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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人围观
简介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市级有关单位:

按照全省2020年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我市农业与农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含中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业执法与监督检测)、农业规划设计、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

2021年3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涉及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三农”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填写《职称晋升空缺岗位审核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对本县市区申报单位的岗位情况进行审核.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计算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2.受到违法违纪处罚,影响期未满的;

3.提交弄虚作假材料,被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的.

(一)申报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资格

1.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学士(含)以上学位,聘任对应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业绩要求.取得对应副高级职称后,至少满足下列3个条件,其中条件(1)-(2)至少符合1条,条件(8)-(10)至少符合1条.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果奖(等级内额定人员);或省部级科技成果(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或省级农业技术推广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2)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完成国家级农业科技项目1项;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完成省级农业科技项目2项,并通过验收或鉴定.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2项;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6项、农业类软件著作权8项.

(4)主持获得省级(含)以上审(认)定、登记的新品(良)种或主持研发的重大新技术、新产品3项.

(5)主持制定国家标准1项(主要参与者2项),或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2项.

(6)在农业农村领域做出突出成就,或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受到省部级(含)以上表彰;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国家级一类大赛(全国农业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名任意1项.

(7)从事农村合作组织指导服务的人员,执笔主持制定同级党委、政府重大农村政策方案2项,成效明显(须提供相对应的原始文件、审批件等证明材料,并由发文单位盖章认定).

(8)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2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在省部级(含)以上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

(10)作为主持人或者技术负责人,本人撰写的重大项目总结报告、技术咨询报告、学术交流报告等5篇.

(二)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

县级(含)以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

1.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学士(含)以上学位,聘任对应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业绩要求.取得对应副高级职称后,至少满足下列2个条件,其中(1)-(7)条至少符合1条,(8)-(10)条至少符合1条.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果奖(等级内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或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2)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完成国家级农业科技项目1项,并通过验收或鉴定;或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完成省级农业科技项目2项,并通过验收或鉴定.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2项;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6项、农业类软件著作权8项.

(4)主持获得省级(含)以上审(认)定、登记的新品(良)种或主持研发的重大新技术、新产品3项.

(5)主持制定国家标准1项(主要参与者2项)或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2项.

(6)在农业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就,或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受到省部级(含)以上表彰;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国家级一类大赛(全国农业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名任意一项;或获部农业技术推广先进个人(标兵);或入选部万名农技推广骨干.

(7)从事农村合作组织指导服务的人员,执笔主持制定同级党委、政府重大农村政策方案2项以上,成效明显(须提供相对应的原始文件、审批件等证明材料,并由发文单位盖章认定).

(8)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2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在省部级(含)以上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

(10)作为主持人或者技术负责人,本人撰写的重大项目总结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等3篇;或本人编写的技术培训教材20万字以上,并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含)以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1篇.

(三)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资格

1.学历条件.须具有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第(2)-(8)条须具有对应的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2年;在职期间取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在职期间取得硕士学位).

(3)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毕业.

(4)在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5)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6)在职期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7)在县、乡单位(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专毕业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或在职期间取得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

(8)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不符合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者,担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农牧渔业丰收(成果)奖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两项以上三等奖前三位的,可破格申报.

2.业绩要求.取得对应中级职称后,应至少满足下列2个条件: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奖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市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奖三等奖(含)以上奖励2项,并具有获奖证书.

(2)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国家科研攻关项目、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1项省部级或2项市级重点科研、推广项目,并通过验收或鉴定.

(3)主持完成引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等试验3项,并通过验收或同行专家认可;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选育或引进的新品种,通过国家、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或登记.

(4)主持完成3项大中型农业建设项目可研报告、规划、设计,并经过同行专家论证通过.

(5)在科技成果转化、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开发、推广或农业产业扶贫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县级(含)以上政府或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2次;或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受到市级(含)以上政府表彰奖励1次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2次.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制订本专业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1项,或参与编制技术规范、技术规程2项,并正式颁布实施,需提供证明材料;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并作为前三完成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

(7)农村合作组织指导服务技术人员,作为主要编写者,参与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8)参评论文、著作须与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业绩密切相关.期刊须具有issn或cn刊号,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

市级单位申报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科技类书籍1本(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省部级(含)以上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在省部级(含)以上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县级(含)以下单位申报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科技类书籍1本(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市级(含)以上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前两名作者1篇).

(四)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资格

1.学历要求.须具有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可认定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聘任本系列助理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认定为相应中级职称;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本系列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聘任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业绩要求.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后,取得下列业绩成果其中2条(含)以上;县(含)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青援疆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1条(含)以上:

(1)参评论文、著作须与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业绩密切相关.期刊须具有issn或cn刊号,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

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科技类书籍1本,其中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省部级专业期刊上作为前2名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其中第一作者1篇;或在省部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并具有获奖证书.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市(厅)级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作为参与人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或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7)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行业或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8)作为参与人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获市(厅)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五)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六)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从2016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合格.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期间全职完成驻村扶贫等工作满1年,继续教育学时当年减半,驻村工作满2年,免除驻村期间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三、相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重新确认,职称资格确认工作线下开展.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才,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农业系列(专业)岗位,须在农业专业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评审政策倾斜.对县级(含)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7号)文件执行.突出贡献农业人才和引进高层次农业人才职称评审按《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援藏援疆援青农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函》(陕人社〔2019〕287号)执行.

(四)职称考核认定.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文件要求(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参照文件中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条件执行),个人申报填写《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表》,用人单位在本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考核评价,并公示无异议后按隶属关系向上级单位推荐.

(五)部分具有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六)证书办理.今后职称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按照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均执行信息化评审.采用个人网上申报,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网上审核,中级需要提供纸质资料佐证,高级无需提交.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1.

(一)个人申报

正高级职称:(2021年2月1日前完成)

副高级职称:(2021年2月1日前完成)

中级职称 :(2021年2月10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聘任中级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由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格式文件上传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的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二)单位审核公示

正高级职称:(2021年2月7日前完成)

副高级职称:(2021年2月7日前完成)

中级职称 :(2021年2月26日前完成)

(1)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2)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市级部门(主管单位)通过内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对辖区内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市人社局.

(3)市级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本单位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相应的市级部门(主管单位)复核,市级部门(主管单位)审核后,汇总上传至市人社局.

(4)各部门(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副高(中)级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称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市人社局.

(三)纸质版材料报送(仅中级)(2021年3月5日前完成)

(1) 评审表格类

《评审表》一式3份(申报中级人员填报).评审表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评审简表》(系统导出)高级一式2份、中级一式10份(a3纸打印),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破格申请表》1份(破格申报人填报)

(2)评审材料类

申报人员需提供附件材料1套,有关证件统一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材料封面标题为《2020年中级职称评审材料》,下面依次注明单位、姓名、拟评职称.本人所在单位须对个人工作总结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每页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身份证;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学历、学位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复印件;

任职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附考核结果文件);

现职聘任文件或聘书;

职称申报公示结果;

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著作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和主要内容提要;

任现职以来工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标准复印件及承担的项目、课题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还可提供体现能力与工作业绩的研究报告、项目报告、工程方案及技术推广等工作总结.脱贫攻坚驻村人员须提供相关驻村文件.

上述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无破损、每人限1袋).档案袋正面须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背面粘贴《职称申报公开监督卡》,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面粘贴打印有地市、单位、姓名的标识,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申报单位同时上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及《农业高(中)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汇总表》(系统导出)纸质版及电子版.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要按申报材料填报说明(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报送的奖励、论著、工作业绩等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形成的,不得出现任现职以前的材料;复印件须清晰可辨.

(3)各单位和个人要注意申报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时间申报,预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收费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为每人400元,中级每人200元.申报评审材料经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联系市人社局财务室缴纳费用,并提交缴费凭证.逾期未缴费者,不得参加评审.

五、评审答辩

晋升农业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参加评审答辩.答辩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2. 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见附件2.

3.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在评审工作安排前向市人社局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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