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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芙蓉镇小说读后感2500字

2024-02-01人围观
简介《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  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一溪一河两条水路绕着镇子欢畅流过。每当湖塘水芙蓉竞开或是河岸上木芙蓉斗艳的季节,这五岭山脉的腹地,便颇是个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故此,镇子得名“芙蓉镇”。而后十三年的故事,便发生在平静而又混乱的芙蓉镇里。  《芙蓉镇》是一部灰色的小说,同时也因这灰色保持了难得的优雅与美丽。书中有背叛盟誓的黎满庚,也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

  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一溪一河两条水路绕着镇子欢畅流过。每当湖塘水芙蓉竞开或是河岸上木芙蓉斗艳的季节,这五岭山脉的腹地,便颇是个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故此,镇子得名“芙蓉镇”。而后十三年的故事,便发生在平静而又混乱的芙蓉镇里。

  《芙蓉镇》是一部灰色的小说,同时也因这灰色保持了难得的优雅与美丽。书中有背叛盟誓的黎满庚,也有坚守承诺的秦书田;有出卖自我的王秋赦,也有忠于良心的胡玉音。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真实与虚假,一一对照又一一平衡。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一个幽灵般的声音在喊。

  是怎样的年代,才会有这样沉重的担待?是怎样的性格,才造就了这样坚忍的信念?但那么陌生那么遥远的事情,其实离我们不过三十来年!

  回过头张望张望我们的世界,一个多月前的512汶川大地震撼动了整个华夏大地。大灾大难中,年轻一代挺起胸膛,揽下了更多的责任。被舆论评论为“娇气”、“懦弱”的80后、90后带给社会太多太多的感动。黑暗的废墟中,他们用顽强的毅力支撑了整整九天九夜的生命;而生死战场上一张张稚气未脱却满是认真的脸温暖了所有人的心田。 “小雪,你一定要活下去……”的祝福和“让我再救一个,再救一个!”的请求萦绕在我们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人性的美好放射着耀眼的光芒,抵抗着自然发出的怒吼。

  如今,芙蓉镇热闹如初,大地的裂痕也在渐渐愈合。人们兜兜转转,历史又翻开了新的篇章。而我们--这群青葱少年,也将继续前行在清馨的时光中……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2

  “安安心心成个家,过过老百姓的日子,别总想着和他们过不去”,这是小说最后秦书田告诫李国香的话。也许直到这时候,李国香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李国香,最初的饮食店经理,仗着自己在县委工作的舅舅的关系,在政治上得到很多优势。但此人虚荣心极强,看到胡玉英的生意如此红火,觉得抢了自己的风头,心里产生了嫉妒心理,再加上对于粮站主任谷燕山的示爱遭到拒绝,更是怀恨在心。于是,一系列的活动就此展开。

  胡玉英夫妇靠辛勤劳动挣来的钱,在芙蓉镇盖起了新房,却被以李国香为首的所谓革命分子作为了斗争的对象。先是在“四清”运动中被划为富农,被迫撤掉豆腐摊子,丈夫也被逼自杀。与胡玉英有关的粮站主任谷燕山被停职反市,黎满庚在压力逼迫下交出了胡玉英代为保管的1500块钱,秦书田当众下跪。接下来“文化大革命”胡玉英更是成为批斗的对象,被要求与秦书田一起每天去扫大街。两个同命相连的人,在工作中相互照顾,渐渐产生了感情。当两人写申请结婚的时候却因为自己是“五类分子”而被无理的拒绝。

  李国香一直单身,感情生活非常空虚,当听说胡玉英与秦书田要登记结婚的时候,嫉妒心理再次爆发,在其指示下,王秋赦将两人当众逮捕。在挂着“文化大革命胜利果实”的条幅下,秦书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胡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是一个人性扭曲的社会,正常人的正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正当的劳动得不到认可,反而成为被批斗的活靶子。这是一个被少数人利用,以革命的名义来达到个人目的运动。胡玉英的悲剧正是李国香等一系列“政治闯将”一手策划的,是由于他们的嫉妒心理导致的。

  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物是秦书田。当他被划为右派遭斗争的时候,显示了他极大忍耐力,这样的人物才是真正的英雄,这样的英雄能在各种环境下生活。在自己遭到胡玉英的指责时,他说“天一亮,鬼就出不来了”,这是怎样的一种乐观心态。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他告诫胡玉英“活下去,像牲口一样的活下去”,这样的一种坚韧,只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胡玉英顽强地坚持到了最后。当他出狱后在回家的船上碰到往日批斗自己的李国香,他不仅不计较往日的仇与恨,反而耐心地劝告“安安心心成个家,过过老百姓的日子”,这又是何等的大度。秦书田身上反映出来的坚韧、大度、忍耐、乐观,在日益浮躁的今天,值得我们每个人去认真地学习。

  小说整篇都是在一种压力的环境中进行,到处都是革命,到处都是错误,这也真正反映了共和国那段不寻常的经历。唯一使人感到一丝温暖的是在胡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因身怀有孕被批准监外执行,这多少也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

  小说的结局很是发人深市。吊脚楼倒了,王秋赦疯了,黑暗的岁月结束了,秦书田从监狱回来了,李国香到市里去和一个离过婚的干部结婚了,胡玉英的豆腐店又开起来了,谷燕山官复原职了……所有的生活又都恢复了平静,共和国逐渐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胡玉英与秦书田辛勤劳动,一个善良卖力气,一个聪明有才智,我想他们也许会成为共和国首先富起来的人。李国香,秋后的黄花,尽管找到了最终的归宿,也许会很有钱,政治上也会如鱼得水,但注定是不会幸福的。

  改革开放之后共和国的道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想如果写一部续集的话,还是有很多东西可写的,也许在暑假我就会去完成这个任务。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3

  古华的《芙蓉镇》,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以虚构出来的湘西芙蓉镇为环境,以文化大革命的萌芽、发展、结束为时间线索,以胡玉音等人的遭遇为代表,是一部时代特色鲜明的长篇小说。

  全书共分四章,每章七节,每个章节都有标题,结构紧凑,框架鲜明,作者的逻辑性很强。优秀的文学作品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分别是作者跟着作品走,或者作品跟着作者走。前者的优点是局部好看,但易输于整体;后者整体思想性强,但局部不够精彩。《芙蓉镇》属于第三种,即,全局上,作品跟着作者走,局部上,作者跟着作品走,所以,《芙蓉镇》在故事上文字上即清晰又精彩。大局是框架,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但若拘泥于规矩,文学作品就成了刻板的数学题,美的感受就成了公式。这一点上,古华先生跟路遥颇为相似。

  《芙蓉镇》是以写时代为目的的小说,人物是古华先生表现时代的工具。或者说,芙蓉镇是浓缩了的文革背景下的中国,《芙蓉镇》上的人物,是文革背景下,国民的代表。基于此,读者会看到,古华先生在描写某个人物遭遇时,忽然笔锋一转,转向当时的中国有同样遭遇的那些同胞们。作者只是借题发挥,《芙蓉镇》是古华先生抒发感伤的窗口。所以,虽然全书字数不多,人物不多,但是全书的表现力极强,读者仿佛能听到作者的心跳,与作品人物共同回到了那个疯狂的年代。

  所谓阶级斗争,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所谓革命,不过是人革人的命。在本书中,文化大革命本身已经成为了书中人物打击报复的工具,提供了发泄的机会。这就使得这本书人性十足,一切故事,都是人事,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破坏,也是建立在人的劣根性这一基础之上的。《芙蓉镇》并没有简单的停留在对文革的批判,而是更深入的剖析被卷入文革的那些人物,使读者随作者一起反思人性。

  文学作品不是胡侃。优秀的小说是来自作者灵魂深处的呐喊。一字一泪,一字一血。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4

  我第一次读《变形记》是在高中课本上,当时的课本只节选了其中的一段,况且以当时的理解能力很难去真正地体会小说的。当时的我只是觉得很离奇,很怪异,很莫名奇妙。一个正常人突然变了一只大甲虫,我真的很不能理解卡夫卡到底在想什么。

  后来,一位朋友向我介绍这本小说,我就再次阅读了它。起初,我是带着疑惑去读它的。读着读着,我就觉得心中的压抑感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身上。拘束,压抑,扭曲,种种感觉把我捆住了,全身动弹不得,仿佛变成甲虫的不是哥里高尔而是我。

  作品主要讲:主人公梦醒之后,发现自己成了大甲虫,全家惊恐,绝望至极。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了,不过,还没有结束呢?孤独接踵而至。怎么办呢?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一家人终于接受了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哥里高尔感到温暖,温顺的配合着,事情似乎得到了缓解,不过,经济上的不堪重负把这个家拖垮了,心理上的负担也逼疯了他。哥里高尔想克制,却又克制不了。理智已经失控,回忆占据了所有,虽然是甲虫的躯壳,但人类的心无法让他逃避。他要作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当他是恶心的爬虫,他渴望回到过去!但对过去又十分恐惧,以致于有些喜欢现在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己房间地板上。

  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呢?

  主人公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他变成了大甲虫后,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瞬间荡然无存。

  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曾经和他们一起生活的人。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罢了。

  作者卡夫卡曾在一封信中说:“我在自己的家里比陌生人还要陌生。”他似乎通过《变形记》暗示我们,一旦自己作为哥哥得了一种致命的绝症,久而久之,他最爱的妹妹也会像小说中的那位女孩那样厌弃他的。事实上,现实正是如此,他因严重的肺结核而去世,死前在家中地位可谓全失。这是一种普遍的人类生存状况,也许有时候,荒诞与现实,只不过是一层纸的距离。

  其实,当命运不再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时,人们就会开始彷徨。一旦遭遇不幸,就不再被社会承认,失去作为人的价值,便被外部世界认为“非人”。于是,社会地位,人情,乃至尊严,都被剥夺殆尽。正如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中所揭示的:“维系家庭的纽带并不是家庭的爱,而是隐藏在财产共有关系之后的私人利益。”一旦切断共同的利害关系的维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人总是那样孤独的动物,彼此之间,很多时候,实质是陌生与隔膜。这一点,哪怕是今天看似平静和谐的社会,恐怕也仍然存在着,并会一直在人性中存在着。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5

  我和儿子一起读了童话书《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翻开书,立刻就被书中精美的漫画所吸引,故事情节及语言更是让人爱不释手,于是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读过之后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事描述了一个聪明、善良、勇敢和坚强的狐狸爸爸,它是个好爸爸、好丈夫。可是,狐狸爸爸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是正确的吗?让我们来看看《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中的一个片断。獾突然说道:“狐兄,你一点儿也不为此感到担心吗?”“担心?”狐狸先生说道,“为什么担心?”“所有这……这些偷窃行为。”狐狸先生停下来不挖了,两眼凝视着獾,好像他完全傻了似的。他说:“我亲爱的长毛的老古董,你知道全世界有谁在他的孩子快要饿死的时候,也不偷几只鸡?”尽管狐狸爸爸的偷窃行为有一个非常好的理由,那就是为了养活他的孩子们。可是,不管是为了什么而偷,也不管偷了什么,都是不对的,因为那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应当为我们所唾弃的。

  看完书之后,我与儿子展开了讨论。发现孩子对狐狸爸爸所表现出来的聪明、善良、勇敢、乐观和坚强佩服不已,完全没有意识到狐狸的行为有什么不妥。于是我让他假设自己就是那三个饲养场主之一时,他又觉得狐狸爸爸不应该去偷东西,而是应当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因为有文本本身价值观的引导,同样是那只狐狸,饲养场主换成自己后,孩子对狐狸爸爸的看法由欣赏变成了批判。孩子读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被书中的观点引导从而影响了自己的正确判断。古语云“尽信书,不如无书”,这不仅是读书的方法,也是做人之道。

  总的来说,《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一书用浪漫和优雅的笔调,描写了发生在狐狸先生一家以及獾、兔子等小动物们身上的苦难和挣扎,最终凭着狐狸爸爸的聪明逃出了三个农场主的魔爪生存了下来,故事生动有趣,爱恨分明,让人读了爱不释手。

  通过与孩子的交流,发现孩子从书中学会了多个成语和好句子。如:绞尽脑汁、诡计多端、宽宏大量,描写比恩瘦得像铅笔,邦斯矮的站在世界上任何一个游泳池里的浅水一端,他的下巴都会在水面以下等等。

  大家都知道读书有很多好处:获取知识,培养创造力,审美情趣,开阔眼界,教育孩子是非善恶,扩展生活经验。但是所有这些都应该在快乐的前提之后,因为快乐就是孩子成长的需要,只有有了快乐孩子才能更好的成长、发展。

  与孩子一起读书,就会经常交流心得体会,这样就可增进与孩子之间的亲密关系。文学是一个由想象构成的世界,只有经常与孩子共读,就可提升他的写作能力,想象力、创造力将获得不断的滋养;读书不仅可以增加知识而且还带给孩子欢喜、智能、希望、勇气、热情及信心,使孩子的思维活泼、多元、有弹性;共读会增进学习协调沟通能力,加强经验传承交流以及独立思考和休闲娱乐的效果。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正确的引导孩子在其中去追寻,去探索,去翱翔,去享受吧!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6

  自从学了《自然之道》这篇课文,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自然之道》主要讲了:“我”和同伴为了挽救一只海龟,使更多的海龟受到伤害的事情,对我的启发很大。我曾想,当时如果换作是我,我可能会犯和作者相似的错误,不,甚至更严重,当我看到一只幼龟探出头时,我会欢天喜地地跑上去抱住它,无论什么也阻止不了我放开它,更何况是一群幼龟鱼贯而出呢?

  老师曾经在上这篇课文时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国家经常有狼出没来吃梅花鹿。本地的梅花鹿都非常漂亮,因此这个国家定了一个“灭狼计划”,经过二十多年努力,终于将所有的狼毁灭,而梅花鹿开始大量繁殖,所有的草地上都能见到梅花鹿的身影,因为梅花鹿太多,所以这些青草根本填不饱梅花鹿的肚子,导致大量的梅花鹿死亡,再加上流感病毒,梅花鹿的只数竞一下子从十万只变成了八千只,还因为梅花鹿的天敌狼被毁灭了,梅花鹿开始变得懒惰、肥胖,没有强壮的身体,跑不起来。这个国家的总统万万没有想到,他精心策划的计划竞然会是这个结果。所以告诉我们一定要按照自然之道办事!

  什么是自然之道?就是自然万物的内在规律。有些人就是因为控制不住自己,想干某些事情,结果与想象中的相反,这是违背了自然之道。有些人想把事情干好,可这其实是具有破坏性的。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7

  白璐

  故事的主人公,班级上的最弱者,过着一段带有点点忧愁与悲痛的童年,一个在偌大的城市中渺小而绝望的存在,上苍似乎要夺取他童年的幸福时,却赐予他一种特殊的能力——偷别人的影子。

  当阳光下,他们的影子重合在一起时,他便可以听见来自影子的声音,知道他人心中不愿说出口的秘密。

  偷来的影子都向他讲述着自己的故事。它们有着最细腻的感觉,最独到的见解,也最了解自己的主人需要什么。

  月光下,当别人的影子再次向他开口,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强大,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

  作者试图通过“偷影子”这一特异功能来告诉我们: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强壮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主人公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要少点计较,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

  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

  阁楼上的月光下,吕克的影子告诉男孩,吕克内心十分渴望能够像他一样当一名医生,而不希望在老家当个小小的面包师。男孩劝服了吕克的父亲让吕克去他所在的城市学医,而当吕克终于实现自己的愿望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其实并不喜欢这个身份,最后选择回到那个一早就有人来买他的蛋糕并且让他心里感觉到幸福的面包店里当一名小小的面包师傅,给心爱的女人做各式各样好吃的蛋糕甜点。有时候,人们想象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可能表面上又不是那么冠冕堂皇。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

  男孩的爱情也是书中令人印象深刻的一部分。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再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

  “不知道姓氏的克蕾儿。这就是你在我生命里的角色,我童年时的小女孩,今日蜕变成了女人,一段青梅竹马的回忆,一个时间之神没有应允的愿望。”爱情里最需要的,是想象力。每个人必须用尽全力和全部的想象力来形塑对方,并丝毫不向现实低头。爱情亦不是一方深爱着另一方,两个人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必须选择合适的那个人。找到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才不会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每件事情的开始和结束,小男孩都在自我反省。如果是我,能不能做到?至少小时候的自己不知道反省是什么,只是一直沉浸在自责中无法自拔,错了,错了!自责中却又倔强的不肯认输。对于父亲的离开,小男孩固执的认为是自己不够好,没能成为一个值得父亲骄傲并为之留下的孩子。然而直到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打开母亲留给他的盒子,他才惊讶的发现,原来父亲每年都会给自己写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每年儿子领奖时在栅栏外远远的观望时的欣喜,以及最终为了维护新的家庭而不得不放弃他的歉悔。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然而母亲做的或许并没有错,与其让儿子眼睁睁看着父亲渐渐离开自己,不如让这个人从来没有出现过。想走的人,任凭你再怎么留都会走,不会走的人任凭你再怎么赶都会留下来相伴。选择接受与原谅远比陷入痛苦无法自拔要幸福得多。

  然而他真正应该反省的,却是没有好好珍惜身边的人。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

  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上天不会辜负善良的人!世界这么大,总有人会是朋友的!总有人会与自己真心相待的!然而如果不好好珍惜当下还在身边的朋友和亲人,说不定哪一天他们就会离我们而去,再也不会回来。

  小孩总有长大的一天,父母总有老去的一天!在身边的人会让自己愤怒,不安,不满,生气只是因为在乎!

  这本书就像有人在耳边倾诉的故事,淡淡的,却直达心灵。结局很美,只是倾诉的声音凉凉的,温馨里还带点悲伤!

  每个故事,每个人都平凡无奇,就像在每个太阳升起的早晨醒来然后互道早安般,只是这样的平淡最美。

  不要只拥吻影子,因为那样你只会拥有幸福的幻影。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8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20xx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琳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9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骆驼王子》的书,它主要讲了:在草原中有一小群骆驼最小的叫骆驼王子,他从小就娇生惯养,什么事都要靠族人。有一次,他看见一只灰狼,以它的体型足以赶跑它,可它却逃回了族人身边。一次,它因为贪玩引来了雪豹,首领为了救他而牺牲了,另一个也受了重伤,另一个也嫌弃它而离开了它。后来,一只年轻雌骆驼带着一只小骆驼加入了他们,可是因为骆驼王子的自私和贪婪,把两只骆驼给气走了,后来它的母亲也因为长期奔波而累死了。只剩下它一个人了,为了生活它只好投奔人类。

  我们不也是这样吗,每次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事都要靠大人吗?小时候,奶奶出去旅游了,妈妈让我自己把衣服洗了,我死活都不肯,后来我就和妈妈赌气,要把洗给给她看,终于,我洗完了我的衣服,当我洗完我衣服的一刻,我终于认清了自己,发现了自己的能力,此后,我做事便不在依靠父母,靠的是我的双手,毕竟,无论在哪里,自己的幸福是要靠自己去创造去寻觅。

  对于年轻来说,第一次独立面对困境,意义重大,就好比命运发给你了一张试卷,及格者生存,不及格淘汰,又好比生死台阶,跨上去前景灿烂,跨不上去命运多舛。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0

  《家)中有这样的描写:“可是后来他回到自己的房里,关上门倒在床上用铺盖蒙着头哭,为了他的破灭了的幻梦而哭。”文中的“他”指的是谁?“他”有什么幻梦?他的幻梦是怎样破灭的?请简要回答。

  “他”指的是觉新。他打算中学毕业以后到有名的大学里继续深造,还想到德国(外国)留学,梦想与表妹结婚。由于他的祖父想抱重孙,他父亲便给他定了一门亲事,结婚的对象不是自己所爱的表妹,而且年内就要结婚,婚姻和升学的希望都成了泡影。

  高老太爷希望有一个重孙子,想早日给高觉新提亲。“他(觉新)的相貌清秀和聪慧好学使某几个有女儿待嫁的绅士动了心。给他做媒的人常常往来高公馆。”高觉新的亲事最终是怎么决定的?请简要叙述。

  来说媒的人很多,觉新的父亲和继母商量、选择后,只剩两家,而这两家请来的媒人情面同样大,他父亲就用拈阄的办法,把两个姑娘的名字分别写在两方红纸上,在祖宗的神主面前祷告后,拈起一个,亲事就这样决定了。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1

  由于其书名的讨巧,这本书适合送给即将毕业分别的同学,我就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得到了这本书,并有幸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之后又看了他的《雾都孤儿》,建议大家可以对比阅读:在奥力弗和皮普两个小家伙的命运沉浮中体会百味人生,眼泪和微笑共存。

  《远大前程》并不远大,其实是一个小男孩的努力追求富家小姐,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泡沫破碎的故事。颠覆了中国“人无外财不富”的传统观念,皮普在破产之后反而端正了心态,靠自己的勤奋努力重新得到尊重,并抱得美人归。这些,完全符合我们的“大团员”的审美思路。

  《远大前程》是狄更斯晚期的作品,也是他最成熟的作品。这个书名是有讽刺意味的,它讲述了一个孤儿,匹普想当上等人的理想幻灭的故事,他最终没有当成上等人,当然也就没有了所谓的远大前程。本书以极其精彩的故事情节紧扣读者的心弦,生动地描写了一个饱受苦难并同命运不断抗争的孤儿匹普的心理历程,最后他终于悟出人生道理,成为一名普通人,并与初恋情人握手重逢,获得了圆满的结局。

  《远大前程》的故事情节有它的独特之处,读来让读者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本书的主人公匹普,更是联系其它人物角色的一条主线。环境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匹普就是被环境改变的。一开始,匹普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是多么的天真,轻易信人,富有同情心。然而,匹普遭遇的宿命就是遇上了一位女皇般的姑娘,这位姑娘将透彻影响他的一生。他开始瞧不起自己,开始为自己的家庭环境及出身感到自卑,“而我一想到这座宅邸,心中就没有一丝阳光!同时对自己的行为也更为厌恶,也更瞧不起自己的家庭。”这是一段很好的情景交融的写法,在这样一所恐怖的房间里,匹普彻底瞧不起自己。是中了魔吗?不!这正应了一句真理:人是环境中的产物。是环境改变了匹普。进一步,匹普“交上好运”后,已鬼迷心窍了,非要去当上等人。匹普要求赫伯特教他礼貌与规矩,说明他急于想成为一个伦敦人。但是,无论怎样,匹普内心中的善良,还是可以体会到的。他暗中花钱支助赫伯特的事业,这表明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对朋友慷慨仁义,决不吝啬。知道他的恩人竟然是一个逃犯时,他开始从环境中蜕变出来。“与恩人道别开始变得沉重与焦虑了。”这说明匹普开始关心恩人的安危并且对恩人产生感情了。“即使缺钱也不再用恩人的钱。”表明匹普内心美好的东西开始复苏,最终,他还是过上了平凡而真实的生活。最后,匹普与艾丝黛拉手握住手,一道走出废墟,广大的天地沉浸在静谧的月华之中„„从废墟到夜雾再到月华,象征了匹普和艾丝黛拉爱情的三部曲,开始是不可能,后来是朦朦胧胧,最后是月光普照。这是一个大团圆结局,总算无遗憾。

  出身贫寒,曾经经历过家庭破产的狄更斯用深刻的笔触,以一个底层平民男孩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英国19 世纪初的社会全景。他的社会批判性,对下层人民的人道主义同情,及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和平实流利的语言,使这个伟大著作的可读性非常强,并不是象通常的大部头那样令人望而生畏。每天睡前读上一段,沉浸于皮普的喜怒哀乐之中,为皮普的未来梦想或担忧,能够使人感受到名著所蕴涵的神秘而温暖的力量。

  我相信,小说是通往作者内心的跨越时空的桥梁,用心阅读,就能体会到作者的所知所想,所忧所感。名著的魅力是无限的,这也是作家魅力的体现。《远大前程》透过平淡文字,透射出作家对贫苦百姓的爱心和虚伪社会的批判。感受一个伟大的作品,感知一个善良的心灵,是莫大的享受。

  多说一句,和所有文学作品一样,都不能摆脱其被政治利用的境况。从前苏联到中国“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狄更斯及其作品被赋予了太多的阶级性。人们没有探讨作家和作品的良知和良心,而是不断利用狄更斯的所谓“阶级局限性”来对资本主义进行剖析和批判。在文学评论界中,这些作品都异常复杂。我想,我们不是道学家,不是革命者,更不是才子、流言家,我不想强行给200 年前的狄更斯贴上太多阶级标签。我们读书的目的只有一个:感受爱,享受爱。

  我们的家乡是一片沼泽地区。那儿有一条河流。沿河蜿蜒而下,到海不足二十英里。我领略世面最初、最生动的印象似乎得自于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下午,而且正是向晚时分。就在那时我才弄清楚,这一片长满荨麻的荒凉之地正是乡村的教堂墓地;已故的本教区居民菲利普·皮利普及上述者之妻乔其雅娜已死,双双埋葬于此;还有阿历克山大、巴斯奥鲁米、亚布拉罕、特比亚斯和罗吉尔,他们的五位婴儿已死,也都埋葬于此。就在那时我才弄清楚,在这坟场的前面,一片幽暗平坦的荒凉之地便是沼泽,那里沟渠纵横,小丘起伏,闸门交错,还有散布的零星牲畜,四处寻食;从沼泽地再往前的那一条低低的铅灰色水平线正是河流;而那更远的、像未开化的洞穴并刮起狂风的地方,自然就是大海。就在那时我才弄清楚,面对这片景色而越来越感到害怕,并哇地一声哭起来的小不点儿,正是我皮普。

  当你看到这一段的时候,脑海中是否能够想象出英国农村那种荒凉地域,尤其是在一个小孩子的眼中,更加可怕呢?我在小时候,就曾经在我家后面的小河边产生过这种恐怖心理。

  所以,他的作品被大量的、不断的搬上荧屏,进行再创作。这部《远大前程》先后三次被改编成电影,可见其魅力无限。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2

  今天,我怀着敬佩的心情阅读了《伟大的悲剧》这一课。

  文中,斯科特代表英国率探险队向南极点发起最后的挑战,但是挪威人阿蒙森早已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十分沮丧,十分失望。在返回的途中,天气越来越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的威力无情的销蚀了,斯科特一行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在茫茫的雪地上。

  在这个故事里,有无数感人的故事。例如奥茨不幸生病了,他认为自己已经不在是大家的帮手,而是大家负担,为了团队可以继续走下去,他希望尽快结束自己,以减轻同伴的负担。尽管这样可以走的快一些,但他的同伴们坚决反对这样做,他们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伙伴。在一个暴风雪的日子里,所有的人敬畏地看着奥茨正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

  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探险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之情吗?

  一个看似平静的一天。一家影院突发大火,熊熊的烈火吞噬着数千人的生命。所有的人不顾一切,争先恐后地向出口跑去,很窄的门迅速被堵死了,里面的人们无法出去,营救的人员无法进来。怎么办?上帝似乎正在开生命的玩笑,让后面的人群如潮水般的向前涌来。无情的烈火喷出它杀人的浓烟,向魔鬼一样伸出自己的“夺命之爪”。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肉体哪能抵挡得住这熊熊的火焰。不到半小时,这里就成了死亡的墓地。

  生活就是这样的残酷,他让有的人失去了集体主义的伟大精神,失去了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但是,依然有人没有抛弃这伟大的精神,在为之努力奋斗。

  烈日炙烤着大地,水井干枯了。但小女孩依旧照料着生病的母亲,母亲渴急了,小女孩被迫带上家里的水壶,出门找水给母亲喝。在山里,小女孩发现了山泉,她本想自己先喝一口,但是想起重病在身的母亲,她认为水应该给母亲喝,于是小女孩打了山泉朝家里走去。路上,她碰见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她将水给小狗喝,小狗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会心地笑了。她回到家,把水递给母亲,但母亲让她先喝,把水又交给了她。瞬间,地上冒出了大量的泉水,托着七颗星星,升上天空。水不用发愁了,小女孩用自己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拯救了所有的人。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也表达了古时人们对一个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和谐社会的向往。

  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是一缕阳光,照亮了心中的黑暗;是一条小溪,滋润着心灵的荒漠。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3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把这本《何以笙箫默》读完的,还记得翻开第一页的时候,手还是颤抖的,稳了稳,才继续往下翻。

  曾经跟别人说过,我不会再为那个人哭了,可是,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眼泪还是啪嗒啪嗒的落了下来。心里说不出来的难受。可是庆幸的是,赵默笙和何以琛的结局是完美的。虽然两个人曾经有过冲突和破裂,但是那炽热的爱和浓烈的思念,慢慢地将所有的碎片粘回一起,尽管仍然看得出有裂缝,然而这就像生活一样,怎会如此完美呢?

  哭红的是眼睛,哭碎的确是爱情。

  当我们仍想沉溺在懵懂的少年时,岁月却无情地将我们往前踢,我们曾发誓要与命运抗争到底,而到头来才发现自己早已卷入命运安排的漩涡里。最后,被踢的遍体鳞伤,哪里还有挣扎的力气?还好,往旁边望去,幸灾乐祸地看着,原来,你也一样。在被岁月催促的过程中,有多少眼泪留在外,又有多少眼泪留在心里?大丈夫说,拿得起,放得下;可这放下的背后,又暗藏着多少秘密;在这拿得起的面前,又隐含多少辛酸呢?最痛的,不是放得下或拿得起;最痛的,是在午夜三更时分,梦里尽是你少年般的桃花面容。眼泪,只是暂时的止痛药;忘记才是永恒。可惜,世道往往就是如斯的不公平,记起容易,忘记难。

  所以,何以琛和赵默笙,选择了记起,放弃了忘记。记起的不仅是那青葱年代,还有那黯然神伤;记起的不仅是耳边那喃喃念叨的我爱你,还有那刺痛心扉的对不起;记起的不仅是那恍如隔世般的爱恋,还有那雨中、风中飘散的恨意。虽然疼痛,却不后悔。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当初的口是心非;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过去的不告而别。既然回来了,那我就不会再走了;既然不走了,哪还有什么比再次失去更令人恐惧呢?

  当以琛拉着默笙的手去登记结婚时,脸虽挂泪,但嘴角上扬。以琛选择了最有勇气的的方法,选择了最为痛苦的方法:既要记起,又要忘记。默笙选择了最艰辛的路途,最幸福的惩罚:去爱你,而且,是一辈子。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感动的不过就是一句话:在爱情面前,要有勇气;勇于去爱,勇于去承担;承担过去,承担现在,承担未来。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伤心的不过就是这一句话:有多少人可以在爱面前鼓起勇气,有多少人可以在情面前无所畏惧?我们总是在爱情面前妥协,总是在爱情面前放弃,总是为自己、为他人而做了胆小鬼。一失足,满盘皆输:生命总是给太多机会我们去选择,却没有给太多机会让我们重新选择,走错了一步,落下的,只是满目苍夷。这满目苍夷,有谁愿再去?

  这,就是何以琛和赵默笙的可贵之处:愿意去,且不畏惧。

  但,却是小说。但,心里仍有暖意。

  爱情,太美丽了,不真实,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缘;

  爱情,太悲切了,不牢靠,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怨;

  爱情,太现实了,不浪漫,但是,只要执子之手,便是最幸福的事,最美丽的惩罚。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4

  用了几个晚上的时间,我认真读了《你在为谁工作》这本书。读后感想很多,这本书,主要阐述了我们为何要努力工作和如何去努力工作,通过多个真实的社会写照,成功人士对待工作的态度,让我们知道任何人在任何岗位,只要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都是可以成功。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压力也不断的增大,因此,许多的人出现了心理障碍。更有胜者,承受不了巨大的工作压力而导致精神失常,经常有在网上看到某某人因为工作压力大跳楼了,某某人因为职场失意而精神出问题。这种现象,曾经让我困惑了好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怎样理解这种工作与精神之间的关系,我不禁想问自己:“人的自我价值去哪儿了?”

  “我们到底在为谁工作?”这是在很多人心目中都曾有的疑问。有些人因为薪水少、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差、任务繁多、人际关系不协调等原因而自卑、埋怨、发牢骚,把干工作当成一件十分苦恼的差事,应付了事。这样的工作心态让他们活得并不开心,更严重的情况就是长期的郁闷使人的精神萎靡,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没有了精神之柱,整个人也就消沉了,更别谈实现自我价值了。

  这些天,读了《你在为谁工作》这本书,我心中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书中约翰·洛克菲勒说了这样一段话:“工作是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我们寒窗苦读来的知识,我们的应变力,我们的决断力,我们的适应力能我们的协调能力都将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得到展示。除了工作,没有哪项活动能提供如此高度的充实自我、表达自我的机会、以及如此强的个人使命感和一种活着的理由。工作的质量往往决定生活的质量。”这段话对我的影响很深,它让我明白了工作的重要性。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工作,而且需要努力的工作。人的一生很短暂,我们需要有一个目标,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勤奋工作。在我认为,当你实现人生目标的同时,也就是体现自我价值的时候。

  在日益竞争的市场背景下,任何单位都需要那些诚信、敬业的人!所以不论是工作多年的老员工还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新职员;不论是单位的领导,还是普通一员,如能详读深解,定会受益终生的。正如该书之评介所言:本书提出了每位员工需要自我反思的一个人生问题,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刻细致的解答。它有助于我们解除困惑,调整心态,重燃工作激情,使人生从平庸走向杰出。如果人人都能从内心深处承认并接受“我们在为他人工作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工作”这样一个朴素的理念,责任、忠诚、敬业将不再是空洞的口号。在工作中,不管做任何事,都应将心态回归于零:把自己放空,抱着学习的态度,把每一次都视为一个新的开始,一段新的经验,一扇通往成功的机会之门。千万不要视工作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结果做得心不甘情不愿,于公于私都没有裨益。

  工作谁都能做,关键是怎样去做得更好一点,效率更高一些。这就要求我们要用心去做每一项工作,刻苦学习,潜心研究,改进工作方式或方法。当前我们的工作中,就存在故守旧规,不愿动脑,做事不去多想,从事一项工作,总是惯用历史的,以往的方式、方法,在工作中,不去多想,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既能解决问题又能提高效率。当然不是说旧的方式方法、上级布置的工作流程不好,可能在时间上有些显得有些过时了,也可能在技术上有些不切合实际,这些都需要我们潜心研究,立意创新。有句话说得好“态度决定一切,态度决定成败”,我们要的就是对待工作的态度,要的就是从“我在工作”到“我要工作”的转变。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5

  我呢,从小就不爱读文字较多的书籍,因为我觉得读书不如看动画片,动画片有趣、好看,而看书却很乏味。那时候,我心里有个幼稚可笑的想法:书是一件玩具。因而我常跑到妈妈的书房,从那摆满书的书架上抽出一本本厚厚的书,然后把它们当积木玩。当然啦!这样会受到妈妈严厉的批评,但是我仍是屡教不改。后来妈妈跟我讲许多名人都是通过读书获得了渊博的知识,可我还是像块木头似的不听妈妈的劝告。然而,偶然的一次,我改变了对书的认识,爱上了读书。

  记得还是上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奶奶让我叫妈妈吃饭,妈妈应了几声还是不出来。我想:妈妈今天怎么总是呆在卧室里呢?我一定要看个究竟。于是,我推开了妈妈房间的门,妈妈正在看一本书,看见我进来,笑眯眯的问我说:“丁丁,你看过哪些动画片?”“西游记”我脱口而出,“这是我和爸爸最喜欢看的动画片。”“里面演了什么内容?”妈妈又问。“唐僧取经呗!”我得意洋洋地说。“唐僧历经几难,遇了几个妖怪?”妈妈连珠炮似的问。“恩……”我答不出来了。“哈哈,丁丁,这下你该懂得看动画片和读书的区别了吧!”妈妈说完,便递给我一本《西游记》的原著。

  我刚翻开第一页,就被吸引了。几个小时过去了,我还沉浸在一个个惊险神奇的故事中。孙悟空跟天兵天将大战时可真让我佩服,十万天兵天将都打不过他……从那以后,我便渐渐喜欢上了读书。

  我爱读书,我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在书的百花园里不知疲倦地飞来飞去,采集花粉。小说教给我做人的道理,诗歌唤起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童话让我感受到美与丑、真与假……读书成了我每天生活中的必修课。

  曾经多少次没有和小伙伴一起玩耍,一个人关在家里,静静地遨游、徜徉、流连忘返。读到高兴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读到悲伤处,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读到幽默风趣处,我常常禁不住开怀大笑,觉得妙不可言;读到优美的词句,我会动笔摘录,细细回味。书既像是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不断启迪我,又像是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面对面地交谈

  书是万花筒,书是大观园,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书里的世界色彩斑斓。来吧!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步入书的海洋,分享无穷的乐趣!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6

  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体会;

  读书是一种体会,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乐趣;

  读书是一种乐趣,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知识;我爱读书。高尔基先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还能带给你许多重要的好处。多读书可以让你觉得有许多的写作灵感。可以让你在写作文的方法上用的更好。在写作的时候,我们往往可以运用一些书中的好词好句和生活哲理。让别人觉得你更富有文采,美感。读书还可以让你多增加一些课外知识。

  培根先生说过:“知识就是力量。”不错,多读书,增长了课外知识,可以让你感到浑身充满了一股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激励着你不断地前进,不断地成长。从书中,你往往可以发现自己身上的不足之处,使你不断地改正错误,摆正自己前进的方向。所以,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多读书,可以让你变聪明,变得有智慧去战胜对手。书让你变得更聪明,你就可以勇敢地面对困难。让你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你又向你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迈出了一步。多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特别是关于亲情的。

  人间最难割舍的莫过于亲情。为了亲情,人们可以献出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孔融四岁让梨、花木兰替父从军、孟姜女哭长城等等,古往今来,说不尽儿女忧伤、父难子承、夫唱妇随的美丽故事。现在的社会是发展的,而浓浓的亲情依旧。今天我就读了一篇关于亲情的故事——《父亲的拐杖》。

  而这片文章讲了一位患有腿疾的父亲,很想得到儿女们的关心,但他的心一直有在远在千里的老大知道,二老大已经年过半百,她只能把父亲的心意写信告诉弟弟。他的弟弟以前忙于工作,从不与父亲聊天,但他看完信后,失声疼哭,并且每天抽时间主动与父亲聊天,使父亲不再孤单。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悟到很多。我想呼吁大家,不要在自己的未来上演“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悲剧。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7

  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8

  死亡是每个人的归宿,因为疾病或衰老或不可抗拒的外力致死,那是不值得讨论的。而爱玛的死并不属于上述范围,也就是说凭借她的意志完全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轨迹,为何她不能摆脱宿命的注定?作为现代的我们,又能从爱玛的遭际中感悟到什么?

  家庭决定出身,性格决定命运。爱玛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呢?

  爱玛,一个农民的女儿,在修道院受过贵族化的教育,读过许多浪漫主义小说,她瞧不起当乡镇医生的丈夫,梦想传奇式的爱情。可是她的第一个情人是个道德败坏的乡绅,第二个情人是个自私怯懦的文书。她的偷情没给她带来幸福,倒给投机商人带来了可乘之机,使她成为高利贷者盘剥的对象。最后她债积如山,无法偿还,丈夫的薄产早已被她挥霍殆尽,情人又不肯伸出救援之手,她在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服毒自杀。

  一个人的出身,不应该受到指摘。父母将她送去修道院接受大家闺秀的教育,以致于使她整天沉浸在贵族社会的“风雅”生活的幻梦中不能自拔。此刻,跳入我脑海的是许多父母将自己的孩子送去参加各种艺术课,盼着子女成名成家。学习一门自己喜欢的艺术,着力点如果放在陶冶情操方面将终生受益,但若执着于非成名成家不可,就与爱玛有些相似了。这就引出了问题的本质,在做重要选择之前要先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认识自己,才能做正确的事。很显然,爱玛并不了解自己抑或是不够理性,否则她不会深陷于情人的愚弄、欺骗的怪圈中执迷不悟。

  爱玛有着怎样的性格呢?有浪漫情怀,喜欢文学,但也被其毒害,天天幻想着白马骑士的到来。可这一切与她的生活相隔十万八千里。她生活圈子的人们,每天来来去去,为生活奔忙。父母不忍心让她在田庄上操劳,她整天无所事事,日子过得和钟摆一样单调:没有什么可兴奋,没有什么可感受,于是她期待爱情的降临。爱玛天天沉浸在幻梦中,但她的父亲—卢欧老爹并不糊涂,偶然的机会包法利给卢欧老爹治疗腿疾,老人家极力促成了这桩还算令他满意的婚姻。如果卢欧老爹能够及时将自己的人生经验传授给她,也许她不会误入歧途。不幸的是,卢欧老爹只能帮女儿选择适合的婚姻,却无法将选择的缘由让女儿明白。婚姻成为了爱玛不幸人生的始发站,婚后的爱玛发现,包法利根本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爱人。他既无才干,又无雄心,举止无风度可言,谈吐和人行道一样平板。按照现在的眼光,包法利大概属于经济适用男,长相普通,收入一般,既没有花前月下的心思,也缺乏营造浪漫的财力。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琢磨如何讨好女人,但对老婆忠贞不二是肯定的。如果爱玛能明白,过日子才是正道,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惨剧。遗憾的是,爱玛想要绮丽的爱情,包法利能给予的却是平淡婚姻。

  从爱情来看,包法利和爱玛的确不合适。且看他们刚刚结婚后的情形:包法利刚刚出门,可又觉得自己爱她爱的不够,于是又折回房间再看看亲爱的爱玛……,爱玛是什么想法呢?面对丈夫的热情,她想,结婚以前她以为自己有爱情,可是应当从这种爱情得到的幸福不见来,她想一定是自己弄错了。包法利的爱如燃烧的干柴那样浓烈,爱玛却丝毫感觉不到应有的幸福,只有被骚扰的腻烦。

  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爱玛首先应该问问自己,结婚前考虑爱不爱的问题了吗?没有。她只想到这是逃离原有生活的捷径。人是奇怪的动物,缺乏物质,毫无幸福可言,拥有物质也不保证一定幸福,是否幸福与物质的满足有一定关系,但不会超越心灵共振的喜悦。爱玛与包法利之间的问题,即属于精神层面的不匹配。

  面对这样的局面,解决方法有好多种。可以尝试着彼此多一点了解,尽管这种尝试对爱玛是不得已的痛苦,对包法利则是过分的折磨;退而求其次,他们还可以选择离婚,但爱玛并不具备自立能力,这显然不是她敢于尝试的解脱之路。两条路她都没有选择,而是选择了婚外恋。

  在婚姻中玩火的女人不止她一个,还有俄国的优雅女人—安娜.卡列尼娜。她们之间有共同之处,都玩婚外恋,最后都选择了自杀。不同的是,爱玛是一个乡村医生的妻子,有一个爱她的本分的丈夫,她婚外热恋着他人,却先后两次遇人不淑被抛弃;安娜则是来自上流社会的官太太,她的丈夫是一个虚伪的政客,她恋上的是一个很爱她的军官。对安娜的死,让人看到了一个真性情的女人大胆追求真爱未成的遗憾。而对于爱玛的死,留下更多的则是人们对自己、爱情和人生的思考,尽可能多了解真实的自己,避免误入伤人害己的感情漩涡中。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9

  近日,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读了一篇名叫《大瀑布的葬礼》的文章,它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在一九八六年的九月,拉丁美洲的巴那拉河上,举行了一场给瀑布举办的葬礼,而这个瀑布,就是大名鼎鼎的大瀑布——赛特凯达斯大瀑布。在巴西和巴拉圭两国的交界处,有一个赛特凯达斯大瀑布,它曾经是世界上流量的瀑布,汹涌的河水咆哮着从崖上跳入河中,滔滔不绝,一泻千里。到了每年的汛期,大瀑布的声音震耳欲聋,据说,在三十千米外瀑布的巨响还清晰可闻。很久以来,赛特凯达斯大瀑布一直是巴西、巴拉圭人民的骄傲。来这里参观旅游的游客更是流连忘返。可就是这么一个奇观,却在一步步走向尽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为了发电,瀑布的上游建起了一座世界上的水电站——伊泰普水电站。高高的拦河大坝截住了大量的河水,使赛特凯达斯大瀑布的水源大减,再加上周围许多工厂用水毫无节制,大瀑布的水量逐年减少。几年过去了,大瀑布,曾经多么雄伟壮观的赛特凯达斯大瀑布逐渐枯竭。于是,众多热爱大自然的人们给大瀑布举行了一个葬礼,哀悼这条瀑布。

  读完这篇文章,我陷入了深思:我能为保护大自然做些什么?在外少用一双一次性筷子,就能少砍倒一棵树;少坐一次出租车,就能少排放一些二氧化碳;及时关掉水龙头,就能少浪费一滴水;房间没人时,少开一盏灯,就能节约一点电;用手帕代替纸巾擦手,就能少用一张纸。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20

  很早就听人说:“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话,怀着一窥其究的心理翻开了《围城》。从此欲罢不能……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栩栩如生的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主人公方鸿渐留学(不如说游学)回国、相亲、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运用幽默、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一个个人物的灵魂展现在读者面前。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劣根性、生活的真实性,入木三分地撕裂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方鸿渐与孙柔嘉相识是偶然,所以结婚也是偶然,苏文纨与曹元朗、赵辛楣与赵太太他们从相识到结婚更是偶然了。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有的人为它两鬓斑白、有的人为它枯萎凋谢,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理想爱情似乎太遥远,所以到最后不得不举起双手,向现实、向生活、向婚姻缴械投降。看一看现实中的生活,十之八九的人在结婚之前都不曾想到自己的婚姻是这般景象,许多人在结婚的那一刻都会问自己:这就是自己一直寻找的爱情和幸福吗?答案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法国哲学家罗素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不管用什么来比喻结婚,了解自己的婚姻才是最真实的!在没有结婚之前,人们都想借助爱情这把红钥匙打开婚姻的城门,用婚姻这座城堡守住自己的爱情,但进去的人却发现,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把爱情的红钥匙弄丢了,只剩下串钥匙的那根绳子还套在脖子上,其实爱情已经被岁月调配得五颜六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们便向往小学里哥哥姐姐们的欢天喜地;到了小学幻想自己如中学生一样多愁善感;进了中学又开始期盼像大学生一样潇洒自如;刚跨入大学却又踮起脚尖遥望围墙外的精彩世界;上了班,看见老板们一个个都气宇轩昂,于是自己开始筹划着跳槽或创业;到了四五十岁,看见老人们领着孙子孙女在夕阳下散步,心想自己为了事业辛苦劳累了半辈子,什么时候才可以像这些老人一样静享天伦之乐?等到老了又反过来怀念童年时的天真纯洁。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中既无纯善也无大恶,有的只是贴近生活的真实感。作者把自己所领悟到的人生哲理通过一个个故事反映出来,让读者明白什么是人性的美与丑、真与假、实与虚。

  有人说《围城》是一本智慧的书、也有人说《围城》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不管《围城》是本什么样的书或者说钱钟书写《围城》用意何在,但它的影响是深远的,它改变一代人的恋爱观和婚姻观。未婚者把它当作一个跳板来了解婚姻,已婚者把它当作一面镜子,时刻审视自己的婚姻,而所有人都应该把他当作人生的一面镜子,一面透视灵魂的镜子!

  《围城》里的人、事、情,昨天有、今天有、明天同样会有!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21

  古人说不烂的一句话: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诚然,在精神世界里享受美女与财富确实是值得人欣然一动的乐事。

  对现如今的我们,有一件很值的偷懒的事情,我们不用费心的去寻思着应该看什么书,这一点我们的前人给我们提供了近乎无限的财富,上至春秋浩瀚轮廓的《论语》,中有唐代韵律顺畅的诗词歌赋,下有明清天马行空的小说《西游》,太多太多的书籍赋予我们不尽的心灵慰藉。不知大家曾有否静下心来默默的享受过一本书,真真的体会作者构建的真实而又玄幻的世界,虽没有视觉上震撼的效果,却留给我们无限的遐想,在任何你执着的地方添砖加瓦,找到自己的专属空间。

  中华的传承,我们透过一本本的现实小说看透历史的齿轮刻划的痕迹。

  古代的这片大陆有着浓厚的信仰文化,对佛家和道家的执迷到了绝对的高度,《封神演义》当中体现的更是淋漓尽致,尤其是对生活中无法达到的心愿,更是寄希望于神灵,请求获得庇佑。而对于现在的我们,就现实很多,科学为我们验证了没有牛鬼蛇神的存在,而在文化的衔接上就会出现断层,我们永远蔑视古人的愚昧,却同时少了古人那份执着的追求。

  《红楼梦》无疑是中华沉淀最精华的一本书,它不仅仅透过一对年轻爱侣求而不得的悲剧体现一个家族的兴盛与衰败,同时也警预着时代的更迭给老百姓所带来的疾难与困苦。

  现在美好生活也是在一片黑暗与斗争结束后才换取的重见光明。《平凡的世界》当中,人心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也为我们展示了我们不曾体验到的那种或许是撕心裂肺的痛苦,年代的隔阂,也只能让我们在书中体悟而已。

  而在外国名着当中,我更倾心于《傲慢与偏见》,它也是在伊丽莎白和达西的身份地位有着巨大偏差的情况下,当两人发觉对对方的真实情感,依然执着着自己的内心,最终终成眷侣的心路成长历程。

  无论国与国的文化有多少的差异,却永远少不了爱人之间追求幸福的主题旋律,不管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还是罗密欧和朱丽叶,他们都为自己争取过,就都不会有遗憾。

  耶稣曾说:你得不到,是不求;你求也得不到,是妄求。而往往人们就是看不到求与得的本质,在这条不归路上执着的觅着路。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22

  段书记在青干部培训班开学典礼上、在多次相关会议上,都言辞恳切地谈到了党员干部尤其青年干部读书学习的重要性,令人警醒,发人深思。作为青年干部班一名学员,作为一名受党培育多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服务多年的年轻同志,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记教诲,始终不忘学习。

  一、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不忘学习日常工作很忙,但不管工作多忙,读书学习的时间总是能挤出来的,少一点应酬,多一些读书;少一些饭局,多一些学习;少一些闲聊,多一些思考;读书学习的时间正是这样日积月累起来的。坚持读书学习,就是不满足于工作现状,敢于超越,努力为社会奉献更多聪明才智。威县的跨越式发展一方面需要大量人才加入、积聚、效力,另一方面,更需要我们在岗在职年轻干部挖掘潜力,提升自己,在各自工作岗位独当一面,开拓创新,出色工作。

  二、在学好业务知识的同时不忘学好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方面我们也许已经很“专”,仅仅如此还远远不够,作为年轻的党员干部,我们还必须通过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增强自己服务人民的宗旨意识,团结带领更多的专业人才为社会的发展进步尽心尽责。专业知识和政治理论,如同我们的两翼,二者缺一不可,只有相互平衡,我们的事业和人生才能够和谐飞翔。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大是大非面前势必有可能迷失方向,业务水平也难以在更高的层次上取得进步。学好政治理论知识,有助于引导专业知识在健康的道路上不断成长,有助于我们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作为统计部门的年轻干部,需要我们以丰富的知识储备作后盾,安于现状、止步不前的懈怠。奋战在全市宣传工作一线,我有决心以参加此次培训班为新的起点,将个人的理想追求与统计事业紧密结合在一起,终身学习,勇于实践,不断超越自我,争当全县统计战线的领军。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23

  余华写的是小说,也是文学。

  我对《在细雨中呼喊》迫不及待地阅读完毕,仅仅是因为它是一篇小说。可是我又惊异于小说写得如此的带有文学色彩。说它是美好的文学读本,可它的故事也一样令人清楚明白,引人入胜同时也发人深思;说它是有意思的小说,但是它的每一处描述都是真正文学般的.精致。这本书带给我最初的震撼便是,一部小说竟然被写得具有如此浓厚的文学色彩。

  国外的经典小说虽然故事也很精彩,揭示的现实或表达的道理也都十分的深刻,可是它们的文字却缺少一种厚重感。余华作品中的这种厚重感也许只有中国作者才写的出来。这种厚重感是来源于中国农村的,而这种感觉没有经历过农村生活的人是无法写出来的,但是它带给的读者体验却又是那么的真实。现代中国的小说和它比起来就逊色多了,已经很少有作者能够沉得下心去思考,甚至思考每一个角色的心路历程,去思考那个社会该有的情境。

  在泛泛阅读的空闲中,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每年高考完,总有一堆键盘侠在网络上各种喷,高呼着取消阅读理解。而他们的理由似乎都充分的很,“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文化的喷子甚至还会引经据典,他们叫嚣着阅读理解题目的存在的无意义性质,喷出恨不得烧尽一切阅读理解标准答案的怒火。想到这里,我内心突然颤抖了。我国是应试教育,取消了的高考题目意味着学生不再学习这方面知识。不学习阅读理解?对于近几年出版的书籍来看,似乎不需要什么理解,作者们的语言都千篇一律,实在是看不到什么需要动动脑子深思的东西了。

  但是当我读到余华的作品时,我有点震惊这还不到半个世纪的作品。于我看来,这篇小说的每一章都适合做阅读理解。因为它太需要你动动脑子了。当然,像我这样第一遍粗读掠过,也是知道他在说什么,可是读完之后,你所阅读的终究还是个故事而非文学。

  再说说我对这个故事的看法。余华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描述主角的童年时期,虽然一章章之间看似毫无衔接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整本书从他曾祖父到他以及他的兄弟,以他父亲的和他自己的描述居多,刻画了当时农村的现状。相当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生活:人(孙广才)是怎么一步步堕落成浑蛋的?(我)童年时期的孤独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不能说作者把人性刻画得淋漓尽致,但也揭露的十分透彻。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一定要进行一遍精读。就像做阅读理解那样。或许有人会反对:把文章分开解剖,失去了整体的意义,味同嚼蜡。但是,这是文学。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24

  有一千条理由让你早走,只有一条理由把你挽留,这条理由胜过那一千条理由,它就是我对你的爱。——周国平

  读过周国平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泪如雨下。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父亲用感情的一砖一瓦垒筑起来的一座坟!

  周国平是一个哲学家,更是一个父亲,一个爱他的孩子胜过一切哲学的父亲,甚至只要他的孩子活着,随便什么哲学死去都好。

  可老天从来是这样,他妒忌幸福的人,他总是把一切本来完美无缺的东西弄的残缺不全,然后告诉你,看!这就是人生!命运在妞妞(周国平的孩子)还没出世之前就开始觊觎她,一环紧扣一环,一步步把孩子推向深渊。先是雨儿(周国平妻子)的表妹把流感传染给了怀孕五个月的她;然后一个四川女孩打来不合时宜的电话,敏感的雨儿因此赌气坚决要打地铺,结果发烧的更厉害;然后急诊的时候又遇到一个蛮横麻木的女医生因而延误了治疗;最罪大恶极的是那个医学博士,把雨儿拉去照X光,而且是两次!在这一系列事故中,哪怕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断了,孩子都可能不会患先天性眼底肿瘤这种绝症。

  我不知道,周国平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掏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象不象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在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爸爸”,爸爸也轻声应答,宛若耳语和游丝,在苍茫人世间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生离死别更让人黯然消魂的啊……

  妞妞死去之后,周国平说:“你在时,我抱你不够,因而觉得时间太少,你走了,我的怀里空了,突然发现时间毫无用处,我不知道拿那么多时间做什么,也许时间只有一个用处,它会帮助我——是帮助我一天天向你走近。”别人都说妞妞解脱了,然而这其实是荒谬的,凭什么别的孩子可以在阳光下追逐,而妞妞却必须解脱呢?作为父母,他们的下半辈子,终将活在这种荒谬中,他们寻找任何一个可能很寻常的契机,不自觉的假设——如果妞妞不死,她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戴上红领巾了,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羞涩的读着隔壁班男孩的信,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成为神圣的母亲……

  事实上,我们从来不怕得不到任何即使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我们怕的是失去我们曾经得到过的东西。为什么失恋会是那么痛苦的事,很多人或许认为在于抛弃的痛苦,其实最重要的不在这里,而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那段曾经彼此呵护过的感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失去了。任何感情都是这样,倾注过,付出过,爱过,不求回报,只想用生命微弱的力量握紧它。可我们活着的世界,总是有一些力量,在它面前,爱,眼泪,显得软弱和无助!

  别人的孩子,以后还会是情人,妻子,母亲……而妞妞,她只是一个女儿——永恒的女儿!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25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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