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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工作排查方案(通用4篇)

2025-04-17人围观
简介安全隐患工作排查方案(通用4篇)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和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安全隐患工作排查方案 篇1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和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突出“八项重点”,强化“六项措施”,落实“三项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围绕“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工作目标:20xx年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把事故总死亡人数、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农机、较大事故起数、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10项指标有效调控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回查率和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评价面、事故报表率和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三)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防止瞒报、漏报、误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

  (四)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以上年统计资料为依据,搞好综合平衡、量化分解。

  (五)按月调度、季度分析、年中微调、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调控序时进度,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管理

  (六)建立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台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七)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防控力度。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安全监控系统。

  (八)落实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9号、10号、11号令等有关规定,坚持便民高效、服务基层的原则,严把安全质量初审关,确保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真实性。

  (九)认真实施国务院397号令,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十)森林防火: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责任,对涉及油库、加油站、烟花爆竹仓库、炸药库等高危场所,制定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

  (十一)道路交通运输: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建设。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民用自备车船非法载客行为。抓好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整治。不断加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消防: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抓好黄山风景区、屯溪老街、西递、宏村等古民居、古建筑、古村落、商场、超市、宾馆、市场、学校、医院、网吧、休闲中心、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防火部位的.安全监管。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十三)地质灾害:对列入台帐的地质灾害点,凡是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严加防范。

  (十四)烟花爆竹:认真实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许可换证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市场备案和定点销售制度。实行烟花爆竹打非“零报告”和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专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安全隐患工作排查方案 篇2

  观音溪初级中学

  关于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__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有效防范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相关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安全工作方针和原则,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学校重点领域的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学校领导包靠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的安全稳定。

  二、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文龙

  副组长:雷立广

  组员:李晓彦陈建滕建明江森蒋定林段彪常金勇及各班主任和门卫、团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本年中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各项排查治理工作,力争把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确保师生和校产安全。

  三、治理内容

  1、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领导分管与包靠制,责任人的落实与责任书的签定等。

  2、学校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各项材料:教育所涉及的内容是否全面,各类安全预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楼梯踩踏、中毒、爆炸、盗窃、火灾、不法侵害、突发性事件及汛期等的制定情况。

  3、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召开情况:安全工作情况

  分析,安全工作

  检查开展,事故隐患发生时采取的措施,事故隐患的'排查预防。

  4、实验室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5、教室、宿舍、小卖部、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的安全检查情况,校舍的维修情况,消除和杜绝学校危房的措施等。

  6、学生乘车安全的管理,学生车辆安全性能状况和乘车情况的分析。

  7、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落实情况,食品、药品质量把关,对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食品进购现象。

  8、学校各项值班情况:工作分工,值班人员、门卫的责任落实与管理,安全工作纪律规定,社会闲杂人员进出学校的控制与监管。 9、与公安、卫生、工商、交警等部门治安的配合工作,“警校共育”办公室建立与工作制度,校园周边环境的净化,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维护。

  10、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情况。对大型师生集会、娱乐、春游等活动的报请,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与安全防范,组织管理得当情况。四、工作步骤

  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我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 2月开始至 12月结束,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 3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排查治理任务,落实排查治理责任人。

  第二阶段(4— 5月:重点做好以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调度和排查。对周边是否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高压电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校园附近是否有学校标志,校门前是否有禁停、警示、限速标志线,学校周边有无电子游戏厅、网吧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

  2、加强各类教学设施的安全管理。要重点排查学校校舍是否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运动场地及各类活动器械是否按要求正常维护等。

  第三阶段(6月至 8月:围绕确保汛期安全、假期安全、奥运会期间安全稳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加强对学校中考等各类考试期间的校舍安全、饮食安全、人员安全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

  2、加强对学生路途涉水过河、暴雨生遭遇洪水、遭遇雷电等异常天气和应急避险教育和防溺水事故教育。

  3、在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进一步落实好隐患整治回头看、回头查工作。

  4、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开展各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 确保师生出行平安。

  5、加强学校假期安全工作的调度和排查。对暑假期间交通、饮食、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加强对学生包括交通和游泳安全在内的暑期安全教育,正确引导广大学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来迎接百年梦想—北京奥运的召开。

  第四阶段(9月至 10月:围绕开学初期校园安全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加强开学初的校园安全检查,实行准入制度;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调查和排查工作。与交警联系对农村客运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车上是否配备灭火器,车辆是否有超载现象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

  2、加强学校卫生健康安全和用电安全工作的调查和排查。对学校小卖部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安全要求,教室、实验室等各功能室线路是否有裸露、老化现象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

  第五阶段(11月至 12月:针对冬季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加强学校常规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的调查和排查。主要排查:因故调整上课时间造成学生非正常节假日放假,教师是否提前书面通知家长;学校组织各种大型活动,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学校组织体育教学活动,是否有足够专业救护能力的人进行防护等。

  2、加强校外寄宿生的安全调查和排查。加强校外寄宿生的安全

  教育,注重自我安全防范,爱护租借房屋的各种设施设备,督促与租赁主签定安全责任书。

  3、加强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的落实,教学楼、宿舍安全通道的通畅,楼道内应急照明灯维修,学生提前离校班主任签字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

  四、工作要求

  1、学校要把此次隐患排查行动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学校将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明确隐患排查的重点, 加大安全投入,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一旦查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尽快整改。

  3、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和规范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4、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的安全教育,并组织师生到社会上进行宣传,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每月 24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数据填表上报,以利于上级全面掌握、综合分析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校采取对策措施。

  总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在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

  下,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此项活动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紧密联系起来,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稳定发展。

安全隐患工作排查方案 篇3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全镇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9号)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等部署要求,根据《全省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苏办发电〔20xx〕76号)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时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农村地区出租房屋登记率必须达100%,承租人登记率达100%;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主项信息的准确率、完整率均达100%。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户,整顿不执行登记制度、不落实治安责任的出租屋。

  (三)发现、整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整改出租房屋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四)完善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制度。出租人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出租人、承租人对其治安责任知晓率达100%,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五)发现、查处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查获隐藏在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黄娼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六)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点

  本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出租房屋、房屋中介,以及出租人、承租人(尤其是流动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强化流动人口管控、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内容有: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前)。制定全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结合党员大会、村民组长会议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将《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张贴至外来人员聚居地、建筑工地、商业商贸区、集贸批发市场以及居民新村小区出入口、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村(居)委会等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多,人员密集的场所;派出所同时做好《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出租房屋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配合、监督出租房屋规范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调查摸底。此次集中整治由镇党委、政府总指挥,组织派出所、综治、司法、大调解、消防、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实施。要以村(居)为排查登记整治基本单元,由派出所社区民警为单元负责人,整合村(居)干部、村民小组长(楼长)、网格员以及保安联防队员、外口协管员等各类政务、警务辅助人员,将人员力量分至网格内,开展调查摸底。

  1、采集登记信息:要以“进屋、见人、看物、查隐患”的要求,调查网格内的所有房屋,确保不漏出租房屋、不漏承租人员。对调查摸底到的出租房屋,走访调查人员要对照《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的项目、内容和填写要求,客观、如实采集登记信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逐一上门核实信息,填写《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

  2、发现安全隐患:调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出租屋内存在用电、用气以及杂物堵塞消防楼梯、通道等一些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记录在案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发现储存、藏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等违禁品的,要及时查处收缴;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内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报告,纳入视线,严密管控;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整治的,由派出所统一填写《需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报镇综治办。

  3、办理证照手续:排摸过程中,调查人员要认真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和居住信息。未登记居住信息的,要拍摄其清晰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和人像照片;与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出租房屋房主签订责任书。

  4、发放宣传告知:调查摸底结束后,走访调查人员要向出租房屋(租赁场所)出租人、承租人发放《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告知书》,宣传出租、承租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权利义务和规定,需办理的合规手续和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督促主动整改隐患,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信息汇总录入:调查摸底采集登记的出租房屋信息,每周四下午5:00前由派出所专人统计《出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先报镇综治办,由综治办扎口上报市政法委,并及时录入相应系统。

  (三)集中整改隐患。镇综治办要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进行统一汇总,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分流至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

  1、违法建筑,由城管部门负责处理。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出租房屋,违规开设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由建设部门负责处理。

  3、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部门会同派出所负责处理。

  4、非法房屋中介机构无照经营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处理。

  5、未与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明知承租人违反规定,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制止、不报告的;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派出所要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出租房屋网格化管理,强化职能部门、社会管理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整治氛围和长效管控机制,不断提高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政法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局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宣传办、司法所、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消防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信息通报以及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此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村(居)和社区民警,各村(居)和社区民警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具有出租房屋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指导协调村(居)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整治工作,对于疑难、重大的安全隐患,要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整改查处。

  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镇辖区内出租房屋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力量抽调整合、统筹协调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反馈等。

  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办理和查验居住证;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各村(居)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排查登记工作。

  镇建设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配合集中整治水、气保障等工作。

  镇安监局:负责查处出租房屋中生产、经营、存储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镇宣传办:负责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镇综治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农保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

  镇消防办:负责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尤其是“群租房”、“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交办督办。镇综治办要定期收集汇总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工作进度和成效,派出所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需要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及好的经验做法、工作动态于每周四下午5:00前报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综治办)。镇综治办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将基层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集中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化解整治时限;对新排查出的问题每周交办一次,重大问题随时进行交办,并全程跟踪督办。对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各类资料收集汇总(含工作的图片、视频信息),分类整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出租房屋集中整治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镇党委、政府将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排查整改浮于表面,甚至于编造假信息等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隐患工作排查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有效的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办公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办公室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主要工作与措施

  (一)、落实责任制,做到“四落实”、“四到位”。

  1、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做到“四落实”、“四到位”,即:学校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证措施落实及安全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到位、检查指导到位、防范意识到位及防范措施到位。

  2、与办公室的每一个成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发生责任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制定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预案,使办公室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办公室制订如下工作制度:节假日值班方案、交通安全教育方案、档案室安全管理方案等。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使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运做有序。

  (三)、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1、每一个月召开一次本办公室职员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

  2、利用宣传教育材料等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第一个人的安全意识。

  3、开展常规性检查活动,防患于未然。

  (四)、抓重点,重实效,通过“预防、检查、维护、整改”等四项措施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对确需存放在办公室的各种办公用品或其他贵重物品,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2、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3、办公室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4、个人的现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上或抽屉、橱柜内,以防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5、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不准乱接电源,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暖气等大容量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发现隐情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6、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吸烟人员要每天清理烟缸,确保烟蒂彻底熄灭,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7、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师,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脑、电源、水笼头。

  8、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失盗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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