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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精选18篇)

2025-04-22人围观
简介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精选18篇)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街____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

  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

  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

  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门面租赁给乙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3、合同签订后甲方原有装潢、经营设备、商品归乙方所有,甲方原有债务乙方不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 元/年(到租期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按年以现金或转帐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合同期内房租加价。

  3、租赁期内,保证水电落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等—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5、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将甲方的门面转租给任何第三者,但不得转卖。

  第六条、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甲方应及时修复完好。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来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政策性变化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中介写字楼租赁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内容:出租

  1、物业名称及地址:

  2、委托期限:六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如实向乙方

  2、若在乙方居间中介下而成交,甲方应按本委托协议支付佣金给乙方。

  3、乙方介绍客户后,应将租赁客户给予乙方的`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陪同客户看房,洽谈协调租赁,及时的向甲方

  2、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条件,维护甲方正当利益,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一年。

  3、若乙方尽到上述责任并使得甲方与乙方所带客户在乙方居间中介下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委托书支付佣金。

  四、报酬支付

  根据成交物业的面积和成交价格,则甲方支付给乙方月租金100%的中介佣金。支付时间为委托方收到租赁客户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证金)且正式入驻后一周内。报酬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

  五、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注: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产品代理证,质量证明的复印件,如非法人签订合同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一条、 商铺的基本情况: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尚品-南花园步行街”的 座 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商铺建筑面积为:

  1.3、该商铺的平面图纸附后。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商铺作为 使用,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用途,不得将该商铺转租第三方。否则乙方按照第 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商铺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定金:

  4.1本合同签订成立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 ),并在七日内将首款一次性付清,如甲方不履行合同,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退。

  4.2、下列行为视为不履行合同

  4.2.1商铺交付前,甲、乙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本合同。

  4.2.2入驻期限到期乙方不与甲方办理商铺交付手续、不支付保证金和首付款、不签订《商铺使用管理公约》。

  4.3双方如约履行合同的,定金折抵保证金和首付款,余款不退,同时变更收据。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各项费用及付款方式:

  5.1、[租金]:该商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租金/天,年租金共计: 元(大写: )。

  5.2、[保证金]:乙方在支付首付款的同时,向甲方缴纳信誉保证金及安全服务保证金计: 元(大写: ),如乙方出现拖欠租费、违规经营或出售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影响甲方声誉的,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扣除保证金后五日内乙方补足保证金数额,如不能补足保证金的乙方按第10.1条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在经营期内无任何违约行为和未结清债务,甲方于本合同履行完毕6个月后无息退还乙方。

  5.3、[首付款]:元(大写: )。

  5.4、[结算时间及付款方式]:乙方交完首付款后按支付租金,每末月的1日至10日将下一 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为: 元(大写: )。采取转账或现金方式结算均可。

  5.5、 [其他费用]:

  5.5.1、促销费:“五一节”、“国庆节”按占地面积收取

  5.5.2、店庆费

  5.5.3、新引进品牌进场费按占地面积收取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

  6.1、交付时间:

  6.2、交房标准:甲方负责所出租商铺中电梯、楼梯、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的安装,标准外装修,公共区域内装修。

  6.3、交付手续:甲、乙双方共同到场,查验铺内设施(甲方所提供的设施),清查物品,确认面积、水表、电表的读数,领取钥匙,并在签收。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负责房屋的整体管理,保证乙方租用商铺内的水、电、空调、通讯线路的正常使用。

  7.1.2、甲方负责出租场地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7.1.3、甲方负责出租场地公共区域的保安巡逻,协助乙方做好防盗工作,如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1.4、甲方需要装修或因设备改造而停业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因停业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以顺延相应租期的方式予以补偿,其它补偿方式及责任不予承担。

  7.1.5甲方负责交纳房屋和土地税费。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经营,合理纳税,共同维护“南花园步行街”内正常秩序。

  7.2.2、乙方应按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做好商品的“质量三包”

  7.2.3、爱护“南花园步行街”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如乙方人员对物业的设施造成任何损坏乙方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乙方应增强防火意识,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如因乙方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对甲方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7.2.4、乙方的形象铭牌及标志有自已的独立性,但要求符合甲方的整体布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设标牌广告。

  7.2.5、乙方不得在所租区域内贮存、储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公用区域内堆放杂物。

  7.2.6、乙方不得将所租场地转租第三者,不得在所租场地内进行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2.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经营风险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2.8、乙方负责对自有商品、货物等进行投保,保险办理方式:□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统一办理。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及第三方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7.2.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物业管理规定,双方就物业方的权利义务另立协议。

  7.2.10、甲方基于统一管理的情况下,如需要调整布局,有权变更乙方商铺位置,增减乙方经营面积,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7.2.11、乙方负责投资经营所需设备、设施。

  第八条、 人员管理

  8.1、经营区内员工的来源:乙方自行聘请员工,该员工的工资、福利、人事 关系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8.2、乙方所聘员工皆代表乙方经营,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当给甲方 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3、对于乙方聘请的员工,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如形象过差、残疾、外表有

  第九条、 商铺装修、修缮与使用:

  9.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商铺的使用安全。“尚品—南花园步行街”内的一切设备、设施损坏后均由甲方负责维修,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交第三方维修。公共区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区域内的维修费用和配件费由乙方承担。

  9.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维护或保养,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作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3、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如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侧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4、乙方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复,情节严重的进行经济赔偿。

  9.5、因乙方经营需要,需对所租场地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盖章后方可施工。

  9.6、乙方未经审核私自装修,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应将场地恢复原状,因装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9.7、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9.8、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 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 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 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违约及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需支付对方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

  10.2、乙方逾期支付租费壹个月的,支付甲方租金总额3%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贰个月的,除支付租金总额40%的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3、乙方延误缴纳其他费用,逾期超过10的(含10日)的,甲方按每日百分之二收取所欠金额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每日百分之五收取所欠金额的滞纳金。

  10.4、合同期满或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五日内迁出,如果五日后仍有物品未搬走,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另行择址为其保管物品,并向甲方支付保管费。十日后乙方未支付保管费,则该物品归甲方所有。

  10.5合同履行地带如遇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因素,双方可商定解除合同或免除部分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10.6双方因执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法律部门裁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商铺,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 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双方人事变动影响。

  11.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支付定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1.5、乙方保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本合同条款、金额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否则按9.1条承担违约责任。

  11.6、本合同甲、乙双方的地址作为双方联系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5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如有通知,按原地址送达,如送达不能,送达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路,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经双方平等协商,预交半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不得无故拖欠租。

  第四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负责缴纳。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续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停止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七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九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条款及条件,将下列房屋出租给乙方。

  第一条 租赁商铺

  甲方同意将昆山市阳光昆城 路 号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提供房型图给乙方。

  第二条 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长期租赁的商铺的其经营范围和品牌为

  2、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各种许可证,并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3、租赁期限内,若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用途,不得转包或转租;

  第三条 租赁商铺的期限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商铺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

  租金按以下方式计算为(人民币大写) 至合同期满,租赁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注:月税金为年税金的十二分之一;以上租金不含租赁税费)。

  2、 定金:

  本商铺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3、 押金:

  本商铺交付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的商铺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至租赁合同期满后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无息归还给乙方。

  4、 租金支付方式:

  商铺租金按 支付,先付后租,乙方须在每个周期首月前10日将周期应付的租金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其他费用

  1、乙方在施工装修和租赁期内的水、电、电话费及所有消耗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由甲方代为乙方垫付的,在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的三日内, 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垫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采取停电、停水措施,直至款项付清。

  2、乙方营业的税收、工商、卫生、治安等行政事业的收费,均由乙方按照行政法规自行交纳。

  3、乙方应于租金交付同时支付相应月份的物业管理费。

  4、该商铺的租赁税及相关所有的税费(包括甲方承担部分)均由乙方承担,并申报缴纳。

  第六条 商铺交付

  1、实际有效交付的商铺是指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至少应具备的条件,参照房屋预售合同交房标准。

  2、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商铺,应按照延迟的实际天数,经双方确认起租日予以顺延(不含装修期)。

  第七条 出租方及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如甲方将商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受让方),必须通知乙方,所有适用于甲方双方的条款,甲方应保证同样适用于受让方,对于本商铺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若需将商铺转租给他方使用和经营,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同意后,由甲方与他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商铺私自转租、转借。

  3、租赁到期后,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的租赁权。

  第八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商铺的房屋产权证明,保证该商铺无侵权租赁行为。

  2、在租赁期间,凡涉及该商铺及土地的要益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和用途。

  4、乙方自行负责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所需证照的办理,如需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需盖有关证明章,甲方应积极配合。

  5、商铺的内部装修和门面装修由乙方负责,但门面装潢和装修方案均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并符合当地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条例,商家排放的污水必须符合环保标准。

  6、乙方负责商铺门面及内部的日常维修。

  7、乙方应依约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如果发生拖欠,除按月补交外,应按拖欠期限每日向甲方支付所拖欠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8、自商铺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应支付甲方第一期的租金,拖欠租金超出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之商铺,并没收其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自负。

  9、乙方在日常经营中,要做好门前三包、清洁、防火、防盗等工作。

  10、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将商铺恢复原样。

  11、如乙方在租赁未满时提出退租,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第九条处理。

  12、乙方必须遵守与出租方所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因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违约金 元,乙方违约还承担甲方支出的相关费用,甲方违约还须赔偿乙方商铺的装修费。

  1、租赁期间,如该商铺遇市政、规划等需要而拆迁或调整商业网点等不可抗力,甲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第十五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但不作为违约。

  2、租赁期满间,该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导致损毁,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合同期满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另行出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退房时,须归还甲方电存折及水卡,其中水量计算以机械表读数为准,不得拖欠水电费,(水费以水厂电脑计费为准)。

  乙方若要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经协商后,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及争议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增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可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 电话: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7

  出 让 方: (甲方)

  出让方经纪机构:

  受 让 方: (乙方)

  受让方经纪机构:

  审核机构: 产权交易所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产权转让合同。内容如下:

  一、被转让的企业产权、评估情况、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产权所属企业: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与甲方关系:

  资产总额:

  债务总额:

  净资产:

  土地面积 m 2 ( 亩)

  建筑面积 m 2

  机械设备: 台/套

  供 电 kva

  供 水 吨/日

  转让价格:

  转让方式:

  (单位:万元)

  (资产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职工安置

  产权转让企业的在职职工 人由 安置,离退休职工 人由 管理。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

  三、产权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详见本合同附件 。

  2.其他约定:

  五、产权交割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3.甲乙双方持签署后的《资产交接清单》和本合同,到审核机构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单》。

  4.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5.其他约定事宜: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审核机构、经纪机构和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产权购买价款,每迟交一日应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 %交付滞纳金。

  3.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 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 %的违约金等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双方向审核机构和经纪机构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不得将受让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

  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资产总额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应当在经纪机构的主持下协商一致;变更的合同报青岛产权交易所备案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

  凡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因本合同发生的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计量货币为“人民币”。

  3.本合同中“交易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总值的数额为准。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双方经纪机构主持下按规定协商达成附加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报审核机构备案,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审核机构留存壹份。副本 份,分送缔约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签章并经青岛产权交易所审核后于 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出 让 方(盖章): 受 让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出让方经纪机构(盖章): 受让方经纪机构(盖章):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

  审核机构(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审 核 人(签字): 审核负责人(签字):

  以上就是我分享的转让合同范本。

  购房合同范本 购房合同怎么写

  买房时的购房合同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来看看购房合同范本。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签订日开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第一次需支付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元,大写.第年开始租金提前一个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体租金按每年%递增。或由市场聚涨落经双方协商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可由取得专业资质第三方房产评估公司根据市场聚评估确定。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拥有本门面的转让权,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没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转让此门面,如出现危害甲方的实质性结果,乙方全权承担法律责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八、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具体经营性损失支付赔偿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二)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峻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的赔偿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已方在承租时交纳给甲方水电费押金元,大写.在乙方退租并结清由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后,甲方退还给乙方。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9

  小型餐饮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

  电子邮箱:

  承租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商铺开展小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商铺情况

  (一)商铺基本情况

  1.商铺坐落:(下称“该商铺”)。

  2.产权证编号:(见附件一)。

  3.权利人:。

  4.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

  5.商铺使用性质:。

  6.甲方系该商铺的【房地产权人/拥有出租权的代管人/转租出租人】。

  (二)该商铺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三、四中加以列明。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商铺作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租赁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赁期满时即终止,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商铺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限期和方式

  (一)双方约定,该商铺租金计算方式为:

  (二)双方约定,该商铺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甲、乙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二)商铺租赁保证金的保证事项:

  1.因乙方过错造成该商铺本身及相关甲方所属设施、物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时的付款及相关违约责任。

  3.乙方承诺在开展经营活动之前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及审批手续,并严格守法经营。

  4.乙方承诺在本租赁合同因租期届满而终止的,在合同终止以前办理完成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注销或迁往他处的手续;其他任何原因终止的,则在终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成上述手续。

  5.乙方应遵守的本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责任。

  6.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的其它行为,导致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或其他费用。

  7.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乙方违反以上第3、4、5之承诺的,甲方有权全额没收保证金;违反其他保证事项的,甲方有权直接将应由乙方承担的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没收或扣除后不足以抵扣乙方应承担的金额或甲方受到的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进一步的支付或赔偿责任。

  甲方应在没收或扣除保证金后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补足保证金。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收取的商铺租赁保证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金额外,剩余部分应于乙方充分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后日内无息归还乙方。

  (三)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由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停车、通讯、网络、有线电视、餐厨垃圾及废油处置,及其他与乙方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为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手续而进行的装修、设置附属设施及设备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费用承担约定: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知晓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施工情况及使用该商铺的实际用途。

  (二)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证。如果该商铺属两个及两个以上权利人共有的,则须出示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由全体共有人作为出租方签订本合同。

  (三)甲方必须配合向乙方提供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所需的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四)如甲方是该商铺的拥有出租权的代管人,应向乙方出示证明其有权出租该商铺的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授权材料;如甲方是该商铺的转租出租人,应向乙方出示证明甲方的出租方同意转租的书面授权材料,或由甲方的出租方在本合同上书面确认同意。

  (五)甲方应于租赁期起始日前按附件三、四的标准向乙方交付该商铺,交房时双方应书面签署《商铺交付确认书》。

  (六)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商铺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应尽力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商铺的影响。

  (七)甲方承诺该商铺【已/未】设定抵押。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并根据约定的用途对该商铺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商铺主体结构。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必须遵守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消防规定。

  (二)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三)除本合同附件四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租赁期限内,附件三、四所列的交房时已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交房后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和保养。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不得将该商铺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

  (七)乙方不得将该商铺供任何人进行居住,并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物业管理和与餐饮服务经营相关的规定,经营内容与许可项目范围一致,不得超越许可项目经营。同时经营过程中,积极按照《小餐饮店管理规范》(T/SRCA-01-20__)推动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八)乙方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备案)而未核准前,不得改变约定的商铺使用用途。

  (九)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该商铺,不得擅自移动或更改消防设施设备。

  (十)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合同解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及时将注册于该商铺的所有证照注销或迁移。

  第八条合同终止后的商铺返还

  (一)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其中,因租赁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终止的,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协商约定之日返还该商铺;因其他任何原因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该商铺。

  (二)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返还商铺的,甲方有权依照合同终止时租金的倍按乙方实际占用该商铺的天数计收占用费。

  (三)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天未返还该商铺的,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对乙方未搬离的物品可放置他处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返还该商铺应当符合起租时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铺时的状态标准。乙方自行设置的设施应在返还前负责移除并恢复原状;乙方不便于移除或恢复原状的,且经甲方同意而设置的,其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而设置的,乙方应承担由甲方恢复原状的费用,但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五)乙方返还该商铺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二)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乙方实际占用商铺的时间计算:

  1.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商铺非因甲乙任何一方过错而导致的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商铺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在双方均已积极配合向政府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最终未能取得审批部门同意的。但乙方此时不得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7.。

  (三)一方严重违约,非违约方依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可行使解除权。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该商铺的,逾期期间不计租金,租赁期从实际交房时起计,同时租期届满期限相应顺延。

  (二)该商铺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

  (三)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商铺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四)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铺损坏,或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商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七)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商铺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恢复原状。乙方逾期未予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代为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或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应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承担违约金。其中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天的,甲方除主张违约金外,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手续即开展经营活动,或因乙方违法行为收到政府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经营通知或被吊销许可证照的,甲方除可全额没收保证金外,还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违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按合同解除当时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商铺,经乙方催告后三十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商铺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存在缺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或危及乙方安全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关于该商铺相关情况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存在虚假,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

  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商铺用途的。

  5.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铺主体结构损坏的。

  6.乙方擅自转租该商铺、转让该商铺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商铺的。

  7.乙方在收到甲方补足保证金通知后逾期日未补足的。

  8.

  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

  (一)本合同相关的通知或信息传达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甲乙双方之间的通知或信息传达,只要依照本合同首部注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发送快递或电子邮件或短信、微信,即为有效送达。

  (二)甲乙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需提前日通过原送达方式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的,另一方按原方式发送通知或信息传达的,视为有效送达,所导致的损害由该变更方自行承担。

  (三)除了以上约定的送达方式外,甲方对乙方的通知与信息传达,亦可将书面通知张贴在该商铺的门上或该商铺内墙上,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首部注明的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表合同签订方签署本合同,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代表该方与对方就合同履行中的一切事务进行联络与沟通、接收与发送通知及相关信息。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承租方(乙方):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清单:

  附件一:商铺产权证;

  附件二:该商铺的平面图;

  附件三:该商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附件四: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设施设备的约定。

  附件一:商铺产权证

  附件二:该商铺的平面图

  附件三:该商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附件四: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设施设备的约定

  一、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

  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设施设备的约定

  商铺交付确认书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方已于年月日时分将上海市商铺交付给乙方承租。该商铺符合双方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要求,自该交付之时起,该商铺即处于乙方控制之下。

  经双方确认,商铺交付时相关公用事业费用抄见数为: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注:本确认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合同编号: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商城商铺租赁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商城”

  1.3“该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管理费”指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起租日”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币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出租商铺

  2.1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商城第层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该商铺的承租面积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承租面积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条商铺用途

  3.1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号商铺是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计算。

  1)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

  或当月总销售额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或当月总销售额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或当月总销售额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或当月总销售额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

  4.1.3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____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____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租赁保证金

  4.2.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2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____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____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

  4.3管理费

  4.3.1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推广费

  4.4.1甲方将不时为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水、电费

  4.5.1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电费押金共计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

  4.5.3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

  4.6其他费用

  4.6.1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商铺交付与验收

  5.1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4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

  5.5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____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年____月____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年____月____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年____月____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年____月____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免租装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

  6.3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60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商铺装修

  7.1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

  7.1.2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在该商铺或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商铺修缮

  8.1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____日内进行维修。

  8.2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

  8.8.1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收银系统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保险

  11.1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____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

  12.1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包括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不论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商城的指示牌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

  12.4.3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木箱、潲水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乙方不得在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甲方须尽力保持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甲方须尽力保持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甲方须尽力保持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商铺交还

  13.1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____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____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合同结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13.2.1.1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13.2.1.2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

  13.2.2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合同结束,各方均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3.4.1.1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13.4.1.2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14.1.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

  14.1.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1.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

  14.1.1.4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

  14.1.1.5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14.2.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2.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14.2.1.4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14.2.1.5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14.2.1.6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15.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____日的。

  15.3.2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并赔偿损失,并在____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6.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____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____日。

  16.4.6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____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8.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作为商铺,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年,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终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在本终止协议签字生效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补偿款___元(大写:____)。

  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补偿款后,将扣除应付的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还乙方。

  四、本终止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

  五、《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相关义务与权利已全部结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终止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终止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因本终止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房屋租赁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处理本终止协议项下纠纷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本终止协议未尽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本终止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终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 街____号商铺以及楼顶(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商业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每个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两年后递增百分之十租金,乙方缴纳租金方式为每6个月交一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两天内一次性付清6个月铺租,以后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超过收租期一个星期,则需要向甲方赔偿六个月租金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如果超过收租期半个月不交租金,则甲方有权收回铺面。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后两天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铺面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后两天内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3、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将铺面转租出去,如需转租,要提前半个月告知甲方,且乙方必须分一半转让费给与甲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铺面的装修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3、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1、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地址:

  年 月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地址: 年 月 2日 日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现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门面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租期从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个月。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双方议定每年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总计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贷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贷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3.租贷期间,商铺经营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转让、转租、终止协议等违约行为,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租贷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5.租贷期间,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租贷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甲方应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7.租贷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纳税收费用情况,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与甲方的纠纷。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经营,商铺内所有所有设施(包括:灭火器、电器开关插座等)和有关证照、缴费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补办或赔偿(乙方自设除外)。

  2.乙方承租商铺,只能按市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利用商铺搞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贷期间,乙方欠下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商铺无关。

  5.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贷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3页,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1、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2、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3、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______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6、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二)乙方

  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2、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3、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2、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1、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3、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4、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______%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5、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6、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15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使用商铺等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位置、面积

  乙方承租的场地位于郴州市北湖商业城 3 栋201号商铺,租赁面积见房产证。。租金、物业管理费用按以上租赁面积计收。

  第二条 商铺用途

  1、上述商铺用于经营:服装,如果乙方要求改变商铺用途(包括改变经营品牌),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招牌位置安放招牌,招牌的规格必须取得甲方同意,超出指定部分为租赁广告位置,乙方如需使用,应与甲方另行签定广告发布租赁合同(乙方招牌使用位置图附后)。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租赁期限自月年 月日止。

  2、甲方于年月日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3、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招牌位置安放招牌,超出指定部分为物业公司管理的广告位置,乙方如需使用应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广告发布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水电和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1、该商铺租金第一年每月元/月,乙方按期支付合同租金,以三个月为一期,合计每期租金壹拾伍王陆仟元整。自签定合同当天一次性付清第一期租金,以后每期租金在每期的第一个月3 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当期租金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则应承担迟延交纳租金的滞纳金(每日按万分之五计算)。租金第二年开始递增5%。

  2、乙方负责承担因经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工商、税务等费用。

  3、免租装修期自商铺交付给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为天。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当日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自乙方退还铺位之日起10日内甲方须将上述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如乙方无能力在规定的交纳租金期限内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一个月,如第二个月乙方仍不交纳租金则视为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赁的商铺,剩余的二个月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保证金为由拒付租金、水电及物业管理等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原因要求退租,则上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商铺装修及防护责任

  1、租赁商铺由乙方自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遵守《物业管理公约》,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对北湖商业城整体形象的相关规定。乙方因任何原因离场,均需将装修部分无偿并且完整的交付甲方,不得损坏,否则由乙方予以赔偿。

  2、乙方装修方案及方案的修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装修时,不得更改租赁铺位内、外的主体结构及任何水、电等公共设备、设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3、乙方承担承租期内防火、防盗、消防、计生、卫生及房屋的维修责任和费用。

  4、铺面的卷闸门在交付乙方时完好无损,已经乙方确认。铺面的卷闸门因系易损件,故乙方应妥善使用和维护。如出现故障等由乙方负责修理,甲方不承担修理费用。

  第七条 商铺转让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将商铺转让他人,乙方只能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进行转让,并且要交清所有应由乙方交纳的费用。签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甲方给予了乙方优惠,不存在对第三方优惠问题,故甲方有权从转让中获得收益。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2、承租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与他人调换使用的;

  3、欠租金或水电费或物业管理等费用超过10天的(在10日内含10日,按所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五交付违约金给甲方)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违反法律及相关物业管理规定进行非法经营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

  (二)因甲方的责任耽误乙方经营时间的,甲方按耽误的天数计算免收乙方租金。

  (三)因政策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而导致违约或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赔偿责任。

  (四)在消防、安全等危及经营业主共同利益的紧急情况下及乙方拖欠费用而关门停业超过10天,甲方有权未经乙方许可而进入乙方租赁商铺进行相应处理或收回商铺。

  第九条 合同终止、解除及续约

  本合同履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由双方结算之后合同终止;

  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同意终止或解除时,一方应在三日内与甲方结清有关费用,办理退还商铺的移交手续。

  合同终止后,不影响一方向另一方索赔的权利。

  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商铺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同时应在期满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商议另行签订合同,如乙方未按时递交书面申请,甲方可对外公开招租,乙方应予以配合工作。如乙方既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又不退还商铺,乙方则应从租赁期满的次日起,双倍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十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解决,为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16

  出租方(简称甲方): 通渭县第二幼儿园

  承租方(简称乙方): 通渭县农村信用社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通渭县第二幼儿园门前右侧一层第二、第三间门面 ,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使用(经营范围),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137.5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__10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五年随市场价格浮动调整一次。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租金为_130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 );租金每年一次性付清。每月租金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面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水电费(标准为电费每度 ,水费每立方 ,若低于供水、供电部门实收标准,应以供水、供电部门为准)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300%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1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概况

  1、乙方向甲方租赁路号,底层开间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场地平方米(详见建筑平面图所示)。原房屋内的附属设施及其他设备见所附设备和设施清单。

  2、乙方向甲方租赁的房屋经查看,设备和设施等物品均完好无损,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的要求。

  3、乙方租赁的房屋共计间,甲方提供照明电源0.7Kw间,计Kw照明电源。乙方如私自扩大装接容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租赁的房屋内,有间卫生间(卫生间内设施见设施清单)、只水表,乙方有责任加以保管,如有损坏,则乙方必须加以维修和更换。

  5、乙方租赁的房屋内,有只电表、只煤气表,所有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自行安装电表和水表,并每月向总表贴水、电的差额度。水表、电表安装后,乙方不再支付水、电表押金,但仍须支付电费押金。

  7、《建筑平面图》和《建筑内部附属设施和设备清单》是本合同的二个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向甲方租赁的房屋用途作商业经营用。主要经营。乙方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做好有关三废处理。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至年月日撤离房屋,由甲方收回。

  2、当租赁结束后,乙方如欲续租的,应以书面方式在租期结束前两个月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视为放弃续租和优先租赁权。双方未在本合同到期一个月前达成续租合同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租。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一)租金按每间为单位计算

  1、第一周年的租金按每间每月元计租,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第二周年的租金按每间每月元计租,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3、第三周年的租金按每间每月元计租,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4、每年分两次付款,每次付六个月的房租。年月日前为第一次付款,第五个月中旬以前为第二次付款。下一年度付款日期同上一年度。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金额为个月的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本合同终止时,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外,余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和保养

  1、甲方在房屋出租期间,应保证乙方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不漏不渗。甲方提供的用电、用水、用煤气、卫生设施能正常使用(除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原因,停电、停水、停气和外线的突然事故以外)。

  2、甲方在计划对出租的房屋进行修理时,乙方应予以配合不得阻挠。如乙方阻挠,甲方不承担房屋和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则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3、乙方应爱护房屋及其设备、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和拆除。如乙方在经营活动中,须扩大用电量、用水量、用气量或在租赁范围内添置设备及装修时,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方案和装修图。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并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实行(政府部门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提供的申请书、方案图、装修图、及甲方的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作为甲方收回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交还房屋的质量的验收标准。

  4、如由于一个使用不当而导致房屋损坏,乙方有责任按甲方提供使用时的标准在三日内进行修复。乙方自行无法修复或三日内不予修复的,则甲方自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终止(包括甲方按规定提前收回房屋)乙方撤离时隔墙、卷帘门不得拆除,乙方扩容的设施、装潢可搬移并不影响使用价值的,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三日内搬移。超过三日的,归甲方所有。

  6、乙方承租后,门面后墙不得擅自开后门,如需开门,需经甲方当地公安及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房租不退,乙方损失自负。

  7、租赁期所发生的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等等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关系的变更

  1、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挪作他用或转租他人。乙方如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还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租期为1年的为10个月的租金、租期为2年的为20个月的租金、租期为3年的为30个月的租金,依此类推)。如确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转租。

  如遇以下情况则本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撤离,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房屋。

  1)乙方不依前述约定的方法和用途正常使用本建筑;

  2)擅自将本建筑转租的;

  3)逾期十天不足额交纳租金、水、电、煤气费的;

  4)乙方在租赁的建筑内从事政府法律、法令、政策不允许的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由于政府的原因或甲方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动迁,包括房地产项目开发),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无条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撤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终止合同,则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商定:如有乙方推荐续租之第三方,乙方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一个月的房屋租金;如无续租之第三方,乙方向甲方偿付所剩房屋租期的全部租金。

  2、乙方逾期不归还(包括合同正常到期,甲方按规定提前收回房屋)租赁房屋的,除补交占有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双方商定违约金标准为:到期如不归还租赁的房屋,第一个月(不到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为二个月的房屋租金,如逾期第二月(不到二个月的按二个月计算),没有归还,则偿付违约金为四个月的房屋租金,如逾期至第三个月的(不到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则偿付违约金为六个月的房屋租金,依此类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3)、4)款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所剩房屋租期的全部租金,但不低于贰万元)。

  4、乙方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管不当,造成财产损坏,丢失的,乙方应在三日内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设备等财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并在三日内恢复原状,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全称): 承租方(全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18

  根据相关规定,就冷库库房租赁事宜,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本合同是---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出租方)储存本合约持有人(存货人即承租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并明确仓储过程中双方责任的合同。

  2. 存货人承诺所储藏之商品为合法商品,所提供之资料为真实资料、存货人联系资料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保管人。

  3. 存货人所储藏商品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案例、规定等而受工商、海关、商检、公安、技监、环保、食品卫生等政府部门的处理,均由存货人负责全部责任。对保管人带来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责任。

  4. 储藏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说明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本规定。保管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比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5. 商品冷藏按---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质量及卫生管理规定》中商品冷藏工艺标准执行。

  如存货人对所存商品冷藏有特殊要求,双方另签书面协议。

  6. 保管人至对温度质量及商品数量(冷藏过程中正常干耗除外)承担责任,对商品的衰老、病变、霉化、氧化、虫蛀等温度因素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7. 存货人所存商品已过商品保质期、或者所存商品已超过----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质量及卫生管理规定》商品冷藏工艺标准中所规定最高储存期,保管人在商品过期后一个月内三次通知货主及对商品进行处理。

  货主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不来处理、或者因货主所提供联系资料不实而无法联系时,保管人有权处理存货人的过期商品,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8. 收费方式:每月30/31号结算当月冷藏费,次月5号前存货人应到保管人处交清上月冷藏费,本单商品出完时结清冷藏费。

  收费标准:按《---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期限:存货人连续三个月不到保管人处缴交冷藏费,保管人有权处理存货人所存商品(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9. 双方商品交接地点为保管人厂内月台。双方对商品数量产生争议时,以进库收条、出库单为准。

  10. 如因人力以外的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货物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 :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冷库商铺租赁合同范本5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的冷库用于储藏商品(等)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冷库租赁给乙方用于储存冷冻货物。

  2、甲方将号低温冷藏库,总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一楼平方米,二楼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3、租凭期限: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入库时间从20__年__月__日起计算,20__年__个月甲方给予乙方优惠使用,库房租金按每月__元/每平米计算,三个月后按甲乙双方协商冷藏收费标准执行。租赁费用:以租用冷库面积按月计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超过半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具体费用以甲方每月下发的交费通知单为准。

  4、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缴纳每平米__元人民币作为冷库设备使用保证金,履行完本协议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4.1如遇市场竞争加大,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租用价格以保证市场竞争力,每年4至9月,属于冷库租用淡季,乙方可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减少库房的租用面积。

  5、冷藏收费标准:

  5.1低温冷藏库费:一楼每月__元/平方米计算、二楼每月__元/平方米计算。甲方对外出租库费价格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协商价格(见缴费清单)如有低于乙方拿出缴费单,可终止合作,甲方不得干涉,退回乙方所交保证金并承担责任。

  5.2进出库装卸堆垛费分别按__元/吨计价,若在下班和节假日期间装卸的,在正常堆垛费__元/吨的基础上另行收取__元/吨的延时装卸费。

  6、结算方式及日期:

  6.1结算方式:现金存入或转账

  6.2 结算日期:乙方收到甲方书面缴费通知后5日内缴清(一般为每月1号至6号),若乙方逾期不交纳,每日按应交纳费用总金额的1%收取滞纳金;若乙方逾期15天不交纳相关费用,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停止其进出货物的权利。

  7、甲方对乙方库房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使冷冻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库内温度达到相关规定标准,并力求保持库房温度、湿度的稳定,由于甲方设备、设施等原因造成乙方及乙方商品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8、甲方承诺为保证储存商品质量,低温库房保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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