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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风险分析(精选5篇)

2025-03-23人围观
简介税收筹划风险是指企业在未正确遵循税法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涉税决定或涉税行为,进而导致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出现利益损失的可能性。从实践上来看,企业面临的税收筹划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操作风险 由于大部分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常常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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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风险分析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企业 税收筹划风险 风险控制

一、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类型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企业在未正确遵循税法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涉税决定或涉税行为,进而导致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出现利益损失的可能性。从实践上来看,企业面临的税收筹划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操作风险

由于大部分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常常会运用税法中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操作,由此很容易引起操作风险,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对某些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不到位;其二,未能将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作为立足点,加之对相关政策把握的不当,从而造成了税收筹划的成本超过了实际收益,使税收筹划方案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和意义。

2、经营风险

计划性与前瞻性是税收筹划方案应当具备的两大基本属性,同时方案的适用则需要有与之相应的条件和前提,想要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就必须与税收筹划方案的前提和条件相符。然而,由于企业从编制税收筹划方案开始到实施直至结果的显现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的经营活动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容易造成最初制定的筹划方案无法适用,从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

3、政策风险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诸多方面都处于发展阶段,在发展的过程中,政策的调整和改革是在所难免的,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使政策更加完善。由于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以税法为依据进行制定的,随着政策法规的调整,会给税收筹划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由此会使企业面临较大的风险。此外,企业作为纳税人,其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上必然与征税人存在差异,税收筹划人员一般都是站在企业的角度编制筹划方案,这样可能会造成筹划方案无法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甚至会因为方案不当,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一旦税收筹划方案失败,势必会给企业带来筹划风险。

4、执法风险

企业编制的税收筹划方案需要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后方为有效,在这一基础上才能正式实施。我国的法律赋予了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如果企业在理解上存在偏差或是把握不准,便可能导致税收筹划失败,进而产生筹划风险。同时,税务机关执法人员的素质和理念均不相同,他们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由此便会形成执法风险。具体而言,企业所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合法、可行,但由于未能获得税务机关执法人员的认可,使得该方案成为无效方案。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

1、税收筹划认识误区

税收筹划实质上是企业的一种理财活动,其目的是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在许多企业中,税收筹划人员将税收筹划与偷漏税相混淆,故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以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一旦这种行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逃税行为,那么就会受到相应处罚,甚至会损坏企业的良好形象。

2、经营环境变化

在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税收筹划工作的合法性,而且还要将税收筹划与企业整体战略相结合,从而作出有利于企业实现最大化利益目的的税收筹划方案。但是,从实际执行情况上来看,大部分企业只考虑了节税目的的达成,而没有考虑到企业整体利益目标的实现,极容易使企业为了节税而付出更大的成本,进而产生筹划风险。同时,在税收法律法规变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使得企业的经营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税收筹划的不确定因素。

3、征纳双方博弈

当前,我国税法仍处于不断修订和完善阶段,导致部分企业经常利用税法模糊的规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与此同时,税收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政府必然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税收的征管与稽查。尤其在新的税收政策出台时,或原有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时,若企业未能及时掌握税收政策信息,仍然按照以往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那么就会产生税收筹划风险。

4、税收筹划人员素质不高

税收筹划的复杂性决定了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这样才能确保编制出来的税收筹划方案合法、可行。然而,我国在税收筹划方面的起步较晚,不但实践操作不足,而且高素质的税收筹划人员也非常匮乏。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在编制筹划方案时,其主观判断占据了很大的成分,其中主要包括对国家现行税收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有些税收筹划人员由于受自身水平的限制,加之对税法理解的不够透彻,虽然主观上并不存在偷逃税款的意愿,但在筹划方案中却违反了税法的规定,由此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筹划风险。

三、加强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措施

1、强化税收筹划信息管理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信息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其贯穿于筹划方案的始终。换言之,信息是税收筹划的核心,如果信息不准确,则会对筹划方案的编制造成一定影响。为此,企业应当强化税收筹划信息管理。由于税收筹划中需要诸多方面的信息,所以,要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其一,内部信息,如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筹划目标等。其二,外部信息。这部分信息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外部环境信息和政府涉税行为的信息。其中前者包括市场环境、税收执法环境等,而后者包括税务机关的执法理念及态度等。其三,反馈信息。企业在编制税收筹划方案时,经营环境是基本要素,由于企业的经营环境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的特点,故此,企业必须借助反馈信息对筹划方案进行补充,所以反馈信息的收集非常重要。

2、加强涉税零风险管理

企业应加强涉税零风险管理,确保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避免遭受行政处罚。首先,企业应当成立涉税风险管理机构,并对各岗位的职权加以明确,相关责任人应对本岗位的涉税风险负责。其次,应对涉税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通过风险识别能够找出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各类涉税风险,再通过对这些风险的评价,确定出风险管理的优先级。再次,企业应针对经营中的涉税风险制定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具体方法如下:定期对会计核算风险进行审计,将核查的重点放在金额较大的核算业务上;对外部风险要做好监控和预测,及时获取与之相关的信息,为税收筹划风险防控提供依据。

3、构建税收筹划风险预警体系

对企业的经营风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是进行税收筹划重要的前提。为了有效防控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应构建起一套完善的风险预警系统,该系统应包含以下几个子系统。其一,信息收集子系统。该子系统能够全面收集与财政法规、税务执法、市场动态等方面有关的信息。其二,信息处理子系统。该系统能够对信息收集子系统采集到的所有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从中找出对企业税收筹划具有影响的信息。其三,风险预知子系统。该系统可对处理后的信息进行识别,并预先发出警告,提示管理人员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从而及时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其四,风险控制子系统。该子系统能够在风险出现后,自行查找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有效的调整措施,可防止该风险重复发生。其五,信息反馈子系统。该子系统会在企业经营一个周期之后,将税收筹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反馈给信息收集子系统,然后对筹划方案进行评价,若是方案中存在不足,系统会给出改进意见,由此能够确保企业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实践证明,通过风险预警系统的运用,能够使企业提前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防控,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4、做好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方案评估工作

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方案必须从企业整体利益发出进行制定,既着眼于企业长期战略发展,又以实现企业降低税负为目标,制定具备长期性、效益性的风险控制方案。为此,企业方案评估中可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对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结果进行评估。若方案的成本小于效益,则说明该方案能够实现预期的风险控制目标;若方案的成本大于效益,则说明该方案背离了预期目标,应当予以废弃。通过方案评估,及时吸取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经验教训,摸清风险控制的规律,从而为优化风险控制方案提供依据。

5、加强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

税收筹划是一项较为复杂且系统的工作,其中涉及诸多方面的内容,想要编制出高质量的税收筹划方案,要求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为此,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大税收筹划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首先,要加强对在职筹划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可将培训的重点放在职业道德、协作能力、业务水平等方面的提高上,使其能够更好地胜任税收筹划工作。此外,还应在培训中加入一些与现行税收政策、会计知识有关的内容,为税收筹划方案的成功编制奠定基础。其次,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聘请一些税收筹划方面的专家,为企业制定筹划方案,由于这些专家在该领域中都比较权威和专业,所由他们编制出来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更加科学、可靠,同时,采取这种筹划的方式,还能转移税收筹划风险,对于企业预防税收筹划风险非常有利。

四、结论

总而言之,在我国税收政策不断变化的形势下,企业应重视税收筹划工作,将其作为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的有力工具。与此同时,企业要构建起完善的税收筹划风险控制体系,认真遵循税法规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加强对税收筹划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税收筹划工作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避免税收筹划风险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 张雁翎、申爱涛:不确定性条件下税收筹划的非税成本研究[J].税务研究,2012(5).

企业税收风险分析范文第2篇

企业税收风险,一般意义上来讲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由于没有正确有效的遵循税收法律法规而引起的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企业税收风险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指企业的纳税行为未能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并有可能存在因此而受到相应的处罚的风险;另一方面,企业由于未能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而多缴纳了税款,

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总得来说就是企业的涉税行为,引起了纳税不准确性,从而导致企业税收面临着不必要的风险。而对于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定义,目前业界尚未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笔者只是根据以往研究,结合多年工作经验,认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企业为了避免其由于没有遵循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而可能遭受的种种风险,而采取的风险识别、评估、防范、控制等行为的管理过程。

二、石化企业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1.石化企业进行税收风险管理,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税收管理的效率

税收风险管理是企业对所面临的税收风险而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以防范企业所面临税收风险损失,这就增强了管理的针对性,提高了管理效率。实践也证明,通过对石化企业进行税收风险管理,能够促使企业对税收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完善管理,这就大大提高了本企业税收的管理效率。

2.石化企业进行税收风险管理,有利于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

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并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石化企业进行税收风险管理,对国家而言,可以保证国家税收的安全、稳定,对企业自身而言,可以降低本企业的纳税成本,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从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

三、石化企业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相关措施

1.石化企业要全面增强企业管理税务风险的意识

石化企业要做好税收风险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得税收风险防范意识深入人心,在企业营造税收风险防范意识的氛围。同时,企业的管理层以及执行层,要做到以依法纳税为基础,采用积极有效的税收筹划措施,科学合理地运用国家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全面提高企业的整体利益,逐步增强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2.石化企业要设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构

石化企业是一个特殊性行业,其内部组织结构也是相当复杂。鉴于此,石化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组织结构特点,设立一个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该部门的管理人员要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够对企业的重大涉税事项的进行税务工作指导、及时防控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灵活进行专业化的筹划和管理工作;此外,该部门还应有完善的税务风险评估系统,能够定期对企业的涉税业务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对相关财务工作和税务工作予以及时改进和完善,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减少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必要的纳税损失和信誉损害。

3.石化企业要保持和税务机关的沟通和联系,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动态

石化企业的涉税部门要做到及时的保持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联系,以便能够使石化企?I及时得了解税收政策的相关动态,从而简化不必要的纳税程序,提高企业纳税效率,以规避企业存在的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为此,石化企业可以一方面通过网络手段等形式,及时关注和了解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动态;另一方面,石化企业涉税部门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深度,这样既可以更深入的了解国家现行的税收政策,又可以借助向税务机关的咨询,以便当涉及比较繁杂的税务情况时,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4.石化企业要加强税收风险管理队伍的建设

石化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税收风险管理人员的支持,所以必须加强企业涉税人员的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税收风险管理团队。为此,石化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

首先,石化企业要对现有的税收风险管理人员加强培训,重点培养其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其次,石化企业还要要为税收风险管理队伍注入新的血液,拓宽人才招聘渠道;再者,石化企业可以加强与同行业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互联平台,通过沟通交流,不断拓宽企业涉税人员的视野,提高其税务实务水平,从而为石化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

企业税收风险分析范文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

新的时期,国家对房地产调控越来越严厉,如何最大程度的降低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提高其竞争力,就变得异常重要。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的最大化。税收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的税收成本,还可以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优化产业机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等等,总之,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成本,增加企业的直接经济效益。

然而,笔者通过在房地产业从事会计工作的实践发现,房地产业税收筹划运用地不很理想。其原因主要为观念陈旧、税制不完善、税法宣传不到位和税收征管水平落后等原因。因此,如何提高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意识,并转化为企业税收筹划的行动,最终为房地产企业带来实在的利益,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房地产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

1.营业税纳税筹划

根据营业税为流转税的特点,可以采用如下几种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1)通过减少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流转次数进行纳税筹划

比如,A房地产开发企业向B银行借款1亿元开发房地产。借款期满后,A企业以100套住宅偿还借款。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营业税5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万元和教育费附加15万元,合计550万元。而B银行取得住房所有权以后,再次出售以收回贷款,因而需要再次缴纳营业税等。该住房因流转了两次,因而也缴纳了两次营业税。如果A、B能达成协议,由B直接来代替A出售该房产,所得款项由B来优先受偿,则可以减少流通次数,因而减少税负。

(2)通过选择合作建房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比如,C 企业有一价值 12 亿元的土地使用权,由 D 企业提供资金,合作开发。开发所得的房产,约定由C、D两企业按一定比例拥有产权。比如双方各可以得到价值14亿元的房产。若C、D两企业简单合作开发,则按照税法的规定,“以物易物”方式下需征收营业税,此时 C 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额=12 亿元×5%=6000万元。相反,如果C、D两企业能够合资成立一“合营企业”,则可以无须缴纳营业税,因而有效降低税负。

2.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纳税义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3)独立计算盈亏。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应纳税收入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及其他行为取得的各项收入的总和。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准予扣除项目的基本范围包括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点,本文认为可以采用推迟房地产产权的转移时间及推迟成本费用等的确认时间的方法来进行纳税筹划。

(1)通过推迟房地产产权的转移时间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才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因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推迟房地产产权转移时间的方法,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进而推迟企业所得税的清算时间,从而最终降低税负。

(2)通过推迟成本费用等的确认时间进行纳税筹划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经常出现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房产销售收入业已实现,但部分配套设施尚未竣工的情况。因而也无法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及损失等,进而也无法核算企业所得额。因此,通过推迟成本、费用等的确认时间来延期纳税,以降低企业税负。

3.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根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算特点,可以采用如下方法来进行纳税筹划。

(1)通过降低房屋的出售价格进行纳税筹划

在运用这种方法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需要衡量因降低房价而减少的收益与因增值率降低而减少的税负之间的大小,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可以进行纳税筹划。

(2)通过将销售合同与装修合同分离进行纳税筹划

因为装修费用在房屋售价中一般占有较大的比重,因而使其独立于房屋销售合同,则可以有效降低增值额,进而降低增值率,从而减少税负。

(3)通过选择恰当的利息扣除标准进行纳税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第3款第2项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第3项规定:“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这里所说的(一)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这里的(二)为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根据以上规定,当该企业的利息费用较多时,应尽可能使其能够据实扣除。反之,如果利息费用不是很多,则可以尽可能使其按第3项规定的标准扣除。

除了以上的方法外,还有诸如通过代建房屋进行纳税筹划、通过合作建房进行纳税筹划等等,本文就不详细一一论述。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误区

1.税收筹划以投机取巧、混淆事实为手段

税收筹划是通过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准确把握,利用税法中的漏洞或存在的缺陷及可选择性会计政策的灵活运用,来使企业的税负减轻。试图通过投机取巧、混淆事实的手段而进行的所谓“税收筹划”,是一种盲目的冒险行为,有可能成为违法的偷税行为。

某房地产企业通过将“营业收入空挂其他单位”,据此以《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根据,该企业认为其尚不需要缴纳税款。

其实,该企业的上述做法从形式上看似乎并不违反有关的税收法规,但实质上该企业的目的是为了逃避纳税义务,因此根据“实质课税”和“实质重于名目”的原则,税务局以该企业将营业收入空挂到其他单位的日期认定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该企业此所谓“税收筹划”以失败而告终。

2.税收筹划因过于注重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而忽视了企业整体税负的轻重

税收筹划应进行系统思考、整体筹划和长远衡量,不能把税收筹划的目标仅仅放在某一税种或者某几个税种在短期内带来的税负减轻的利益之上,而是应把税收筹划的目标放在企业整体、长远的利益最大化之上。 比如,某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以对其影响最大的土地增值税为判断标准,最终选择了土地增值税税负最小的税收筹划方案。但没有从整体考虑,企业最后的税后收益没有相应地最优化。 --!>

3.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就是税负最低

税收筹划是通过降低税负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而降低税负只是税收筹划的手段而不是目标,税后收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才是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其核心体现为财务利益最大化,具体体现为现金流最优。

三、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类型

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指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本文认为在实践中,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因税收政策变化而导致的风险

由于房地产行业对我国的经济及居民生活保障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因而向来是国家调控的重中之重。随着经济的波动,房地产行业经常处在调控之中,因而相关的税收政策也是经常变化。所以,企业可能会因没有及时掌握最新的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而导致税收筹划风险。

比如,基本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其他主要法规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上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上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等,如果企业没有及时把握最新的相关税收政策,就很可能造成税收筹划的风险。

2.因税法层次较低而导致的风险

我国现有的税法层次一般较低,只有个别为法律,大部分为税收法规。不仅如此,对房地产企业实际行为产生最大影响往往是大量的部门规章。由于部门规章的数量比较大,相关部门又比较多,因而在实践中发生相互冲突、前后矛盾等现象就比较多,从而客观上提高了企业税收筹划的难度,进而增加了相应的税收筹划风险。

比如,目前在19个税种当中,仅“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为法律层次,其他皆非法律层次。由于层次较低,相互之间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就会很大,因而也造成了税收筹划的风险。

3.因理解政策不透而导致的风险

因为税收筹划涉及法律、财务、生产经营等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且还要时时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变化,所以具有比较大的难度。如果企业缺乏这一方面的专业人才,而仅仅从某一个角度出发进行税收筹划,导致税收筹划风险的机率就会比较大。

四、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

为了防范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企业应从多个方面着手尽可能地减少因税收筹划而带来的风险。针对以上对税收筹划风险的分析,本文认为企业应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防范。

1.通过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风险防范

税收筹划涉及法律、会计、税收、财务管理、企业运营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因而也只有复合型的高级人才才能进行。为此,企业应聘请具有税收筹划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进行税收筹划,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防范税收筹划风险。

2.通过规范会计核算进行风险防范

税收筹划的前提是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否则就有可能成为违反法律的偷税行为。因此,只有通过规范会计核算而进行的税收筹划行为才能有效地防范税收筹划风险。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册、凭证、报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只有如此才能通过纳税检查,才能为提高税收筹划的效果,提供合法的依据。

3.通过把握税收政策进行风险防范

因为房地产业涉及的税收政策相对较多,并且经常发生变化,因此房地产企业要时刻关注最新的税收法律及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合法进行。所以,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必须首先了解最新的相关税收法律及政策,从而做到有的放矢,有效地防范税收筹划风险。

4.通过优化筹划方案进行风险防范

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仅仅以税负最小为税收筹划目标,而是应以减少税负为手段,以最终长远地提高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要全面长远地考虑该方案的成本及相应的收益,只有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所以,通过优化筹划方案可以有效地防范税收筹划风险。

5.通过获得税务机关认可进行风险防范

税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既有财政收入职能,又有经济调控职能。某一税收政策往往因时因地有着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房地产企业应全面及时了解税务机关的执法规范和工作程序,通过有效的沟通,尽量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从而有效地防范税收筹划风险。

6.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由于目的的特殊性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性、复杂性,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无时不在的,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当然从筹划的实效性看,仅仅意识到风险的存在还是远远不够的,各相关企业还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网络设备,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风险,立即向筹划者或经营者示警。(作者单位:清合寿山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陈玉玲.浅谈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J].投资与合作,2011(11)

[2] 林松池.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与防范[J].商业时代,2010(28)

[3] 汤兴江.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与防范[J].新财经(理论版),2012(12)

[4] 王立.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探析[J].会计之友,2012(9)

企业税收风险分析范文第4篇

税收风险管理已成为现代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国际通行做法,通过在税收后续管理中做“加法”,找准税收风险点,科学派发风控任务,形成税收风险闭环管理机制,已成为依法治税,堵漏增收的重要手段。药品生产企业本身具有制造企业普遍经营的特点,同时,行业经营特点又很突出,选取该行业作为税收风险防控研究对象,一方面了解该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规律,剖析税收风险类型,另一方面以该行业为切入点探索整个制造业潜在的税收风险点及税收风险防控方法。本文系统阐述了药品生产企业在申报缴纳税款过程中存在的税收风险点,并针对地税机关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税收风险防控质效的具体应对措施。

关键词:

税收风险;数据比对;科目余额表

一、药品生产流通行业税收风险点表现形式

(一)行业概况药品生产流通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与民生经济息息相关,也是天津市最具代表性行业之一。截至2015年8月,我市药品生产流通企业321户,其中:医药生产企业146户,药品批发企业175户。企业所得税在地税征管的企业96户。2014年该行业全市总产值492.52亿元,占工业总产值28035.03亿元的1.8%,较2013年的475.8亿元,增加16.72亿元。2014年该行业国地税收入总额39.81亿元,占全市税收1.36%,同比增长5.6%;其中地税收入9.68亿元,占比0.79%,同比增长7.68%。

(二)税收风险点分析1.一般事项税收风险点一般风险点是指通过将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向企业采集的科目余额表及单位往来余额表同各税种申报和征管数据相互比对,查找出的税收风险点。(1)成本费用中材料占比不合理一是虚增原材料导致实际产量偏离正常区间。以某制药企业2014年数值为例,根据其一西药生产配方,获取某原料占单位成品药比重,以该原料实际出库数量计算理论成品产量2194.5万粒,而实际产量仅为1929.9万粒,实际产量与理论产量差异率达12%。二是虚增包装材料增加成本。以某制药公司为例,2014年度“原材料———包装材料”科目贷方累计发生额1208.1万元,而“生产成本”科目借方累计发生额3449.2万元,占比35%,比例过高。(2)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虚增成本以某制药公司为例,该企业成本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法,2013年改为实际成本法,2012年科目余额表“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方余额808.8万元,至2014年末仍未进行调整,造成企业成本虚增808.8万元。(3)通过“原材料—暂估”科目虚增成本一些企业通过“原材料—暂估”科目调整企业成本。例如,某企业科目余额表“原材料—暂估”科目自2012年借方发生额持续增加,至2014年末借方余额达204.7万元,贷方却无发生额,造成成本核算不实。(4)销售已实现但未确认收入以某制药公司为例,2014年应收账款单位往来明细科目显示,56个单位年初贷方余额56.9万元,且全年借贷双方均无发生额,期末贷方余额仍为56.9万元。经调查,该企业承认该笔款项确属应确认而未确认的收入。(5)期间费用金额异常医药行业费用率高且名目繁多,尤其以销售费用最为突出。选取天津市2014年收入在亿元以上,且企业所得税在地税征管的11户药品生产企业作为样本,分析后发现,11户企业平均费用率达50.2%,其中最高116%,最低24.3%,销售费用率最高达57%。2.特殊事项税收风险点特殊涉税事项风险点是指重组、关联交易、股权交易等特殊事项中,对涉税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查找出的税收风险点。(1)股权转让方面风险点分解价款降低股权转让价格。以某制药企业为例,企业股东(股权转让方)从被投资企业抽取银行贷款资金,由被投资企业承担偿债责任。股权受让方以被投资企业债务缺口为谈判筹码,约定股权转让价格远远低于股权转让方投资成本。股权转让款项被分解为支付给转让方价款和偿还被投资企业债务两部分,变相降低了股权转让价格,逃避缴纳税款义务。同时,部分股权转让合同包含“对赌协议”,增加了股权转让价格的不确定性。此外,支付股权款项时,价款支付方、收取方与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双方不一致,甚至存在多方收、付款问题。(2)关联方交易涉税风险点一是关联方使用资金却未承担相应财务费用。企业将贷款资金交由关联方无偿使用,贷款企业承担全部利息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以某制药公司为例,2014年度发生银行贷款4200万元,资金全部转移到两个关联方,该企业当年财务费用304.5万元,并在所得税前扣除。二是人为调节生产公司与销售公司销售费用。以某制药公司为例,生产公司生产的药品由销售公司销售,而生产公司每年还要承担大额销售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扩大研发费支出内容制药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研发费用支出大,且此业务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能够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所以企业往往在研发费支出上做“文章”,以减少应纳税额。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强拉关系,将与研发没有直接关系的部门的折旧与维修等费用计入研发费;二是增加项目,将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应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支出;三是调整比例,人为调节计入研发费用的无形资产摊销比例,达到加大研发费目的。(4)政府补贴对应的研发支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一方面企业取得政府对研发项目的补贴作为不征税处理;另一方面,相应的研发支出进行加计扣除。以某制药公司为例,该公司2014年度取得研发项目政府补贴174万元,计入不征税收入,但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研发费加计扣除基数未减除补贴收入对应支出。3.其他税收风险点(1)置换取得新土地未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以某制药企业为例,该企业以置换方式取得土地300亩,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以原土地尚未交回政府,新土地尚在开发阶段未投入使用为由,未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支付现金股利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某上市制药企业为例,该公司2014年度发放现金股利5026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土地价值未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以某制药企业为例,该公司2014年度科目余额表显示“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科目余额7987.5万元,“无形资产-土地”科目余额5473.1万元,而房产税从价计征计税基础仅为8034.3万元。土地价值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4)财务处理不规范,报送资料不准确一是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数据与报送税务机关的存在差异;二是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会计科目间逻辑关系混乱;会计科目结转随意,甚至出现损益科目年末出现余额问题;部分财务软件能够修改以前年度已结账数据。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部信息获取不畅当今社会,网络是载体,信息是生产力,在“互联网”背景下,信息得到高度扩散和传播,然而税务机关无法广泛获取纳税人涉税信息,尤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掌控的信息,此问题已成为制约税收风险防控工作的关键结症。虽然《税收征收管理法》在税务机关获取信息方面做了规定,但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具体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导致目前税务机关信息获取依然依赖于纳税人的主动申报,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障。

(二)内部数据亟待整合1.基础征管数据尚待完善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房产、土地信息不完整,且缺乏动态维护机制;风险分析可利用数据资源有限;企业隐瞒真实财务数据;企业投资方、注册资本等工商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阻碍风险分析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当前征管系统数据深度钻取和统计功能不完善,也加剧数据库日趋庞大和风险扫描之间的矛盾。2.征管系统间数据缺乏有效关联目前我市征管系统主要有津税系统、BIMS系统、契税系统、车船税系统、以地控税系统等,各系统均采集了丰富的基础数据,但由于职能分工、操作权限、存储方式等诸多因素,形成大量信息孤岛,数据间缺乏有效关联。评估人员在税收风险分析时无法取得有效决策数据,造成“过量无效疑点”和“疏漏涉税风险”的两难窘境。

(三)部门协作需进一步加强现阶段,我市地税征管体系主要包括: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大企业管理等部门。分工各有侧重、职能互为补充,但实际工作过程中,依然会出现执法越位、让纳税人多头报送同类涉税资料等配合不力问题,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必要干扰。

(四)税法宣传仍需创新我们发现,部分企业一方面故意虚增成本、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面对于自身理应享受的诸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知之甚微。这不仅显现出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名目繁多、不利于纳税人及时掌握的现状,也反映出税法宣传工作更侧重于纳税人应遵从的义务,而对其应享有权利的强调显得不足。

三、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拓宽信息获取渠道,搭建动态资源共享平台一是加强与国税部门信息交换。尤其是发票信息,“营改增”后,发票这一评估主要抓手将从地税数据库中消失,加强国地税协作就显得更为关键。二是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交换。获取企业工商变更信息,尤其是注册资本变化和股东变更等情况;获取药品生产企业上传到药品监管平台信息,包括药号批准文号、药品规格、数量等。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交换。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要提供相关财务报表,事实上,提供给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通常与提供给税务机关的有所差别。如果将两家获取的财务报表数据共享,通过交叉比对往往会发现端倪。

(二)多维数据逻辑校验,精准锁定评估对象一是分频率动态维护预警指标。定期对管理员平台的预警提示进行梳理。以指标实效性为前提,增加系统间关联数据校验,并加入到管理员平台预警系统中。比如将契税系统中的房产土地交易信息与津税系统中登记的房产、土地信息进行关联等。二是分类别逐步完善财务资料报送。为全面系统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提高风险分析精准度,要求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填报财务报表时,一同报送末端科目余额表,甚至单位往来余额表。

企业税收风险分析范文第5篇

摘 要 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是目前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推进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本文通过对大企业当前税收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分析,结合金湖县国税局的具体实践,提出了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水平的措施,同时建议大企业税收管理需要社会关注。

关键词 大企业 税收管理

一、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现状

大企业与一般企业相比:一是资产规模大,税收收入集中;二是企业经营和税收事务复杂,专业性强;三是企业管理结构较为完备,纳税意识和税收遵从度较强。相对于大企业的特殊性,目前税务机关的管理在征管力量和业务水平、信息来源渠道等方面与大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存在明显差距。

金湖县国家税务局按省局苏国税函〔2009〕392号文件标准,结合全县实际征管情况划分了大企业税收管理范围。以2009年企业的销售总额、资产价值、纳税额三个指标权重的各三分之一进行筛选,共选取了排名前100户企业,再加上全县的外商投资企业,共计136户实行专业化管理,其中列为市级大企业为6户。136户企业2010年入库税款5.6亿元,占全县税收总收入的56%。由此可见,大企业对于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财政上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现行大企业税务管理存在问题和不足

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1.占有信息资源不对称,企业提供信息不完整。大企业出于保密等方面考虑,在对外披露信息时十分谨慎,对税务机关需要掌握的资产、核算、内部审计数据及年终考核指标达成等信息不予提供,或者即使提供也是经过“加工的”,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难以保证,税务部门很难掌握企业的全部情况。

2.管理技术和管理能力上不对称。大企业普遍采用ERP管理软件,而税收管理员没有深入学习ERP管理软件,不能运用ERP查询功能对大企业执行有效监管。国税系统征管软件还未能实现全国联网,现有征管软件在税源分析方面还存在很大缺陷。目前尚未形成对大企业的联动管理机制,难以发现和应对大企业集团化、规模化运作下的涉税风险。

3.涉税人员素质不对称,征纳双方人力、智力资源不均衡。大企业业务涉及多个行业且跨地域经营,专业化分工细致,信息化程度很高。而税务机关精通法律、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匮乏,面对大企业海量般的数据、信息和高度专业化的财务核算软件,税收管理员明显力不从心。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和不足,使得大企业的税收风险加大。一方面因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处罚甚至刑罚;另一方面也引起国家税务总局的关注,总局于2009年专门布置开展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工作,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进行规范。

三、金湖国税在大企业税务管理方面的探索

金湖县国家税务局为有效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能力,选择省局专业化管理第二套试点方案,成立专业化管理分局,探索开展了一系列大企业税务专业化管理实践,形成了以下四方面的做法:

1.成立税源专业化大企业管理机构。金湖县国税局按照“配置专门机构、选准重点企业、配强管理人员、创新管理方法”的总体思路,成立了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团队,职能定为专业管理,不实行划片分户管理,不再处理日常性事务的管理,主要负责包括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136户企业四级风险应对和税源监控,同时负责国际税务管理职能,负责联系管理市局确定的6户大企业。

2.建立大企业内部涉税风险控制管理机制。针对金湖县大企业特点和需求,按《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要求,深入大企业了解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稳步推进大企业税收风险内控测试,按照内控机制较好、纳税意识较强、信誉等级较高等标准,优先选取了“某电池有限公司”和“某机械集团”两户大企业,按照省市局内控测试格式、方法,通过拟定测试计划、召开大企业财务负责人会议、发放调查问卷、与企业和相关人员座谈询问、审核循环内部控制、抽取业务凭证测试等方法,完成大企业内控测试阶段性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制度。通过税收风险内控管理,既帮助企业健全完善了涉税内控机制,提高了自我防控能力,又积极推进了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各项措施的落实,持续提升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水平。

3.开展大企业涉税风险评定事前提醒工作。建立大企业税收风险预警提醒机制。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中发现大企业存在税务风险疑点时,通过发送税务风险提醒函的方式,及时提醒。每季度利用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提取异常数据,大企业管理人员根据所掌握的企业信息,结合相关涉税信息系统中的疑点提示信息,向大企业发送《税务风险提醒函》,指出企业应关注的风险点,帮助其防范税收风险。同时在日常管理中,对发现的大企业纳税异常和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告知提醒,并帮助企业自查自纠,使其尽量避免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4.完善税收风险体制建立税收风险特征库。建立涉税风险防控机制,搞好大企业特殊,建立大企业动态管理档案,采集内外部信息,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快速、准确的风险识别、分析、评估和应对机制。利用税源分行业、分类别管理将不同企业的税收风险点整理归类,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共性税收风险建立通用特征库;对单个大企业系统地掌握其组织结构和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企业工艺流程进行功能分析,排查税务风险控制关键要素,建立大企业税收风险特征库,有效弥补现行大企业税收管理缺陷,提高了大企业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

2010年分局共监控分析应对风险异常户48次,共计补增值税697.04万元,企业所得税902.54万元,滞纳金88.07万元,调减亏损532.86万元,其中追缴一笔非居民企业境外股权转让所得税720.9万元。通过对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规范了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四、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水平的措施建议

通过对当前大企业的管理现状的分析和我县大企业税收管理方面的实践,大企业的管理应立足于现有的征管格局和管理能力,税务部门应该前移管理重心,抓好预防和创新税务管理的有效载体,注重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减少对立性与对抗性,努力实现税企双赢。

1.完善大企业涉税风险内控管理机制,引导大企业自我防控风险。现阶段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基本可定位为:以需求为导向,为大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以风险为导向,建立健全大企业税务风险预防和控制体系;税企合作,有效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水平,降低遵从成本;这就要求税务部们把管理的重点放在引导、帮助和促进大企业开展内控测试,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等制度,通过建立税收风险分析和税法遵从的评价机制,针对不同的遵从程度实行差异化管理,以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的自觉性。

2.实行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依托现有资源构建高素质队伍。将大企业的税收风险分析、税源监控、大企业内控测试、建立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进行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等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的工作从属地管理税收职能中分离出来,由专业化分局专职管理。针对不同大企业税收管理中的专业性,整合系统人才资源,成立各种专业化团队,县级机关征管部门应实体化,整合为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部门,分清职责界限,便于与上级部门沟通,并与基础管理分局构建相互配合管理格局。

专业人才是支撑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保障,专业化管理要求税务机关运用各种国际先进理念管理队伍,依托现有资源,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把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服务规范的人才整合到在企业管理机构来。大力开展专业技能岗位培训,加强专门业务知识学习,加快专业人才的成长,培养具有税收专业技能,财务核算、反避税、计算机等各门类的专长的人才,打造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团队胜任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

3.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建立精细化的大企业税源监控体系。目前,综合征管软件中缺乏对大型企业组织结构、关联业务的记录,更缺乏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的支持,因此,建立大企业税源管理和分析平台是十分必要的。该系统应实现以下主要功能:(1)建立大企业组织机构、关联企业的基础资料库;(2)建立大企业的申报资料库,从而实现汇总申报数据与其所属单位申报数据的比对;(3)具有与大企业财务软件的数据接口,便于从财务软件中提取数据;(4)建立外部第三方信息资料库;(5)建立大企业的分析预警指标特征库;(6)建立大企业的涉税风险分析模型。系统的开发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大企业税源管理和分析平台的实用性和先进性。

4.加强动态监控落实情报管理,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树立采集各方面信息和情报进行分析的观念,实行风险管理导向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必须要有充分、准确、及时的内外部信息。要注意收集大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等信息,锁定产能、物耗、能耗、利润率和费用率等关键指标,确定合理的预警区间,分户构建个性化的大企业风险特征库。建立与供电、财政、审计、工商、海关、银行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制度,丰富税收政策信息资源。建立与大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保证信息的畅通。

五、大企业税收管理需要社会关注

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不仅是税务机关一方职能,需要大企业在涉税方面自我遵从能力,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大企业税收遵从行为具有示范效应,与一般企业相比,大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不来自于做假账或者简单的账面差错,而更多地来源于相关治理层和管理层的纳税态度和观念不够正确,相关内部控制的缺失或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异常压力等诸多方面。因为大企业管理人员在社会活动中政治地位高,大多数在企业在各自的产业或行业中具有主导者作用,对社会经济稳定以及人民的生产生活十分重要,因而提升纳税信用等级在社会活动中的影响度势在必行。由政府出台相关措施,对企业决策层不重视对税收风险管理、财务人员对税收风险的认识不足、企业内部财务关系不明、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进行从严监管;对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大企业降低企业和企业高管信誉,在社会各项活动中进行限制,大大提高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成本,为有效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能力有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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