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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看齐见行动我们怎么办主题讲稿(精选4篇)
讲看齐见行动我们怎么办主题讲稿 篇1
11月23日上午,全省党员干部“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领导魏晓明、陈冰冰、张金锐、刘大群、陈爱军、张君毅、宋圣军、华克思、章松、胡红兵、蒲彦君等在安庆分会场出席会议。会议结束时,市委书记魏晓明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讲话。
魏晓明指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要从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xx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五大发展行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习讨论的重大意义,聚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践行新发展理念两大主题,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魏晓明强调,开展学习讨论,要围绕贯彻xx届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四个坚定不移”:坚定不移树牢核心意识,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坚定不移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定不移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要把学习研讨、问题导向、边查边改、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全面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抓好整改落实,搞好建章立制,确保不虚、不空、不偏。要坚持学用结合,以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讨论效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魏晓明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行动起来,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重点把载体设计好,把学习讨论组织好,把结合文章做好,迅速兴起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五大发展行动的热潮。
讲看齐见行动我们怎么办主题讲稿 篇2
12月1日下午,社区党总支组织召开“讲看齐、见行动、我们怎么办”专题讨论会,各支部书记、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社区党员参加会议,社区党总支书记唐绍平主持会议。
会上,社区党总支副书记林惠霞宣读了关于转发《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实施方案》的通知。
社区党总支书记唐绍平传达了环峰镇党委关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并要求各党支部要对照学习讨论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好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同时,社区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压实责任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建工作。
通过深入开展“讲看齐、见行动”专题讨论活动,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到为民服务和社区发展的各个方面,真正做到让党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讲看齐见行动我们怎么办主题讲稿 篇3
“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在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这样提出要求,一时间,“向党中央看齐”、“增强看齐意识”成为党员干部口中的热词。 从古至今,“看齐”历来被重视。古有“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告诉我们要向规矩看齐。后有毛泽东“要知道,一个队伍经常是不大整齐的,所以就要常常喊看齐,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中间看齐”的号召。现在,重提“看齐”,可以说,“看齐意识”从未被忘却,并在时间的荡涤下其重要性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党员队伍日益壮大、经济发展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广大党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日趋多元,这对如何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思想是行动的“指针”,行动是思想的“镜子”。 当前,苏州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尤其要增强“看齐意识”,从小处着眼、从实处入手,努力做到思想与行动的统一,自觉以更严更实的要求实现自身与中央和省、市委的同频共振,为苏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添砖加瓦。 一方面,要常补精神之“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即将开始,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扭紧思想的总开关,把学习中央精神当作一种习惯,抓在平常、融入经常,争取多学一点、学深一点、学透一点。只有在思想上与中央同心同向,才能以坚定的信念抵御风浪考验,才能在诱惑面前旗帜鲜明。 另一方面,要常树行动之“杆”。要自觉将服从大局、融入大局作为基本的行为原则,把党的号召、党的要求落到工作实处,做到步伐一致、行动不走样。要利用身在基层的优势,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动真碰硬,坚守做人做事的“底线”,以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公道正派的作风向中央看齐。
讲看齐见行动我们怎么办主题讲稿 篇4
党的xx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两部党内重要法规全面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的新鲜经验,顺应时代发展变化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针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作出系统部署,是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准确把握《准则》与《条例》之间的内在联系对学深学透两大党内法规、深入理解党的xx届六中全会核心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准则》和《条例》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均属于高位阶法规。我们党的法规一共分为7个位阶,分别是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其中《准则》在党内法规中层级仅次于党章,《条例》排在第三位。党章、准则、条例都是中央组织制定的党内重要法规。因此这两部党内法规在我们党的党内法规制度金字塔体系中位阶非常高,权威性也非常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准则》与《条例》同根同源都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党内任何法规都必须依据党章来制定。指出,“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这两部党内法规也不例外。《准则》在序言部分明确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第一条也明确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因此《准则》和《条例》是党章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要求的具体化,从而体现出党章作为党内法规法源的重要地位。
《准则》与《条例》目标指向相同。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内监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是第一位的最基本的监督。《准则》与《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两大重要抓手,一个重塑造,一个重制约,一柔一刚同向发力,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指明了具体的方向,规划了现实路径,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奠定了思想基础和制度保障,其根本目标就是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准则》与《条例》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同时,《准则》和《条例》都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突出关键少数。《准则》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条例》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并将党的中央组织监督单设一章。《准则》与《条例》聚焦关键少数,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
《准则》与《条例》在内容上各有侧重。《准则》是对全党政治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的基本规定,它从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的运行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十二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明确系统的要求,目标是要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准则》在内容上涵盖了党的五大建设的核心思想,是一个思想性、政治性、综合性很强的文件。《条例》是对党内监督工作作出的全面规定,明确规定了党内监督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党内监督的内容及重点对象,明确了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党员开展党内监督的职责和方式,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准则》对《条例》有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作为党内高位阶法规,《准则》的原则性强,效力层级高,对包括《条例》在内的位阶相对较低的党内法规的制定、实施起着明确的指导和引领作用,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明确了任务、指明了路径。尤其是《准则》中一些“坚决禁止”“决不允许”“不得”“不准”等要求,为党员干部划定了“底线”和“红线”,也标出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和界限。《准则》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能够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为《条例》的施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条例》对《准则》的有效施行提供重要保障。《条例》明确了党内监督的任务,规范了党内监督的内容,范围涵盖了党内政治生活各方面情况,并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健全了问责机制,形成党内党外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进一步夯实了《准则》施行的责任基础。因此,《条例》的有效实施,能为《准则》的施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总之,《准则》与《条例》作为党内高位阶的法规,既相联系、又各有侧重,二者一脉相承有效衔接,进一步扎紧了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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