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综合范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3-10-23人围观
简介

第一部分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及党员发展工作;(二)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指导市直各机关党组织抓好市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中心组的学习,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协助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督促检查;(三)指导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权限审批党组织,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机关纪委组成人员及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工作;(四)指导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对广大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引导党员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的精神文明创新工作;(五)协助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承担市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日常工作;(六)负责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会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有关工作目标并督促落实;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指导各区直机关工委的工作;(七)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审批处级以下(含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八)领导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团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1个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总编制人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在职实有人数43人,其中:行政39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

第二部分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197.5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4.51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新增工作任务增加了项目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9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7.5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9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57万元,占本年支出75.0%;项目支出548.94万元,占本年支出25.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97.5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4.51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新增工作任务增加了项目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97.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4.51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新增工作任务增加了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9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8.19万元,占7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85万元,占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58万元,占6.4%;住房保障支出221.89万元,占1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64.41万元,支出决算为2,19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其中:基本支出1,648.57万元,项目支出548.94 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市直机关党建工作52.04万元,主要成效: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将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二是抓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推动机关党支部建设“强起来”.三是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实起来”.车辆更新18万元.市直机关经常性专项工作活动81.81万元,主要成效:巩固机关作风建设成果,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凝聚思想共识,汇聚精神力量,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市纪委派驻机构专项工作经费46.9万元.一是强化监督职责.二是做好审理执纪工作.三是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全市“双联双万”活动经费70万元.“双万双联”活动搭建了党员群众“连心桥”.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发挥机关干部联系服务企业、社区、群众重要作用,切实推动机关资源下基层.市委重点工作“我是武汉好声音”等主题活动经费280.19万元.“我是武汉好声音”传播江城“正能量”.搭建“报台网”多样化发声平台,发挥多层级发声团队力量,“讲好武汉故事、唱响武汉声音、扩大武汉影响”.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1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63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9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3.6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1.89万元,支出决算为22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8.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0.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44.45万元,支出决算为3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比年初预算减少8.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数和开支标准.

2018年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99万元.其中:住宿费0.88万元、旅费0.67万元、杂费0.44万元.主要用于赴台交流.通过交流,促进海峡两岸经贸与文化交流,加强两岸基层之联系与互动,并增进两岸文化之体认与融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1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比年初预算减少0.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购车标准.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比年初预算减少3.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有关管理规定,从严控制用车次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等.主要用于应急机动、保障老干和公务活动,其中:燃料费0.05万元;维修费2.17万元;过桥过路费0.08万元;保险费1.53万元;租车费1.83万元;;车辆购置费1.5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比年初预算减少2.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减少,且标准控制更严.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及接待外省市党建工作研讨交流与合作客人.

2018年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3.67万元.其中:大型活动2.61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举办的各类活动的接待工作41批次335人次(其中:陪同86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1.06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交流与合作的接待工作18批次131人次(其中:陪同45人次);.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4.32万元,增长89.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66万元,增长124.2%,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67万元,增长22.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组团出国人数和费用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更新了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次和人次.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548.94万元.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197.51万元.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在客观、公平、公正前提下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1.通过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绩效评价调查问卷和相关统计表格;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实施人座谈,收集相关资料;根据项目特点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取证.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市财政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8.94万元,执行数为548.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新增党建品牌:年初目标值为10个以上,根据年度工作总结,市直机关工委继续在市直机关深化开展了“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市直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各机关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培育了一批特色鲜明、代表性强、示范效应明显的党建品牌.经市直机关工委民主评议,专家、媒体、社区书记代表、机关党务工作者所组成的评审组评审,公示,工委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命名市政府办公厅《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城市建设跨越发展》等13个党建品牌为“2018年市直机关党建品牌”,并发文通报,凸显了党建引领作用,在市直机关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二是万名干部联系万家小企业完成率:年初目标值为100%,根据年度工作总结,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区101家责任单位(含政法系统)9738名机关处(科)级干部对接小微企业9738家,完成率100%;三是万名干部联系万家困难家庭完成率:年初目标值为100%,根据年度工作总结,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直84家责任单位1030个党支部结对1030个社区,6098名处(科)级党员干部联系服务6098名困难群众.完成率100%.四是党组按期换届率:年初目标值为100%,根据年度工作总结,2018年市直机关工委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及负责人调整工作.制定了《市直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制发了《关于2018年市直有关单位机关党群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年内须完成换届的单位下发了提醒函、督办函,督促和指导18家单位机关党组织按期进行了换届、对27家单位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同意4家单位机关党组织延期换届,同意4家单位新组建机关党组织、基层党组织或机关党组织更名,实现应换尽换100%.五是精神文明建设常态长效:2018年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互访互学互帮互评”活动有序开展,促进了创建工作常态化管理.“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进机关”“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等活动扎实开展有声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控烟行动等工作持续深入见成效.各单位多载体多形式组织开展学雷锋“四助五送”“与军运同行”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涌现了一大批岗位学雷锋标兵、最美志愿者和学雷锋示范点.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整,且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比较抽象,没有完全体现同市委签订的绩效管理目标,不便于绩效考核;二是少数单位党建主体责任还压得不实,党建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尚未完全杜绝.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部门职能,并结合同市委签订的绩效管理目标,充分考虑往年实现的数值,科学、合理提炼精准指标确定较为实际的指标值,便于完整地进行综合评价;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三个表率”,以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领导力为重点,以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为目标,切实推动机关党的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有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申报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执行时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绩效目标合理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项目各项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完成项目年度主要工作量,完成质量指标优秀,项目社会效益明显,对于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39万元,比2017年增加46.39万元,增长28.2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核算口径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是思想建党精准发力,筑牢市直机关党员信仰之基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扎实.市直各单位一把手讲党课212人次,101支“双万双联”机关干部宣讲队、5784名宣讲队员广泛开展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服务对象、进网络”等宣讲活动4384场次.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七进五大”活动、“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学习竞赛、“牢记嘱托不忘初心·百优党课红动江城”评选、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活动等,凝聚思想共识,汇聚精神力量,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

(二)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从严从紧.建立重要工作、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预案,开展风险点排查,广泛开展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网上问卷调查及分析,形成调研报告并获全国机关党建课题研究成果二等奖,在全国机关党建研讨会上交流.利用广播电视、地铁网络、报刊专栏开展《市直机关党旗红》《深化“双万双联”活动》等专题系列报道,持续讲好“武汉市直机关党建故事”,推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潮.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加强机关政治文化建设,大力开展“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先进典型选树宣传,积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

(三)学习型机关创建有声有色.广泛开展了“不忘初心奋勇前行”读书演讲比赛、“牢记嘱托 传承经典”读书分享会、“书香家庭诵经典最美家书赞改革”作品评比等丰富多彩的学习交流活动,形成了“书虫竞赛”“红典诵读”“读书沙龙”等特色鲜明、具有推广价值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品牌,机关学习氛围更加浓厚,今年市直机关创建学习型机关达标率达86%.建立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推动机关学习阵地多元化、规范化建设.坚持高质量打造“机关大讲堂”“课题超市微讲堂”等学习平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为重点,广泛开展国史党史、文化科学、政策理论及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辅导,帮助机关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工作本领.

二是实践引领传导压力,增强市直机关党员实干底色

(一)“双万双联”活动搭建党员群众“连心桥”.建立“双万双联”网上留言板,设立101位首席回复员,积极回应、解答和办理小微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220条.广泛开展“双万双联四送四进”(“送服务进企业”“送文化进社区”“送医疗进群众”“送科技进三农”)和帮扶城市社区贫困家庭青少年系列活动,市区101家责任单位(含政法系统)9738名机关处(科)级干部对接小微企业9738家,市直84家责任单位1030个党支部结对1030个社区,6098名处(科)级党员干部联系服务6098名困难群众,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35100余人次、办实事(含微心愿)16500多件、帮扶资金430余万元(含物资折现),向社区派驻义务党建工作指导员442人、认领社区服务岗位897个、走访社区6900多人次、与社区开展共建活动2042次,累计解决小微企业反映问题8937个、解决困难群众反映问题2045个.

(二)“我是武汉好声音”传播江城“正能量”.全年策划开展“探秘军运村”“共抓长江大保护”“三乡工程”“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专题直播活动12期,制作24期微视频,同步推送至今日头条、斗鱼直播、人民直播等移动端,吸引735万余人次

(三)“抓党建促脱贫”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战”.突出发挥党建工作在精准扶贫中的服务保障功能,对84家有对口帮扶任务的市直单位进行全覆盖暗访抽查、专项督查,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市委;对调研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对一反馈,督促整改落实.组织召开市直机关“抓党建促脱贫”现场推进会,组织召开市直机关“抓党建促脱贫”现场推进会,指导并督促市直各机关精准发力,抓实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办、人才联育、资源联用、产业联促、治理联抓等工作,为有效落实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固本强基增强动力,提升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一)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发《武汉市机关党建约谈制度》《武汉市机关党建督查制度》,在全国机关党建领域作出开创性探索.进一步严格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指导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认真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做到2360个党支部全覆盖、33241名党员全覆盖,并重点对市直单位一把手讲党课情况开展了集中检查通报,有效增强了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我市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8家单位严格、扎实、迅速完成专项整改,同时,部署市直机关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反馈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推动机关党支部建设“强起来”.制发《市直机关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稳步推进机关党支部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及时督促39个“巨型”支部进行整改,指导和督促16家市直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及负责人调整工作,实现应换尽换100%;严格审批发展新党员201名,指导91家市直单位全方位开展党费自查,联合市审计局对32家单位进行了党费专项检查.全覆盖集中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因公牺牲党员家属1026人,组织17247名干部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全年培育命名13个党建品牌,逐级遴选“双万双联”十佳机关干部宣讲队和二十佳创新基层治理案例,在市直机关形成了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三)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实起来”.注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效,引导市直各机关党支部自主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与形式,对主题鲜明、党味突出、形式丰富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观摩学习和网络直播,推动整体联动、全面提升.扎实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n”模式.抓住“关键少数”,坚持对91家市直单位主要领导、机关党组织书记所在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支部“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通报2次,有力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工作内容由“虚”向“实”转化.

四是监督执纪问责有力,巩固市直机关建设纪律防线

(一)注重强化监督职责.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6次,发现问题17个,提出整改建议28条.扎实推进全市51家市直单位394个“监督指导类”机关处室“双评议”工作,组织参加“双评议”的市直单位机关处室负责人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和政策解答,不定期进行全覆盖“三督三查”(督履职查进度、督党建查项目、督作风查成效)和明查暗访,切实引导市直各机关以党建为引领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有力助推了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全年共受理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案件85件,审结85件,审理办结率、处分决定送达率、执行情况回告率均达100%.建立提前介入审理工作机制,全年向各派驻纪检组提出补证意见或改变案件部分定性意见达140余条.加强对内监督和对下指导,强化纪律执行和跟踪教育管理,对派驻以来156件违纪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逐案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7大类35个问题整理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注重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全面开展市直机关纪检组织履职试点工作,深入市直各单位开展机关纪检工作调研,督促市直各单位严格按要求调整设置或重新设置本单位机关纪检组织,91家市直单位共配备机关纪检工作人员211人.组织“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双月论坛”、市直机关纪检业务培训班和以案代训等,集中培训纪检干部1200余人次,推动机关纪检干部能力提升.切实加强市直机关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正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起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市直机关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

五是精神文明建设给力,市直机关文化建设始终弘扬主旋律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抓常抓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职业道德、家风家教、法治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组织形式多样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法治机关建设,先后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廉政好声音”作品分享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共创长江大保护典范”演讲挑战赛、杨汉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宣讲等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机关落地生根.

(二)文明单位创建扎实有效.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互访互学互帮互评”活动有序开展,促进了创建工作常态化管理.“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进机关”“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等活动扎实开展有声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控烟行动等工作持续深入见成效.各单位多载体多形式组织开展学雷锋“四助五送”“与军运同行”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涌现了一大批岗位学雷锋标兵、最美志愿者和学雷锋示范点.

(三)统战群团工作活力迸发.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和作用.“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蓬勃有力,市直机关武汉马拉松系列赛迎春花灯跑活动、职工羽毛球比赛、职工工间操比赛、“缘在琴台为爱相约”单身职工鹊桥会、“悦读青春书香江城”线下擂台赛、“小小外交家—童眼看军运”等活动精彩纷呈,机关和谐团结向上的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学习型机关创建

创建特色鲜明、具有推广价值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品牌学习型机关.

创建学习型机关达标率达86%.

2

开展“双万双联”活动

搭建党员群众“连心桥”.

建立“双万双联”网上留言板,设立101位首席回复员,积极回应、解答和办理小微企业反220条.

3

“我是武汉好声音”

开展“探秘军运村”“共抓长江大保护”“三乡工程”“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专题直播活动.

向848万余受众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引发良好社会效应.

4

监督执纪问责,巩固市直机关建设纪律防线

助推了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6次,发现问题17个,提出整改建议28条.扎实推进全市51家市直单位394个“监督指导类”机关处室“双评议”工作映的问题和诉求.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评论

    共有条评论来说两句吧...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排行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