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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改革方案(精选5篇)
退休年龄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1背景
随着我国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人口老龄化加剧以及我国劳动力总供给逐年减少,退休年龄的延迟已成为必然趋势。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表示,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远远低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退休年龄。尹蔚民还表示,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1]
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将社会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统?~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养老保险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这将损害公民的社会福利。为了预防出现巨大的资金缺口,社会各界需要对此引起关注,政府部门也应参考多方的观点,采取多方面的措施,维护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养老保险盈余,完善公民的福利。[2]
如今,延迟退休年龄已成为社会热点,其关系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是每一个劳动者都关心的热点话题。通过一些资料的收集和研究,本文将提出几点关于延迟退休年龄方案的政策建议。
2政策建议
基于现状,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势在必行。在其他关于延迟退休年龄方案和观点的基础上,并结合自己的研究,对延迟退休年龄方案提以下几点建议。
21重视延迟女性退休年龄
根据普遍的男女寿命规律,中国女性的平均寿命比男性高了约三岁,而在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上,女性的退休年龄比男性至少早了5岁。在这个规定上对男女有失公平,过分加重男性的负担,也使女性实现自身实际价值和为社会奉献的时间缩短。女性不仅无法完全主张自己的劳动权利,而且难以得到与男性相同水平的经济保障,有遭受性别歧视的质疑。增加对延迟女性退休年龄重视性,是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之一。
我国现行女工人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周岁,与多数国家的女性退休年龄对比,我国的女性退休年龄还存在很大的调整空间。对女性退休年龄进行适当上调,不仅有利于新时代女性实现自身的价值,而且对缓解中国当前养老保险支付缺口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22逐步推进退休年龄政策
中国人均寿命的延长使中国具备了逐渐落实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有利条件。同时延迟退休年龄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缓解养老金给付压力,从而有利于维护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可以借鉴国际先进国家的经验,结合人口老龄化的规律和我国国情,分阶段逐步落实理想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逐步提高退休年龄不能一步到位,也不能过慢,否则会达不到预期的社会效果。这里所指的“逐步、逐渐”是有计划地分阶段实施。笔者可以通过探索客观规律,每次延迟几个月的退休年龄,从而在一定的限期内使退休年龄达到政策计划的预期。这样的渐进式推行,所受到的社会阻碍会大大减小。
笔者大致将延迟退休年龄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逐步改革退休制度。首先,将女职工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 岁。在此期间,女工人的退休年龄可以用几年的时间逐步延迟至55岁。而且政府也能将此作为缓冲期,逐步调整步调安排相应的社会工作。
二是从2016年开始优先提高女性的退休年龄,每2年提高1岁,直至2025年,将女性的退休年龄提高至60周岁。至此,男女实现同龄退休。在这个基础上,从2026年开始,每5年提高1岁退休年龄。至2050年,男女退休年龄达到65周岁。[3]
23探索推行弹性退休制度
弹性退休制度是在西方国家广泛实行的一种退休制度。政府制定一个退休年龄段区间,劳动者可以按照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合适的年龄退休,领取养老金。许多发达国家已把弹性退休政策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一项有力措施。中国幅员广阔,经济社会和人口态势发展极不均衡,传统的“一刀切”的退休制度显然不能符合社会各个人群和职业的实际需求。[4]
可以看到,不同类型的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是存在差异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博士毕业生与体力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相差大约十年,但是若他们在同一年龄退休,他们的工作年限相差了大约十年。这不论对体力劳动者还是博士毕业生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同样地,脑力劳动者的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迟;体力劳动者的退休年龄则可以适当提前。在企业、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30年以上,但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工作能力,适当提前退休;如果劳动者自身的健康状况良好,又有工作能力,家庭也具备条件,可以适当延迟退休。
采取弹性退休方式,由部分退休、部分工作的弹性退休方式逐步过渡到完全退休,不仅可以缓解劳动者退休心理压力,也可以缓解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紧张局面。[5]所以,该制度具有现实参考价值。
24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世界各国普遍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困扰,许多国家早已推行实施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例如美国,它所实行的是弹性退休制度。美国人退休后的收入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养老金;另一部分是工作单位支付的退休金。为了鼓励劳动者延迟退休,越迟退休就可能申领到越多的养老金。而日本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分为两部分:一是推迟退休年龄;二是完善养老金制度,从而调整支付年龄和支付水平。[6]至2013年,日本已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推迟至65岁。国外的延迟退休方案中有许多先进的经验值得参考,如实施弹性退休制度、养老金领取的奖罚制度等。但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要考虑我国的特有情况,不能盲目借鉴。在确定退休年龄上,我国的预期人均寿命普遍低于其他国家,因此如果要将退休年龄延迟至65岁,应缓步退休这一延迟退休年龄方案。
退休年龄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法定退休年龄;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
[中图分类号]F241.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11)03-0073-05
[收稿日期] 2011-03-05
一、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必要性
(一)现行法定退休年龄规定不再适合我国人均寿命延长的现实要求
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始于1951年,当时政务院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规定:男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岁,女职工为50岁。在1955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办法》中,把女干部的退休年龄确定为55岁。这一标准的制定除考虑当时经济、医疗、就业状况外,还考虑到当时社会的人均预期寿命较低等因素。
20世纪50年代,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男性为40岁,女性为42.3岁;到2000年,男性和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分别增长到69.63岁和73.33岁。进入21世纪后,人均预期寿命又在不断提高,2005年达到72岁,比2000年增长0.6岁。2008年7月11日,在由国家人口计生委、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处主办的“7?11”世界人口日大会上,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指出,我国平均人口预期寿命已由2000年的71.4岁提高到73岁。另据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牛文元的研究,到2050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将达到85岁。[1]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意味着劳动者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延长,如果退休年龄不做调整,已面临巨大支付压力的养老保障体制将遭遇更大困境。
此外,由于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提高,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等因素,导致我国劳动者受教育年限延长,劳动年龄下限提高,这也客观上要求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中国养老社会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课题组2001年对北京、上海、大连、成都和西安五个城市的抽样调查,参保职工就业年龄为16岁,他们对城镇在职职工平均就业年龄的预测结果是:2005年为17岁,2010年以后为18岁。[2]就业年龄的推迟客观上要求延迟退休年龄。
(二)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减轻社会养老压力的需要
随着现代社会科学技术、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生活环境逐步改善,人均寿命延长,在职员工的老年抚养比大幅提高。按照国际通行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就意味着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在200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已达7%。近年来,这一比重迅速提高,到2009年,该比例更是高达8.5%。
中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赵白鸽在2010年9月末召开的人口与发展国际研讨会上表示,目前中国60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12.5%和8.4%,到2020年,预计将分别达17.1%和12.0%。[3]中国将步入中度老龄化国家行列。
我国退休年龄人口总量和比重近年来都在增加,且从退休年龄人口所占比例曲线观察,我国退休年龄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从2001年的7.1%增长到2009年的8.5%,8年间增长1.4个百分点,增幅明显。面对如此快的增长速度,劳动人口养老压力大增。延迟退休年龄有利于减小老年抚养比,减轻在职劳动者的压力,缓和收入的代际分配,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提高企业、政府竞争力的需要
工资和包括养老金在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是企业和政府雇佣劳动力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企业因承受的社会保险负担过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而且退休年龄越早,企业成本越高,竞争力越弱。
雷小峰等人在2004年利用“中国社会保险收支预测模型”预测出在现行退休制度前提下,养老保险交费率(包括企业、个人)将逐年上升,2010年为23.86%,2020年为28.88%,2050年高达51.30%。但若将退休年龄逐步提高,缴费率则会下降。按男女职工退休年龄延长至65周岁计算,养老保险缴费率2010年为10.23%,2020年为12.36%,2050年为27.03%。从以上两组数据对比中,我们不难看出,延长退休年龄是降低养老保险缴费率,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的有力措施。[4]养老保险缴费主要由企业完成,因延迟退休年龄,企业缴费率较不延迟退休年龄时下降明显,企业负担减轻,为竞争力提高奠定了基础。企业的稳定发展是劳动力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企业竞争力的增强也将带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竞争力的提高。同时,根据人力资本周期性理论,老年劳动者具有丰富的劳动经验,特别是官员、高级知识分子、技术工人,年龄和工龄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延迟退休年龄可以充分发挥这部分人的作用,增强企业和政府的竞争力。
(四)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增加养老基金积累、扩大养老基金规模的需要
中国社科院拉美研究所所长、社保问题研究专家郑秉文2010年7月披露的研究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养老金缺口大约1.3万亿元人民币。[5]另据2005年世界银行的测算,以目前的人口与养老模式推测,2001到2075年,中国养老金缺口将达9.15万亿元,这还未考虑货币购买力贬值因素。我国养老压力十分巨大,如不妥善解决养老问题,我国养老制度的可持续性将受到挑战。
推迟退休年龄不仅可以通过增加缴费人数和缴费年限来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而且可以通过减少养老金的支付时间来减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进而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即推迟退休年龄从多收和少支两条渠道来改善养老金的收支均衡。郑秉文曾测算,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6]邓大松等人2001年对社会统筹账户基金缺口敏感性的实证分析结果则从另一个侧面肯定了延迟退休年龄对填补养老基金缺口的作用:退休年龄每提高1%,基金缺口将缩小1.949%,如果退休年龄提高5年,那么基金缺口将缩小22.69%。[7]
二、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可行性
(一)国外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对我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提供了经验借鉴
世界上社会保障制度比较优越、健全的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都在着手进行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1983年,时任美国总统里根签署了《社会保障法案》,规定从当年至2017年,美国退休年龄由65岁逐步提高到67岁。2006年德国联合政府内阁会议通过了《退休体制改革决议草案》,根据这一草案,德国人将来的法定退休年龄期限从2012年开始逐渐推迟,由现在的65岁延迟到67岁。[8]日本国会议院、厚生劳动省于2000年3月28日分别通过了《厚生养老保险法》、《养老金制度改革方案》等七部法案,其中有推迟退休年龄的规定。日本现行的养老金给付初始年龄为60岁,改革法案要按男女差别调整的方式将退休年龄逐步推迟到65岁;男女分别从2013年和2018年开始实行,并分别将于2025年和2030年过渡完毕。2006年英国政府公布了养老系统改革白皮书,计划逐步提高女性退休年龄,到2020年实现男女65岁同龄退休。[9]我国和美国、日本、德国一样,都是实行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因此,我国要顺应国际潮流,进行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显示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国家男性和女性2002~2007年间的平均实际退休年龄及法定退休年龄。
在30个OECD国家中,无论男性或女性,近年来其平均实际退休年龄和法定退休年龄大多数在60岁以上,部分国家在65岁以上。其中男性法定退休年龄达到或超过65岁的国家有20个,达到或超过60岁的国家更是高达28个。女性法定退休年龄达到或超过60岁的国家有26个,在统计的30个OECD国家中,女性法定退休年龄均超过55岁,最低的为意大利规定的57岁。多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标准大大超过我国男、女的法定退休年龄。OECD国家的做法对我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有很好的启示。
在市场转型初期,我国平均退休年龄从改革初期的53岁开始不断上升,到1992年左右达到顶峰的57岁后开始下降,2002年后基本稳定在53岁左右。[10]根据OECD国家经验,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有较大的延迟空间。
(二)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提供了可能
近年来,我国从事第一产业的人数比例明显减小,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人数比例在增加,特别是从事第三产业的人群所占就业人口比重2000年以来平均每年以超过0.7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增幅明显。我国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之间的数量比例关系、经济技术联系和相互作用关系趋向协调平衡,产业结构逐步升级。从事重体力劳动的人员逐渐较少,这为我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提供了客观可能。
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养老基金的巨大缺口,老年抚养比的不断提高,这些问题的解决及国际上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大趋势都要求提高退休年龄。
三、关于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几点建议
延迟退休年龄不可能一蹴而就,应根据我国人均寿命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变化,在充分调研和科学核算的基础上,确定新的法定退休年龄。比如说男性为65岁,女性为60岁。并采取弹性退休或差别退休的方式,将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推向新制定的标准。
(一)缩小男女退休年龄差距
根据联合国官方网站公布的对2002年166个国家退休年龄的统计数据,有62%的国家和地区实行了男女同龄退休制度。具体来说,西方国家男女退休年龄相同。在亚洲,除了越南、巴基斯坦、伊拉克等国家执行与中国同样的退休规定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是男女同龄退休。而在实行男女差别退休年龄的国家中,中国男女工人10岁的退休年龄差距居于世界第一位。[11]无论从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制度的国家数量上看,还是从实行男女差别退休制度国家中男女退休年龄差距上看,我国现行男女退休年龄差距是过大了。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做法和经验为我国缩短男女退休年龄差距提供了借鉴。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职工的健康状况、文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如果继续实行女性比男性过早退休的政策无疑遏制了女性的发展空间。就我国现实情况而言,长期以来女性预期寿命要高于男性,而传统意义上的高体力劳动职业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会越来越少,这成为缩小男、女退休年龄差距的基础。
(二)“小步渐进”的方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有专家指出,我国在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借鉴国外的模式,采取3年延长1岁的办法,缓慢地提高法定退休年龄,也有人提出可以以每年延长0.5岁,经过10年的时间,将退休年龄逐步提高到65岁的做法。在2008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中国劳动论坛上,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表示,“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
(三)柔性延迟退休的方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当前,可根据劳动者个人意愿采取柔性延迟退休的方式,由劳动者自主选择是否延迟退休。以此作为过渡阶段,待时机成熟后,过渡到执行新的退休年龄标准。这种做法在现实中已有地区开始尝试,从2010年10月1日起,上海开始实施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这一具有探索性的调整方案尚处在试行阶段,其中“柔性原则”既包含满足按时退休人群的要求,又使那些希望继续工作并有意愿延迟领取养老金的人群能够获得延迟。
(四)差别对待的方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对于工作环境较好,工作压力、劳动量较小的职业,退休年龄可以设定的稍微高一些。对于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工作环境较差的职业,退休年龄设定的低一些。随着技术的进步,如果后一类职业工作环境改善,工作压力减小,可在原来的基础上延迟退休年龄。这是在自愿的基础上,扩大退休选择。不同职业在最终退休年龄的实现年限上可以有所不同,以体现职业差异。
除按行业差别调整退休年龄之外,也应考虑到受教育程度差别,对受教育达到一定程度,如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职工,可考虑在原来法定退休年龄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延迟到65岁退休。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当下老龄化时代到来的客观要求,是我国社会环境、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革后的必然选择,也是国际上改革退休制度的大趋势。我国延迟退休年龄是大势所趋,而且利大于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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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Thought on Postponing Statutory Retirement Age in China
Xu Xiaowen Zhang Xinkuan
(Shan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Jinan,Shandong 250014)
退休年龄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公益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各行业;替代率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03-0015-04
20世纪90年代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展开,面对即将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阶段和高额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支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迫在眉睫,2008年广东省拟定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2009年起推进事业单位改革。2010年,广东省正式印发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改革后,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保险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养老金缴费比例和计发办法类似于企业,工作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金。
然而,先行试点地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效果却不明显,没有实质性进展。郑秉文(2009)认为地方政府不积极,对改革方案存在争议[1]。张悦、蒋云赟(2010)研究表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存在严重的代际不平衡,将极大损害其可持续性,并且维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步伐不利于减轻未来财政的负担[2]。姜爱林(2010)总结了事业单位难以推行的原因:时机不好;拉低了现行事业单位的福利标准;有失公平;双轨制使然;人员众多,单位结构复杂[3]。综合以上和其他学者观点(封、戴超,
2010[4];许晓丹、郭圣乾,2011[5];赵子涛,2011[6]),事业单位改革难以推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新制度的退休养老金待遇下降。本文从公益类事业单位和其不同行业角度入手,以平均工资替代率为主线,分析广东省养老金水平的前后变化,为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出政策建议。
1 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测算公式、假设前
提与参数设定
1.1 假设前提
首先,公益类事业单位分类选取依据。借鉴相关学者观点(韩国明、于佳,2009[7];孙波,2010[8];封、戴超,2011[4]),本文采用我国统计年鉴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标准,将公益类事业单位界定为七类作为研究范畴:“农林牧渔业”、“科学技术服务行业和地质勘探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选取“文化和体育业”作为研究对象。其次,养老金计发依据。根据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 2005]38号》)文件、2008年《试点方案》和2010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本文将公益事业单位细分为:“老人”、“中人”、“新人”。具体计发办法如下:“老人”养老金计发办法维持不变,具体计发比例由不同岗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本文养老金比例为“当年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平均工资的70%”[9]。基于养老金改革的持续性,本文将“中人”养老金计发水平按照“老人”计发办法处理。参照《国发[2005]38号》文件,“新人”基本养老金由月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组成。第三,替代率指标选取依据。替代率分静态的替代率和动态的替代率,前者指退休后的养老金对退休前工资的比例(即自我工资替代率),后者指养老金对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即社平工资替代率)[10]。动态的替代率指标可以反映退休者个人与同时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对比关系,通过个人养老金收入与在岗职工收入比例大小真实的展现养老保障程度,而且满足公益类事业单位及其不同行业平均工资替代率水平之间的横向和纵向比较。因此,本文选取动态的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这一指测算标。第四,基本假设。本文以广东省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为基础,结合实际差异情况,提出以下假设:预测目标期间为2010~2050年,2010年广东省开始实施新制度改革方案并持续到2050年,期间关键政策和制度方案保持一致;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平均工资和各行业平均工资增长速度较为平稳,暂不考虑通货膨胀对平均工资的影响;各个行业在岗职工即“标准人”开始参加工作时就参加养老保险,不同行业男女职工初始就业年龄、退休年龄、岗位级别和岗位变迁、生存年限均相同,养老金缴纳时间上没有中断,不考虑提前退休、退保等因素。
1.2 替代率测算公式
1.2.1 参数设定与数据来源
“标准人”各个参数假设、变量以及数据来源所示如下:a初始就业年龄,为大学本科毕业平均年龄近似值23岁);b退休年龄,女职工、女干部、男职工退休年龄的平均值54岁[9];m计发月数,《国发[2005]38号》附表为170;n养老金缴费年限,退休年龄与就业年龄之差为32 a;Kn全国在岗职工第n年社会年平均工资,《中国统计年鉴》; Kn全国在岗职工第n年社会月平均工资,《中国统计年鉴》;Wn广东省在岗职工工作第n年年平均工资,《广东省统计年鉴》; Wn广东省在岗职工工作第n年月平均工资;Wn广东省公益性事业单位各个行业在岗职工工作第n年年平均工资,《广东省统计年鉴》; Wn广东省公益性事业单位各个行业在岗职工工作第n年月平均工资,《广东省统计年鉴》;C个人账户缴费率,依据《国发[2005]38号》确定为8%;r个人账户投资收益率,目前我国各省记账利率2%~4%之间的近似平均值取3%[11];Y1月基础养老金;Y2个人账户养老金;T a年参加工作b年退休时的养老金替代率,b“老人”:≤2009,“中人”:2010≤b≤2041,“新人”:b≥2042。
1.2.2 替代率测算公式
前文第1.1点已详细阐述退休时的养老金计发依据,“老人”、“中人”计发方法相同,“新人”按照新办法,依据计发方法推导替代率测算公式,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①“老人”、“中人”替代率公式。
“老人”替代率=T =
= (b≤2009)
“中人”替代率=T =
= (2010≤b≤2013)
②“新人”替代率测算公式。
“新人”养老金替代率=月基础养老金替代率+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
月基础养老金替代率=Y1÷ K32= Wn×(1+ ÷n)× ×n×1%÷ K32
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Y2÷ K32=C× Wn×(1+r)32-n÷m÷ K32
“新人”养老金替代率=(Y1+Y2)÷ K32
=[ Wn×(1+ ÷n)× ×n×1%+ C× Wn×(1+r)32-n÷m] ÷ K32
2 测算结果分析
2.1 平均工资测算
养老金缴费都是以行业在岗职工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要预测未来养老金替代率需要知道每年具体缴费基数数额即每年行业平均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基于假设,以《中国统计年鉴》和《广东省统计年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历年数据为基础,利用平均工资(因变量)与时间(自变量)之间的关系,并进行参数估计和显著性检验以后确认各自的预测模型,运用回归方程模型预测全国和事业单位各行业平均工资变化趋势。采用SPSS软件进行线性回归以及二次曲线、复合曲线、增长曲线、对数曲线、三次曲线、S曲线、指数曲线、幂函数、逆函数、逻辑函数共10种曲线回归拟合,其结果如图1所示。
2.2 “老人”替代率测算
“老人”退休时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如图2所示:第一,从2003年到2010年全部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总体水平虽然呈现下降趋势(从107.11%下降到85%),但总体替代率水平都在85%以上,这一结果这与其他学者(许晓丹、郭圣乾,2011)观点相同。第二,公益类事业单位各行业替代率水平差异较为明显,科学研究、基数服务业替代最高(130%以上),其次是卫生和社会保障业替代率水平(100%以上),文化和体育业95%以上,教育业替代率水平在82%以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替代率在60%与82%之间,农林牧渔业替代率最低(45%与31%之间)。总之,除农林牧渔业外其它五类行业替代率水平较高。
2.3 “中人”替代率测算
“中人”退休时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如图2所示:预测结果显示:首先,随着退休时间的推移,无论是全部事业单位还是各个行业“中人”替代率水平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但下降幅度各有不同。其次,全部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总体水平由2010年的86.87%持续下降到2042年的49.99%。第三,2010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替代率水平最高(130.93%),其次是卫生和社会保障业99.32%,农林牧渔业替代率最低(28.84%),行业之间存在明显差异。第四,2041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替代率水平下降为68.13%,下降幅度最大(下降62.8个百分点),但总体水平相对其它行业最高;卫生和社会保障业(50.6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和体育替代率分别为23.88%、25.73%;农林牧渔业最低(6.1%)。总之,除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外其它行业替代率水平较低或很低。
2.4 “新人”替代率测算
“新人”退休时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如图2所示,预测结果显示:首先,“新人”随着退休时间的推移,2042年到2050年全部事业单位与各行业替代率水平呈逐年下滑趋势。其次,全部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总体水平由2042年的89.40%持续下降到2050年的41.88%。第三,2042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替代率水平最高(117.24%),卫生和社会保障业93.33%,农林牧渔业替代率最低(46.73%),行业之间差异较为明显。第四,2050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替代率水平下降为48.57%,下降幅度最大(下降70.47个百分点),但总体水平相对其它行业最高;其次是卫生和社会保障业(42.62%);教育、文化和体育业替代率分别为40.66%、35.76%;农林牧渔业最低(28.05%)。总之,除农林牧渔业替代率本身较低外其它五类行业替代率从2042年的较高水平变化为2050年的较低水平。
3 养老保险替代率比较
上文已测算公益类事业单位以及公益类事业单位各行业替代率水平,不管是与公益事业单位改革前的总体水平相比,还是与各行业之间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
3.1 “老人”“中人”“新人”替代率总体水平
图2显示了公益类全部事业单位和各行业“老人”、“中人”和“新人”替代率水平变化情况,可以看出:全部事业单位中“老人”替代率最低水平(107.11%)要高于“中人”替代率最高水平(86.87%),即在岗职工无论哪一年退休,“中人”替代率水平总是低于“老人”并且退休时间越晚替代率水平越低,到2041年“中人”替代率下降到49.99%。2042年全部事业单位“新人”替代率为89.40%,相对“中人”有所上升,但到2050年仅八年时间其替代率迅速下降到41.88%,不言而喻其替代率明显低于“老人”。总之,改革后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中人”和“新人”养老金替代率总体水平低于“老人”,并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3.2 不同行业的“老人”“中人”“新人”替代率水平
如图2所示,公益类事业单位各行业替代率呈下降趋势,但行业之间差异较大。同一时期的“老人”、“中人”和“新人”在六类行业中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替代率水平总是保持最高,农林牧渔业替代率总是最低水平;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保障业替代率高于全部事业单位。“中人”除2013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替代率有所上升,其他各个行业“中人”替代率总是低于同行业的“老人”替代率。2042年,各个行业“新人”替代率有所上升,但之后迅速下降;农林牧渔业替代率水平(40%左右)与“老人”相近,其他各个行业替代率均低于“老人”。总之,不同行业“中人”养老金替代率均低于同行业“老人”,并随时间推移呈下降趋势;“新人”替代率水平除农林牧渔业外的其他五类行业均低于同业的“老人”。
4 结论与建议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结果之一是大幅度降低了养老金待遇,使其改革难以持续推行,由此可以理解2008年广东省高校提前退休潮。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拟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建立多层次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首先,职业年金不失为一个好选择,职业年金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本质上是一种延期支付,可以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福利。其次,鼓励有条件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商业保险,可以规避退休后的收入急剧降低的风险。最后,继续强化其他养老保障,如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
{2}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个人账户基金替代率要达到24%这一制度目标水平,基金收益率须达到19.67%[12]。然而,目前各我国各省记账利率在2%~4%[11]之间,这与目标替代率相差甚远。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是基金保持增值的较佳选择,同时需要政府加强监管,承担最后的兜底责任。
{3}适时提高法定退休年龄。首先,2010年人口预期寿命男性为74.492岁,女性为78.712[13]。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目前我国女性干部退休年龄为55岁,女性职工为50岁,男性职工为60岁,对于从事特殊工种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提前退休。因此,提高退休年龄具有生理上的基础。其次,提高退休年龄可以延长个人缴费年限和扩大缴费人数,可以增加养老金的收入;同时可以降低养老金的领取年限,即降低计发月数,从而增加个人账户基金计发额。
{4}加快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首先,在岗职工工资直接关系到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将职工工资与个人工作绩效直接挂钩,以工作业绩确定个人工资水平和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测算提供依据。其次,事业单位各个行业工资制度改革应当区别对待,尤其是工资水平较低农林牧渔业,应加快提高行业工资,以推动并跟上公益类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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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改革方案范文第4篇
对许多在职场打拼的中年人来说,想到再过几年,到自己50岁或者60岁以后就可以安安稳稳地领取国家发放的退休金,一定是件非常让人期待的事情。但当有一天,国家告诉你说,你的退休年龄可能将被推迟到65岁的话,你会做何感想呢?
“小步渐进”推迟退休年龄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对外界表示:“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
据了解,我国目前实行的法定退休年龄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男性60岁退休,女性55岁;在企业工作的男性60岁退休,女性50岁。一旦新方案实施,我国绝大部分男性的退休时间将延后5年,而女性的退休时间则将延长10-15年,其影响之大,可想而知。
尽管退休年龄改革方案目前还在酝酿阶段,退休年龄究竟何时推迟,怎样推迟,其实还是一个远没有敲定的事情。但不管我们个人是否愿意接受,我国推迟法定退休年龄已经被公开提上了议事日程,推迟的时间和方案还有待探讨和完善,但法定退休年龄必将推迟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未富先老”引发养老危机
为什么国家一定要推迟退休年龄呢?直接原因是目前我国的社保养老金缺口过大,社保基金账户已入不敷出,政府无力继续维持。而其背后的根源则在于我国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未富先老”的窘境。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实施,全国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由此而来的是新生婴儿和年轻人在人口中的比例逐年降低,而老年人口的数量在人口总数中的比例则不断升高,人口构成呈现出迅速老龄化的趋势。2007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1%,说明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国际社会通例,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的社会被称为老龄化社会)。更严重的是,由于我国目前人口总量巨大,计划生育政策依然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继续实施,出生率依然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但同时建国后的第一批“婴儿潮”(“50后”)则即将进入老年,因此我国的老龄化进程还在不断加剧中。据人口专家预测,到2025年,我国65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超过14岁以下少儿人口的比重。而到了2050年则将接近少儿人口的一倍。
除了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断增加,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增长。以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上海为例,2000年,上海80岁以上老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量的12.6%,但到2006年这一数字则达到了17%,2015年将上升到20%以上。可以预见的是,在不久的将来,退休生活可能将占到我们一生的1/3时间,是我们一生中最漫长的人生阶段。
现行社保体系难以为继
无论是老年人口比例的上升还是老年人寿命的增加,都对我国现行的社保体系构成了巨大的负担。据了解,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一般在5000美元到1万美元之间,但我国目前才只有2000美元,老龄及高龄老年人增加所带来的养老、医疗和照料的负担,已经让国家财政无法负担。
事实上,在1997年以前,我国采取的是“现收现付”的养老金管理模式,即以现在在职人群所缴纳的养老金来支付已退休人群每月的养老金,然而这种缴费模式不利于调动在职人群缴纳养老金的积极性,并且随着退休人员的迅速增加,“现收现付”的模式已经无法满足退休金发放需要,据统计,1978年到1997年间,我国退休人员增长了约11倍,但我国政府用于退休职工养老金和各项福利费用支出总额却增长了近120倍。
因此1997年开始,我国实行了全新-的“统账结合”的养老金管理模式,即退休人员获得的养老金数额是由国家统筹发放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在工作期间形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这是由“现收现付”模式向“个人缴费账户”模式过渡的中间模式。然而为了保障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作的中老年人的利益,这种模式又将缴费对象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三类,对其中的“中人”(即1997年前参加工作,1997年后退休的人群)采用了发放过渡养老金的政策,但由于在新的退休养老制度下已没有相应的筹资途径,因此便构成了社保基金的隐形债务。
另一方面,对于许多原本收入较低的职工来说,由于退休后可以获得国家的“补贴”,退休金可能反而比工作时的收入高,因此往往愿意采用各种方式提前退休。同时,对许多历史负担较重的国有企业来说,也愿意让职工早些退休,从而将企业的负担转嫁给政府和社会。这就导致中国目前实际上的平均退休年龄还不到52岁,比国外的平均数字年轻了10岁。
这样的结果一方面造成了社会劳动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增加了社保基金的支付压力。事实上,由于统筹养老基金入不敷出,国家不得不向在职人员的个人养老金账户“透支”,这种做法实际上是用未来的支付风险为代价,如不妥善处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将面临严重的危机。
为了解决潜在的养老金支付危机,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延长退休年龄。这样一方面减少了支付养老金的人数(节流),另一方面则增加了缴纳养老金的人数(开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社保基金的收支状况。因此法定退休年龄的逐步推迟,将是我国未来必然的发展趋势。
对退休生活有何影响
那么法定退休年龄的逐步推迟将对我们的退休生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最明显的影响是:职工获取法定退休金的时间将变晚,但总量将变多。
2006年,我国实施了养老金计发的新办法。新办法最大的变化是基础养老金不再“一刀切”(居住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20%),而是缴费满15年后,每增加1年,多发放居住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1%。例如,王女士20岁参加工作并开始连续缴纳社保金,原本如50岁退休,则退休后的基础养老金将是居住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但如果她在65岁退休,这个数字则将变成45%。如果按照上海2007年社会平均工资2892元计算,原来王女士只能拿到867元的基础养老金,但现在可以拿到1301元,多了433元。
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的发放同样与缴费年限息息相关。月支付标准为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余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时间确定,退休年龄越大,计发月数越小,相应的收入就越多。还是以王女士为例,若她在5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90个月,若在65岁退休,则为101个月。假如王女士每年有1万元打入其个人退休金账户(忽略投资复利因素),则50岁退休时共缴纳了30万元,相应的每月能获得157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65岁退休时共缴纳45万元,相应的每月能获得4456元,比原先多了2877元。
从王女士的案例可以看出,如果她的退休年龄从50岁延迟到65岁的话,虽然其基础养老金增长幅度较大,达到50%,但实际上每月养老金增加总额并不多;同时,尽管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增长较为明显,但考虑到王女士多缴纳了15万元以及推迟退休的15年间的通货膨胀因素,王女士的实际获益也非常有限。更重要的是,推迟15年退休,将对王女士中老年时期的生活状态造成巨大影响,这15年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上的成本,又该如何计算呢?
退休年龄改革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制度;发展趋势
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中国旧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植于计划经济土壤之上,有如下基本特征:一是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城镇、集体企业或职工中的固定工,小集体企业、私营、三资企业职工及个体户业主都没有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养老基金来源渠道分两个部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金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企业职工的养老费用来源于企业生产性收益,并在企业营业外列支。其实质都是来自国家预算。三是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实行代际之间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工作的人供养已退休人员。基金的筹资保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留积累,易于管理。四是以单位为“单位”封闭运行。每个单位只对本单位的退休者负责,表现出显著的单位化特征。五是管理制度分立的非统一的制度安排。国家机关与企业职工两个系统并行,分割管理、分割实施,离休、退休制度并行。
二、中国现行养老金筹资模式及养老保险的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运动在20世纪70-80年代的逐步蔓延,尤其是在智利私有化改革所带来的巨大震撼效应所导致的世界各国养老保险体系纷纷开始进行变革趋势的影响下,中国养老保险体系也进入了改革的行列。改革开放以后,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91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的文件确定了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样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障体系。1997年2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试点的结晶,养老保险制度由过去的现收现付制转变为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提出了全国统一的改革方案: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比例不超过企业总工资的20%,个人1997年缴纳工资的4%,从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另外规定按本人工资的11%建立个人账户,不足的从企业缴费中划拨。但新的部分积累制的创新模式并不是一帆风顺,由转制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尤其是自从70年代初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中国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人口转变的过程,很快进入老龄社会,它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成为又一次改革的契机。
2000年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规定:个人账户基金不再用于当期养老金的发放,而是全部用于积累,存入银行,购买国债,以保值增值;同时规定个人账户基金积累由个人缴费构成,规模由原来的11%减少到8%;确定了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的原则。养老保险制度变迁路径表明中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经历了从单位保障到国家保障再到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模式的演变。所谓部分积累制的筹资模式,兼具了现收现付筹资模式和基金积累筹资模式的优点,同时又避免了二者的缺点和不足,这是中国政府为避免老龄化危机到来时所作的政策改革和调整,是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上的创举,也是特殊人口政策的必然产物。
第一,中国现行养老金筹资模式。一般来讲,养老金的筹资模式有三种:一是现收现付制,即用年轻在职一代人的收入来支付当代退休人员的养老费用,其实质是收入在代际之间重新分配。二是完全积累制,即把当代人收入中的一部分强制储存起来,放入个人账户,为将来的养老之需做储备,当代人供养当代人,其实质是个人生命周期内资产的时序转移。三是部分积累制,即将当代人养老费用的一部分由社会统筹即代际转移来支付,一部分由当代人工资的部分储蓄来支付,其实质是代际转移的“横向分配”和代内转移的“纵向分配”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有利于调整国家、企业、个人三个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三者责任共担的机制。责任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由企业和个人分担保险费,政府承担社保机构的管理和运营费用,在基金不足的情况下由财政拨款加以补贴,分散了原来只有企业养老的国家包揽过多,企业负担过重,个人自保意识淡薄的现状。另外,强化了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不缴费者不受益,多缴费者多受益,增强了人们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促进了公平和效率的共同发展,以及多层次社保体系的形成。
第二,养老保险的形式。目前,中国养老保险的形式主要有: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暂没开始缴费);事业单位人员(含财政全额拨款的、部分拨款的和自收自支的,简称事业单位);企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简称新农保),2009年9月1日,国务院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
三、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足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和矛盾,这对即将进入老龄人口增长高峰期,同时又正值工业化发展阶段的中国来说,必然要求尽快完善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完成由旧制度向新制度转移的过程,将养老保险推向高效、快速、健康发展的轨迹。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足表现如下:
第一,覆盖面小。与养老保险在大多数国家的发展历程相类似,中国的养老保险也呈现先城镇后农村、先城镇正式单位职工(职业人群)后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的推进趋势。目前,养老保险主要是在城镇,覆盖2亿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占人口半数以上的广大农民没有被纳入养老保险。即使在城镇,一部分困难集体企业和多数非公经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仍游离于养老保险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尚待改革。城乡无收入老年居民老年保障缺乏制度安排。
第二,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尽管中国明确了统账结合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但由于未支付改革成本,导致统筹基金挪用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的缴费没有实际积累下来,不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统筹层次低。由于养老保险改革从县级统筹起步,加之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统筹层次长期以县(市)为主,各地费率高低不一,基金难以调剂。目前,全国各省市已经不同程度地实现了省级统筹,但从长远发展方向上看,应向全国统筹迈进。
第四,不同类型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同,且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养老待遇差距大。以广东省2009年度(2009年7月-2010年6月)不同类型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以广东2008年度社平工资2759元/月为缴费基数)(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一是不同类型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不大及差距之大。二是企业相对于机关和事业单位来说,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之重,这样加大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不利于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三是中国目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每年有大批的毕业生难以就业,再加上城镇待业人员的不断增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太高,不利于大学生创业和自由职业者的发展。
另外,由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同步,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不同,导致退休人员待遇差距大,目前平均相差1倍。以1959年出生的A、B两人分别在企业和事业单位2009年退休为例,A的退休待遇约1600元/月,B的退休待遇约3100元/月。一些具有可比性的人群差距更大一些。
第五,退休年龄偏低,且男女性别在退休年龄上差距太大。退休年龄的高低决定着领取养老金时间的长短,退休年龄越高意味着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越短,即用于支付养老金的基金需求就会越少。而退休年龄越低,则意味着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越长,即用于支付养老金的基金需求就会越多。所以退休年龄这一变量也是关系到养老保险制度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因素。中国规定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干部为55岁,女性工人为55岁。偏低的退休年龄是导致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收支不平衡的主要原因,加上生活和医疗健康水平的提高造成中国人口的老年抚养比不断攀升。另外,由于女性的平均寿命要明显高于男性,而且在老龄人口中女性占的比例也远远大于男性,在中国,女性要比男性起码早5年退休,这不仅导致中国养老金支付压力加重,而且也不利于妇女权益的保障。
四、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体制和机制。实现保障对象全民化保障方式多样化筹资渠道多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和谐稳定的保障网。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人人有保障。劳动年龄段有工作有收入的人,绝大多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可承受的比例缴费直到退休,退休后能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没有收入来源或收入过低无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居民,由政府出资建立养老补贴制度,按月发放。截至2020年,中国城乡从业人员近8亿人,其中90%以上的从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2.34亿人,老年人口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第二,待遇适中。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达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左右,农村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达到当地农民纯收入的50%左右,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分别为当地城镇家庭人均可分配收入和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20%左右,在农村地区逐步推行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每一个老年人可以维持体面生活。同时,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使城乡老年居民能得到适当的社会服务。
第三,加快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与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相适应的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网络,落实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转续政策,使得各项养老制度能够有机地衔接,做到“跟踪一生、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真正实现参保人员“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解决参保人员因就业地的变换和间断性就业而丧失养老保险权益的问题,从根本上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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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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