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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集合13篇
问题,汉语词汇。拼音:wèntí释义:要求回答或解释的题目;须要研究讨论并加以解决的矛盾、疑难;关键;重要之点;事故或麻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文章13篇 ,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第1篇: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审批收费的意见》,以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积极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9月30日,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大会,将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作为会议重要内容,对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建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高竞争力、增创新优势的战略任务统筹推进,出台了淄川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情况。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进行拓宽,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规定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试行“零首付”登记,同时放宽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及企业名称使用限制,20xx年底前一律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对企业开办设立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和规范,实行企业开办设立并联制度,大力推行网上注册、年检。规定企业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
(二)优化投资建设环境情况。对区级权限范围内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建立了联合审批制度,对全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了投资建设审批时限。建立了区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的制度,由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明确专职代办员,对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公开代办、高效代办、无偿代办。制定了建设类项目收费标准,并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区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政策,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由区政府统一调控、统筹协调解决。符合独立选址要求和土地“点供”条件的重点项目,使用了省下达给我区的指标或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城乡增减挂钩等政策予以保障。对园区新上项目所需的环境容量、用地土地指标予以倾斜,及时协调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优先保证。
(三)优化地区融资环境情况。为降低企业获得信贷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全面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对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以及强制返存贷款、搭售理财产品、设置企业开户最低资本金、最低存款额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了“企业稳定资金池”,用于企业贷款资金过桥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结构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为加强区域资本市场建设,制定了企业上市挂牌交易奖励扶持政策。同时,积极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
(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情况。全面落实收费项目取消、减免等政策,及时为企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对区及区以下自行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予以取消,对国家和省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并一律按下限执行收费标准。整理编辑《淄川区现行涉企收费项目目录》85页,涉及收费系统(部门)25个。积极推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改革,由执收部门分别到企业收费改为企业定期、定点统一缴纳。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制,推进国税、地税信息共享,金税工程三期上线后实现了税务登记当天受理即时发证。全面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由事前备案改为了事后备案。坚持税务检查归口管理,实行了“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的制度。加强商事纠纷调处,主动介入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劳动争议、企业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公正服务,对于企业办理的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受理、办证、出证。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情况。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清理机制,并及时承接、调整上级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编制审批流程图,提高审批效率。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行“联审、代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创建经济110监督机制,对所有的涉企检查、收费、处罚等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备案。截至目前,已对22个部门的涉企检查收费事项审核备案101件次,合并检查事项4件次,否决检查事项10件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成立区行政执法职权梳理工作小组,对80个区直部门、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进行了梳理确认,截至9月底已全部梳理完毕,拟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各类行政执法职权事项5000余项。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将每月的1—25日定为“企业生产宁静日”,要求除涉及税务征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恶性案件等特殊情况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准到企业检查收费。严格无例外禁酒规定督查,组织全区13200余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遵守禁酒规定保证书》,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在部分企业、村居设立效能监测点130个,实行即时监测、定期联系,设立绿色通道,对机关单位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跟踪问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投资者、创业者的要求相比,在政务服务、安商富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营造便商利商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凡是市内其它区县没有保留的,一律不予保留。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数据库,实行统一编码、动态管理。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并联审批、审批联合勘验、全程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纵向到底的审批服务和横向到边的帮办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更新、权威发布各类政策信息,以及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营造聚商活商的公平市场环境。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奖惩政策体系,对于信用记录良好、信誉度高的市场主体,在行政监管、金融信贷、政府项目上给予倾斜。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坚决切断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或挂靠部门的联系,着力解决垄断经营、服务效率低、收费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公示各类涉企收费的范围、标准和依据,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构建平等统一规范的政策体系,及时废止或修改不利于市场竞争、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文件规定。
三是进一步营造护商安商的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平安淄川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惩破坏社会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阻碍施工等不法行为,切实解决好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的“三乱”问题,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大力推广阳光审判、阳光执行、阳光检务、阳光警务,依法高效办理各类涉企案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严肃整治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是进一步营造尊商亲商的社会人文环境。在全区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尊商亲商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建立健全“企业直通车”和直接联系企业家制度,积极主动为企业搞好服务,千方百计为投资创业者排忧解难。严格执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和涉企事项备案制度,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点”功效,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涉企检查、收费等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反响。充分借助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是进一步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下一步,我区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加大对营商环境的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区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区经济110办公室和行政电子监察平台作用,扎实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活动。实行区级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单位、群众不满意单位”和“百个科室大家评”活动机制,促进各部门优质高效服务。
第2篇: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能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马龙区围绕“三区一地”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强化“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运用,稳步有序、积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竭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落实中央政策不到位。中央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马龙区也积极跟进,并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但缺乏实用操作性,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政府优化服务、精细服务力度不足,有些政策过于原则、不易落地。依然存在审批繁琐、内外资待遇不一致等问题,相关政策连续性不足,行政执法的依据和设定还有待全面梳理,行政权力运行尚待规范。二是政府法治化水平相对较低。当前,政府的公权力过大,行政化的经济干预政策、领导式的政府管理模式仍然对营商环境的优化起到了较大的阻碍作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主体对政府的不信任。同时,部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敢为、不愿为、慢作为,存在谈商色变,使得政商关系由以前的“脸难看、门难进”,变成了“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政商之间缺少了必要的互信,这也是制约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三是干部思想解放不够,开放意识不强。部分干部缺乏对外开放意识,只看到了招商引资中给予投资者在用地、税收、基础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没有从项目入驻后对地方经济发展、就业带动、产业拉动、市场培育和后续贡献等方面去算账,一说到相关项目,就把困难和风险摆在前面,给企业设门槛,给自己找退路,面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的矛盾问题,生搬硬套条条框框,“不能办”的借口多,“怎么办”的方法少。四是部门办事效率不高,“一盘棋”意识不浓。单位、部门、行业间协作不够,服务不到位。项目审批互为前置,甚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另外,少数部门业务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工作交接跟不上,导致办理同一个项目相关手续时,出现企业往返多次都办理不了,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却没有给出一个规范的办理要求,态度冷漠傲慢,让企业无所适从。说到底,还是大局观念差、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差的“三差”问题没有真正解决。
优化营商环境,就必须破除思想的禁锢和制度的藩篱,在思想、制度和服务上下功夫。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为地方发展作支撑。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区领导、一班人马、一套政策、一抓到底”的招商项目定向定责分包服务责任制,按照“从简从快、一次告知、集中咨询、限时办理、超时问责、联审联办、疑难会商、上报事项协助报批”的要求,对投资审批事项全程代办,简化办事流程,无偿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一条龙”审批、“亲情式”服务。并定期开展回访活动,主动上门服务,让客商在马龙投资省心、经营安心、发展舒心。二是加大放权力度,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秉承“应办尽办”的原则,拿出“说办就办”的效率,实现“一次办成”的目标,达到“办就办好”的效果,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完善“首问负责”的受理机制;健全“一次办成”的办理流程,对审批事项再清理、再精简,实现“一口受理、一次办成”;业务要精通,选派优秀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服务;工作要勤奋,做到爱岗敬业;纪律要严明,坚决杜绝工作时间玩手机等作风散漫行为。三是加大整治力度,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维护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熟人没熟人一个样、外地人本地人一个样、大企业小企业一个样、国有民营一个样、内资外资一个样”;要加强治安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恶意欠薪、强买强卖等行为;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向投资者索要钱物、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阻挠建设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大诚信力度,打造重商亲商的人文环境。要重商,一定要认识到无商不富,商业发展、企业发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要重企,深入做好切实营造尊重企业和企业家的良好氛围;要重才,加强孵化器等平台载体建设,大力引进人才,吸纳高校毕业生在马龙创新创业;要重信,政府要带头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作出的符合法规的承诺和政策必须及时兑现。五是加大廉洁力度,打造既亲又清的政商环境。要坦坦荡荡同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真意为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时时处处要亲、时时刻刻要清。做该做的事情,并把事情做好,为企业提供周到服务,是“亲”的意义所在,也是“清”的目的所在。只有“亲”和“清”都到位了,才能搞好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3篇: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的制度保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已有明显改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应对新的风险挑战,推动高质量发展,更需加大改革力度,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更大进展。
一、营商环境的界定与评价
改善营商环境是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改革议题。在国际上,世界银行自2003年起每年都发布一份营商环境报告,对全球各经济体的营商环境进行量化评估和排名,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成为影响改革议程和投资预期的重要参考。在我国,近年来随着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不断推进,营商环境研究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重视,对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2019年10月国务院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中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对推进改革作出规定,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向和框架。基于上述文献分析,可对营商环境作如下界定。
(一)什么是营商环境?
为了衡量和评估各国营商环境,世界银行于2001年成立了营商环境小组,研究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并从2003年起连续发布年度营商环境报告,但该报告并没有对营商环境作出具体定义,而是以影响企业营商活动的监管制度或法规作为考察对象,[1]反映了对营商环境的认知。从我国研究文献看,一般认为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2]国务院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营商环境界定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包括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3]理解起来,可以说营商环境是指影响市场主体活动的各种制度性安排,包括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规则程序等。主要特征有:
从性质上看,营商环境属于一种制度性环境,具有规范性、公开性和稳定性,对市场主体成长发展有重要影响,如企业开办要注册登记,企业融资要抵押担保,企业破产要清理债权债务,都属于市场主体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制度规则,为此市场主体需付出经济、时间和机会等成本,即所谓制度性交易成本。
从领域上看,营商环境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和退出等企业生命周期全过程和各个领域,覆盖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比如市场主体的创业活动,必然涉及开办企业领域的办事制度,如市场准入条件、政府办事流程、监管规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
从作用上看,营商环境事关企业兴衰、生产要素聚散、发展动力强弱,直接影响到市场主体的成长、创新和发展,以及就业机会、生产效率、投资信心等,最终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产生影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所以说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
(二)营商环境包括哪些领域?
从国内外研究文献看,对营商环境涵盖领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理解,将营商环境领域限定在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和退出等活动中涉及的各种制度规则,如世行营商环境报告设计的指标体系,从可量化、可对比和可改革性的角度,覆盖了影响企业生命周期11个领域的监管制度,即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和劳动力市场监管(尚未排名)。这些领域的制度规则是代表性的,而不是全部,比如企业生产经营,不仅要用电,也要用水、用气、通信等,只是以获得电力作为代表性领域(见图1)。广义的理解,除了狭义所指领域外,还包括宏观性的、非制度性的影响要素,如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评价指标包括宏观经济、市场规模、基础设施、行政制度、金融市场、人才、创新、环境、教育、科技等领域,具有综合性,几乎涵盖了影响综合竞争力或发展环境的各个方面。
第4篇: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城市的发展呈现多元化的局面,尤其是在疫情背景下的经济模式下,不仅需要大规模的外资进入,同时也需要本地的创业群体,依托本地的资源大力发展经济,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来促进地区的发展。当然,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是显著的,不过,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短板”,还在影响着企业家们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做实业的专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恒心。因此,优化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的便利性有待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申报要有一定浮动标准。如,江苏省地区总部企业申报分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瞬联软件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3日,当时并不符合2018年地区总部申报要求,但2019年的申报标准为当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导致该公司2019年也没能参加申报。企业建议能否把申报期延长,能够让类似他们这种下半年成立的企业,在第二年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当年标准的也能参加申报。
二是营商软环境还比较欠缺。现有的招商激励政策不够灵活,优势不明显。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招商扶持政策,但有些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三是招商人才还比较匮乏。懂项目、懂经济、懂政策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在重大项目跟踪对接上显得力不从心,影响了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另外招商人员的行动迟缓,投入的精力不大,服务意识不强。
二、下一步对策建议
一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依法简化项目落地流程。利用网络平台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建立“雨花外资企业”工作群,由专人负责、提供政策解答、发布市场资讯、网上业务培训,真正做到24小时在线服务。
二是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根据我区稳外贸、稳外资措施和《雨花台区扶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10条政策》、《雨花台区应对疫情影响推动稳定发展30条服务措施》的要求,拟由区政府、区内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银行等三方合作,设立“南京市雨花台区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出口退税资金池”,支持有潜力的外贸综合服务类企业为我区外贸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服务,确保我区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
三是优化净化服务环境。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为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实现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合作对话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政府要大力推动各种公正透明的政商互动平台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四是创新优化招商方式。整合招商网络、资源信息、项目信息共享等三大服务平台,避免各责任单位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各自为战,浪费资源;加强项目载体政策支持,制定对楼宇(园区)引进外资的奖励办法;推出招商人员激励政策,采取市场化招商、全员招商,制定招商人员奖励办法。
第5篇: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的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镇沅县从“健全机制、夯实基础、优化流程、专项督查、提高服务”等几个方面入手,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
坚持把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_*法》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推动镇沅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历史使命来抓,将《条例》、《办法》贯彻落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抓好《条例》、《办法》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5次。结合镇沅实际制定了5个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度,以制度管理推进改革实效。
(二)减环节降耗时、优化服务流程。
推进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将县内32个部门实施的232项行政许可事项、207项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主题事项52个,
通过推行联合审、联合办、联合批,将涉及多个部门的外部流程优化为一个窗口内的内部流程,解决便民事项窗口功能单一。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实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推进“不见面”办事,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在线行政审批服务,积极探索多个相关联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更多事项到“一部手机办事通”集成办理。将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4个环节并联成1个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时间3个工作日内完成。2020年全县共登记内资企业1731户,比去年年底增长30户,增长1.8%。信用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全流程整合,抽查市场主体367户均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公示1579户。将不动产转移登记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精简报送办税资料和流程,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办理时间再压缩10%以上。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利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精准放贷,2020年镇沅县共为48户企业发放纳税e贷23802.10万元。减轻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可在5%至12%的区间内确定缴存比例,增加网上业务办理,缴存企业和职工可手机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还款等业务。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27209户一般工商业用电客户实行优惠让利电价政策,累计让利296.51万元;引导大工业电力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今年完成交易电量相对减少电费1594.51万元,平均每度电降低电价0.1元,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简化用水报装流程,对供水方案进行优化,企业用水报装费用压缩比例达20%以上。在建成区范围内,打造“半小时”服务圈,建成区管网报修、居民水表报修基本实现30分钟到场。同时增开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办理等便民渠道。
(三)落实项目审批承诺制、压缩审批时长。
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完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审批事项各要素、办理流程和办理信息数据格式,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一网通办”的要求,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完全实现网上审批,核准项目办结时间从原来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审批5个工作日办结。申报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符合受理条件的即报即批。按照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将政府投资项目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区域评估的园区内项目压缩至30日内。全力协助企业快速推进项目审批,一次性告知办理人必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引导好业主通过网上进行项目申报。
(四)加大稳岗力度、减轻企业负担。
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2020年,发放1182人失业补助金623万元;发放161人失业保险金,75.4万元;代缴94名失业人员医疗保险19.16万元;拨付1285人价格临时补贴96.47万元;拨付53人技能提升补贴13.9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83户、失业保险计划稳岗返还惠及职工人2027人、失业保险计划稳岗返还228.64万元。2020年2月起至6月,对参保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单位应缴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2月和3月已征缴医保的企业,按减半政策予以退款,同时职工个人账户划账不受影响。全县共有107家企业办理医保减征业务,减轻企业费用负担333.50万元。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推出小微快贷、微捷贷、纳税E贷等线上信贷产品,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对贷款到期企业开展展期、无还本续贷等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减利让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五)强化法律监督、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审查,做到既要依法打击犯罪活动,又要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加大辖区内8个商品交易市场监管,***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网站、网店354个次,线下检查网站、网店4个次,未发现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8份;检查各快递末端网点66个,对存在取件二次收费违规行为的24个快递末端网点已责令改正。查办食品及农产品类案件8件,罚没款入库68132元;办结药品案件4件,罚没款入库5673.3元。力求实现“办一案、助一企、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六)强化督查检查,建立健全机制。
研究制订县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对全县9个乡(镇)和38个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建立营商环境常态化督导落实工作机制。落实好服务保障企业各项措施,建立企业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畅通维权服务渠道,认真做好企业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对牵头部门牵头作用发挥不到位,责任部门主动性不够,未及时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未建立各项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进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工作形成制度化长效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之间统筹联动协调不够,缺乏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合力。
随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推进,各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流程不断缩减,但是部门政策、法规要求不一,各种服务流程依然十分繁琐,企业办证难等问题依然不程度地存在;各部门项目资金分散难以整合,缺乏助推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及重点企业的强大资金合力。
(二)民营企业总量小,扶持政策落实有差距。
镇沅中小企业基础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县内中小企业规模达不到省、市扶持条件,导致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大;地方财力困难,投入扶持民营企业发展资金较少,部分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不足。综合企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创业初期成长缓慢。同时,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依然突出,严重制约了我县民营企业的发展。
(三)建设工程审批改革不够深入、网办系统融合不足。
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已经启动,但没有取得大的突破,在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提升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支撑。
涉及部门在横向纵向沟通上还存在沟通不畅、沟通不及时、合力不足等问题,企业多头跑、往返跑甚至没有头绪跑的情况依然存在。由于住建系统建设项目审批单独在云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站上进行审批,审批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没有进行对接,造成网上审批流程不够简化。
三、工作相关措施
(一)以测评效果为导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的相关工作要求,围绕测评中的17个指标和普洱市“红黑榜”考核反馈的具体问题,持续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营商环境测评成果客观、量化检验“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极力攻坚薄弱环节,努力推动改革深化和落实,引导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良性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
(二)完善和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制订培育发展规划,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引导,促进民营经济向多个行业和领域拓展。强化服务,加强企业管理,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和法制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不断改进投融资方法,拓宽思路和渠道搭建融资平台,切实解决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资本瓶颈问题。
(三)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以制度管理推进改革实效,打造“提供证明少、审批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为目标,进行刀刃向内的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思路,推进线上“一张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次办结”改革的措施,整合部门职能打破各自为政的格局,有效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密切联系企业、加强挂钩协调服务。
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工业攻坚,采取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列出问题清单、倒排解决时限。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结合企业遇到实际问题,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政策宣讲,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6篇: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营商环境包括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国际化环境、法治环境、企业发展环境和社会环境等。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201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提出并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联合权威中央媒体,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对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进行了深入调研,就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深入探讨,提出了改善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营商环境改善取得的成绩
在改革开放近40年的实践中,由于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我国的营商环境正在不断改善,根据世界银行2018年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排名较2013年提升了18位,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14年我国启动了商事制度改革,2015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完成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攻坚,2016年又启动了“五证合一”等登记制度改革,微观主体进入市场的成本大幅降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加快完善配套的制度安排,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最大程度实现准入环节的便利化。此外,还将进一步简政、减税、减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这一系列做法改善了营商环境,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2017年,全国工商联发布了2017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报告,参与调查的民营企业500强大多数认为营商环境得到了改善,其中认为市场环境、公共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或者有所改善的企业分别为431家、444家、447家和441家,占实际填写企业数比重为92.89%、95.69%、96.34%和95.45%。
二、存在的问题
当然,营商环境改善的效果是显著的,不过,仍然存在着不少“短板”,还在影响着企业家们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做实业的专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恒心。因此,优化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一)政务环境
1.政策的执行性,目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普遍存在着配套措施少、可操作性差等问题。一是涉及非公经济的部门众多,相互扯皮,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够用不管用、政策优惠难享用,操作难度大。二是政策兑现难,有企业反映,国家对风力发电进行价格补贴(风电国补),可补贴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影响民营企业现金流。三是政策执行主体设计不合理。企业反映风电国补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是造成兑现难的主要原因,如果国补资金交给电网公司,由其支付民营风企,补贴到位率会大大提升。
2.政策的制定,对于新兴科技领域出现的新事物,政策制定没有前瞻性,出现一哄而上,一管就死,不利于行业发展。例如,对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出现,开始没有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造成一哄而上,出现问题后加强监管,从2017年对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进行验收和备案,原来准备2018年6月底出台备案制,目前备案制出台被叫停。在强监管下,规范发展的公司也受到株连,影响行业发展。由于各地管理措施不统一,一些地区控制互金公司数量,发展好的公司看不到前途;一些地区管理宽松,互金公司数量仍在增长,发展并不好的公司仍有生存空间。
3.政务服务的便利性。一是企业投资项目申报与核准,有企业反映,已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向国家部委申报时,由于申报时间紧和地方政府不作为,项目没有列入当年国家计划,被一拖再拖,影响企业的发展。核准流程,以往风电项目只需要参加环评,现在凡涉及该项目的政府部门都要对其进行评价,都要请第三方机构评审,延误项目开工,造成权利寻租。二是政府为企业服务,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现象较为突出。有的政府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坚决抵制和民营企业家接触,造成一些项目推进慢,甚至本该跟企业沟通解决的问题也一拖再拖,最后项目可能拖没了,这是当下特别需要警惕的现象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把握不好与企业交往的分寸,一些领导干部在处理政商关系时容易走极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干脆舍“亲”而保“清”,不吃、不拿、也不干。工作中有一些人秉持“不干事就不出事”的畸形认知,习惯于做“太平官”和“无为官”,缺少了应有担当。有的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当了和尚不撞钟;有的新官不理旧账,前任领导定的事,后任不予理睬。以前的“亲而不清”变成“清而不亲”、勾肩搭背变成背靠着背、“脸难看、门难进”,变成了“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
(二)企业发展环境
1.要素供给的支撑性。一是要素获取的成本,即土地、资金、劳动力、电力、水等要素的价格,以及企业为获取这些要素所需要付出的额外成本。隐形收费、间接成本、服务缺失现象未消除。某些涉企部门尽管在收费项目上有了减少,但转嫁为第三方收费,好像与政府及涉企部门无关,实际上企业负担并没有减轻,企业生产成本加大。还有一些涉及到质量检测、消防生产、产品审验、环评、安评等方面收费极高,都是垄断性的,没有价格上的回旋,让企业难以承受。二是税费成本,即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企业综合税负成本,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企业所需缴纳的政府费用较高。增值税抵扣规则过于复杂、责任主体不清晰,部分涉企收费细则不明晰,使得中小企业难以享受扶持政策。
2.要素资源的流动性。一是资金获取的便利性,中小企业融资70%依靠间接融资,30%依靠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主要是银行,由于需要抵押物,大部分中小企业拿不到贷款。作为直接融资的股票、债券市场,门槛太高,中小企业进入不了。一些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小贷公司,由于融资难、风险高、税负重、监管错位等问题,发展受到影响。据小贷协会调研结果,个别省份有超过1/3的小贷公司退出市场。二是人才进出的便利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包括: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造成一些涉外房地产企业中外籍员工办理入境用工手续的申请时间比以往增加,致使涉外房地产公司成本大增。另外,由于对投资境外房地产的限制,使得在境外正常经营房地产的公司业务受到影响,销售额较去年下降一半。
(三)法治环境
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包括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法权力机构框架是否顺畅,执法部门是否采用统一标准,是否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例如,仲裁制度操作空间大,损害企业利益。仲裁委员会是由律师组成合议庭来办案,虽然仲裁法颁布十年,但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强,在多方利益勾连及缺乏具体法律部门监督下,办案时间久拖不决,造成企业利益受损。
(四)市场环境
1.市场体系的公平性。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会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
2.市场准入的透明性。仍存在制约和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隐性壁垒。
三、对策建议
为此,我们提出改善营商环境的对策和建议。
一要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就是对政府和企业行为边界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形成法治化市场经济。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工具,建立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可视化,确保用权有效监督。要抓住审批环节这个关键,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让政商关系界限分明。要强化法律规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用法律规范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处理政商关系。政府和涉企部门工作人员依法用权、规范用权、秉公用权,自觉斩断与商家的各种非法利益链接,杜绝权力寻租;以“敢作为、愿作为、主动作为”为导向,服务好企业。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钻旁门左道,不走歪门邪道,不腐蚀、不围猎,按市场规律办事,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要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坚决杜绝政策执行中“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放权给市场和企业;减少许可事项,规范行政处罚,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
二要优化净化服务环境。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为非公有制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实现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合作对话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政府要大力推动各种公正透明的政商互动平台和机制建设。主动加强和工商联组织联系,注重发挥工商联组织的作用,通过座谈会、通报会、交流会等形式,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面对面交流,着力搭建政企互信、双向交流的新平台,实现“前门”交往和“台面上”联络。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非公经济人士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政府改革、社会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分量的提案、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决策参考,为非公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三要强化体制机制创新。要制定政商交往准则,给政商交往提供一张“明白纸”,明确政府和企业哪些应该为、哪些不能为、哪些必须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制度化、经常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实现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让政商关系在“清”的前提下“亲”起来。推行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健全完善重点企业挂钩帮扶机制。要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将如何处理政商关系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为政者在制度机制的阳光下行使权力、担负责任。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评价体系,对列入样本的企业家进行综合评价,促进他们讲真话、说实情、荐真言。要坚持惩处与保护并重,鼓励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推动广大干部形成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有为、勇于担当的氛围。建立容错机制,把干部在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保护锐意进取、作风正派、有作为、敢作为的干部。
第7篇: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观念的问题。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转变“官本位、权本位”思想,需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服务员理念。一是“强化招商意识”和“树立有意识招商”。营造招商引资浓厚厚氛围,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围绕区位和产业特色精准招商。二是摆正“取”“舍”。要树立科学招商、理性招商观念,既要敞开大门,扩大开放,大力引进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的大企业、大项目,也要克服“招商饥饿症”,坚持走绿色招商、理性招商之路,坚决将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拒之门外。
2.“放管服”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应加强上下级部门协同、衔接和配套,消除政策冲突矛盾,进一步优化部门之间的协同制衡机制,减少因机构间的职能交叉与重叠带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工作建议
1.完善招商机制。进一步完善县级领导联系重大招商项目制度,项目责任单位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切实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项目联系县级领导汇报,促进项目早注册、早开工、早投产,顺利落户汉源。
2.持续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坚持开展“进千企”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一批急迫问题,建立长效沟通协调机制,增强服务招商企业能力,确保企业引得进、落得下、发展得好,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打开新局面。
3.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能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好项目、优项目、大项目在用地政策、环评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保障,减少审批环节,着力打造程序最简、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效率最高的服务流程,为企业投资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力度,以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行业发展相关办法、各种商务礼仪为主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台账,着力提高投资服务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同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干事创业的饱满热情。
第8篇: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中共xx纪工委关于转发《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项目落地过程中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按照内容进行了自我梳理、总结完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整改情况
1、在“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方面,我局认真对照九个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在项目落地情况方面,对项目审批环节中涉及到我局的前置审批条件进行了梳理,不存在人为增加审批条件、不按时限要求和规定审批等问题。
2、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我局发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有待加强。我局成立不久,原部门审批人员划转不到位,部分承接事项难度较大,对审批人员专业要求较高,我局由于新人较多,过渡期比较长,相关人员对于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吃不透、拿不准”。针对这种状况,我局下一步将狠抓业务培训与学习,努力提升全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业务能力。一方面安排相应股室人员在主管领导和股长带领下到原单位向原审批部门人员学习、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求教,学习最新行政审批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参与相关业务培训,努力上手办理业务;另一方面在股室内部开展“老带新”模式,股长和业务老人与新人采取结对的方式互相学习,实现整个股室业务能力共同提高、共同进步,提升主动服务自觉性。与此同时,我局还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积极从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坚持政务大厅纪律日常巡查制度,每天不定时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全方位提高审批队伍综合素质。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主要做法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我局印发了《对简政放权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问效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梳理涉及本部门的简政放权政策,总结本部门在简政放权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出台的措施、采取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查找在简政放权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没有落实、执行不到位、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同时完善下放和划转审批事项衔接机制,保证下放审批事项能够接得住、接得好,取消事项能够及时取消。
2、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省“三级四同”要求,编制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优化完善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工作细则,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我区30余个部门(科室),认领了本级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了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形成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649项,实施清单项512项。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就管委公布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对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工作安排、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
4、进一步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刻制、启用了“xxx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指导xx镇和村(社区)完成了对河北政务服务网乡镇和村级页面的门户、事项信息的确认、补充、完善工作。
5、开展服务窗口质量提升行动。完善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全程代办等制度,推行了“四公开”。在审批服务窗口公开将办事全流程服务指南、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办事结果进行公开。制发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规范性文件。
(二)扎实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加速释放投资活力。
1、认真贯彻落实《保定市深化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暨“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方案》。我区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市政、园林、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已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验收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制定了《xxx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回头看”暨投资项目审批时间进一步压减的方案》,目前已初步梳理完成立项、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流程。
2、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各相关业务办理系统。目前我区各部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213项;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人防等部门均实现了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理、监管和信息反馈,优化整合平台审批流程,确保了项目审批时间不高于国家和省平均时间。同时继续调整各部门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3、再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理流程》,在投资项目建设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经梳理,固定资产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18个工作日,压缩为60个工作日(不含土地手续办理)。行政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
(三)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要求,全面提高企业登记效率。
1、推行“审核合一”登记制度。除涉及特殊审批事项外,企业登记业务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企业登记时间压缩为一个工作日。
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取消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个体户办理实行手机APP云窗办照;企业注册营业执照实现自助办理。目前我区企业开办实行即办即结。初次发票申领,1个工作日办结。
3、衔接落实国家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的相关要求。对首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106项改革事项中由我区承担的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备案、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进行分类管理,落实证照分离工作,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更大便利。
4、积极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在清理范围上,做到清理单位、清理事项、清理材料三个全覆盖,从证明需求单位角度梳理群众和企业办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在清理标准上,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要求提供的各种申请材料。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推进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抓紧上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梳理和汇总各部门上报的“四办”目录,编制了xxx“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其中“马上办”政务服务事项287项,“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290项,“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103项,“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282项。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我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我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衔接国家和省取消下放,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做到本级“四办”目录的调整工作。
2、深化“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我区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推行一网通办,建立了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平台,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全区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213项,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xxx站点)公布”。网上申报功能经过测试,161项事项均能够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实现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办理。公布并实现了80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群众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就可查询事项办理相关材料,可以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预审,让群众和企业切实享受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带来的快捷、便利。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要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就必须牢牢坚持以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将改革进行到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群众的需求与政府的服务实现无缝对接。
(一) 着力做好行政审批局改革前后衔接工作。
1、开展行政审批“清零”工作。对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予以清空,重新梳理、重新论证、重新确认,并对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规范。
2、做好整体设计,统筹谋划机构设置、事权划转。对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划转到位;对暂不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由相关部门进驻或在原部门设置的办事服务大厅办理。
(二)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接权能力。
1、要充分发挥我区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改革目标的系统谋划和过程把控,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同向发力,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政府与市场间、政府与社会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形成改革整体推进合力。
2、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对等保障机制,特别是应本着人随事走的原则,在下放事项的同时,帮助接权单位培训人员、完善设备、提高水平,杜绝“甩手掌柜”,让基层政府有动力、有能力承接好审批事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3、接权单位要本着接住接好的原则,搞好协调对接,在充实力量、提升能力的同时,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应对权力下放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下放事项安全着陆。
(三)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以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为主要对象,以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为主线,围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大力整合审批办理环节,促进跨部门、全过程审批办理流程协调统一和深度整合。到2019年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8个工作日以内,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8个工作日以内,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全面建成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审批管理系统。到2020年6月底,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四)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质效。
1、制度标准先行,整合服务资源。打破政务资源交换共享的壁垒,推动服务资源整合联动,实现一体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争取“最多跑一次”。
2、升级信息平台,增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真正做到让民众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可以轻松完成在线审批、网上办证、业务查询等办事手续。
(五)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加快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流程网上运行,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证件联用、信息联通、服务联动”。大力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综合运用,促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对相关部门已取消而其他部门仍要求群众出具的各种证明,应通过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核查解决,而不应该找群众提供。
(六)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队伍建设。
1、尽快完善行政审批局人员配备,完成对进驻窗口单位的审批事项、办件流程、人员情况调研摸底,形成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和窗口工作人员清单,为审批岗位设定及审批事项划转提供准确事实依据。
2、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制定部门审批责任清单,明确审批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3、加强审批队伍建设,培养公仆意识,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以健全的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充实一线人员力量,强化人员学习培训,由原单位对审批局现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能在短时间内熟悉工作,尽快进入角色。
第9篇: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观念的问题。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核心是思想观念的转变。为了转变“官本位、权本位、我本位”的思想观念,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初心,提出了“贴心代办”理念,树立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我们都是老百姓的勤务员的思想,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政府形象,强力推进“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店小二”式服务。
(二)体制的问题。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大的系统性工程,从上级来看,由发改部门牵头考核,同时涉及市政府职能办、市政府审改办、行政审批服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目前,推行的各项改革单兵突进,存在碎片化问题。辽宁省的做法是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局,出台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我们学习借鉴辽宁省的做法,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意见建议
(一)建议持之以恒的抓好“一次办好”改革。“一次办好”改革,用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去年一年改革,效果初显。建议省委、省政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一次办好”改革,不断进行“版本升级”,真正创出品牌,推动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助推实际问题解决。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探索,比如设立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抓全市营商环境软硬环境的建设。具体来说,企业准入和服务群众方面由便民服务局负责,现有企业的服务方面由营商环境建设局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硬环境建设由发改局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已初步破题,建议上级给予指导帮助,我们进行试点探索,待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后,全面推开。
(三)建议以点带面实施县域集成改革。将改革重心从单兵突进转向行政管理体制、经济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开发开放体制、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社会事业体制等领域改革协同并进,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基层治理、社会救助、生活服务体系等县域治理体系,软硬环境一起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10篇: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城市的发展呈现多元化的局面,尤其是在疫情背景下的经济模式下,不仅需要大规模的外资进入,同时也需要本地的创业群体,依托本地的资源大力发展经济,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来促进地区的发展。当然,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是显著的,不过,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短板”,还在影响着企业家们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做实业的专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恒心。因此,优化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的便利性有待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申报要有一定浮动标准。如,江苏省地区总部企业申报分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瞬联软件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3日,当时并不符合2018年地区总部申报要求,但2019年的申报标准为当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导致该公司2019年也没能参加申报。企业建议能否把申报期延长,能够让类似他们这种下半年成立的企业,在第二年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当年标准的也能参加申报。
二是营商软环境还比较欠缺。现有的招商激励政策不够灵活,优势不明显。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招商扶持政策,但有些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三是招商人才还比较匮乏。懂项目、懂经济、懂政策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在重大项目跟踪对接上显得力不从心,影响了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另外招商人员的行动迟缓,投入的精力不大,服务意识不强。
二、下一步对策建议
一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依法简化项目落地流程。利用网络平台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建立“雨花外资企业”工作群,由专人负责、提供政策解答、发布市场资讯、网上业务培训,真正做到24小时在线服务。
二是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根据我区稳外贸、稳外资措施和《雨花台区扶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10条政策》、《雨花台区应对疫情影响推动稳定发展30条服务措施》的要求,拟由区政府、区内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银行等三方合作,设立“南京市雨花台区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出口退税资金池”,支持有潜力的外贸综合服务类企业为我区外贸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服务,确保我区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
三是优化净化服务环境。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为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实现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合作对话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政府要大力推动各种公正透明的政商互动平台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四是创新优化招商方式。整合招商网络、资源信息、项目信息共享等三大服务平台,避免各责任单位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各自为战,浪费资源;加强项目载体政策支持,制定对楼宇(园区)引进外资的奖励办法;推出招商人员激励政策,采取市场化招商、全员招商,制定招商人员奖励办法。
第11篇: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切实加强2020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立即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立行立改,现将学习及整改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组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二要结合践行初心使命常态化长效化,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聚焦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纠建并举,推进深化改革、制度创新,着力破解滋生不良作风、破坏营商环境的深层问题。提升“办事不求人”工作质效,为饶河跨越发展、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水利保证。三要统一思想,发挥连续作战、不畏艰难、持之以恒的**工作作风,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将工作细化量化落实落靠。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按照河长制考核、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及水土保持等考核任务要求,各司其职,加快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四要加强顶层设计,立足**工作实际,谋划长远,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重点针对加强防洪、供水、生态修复、信息化的短板建设,以及强化河湖监管、水资源监管、水利工程监管、水土保持监管等方面,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责任扛起来、考核实起来、督查严起来、榜样竖起来,确保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二是完善政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截至目前政务服务事项共17项,全部达到“零跑动”。三是加强干部能力素质,切实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干部专业素养和服务群众本领,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心实意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四是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抓实抓好“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注重科学管理,强化跟踪管理和规范管理,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五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五细”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人查摆问题和不足,强力推进整改提升,大力营造比作风、比担当、比奉献、比作为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
六是加强党的建设工作,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弱、庸、懒、推、慢”等突出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增长才干、提能去庸,解决精神和能力的问题。
希望通过学习和整改,使**系统形成一个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本色做人,出色做事,既有凝聚力,又有战斗力的和谐团体,为发展“**事业”而努力。
第12篇: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我国营商环境建设成果斐然,但在各个具体的维度上依然与前沿指标有一定的差距,区域间和区域内差距依然明显,民众获得感和部分政府工作人员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进一步优化我国营商环境十分迫切。
(一)部分领域改革不到位,影响了营商环境的整体改善
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指引下,进一步推动相关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按照法制化总体要求,对标国际营商环境的前沿标杆,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但从我国营商环境的实际状况来看,部分领域改革尚不彻底,不仅影响了营商环境的整体改善,而且成为掣肘我国新时代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因素。具体来看,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通过国企国资改革、行业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水电气网铁这些自然垄断行业的行政性垄断色彩逐步下降,但逐步转变为强大的市场垄断力量,成为影响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的阻力。金融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但分业制、跨区域经营、强调经营业绩考核等都会指引银行偏好于向国有企业、大企业提供资金,政府干预银行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会进一步加剧银行的“逆向选择”问题,中小微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改观。二是市场歧视问题依然突出,非公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的不公正问题依然存在。例如,2011年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就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但现实中各地政府未能够真正落实这一要求;在地方政府采购、招投标尤其是重大项目运营时,往往偏好于地方国有企业这类“自家人”,社会资本面临较高的“隐形门槛”。三是行政效率偏低和行政成本较高的问题尚需要进一步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破产注销等手续繁杂,办理周期长,是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将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但在实际运作中,更多的依靠当地领导的强力推动,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均有待进一步强化。从各地办理企业破产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对企业破产认识的不足和法律规定的自由度较高,导致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往往陷入“塌陷”的局面,最终导致破产程序复杂、手续繁多、周期超长成为常态。四是企业经营成本尤其是税收负担依然较高。根据世界银行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测算的数据,我国税率高达64%,是美国的1.46倍,在190个经济体中位列第173位。较高的税率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压力,也影响了我国企业全球竞争优势的发挥。另外,现有的流转税制度要求企业按照名义收入和利润预缴税收,且在每月与工资薪金一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加剧了企业的资金紧张问题。
(二)区域间差距较大,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
我国营商环境在不同区域尤其是不同规模的城市和城乡之间的差距较大。从总体来看,营商环境改革的下沉度不够,大城市综合营商环境优于中小城市,城市营商环境优于农村,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显著优于欠发达地区。这种差异不仅具有当期的分化效应,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区域发展的未来差异。从201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的22个城市营商环境试点评价来看,东中西部地区存在较大的差距。另外,从目前东中西部地区的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招商情况来看,中西部地区往往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例如土地以更低价格出让、更加优惠的税收返还政策等,这也反映了中西部地区在企业吸引力方面的差异。除了区域差异以外,城乡的营商环境也表现出显著的差异,尤其是相对贫困的农村地区,市场发育滞后,农村市场开放度、基础设施条件、交通物流成本、资源供给能力、产业链完整性等差距明显,这既是农村经济落后的表现,又是农村经济落后的重要原因。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企业税赋压力相对较高,尤其是社会保险费用更高,社会保险负担的区域性差异进一步加剧了区域差距。
(三)民众获得感有待提升,制度供给与现实需要的匹配度不高
营商环境的差距不仅体现在不同地区对企业的吸引力上,而且体现在不同地区对企业和民众需求的认知和反应能力上。“十三五”期间,我国营商环境的优化以自上而下推动为主、自下而上创新为辅。我国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数量众多的政策措施,但政策在制定、执行和评估过程中还存在与现实企业和民众需求不一致的地方,导致民众的获得感难以得到有效改善。一是制度供给的精准性不足。例如,奖励性政策相对较多,服务类和监管类政策供给不足[5];对于企业普遍关心的且短期可实现、可考核的问题关注度较高,但对于具体如何做往往阐释不具体、不明确。二是制度的供给方式与民众的获取方式不匹配。例如,政策文件往往强调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企业作为政府文件的使用者往往只能借助于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方式获取,且获取时间相对滞后;尽管政策也在小微企业名录、各部门网站、地方政务网等有所呈现,但政策的展示依然分散,政策信息的碎片化问题依然突出,政策的归集、链接等未能有效推进,这提高了政策的获取成本,不利于企业和民众对政策的使用。三是政策执行难和执行成本高。很多政策在执行中异化为“以文件执行文件”,地方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缺乏独立的市场主体来统一协调和落实政策的实施,导致一些政策最终“留在案头、留在纸面、留在形式”上。四是政策的实施效果往往缺乏后期的评估措施。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法制意识淡薄,在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中屡屡出现一些损害企业和个人产权的行为,对企业的承诺不兑现等,影响了地方招商和本地企业再投资的意愿。
(四)部分人员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视度不够,各级各部门协同有待进一步加强
营商环境不仅事关我国在全球制度优势的发挥,而且事关我国市场的交易成本尤其是地方竞争优势的发挥。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对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到中央政府出台数量众多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文件,体现了国家层面上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但是,从各地对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对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视度不够,未能从根本上意识到营商环境是提升地方投资吸引力、实现地方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未能意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持续优化政府服务的重要牵引力,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系统性、复杂性、协同性认识不足,以致对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工作的重视度不够,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发改部门等某个或者几个部门的工作,各部门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的协同合作力度不够。其中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各级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数据分割,业务系统多、平台多,各类业务的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共享不完善、不及时,PC端和移动端内容和功能分割,业务审批协同不足,这给企业和民众办事带来了大量的重复工作,影响了各部门效率的提升。
第13篇: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和“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四位一体,纵深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进有序,为全面建设“四个江油”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社会保障。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突出人才优先,招才引智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1.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建立民营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平台,常年免费提供招工服务;有计划的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和巡回招聘,确保民营企业用工需求。2018年至今,组织大型现场招聘会10场,新增就业9051人,为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534万元;组织大学生就业见习185人,发放创业补贴142.3万元,新增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93人、返乡农民工创业2302人,带动就业7245人。
2.鼓励企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对新招录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标准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人社部门牵头的技能人才培育机制,推行校企双师联合培养,广泛开展“订单式”“委培式”等培训,促进技能人才快速成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绵阳市级和江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分别给予所在企业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在绵阳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高技能人才,分层次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2018年以来,共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112人,品牌培训381人,创业培训464人;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式”培训3期,培训的133人中有85人晋升高级工。
3.实施招才引智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全职引进一、二、三类领军人才和高级人才,支持柔性引才聚智。按标准给予一定的引才奖励和购房、租房补贴,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在每年单列1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每年400万元人才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基础上,认真配合升级出台以“三大人才引进计划”“五大培育激励工程”为主体、涵盖47个政策点的“李白故里英才计划”。目前,围绕“一基地一集群”和四川先进制造强县建设,已建成21家省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家院士(专家)工作站、8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吸纳各类“双高”人才60余名。2018年新增引进高层次人才53人,发放各类人才补贴556.26万元。
(二)持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优化政务服务,为企业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1.构建宽松经营环境。突出优化政务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积极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为企业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近年来,市人社局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执法检查预案规定,除发生投诉和上级专项检查行动外,劳动保险监察机构均不随意到企业进行监察;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减少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严格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制度,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的企业,一个评定周期内免于日常巡视检查。认真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社会保险登记工作,企业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时,统一采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也不对已参保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并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和验证。
2.落实社保降费补贴。按照政策规定,积极落实社保补贴,严格落实社保降费政策,推进阶段性降低保险费率工作,为企业经营减负。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9%降至16%;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其间: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现行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5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下限2019年为50%,2020年为55%,2021年为60%。
3.提供便捷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管理顾问服务;实行劳动争议仲裁流动仲裁审理制。依申请,仲裁机构可到用人单位开庭审理案件;协助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升企业自主预防解决争议的能力,助力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截止目前,2019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84件,在用人单位开庭一次;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38家。
4.紧扣改革转职能。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改革。扎实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征收政策调整宣传解释。主动谋划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安置工作,积极做好社保费征收职能划转工作。
(三)突出服务意识、聚焦“放管服”改革,加速推进群众满意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修订人社工作纪律和服务规范,建立四级巡查督查机制,强化服务作风。提高服务品质,完善一次性告知书制度,疏理公布“取消证明”“最多跑一次”两个清单,取消证明58项。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169项,全程网办164项,均超过全部事项的90%。
2.扎实开展疏堵去痛解难活动。开展“换位体验”“局长跑窗口”“网友进大厅”等活动,查找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增设“社保卡信息维护”窗口,协调各银行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办卡流程;整合退休窗口和流程,实现一条龙快捷服务,提速50%以上。
3.认真开展多样化便民服务。加强乡镇、村(社区)基层平台建设,下延服务42项,推行“一站式办结”+“上门、延伸、代办”的“1+3”服务模式。坚持周六延时服务,积极引进一体化自助服务机,自主开发政策查询机,大力推广绵阳智慧人社App、人社微信号,全力拓展“互联网+人社”服务范畴。
二、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技术工人、青壮年需求大,供给少。同时由于外部经济形势不佳,可能引发农民工返乡潮,稳定就业难度不断增大。二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带来挑战。目前正处于社保征管体制改革、医保、生育保险职能划出改革的关键期,如何平稳过渡、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如何形成较好的部门协作仍需思考探索。三是人才工作还有差距。人才工作的手段拓展不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还不能满足江油发展需求,特别是对技能人才需求较大。四是信息化建设滞后,部分业务仍无法实现网上办理。
(二)对策建议
1.坚定“工业强市”战略不动摇,全面发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一是着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新建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农民工保障服务中心、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功能区域,探索市场化运营管理,组织“春风行动”等系列大型招聘活动,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二是确保全市就业稳定。扎实做好去产能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实现全年新增就业8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工作目标。三是全力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积极参加“衢州——绵阳”等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活动,在拓展本市就业岗位同时,进一步稳定农民工外出就业规模,确保全市农民工转移就业稳定在23万人。
2.坚持“产业为基”聚焦“项目为大”,大力实施人才振兴战略。一是全面实施人才新政。配合市委组织部实施好高端人才“领聚计划”、骨干人才“融聚计划”、柔性引才“智聚计划”三大人才计划和企管人才“领航工程”、技能工匠“锻造工程”、乡村人才“振兴工程”、英才激励“博爱工程”五大培育激励工程。加大人才招引和服务力度,逐步完善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联动机制,全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50人以上。二是大力推进“技能江油”建设,紧贴“一区多园一走廊”工业发展需求,实施“诗城工匠”培养工程,新建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职业教育,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按照不同工种和等级进行1000至6000元的补贴,加快培育一批实用性技术工人和顶尖技能人才,为江油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合格的产业大军。
3.夯实民生底板增强群众“三感”,扎紧织密社会保障网。一是加速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增强群众幸福感。以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为目标,健全全民参保信息系统,实施精准扩面。畅通各类保险转移接续,不断优化服务机制、提高保障水平。认真做好社保基金和就业基金的风险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系统性风险。二是稳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增强群众安全感。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会同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改革,切实按照机构改革部署做好社保、医保职能划分与协调配合,妥善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后的参保安置工作。三是大力实施“江油人社事、最多跑一次”建设,增强群众获得感。持续优化便民服务,深入推进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乡镇、村(社区)平台标准化建设,打造15分钟人社服务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社银一体化”、“综合柜员制”和人社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窗口队伍建设,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全力疏堵去痛解难,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四是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按照上级部署,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和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为全市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4.严格依法行政打造阳光仲裁,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一是支持服务实体企业规范用工。开展政策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提高职工依法维权能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劳动关系矛盾,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以调为先,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二是加强治欠保支工作。加强日常巡察和专项检查,认真做好迎接国家、省、绵阳考核工作。在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制度落地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建账率、直发率、按月实名发放率90%以上,工资保证金、政府项目清偿率100%,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调裁审衔接,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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