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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之死温州三名网络事件传谣者被处罚背后

2023-10-29人围观
简介

杀人狂、强奸、失踪,

因为在网上发布了骇人的文字,

三名叶迎迎事件传谣者被苍南警方处罚.

传谣者的目的远比迷离的案件简单:

为了求粉丝,为了管点闲事,为了提醒他人.

当带着情绪和私欲的信息在无知中发酵时,

扰乱的不只是虚拟的世界,还有现实的安宁.

网络的自由应该有边界,

理性和守法,是必须遵循的底线.

-记者黄小玲

32岁的李是个好奶爸,儿子夜里要喝奶,都是奶爸强忍睡意起床冲泡.现在儿子满周岁了,只需要在凌晨5时许泡一次奶粉就可以了.

5月2日凌晨5时,李的生物钟到了他起床的时间,然而,他醒来翻个身,摸不到宝宝可爱的脸蛋,这里是他日夜想要离开的逼仄的拘留室.相互紧挨着的80厘米宽的床让他很抓狂,一翻身,就翻到其他人床上去了.

这一切,都是因他的一条微博所致.4月25日,他发微博称,“有6名越狱杀人犯已经杀害78名女性,强奸16名女性,今天逃到灵溪已经奸杀两名女性,有恐怖分子在灵溪团队作案、抢劫、强奸……”

4月下旬,苍南叶迎迎失踪事件发生后,由此延伸开来的谣言在网络上四起,涉及三种类型:变态杀人狂、恐怖分子杀人、越狱杀人狂.由此,苍南警方刑拘了在网络上散布谣言的3人,李是其中之一.

日记上锁,微博更名

传谣者学谨慎了

散布不实言论被刑拘的这3名网友,互相不认识,与叶迎迎事件风马牛不相及.郑甲,在平阳开小作坊,因为看到这样的事情感觉很生气,就发帖出气责骂.

生活中,郑甲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他说自己曾经两次抓住小偷交给警察.网络上爆出的黑暗事件让他深恶痛绝,郑甲在腾讯上注册的微博成了他的出气口,他的微博听众才100多人,但这不妨碍他发表言论的畅快程度.4月24日晚上11时之后的一个多小时内,郑甲连续发出24条微博,内容类似,都称苍南出现恐怖分子,群众恐慌,而公安帮不上忙.

发表这些微博之后,郑甲的气也出了,安心睡觉去了.25日下午,穿着工作服的他在作坊里工作时,被带到派出所谈话.“我担心会被判刑,一开始,我害怕极了.”郑甲说,他只是爱管闲事,其实,这些帖子对他个人没有一点好处.

本来,这个五一假期,他准备跟妻子去常州旅行,“在拘留所里过了个特殊的假期,出去后,我不敢再动微博了,闲事不要再管,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不过,他还透露,准备把这7天的刑拘过程写到自己的qq日记里,“加密,加锁,不让别人看.”

本次事件中年龄最小的传谣者、17岁的郑乙还在上学.她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帖说,灵溪出现越狱杀人狂,好几个女孩子失踪了,最近不要出门.当公安找到她时,郑乙惊慌失措,嚎啕大哭,说她只想提醒其他女孩子注意.

昨天,记者根据她的微博名搜索,发现她的微博已经更名,原帖已删除.

在采访中,当事人都不约而同表示自己真的没恶意,不知道还有这样的法律规定,都说自己以后要谨慎,不再随便发帖了.苍南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陈开斌分析,被刑拘的3人所在地不同、年龄不同、身份不同、目的不同,却造成同样的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是因为他们都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但我已飞过.”泰戈尔这句诗已经不适用于如今的网络.过去,街坊吵架、背后非议别人,三五人在一起说过的话也许会烟消云散,但是网络很较真,只要网民在网络上留过、发过文字和图片,即使删除,也能找到痕迹.“别以为网络是虚拟的,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攻击、批评他人,或者发布不当言论,引起社会恐慌.”网络警察陈开斌提醒.

频换微博名求粉丝把他人帖子变成“原创”

5月2日上午10时许,经苍南县公安局批准,穿过带锁的5道门,记者进入苍南县拘留所.铁丝高墙下,拘留所大院内的阳光很刺眼.李慢慢地从拘留室里出来,他眯起了眼睛,似乎对太阳的光亮有点不适应.这是他被刑拘的第6天.

白皙的皮肤,脸上有着青春痘的印迹,胡子稀稀疏疏已经长长,油腻的头发中可见几根白发,青春的稚气和岁月的痕迹在这个年过三十的男人身上交叠出现.

李是温州市区一家事业单位聘用的驾驶员,每天忙碌地奔波在路上,到目的地后等人是常有的事.去年下半年,李花700多元购入一部联想手机,大屏幕、能上网,他每月包110mb流量,靠手机上网打发等候时的无聊时间.

注册新浪微博,是两年前的事,李的第一个微博名是“兜兜很微博”,并没有引来众多的粉丝,李很羡慕那些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粉丝的博主,“他们的帖子有人看,有人评价,有影响力”.李改了好多次微博名,想以出彩的名字引来关注,却始终没能如愿.他关注了很多微博,求“互粉”、求“关注”,但粉丝的增加数还是很缓慢.

直到今年3月份,李的微博名改成了“温州焦点新闻”,互粉容易多了,“多的时候,一天能增加几十个人,我有点开心.”为了让“温州焦点新闻”的新闻货真价实,李在他的微博里发笑话,转一些他认为的热点.他还有个小心思,“如果纯粹转帖,粉丝关注的是原帖的博主,我要么把原帖微博名去掉,要么就复制过来再发帖,这样,粉丝认为是我发布的消息,就会有更多的人关注我.”

昨天,记者关注了“温州焦点新闻”,发现该微博关注了1648人,粉丝669个,微博906条,微博大多以原创帖形式出现,但内容多为资料或者转载,李的微博号称“新闻”,但很明显,他还不懂网络游戏规则和新闻的含义,发的微博难以引起粉丝的兴趣.

劲爆信息招来7天刑拘同事对此很意外

在工作上,李是够勤快的驾驶员.4月25日中午12时32分,他依旧在工作状态,出车后在等人.他像往常一样刷微博.那几天,苍南县灵溪镇叶迎迎失踪事件正在发酵,李看到有微博发布信息,用到的词语有恐怖分子、杀人、团队作案、越狱、抢劫、强奸等.于是,李把这些骇人听闻的文字全选、复制、黏贴,把这个帖子变成自己的原创发布在微博上.“这条信息够劲爆,会引来粉丝的.”

网络上,李花很多心思来吸引粉丝的关注.在现实生活中,他是个低调并且中规中矩的人:瓯海人,8年前进入现在这家单位当驾驶员;除零零散散的奖励之外,每月到手工资一千多元,工作地和家的距离15公里,每天来回;朋友不算很多,结婚时,朋友、同学加起来一桌多.这些信息构成了他的简单生活.

“我很明白,生活是生活,网络是网络,不会混淆为一体的.”李虽然这样说,但是一上网,他就热衷于拉粉丝.

这条充满“劲爆信息”的微博存活了27个小时,直到4月26日下午3时许,苍南公安在鹿城公安的配合下找上门,在外出车的李被叫回单位,带至派出所谈话.这一天之内,苍南公安网警在网上“巡逻”发现了这条足以引起恐慌的帖子,并进行了远程勘查、取证,找到李时,这条帖子的阅读量已经达3100人次.

整个单位的人都很惊讶,“太意外了.”李所在单位的办公室负责人说,李平时在单位很老实,干活认真勤快,话不多,没有怨言,真没想到他会在网上发帖触犯法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李离开市区,来到他帖子里所描述的灵溪,在苍南拘留所接受7天刑拘.网络巡查人员时刻在关注

只要你来过,就有痕迹

电脑、手机就在手边,众多的社交平台、论坛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不少人会认为,网络名字是虚拟的,别人看不到“我”,“我”可以隐藏在网络后面为所欲为,事实真是这样吗?记者就网络帖子的相关问题询问业内人士.

记者:网络上用的是自己随意编造的名字,受众不一定是认识的人,随便说说也不行吗?

陈开斌:网络看似虚拟,但上过就会留下有据可查的痕迹,公安部门的网络巡查人员时刻在关注度较高的论坛以及转发、评论数量较多的微博上巡查,对发帖情况进行梳理.发布的不实言论会在网络上留下痕迹.每台手机有它的号码,电脑有各自唯一的ip地址,网警如果发现有恶意帖子,就会及时出手.对于产生了不良影响但后果不是很严重的,一般采取对当事人教育批评.

记者:最容易“出事”的是哪类社交平台?

陈开斌:出现谣言最多的平台是论坛和微博,因为微信朋友圈相对范围小、隐私程度高,受处罚或者受教育的案例不多.但微信也不是万无一失,微信传播构成一定不良影响的,也要被依法处置.

记者:如果当事人发帖后,意识到会造成不良后果,随后删帖,这也会触犯法律吗?

苍南警方:要看造成的后果,如果后果严重,但当事人已经主动采取措施,并尽量挽回影响,可以从轻处理,但不意味着不处理.

记者:少数网民在网上散布各类谣言时,有的拼接图片诽谤他人,还有一些账号以“求辟谣”、“求证”等方式故意扩散谣言,让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跟风.用了这类词语就可以避免犯法吗?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协调局有关负责人:这也属于损害网络媒体公信力,扰乱正常传播秩序.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对这一现象一直高度关注,将加强日常执法,集中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是违法行为,我国有多部法律对惩治网络谣言作出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会根据网民的举报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线索,会同各地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对一些经常传播不实信息的网站和微博账号进行深入核查.

记者:不实言论是通过论坛或者微博发布的,照理,这个平台应该负审核的责任,腾讯、新浪等门户就不用为此承担责任吗?

业内人士:平台负有监管责任,目前,论坛和微博是按关键字来拦截的,不过,新的事件会出现,关键字有时候来不及更新,平台做不到先审核后发布,只能等举报过来再处理.而现在,举报量又很大,社交平台的后台是人工处理的,处理不过来.百度就曾经因为审核不到位吃过官司.根据《互联网安全保护条例》,对于网络谣言,不仅公安部门,宣传、文化新闻出版部门都可以对网站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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