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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律援助办法(精选5篇)

2025-03-23人围观
简介一要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制定劳动合同法,就是要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行为,明确劳动合同中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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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范文第1篇

第一,要建立政府宏观干预机制。在宏观政策规定的政府干预层面上。首先,要坚持党和国家的分配原则和分配制度,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保证落实好分配政策。经济利益始终是劳动关系的根本问题,解决得好不好,是劳动关系和谐与否的关键。在初次分配领域,政府尽管不能直接确定用人单位的工资水平,但可以通过制定工资指导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工资支付办法等,保障业主和劳动者双方合理的收益。在二次分配中,政府通过税收和财政支付等手段,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助弱势困难群体。切实做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其次,要履行好执法责任,加强劳动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证劳动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落实,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劳动纠纷中。要当好“裁判员”,公正、平等、合法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第三,要深化改革,消除劳动领域存在的体制,破除身份、行业等非公平因素对就业的影响,加强对劳动就业的指导和管理,真正建立起统、公平、平等、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机制。第四,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对国企改革必须完善政策。企业改制方案,特别是职工安置方案,必须强化民主监督,在保证改制进程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利益,防止造成劳动关系矛盾和职工的发生。

第二,国家法律调节机制。在法律法规层面上,主要是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台同法实施条例》。它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要在落实上下功夫。

一要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制定劳动合同法,就是要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行为,明确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促使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建立,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二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就是“单保护”还是“双保护”是劳动合同立法中争论的一个“焦点”的问题。因为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是劳动力相对过剩。资本处于强势,劳动力处于弱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力量对比严重不平衡,实践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太强势,而劳动者过于弱势,如果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同等保护必然导致劳资双方关系的不平衡,背离《劳动合同法》应有的价值取向。规定平等自愿订立劳动台同的原则并不能改变劳动关系,实际上不平等的状况,要使劳动合同制度真正在保持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就要向劳动者倾斜。

三要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是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劳动用工中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将劳动合同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明确劳动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范文第2篇

张百如

充分认识依法治会的意义,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工会的自觉性《决定》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各级工会要借依法治国的东风,更加坚定自觉地推进依法治会实践,全面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坚持依法治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建设法治工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工会历来是党的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执行者,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工会必须走在时代前列,坚决服从服务于建设法治中国大局,大力推进依法治会,努力使依法治国方略在工会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坚持依法治会是工会履行社会职能的客观需要。《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明确了中国工会的建设、参与、教育、维护四项社会职能。严格履行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工会履职的“尚方宝剑”。当前工会在依法履行社会职能方面还普遍存在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不敢依法维权、不会依法维权。这就需要工会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主动依法履职,严格依法治会。

坚持依法治会是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已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社会利益矛盾和劳动关系矛盾比较突出,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迫切需要工会发挥“大学校”作用,引导职工群众正确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依法表达合理诉求;需要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协助党政处理好劳动关系纠纷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依法治会是推动工运事业蓬勃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社会保障权益、民主政治权益等还没有得到全面实现,新生代职工和农民工价值取向更加务实,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工会维权的要求更加迫切。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全面提高工会干部依法维权能力和水平,才能更好地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工运事业不断发展。

坚持依法治会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保障。法治是治国之重器,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依法治会,才能保证工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各级工会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手段破解工会工作难题,用法治方式建设工会,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依法治会之路

中国工会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广泛的群众性和高度的政治性。各级工会要从自身特点和性质出发,把坚持党的领导与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结合起来,把对党负责与对职工群众负责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会情的法治道路。

要把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作为依法治会的核心。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是中国工会的政治原则,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坚持依法治会,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绝对领导,决不能照搬西方工会治会模式。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依法治会的根本原则,旗帜鲜明地批驳工会“中立化”、“非党化”的错误立场和错误言行,从法规制度上捍卫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要把坚持社会主义性质作为依法治会的根本方向。社会主义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坚持依法治会,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性质这一根本方向,决不能脱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另搞一套。要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工会建设,把依法治会纳入社会主义法治轨道,坚持依法开展工作。

要把坚持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作为依法治会的长期战略任务。工人阶级是改革发展稳定的主力军,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力军。依法治国方略能否落到实处,取决于职工群众的法律素质,取决于职工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律的理解与掌握、遵守与运用。各级工会要始终把坚持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作为依法治会的长期战略任务,在职工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过普法教育、普法培训等形式引导职工群众坚定法治信仰,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观念,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模式和良好习惯,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要把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依法治会的经常性任务。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工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也是工会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各级工会要始终把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依法治会的重要任务,积极协助党政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协商、协调、沟通等方式和办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依法治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要把坚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依法治会的关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依法治会,就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离开了这一点,工会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积极推动健全党政主导的职工群众权益维护机制,始终做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要把坚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依法治会的强大后盾。法律法规体系是工会依法开展工作的依据,也是工会依法治会的强大后盾。各级工会要抓住国家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和劳动立法的有利时机,按照顶层设计、总体规划的要求,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民主管理、社会保障等法律政策的健全完善,逐步建立和形成以《工会法》、《劳动法》为主体,各项具体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比较完善的劳动法律保障体系,努力形成有利于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的法治环境。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加大工会立法参与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涉及工会和职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建议,将工会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正确的方针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为工会履行社会职能提供法律支撑。

要把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作为依法治会的重要保障。打铁还需自身硬。依法治会必须从工会自身建设抓起。要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工会内部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民主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实现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推进依法建立工会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切实保证依法维权的深入开展。

加大依法治会力度,发挥工会在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依法治会、依法维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工会要主动服务依法治国大局,加大依法治会力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应有作用。

加大源头参与力度,促进科学立法。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各级地方总工会要加强与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衔接与沟通,推动地方立法机关和政府出台维护职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相配套法律法规,促进科学立法。要充分发挥工会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基层情况的优势,及时掌握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状况,积极代表职工群众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强化劳动法律监督,推动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健全职工利益表达机制和劳动关系协商沟通机制,确保法定劳动标准的实现和依照法定规则争取职工合法权益的实现。要积极支持、配合并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和司法审判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大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保障职工各项合法权益在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础上真正落实。主动配合并积极参与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视察,推动解决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政府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推动严格执法。

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范文第3篇

一、领导重视,保证普法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20*年,我会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由总工会主席亲自担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并下设普法办公室,明确职责。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预算安排普法经费10万元,配备了电脑,开设了普法网页,征订普法教材4万多册(套),选派业务骨干具体负责,做到普法领导机构、普法办事机构、普法人员和普法经费“四落实”,呈现出良好的普法态势。

根据普法形势,我会及时制定了年度普法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和任务。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一学习夜,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工会法》、《劳动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诉讼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同时强调自学,制订了年度学法目录,干部职工可根据目录有选择地进行学习,并将学法情况列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使学法用法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此外,工会党组、普法领导小组每月还听取普法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经验得失,研究部署以后普法工作,及时调整普法内容,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扎实推进。落实了普法工作目标责任,与全县11个乡镇总工会签订了责任书。各乡镇总工会也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形成了重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工作力度,建立普法服务季制度

按照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工作重心,我会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狠抓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每季度组织由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会及司法局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制宣讲服务团,由主席、副主席轮流带队,在全县各镇乡设立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点。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行业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满足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需求。普法服务活动从室内到室外,从集镇到农村、从城关中心地段到外来人口居住点,多形式多方位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在五年普法服务季期间,我们现场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受害职工民事诉讼、仲裁代书350起;为下岗失业职工进行求职登记,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1300多人次;对250户特困职工每人每月补助150—200元;救助病残或因突发事故致贫的困难职工112户,合计救助资金50万元。结合普法工作重点,每年拨出6万专款,送200场电影到企业,寓教于乐,做到普法娱乐两不误。此外,会同*县安监局和人劳局上街不定期地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解答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接受有关职工维权方面的咨询。据统计,五年累计开展法律咨询72场,参与职工达30多万人次,放映电影1000多场。

三、拓宽工作思路,积极创办外来民工法制夜校

随着*经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外来民工越来越多,他们中大多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根据上级的“*”普法文件精神,我们着重抓好外来民工的“*”普法学习。2003年,在我会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下,浙江玉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台州万得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办了外来民工法制夜校,尽一切可能提高外来民工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以满足他们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从而推动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知法、用法。

法制学校创建伊始,由我会出资邀请专职讲师,连续一年为外来民工讲课,每课时200元。职工利用每周一、三、五3个晚上集中上课,夜校学员达120多人。法制夜校作为法制教育的主要载体,以外来民工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分批次、有重点地对外来民工进行教育。并推进“一化四有”(即外来职工学法要做到课堂化,达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进一步规范外来职工法制教育,丰富教育内容。

四、抓好普法试点工作,强化乡镇工会干部培训

几年来,我会出资25万元,分期分批组织近300名基层工会干部赴省总工会干校培训工会法,提高基层工会干部为职工维权的能力。同时,全县各镇乡总工会也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共进行500多场次,参与职工20多万人次。建立考试制度,提高学习质量。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有300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年度学法考试,合格率达100%。2004年7月,我会组织公务员参加全县统一的公务员《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取得了好成绩。工会还将清港镇、珠港镇坎门办事处列为“*”普法试点单位,定期进行指导督促,积极发挥以点带面作用。

五、创新形式,开展大规模的说法行动

我会早在2003年就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县企业中开展大规模的“说法行动”,确定一名副主席专门负责。组织由公、检、法、司、人劳、计生等单位人员组成的10个普法讲师团120人,以非公企业为重点,走进外来务工人员所在企业和集中居住地,为他们进行法制宣讲,每年讲课达300多场,收到良好的普法效果。

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宣传橱窗、墙报、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广播等寓教于乐的形式,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几年来,共开展法制宣传230场次,发宣传材料68000余份,投入普法宣传经费近20万元。粘贴标语56200条,悬挂横幅1250幅,出法制宣传栏592期,制作宣传展板337板,法制文艺演出210场次,广播宣传533场次,图片展3760幅,电视宣传275场次,解群众咨询935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336200余人次。

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范文第4篇

加强领导 有序推进

健全组织领导,高起点谋划。成立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任组长的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由县总工会组宣部为具体牵头部室,集中全会之力推进乡镇工会规范化建设。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在年初全县工会工作会议上,双峰县总工会对乡镇工会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各乡镇工会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落实。

加强分类指导,严要求部署。针对该县17个乡镇经济发展参差不齐,企业数量和规模不一,乡镇工会联合会有的配备了专职副主席、有的靠主席一个人单兵作战等现状,双峰县总工会加大指导督导力度。实行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制度,每个党组领导牵头负责联系一定数量的乡镇,安排专人驻守永丰镇、经济开发区等企业数量较多的乡镇,配合开展创建活动。推行企业工会主席社会化试点工作,聘请了三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一名职业化企业工会主席,分别负责三个试点企业和农机行业企业的工会工作。为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可操作性,双峰县总工会组织乡镇工会主席赴天津市总工会进行学习考察,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召开了乡镇工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对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

组织督查考核,强力度推进。明确各乡镇工会联合会主席为规范化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乡镇工会规范化建设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安排了20万元的专项经费,实行“以奖”的办法,加大对乡镇工会的投入力度,明确在规范化建设中验收合格者将由县总工会奖励办公电脑一台,表现特别优秀的,所在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评为“最佳工会工作支持者”,工会联合会主席评为“优秀工会工作者”,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建章立制 规范运转

建立目标责任制,促进组织规范。将工会组建和规范化建设纳入工会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实行党工共建、部门联建、制度保建,通过典型带建、氛围营建、依法促建、以情引建、服务助建、上门帮建等有效方法,统分结合、上下联动、集中攻坚等方式,强力推进工会组建和规范建设。全县近两年共新建非公企业工会166家,发展会员12000多人,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今年又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围,既强化了乡镇工会联合会的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也激发了工会干部的工作活力,促进了乡镇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制发规范化建设标准,促进标准规范。提出了“六好八有”的建设目标:即组织网络健全好、党政重视支持好、履行基本职责好、指导帮助基层好、服务职工群众好、围绕中心工作好;有活动正常的工作班子、有必要的工作经费(专账)、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有单独的工会活动室、有工会组织的牌子、有工会组织的章子、有工会工作宣传阵地、有工会工作的基本台帐。乡镇工会按照规定样式,制作了工会联合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职工法律援助站等三块牌子、公章,乡镇工会联合会的工作职责、困难职工帮扶流程图等上墙资料,由县总工会统一设计和制作。

明确重点工作程序,促进制度规范。认真贯彻《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工会实行分类指导,逐步健全了劳动合同、集体协商、职代会、厂务公开、劳动争议调解、困难职工帮扶、职工教育培训等制度。

强化服务 迸发活力

规范化建设的有序推进,进一步激发了全县乡镇工会工作的活力。各乡镇工会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以争创全省“六好乡镇工会”为目标,抓基层,夯基础,抓全面,促规范,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功立业活动如火如荼。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竞赛活动为总载体,双峰县总工会组织开展了“安康杯”竞赛、“芙蓉杯”女职工达标竞赛、“节能减排”、“和谐企业”创建、“工人先锋号”创建等活动,共推荐上报“工人先锋号”16家、获评市“五一先锋集体”6家、“五一先锋岗”15个、“五一标兵”26人。

职工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在乡镇工会联合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先后举办全县性职工书画比赛3次、球类比赛16次,成功举办“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演讲比赛和“庆祝建党90周年暨建县60周年”大型职工文艺汇演活动。

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范文第5篇

喜的是在云南省总工会和昆明刘胡乐律师事务所的鼎力帮助下,他终于拿到了大部分工程欠款,他手下的35名农民工也因此结清了工资,能让他们安心回家过春节。

悲的是通过几个月的折腾,他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还与几个工程失之交臂。

让魏小明由悲到喜的经历,还得从2年前他承包的一个工程说起。

“金元宝”变身“山洋芋”

2010年3月,长期从事装饰工作的魏小明从朋友口中得知,云南九州建设集团公司宏信物流园区项目部有一个内外装修的工程。

得知这一喜讯后,魏小明立即马不停蹄地四处奔走,凭借他多年的施工经验和诚实守信的人格,在近一个月的忙活后,他与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信物流园区项目部签订了施工合同。

甲方是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信物流园区项目部,代表是刘云海,乙方是魏小明。

合同约定,魏小明的承包范围是室内外抹灰,室内双飞粉(包工包料)、外墙涂料(包工)、屋面、卫生间找平层。其工程造价为62元每平米。

同时也规定了工程付款及工资支付方式,魏小明在施工中完成一个栋号断水后,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提出支付要求,并同时开出任务清单,经现场主管审核后,甲方在一周内支付其完成量造价的60%,整栋号完成后,根据任务书总量审核支付85%的总价款,余款在工程交验后一次性支付。

根据魏小明多年的施工经验,他认为这个工程技术难度不大,自己完全有把握干下来。

合同签订后,魏小明一边从老乡中组织施工人员,一边忙着采购施工材料,忙得不亦乐乎。

2010年6月,魏小明带着自己的35名施工工人进入现场施工,2011年3月,经过9个月的努力,工程顺利结束。

工程结束后,魏小明请甲方管理人员实地勘测施工面积,并结算工程款,甲方在勘测后给出实际施工面积为18787平米,按照每平米62元的工程款,总价额为1164794元,扣除施工过程中已支付的710000元,余额为457794元,再加上铺地砖的152800元,甲方实际上仍欠下魏小明607594元。

就是这笔欠款,成了魏小明挥之不去的噩梦。

“他当时以为捡到个‘金元宝’,谁知到最后变成了烫手的‘山芋’”。当时也经历了讨薪过程的施工工人张树明在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后,把烟头狠狠地摔在地上说道。

干这个工程的时候,很多参与施工的人都是魏小明的老乡和熟人。工程干完,魏小明结算不到工程款,大家也就领不到剩下的工资。

“没办法,又是老乡,又是朋友,他结不到款,我们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只得陪着他一起讨说法”。张树明对那段讨薪经历除了气愤就是无奈。

一个都不能少

在来来回回的讨要工程款的过程中,转眼年关已至。

今年1月4日,心力交瘁的魏小明来到云南省总工会办,接到魏小明的后,引起了省总工会的高度重视,虽然这是一个工程纠纷,但其涉及到几十名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为了让这些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能过上安宁祥和的春节,云南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王正钢接到后,立即给省总工会社会化维权合作单位――昆明刘胡乐律师事务所下发了一个法律援助的函件。并对“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魏小明劳务分包施工款案案件分析”提出处理意见。金曦、张伦久等几名律师被指定为本案的援助律师。开始与魏小明和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调查案件基本情况。

1月9日,根据省总工会的指示,金曦、张伦久持省总函件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到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调查了解案件情况。

在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伦久见到了公司的李副董事长,同时告诉他由于工程款的拖欠,35名农民工将面临无钱回家过春节的窘境,从而可能引发一系列不稳定因素和风险。

经过交涉,李副董事长也表示将尽快督促这个问题的解决。

2012年2月13日,金曦、张伦久再次到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回访工程款支付事宜,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副董事长介绍,之所以拖欠魏小明班组工程款,是因为业主方拖欠工程款致其资金紧张,由于省总工会的协调和援助律师风险告知,公司已经在春节前组织款项支付魏小明大部分工程款。目前尚欠魏小明班组大概六七万元。剩下的款项他们会尽快想办法补上。

张伦久与项目负责人刘云海电话联系,刘云海所述与公司一致。

之后,张伦久与魏小明联系核实情况,魏小明也证实项目部确实在春节前付给一笔款项,目前尚欠十多万元,跟他做工的农民工的工资已结清,一个都没有少。

虽然,双方给出的数据有一定的差距,但最终保证了春节前所有的农民工都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对于剩下的款项支付情况,魏小明也表示给公司一段时间来处理,毕竟他以后还要从事这样的工作。

事实上,魏小明自己也感到很委屈,如果云南九州建设集团宏信项目部能在工程结束后就及时支付自己的工程款,他也不至于在老乡和朋友面前弄得狼狈不堪,说不定自己还能揽到更多的工程。

被“绑架的”工资

对于这个案例,金曦也作了相应的分析。他说,从魏小明提供的《劳务分包施工合同》中来看,与他签订合同的是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信物流园区项目部,负责人为刘云海,所加盖的公章也是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信物流园区项目部。

金曦认为,如果要走法律程序,首先要能证明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宏信物流园区项目部的关系,以及刘云海在宏信物流园区项目部所担任的职务。

但通过魏小明提供的合同推理,假如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否认与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信物流园区项目部存在从属关系,刘云海本人也否认与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系,则意味着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成为本案的主体,而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信物流园区项目部是否存在也是个未知数,如果是这样的话,该案的被告只能是刘云海。而刘云海个人的资金支付能力也很难判断。

最为棘手的是,此案属于建设合同纠纷,甲方可以以工程质量、竣工结算、工程延误为由抗辩工程款支付,从而导致诉讼周期过长。

在经过诸多权衡后,金曦认为,本案涉及到数十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可以利用春节前中央及各地政府加大力度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契机,利用省总工会的影响力直接介入,代表魏小明与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协商,这是解决本案最为迅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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