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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度集合11篇

2025-04-01人围观
简介党建工作责任制度集合11篇,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集合1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为加强和改善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的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资料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资料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党委统一组织,也可由支部单独组织。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能够随时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资料:一般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本支部的实际状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状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到达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善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应如实向局机关党委和党组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的措施。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资料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持续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群众、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党委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支部书记例会)。主要资料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党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及作出的决定、决议和要求。
  2、听取支部工作状况汇报,检查了解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状况。
  3、回顾、总结工作状况,提出党委阶段性任务和要求。
  4、组织学习有关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首先是、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要加强对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教育,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入党用心分子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马克思注意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切实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四是材料要完备,手续要齐全。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六、学习制度
  各支部要建立学习制度,按照上级工委和局党组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各支部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时间每周应不少于1个半天,全年不少于25天。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名学习人员都应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并要写3篇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学习资料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
  七、党内监督、检查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党委和支部要加强对每一名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监督检查,主要资料是:
  1、是否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散步错误政治观点和言论,有无违反政治、组织、人事、保密、财经、廉政纪律的行为。
  2、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自觉交纳党费、或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拨弄是非、造谣生事、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现象。
  4、是否存在有关组织反映、群众举报和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现象。
  八、党费收缴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务必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一月一交纳制度。支部、党小组长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局机关党委,再由机关党委上缴上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收到支部上缴的党费后,一律开具收据,然后反馈给支部。

【篇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是什么顾名思义,是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一岗双责制度内容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

  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院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负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二级班子成员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第五条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篇三】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近年来,我区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强化“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思想认识,坚持以“谋划大党建、构建大和谐”为总体思路,以项目化运作为推进手段,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力地推进了全区基层党建工作上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我区连续两次被评为“全省城市社区党建示范区”,“居民说事”工作经验得到省委罗书记的充分肯定和亲笔批示,选人用人工作得到省委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项巡视工作组的高度评价,社区党建“**模式”、“彭国珍服务队”等工作经验在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推介。
  一、坚持明责任、抓落实,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议每年不少于三次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区级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党建工作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组织部门充分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能,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抓好党建工作。市委、市委组织部对我区基层党建工作也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委专门抽调市直部门工作人员成立党建工作队进驻社区,增强了社区工作力量。市委书记应代明等领导经常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并通过召开现场协调会的方式,切实为社区解决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党建工作经费等实际困难。
  二是强化管党责任。按照“区分五个层面、落实双重责任”的要求,落实好管党责任,即:区委既抓好区“四大家”领导班子建设,又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的领导和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既抓好本级党的建设,又组织指导辖区农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区直部门既抓好本机关党建工作,又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与基础较弱的社区、农村进行联系帮扶;农村、社区党组织既积极争创“五好”,又组织引导党员开展岗位承诺;党员既参与岗位承诺目标管理,又带领和发动群众参与和谐社区和新农村建设,从而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建工作格局。同时,我们还强化各级“一把手”的管党责任,明确要求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半年向上级党(工)委书面报告一次党建工作情况,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年底向区委书面报告一次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用制度确保了基层党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
  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坚持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区委与各乡镇场、街办签订《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责任目标细化分解到相关单位,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并把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在每年年底与经济工作一同进行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好、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并结合评先表优活动,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一是以扩大组织覆盖面为手段,着力夯实组织基础。在城市社区,我们针对一些社区党员增多的实际,在36个社区设立了社区党委,并配备了专职党委副书记专门负责党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力量。同时,利用换届的有利契机,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将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吸纳进社区党委班子,为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沟通协调、整合力量搭建了平台,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党组织的协调服务功能。在农村,我们不断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积极开展以“协会建支部,支部建基地”为主要内容的“双建”工作试点,探索在产业链上、专业协会中建立党组织,按照产业类别划分党小组的党组织设置模式,先后在xx镇xx村“绿康蔬菜经济合作社”、锣场镇锣场村草莓协会、观音当镇皇陵村西甜瓜协会等协会(合作社)中建立了党的组织。在“两新”组织,坚持按照“支部建在点上”和“支部建在辖区”的原则,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灵活建立党的组织。目前,全区共在134家“两新”组织建立了党组织,占应建面的98.53%,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
  三是以保证党组织正常运转为关键,落实各项配套保障。近年来,针对基层党组织阵地简陋、经费困难、干部难稳等突出问题,我区努力克服区级财政紧张的难题,采取财政预算一点、党费补助一点、部门帮扶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自身筹集一点的办法,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确保了基层党组织的正常运转。我们以全省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建设为契机,多方筹资xxx多万元,完成了75个村(分场)的办公活动场所的新建、改扩建。全面启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工程,争取省市投入xx多万元资金,已完成30个站点建设任务,其中19个通过了市委组织部检查验收并已投入正常使用。在社区,通过争取项目、自筹资金等方式,完成了15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并依托办公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好图书室、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养老服务所等,实现了一室多用、功能集中。目前,90%以上的社区、所有村党组织办公活动场所达到了规范化要求。按照“感情留人、事业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的原则,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激励保障。在农村,建立了在职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和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在社区,区财政采取直接拨付的形式对社区岗位进行补贴,每个岗位补贴标准为x万元。
  三、坚持求创新、破难题,努力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一是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模式,提升党员队伍整体水平。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我们在全区党员中开展了评星定级活动,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根据新党章和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考评标准,对党员实行星级量化管理,改变了以往评议党员只能定性评定的状况,确保了党员评议工作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去年,全区共有709个党支部、18000余名党员参加星级评定活动,参与面达到97%以上,共评选出星级党员5800多人。同时,从去年起,我们在全区开展了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活动,实行在职党员“双向联管”制度,即八小时内由单位党组织管理,八小时外接受居住地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全区共有3809名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登记。在职党员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与居住地党组织活动,服务居住地建设,主动接受居住地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在去年争创党建示范社区、平安社区、卫生社区、迎奥运圣火等中心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基层党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我们还认真落实流动党员“双联双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外出流动党员全程管理、动态管理制度。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双向联系,着力在互通流动党员信息、落实流动党员组织生活、加强流动党员关怀保障上下功夫。对外出务工党员,利用集中返乡时机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外出流动党员创业本领。近年来,全区共举办电脑、缝纫、烹饪、技工、种养殖技术等各类短训班共10余场(次),培训流动党员500多人次。
  四、坚持建机制、管长远,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逐步建立党建工作项目化运作机制。去年,我区制定出台了《组织工作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采取项目化运作手段和以奖代补的形式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化管理的创新课题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产生,由基层党委根据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或者由组织部职能科室根据当年工作重点进行分配,创新项目课题由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讨论后确定,重大创新项目提请常委会集中研究后确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部实行跟踪管理,每月一督办、每季度一检查通报、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评比表彰。项目评选结果与党建工作经费拨付挂钩,同时对贡献突出的项目承办人或承办单位给予适当表彰奖励,并作为评先表优、提拔重用的依据,对项目完成效果不好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形成了靠项目出成绩、以项目论奖惩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探索构建统筹推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机制。近年来,我区坚持推行区直部门联村(社区、分场)制度,充分利用区直部门的领导优势、资源优势,帮助村(社区、分场)共谋发展,同抓党建,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我区借助市委向社区派驻党建工作队的有利契机,加大对村(社区、分场)的帮扶力度,共投入资金xxx余万元,极大推动了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在今年的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区启动了以“百局进百居(村、分场)、千员进千户,争当城市环境名片、争当科学发展先锋”为主要内容的“双进双争”活动。按照“思想摆进、工作跟进、情感贴进、帮扶走进”的工作要求,全区所有区直部门分别联系1个村和社区(分场),着重抓好帮发展、帮创业、帮解困、帮维稳、帮“创卫”等各项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户困难户、创业户或文明户,帮助扶持创业、扶贫解困、引导文明,有力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形成了统筹推进城乡党建的工作机制。
  三是探索建立“党群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把党建工作与群团建设工作融为一体,整体推进。近年来,我们在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试点推行“党群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了党群组织同体建设,党群干部交叉任职,党群工作同步推进。对建立了党组织的民营企业,依靠党组织在企业中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工作。对暂时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通过推荐党员担任群团组织的负责人,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实现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如发挥工会组织优势,让工会组织进驻非公企业,发挥维护职工权益和支持企业生产的作用,使党的影响力扩展到非公企业;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在社区团员青年中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充分调动团员青年参与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发挥残联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残疾人康复示范区创建等。通过群团组织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树立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使群团组织成为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力量。同时,我们还注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同民兵、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综治等多项工作捆在一起抓,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使党的群众基础不断夯实,党的工作领域不断拓宽。
  五、坚持重实效、促发展,以党建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近年来,通过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真正实现了互促共进,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如下四点体会:
  1、必须落实责任抓党建。党建工作如何抓实,我们作了较好地探索。如何抓实,首先是领导重视。区委对党建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党建工作,并对联系点的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办。其次是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载体。通过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年经济指标考核体系,明确了党建工作职责,落实了管党责任。我们在全区建立健全了定期检查督办、交流、表彰制度和定期综合考核评价制度,每两年召开一次基层组织工作推进会,采取分片看点、集中开会的形式,督办工作,交流经验;每两年区委开展一次全区性的评先表优活动,树立典型,鞭策后进;出台“五好”基层党组织考评细则和党委(党组)书记管党责任考评细则,每年用量化考核的办法,实行百分制考评;每年下发《管党日志》,每半年开展管党责任述职制度,有效地强化了对管党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
  2、必须整合资源抓党建。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开发和科学配置组织资源,充分调动和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各种资源的充分整合。如在社区党建工作中,我们始终将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扭在一起抓,以社区内各类组织的共同需求、共同利益为纽带,以主题活动为载体,组织和调动社区各种资源以及社会力量,努力构建社区共建体系,以社区党建促进平安社区、卫生社区创建工作,形成了区域性党建新格局。如我们以区党建研究会为纽带,把纪检、组织、宣传、党校、区直部门及基层党组织中的党建研究骨干力量网罗进来,集中力量开展党建研究,进行重点党建课题攻关,促进党建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3、必须始终围绕中心抓党建。党建工作是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的。为此,我们打破“就党建抓党建”的思想误区,注重把握好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开拓思路,拓宽领域,紧紧围绕中心来谋划好党建工作,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如我们紧紧围绕全区开展的“百姓创家业”活动,制定出台扶持党员创业的优惠政策,促使广大党员在此项活动中发挥了榜样带头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活动的深入开展。如我们紧紧围绕促进发展来谋划党建工作,不断加大服务经济工作的力度,在干部选配上,择优选派一批年轻科级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区内大型民营企业挂职锻炼,着力培养了一批懂经济、善管理的干部。
  4、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党建。改革创新是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我们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注重强基础,抓长远,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如我们创新社区党建工作抓手,开展以“改进社区党组织设置方式,改革社区干部选配方式,改优社区党建活动载体,改善社区办公活动场所,争创社区党建示范区”为主要内容的“四改一创”活动,提升了社区党组织服务功能,创新了社区用人和激励机制,打造了全新的社区服务平台,形成了多元化的社区投入机制,着力夯实了社区党建的工作基础,进一步激活了社区党建的源动力,从而有效地以社区党建的工作成效推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当然,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践中,我们还有很多工作处于探索完善阶段,与先进地区相比、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距离。我们将继续努力,求实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使基层党建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长效性,在建设和谐**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篇四】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党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的各项决定,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和指示的工作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办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干部任免、奖惩等有关事项,做好局机关和局属部门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四)研究决定机关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六)对其他需要由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作出决策。
  二、党组工作原则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二)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路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快速发展。
  (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进学风,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领导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坚决维护集中统一。
  (八)坚持廉洁从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三、党组会议制度
  党组会议由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根据需要由主持人确定;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会议。
  (一)会议的议事规则
  1、党组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才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和组织发展工作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参加,并实行票决制;涉及干部推荐、提名、奖惩问题,实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以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以上赞同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涉及到与党组成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相关的事宜,本人应当自觉回避。
  2、党组会一般每个月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或临时组织召开,具体时间由党组书记确定。
  3、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会议民主讨论,作出决定,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组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无权改变党组会议的集体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决定的事项,事后要迅速向局党组会议报告。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对已经决定的问题,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并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处理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和会议交办的事项。
  4、党组会讨论通过事项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个人必须执行党组决定,自觉维护党组内部的团结。党组成员如对党组会议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在党组会议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组会议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5、党组成员代表党组发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事先须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或将其主要精神向党组汇报,并征得原则同意。未经过讨论通过的文章、讲话,仅作为个人意见。
  6、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除经批准在一定范围内传达、通报或征求意见外,与会人员均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7、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向党组书记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也要在会前提出,会后由党组书记或指定专人向其通报会议情况。
  (二)会务工作
  党组会议由综合股负责。根据会议召集(主持)人的要求,通知出(列)席会议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资料的收集、归档,根据需要拟写会议纪要,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四、党组行文制度
  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涉及全办工作的重要文件,须经党组集体讨论通过,由党组书记签发;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该方面工作的党组成员审核,党组书记签发。
  五、党组成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组针对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区委重要方针、政策、意见在贯彻执行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针对涉及城市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党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2篇调研报告,并转化为工作成果。
  六、督促检查制度
  (一)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由相关党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也可责成有关股室进行检查督促,具体承办的党组成员和股室应及时向党组报告执行情况。
  (二)对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党组责成相关党组成员亲自组织、领导和督促对事件的处理。
  (三)党组重要工作部署是否纳入目标管理。
  七、领导和支持纪检工作
  纪检工作在区纪委和党组的双重领导下开展。
  (一)纪检组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纪检工作在区纪委和党组的领导下,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机关和属行政执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组织协调。在工作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与时俱进,以创新精神开展工作。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4.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要求,维护群众利益。
  5.坚持廉洁从政,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做廉洁自律和懂法守法的表率。
  (二)党组支持纪检组工作
  党组领导并支持纪检工作的积极开展,研究解决纪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支持纪检人员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作用,为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八、本制度由综合股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县委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务必严格遵守“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群众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群众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务必贴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议事范围包括: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本乡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
  (三)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乡镇党的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
  (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
  (六)本乡镇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八)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程序与要求
  第四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务必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务必到会。
  第五条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确定无法书面送达的,要有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记录。
  (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汇报议题资料,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委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证明态度,列席人员也能够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证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因故未到会成员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由会议主持人在会上代为表达。
  (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状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问题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表决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资料,一般采取口头或举手方式进行。遇有特殊状况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应事先征求上级组织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逐个表决。
  (六)做出决策。领导班子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成员的半数为透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七)构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重要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状况及最后决定,说明构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职责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八)归档立卷。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归档材料包括通知、议题、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四章:议事规范
  第六条党委须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经党委群众讨论,对党委议事范围及应由群众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制定并填写《议事规范》,在本乡镇广泛征求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在本乡镇公布施行。
  第五章:监督和处理
  第七条党委及其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则,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受到监督和检查。
  (一)党委应将执行本规则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规则的状况。
  (二)党委及其成员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在本乡镇定期通报,自觉理解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党委成员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和处理。
  (一)不按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的,须立即纠正。
  (二)不按本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又未自行纠正的,要责令其重新议事、决策,并对主要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转请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议事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条本规则所涉及的资料,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应根据本规则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本规则系参照县委及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订,由中共崇阳县委组织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六】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为了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连,依法治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农业生产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

  一、“一岗双责”即单位负责人在对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又对所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要采取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防止不廉行为在本单位发生。

  二、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其他成员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三、“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1、各片区主要负责人对本片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

  2、班子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狠抓落实。

  3、各片区既要抓好片区内业务工作,又要对所管片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具体负责。

  四、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廉政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制的任务、目标、要求、责任逐级分解、细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实行按季分析、自查自纠、年终报告、责任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

  六、对违反“一岗双责”制度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七、凡是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根据案件的情节轻重,除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责任外,还要追究上一级分管领导的责任。

八、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七】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实际,特制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
  一、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及责任人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党组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主要内容为组织领导、督导考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保障建设七个方面。结合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从统筹谋划、示范带头、推进落实、考评问责等方面,明确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主体责任的监督落实
  1.党支部认真研究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人。每季度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分析,有针对性制定推进措施。
  2.党支部根据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工作台帐、问题清单和承诺清单,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半年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或重点任务落实进展缓慢的,限期整改,对仍未整改落实的,党支部书记约谈相关责任人。
  3.年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报告。
  三、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
  1.党支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日常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2.结合年度各个部门党建工作考核,至少每年对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1次表彰。
  3.严格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抓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八】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总则
  为贯彻执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围绕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实现集团公司党委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党委、党员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党委书记职责
  (一)负责召集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保证本企业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制定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党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党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经常与党委会其他委员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支持他们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已的职责。充分调动“工、青、妇”等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做好集团公司党的工作。
  (四)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关心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抓好党委会自身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召开党委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四、“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党委党员大会、党委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
  (一)党委党员大会
  1.党委党员大会是党委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和增加会议次数。
  2.党委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3.会议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制定本党委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党党委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党委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党委会
  1.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召开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的教育问题。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发展党员、选拔干部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三重一大”内容:针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事项的决定。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是党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在党员较少或未划分党小组的情况下,也可采取党委大会的形式。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委书记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3.会议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委决定,完成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党委决议和完成党小组分配的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工作。针对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课教育
  1.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等方面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党委活动的重要内容。党课教育一般每季进行一次,党员应全部参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应参会听党课,进行有计划的培养。
  2.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3.党委委员要带头亲自讲课,全年讲党课各不少于1次。
  五、党员主题活动日制度
  (一)党员主题活动日一般为每月1次,党委及时登记活动日内容和参加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员活动日情况认真记录。
  (二)党委每年初制定党员主题活动日计划,认真组织党员活动日,做到有计划有准备。
  (三)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
  (四)党员活动日内容应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实际,确定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形势教育。
  4.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廉政教育。
  5.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
  6.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党委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党委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7.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六、党员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每周一下午(集中学习或自学)。
  (二)学习内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内外时事政治;重要文件,重大会议精神,报刊杂志上与大数据工作相关的文章;反腐倡廉、党风廉政教育等。
  (三)学习形式: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通过评议,对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确定党员评议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民主评议党员应采取党内与党外结合,口头评议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的办法。除全体党员外,一般还应有部分非党员员工参加。
  (三)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认定,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步进行,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顾全大局、清正廉洁;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守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
  (五)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应结合年终总结,“争先创优”等工作结合进行,时间可相对集中。
  八、党委发展党员制度
  (一)认真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入党关,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二)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党委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对象入党前要首先进行政治审查,党委至少派两名正式党员,详细掌握该同志配偶、家属以及其它社会关系方面,是否政治坚定,历史清白。
  (五)发展对象入党前必须进行短期培训,使他们具有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纲领,忠实履行党员义务。
  (六)发展对象每季度向党委书面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
  (七)对党委推荐的发展对象,培养人和入党介绍人要履行好职责,认真考察、加强教育、保证质量。
  (八)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考察,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九、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费由本人按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缴纳,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党委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
  (二)经党委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三)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党委于每半年向机关党委上交一次,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篇九】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加强支部委员会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支部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全面主持党支部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决议、指示。
  2.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
  3.重点抓好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经常与党支部委员交流情况,充分调动支部委员的积极性。
  5.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合理使用好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2.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意见。
  4.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四、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党风党纪工作,根据支部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检查了解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2.对违纪党员及时向支委会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帮助教育受处分的党员。
  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定期向支委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
  五、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配合组织委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注重宣传党员的模范事迹,不断丰富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活动。
  4.负责支部活动的记录及相关材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六、支部党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1.协助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落实党组织活动计划,开展正常的党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协助组织委员落实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工作,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努力创造条件向党组织靠拢。
  3.协助宣传委员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学校党政的各项重大决策,宣传中心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举措,围绕学校的和财务处的中心任务,营造舆论氛围,做好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并协助组织委员按期足额收交党费。
  5.做好党支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十】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责任清单
  1、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支部应每月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每季度梳理汇总一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组织一次党建工作研究。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严肃党的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若干规定,定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过好组织生活,营造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3、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两准则、四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章意识、忠诚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要求,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守住干净为官的底线。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
  4、持续深入转变作风。结合“行政效能革命”工作要求,动员广大党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推进支部作风建设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行为并予以通报,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5、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管理。定期通报优秀共产党员。严格党员队伍管理,纯洁党员队伍,完善党内关心关爱机制、谈心谈话制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6、加大党建工作保障力度。将党建工作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统筹安排党员教育经费。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按照要求建设党员活动室,和新时代传习所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阵地、有经费、有载体、有活动、有氛围。
  二、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每年亲自上党课不少于2次;研究部署支部党建工作,组织制订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自查、年末有总结;制定、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按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2、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党员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顾大局,维护党的领导和团结统一;按规定组织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3、抓好支委班子自身建设。支部委员会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群众口碑好,无违纪违法问题。
  4、带头做好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深入各科室、中心解干部员工诉求,处理好员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5、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建载体创新,实施党建引领工程,组织开展“主题党日”等文体活动,提高支部工作服务水平。
  6、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青年干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帮助干部成才。
  7、抓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党员发展标准程序,不出现违规和突击发展党员现象。
  8、抓好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范党员干部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9、加大党建工作支持保障力度。加大党建工作支持力度,确保党建经费、人员、阵地“三落实”。
  三、党支部委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组织委员
  1、了解和掌握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建设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上级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组织和党员的建议。
  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4、认真及时做好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二)宣传委员: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党章、准则、条例和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方面的政治理论学习。
  3、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篇十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 20xx年以来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党建履责情况

  (一)围绕理论学习抓党建。深入学习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班子整体和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十九大以来,多次在党组学习会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结合分管口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任务做真做实。切实加大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整改,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深刻剖析,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改出实效。

  (二)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抓参谋服务。围绕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做好基层调研、督查督办、资料收集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依据。今年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分管口工作实际,共下乡督查工作30余次,办理各类案件80余件,督办各类事项40多件次,组织召开分管口各类会议10余场次。二是抓项目推进。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立根固本、增强党性,坚持“走正道,出实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移民安置局重点项目做到亲自过问、亲自监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带动2018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三是抓干部管理。组织召开分管口专题会议,传达《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落实“三不用三重视”要求的意见》精神,并进行集中学习,切实把“三不用三重视”要求作为激发提升干部队伍积极性的重要抓手,着力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干部队伍。

  (三)围绕作风建设抓党建。始终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抓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督促分管部门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8年度学习计划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对党负责,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想信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等方面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的基本内容。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质,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分管部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制度,对标《准则》和《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从严治党,强化落实责任。一是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组织召开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分管部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20xx年廉政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了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廉政党课制度,督促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了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出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在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后,立即与各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党的纪律,强化廉政教育。一是督促分管部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以“三会一课”为抓手,督促分管部门深入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准则》、《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截止目前,各分管部门已分别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二是督促分管部门召开党组织生活会、开展党纪党规警示教育。按照认真开展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先后在分管部门专题会议上强调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并以一般党员身份参加分管部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2次。同时结合分管部门实际情况,按照县纪委要求组织分管部门60多人分批次参观西宁市女子监狱廉政教育基地5场次;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5块,悬挂宣传横幅5条。三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进行约谈提醒。按照年度计划和岗位特点,在3月维稳月对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寺院负责人开展廉政警示谈话活动,共组织谈话12人次,通过谈心谈话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强化正风肃纪,整顿不正之风。一是抓八项规定,规范从政行为。由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分管领域内没有公车私驾、公车私用问题;没有公款进高级饭店超标准接待情况;没有出现滥发钱物现象;没有干部职工上班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没有服务对象反映机关干部“不作为”问题,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做到“零”违规。二是抓专项整治,摒弃“四风”问题。坚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州、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对土地、矿产、民生、生态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察力度持续加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三是抓廉洁自律,确保廉洁从政。目前,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规划以委托青海省晨博测绘公司进行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县级初审,现呈报省厅审查;十二五土地整治项目正在资金审查阶段,已报省厅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移民安置局投资2229.98万元的隆丫滩移民安置点对外交通工程(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40%);投资772.06万元的隆丫滩移民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5%);投资392.88万元的隆丫滩移民安置点供水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60%)。截至目前,分管领域内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办事,没有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深化协调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取得成效。为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实效,公安局联合检察院、法院合力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不断利用专题新闻形式在电视台播放通告,营造斗争的浓厚氛围。结合斗争的开展,拟定标语口号,悬挂横幅,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到每个社区、每个村庄、每条街道,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截止目前,共张贴标语300余张、悬挂横幅20多条、设立举报箱5个,并成功破获涉黑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三、存在的问题

  20xx年,在履行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各分管部门要求从严不够;二是抓理论学习从深不够;三是抓组织活动还抓得不新不活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整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践行党的宗旨,做到勤廉双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20xx年,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建“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法,坚持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正、惩治六个方面整体推进分管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团结干事、务实求真的工作氛围。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加强分管部门的党建“一岗双责”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充分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按照省州、县委要求,深化民主评议工作,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分管部门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坚忍不拔的精神状态,切实提升分管部门工作效能,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对分管部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使腐败现象在源头得到预防、在萌芽得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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