫真不见了,挨家找了一遍没找到,就责怪我妈昨天不让我找它。心里很难过,责怪别人似乎就好像解决了问题一样。但说了就后悔,知道我妈也很难过,看到我哭更难过。不然不会顶着中午的大太阳又挨家去找了。我希望它只是躲进了谁家,明天就能找到,而不是被谁捉去了。)最感慨的是吴摩西和巧玲,他们到死都还惦记着寻找对方,一方面是源于亲情。另一方面,也许是为了寻找自己。用老詹的一句话来说:“你从哪儿来?你是谁?要到哪里去?” 除了小说里的人,我们每个人应该都在为了寻找答案而努力生活吧。

《顶》读后感9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其实有点乱,感觉看不太懂书在讲些什么。但越是往后看越觉得精彩,越觉得作者厉害,然后就开始深深佩服作者了。

  书分两部分,上部分是出延津记;下部分是入延津记。小说的前半写的是过去,主角是杨百顺,杨百顺上有个哥哥,下有个弟弟,与卖豆腐的老杨为父子关系,杨百顺一生改了三个次名字。从杨百顺改成杨摩西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从杨摩西改成吴摩西,又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他的人生似乎就是这样。被分成3个部分。杨百顺与剃头的老裴互为朋友;与杀猪的老曾互为师徒;与外国人老詹也互为师徒……他与太多太多人有关系,而他的一生,似乎也在为了一个“说得顺心”而徒劳有波。

  杨百顺,百顺。他的父亲给他取了个好名字,但他的生活,事业,似乎都不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总在寻找些什么。看完了书,我才明白。他一直在寻找一个人“说得顺心”的人。话,一旦成为了人与人唯一沟通的.东西,寻找和孤独便伴随一生。所以杨百顺在寻找,为了心里过的舒坦舒心,为了孤独有人陪伴,有人可以说话,他的一生都过的坚苦。于是喊丧,便成了书中杨百顺崇拜的职业。

  ***曾说过;“有一种寂寞,身边添个可谈的人,一条知心的狗,就可以消除。”杨百顺何尝不是想这样,所以孤独无助的吴摩西失去为一能够“说得上话”的养女,为了寻找,走出延津。而吴摩西养女的儿子牛爱国,同样为了摆脱孤独,寻找“说得上话的”朋友,走向延津。他们一出一进,延宕百年。就是为了心灵的慰藉,所以他们一直在寻找,他们毅然决然的追逐“一句顶万句”的身影。

  由此我忽然发现,为什么常有人说活得很累。他们在生活不如意,事业不顺,爱情不美好时,颓废,茫然。他们找不到说话的对象,所以累。这种累,犹如漫漫长夜,磨砺着我们的神经,祖祖辈辈。啃食着我们的心灵。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话不投机半句多”,书中杨白顺的父亲老杨与老马是“好友”,老杨总认为老马能为他提供很多帮助,却不知,老马只是不想听他讲话,才快速的为他指路,为他提意见。其实现实生活为何不是如此?有些人与父母不就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总是厌烦父母的唠叨,从来不认真听过,而父母何尝不是想找个“说的顺心”的人?

  小说中所有的情节关系和人物,所有的社会**和家庭**,其实都和人能不能对的上话,对的话能不能触及心灵有关。而杨白顺,也就是吴摩西没有找到她的养女,牛爱国也没有找到庞丽娜和和尚。但是这就是人生不是吗?一个个错过,一个个无奈,而人生,也是因此完整。

  “一句胜过千年”是我认为这本书的主旨,书中所有故事因此展开也因此结束。我想刘震云先生也是想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吧。

  有一种寂寞,有一种孤独,以话语开始,也以话语结束。

《顶》读后感10

  最近,看了刘震云的新作《一句顶一万句》。我看过刘震云的多部小说,他驾驭文字的能力很强,特别是对社会底层民众的生活描写入木三分。这本书是写普通的民众,*千百年普通民众的一种生活状态和人际交往状态,以“谈的来谈不来”作为交友、恋爱结婚的标准,或者,把“找一个说得着”的作为人活着的目标。

  《一句顶一万句》是一本非常大气的书,小说内容乍看感觉很“散”,但是语言精炼,每一个小枝桠,都在描写形形**的人,穷其一生,为了找一个说的上话的而努力。

  故事的主角叫吴摩西,其实吴摩西不叫吴摩西,而叫杨摩西,其实杨摩西也不叫杨摩西,他有个极具*特色的名字,他本来应该叫杨百顺。虽然杨百顺叫杨百顺,有百事顺利的意思,然而却事事不如意。15岁的杨百顺的偶像是喊丧的罗常礼,可是喊丧又养不活人,迫于生活,杨百顺跟着他爹做豆腐,然后陆续学杀猪、做篾匠、信耶苏、给*管理菜园子,最后“嫁”给了吴香香。为了有个住处,杨百顺信了耶苏,这是主给杨百顺实实在在的实惠,代价是被意大利传教士老詹改名叫杨摩西。考虑到给*管理菜园子不是长久之计,为了以后有个安身的地方,忍辱负重“嫁”给了吴香香,随妻子姓吴,就又成了吴摩西。我不知道在我们的周围,有多少个“吴摩西”为生活所累,所逼迫,

  千百年来,*人真的是孤独的,茫然四顾,找不到一个说话的人。“不敢说,不好说,说了也不明白”成为人与人顺畅交流的桎梏。被现实的利益羁绊着,成为不敢说的理由;被礼仪道德约束着,成为不好说的理由;认识水*有高下,成了不想说的理由。所以,从古老的寓言故事就教育不要做咕呱乱叫的青蛙,孔老夫子也谆谆教导“谨于言,敏于行。”做事要“三缄其口”。但现实的世界里,*人又是如此喜欢扎堆的民族,喝酒喜欢热闹,办事喜欢隆重,及至行走在马路上也是三五成群。*古话“朋友多了好办事。”这也是*千百年来颠簸不破的真理,所以得交各种各样的朋友。但是,很多时候,这些朋友私下交流的大都是政坛**,街头趣闻,单位传闻,与别人有关的多,涉及个人的少,涉及心灵的更少。正因为如此,所以当心底的寂寞和孤独无以排解的时候,就更会寻找热闹的所在,来暂时摆脱和忘掉精神的失落。不像那些有宗教信仰的人,可以跟上帝说,跟*说,他们无所不知,无所不在,能理解你的苦痛与烦忧。也正因为如此,一个能懂你,能说的上,说的着的朋友在*那就是精神上的太阳啊,碰到了这样的朋友,那就是一生之幸,就是跨过千山万水也得找到啊。


疯羊血顶读后感 (菁选2篇)(扩展5)

——《疯娘》读后感10篇

《疯娘》读后感1

  我读过许多感人肺腑的故事,但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篇《疯娘》——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来了一位女子。她是个疯子,当时小树的父亲还没有结婚,便娶了她。疯娘虽然*时疯疯颠颠,但她对儿子小树的爱绝不输给任何一个母亲,她百般地呵护着自己的儿子。天有不测风云,为了能让小树吃到他最喜爱的野桃子,疯娘不顾生命危险,在悬崖峭壁攀爬时,不幸坠入山谷,永远离开了自己的孩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泪眼模糊了。泪光中,我仿佛又看到了这一位母亲,她满足地看着孩子有滋有味地吃着甜桃,在一旁吃吃地笑,眼神是那样清澈和安详。谁说疯娘是疯子,在她身上,我分明看到了爱,那是母爱的光辉啊!她是神志不清的,但是她发自心底的绵绵不绝的母爱更显得那样圣洁,从而也打动了多少善良的心!

  是啊,这就是母爱。这是*凡的母爱,*凡得让人容易忽略它的存在;这是伟大的母爱,伟大得就连太阳的光辉也会在她面前黯然失色;这是无私的母爱,无私得可以让她毅然决然地舍弃自己;这是厚重的母爱,厚重得让我们一生都无以为报。母爱,是人间最美丽的爱。

  人间有母爱,动物也有母爱,而且它们一点也不亚于人类!

  记得我曾经买回一只快要生小鼠仔的白鼠妈妈,它挺着高高鼓起的大肚子,行动笨拙却又显得兴奋,那是怀着新生命的欣喜。但是不久,它的背后却长出了一块肿瘤,随时危及着那群尚未出生的鼠仔们!作为一位母亲,它毫不犹豫地将那块肿瘤连皮带肉地撕扯掉了。它忍着疼痛,终于生下了鼠仔们。整整21天,它用自己瘦弱的身体哺育着孩子,每次看到它,我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心痛。终于有一天,它安静地闭**眼睛,我永远也忘不了它临死前用一只爪子将孩子搂在怀里的情景……

  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她是一名教师。她既要认真负责地管理37名学生,又要照顾我的生活,关心我的学习。她既要把爱撒在学生们的身上,又要尽一份做母亲的责任。连同那份母爱,我感受到了母亲把爱当作是一种职责,只是更多的时候,她忘记了去关爱自己。

  疯娘的爱教会了我很多,一位疯疯癫癫的母亲的伟大灵魂在我眼前升华!疯娘的形象立即变得高大起来,她那如血一样浓的母爱,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母爱啊,何以为报?

《疯娘》读后感2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孩子像块宝……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孩子像根……”

  今天在珠峰奥赛学校成功作文班上,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感人的故事——《疯娘》。刚开始,我一听这个题目就觉的好笑,因为疯娘是个疯子,一定很好玩。

  我一直仔细听,刚开始确实很好笑,笑她的疯头垢面,不知羞耻,在大街上撒尿。可是我笑着笑着,笑不出来了。听着听着,我的泪珠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疯娘为了儿子挨了许多打,疯娘为了儿子虽然被赶出家门五年历经磨难但仍然坚强地活了下来,疯娘为了儿子能尝到鲜美的野桃而冒险去陡峭的山崖上摘桃,不幸摔落百丈深渊,**了自己的生命,临死她的手里还紧紧的攥着一个野鲜桃。泪水顺着我的脸颊悄悄的滑下来。当小树哭得漫山遍野的石头都陪着落泪时,我也泣不成声,泪水模糊了字迹。

  疯娘活着的时候没有想过一天的福,最后摔进了万丈深渊。疯娘虽然神志不清,但母爱是清醒的,是伟大的。疯娘虽然是疯子,可是她对带孩子和下常的母亲是一样的。

  读完之后,我想到了妈妈,我也像文中的小树,惹过妈妈生气。但妈妈从未记过仇,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给我做饭。妈妈是多么的爱我啊!我跟小树相比,我的学习条件多么好啊!我的妈妈成天忙来去那不都是为了我吗?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回报我的妈妈,我现在最想说的是:“妈妈,我爱您!”

《疯娘》读后感3

  如果现在我提出这么一个问题:3月8日是什么日子?也许大家会脱口而出:“是妇女节。”没错,3月8日是全天下妇女的节日,是全天下母亲的节日。读了《疯娘》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后,使我对母亲,对母爱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文章中的这位母亲是一个疯娘,失去了人性最基本的理智和自存能力。但是这位疯娘,她在表现母爱时,她并不疯,当儿子遇到种种困难时,她总是挺身而出。就因为儿子的一声“挺甜的”,她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读完之后,我默默地沉思着,脑海中就只剩下一句话:这也许就是母爱力量吧!

  过生日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高兴的事,但我们想过没有,孩子的生日,其实是母亲的`“受难日”啊!孕育生命是艰难的,我们的生命不仅仅属于我们自己,它也是凝聚着母亲无私的爱,母亲为了我们的成长,在生活上无微不至地照顾。

  孝敬父母,是为人的本分。作为人类的我们这是最起码的常识。感言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传承几千年的**传统美德,永远都不会过时。

  我曾读过《***孝说》中的“剡子鹿乳奉亲”和“仲由养亲远负米”两小节,体会了他们心行一致的至善孝德。

  在3月8日这一天,我想奉劝那些离乡在外的子女们多回家陪陪母亲。天下父母希望你们“常回家看看”!

《疯娘》读后感4

  海是宽阔的,比海更宽阔的是天,比天更宽阔的是妈妈那无私的母爱!

  今天的课上,王老师给我们读了《疯娘》的故事,我听了以后非常感动。

  故事里的疯娘表面上和疯子一样,蓬头垢面,谷草不分,在马路上随意小便。但她疼爱孩子的心是不疯的,文中这样写道:“20公里羊肠山路,亏娘硬是牢牢记了下来。风雨无阻,凡为孩子做的事,娘一点儿也不疯……”文章的最后写:“娘静静的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的手里还紧紧的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已凝固成沉重的黑色……”她为了让孩子吃上鲜美的野桃,却付出自己生命的代价,她是多么的伟大啊!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也很疼爱我。他们每天早上都是很早起来给我做饭,还要送我去上学,多么辛苦啊!可是,我有时候不听爸爸妈**话,惹他们生气,我做得很不对,以后我一定要改掉自己的毛病,更爱自己的父母。

《疯娘》读后感5

  曾经有一篇故事让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曾经有一篇故事让我明白了无论他(她)的妈妈是什么样子,妈妈都会永远地爱着自己的孩子;曾经有一篇故事,让我明白了为了孩子,妈妈会不惜一切代价。这篇故事就是《疯娘》。

  从前有个孩子,名叫“小树”。在他出生之前,他爸爸娶了一位疯女人做老婆,当这位疯子生下孩子之后,奶奶就不让这位“疯娘”抱自己的孩子,更不让孩子吃她的奶水。因为奶奶怕孩子吃了她的奶水,也会变成疯子。这个孩子就是小树。在妈**不断哀求下,终于在小树四个月时奶奶答应让妈妈抱一下小树,小树在妈**怀里虽然不到一份钟就被奶奶夺过来了,但是妈妈还是很欣慰。

  过了一天又一天,……小树一岁了,可他的妈妈被奶奶赶走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小树三岁了。当他看到别的孩子都有妈妈,而他没有,他很伤心地问奶奶要妈妈。奶奶哄他说:“你的妈妈早就死了。”但是有人私下对他说:“你的妈妈是个疯子。”小树难以想象。

  在小树十岁时**妈出现了,小树看着妈妈真是难以接受,但他还是慢慢接受了。

  后来爸爸和奶奶都相继去世了,他们母子相依为命。有一天小树正在上课,妈妈带了一些梨给小树吃。妈妈问:“好吃吗?”,“好吃,妈妈你是在哪摘的?”,“在山上”。“以后不要去摘了,很危险。”妈妈只是憨笑。

  “叮铃”铃声响了,妈妈回去了。其实是又去摘梨了。可是,妈妈脚一动,便从山顶摔下去,可惜死了。

《疯娘》读后感6

  我读过许多感人肺腑的故事,但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篇《疯娘》——

  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来了一位女子。她是个疯子,当时小树的父亲还没有结婚,便娶了她。疯娘虽然*时疯疯颠颠,但她对儿子小树的爱绝不输给任何一个母亲,她百般地呵护着自己的儿子。天有不测风云,为了能让小树吃到他最喜爱的野桃子,疯娘不顾生命危险,在悬崖峭壁攀爬时,不幸坠入山谷,永远离开了自己的孩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泪眼模糊了。泪光中,我仿佛又看到了这一位母亲,她满足地看着孩子有滋有味地吃着甜桃,在一旁吃吃地笑,眼神是那样清澈和安详。谁说疯娘是疯子,在她身上,我分明看到了爱,那是母爱的光辉啊!她是神志不清的,但是她发自心底的绵绵不绝的母爱更显得那样圣洁,从而也打动了多少善良的心!

  是啊,这就是母爱。这是*凡的母爱,*凡得让人容易忽略它的存在;这是伟大的母爱,伟大得就连太阳的光辉也会在她面前黯然失色;这是无私的母爱,无私得可以让她毅然决然地舍弃自己;这是厚重的母爱,厚重得让我们一生都无以为报。母爱,是人间最美丽的爱。

  人间有母爱,动物也有母爱,而且它们一点也不亚于人类!

  记得我曾经买回一只快要生小鼠仔的白鼠妈妈,它挺着高高鼓起的大肚子,行动笨拙却又显得兴奋,那是怀着新生命的欣喜。但是不久,它的背后却长出了一块肿瘤,随时危及着那群尚未出生的鼠仔们!作为一位母亲,它毫不犹豫地将那块肿瘤连皮带肉地撕扯掉了。它忍着疼痛,终于生下了鼠仔们。整整21天,它用自己瘦弱的身体哺育着孩子,每次看到它,我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心痛。终于有一天,它安静地闭**眼睛,我永远也忘不了它临死前用一只爪子将孩子搂在怀里的情景……

  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她是一名教师。她既要认真负责地管理37名学生,又要照顾我的生活,关心我的学习。她既要把爱撒在学生们的身上,又要尽一份做母亲的责任。连同那份母爱,我感受到了母亲把爱当作是一种职责,只是更多的时候,她忘记了去关爱自己。

  疯娘的爱教会了我很多,一位疯疯癫癫的母亲的伟大灵魂在我眼前升华!疯娘的形象立即变得高大起来,她那如血一样浓的母爱,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母爱啊,何以为报?

《疯娘》读后感7

  读了《疯娘》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写了疯娘对她的儿子小树的爱,还写出了疯娘这一辈子命运的悲惨,直到最后为了给儿子摘几个甜桃,失足跌死在了山谷里。

  她,是一个四处流浪的疯子,整日蓬头垢面;她,又是一个母亲,一个深爱自己儿子的母亲。

  首先,我感受到了疯娘的爱子如命。特别是从最后那几段:疯娘为了儿子能再吃几个甜桃,在悬崖上摘桃,最后失足跌死在了山谷里。从这里可以感受到疯娘为了博得儿子的一句赞美,一句儿子对疯娘的爱,甚至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命都可以不要,就只是为了几个甜桃。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母爱是多么伟大呀!虽然疯娘神志不清,但是母爱却是永远清醒的。

  然后,我又感受到了儿子是由想娘到厌恶娘到为娘感动,最后后悔自己说甜桃,让疯娘死在山谷里。儿子自小缺乏母爱,所以一直在想念娘,在儿子心里娘一直是一个美好的形象,但娘回来后,那美好的形象被破灭了,儿子小树开始厌恶娘,儿子总是用“吼”的方式来与娘交流,而且疯娘绝不会顶嘴,因为她清楚那是她的儿子小树,她知道为儿子付出一切都是值得的,她知道她有一个令她自豪的儿子,再多的**又能算什么呢?

  文中还提到奶奶,奶奶开始是一个非常狠心的人,最后又成了一个善良的人。狠心是因为疯娘给她生了一个儿子,但奶奶却碰都不让她碰,并说:“你别想抱孩子一下,我不会给你的,要是我发现你偷抱了他,我就打死你。”说这话的时候,奶奶脸上没有半点含糊的意思,疯娘听懂了,满脸的惶恐,每次都只是远远的看着儿子小树。还有,疯娘为奶奶生了儿子,但奶奶只让疯娘在她家待了2年后就让她走了。疯娘虽然口齿不清,但她把自己碗里的饭倒在一个空碗里,倒去了一多半,奶奶明白她的意思了,是说,她自己每次只吃小半碗饭,求奶奶别让她走,她的儿子还在这里呀!奶奶的心仿佛被人狠狠的揪了几把,奶奶别过头生生的将热泪憋了回去,从这里可以看出奶奶是善良的。

  这篇文章让我们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让我们知道母爱可以为自己的儿子付出一切;母爱可以忍受皮带与棍棒的疼痛;母爱可以用仅仅抱了不到3分钟的儿子作为生活的动力去给儿子找玩具;母爱可以去把欺负自己儿子的富家公子扔进水池……

《疯娘》读后感8

  一本本书可以帮助一个个人陶冶情操,并逐渐形成一种品质;一个个故事能够触动心灵,帮助我们改变观点。

  当今写严父慈母爱的故事可谓多如牛毛,其中最震憾我心灵深处的是一篇叫《疯娘》的文章。

  故事讲述了23年前,有一个疯疯颠颠的女子流落到了”我“的家乡,奶奶为了给”家“续上香火,于是给”我“的爸爸把她娶回了家。可待娘生下作者后,奶奶却狠心把她赶出家门……

  在作者6岁时那年,离家5年的娘回来了,望着这个蓬头垢面的女子,”我“显得格外失望。尽管疯娘总想靠近”我“,可是”我“对疯娘十分冷淡,想方设法逃避她。谁知在”我“高考时,疯娘竟然为了帮助”我“摘野鲜桃而坠落山崖……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娘,”我“不禁失声痛哭……

  大约两个月后,”我“流着伤心的眼泪把迟到的湖北大学录取通知书放在娘冷寂的坟头,伤心无比,嚎啕大哭……

  这是一篇多么催人泪下的文章,歌颂了母爱伟大、崇高。曾听说:当一个顽皮的小男孩用木棍去敲打蛇时,蛇忍受着剧烈的疼痛时,只把蛇头及蛇尾翘起,可是腹部死死的摁住。顽皮男孩出于好奇,便要看个究竟,当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挑开一看,发现蛇腹部下是一堆蛇蛋;在青海省,一个极度缺水的沙漠地区,每人每天的用水严格限定为三斤,还得靠驻军从很远的地方运来。人缺水不行,牲畜也一样。一头老牛为了给一头小牛取水解渴,冲上公路,强行要水,不仅忍受着点火驱赶,还忍受着长鞭抽打;当是死神骤然相逼的时候,雪地上妈妈割破手腕,让鲜血直流在雪地上,形成一道鲜艳的痕迹,以示发出求救信号。最后当女儿获救,妈妈却却失血过多而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当洪水来临,妈妈用尽全力,手举幼儿,当孩子获救,妈妈却被无情的洪水卷走了……

  其实,并不是只有献出了生命才显现母爱的伟大。在我们身边有关母爱的*凡小事处处都有,比比皆是。当我们生病时,母亲不顾自己的劳累,会在床头悉心照顾我们,想让我们早日恢复健康;当我们因考试没有如愿伤心落泪时,母亲会第一时间亲切安慰我们,帮助我们找出原因,重新振作旗鼓,开心地为学习备战……

  这种爱有时也可能让我们泪流满面,有时也可能难为情,不管怎样,酸甜苦辣都是歌。这歌大多数来源于最无悔、最无私、最圣洁的爱——母爱。

《疯娘》读后感9

  22年前,树儿的娘生了树儿。她非常爱她的儿子,但在她的`有生之年她仅仅抱过树儿一次,为什么?

  因为她是个精神病——她疯得可以。家人不敢让她抱树儿,也不敢让树儿吃她的奶。

  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而母爱是伟大的。

  奶奶嫌疯娘吃得多,要把疯娘撵走。疯娘在即将衣食无着,居无定所的情况下提出的唯一要求是抱一抱树儿。抱住树儿,疯娘笑了,“笑得春风满面”。而树儿这辈子也仅仅让他的娘抱了这不足三分钟的时间!

  树儿盼娘,盼到6岁,疯娘居然回来了。还不忘给他带回来一个“脏兮兮”的气球。树儿看到娘的疯样,大失所望,决定不要这个娘了。而奶奶的良心发现,收留了疯娘。但疯娘稍不听话就要挨打。疯娘惹了祸,一跳一跳的躲着奶奶的棒槌,树儿在旁边鄙夷地说着便宜话。奶奶看不过去,打骂了树儿。疯娘不顾自己的委屈和伤痛,像弹簧一样从地上跳起,护着树儿,指着自己的头“打我,打我。”

  疯娘冒着大雨在泥泞的山路上摔成了泥猴,终于把伞送到了学校。却遭到了同学的哄骂,树儿和同学厮打了起来,疯娘用蛮力把同学扔进了水塘,惹下了大祸,树儿第一次喊了“娘。”

  树儿**高中,疯娘经常往返80里地,给树儿送菜。有天竟冒着极大危险摘了野桃给树儿尝鲜儿。树儿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树儿考**大学,在他娘的坟头上“哭得漫山遍野的石头都跟着落泪”。

  人人都有母亲,母亲表达爱的方式各种各样,但终归都是爱!我们应该怎样领受母爱呢?我的家长是神经正常的严父慈母,他们给了我所有的爱。当然,这其中也包含了急赤白脸的批评。我以前觉得矛盾,为什么有时候我是所有人的大宝贝,有时候我又成为爸爸妈**指责对象呢?爸爸妈妈生了我,费尽千辛万苦养育了我,他们对我的爱肯定比疯娘对树儿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母爱是清澈的,是温柔的,更是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

《疯娘》读后感10

  今天,我读了让我永远也忘不了的一篇小说,叫《疯娘》。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树儿的一个小孩,有一个叫疯娘。由于树儿的爸爸在在石料厂被机器绞断了手,也不会到现在嫁不出去,而树儿的爸爸就和疯娘结婚了。当疯娘把树儿生下的时候树儿的奶奶也没想到。当疯娘抱到了树儿笑得“满面春风”疯娘才抱了他不足3分钟就被树儿的奶奶抢走了。树儿的奶奶把疯娘赶走时疯娘是千百个不愿意,时间转眼间就过了5年。疯娘又出现在村口,小伙伴飞快地跑来向树儿报信。树儿喜欢的屁颠屁颠的跑到村口,小伙伴站在疯娘面前。疯娘想急切的找到树儿,树儿看到疯娘手里拿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终于疯娘找到了树儿,说:“小树···球···球。”小伙伴说:“小树,现在知道了疯子是什么样得了吧。”有一次,疯娘去给树儿送伞,树儿看见疯娘跌的想泥猴,结果和数而同班同学的嘲笑他。疯娘一下冲到他们班把嘲笑树儿的人举起,那是树儿才明白疯子的力量很大一点都不假。结果人家找上门让他们家让他们赔1000元医药费,可是小树爸爸一个月才50元。

  小数到了初中,马上要迎接高考,疯娘天天给小树送饭。有一次疯娘摘了几个桃给小树,到了第二天小树的婶婶到了他们学校,疯娘一整天都没回家说:“我们到谷底看看。”到了谷底他们看见娘静静地躺在谷底,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20xx年,小树被湖北的烫金大学录取了,小树把通知书插在了疯娘的坟头前说:“娘,您看到了么?您可以含笑九泉了。“

  读到这里,我被感动了,我希望小树要努力学习,不要辜负了疯娘!


疯羊血顶读后感 (菁选2篇)(扩展6)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0篇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

  《疯羊血顶儿》这篇长篇小说可能很多人都读过,它出自*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之笔,主要写了一头公盘羊血顶儿因为刚出生时亲眼目睹母亲被狼杀害而寻找机会报杀母之仇的故事。虽然,它的复仇计划还是失败了;虽然,它最后葬身狼腹,但是,它却保住了羊群的利益,使狼不再对羊群进行**,这是多么伟大啊!

  血顶儿的经历告诉我,大无畏的精神不是疯,不是傻,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虽然血顶儿一直被盘羊们视为疯子,可它却对盘羊们的看法不理不睬,真应验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它在羊群们看来是个疯子,可我把它视为英雄!因为它有一种大无畏的冒险精神!

  我最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是“个人的前途自己选择,个人的命运自己掌握”这句话。因为这句话告诉我,人人的命运都是*等的,人人都有可能创造自己的光辉人生,也应验了另外一句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所以,只要努力,人人都有可能成才。

  我将永远铭记这个包含了大无畏冒险精神的名字——血顶儿。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2

  有这样一只羊,被羊群视为疯羊,却处处为羊群着想;有这样一只羊,为了消灭母狼,甘愿与狼同归于尽,有这样一只羊,为了给母亲报仇,甘愿打破羊懦弱的天性,甘愿把羊角弄直它就是血顶儿。——题记

  暑假,当我翻开这本沈石溪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时,就被这扑朔迷离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一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亲为了救它,**了自己,刚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礼,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恐惧。它决心为母亲报仇,它不甘心做一只懦弱的小羊。因此它吧羊角弄直对抗母狼,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后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顶儿。

  血顶儿傻吗?为什么要把羊角弄直?那还是盘羊吗?为什么要和狼斗?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处处为羊群着想,那次没有它,羊群能逃脱吗?那次没有它,滚雪球它们不知还要顶死几头羊它和狼斗纯粹为了羊群的后代着想,它是羊群中的勇敢者!舍己为人的勇敢者!

  血顶儿是羊群中的勇敢者,那么他就是生活中的勇敢者。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五马街买衣服。走着走着,突然,一个青年朝我飞奔而来,只见他手里握着一个皮包,满头大汗,夺路而逃,原来他是个抢包的!后面跑出一个妇女,泪流满面,大喊抢劫!旁边的人就当没听见,不理不睬,有的在围观,有的议论纷纷,有的更是当没看见,有的在歹徒面前,看见他跑来,就马上走开了,却不出手相助。眼看歹徒就要逃之夭夭了,这时,一个保安追了上去,赶**他,和他厮打起来,旁边没有人帮忙,大家一哄而散。保*着歹徒的衣服,想把他按在地上,却被反踢几脚,歹徒从地上站狼狈地起来,掐着保安的脖子,骂他多管闲事,保安马上用脚撩倒他,握紧他的手,想把包拉过来,保安扭过头来,对围观的人说:快打110!大家都犹豫不决,妇女掏出手机打了110。歹徒一听110,急了,用脚使劲踹保安的头,保安被踹得连连后退,打了个趔趄。当**赶到现场时,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妇女感激极了,连连说谢谢。我问妈妈:围观的人怎么这么胆小?打个110也不敢?妈妈说:他们都怕惹祸上身,****,那个保安是勇敢的!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该出手时就出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汇集你我之力,创造幸福生活,不能让**分子猖狂!虽然保安没抓到歹徒,更没追回包,但他是可敬的,那时又有谁敢冲上去帮忙?

  勇敢是光荣的,就像血顶儿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样;勇敢是可敬的,只在于你是否勇敢,不在于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学习吧!他们是生活的先行者!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3

  ——大自然中的食物链我在暑假买了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疯羊血顶儿》。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我带着好奇打开了这本书,急迫地想知道这里面说了什么。由于血顶儿降临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亲“猴戏”遇害的**场面。

  因此,它的性格古怪,连行为也古怪——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

  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吃鸭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再说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 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小说终归是小说,结局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过《疯羊血顶儿》虽说是动物小说,但从这些动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4

  有这样一只羊,被羊群视为疯羊,却处处为羊群着想;有这样一只羊,为了消灭母狼,甘愿与狼同归于尽,有这样一只羊,为了给母亲报仇,甘愿打破羊懦弱的天性,甘愿把羊角弄直它就是血顶儿。——题记

  暑假,当我翻开这本沈石溪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时,就被这扑朔迷离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一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亲为了救它,**了自己,刚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礼,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恐惧。它决心为母亲报仇,它不甘心做一只懦弱的小羊。因此它吧羊角弄直对抗母狼,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后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顶儿。

  血顶儿傻吗?为什么要把羊角弄直?那还是盘羊吗?为什么要和狼斗?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处处为羊群着想,那次没有它,羊群能逃脱吗?那次没有它,滚雪球它们不知还要顶死几头羊它和狼斗纯粹为了羊群的后代着想,它是羊群中的勇敢者!舍己为人的勇敢者!

  血顶儿是羊群中的勇敢者,那么他就是生活中的勇敢者。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五马街买衣服。走着走着,突然,一个青年朝我飞奔而来,只见他手里握着一个皮包,满头大汗,夺路而逃,原来他是个抢包的!后面跑出一个妇女,泪流满面,大喊抢劫!旁边的人就当没听见,不理不睬,有的在围观,有的议论纷纷,有的更是当没看见,有的在歹徒面前,看见他跑来,就马上走开了,却不出手相助。眼看歹徒就要逃之夭夭了,这时,一个保安追了上去,赶**他,和他厮打起来,旁边没有人帮忙,大家一哄而散。保*着歹徒的衣服,想把他按在地上,却被反踢几脚,歹徒从地上站狼狈地起来,掐着保安的脖子,骂他多管闲事,保安马上用脚撩倒他,握紧他的手,想把包拉过来,保安扭过头来,对围观的人说:快打110!大家都犹豫不决,妇女掏出手机打了110。歹徒一听110,急了,用脚使劲踹保安的头,保安被踹得连连后退,打了个趔趄。当**赶到现场时,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妇女感激极了,连连说谢谢。我问妈妈:围观的人怎么这么胆小?打个110也不敢?妈妈说:他们都怕惹祸上身,****,那个保安是勇敢的!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该出手时就出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汇集你我之力,创造幸福生活,不能让**分子猖狂!虽然保安没抓到歹徒,更没追回包,但他是可敬的,那时又有谁敢冲上去帮忙?

  勇敢是光荣的,就像血顶儿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样;勇敢是可敬的,只在于你是否勇敢,不在于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学习吧!他们是生活的先行者!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5

  《疯羊血顶儿》是一本励志精神的小说,讲了血顶儿这只盘羊为他自己的母亲报仇的事。

  这本书讲了血顶儿的母亲猴戏在生下血顶儿之后,为了保护血顶儿,被黑母狼给吃了,血落到了血顶儿的头上,所以起名为血顶儿。

  血顶儿为了给自己的母亲报仇,把自己的角从开始发育开始,就把角插在点击石里,慢慢地,慢慢地,血顶儿的角不像其它盘那样盘起来,而长成了直的,还十分尖锐。一次,盘羊群去觅食,血顶儿把黑母狼斗败,因为黑母狼怀**小狼。第二次,盘羊群刚好又遇到了三只黑母狼的小狼,血顶儿立马冲上去踩死了一只,又用羊角刺死了两只羊群立马向血顶儿欢呼,黑母狼发现了,每次都躲着血

  顶儿,去把羊群赶尽杀绝。最后,羊群走了,血顶儿被背叛了,于是也被黑母狼咬死了。

  血顶儿为了给母亲报仇,也不怕别人把它看成疯羊。不管别人怎么看你,只要你自己觉得好就行,《疯羊血顶儿》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精神。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6

  《疯羊血顶儿》主要讲的是一只叫“血顶儿”的盘羊刚出生就目睹了母亲为救它而被一只狼杀死的**场面,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一反盘羊的角盘得弯越多越美的天性,把自己的还未长成的角塞进被闪电劈开的石缝里生长,在石头上磨砺,它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给惨死的妈妈复仇,它的做法遭到了几乎整个羊群的`讥笑。嘲讽,大家都认为它的想法不可思议,大家都认为它疯了,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事,被吃掉是自己倒霉,那里还有羊找狼报仇的道理,简直是疯了。可“血顶儿”不管大家怎么说,一直坚持不懈把角磨的尖尖的锋利,在和母狼几次交锋后,终于,在最后一次把母狼逼到绝崖,而“血顶儿”也累的睡了过去,可羊群却在它睡觉时抛弃了独特的“血顶儿”无声地走了,以致“血顶儿”被母狼咬死。

  这个故事引人深思,“血顶儿”为了给母亲报仇,它的精神值得赞扬,如果它能改变羊群的观念,得到羊群的**,结果肯定不是这样。而凭一只羊的能力,想要强行改变大自然弱肉强食的规律,那是要付出血的代价。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爱看《十万个为什么》,有人爱看《格林童话》……而我喜欢看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讲述了三个故事,分别是《血染的王冠》、《雪崩》、《疯羊血顶儿》,个个都很精彩。《血染王冠》讲述了一个老猴王,因嘴角边长了一些白点,所以大家叫它麻子猴王。一天,一个考察队来到了这儿。他们看见一只叫黑披风的猴子没把自己找到的蜂蜜给麻子猴王吃,违反了规定。麻子猴王便和黑披风打了起来。经过几次打斗,麻子猴王被打伤了,但它还是坚持战斗。厄运并没有停止,麻子猴王被撞到了大河里,渐渐沉了下去。皇后见状也跟着跳了下去。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麻子猴王坚持不懈、勇于面对挑战的精神,也体会到了皇后愿与猴王同甘共苦的情感。

  《雪崩》讲述了牦牛艾蒂和我,还有她的牛犊花面仔去日曲卡雪山。在半路上,突然要雪崩了。一阵风刮过,把花面仔吹到了小山坡下。花面仔滚了下去,摔在了石头上死了。艾蒂一直守护在花面仔旁边,转眼间黑牛变成了白牛。没办法,我只好自己走出了山坡。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艾蒂无私奉献的精神,它是一位很好的妈妈。

  《疯羊血顶儿》讲述了血顶儿的妈妈被黑母狼吃了。为了报仇,它把黑母狼的幼崽杀死了。黑母狼也很气愤,与血顶儿打了起来。最终,血顶儿被打死了。其实生活中应该少一些恩怨,多一些友爱,这样大家才能和睦相处。

  《疯羊血顶儿》是沈石溪的一部动物小说。我非常喜欢沈石溪的小说,因为沈石溪的想象力很丰富,把动物写得跟人一样有精神。看得出来,沈石溪是一个有毅力、热爱动物的作家。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8

  昨天,我终于把沈石溪老师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看完了。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头叫血顶儿的小公羊,它的妈妈五月怀胎把它生下来后,半小时内,为了帮助它逃跑,自己用身体挡住黑狼的攻击,最后被黑狼撕裂并吃掉。然后血顶儿,就慢慢长成了小伙伴眼中的,不怕危险,仍然迎头面对的疯羊。血顶儿在经历妈**那件惨事后,成长得非常快,自己学会了跑步,自己学会了捕食,不怕别人的嘲笑,还自己学会了面对强大的敌人。

  血顶儿凭着自已的不断努力,强大自己,还不断帮助伙伴,最后终于把它的仇敌——杀死它妈**那头黑狼打败,和它一起滚下了山崖。

  血顶儿虽然死了,却赢得了小伙伴们的尊敬和崇拜。

  合**,我的眼泪又没有止住。不仅仅是因为血顶儿的妈妈为孩子**的伟大母爱,也为了血顶儿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

  我想起妈妈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做饭、陪我做作业。等我做完作业,洗刷完睡下后,妈妈再开始做家务,很晚才能睡觉。我有时候还要发脾气,真是很不应该。

  过了年,我就11岁了,我要学习血顶儿的精神,努力学习,自己完成自己的事,可以让妈妈少为**点心。将来我想要凭自己的努力考上医科大学,帮妈妈保养身体。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9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疯羊血顶儿》。它让我学会了人要自强自立。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盘羊血顶儿在出生时看到了母亲被黑母狼吃掉。母亲的鲜血溅到它的头上,成了血顶儿永恒的印记和报仇的信念。血顶儿把角在电击石中夹直,一次次与黑母狼交锋,被同类视为疯羊。一次血顶儿为与黑母狼搏杀而补充体力熟睡时,在一旁放哨的羊群们悄悄地抛弃了它。最后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盘羊群又回到了*静的生活中。

  看着《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不住地为血顶儿冒险与黑母狼作战的想法而感到担心和不可思议。血顶儿虽然在电击石里把打着花结的角板直,可是它毕竟还是一只羊,一只注定会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顶儿,它在出生时目睹了母亲的死,下定决心要为母亲报仇。它的勇敢和冒险我们都只能敬佩并不能真正学习,而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另一个知识,却让我感动自愧不如。书中说盘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时,半小时后就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躲避危险,一起奔跑,也能自己**。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盘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岁开始就能**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几岁还在依赖父母。我就是属于第二类人,都已经13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依赖着父母。独自在家时,温饱会出现问题;睡觉前我房间和爸爸妈妈房间的门都必须开着,让我能看见爸爸妈妈那屋的灯光,不然就会睡不着觉;去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陪着,而且必须寸步不离;人多的地方我会紧紧地拉住爸爸妈**手。

  想想血顶儿,再看看自己,我真觉得自己很没用。在暗地里不止一次告诉自己要学会自强自立,可总是等不到实现诺言的那一天我就放弃了。现在我是时候该努力、奋斗了,真正变成一个自强自立的人。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0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疯羊血顶儿》,用8个字来形容“引人入胜,回味无穷”啊!

  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最令我记忆忧心的是疯羊血顶儿,主要讲了血顶儿出生时看到母羊被灰狼咬破动脉血管的恐怖场景。从此,血顶儿把圆润的羊角磨练成直的,它敢于和狼搏斗,它用羊角挑死了三只狼崽,它在别的羊吃饱喝足休息时,自己却练习格斗技巧。大家都在看碧水长流时,它却看惨白的积雪,变得****。最后一次搏斗是在黑狼快被**的时候,羊族背叛了血顶儿,血顶儿并不那么认为,以为大家可以守住黑狼,就睡了一会。谁知黑狼用最后的力气,将血顶儿推下了悬崖。

  我最敬佩的是血顶儿的勇气和胆魄,他有着自己的理想,坚持理想打败黑狼,为母亲报仇。尽管经历了许多困难,血顶儿依然没有放弃。这本书告诉我要在学习中为自己锁定一个高远的目标,不怕困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坚定一步步走,不断前进,和血顶儿一样努力训练,终能完成自己的目标。


疯羊血顶读后感 (菁选2篇)(扩展7)

——疯羊血顶儿的读后感400字 (菁选3篇)

疯羊血顶儿的读后感400字1

  暑假,我读了《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感慨万千,深受启发,被雪顶儿那为母报仇的孝心而感动不已。

  人们 都说:“百善孝为先,而现在广大民众都只是会稀里糊涂的说,却不照口头行事,大家也只是知道,世上有孝这个字,却不知孝有何用!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了自己以前,在家里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时候发脾气了也在老人身上泄气那是多么的荒唐啊!我想现在有很多人也和我一样吧,但要想想是谁给了我们生命,又是谁把我们抚养长大的,难道大家就忍心对把我们养育长大的家**吵大闹吗?大家就可能不如一只盘羊,它为报仇改变了狼吃羊的历史,它为报仇把象征着美的盘羊花结给磨*了,为了报仇他不顾可能被狼吃掉的危险与狼大战,为了给母羊报仇,他不顾被赶群体的危险,去杀掉了狼的孩子。

  世上有很多这样的事,古代大思想家孔子,小时候因失去父亲,把家里的生活负担全压给了母亲,他从小开始干苦活,让母亲多休息,帮母亲减少生活负担,长大后,知道了一些事情,就努力学习,准备考上官位,帮母亲减少生活压力,现在这样有孝心的人已经很少了,请大家做个有孝心的人吧。

疯羊血顶儿的读后感400字2

  近段时间我看了一本名叫《疯羊血顶儿》的书。书中讲的是一头小盘羊刚出生它的妈妈就被一只黑母狼咬死了。当时,一股血喷到了它的头顶,从此,它就有了”血顶儿“这个名字。因为它一出生就看见了妈妈被狼吃掉的情景,所以它就变成了一头”疯羊“。

  长大后,它就开始了疯狂的复仇行动:它把刚刚发育的角嵌进电击石的石缝里弄直,找机会挑死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之后,又把黑母狼的屁股捅了两个大窟窿。黑母狼把伤养好之后又开始为它的小狼崽报仇了。这是对奥古斯羊群来说史无前例的大灾难,羊群的'数量一下子减了一半,差点就要消失了。

  到最后,血顶儿使用”苦肉计“把自己弄的混身是伤,可是计划没得逞,被黑母狼把脖子咬断了,把羊头扔进了万丈深渊,它的孩子也跑到悬崖峭壁上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最后也跟着跳下了万丈深渊。

  虽然这样有点太疯狂了,但是我还是很佩服它这种爱母精神。一开始,我觉得它很勇敢,肯定能胜过黑母狼,到最后谁知它还是失败了,这样真让人替它惋惜。可动物和人的爱母方式是不同的,动物爱母是给母亲报仇,而我们呢,则要从帮母亲做点点滴滴的小事开始,这样才没有遗憾。

疯羊血顶儿的读后感400字3

  《疯羊血顶儿》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我读完之后深有感触。

  血顶儿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它是一只很可怜的盘羊,它刚生下来的时候,自己的妈妈为了保护血顶儿而被恶狼杀害。

  血顶儿记住了自己与恶狼的仇恨!要为妈妈报仇!它放弃了美丽的盘角,拼命地把自己的角扳直,要知道在羊群里角越花哨越好看可它偏要将自己的角扳直因此它在羊群中很没地位,总是被嘲笑,因此它被看做是只疯羊,终于它在一场与狼的搏斗中与曾经杀死它妈**狼同归于尽了!

  这篇文章深深地感动了我,血顶儿为了报仇竟**了自己!要知道那时盘羊寓意着冷酷,是没良心的意思,因为那时的盘羊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仇恨,也没良心,但在这样一个家族中竟会有一个不惜自己为家人报仇的羊,羊群们嘲笑它,侮辱它,但它若无其事,依然在磨自己的角想让它变的锋利起来。因为它永远也忘不了妈妈死的那一刻。血顶儿是多么了不起的一只羊呀!人类有时候都做不到的事情而它却做到了,它**了自己的生命为妈妈报了仇,这真是儿子对母亲的伟大举动。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打骂自己的父母,不赡养父母,把父母赶出家门,为什么一只羊都知道报答妈**养育之恩而我们人类怎么就做不到呢?


疯羊血顶读后感 (菁选2篇)(扩展8)

——顶优秀读后感 (菁选2篇)

顶优秀读后感1

  《一句顶一万句》是一部刘震云历时三年的倾心之作,获得了茅盾文学奖。以河南延津为背景,小说分为两部分,出延津记和回延津记。杨百顺、牛爱国分别的一出一回,好像总是在重复相同的故事,从起点绕了一圈又回到了起点,两人千丝万缕的联系皆因说得着说不着而起。展现的是*乡村最底层小人物的生活现实,书中人物命运循环往复,一句闲话就割断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尽管有时候是说者无心,但无论怎样都坏在了说的上面,而有时又翻山越岭只为探求一句话,杨百顺因为一句话离开了延津,而牛爱国又因为一句话回到延津。

  一、“不是…不是…而是…”中的绕

  “全不知她不是**吴摩西的当,是***老史的当;不是***老史的当,而是***老费的当;也不是***老费的当,是***衙门的当。不管是**谁的当,吴摩西成了吴摩西。”文章有很多这样的句型、段落,初读时一段话要看半天才能理顺,给人感觉就像在凑字数,不过好在多了些趣味性,像极了现实吵架中的理;再读时有点窥见其中的高明,通过否定后又确认原因的方式,反映人物经历或心理活动,这样一来,人物之间那复杂又纠结的关系,读者也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十六岁的杨百顺要出杨家庄,出杨家庄是因为自己恨老杨,恨老杨是因为老杨把上学的机会给了杨百顺的弟弟,让自己磨豆腐。可磨豆腐也没那么恨,更恨的是老杨听了老马的话算计自己。可老马并不是故意要算计自己,老马是嫌老杨烦,随口说了个馊主意。可老马烦老杨并不是因为这个人烦,而是老杨总想着听老马的主意,老马觉得老杨占了他便宜。于是当杨百顺情绪爆发要去**时,居然不知道该去杀谁,好像自己跟这庄上的人其实都有仇,这才一怒而走。

  文中的一句话不是一句话,一句话能绕出十句话,十句话能绕出一万句话,一个人和事绕出另一个人和事绕,而人和事绕也不是人和事本身绕,是人和人互相绕。人和人不交心,心里是一个意思,讲出来是另一个意思,意思和意思不一样,所以所有的事情都如同一个毛线团一样,弯弯绕绕,最终揉作一团。有一个人不绕,就是传教的老詹。他要教导别人信主的理由是主能让你明白,“你从哪里来,你往哪里去。”可他一辈子只有八个半信徒,延津人不信他,延津人觉得自己已经明白了。

  二、说得着与说不着

  “一个人的孤独不是孤独,一个人找另一个人,一句话找另一句话,才是真正的孤独。”文中塑造了许多*凡的老百姓,每个人都在寻找一个可以说上知心话的人,找一个好朋友已经很不容易,你可能跟某个人是好朋友,但是你们在一起未必就能说得上话,比人找人更不容易的就是话找话,无法言传,像影子一样跟着人的苦闷和孤独。我们希望有人能说得上话,希望摆脱孤独,希望被理解,希望得到人与人的沟通、温暖的抚慰,都处在摆脱孤独的努力之中,以致不惜制造某种虚假的响动和声音。

  为什么每个人都在找可以说话的人,而自己身边的父子、夫妻不是可以说话的人呢,父母不爱子女而爱养女,夫妻不爱彼此而出轨,逃避处理关系而去找其他的关系,可能和一个人能不能说得着不是给他天天做鱼,或是生过他养育过他,而是要注重人与人的交流、将心比心。

  之所以不断的寻找说得着的人,是因为我们不仅需要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还要有丰富的精神世界。在物质生活条件得以满足的条件下,就开始寻求精神的愉悦,然而大多数情况下二者不可兼得,相比物质而言,我们更需要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这种满足和愉悦的获得需要人与人精神上的沟通与交流,能说得上话的人的“一句话”。

  三、*凡小人物的孤独

  文中的各种人物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最*凡、最普通的*民形象,包括杀猪的、打铁的、剃头的、卖馒头的、耍猴的、喊丧的、卖豆腐的、传教的、形形**的人物,作者真正还原了这些*凡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关注他们日常琐碎生活中的精神世界,从底层民众的角度书写了一种*民的孤独。

  孤独这一略显矫揉造作的'词并不是知识分子、精英们的专有,*凡的小人物同样在心灵深处存在着孤独,像杨百顺,为了逃避孤独,他不断的改名为杨摩西、吴摩西、直到罗长礼,这其中包含的辛酸和无奈,可以看作*底层民众悲怆命运的缩影。孤独虽然是一种主观感受,但是与*传统文化中对知己伯乐的渴求也是密不可分的。在文中“孤独——寻找一一寻不得一一孤独”似乎成了一种不可改变的轮回,为了“说得着”,主人公不停地苦苦寻找,蓦然回首,那人却已不是以往的那人,于是又陷入了孤独的深渊。他们不断寻找,想要跳出这个轮回,找到一个“能说得着的人”,最终却总也逃不过宿命的力量。“孤独”是引发寻找“说的着”的原因,而“说不着”又唤醒了内心的孤独,主人公一生的漂泊都是在这个圈中,拼命奔跑,却总也摆脱不掉,在寻找的过程中品味着人生的孤独。

  书中精神世界最丰富的人可能就属传教的老詹,他没有妻儿,只有花费一辈子发展起来的八个半不诚心的教徒,但是至少他还有信念与执着。而信仰的缺失,造成的伤痛无法抚慰,只能任由自己不爱该爱的人,压抑,沉默,爆发,再次压抑,在沉默中爆发,在沉默中**。

  “出延津”与“回延津”之间历经百年,三代人的拼命挣扎、寻找,形成了宿命式的循环。“一句话”是一个象征符号,一个需要解开的密码锁,为了摆脱孤独,吴摩西离开了这个地方,为了摆脱孤独,牛爱国又回到了这个地方。

顶优秀读后感2

  每个人的磁场都不同,有的人第一次见面就能说得着,有的人就算是血脉相连,再怎么亲近也说不着。

  这“说得着”与“说不着”也是说不准的。以前说得着的人,可能以后说不着;以前说不着的人,可能以后又能说得着了。说的着与说不着跟两人的关系好坏也没多大关系,可能关系不好的两个人,在某一方面有相同的爱好,也照样能说得着。

  《一句顶一万句》书中人物众多,都是一些市井百姓,有卖豆腐的,赶大车的,杀猪的,染布的,做醋的,卖葱的,贩驴的等等,整本书都围绕着“说话”来写,看似不起眼的生活小事,在作者笔下却格外有趣。越是这些小人物的琐碎,就越能反应出社会现实。

  初看这本书的时候还不太懂,明明很简单的一件事,作者却把它颠来倒去反复说,甚至还有点绕,多用”某某是,也不是,而是。"等句式,条分缕析,桩桩件件都交代的非常清楚。

  有时甚至让人觉得累赘,有时又觉得特别搞笑,但越是看到后面也渐渐觉出悲苦和孤独。人活着,不单单只是为了活着,而是为了找个能说得着的人。但悲哀的是可能活了一辈子都遇不上一个说得着的人。

  卖豆腐的老杨临死前都觉得自己和赶大车的老马是好朋友。他说老马,同样一件事,自己只能看一里,而老马能看十里;自己只能看一个月,老马一下能看十年。卖豆腐的老杨啥事都没个主意,做什么事都喜欢找老马商量,老马说啥他都觉得有理。

  在外人眼里,他俩也是好朋友。但是老马呢?他根本看不起卖豆腐的老杨,觉得老杨老找他讨主意,占了他的便宜。每次给老杨出主意也不过是随口应付。

  曾经的对头老段来看老杨的笑话,问他“活了一辈子,活出个朋友吗?”人不拿你当朋友,你还赶着巴结了一辈子。

  杨百顺和卖豆腐的老杨,哥哥杨百利以及弟弟杨百业也都说不着,离家出走后的他杀过猪,染过布,挑过水,种过菜,信过主,还改名为杨摩西,这期间一直没遇到说得着的人,直到他嫁给一个寡妇吴香香,再次改名为吴摩西。和吴香香也说不着,却和吴香香与前夫五岁的女儿巧玲说的着。但最后巧玲也被弄丢了。

  当他满世界寻找巧玲的时候,有人问他“你是谁”,他有些恍惚,似乎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是杨家庄的杨百顺?是信主的杨摩西?还是嫁给吴香香的吴摩西?

  恍惚间,他只记起来“罗长礼”,悠悠地说“你就叫我罗长礼吧!”在他还是杨百顺的时候,就一直喜欢喊丧的罗长礼,这么多年过去了,从来没有变过。虽然没与罗长礼说上话,但就是喜欢看他喊丧。曾经为了听罗长礼喊丧,他发着高烧打着摆子一天来回跑了三十多公里。

  从“杨百顺”到“杨摩西”到“吴摩西”再到“罗长礼”,一次次改名换姓。虽然他并不喜欢老杨,也不在意自己的名姓,但每一次更名应该都是希望能与过去告别,重新开始吧!

  杨百业为了和牛国兴一起“喷空”,去了牛国兴家的铁冶场看大门,尽管他并不喜欢看大门;和牛国兴闹掰了说不着之后,又和机务段的老万说得着,便跟着机务段的老万去添煤,尽管他也不喜欢添煤。

  牛爱国的老婆庞丽娜和牛爱国说不着,和摄影的小蒋说得着,就跟小蒋一起;和小蒋说不着,和自己的姐夫说得着的时候,又和自己的姐夫私奔。

  牛爱国本是不喜欢说话的人,却和“老李美食城”的老板李昆的老婆章楚红说得着。

  章楚红嫁给李昆是因为再没有说得着的,离婚却是因为再也说不着。

  曹青鹅也就是小时候的巧玲,虽有三儿一女却也与他们都说不着,唯一能说得着的还是自己的孙女百慧。

  牛爱国的姐夫宋**,因为不会说话,总是被牛爱国的姐姐牛爱香压一头,却和牛爱国的女儿百慧说得着。

  很多人不是不会说话,也不是不喜欢说话,而是找不到说得着的人,也不是说找到说得着的人就一定会有很多话,而是两个说得着的人在一起说话才能真正放松,有趣且毫无压力。就算没有很多话,那也是一句顶一万句。

  反之如果硬要和说不着的人说话,不仅自己别扭,对方也会别扭。就算你专挑对方喜欢听的好话说,在对方听来,好话也会被听成坏话,一万句也顶不上一句。

  当你把一件事或几件事理不清的时候,就算对方只会说一句“你说呢?”,多几个“你说呢”下来,你也可以把每件事情挑骨剔肉,一一码放整齐。

  重要的从来都不是事儿,而是人。人活着,也只为了能找个“说得着”的人。


疯羊血顶读后感 (菁选2篇)(扩展9)

——顶碗少年读后感450字 (菁选2篇)

顶碗少年读后感450字1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顶碗少年》这篇文章,深深地被文中那位少年所折服。《顶碗少年》讲的是在马戏团里的一个小男孩顶碗少年在表演杂技时,连续两次失败。然而,他没有失去信心,在一位老者的鼓励下,他终于表演成功了,赢得了全场观众的掌声。顶碗少年给了我巨大的震撼,他虽然屡战屡败,但他屡败屡战,终获成功!当他碰到困难时,想到的不是退缩而是拼搏,他对着困难的不是后背而是前胸。那位少年在又一次失败后,还能坦然地面对事实,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成功了。我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这种勇于拼搏的精神,当我今后碰到困难、挫折时也要像他那样向困难发起挑战,也许会屡战屡败,但我一定要屡败屡战!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失误往往会手忙脚乱,但这位少年却神情镇定,他努力拼搏,不畏失败,真是可敬!因为一个敢于拼搏的人,才可能是命运的主人。你若不敢拼搏,那一道道关卡虽然让你躲过了,但是他却依然在那儿,你仍没有通过这道考验。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顶碗少年吧,因为人的一生是搏斗的一生。只有敢于拼搏的人,才可能取得成功

顶碗少年读后感450字2

我应该怎么形容《顶碗少年》呢?

假如我是一个作家,我要用笔写出顶碗少年惊心动魄的表演;假如我是一个画家,我要灵活的画笔,描绘出那刻骨铭心的表演;假如我是一个雕刻家,我要用手中的.刻刀,把顶碗少年含辛茹苦的表演刻画出来。

然而我什么都不是,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我只能用我真实的话语,来赞美顶碗少年。同时更便我明白“失败乃成功之母”的人生哲理。

就像我*时那样,考试总是达不到自己心目中的分数,当时的我只会灰心丧气、哭泣。现在我学了《顶碗少年》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失败只是人生道路上一部分的坎坷、挫折。在面对坎坷、挫折时,我们决不退缩,要勇敢面对,我们要克服种种困难。

还有一次,我去水井挑水。我挑两桶满满的水,第一次我用力地挑,水依然没有动静,依然是“原地踏步”这时,我有点生气了,真想放弃,但我又想起了顶碗少年,想起他镇静地表演,想起他遇到困难决不退缩情景。于是,我脑袋里通通被顶碗少年的不怕挫折、不畏艰难的神情占据了。我再一次挑水,我用尽力气,终于,水桶轻轻地挪移了,慢慢地我把水桶的水挑起来了。

现在我已经自信饱满,我要用我的自信去克服学习、生活上的困难。


疯羊血顶读后感 (菁选2篇)(扩展10)

——最新的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

最新的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1

  我读完《疯羊血顶儿》这本书之后,我被文中血顶儿那种永不放弃,坚定不移,胸有成竹的精神所感动。

  故事讲的是:血顶儿从小亲眼目睹母亲为了救我葬身在大灰狼的口中,从此血顶儿做好了报仇的准备。就在大灰狼和血顶儿再次相遇时血顶儿把大灰狼困在了悬崖上,羊群首领不相信血顶儿的实力就趁血顶儿睡着的时候偷偷的把羊群带走了,大灰狼就趁机把血顶儿咬死了。虽然血顶儿死了但是它那种勇往直前的`精神永远鼓舞着我!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动物界里也有感情但是他们没有我们人类的语言表达,但是他们那种精神令我们值得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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