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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1篇)

2025-03-26人围观
简介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组织制定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

  (3)组织制定货物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货运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处理货物运输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5)组织召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6)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放的有效使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2、安全生产管理科及国家有关货物运输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负责制定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并实施对货物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和落实整改。

  (4)组织开展运输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运输经验,落实安全教育工作。

  (5)组织对货物运输的'管理人员,车辆驾驶人员,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考核。

  (6)组织对货物运输工作的安全检查,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作业行为。

  (7)负责有关货物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落实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在行车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谨慎驾驶,礼貌行车。

  1、车辆起步前,要先检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2、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该保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匀速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谨慎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性。

  3、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侵占对方行驶路线。

  4、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挡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中线。

  6、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7、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8、连续行驶3小时要适当休息,同时对车辆进行检查;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能超过8小时。

  9、严禁酒后开车,人工直流供没等违章作业现象。

  10、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时,应允许移至合适的地点维修,并设置警告标志,严禁在行车道上维修车辆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行车。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00——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汽车货运运输规划》等有关货物运输车法规,严格执行《汽车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等货物运输标准。

  2、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掌握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应急处理办法和货物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了解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

  4、妥善保管好并能正确日常维护工作,运行车辆的日常维护及修理与管理,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中制定的有关规定及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以及广州市白云区交通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特别要强化事故隐患整改,从工作上加强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公司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的要求,公司从思想、制度、纪律、作风、隐患、措施和整改来执行工作,做到严把三关和一加强。即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关,管理人员资质关、车辆技术关”,加强对驾驶员行为和安全责任制度的监督,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消除危及安全行车的不良现象,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工作:

  一、切实增强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公司各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实人员,明确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

  1、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公司是人流、车流的汇集地,人员密集,车流量大,抓好公司的.安全管理是货运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2、切实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

  3、采取坚决措施,严格控制超载行为。

  4、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打击车匪路霸的工作。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情况,并做好司乘人员的应急防范培训工作。

  三、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和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运输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危险货物凭证运输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职责。

  2、严格执行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许可制度。

  四、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加强营运车辆的例保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要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综合技术性能定期检测,对凡不符合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营运车辆,要责成车辆实际支配人立即送修或及时予以更新。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活动,每月不低于两次安全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要利用典型运输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要加强对驾驶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

  六、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做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制度落实。组织力量深入运输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经营秩序。

  七、培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

  建立“人命关天”、“以人为本”的重要意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严格监督并强制驾驶员办理从业上岗证。根据国家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法规,向驾驶员大量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并重点解读司机肇事逃逸、酒后驾车等相关条款。

  八、杜绝车辆严重超载行为

  督促驾驶员严格按规定的经营范围营运,以正当手段争揽货源,不从事倒卖货源的违法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严禁人货混载,严禁本公司货运车辆经营客运和危险物品运输。

  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广州市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的相关规定进行车辆维护,执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做到车容美观,安全性能良好。在年度审检时,达不到车辆技术等级检测的,强制维修合格后放行。

  根据由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示精神,结合各同行业开展的有关安全管理活动,公司将采取各方面更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员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第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条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第十五条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六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或者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学籍证明;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七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安排考试。

  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继续教育记录等。

  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三章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第二十四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式样见附件3)。

  第二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六条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并编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使用全国统一的管理软件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并逐步采用电子存取和防伪技术,确保有关信息实时输入、输出和存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动态资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4)。

  第三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申请予以办理。

  申请人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其接受处罚后换发、补发、变更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三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的依据,并存入管理档案。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章记录直接记入诚信管理档案,并作为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从业行为规定

  第三十五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六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在岗从业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第三十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三十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第四十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第四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作业规程对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应当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吊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和从业资格证件工本费由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定。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6日公布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7号)同时废止。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1、电机车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没有切断电动机或没有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罚电机车司机30元。

  2、无电机车司机合格证操作电机车的,对责任者罚款50元。

  3、电机车的灯、铃、闸、连接器以及撒砂装置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均罚责任者20元/次。

  4、列车在过道岔、拐弯道、出硐口、调车场及地面工业广场运行时不减速、不鸣笛者,罚机车司机20元。

  5、列车在行驶时没有前照明或后尾红灯的罚司机或押车工20-50元。

  6、机车与矿车及矿车与矿车之间的联结,使用非专用插销和三环扣联结的,罚押运工30元,司机20元。

  7、矿车联结处缺碰头或锁口及矿车严重变形不及时修复的,罚款10元/个。

  8、违章爬、蹬、跳车的每次罚款50-200元/人

  9、机车违章捎带非本机车人员的,对机车司机、押车工和乘车者各罚50元。

  10、机车司机和押车工不听从运输调度指挥,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罚司机、押车工各100元,造成事故的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11、使用期限较长的.小绞车没有打固定基础或四压两戗柱不牢固,绞车无护板,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12、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或绞车司机信号不明开动绞车的,罚责任者50元,无提升信号装置罚责任单位100元。

  13、挂钩工没有认真使用正规插销或插销不到位,不挂保险绳或直接用保险绳代替钩头提放车以及挂车数超出措施规定的,不管造成事故与否,罚挂钩工10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出工作籍。

  14、挂钩工在操作时使用锁口圈变形,没有碰头的矿车、不合格的三环和插销,罚责任者50元/个。

  15、主提升井筒或斜巷变坡点、甩车道的地辊天轮不齐全、不运转的,罚责任单位50元/个。

  16、装车超高、超宽的,罚责任单位20元/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1、目的:

  为了规范驾驶员日常驾驶和交接物资操作及流程,保证物资以及人员运输的安全、及时、准确、高效。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的行为及流程,提高车辆运行安全和质量,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提高公司对外形象。特此制定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驾驶公司和使用公司车辆的全体员工。对车辆提货、配送、用车、及物资运输交接的管控。

  3、车辆运输管理:

  3、1车辆使用管理:

  3.1.1供货商、客户、往来单位备忘录管理:

  a、营业、采购部常用车部门使用车辆人员应将各个供应商、客户、往来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统一建立备忘录进行管理,便于提货业务联系。

  b、各个部应将常往来的客户的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配送部门详细地址、签收人、注意事项等统一建立备忘录进行管理,便于出车业务联系。

  c、管理部人员应收集各个部门的常用车路途记录,将固定往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统一建立备忘录进行管理,方便制定派车计划。

  3.1.2派车计划管理:

  a、用车最好提前1天申请,如事情紧急应按办事情的紧急程度先后安排。应根据营业发货,纳品等业务、采购业务、行政用车或其他部门《公务用车申请单》等。综合考虑制定次日好行车路线。以用时最短,路程最少为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b、根据行车路线,综合线路的路况、发货物资的数量、重量、体积,以及其他用车情况。合理安排车辆及配备人员制定当日的派车计划。(紧急情况特殊对待)

  3.1.3发车准备管理:

  a、驾驶员接到派车计划、配送、提货相关的资料等才能发车。

  b、驾驶员检查车辆情况,并于门卫处填写《车辆行驶记录本》,返回登记。

  3.1.5车辆中途管理:

  a、驾驶员应按照相关交通道路法规的规定安全驾驶。保证人员、车辆、物资安全。做到平安出行,平安归来。

  b、驾驶员加油:详见5.3

  c、车辆维修,详见5.2

  3.1.6派车完成管理:

  a、车辆安全回到公司(如有物资)应及时做入库交接。严禁车辆带物资过夜的情况。

  b、车辆完成派车计划任务应停稳到公司固定停车位。严禁随意停放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造成安全隐患。无特殊情况,公司车辆须每天停放回公司。

  c、驾驶员停稳车辆应第一时间到门卫登记《车辆行驶记录本》,并检查油表、水温表等车辆情况,并打扫车内卫生。

  d、驾驶员回到办公室,立即到调度员处确认回校时间。

  e、将车钥匙门卫处处统一保存管理。

  f、如派车任务无法在当天下班前回公司(如出差等情况),用车人员需在《公务用车申请单》签字说明以便于管理部安排车辆。

  3.1.7其他用车申请:

  a、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信息。经部门主管或上级领导审批后交给管理部,管理部安排派车计划。

  3.1.9车辆使用原则:

  a、安全第一,保证人员、车辆、物资安全。

  b、路线及派车计划的合理。以用时最短,路程最少为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c、见单发车,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d、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e、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f、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4、车辆安全管理:

  4.1驾驶员管理:

  a、年龄在20岁以上,50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并适合驾驶。

  b、对于所要求驾驶的车辆车型,具有有效证件(如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

  c、良好的道德品质及职业素质,自觉遵守相关交通犯规。

  d、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e、2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验并对车辆驾驶现场试车。

  4.2车辆管理:

  a、车辆手续齐全,能通过正常年审。在正常行驶期内和保险期内。车辆动力、制动、灯光照明、转向系统正常具有安全行车条件。

  b、每辆车配备专用工具箱,工具箱内具备简易维修及换胎工具、警示架、警示灯、照明灯、灭火器、拖拽绳、跨接电缆、防滑链、反光背心等

  c、车辆按规定正常保养,更换机油、三滤、轮胎等

  d、车辆停放应按照法定停车位停放,拉紧手刹或憋档防止溜车。尽量避免停放到完全死角(无人经过及摄像头)。人员离开车辆应关紧车窗,将车门全部锁死。保证车内物品安全及防止车辆被盗。如长时间离开需将车内物资妥善安置,禁止公司物资在车辆过夜。

  4.3正常驾驶管理:

  a、驾驶前检查车况。包括:水箱水位、机油、刹车、离合、轮胎及胎压、转向、灯光、照明、电器设备、工具箱齐全、灭火器、个人防护用品。

  b、带齐车辆证件及驾驶证件。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c、驾驶员遵照交通法规驾驶。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d、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 险坡、车站和繁华路段进慢。 e、安全驾车,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4.4恶劣天气驾驶管理:

  a、冰雪天气驾驶,使用低速档慢速行车。注意灯光使用(严禁开大灯)必要时加开应急灯。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拉大安全车距。能见度低于10米或路面结冰大2毫米以上应路边停车保持应急车灯。

  b、雨天驾驶应减速慢行,注意灯光使用(严禁开大灯)必要时打开应急灯。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拉大安全车距。能见度低于10米找就近停车场停车等待。

  c、雷暴天气驾驶应注意关闭车辆电器(如导航,收音机),安装防静电设备。关紧车窗呆在车内不要下车。远离大树和电线。

  d、大风沙尘天气应注意车辆跑偏和注意道路路况。

  e、炎热干燥天气驾驶应注意防暑降温,杜绝疲劳驾驶。检查车辆电器线路,禁止在车内放置打火机、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防止车辆发生自燃自爆事故。

  5、车辆日常管理:

  5.1车辆定车定人定责:

  a、公司车辆按照定车定人定责的原则为用车人员。

  b、每辆车建立出车记录本,管理部每月检查出车登记、车辆使用及卫生状况等。

  5.2车辆维修费用管理:

  a、公司承担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费用。

  b、车辆责任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上报管理部。,判断是正常损耗还是人为损坏,正常损耗由公司承担维修费用,人为损坏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避免小问题积攒成大故障。

  c、公司对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原则。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5.3加油管理:

  a、每次收车前如果汽油不到油表显示的四分之一时应将汽油加满。避免出现中途没油的情况,影响工作,路途较远可申请携带加油卡返回公司立即交还管理部并填写加油记录。

  b、公司统一办理并配备加油卡。加油要求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中记录。原则需要做到定点加油,不得使用现金加油,现金加油须经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

  c、在加油卡内的充值金额全部使用完后,管理部委派司机应尽快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递交给财务部,再申请加油卡充值。

  5.4车辆违章管理:

  a、管理部在每月随后一周第一个工作日上网查询车辆违章情况。管理部向责任人出具《车辆违章记录通知单》。违章责任人必须在一周内处理好违章。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b、1个月出现2次、连续2个月都有违章记录和1年累计违章记录超过5次的取消公司车辆驾驶资格。(备注:因为载货导致的违章属公司责任,不计入个人违章次数)

  c、员工离职前要查询是否有违章记录,如有记录需本人处理好违章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5车辆安排管理:

  a、驾驶员对调度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

  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因公用车(如接送客户、接货)须提前申请。

  c、公司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车辆不得运载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有特殊情况时须提前向公司申请并征得领导的同意。

  6、交通事故处理的管理

  6.1交通事故处理:

  a、发生交通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财物。

  b、第一时间报告公司,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公司管理部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定损,赔偿金额。

  c、事故发生后3天内,当事人应书面向公司提交事故发生的详细报告。

  d、发生严重事故时(包括:人员伤亡、车辆被抢被盗等),管理部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接受批示。并于1天内补报书面资料。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将事故的详细报告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备案。

  e、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质和事故驾驶员的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的书面裁决为依据。

  6.2交通事故处罚:

  a、对方全责的事故,造成损失。公司走保险及进行索赔程序。个人不承担赔偿与处罚责任。

  b、己方负全责的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承担的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为了防范主动违章,相关责任人同时须承担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10%,作为责任处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保险公司不承担的所有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全额承担。并承担保险费上浮带来的损失。

  c、双方都有责任的按照交警部门判定的责任比例。保险公司承担的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关责任人同时须承担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10%,作为责任处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保险公司不承担的所有维修费用按照责任比例由责任人承担。并承担保险费上浮带来的损失。

  d、公司人员伤亡处置按照法定工伤处理规定办理。

  e、外部人员伤亡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律师协商执行。

  f、责任人负全责或大部分责任造成人员受伤的,除对肇事者由公安机关和公司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外,还要取消全年奖金,并要待岗学习,写出书面检查进行考核。视其认识程度决定待岗时间和是否辞退。

  g、责任人负全责或大部分责任造成人员死亡的,除对肇事者由公安机关和公司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外,必须辞退肇事者,解除劳动合同。

  h、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部门或肇事者必须在事发现场向公安交警部门和有关保险公司报案,决不能逃逸和不及时报案,如逃逸和不及时报案造成事故现场被破坏,责任认定困难、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等后果与责任的均由事故发生部门和肇事者自负,公司依据损失大小在原处罚标准上加倍处罚。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

  (一)提升系统的检查

  1、对所安装的提升设备,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2、投入运行的提升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检查和试验结果必须写成书面报告,对所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变措施。

  (二)提升容器的安全运行

  1、立井中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

  2、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3、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平方米。

  4、罐笼每层内1次能容纳的人数应明确规定。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

  5、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应在井口公布。

  6、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7、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75m/s2,最大速度不得超过12m/s。

  (三)提升信号及信号把钩工

  1、井口和井底系统必须有把钩工。

  ①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指挥。

  ②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

  ③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2、提升信号装置

  ①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提升司机的信号装置。

  ②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提升司机台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③1套提升装置服务几个生产水平使用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四)提升钢丝绳

  1、提升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

  ①专为升降人员用的钢丝绳<7时。

  ②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7时,升降物料<6时。

  ③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5时。

  2、钢丝绳的检验周期

  ①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

  ②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12个月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3、单绳缠绕式提升装置所用钢丝绳安全系数最低值要求:

  ①专为升降人员用时安全系数为9。

  ②专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用时安全系数为9。

  ③专为升降物料用时,安全系数为6.5。

  4、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规定

  ①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

  ②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若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 %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③在用钢丝绳的定期检验,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如果不合格钢丝绳的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 %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五)提升装置

  1、天轮到滚筒上的钢丝绳的最大内、外偏角都不得超过1°30′。

  2、各种提升装置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的规定:

  ①立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为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为2层。

  ②倾斜井巷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物料的为2层,升降物料的为3层。

  ③建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为2层。

  3、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

  ①、防止过卷装置

  ②、防止过速装置

  ③、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④、限速装置

  ⑤、深度指示器

  ⑥、闸间隙保护装置

  ⑦、松绳保护装置

  ⑧、满仓保护装置

  ⑨、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一、特殊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1、各单位运送大件时,必须由分管矿长牵头制定《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并在矿调度会上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

  2、《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由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大件车辆尺寸及所载重量、装载车辆的选型、车辆装载重心及沿途轨道、道岔、环境、绞车等进行校核。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导装车、沿途运输和卸车,确保特殊车辆在运送过程中技术措施在落实上得到保障。

  3、运送大件期间所在单位必须派副职以上干部进行现场跟班,负责沿途《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驻矿安监处派员负责监督沿途运送大件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特殊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安全措施在落实上得到保障。

  4、《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一名参与作业人员,并有贯彻记录和签字备案。

  5、运送大件前必须对沿途所经路线(包括副井、平巷、斜巷)运输设备和所用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确认,合格后方可实施。

  6、首次运送的大件,应使用模型在运输线路上预先试送,确保线路畅通。

  7、运送大件所用的车辆必须由施工安全负责人详细检查,确认车辆各部完好,连接、缓冲和闭锁装置可靠后方可进行装车。装车后,必须对大件车的实际长、宽、高、重心确认无误后方可运送。

  8、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车场)必须在显要位置悬挂运送大件的长、宽、高、重等最大数据。

  9、每次运送大件,车辆上都必须配备复轨器,以备随时使用。

  10、其它规定祥见朱煤机[2022]8号文件。

  二、斜巷内装卸车管理规定

  1、斜巷内原则上禁止装卸物料,如必须装卸时,应有经审批过的施工措施。

  2、装卸车前,应仔细检查矿车、特殊车辆及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完毕后,方可按施工措施施工。

  3、在斜巷内装车、卸车时,必须将车停稳,司机必须手不离制动闸把,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同时停止电机运转。

  4、装卸前,必须在车辆的下方装一道简易阻车器,并用十字撑打牢固定住车辆(加长车辆另附稳车措施),语音信号必须沿至装卸点。

  5、装卸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起吊时找正重心,固定牢固,防止物料旋转、摆动、脱落伤及人员。

  6、施工时,跟带班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除操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应躲避在安全地点。

  7、起吊时,施工人员必须处在安全位置操作,严禁强行违规操作。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1、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及时安全顺利完成领导安排的.出车任务。,

  3、平时做好车辆检修,保持车辆整洁卫生,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带故障出车。

  4、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有疾病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5、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车辆事故、纠纷、问题必须立即逐级报告。

  6、出车前必须带齐有关证照,并察看车辆状况及车辆配备的防火器材。

  7、不得擅自用车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不准为婚丧事服务,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个人承担。

  8、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局其他相关规定,文明行车,维护单位形象,做到积极保障,文明用语,热情细心服务。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1)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深化和拓展工作措施,以预防为主,加强源头管理和监督,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的整治,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2)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提交研究客运企业、班次运力项目许可中严把安全条件关,督促许可对象在经营管理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客运企业、客运站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措施的.落实。

  (3)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道路货运企业按照相关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本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各项措施。

  (4)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各客运站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一系列运输行业管理规范,督促客运站严格遵守“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规范管理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5)督促各客运企业执行市处关于实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相关规定,对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协同把关,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和事故责任约谈制度及“一票否决”制度,对运输安全指标不合格的单位在申请新增线路等审批事项实行限制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安全有序、优质服务的道路旅客运输市场。

  (6)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客运车辆、旅游车辆按规定安装gps安全监控系统和客车落实承运人责任险制度。

  (7)督促客运企业按职责加强对包车客运、超长途班车客运、山区农村班车客运、学生周末班车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把关,指导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禁客车夜间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路段运行,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对单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应配备两名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班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行车不得超过8小时。

  (8)根据气候特点抓好针对性的运输安全监督。适时参加应急预案联动,有效防范雨、雪、雾及冰冻害等恶劣气候对安全运输的影响。

  (9)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客运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业务台帐资料。

  (10)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积极参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活动。

  (11)建立健全进站车辆档案资料,加强对包车、加班牌证的管理,严把牌证发放关。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与依据

  为了保障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品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物流运输等各类道路运输企业。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一、风险识别与评估

  1、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潜在的安全风险。

  2、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二、安全控制措施

  1、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确保人员按照规程操作。

  2、加强车辆和装备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安全。

  3、加强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教育

  一、安全培训计划

  1、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和职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安全防范知识等。

  二、安全培训方式

  1、实施定期集中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与应急措施 一、事故报告与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机构。

  2、对事故责任追究,进行事故调查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二、应急演练与预案更新

  1、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2、及时调整和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第六章:安全监督与评估

  一、安全监督机制

  1、建立内部安全监察机构,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评估。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积极配合相关机构的安全检查。

  二、安全违规处理

  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记录。

  2、对严重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结合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1、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道路运输秩序。

  2、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随车(身)携带,不得转让(借)或出租他人。

  3、驾驶(操纵)的车辆(设备)必须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

  4、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不得超越许可范围作业。

  5、定期为车辆设备和操作人员建立必要的.保险制度。

  6、加大必须的安全生产投入,预防事故发生。

  7、加强安全学习和检查,及时排查车辆设备事故隐患,不疲劳驾驶和操作。

  8、不得擅自改装车辆设备,定期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9、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定期检查作业场所(随车)消防器材(设备)、急救包等是否完好有效。

  10、及时上报生产事故,做好事故救护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3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条件的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并与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活动,设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活动和道路运输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封锁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一切措施,立即封闭现场,阻止一切可能产生事故源头,防止危险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运输。

  4、要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及必要的防护设备。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危险货物时,必须检查是否有超载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车辆停放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货物的.品名、性质、采取何种措施、人员的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当事人应封锁现场,抢救伤员,疏散群众、保护好货物,并通报本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正确使用必备的防护设备及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应立即按照“危险化学品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并经检测达到一级车况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及操作规程,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安全行车十条禁令:

  1、严禁无驾驶证、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携带无关人员乘车;

  7、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8、严禁车辆在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9、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0、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五)、驾驶员出车前8项安全检查要点

  步骤一、灯光

  目的:检查车辆灯光照明和指示灯功能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检查前部行车灯、近光灯、远光灯、喇叭、前雾灯、转向灯、双闪灯的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后部行车灯、牌照灯、后雾灯、制动灯、倒车灯、后转向灯、后双闪灯。

  3、检查仪表指示灯、内室灯及各种指示灯功能是否完好。

  4、检查大灯光束是否正常,如有必要,进行调整。

  步骤二、电瓶

  目的:检查电瓶电压及电极紧固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检查电瓶正极、负极紧固情况及极柱是否干净。

  2、检查电瓶外壳是否损坏或漏电解液。

  3、若电瓶有光眼,可通过观察光眼颜色判断电瓶电压。绿色表示电瓶充电充足;黑色表示充电小或没电;无色或黄色表示电解液达到临界必须补充蒸馏水,对于免维护电瓶建议更换;若无光眼,可直接测量电瓶电压。

  4、使用超过年限并且光眼显示颜色变浅或淡黄色应更换电瓶。

  步骤三、机油及冷却液、水

  目的:检查机油及冷却液、水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机油液面检查,车应停于水平路面,未启动发动机前,检查机油是否在油尺b区麻点处。

  2、用油尺取机油滴到白纸上观察机油是否脏。

  3、检查机油时要避免机油滴到发动机上以免发生火灾。

  4、冷却液、水液面不应低于MIN标记,冬季要使用防冻液,以防止水箱结冰。

  步骤四、制动系统

  目的:检查制动系统功能。

  操作步骤:

  1、目视检查制动系统密封性,检查制动泵、制动调节器、制动钳。

  2、检查制动摩擦衬块的厚度,若制动摩擦衬块和背板厚度磨损严重,应立即更换。

  步骤五、转向系统

  目的:检查转功能是否正常 ,是车辆行车安全的重要保证。 操作步骤:

  转向系统是由方向盘、方向机、转向柱及传动杆等部件组成。现代车辆的转向系统一般与悬挂系统密切相关。驾驶者将转向力通过方向盘传到方向机和转向柱,再将方向盘的扭力传到传动杆,最后将动力转到前轮,使车辆转向。

  1、以下几点帮助判断转向系统好坏:

  (1)操作转向系统感觉操作力度是否适当。

  (2)转向系统应能在车辆转弯时灵活平稳的将扭力传到前轮。

  (3)不会让路面不平引起的震动造成回跳或方向失控。

  (4)方向盘应能平稳回位。

  在正常状态下,转向系统与悬挂系统一起发挥重要作用,确保车辆安全行使且易操作。

  2、日常也应注意对转向系统的保养和检查:

  (1)检查转向节和拉杆球头是否磨损或松动。有发现磨损过大的须立即更换。

  (2)检查转向液压助动泵是否缺油。

  (3)将方向盘用力向上拉,如有间隙,检查方向盘螺母是否松动和转向柱十字头是否松动、转向柱接方向机的部分是否松动。检查横直拉杆是否变形。

  最后一点很重要。因横直拉杆变形会引起前轮定位改变,影响转向系统的正常工作。须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后需将前轮前束调校正常。

  步骤六、底盘

  目的:检查底盘部件状态。

  操作步骤:

  1、若检查底护板有损伤,需拆下底护板检查发动机油底壳和变速箱壳体是否有损伤。

  2、检查轮辋是否有磕碰伤,检查车轮轴向和径向间隙。

  3、检查车身底部是否损伤,后桥、油箱是否有磕碰伤。

  步骤七、轮胎

  目的:检查轮胎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胎面和侧面是否有损伤,去除异物(如钉子、铁屑、石子等)。

  2、轮胎花纹深度不低于1、6mm。

  3、根据前轮磨损形态,判断是否有必要检查前束和车轮外倾角(轮胎断面出现毛边,表明前束不正确。单面磨损则表明车轮外倾角不正确)。

  4、根据轮胎胎压数值调整轮胎气压。

  步骤八、变速箱油

  目的:检查变速箱油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变速箱油液面应位于加油孔下沿。

  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自觉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珍惜生命”的职业道德,严禁违章驾驶,确保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2、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危险品操作培训,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方能驾驶车辆。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4、不超装、超载,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确需进入的,应按事先商请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并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行驶。

  5、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

  6、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需进入修理厂时,不准载货进入厂内。

  7、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8、禁止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严禁将车随意停放在外,运输途中停留住宿时应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经获批准后方可停留。

  9、严禁无证开车、无令开车、酒后开车、超速开车、空档溜车。严禁无台速和熄火滑行。

  10、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使车辆保持完好状态。服从调度,积极参加车队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岗位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

  3、必须掌握所押运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4、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5、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6、认真押运货物,特别是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确保不发生货损、货差,做好交接工作。

  7、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危险化学品及行车安全工作,安全到达目的地。

  8、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

  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装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化学危险物品装卸有关规定,根据承运物资的特点妥善装卸、文明装载.严禁违章操作。

  2、加强责任感,必须掌握操作危险化学品的知识,并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危险物品时注意轻拿、轻放,注意标志,堆放稳妥。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

  3、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等。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防护用品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4、配合驾驶员做好车容整洁工作。

  十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性能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要对所有的危货营运车辆必须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3、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保养,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备。

  4、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5、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6、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严禁驶入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区域内。

  十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购的有关车辆资料和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公司必须有专人负责建立车辆原始基本情况档案,并每年对车辆的检测、审验资料和驾驶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应及时填充,确保车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登记,由公司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等如有变动、改动,应将变动、改动的情况及时登记备案,并报请相关部门。

  (二)、车辆检查

  1、车辆经检测必须达到一级车况的在用车辆;

  2、罐体车辆经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4、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标志灯、标志牌、及告示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5、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运管部门核准的危险品车辆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相应的运管部门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申请报废,公司报请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辆,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市车管所核准后,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相关证件、资料到运管部门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3)报废车辆资料公司要统一保存,并将资料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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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使用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不配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配载自改装营运车辆。

  5、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8、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9、货物装载:

  a、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b、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c、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高度注意个人安危下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10、货物运输:

  a、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b、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C、信息服务经营者因提供信息失误造成车辆空驶、货物延滞等经济损失,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1、货物卸载

  a、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或听从接货人的安排。

  b、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c、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d、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12、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制度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b、做好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表彰安全先进、遵章守纪的先进驾驶员,总结推广安全货物配载规定。

  c、经常检查使用车辆主要部件和驾驶员思想动态。

  d、做好驾驶员思想工作,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关心驾驶员的生活,为驾驶员排忧解难,保持稳定,确保安全行车。

  13、代办业务时,小批量的零星货物要填写货物运单,大宗货物和长期固定货源要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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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全管理

  1、机动车司机熟悉交通规则,必须持交警部门发放审核的驾驶证驾驶相应的'车辆。

  2、学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驶。

  3、实习驾驶员应由正式司机带2-3月后才准单独驾驶。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动开展正常化。

  5、超高、超长、超宽大件和特殊重型设备、器材运输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悬挂明显标志。

  二、车辆

  1、及时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带病运行。

  2、出车前检查制动、转向、灯光等,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3、备有消防器材。

  4、特种车辆标志清楚,油罐车装有拖地链条。

  5、冬季冰冻期间应配有防滑链条和挡木,回场后将水箱中的水放空。

  三、临时交通道路

  1、路基坚实,边坡稳定。

  2、路宽:双车道>7米,单车道>4米,不准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3、单行道有回车场。

  4、排水良好,路面无积水。

  5、危坡险段设有标志、护柱、护墙等。

  6、及时清理路面废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7、重要交叉路口、铁道路口、重要设施应有明显标志和灯光信号。

  8、横跨路面的线路、设施应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专人指挥。

  0、卸料倒碴场地平坦,不得有较大坡度,临空边缘有车档。

  11、装卸料场所有专人指挥。

  四、驾驶

  1、按规定的车速、车距行驶,礼貌行车,不盲目超车、会车。

  2、驾驶室不准超坐,或堆放过多的物品。

  3、严禁酒后开车,不准穿拖鞋开车。

  4、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行驶。

  5、自卸车、油罐车、平板车、吊车、装载车、机动翻斗车、除驾驶室外,不准乘载人。

  6、载重汽车载人、人货混载应遵守有关规定,车厢墙板高度大于1米,载运器材应绑扎牢固。

  7、载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严禁烟火,做到低、中速行驶,不准随便停车,雷雨天气停止行驶。

  8、危坡险段处禁止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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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通过本预案,确保灾害发生后,方案参与人员能够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迅速组织力量参与抢救人员、控制消除事态发展、恢复生产等救援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不良影响,保证公司各项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公司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可靠的安全环境。

  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对本系统的影响。

  三、预案执行

  (1)现场救援

  (2)后勤保障

  (3)外围工作

  (4)通讯联络

  四、职责

  1、现场救援职责

  a、根据不同自然灾害携带相关救援物资;

  b、组织、指挥在自然灾害中被困现场人员及其重要物资的疏散、抢救;

  c、下达救援命令,并协助实施;

  d、随时向安全小组通报现场情况,提供解决依据;

  e、特别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现场救助,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2、后勤保障

  a、根据现场需要,负责调配现场救援物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

  b、负责接待社会救援部门和友邻单位,c、抢救、安置事故伤亡者,安置疏散出的物资。

  3、外围工作

  a、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安置现场职工;

  4、通讯联络

  a、根据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所有安全领导小组人员;

  b、负责现场所有“上传下达”工作;

  c、根据应急全领导小组的指示,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5、工作程序

  a、当灾害已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由现场救援负责并组织后勤保障控制现场,抢救、搜索现场人员,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后,疏散物资财产。

  b、外围工作划定管制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受伤人员要立即送医院救治,组织疏散危险状态下的物资。

  c、通讯联络及时准确下达安全小组的指令,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络通畅,协调各部门妥善解决相关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7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通过安全生产告知和承诺,使公司全体人员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安全生产告知是指公司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营运任务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培训教育、警示标识、安全告诫等方式,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告知新入职、调岗或是在岗的管理人员及出租车驾驶员的行为。

  安全生产承诺是指管理人员和出租车驾驶员在知晓自身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后,向公司保证完全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遵守岗位操作规程、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而进行的书面承诺。

  安全生产承诺书是指由公司统一编制载有安全承诺内容,由承诺人亲笔签字的书面文件,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告知和承诺的管理。

  第四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对所管理或服务的对象履行安全生产告知工作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告知。是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公司各层级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岗位说明、安全规章制度培训贯宣等方式,使公司员工熟知自身岗位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安全生产风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危险源的辨识清单,对公司所有劳动者实行安全生产风险告知。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告知的方式有:

  (一)三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告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新入职公司的员工,针对涉及的`危险源内容、避险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内容,通过教育的方式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二)专项技术安全风险告知。对新引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有技术负责人员对使用该技术的人员进行该技术设计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防范措施等内容,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技术交底培训和安全风险告知工作。

  (三)安全巡查安全风险告知。公司安全领导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在对现场工作、场区等现场进行巡查时,对现场人员和相关区域人员进行可能涉及的危险源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通过现场告知和书面告知的方式,开展安全风险告知工作。

  (四)现场标识安全风险告知。公司安全领导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应场所、工作岗位等存在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通过粘贴、悬挂告知牌的方式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三不违反”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记录;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二)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营运任务合同的在岗人员都应就自身岗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进行安全承诺。各级领导要带头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内容。

  (二)新入职员工和驾驶员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后,需重新签订对应岗位的安全承诺书。

  (三)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书由安全管理部存档。

  (一)公司总经理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委办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违反承诺的责任。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和生产的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促进交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本公司郑重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主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到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二、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尽职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挤占、不挪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严格遵循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或未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六、严格依照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遵守道路旅居运输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道路客运的安全管理。

  七、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全面识别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按规定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八、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做好安全警示和安全设备日常维护,不使用淘汰的或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队伍,储备必要应急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及时、如实报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或发生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公众对本公司生产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到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从我做起,并郑重承诺:

  一、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主管理,依法安全,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二、积极学习和牢固掌握国家、省、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

  三、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坚决做到不安全不作业。

  四、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公司的日常管理。

  五、自觉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悉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置,不延误时机。

  六、在日常工作中坚决做到“三不违反”和“四不伤害”。做到“三不违反”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记录;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七、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火灾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负责任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八、积极参加公司及所属部门的各种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和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为了强化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明确管理和使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安全第一、文明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行为准则。

  二、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接受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三、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因下列原因发生事故的,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3、行进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辆,无从业资格证者驾驶营运车辆;

  5、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6、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公司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8

  为了全面加强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营车队运输安全管理责任,规范车队安全生产,防止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制定本制度,请公司各部门、各车队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一、车队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强化车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各车队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计划和运输安全措施,确保有效实施,负责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目标。

  3、负责驾驶员队伍管理,搞好驾驶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安全可靠、技术优良、服务高效的驾驶员队伍。

  4、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安全行车教育和道路运输安全培训。

  5、科学调度、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杜绝车辆带病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6、做好车辆停放保管工作,确保车辆日常维修和例行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7、及时配合安全与保障部完成车辆相关审验工作,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执行运输任务。

  8、认真做好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9、及时报告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制定改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二、车队负责人(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车队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车队的安全生产负责。

  2、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3、加强车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4、负责制定车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车队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5、负责制定车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有效落实、执行到位。

  6、组织车队全员定期召开月度安全例会,强化驾驶员道路运输安全培训与教育。

  7、加强车辆及车辆安全配套设备管理工作,确保车辆例行保养和日常维修,防止车辆带病运行。

  8、定期组织车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9、加强责任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责任区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10、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按照事故“四不原则”积极协助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11、负责组织车队参加社会和公司范围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车队长、车队调度员安全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车队日常调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随时了解车辆技术状况,合理调度车辆,防止车辆带病运行。

  4、及时了解驾驶员精神状况,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驾驶员带病或疲劳驾驶。

  5、确保对车辆运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驾驶员违规行为应予以纠正。

  6、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思想沟通,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法规,文明行车。

  7、配合安全与保障部按期完成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

  8、确保车辆维护保养,及时修理和排除车辆故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9、杜绝未获得合法证件、号牌和未办理保险的车辆执行运输任务。

  10、组织车队全员定期召开月度安全例会,强化驾驶员道路运输安全培训教育。

  11、定期组织车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责任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责任区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12、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按照事故“四不原则”积极协助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13、带队参加社会和公司范围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驾驶员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驾驶、安全礼让,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英雄车。

  3、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踊跃参加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活动。

  4、爱岗敬业,不断提高驾驶技能,自觉遵守安全操作流程。

  5、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坚持天天检查并做好记录,消除安全隐患,不开带病车。

  6、爱护货物,合理苫盖及捆扎;监装监卸,严禁装载危险品及违禁品。

  7、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驶;休息时间不要沉湎于网络、麻将,杜绝疲劳驾驶。

  8、按照公司指定线路行驶,行驶途中不能擅自搭载任何人员,如业务需要搭载随车人员须经公司同意。

  9、妥善保管并安全停放车辆,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10、发生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采取有效施救措施,要及时报告交警、公司有关人员,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11、如发生突发事件,要服从公司的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五、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规则

  1、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同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道德至上的职业精神,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

  2、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服从交警的指挥,按道行驶,不得侵犯路权。应谨慎驾驶车辆,行车过程中不得饮食、吸烟、闲谈、穿拖鞋、打赤膊和接打手机,并做到“八不”:“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3、行车过程必须保持良好精神状况和正常工作心态,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运输过程如需停靠休息,必须选择安全地点停靠,保障人、车、货安全。

  4、熟悉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并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和日常维护,严禁开带病车执行运输任务。

  5、积极配合安检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安检,并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2)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3)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4)保持车容整洁。

  6、严格遵守码头、工厂、仓库等作业场地的安全操作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7、按要求安全使用托板锁销,并做好货物监装监卸工作,装货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进行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行车。卸货时,驾驶员不得随意启动车辆,如需移位卸货须对货物进行加固,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动车移位。

  8、负责车辆使用管理,车辆必须停放安全地点,停车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六、道路运输安全作业规范

  1、车队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教育司机遵规守法,文明驾驶,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责任事故,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

  2、车队要加强司机的思想教育和安全驾驶培训,培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自觉遵守社会司机文明守册,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3、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流程、热爱车职工作,爱护车辆,坚持日常检查,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车况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4、要求驾驶员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超车、不开带病车、不违章会车、不违章变道、不违章使用灯光、不乱停放车辆。

  5、车队调度和队长要利用GPS及其他信息系统随时掌握车辆动态、车辆技术状况以及司机的精神状态,科学调度司机,合理安排运输任务,确保运输安全。为防范事故于未然,车队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检查与治理,杜绝车辆带病执行任务。

  6、确保货物运输安全,司机在运输过程要做好监装监卸工作,集装箱运输要按规定上锁销,平板运输要牢固捆绑货物,并苫盖蓬布。

  7、运输过程要做好防台风、防暴雨工作,随时了解气象信息,如遇台风、暴雨应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车队管理者要协调客服予以应急帮助,必要时指挥车队撤离作业现场。

  8、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及时向交警、保险公司及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并协作交警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9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和驾驶员。

  2、管理主体及职责分工:

  2.1公司负责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和监控。

  2.2监控员负责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动态数据应当至少保存3个月,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

  2.3驾驶员职责:必需按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公司联系维修商。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执行车辆途经地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道路管控要求和规定。

  3、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3.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

  3.1.2《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3.1.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3、2管理要求:

  3.2.1长途车出车前安全教育中必需重申GPS管理规定,并对GPS车载终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才能出车。

  3.2.2、任何人不得通过GPS发送与工作无关信息。

  3.2.3、车辆行驶中接受监控中心信息时,为了安全可以有押运员操作,或在停车时阅读。

  3.2.4.车辆在行驶中接近预设的分段限速值时,GPS车载系统会发出即将超速的报警提示,驾驶员应减速行驶;如果超过限定时速,GPS车载系统会发出报警,同时监控中心会发出安全提示信息,驾驶员应按规定速度行驶。

  3.2.5.车辆在行驶途中需要监控中心帮助的,可以向中心发送求助信息。监控中心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3.2.6.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紧急情况(如抛锚和抢劫),驾驶员、押运员向监控中心发出紧急报警。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息后,根据情况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报警,以便处置险情。

  3.2.7.除遇紧急情况发送紧急报警外,一般情况不发送紧急报警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报。

  3.2.8.监控中心应及时将驾驶员违章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对违规的车辆和驾驶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监控内容和程序:

  4.1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技术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4.2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车辆的限制速度。

  4.3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本公司所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在监控状态车辆数,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地售后服务人员。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现象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出严肃处理。

  4.4对GPS车载终端进行有效管理,定期写出监控统计分析报告报市运管处,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向GPS车载终端发送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信息。

  5.信息发送:

  5.1对上级平台发送的信息,监控员要单独建立文档保存,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5.2对于上级平台发送的交通事故通报,监控员要及时将信息发送给事故线路上运行的公司车辆;

  5.3对于天气、路况等安全提示,通过监控平台发送驾驶员;

  5.4对于超速提示,监控人员及时发送短息或电话提示,降低行驶速度。 6.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

  6.1平台监控记录包括《车辆动态信息监控(日)台帐》、《车载终端故障维修记录》、《车辆违章处罚登记表》。

  6.2对监控人员的处罚规定

  6.2.1、 监控人员违反规定的,

  6.2.2不按规定发送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6.2.3监控时脱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6.2.4录入监控资料不全的,每次处罚20元;

  6.2.5监控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

  6.2.6发现监控异常未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

  6.2.7驾驶员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处罚

  6.2.8.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的,按照实际损失照价赔偿并处500元罚款;

  6.2.9.驾驶员超速处罚:驾驶员违反限速规定,经监控中心短信或电话提示后仍然超速的,经核实非漂移或误报的,由公司安全部门对驾驶员进行谈话,并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驾驶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公司员工之间要团结互助,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负责任的态度。

  二、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工作期间仪容仪表合乎规范,衣着得体,干净整洁。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举止文明。

  三、工作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3:00-4:30全体员工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有事需请假,外出办公者需向相关部门领导及总经理审核批准。办公时间不得从事和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看和工作无关的`书籍书刊网页。

  四、接电话。接待来宾时一律使用文明用语;客户进门必须站立微笑迎接,主动介绍公司情况。

  五、保持工作场所,设施,及个人工作区域的卫生。

  六、工作期间应勤于业务,积极主动的完成工作任务。尽心、尽责,真诚合作,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并展开工作,不得拖拉,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业务时应就自己所知告之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1

  道路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6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特别是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所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上午十点为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或节假日顺延到下个星期的星期一。

  二、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会议,会议实行签到制,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写请假条,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方可请假。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不得迟到、早退。

  三、例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由副组长总结上阶段工作,分析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各成员讨论,布置下阶段工作。

  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年初组织由道路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大会,总结过去一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进,部署当年工作。

  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会,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前,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布置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遇有特殊情况或必须讨论解决的事务,安全领导小组可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

  五、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召开安全事故现场告诫会,应到人员必须到会。

  六、每次会议必须有记录,并由专人负责。重要安全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或简报。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七、鼓励和提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上的意见。讨论会议上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意见。

  八、会议决定的执行,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施决议。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九、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道路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7 1、各类车辆驾驶人员和其他职工都要严格遵守国家各级政府指定颁布的交通规则和法规;各类车辆的技术状况都应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严禁“病”车上路。 2、严禁在公路堆放物件。

  3、职工进出厂区道路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公路中心行走、玩耍、打闹。严禁拦车、爬车、追车。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或路边,横跨公路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和听清各种车辆发出的信号。

  4、行人和机动车辆通过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时要对各种车辆进行确认,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钻杆抢过。

  5、职工在汽车未停稳时,不得抢上抢下,更不准钻车、爬车、跳车。严禁在车辆底下休息乘凉。非随车工作人员不准搭乘作业机车、车辆和汽车吊车。

  6、载人车辆要按“准载”限额载人;载货车辆除允许的装卸人员外,不得人货混装。载货不得超宽、超长、超重。载运特殊设备、工件(长、宽、高超过规定)时,应在明显处插红旗标志(夜间挂红灯),装载物不安全时驾驶员不得动车;行车过程中一旦发现货物有滑动、滚动等情况必须立即停车进行加固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7、各种交通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做到安全行车。

  (1)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规则,不准开快车;

  (2)不准病车上路

  (3)不准酒后开车和疲劳驾车;

  (4)不准违章超车和占道;

  (5)不准自流供油与脱档滑行;

  (6)不准无证驾车;

  (7)不准超员超载行车;

  (8)不准将车交非驾驶员开车;

  (9)厂内机动车辆不准到厂外公路上行驶;

  (10)运载各种物件不准超高超宽,必须将物件捆绑牢固。

  8、在厂区行驶的各种车辆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门有关“限速”的规定。厂区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检修现场、检修通道路段行驶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

  9、汽车进入厂房的管理规定

  9.1驾驶员必须按照用车单位带车人员(简称带车人)指定地点停靠车辆。

  9.2装卸货物时,驾驶员必须下车到带车人指定地点待命;待命地点属生产现场的,驾驶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9.3带车人要在确定装卸作业完毕,而且有关作业人员撤离汽车后方可通知驾驶员动车;驾驶员二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鸣笛启动汽车。

  9.4用汽车拖拉物品时,由带车人负责物品运输途中的安全,确保被拖物品不伤行人。

  10、万能机、内燃翻斗车、电瓶车等生产工具车不准开出本厂区外从事作业,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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