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综合范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集合18篇

2023-10-29人围观
简介

“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现在所说的“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后来,廉政中的“政”有了政治层面的内涵。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的文章18篇 ,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第一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检验。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

  2、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关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坚持加强组织领导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集团党的建设和经营工作的总体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

  4、通过召开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式和工作现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5、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定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推动责任落实。

  6、开展党员廉政建设专项考核,运用考核结果,督促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强问责工作,支持纪委履行职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坚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为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9、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导向,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10、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住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四)坚持以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

  11、从严选人用人。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干部队伍作出的新部署,严把政治首关,用好标准、好作风、好方法、好机制,选对党忠诚之人,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2、从严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强化廉政把关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未出具廉政鉴定意见的拟提人选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防止带病提拔。

  (五)坚持作风建设高标准毫不动摇

  1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问题线索,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

  1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5、广泛开展廉洁文化示范项目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廉洁文化建设,规范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廉政提醒。

  1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形成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

  (五)坚持强化权力监督绝不放松

  1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资金管理、材料采购、招投标、技术分包、劳务分包、设备租赁等重点领域岗位职权的监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纪律监察体系,加强纪检委员岗位设置,细化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19、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20、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重运用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运用好“四种形态”。

  21、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研究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委履职尽责当好坚强后盾。

  (五)坚持从严要求发挥表率作用

  22、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业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和亲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

  -,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全面工作,是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落实“一岗双责”,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4、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把选用干部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5、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初围绕个人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材料,在上级考核时进行报告。

  6、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教育监督。

  7、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8、其他应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的情况。

第二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检验。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

  2、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关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坚持加强组织领导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集团党的建设和经营工作的总体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

  4、通过召开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式和工作现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5、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定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推动责任落实。

  6、开展党员廉政建设专项考核,运用考核结果,督促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强问责工作,支持纪委履行职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坚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为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9、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导向,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10、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住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四)坚持以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

  11、从严选人用人。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干部队伍作出的新部署,严把政治首关,用好标准、好作风、好方法、好机制,选对党忠诚之人,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2、从严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强化廉政把关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未出具廉政鉴定意见的拟提人选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防止带病提拔。

  (五)坚持作风建设高标准毫不动摇

  1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问题线索,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

  1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5、广泛开展廉洁文化示范项目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廉洁文化建设,规范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廉政提醒。

  1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形成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

  (五)坚持强化权力监督绝不放松

  1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资金管理、材料采购、招投标、技术分包、劳务分包、设备租赁等重点领域岗位职权的监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纪律监察体系,加强纪检委员岗位设置,细化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19、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20、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重运用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运用好“四种形态”。

  21、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研究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委履职尽责当好坚强后盾。

  (五)坚持从严要求发挥表率作用

  22、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业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和亲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

  冯弥,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全面工作,是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落实“一岗双责”,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4、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把选用干部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5、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初围绕个人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材料,在上级考核时进行报告。

  6、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教育监督。

  7、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8、其他应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的情况。

第三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一、局党支部责任清单(24项)

  (一)目标明确抓管理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年初与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

  3.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4.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并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

  5.针对“四风”和作风建设选取1-2个专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6.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评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实行责任倒查。

  7.每季度就本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向纪工委作一次专题汇报。

  (二)坚持导向育人才

  8.以加强个人品德和工作实绩考察为重点,完善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的措施方法,关心支持青年干部成长。

  9.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选拔任用“五好干部”,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

  10.进一步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三)从严治理转作风

  11.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不放松,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防止问题反弹。

  12.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态化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落实服务承诺,坚决查纠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

  13.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财经纪律。

  1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带彩娱乐、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四)履行责任抓执纪

  19.主动开展执法执纪活动,对单位内部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重手自查自纠,并全面主动配合上级党组织开展执法执纪活动,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督。

  20.落实主抓纪检和党风廉政的副书记的排序和分工规定,排在党政正职之后,专司其职。

  21.旗帜鲜明地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干部队伍中的腐败问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五)健全机制促落实

  22.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23.建立廉政教育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

  24.建立预防警示谈心谈话制度。对不廉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对新进行环保队伍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用人员及时进行警示谈话。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18项)

  (一)组织领导之责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和安排。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主动过问,为局长开展全面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到多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亲自协调会推动落实。

  4.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作风建设中的敏感问题亲自督办整改。

  5.重要课题亲自授课。每年亲自为党员干部就重大问题亲自上党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支持解难之责

  6.旗帜鲜明地支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7.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投入保障和人员保障给予全力支持。

  (三)监督管理之责

  8.抓好班子建设管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每年以适当方式所管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10.从爱护干部出发,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考核之责

  11.不定期地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集体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年终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12.围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听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3.对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单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对廉政测评满意率低的进行廉政约谈。

  (五)以上率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带头执行规定。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带头管好身边人。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对所分管的工作带头高效落实,主动承担重要任务,围绕大局当好协作的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17项)

  (一)参入落实之责

  1.全面参入并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支部安排的一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党组和党组书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二)分工分管之责

  3.结合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

  4.及时传达上级和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5.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掌握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状况。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经常性开展对分管范围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主持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完善内控机制和源头治腐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教育管理之责

  9.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监督纠正。

  10.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矛盾第一时间化解。

  (四)检查报告之责

  11.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2.及时发现并报告分管范围内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不遮掩、不护短,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13.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五)示范自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四、股室内站队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14项)

  (一)践行“一岗双责”

  1.将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之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经常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状况,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加强日常监管

  3.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

  4.对所管工作和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坚持严管与善带相结合,在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交心谈心一次。

  (三)推进源头治腐

  6.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7.根据职能分工,牵头组织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内控机制建设。

  (四)配合执纪办案

  9.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10.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配合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

  11.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2.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3.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4.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第四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根据《中共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乡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5年,镇党委在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是镇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机制。镇党委在年初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镇党委、纪委、机关各办及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了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各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确保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镇党委书记与各村党(总)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机关各办及村(居)进行量化考核,镇党委在年中、年末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狠抓落实,夯实党员教育培训基础,通过支部大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推动农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全镇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2015年全镇干部中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积极转化党建成果,推动新区开发建设,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干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全年共征用9个村土地面积760亩,化解拆迁滞留户64户,完成了兴越路、31省道、高教园区、站前大道等市、区重点工程涉及的绝大部分拆迁和面花补偿工作,确保了这些市、区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工建设;平稳安置了环湖路、凤林西路、浦江西路等三路拆迁户,清理了青甸湖周边的29户畜禽养殖户房屋棚舍3.07万平方米,化解信访积案三起。

  (三)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抓基层打基础,抓班子带队伍,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抓好班子成员自身建设。制定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努力提高班子领导的理论素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切实按照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问题,维护班子团结,珍惜共事机会,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二是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推行机关干部“日记、周报、月考评”制,镇主要领导每月对工作进行点评,褒贬分明;二是开展不定期的效能检查,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三是建立新老干部“传帮带”制度,着力培养年轻干部;四是注重发扬个人特长,合理交流岗位;五是坚持重点工作责任落实,每日督查;六是严格执行干部住夜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按网格联系区域划分为8个值班住夜小组,每天安排1-2名镇班子成员和7-8名机关干部值班住夜,主动走村访户,有计划、有重点走访一些老党员、老干部、困难户、专业户等重要对象,深入一线了解民情,听取意见、建议,并记好《民情记录本》。三是开展效能督查。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及时调整机关工作人员指示牌,督查机关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情况,查找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2015年检查机关作风效能2次,检查村干部上班纪律1次。四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牢固勤俭意识,文明节庆活动,从简公务接待,加强节约型办公建设,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履行。

  (四)重视信访举报,严格执纪办案。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作用。加强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查处力度。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执行法纪。认真履行纪委职责,改进办案方法,克服阻力,排除干扰,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坚决查处,起到了警示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2015年,共受理纪检信访14件,送达违纪处分决定3份,对4名村干部和2名党员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查处案件和办结信访,既维护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队伍,又解决了实际问题。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开展党委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乡镇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乡镇纪委同级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等11项制度,围绕决策、执行、监督三个重点环节,认真严格按规范运行。二是强化“三务”信息公开。组建了“三务”公开信息管理员队伍,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完成了“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村级事务的监督渠道。三是加强对村级民主管理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实行常态化,通过检查党务、村务公开栏,两委会、党员代表联席会会议记录等方式,对民主治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以解决少数村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村务管理不民主等问题。

  (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围绕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这一主题,根据上级的总体部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一是认真开展理论教育。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履行。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增强干部队伍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镇、村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邀请纪委、检察院领导、专家作党风廉政建设讲座,增强了镇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以反面典型为广大机关干部敲响警钟。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七)严格落实干部选用规定,提高群众满意度。镇党委紧紧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民主推荐,群众评议,党委审议,纪委全程参与,2015年严格按照程序选优配强了10余名镇机关中层干部。

  (八)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2015年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坚持和完善民中集中制,增进班子团结和谐,努力改进作风,

  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班子自身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认真按照越组〔2015〕50号文件精神,开好201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不评功摆好,真正找出自己身上的问题。按要求推进镇村干部的廉政承诺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承诺,在镜湖新区网站进行公示,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镇机关干部和村主职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评议。

  (九)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实行阳光村务,从源头上保障干部清廉。制定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农村民主议事决事制度。对重大村务,由支部提出,村两委会或两委扩大会讨论,提交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议表决,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强化“三资”管理制度。对村级资源、资产实行动态登记管理,并公布;对村级财务实行代理制,按月公布财务报表、每月盘点货币资金、监督进账和定期审计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村级资产、资金、资源运行合法合规、公开安全,积极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和干部离任审计,开展16个村的财务审计和4个村一事一议专项审计。对涉及群众的各类补助、资源分配,全部公开操作;对工程项目、发包项目、租赁项目全部公开招投标,全镇公开招投标项目35只计2147万元。对村级经营费、村干部报酬实行限额并公开。三是积极开展“评星晋级”活动,评出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行政村五星级1个、四星级2个,三星级及以下29个。

  二、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研究制定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

  (二)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区委、区纪委、镇党委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活动;审核签批《乡镇党委二○一三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重要文件,与各村(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重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亲自接访、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定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分析,充分发挥预警机制的作用。

  (四)加强案件查办,提高办案综合效果。围绕“常教育防发案、常提醒少发案、办小案控大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协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听取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

  (五)讲政治、顾大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四德”为先,自觉遵守廉政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带头维护集体决策,带头维护班子团结,自觉接受监督。坚决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六)带头讲原则、抓执行。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敢抓敢管,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建立完善制度、专家导学和典型引学等多种形式管理教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村(居)主职干部廉洁从政,邀请专家学者作系列辅导讲座,选树一批党员、群众身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通过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教育、激励党员干部,另一方面,通过观看专题片、案例教育等反面典型进行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拒腐防线,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利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廉政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对听到的反映也对当事人及时提醒。

第五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相关要求,xx各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一岗双责”责任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都应强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为明确“一岗双责”的内容,现发布x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主要责任

  “一岗双责”责任人应当承担以下主要责任:

  1.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和管理团队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对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其他“一岗双责”责任人对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纪检监察负责人除了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外,还要协助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承担监督责任。

  二、责任清单

  “一岗双责”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日常管理职责

  1.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纳入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到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的工作当中。

  2.定期研究、布置、推动、检查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该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每年组织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会议,进行责任分解,建立考核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4.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

  5.加强对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6.建立健全相关业务工作和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7.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监督教育职责

  1.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干部、员工的廉洁从业情况,发现问题苗头并及时提醒纠正。对于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及时向纪检部门通报。

  2.每年与分管部门或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干部、员工进行廉政谈话。

  3.对于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频发的领域,及时与有关人员约谈,剖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4.按照公司“大监督”工作体系的要求和分工,督促、推动分管部门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并在直接管理范围内组织开展好日常监督工作。

  5.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加强作风建设,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基层减负。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涉及到的履职待遇、费用报销标准等,进行经常性教育提醒。

  6.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反腐败工作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带头为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授廉政教育课程,督促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

  (三)联系服务群众职责

  1.深入基层和员工,主动发现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关心群众困难,了解群众诉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以上率下”职责

  1.以身作则,树好标杆。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党规党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2.做好示范,以上率下。以清正廉洁、尽责担当的良好形象,带动下属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法规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组织氛围。

  三、考核评价和问责

  对“一岗双责”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的考核评价,实行分级管理。其中,对万家管理班子成员的考核评价,以集团相关安排为准;对其他“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考核评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对相应的责任主体分别开展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考核评价结果计入对“一岗双责”责任人的年度综合考评,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在述责述职述廉中报告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导致所管理范围内违纪违规情况多发常发或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启动问责机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六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检验。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

  2、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关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坚持加强组织领导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集团党的建设和经营工作的总体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

  4、通过召开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式和工作现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5、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定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推动责任落实。

  6、开展党员廉政建设专项考核,运用考核结果,督促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强问责工作,支持纪委履行职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坚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为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9、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导向,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10、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住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四)坚持以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

  11、从严选人用人。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干部队伍作出的新部署,严把政治首关,用好标准、好作风、好方法、好机制,选对党忠诚之人,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2、从严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强化廉政把关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未出具廉政鉴定意见的拟提人选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防止带病提拔。

  (五)坚持作风建设高标准毫不动摇

  1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问题线索,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

  1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5、广泛开展廉洁文化示范项目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廉洁文化建设,规范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廉政提醒。

  1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形成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

  (五)坚持强化权力监督绝不放松

  1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资金管理、材料采购、招投标、技术分包、劳务分包、设备租赁等重点领域岗位职权的监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纪律监察体系,加强纪检委员岗位设置,细化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19、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20、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重运用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运用好“四种形态”。

  21、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研究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委履职尽责当好坚强后盾。

  (五)坚持从严要求发挥表率作用

  22、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业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和亲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

  冯弥,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全面工作,是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落实“一岗双责”,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4、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把选用干部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5、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初围绕个人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材料,在上级考核时进行报告。

  6、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教育监督。

  7、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8、其他应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的情况。

第七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及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党委(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保障。

  3、抓好党委(党组)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委(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下属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4、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股室和下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组织和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向社会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开展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6、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不少于2次。

  (二)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9、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慵、懒、散、推、拖等“为政不为”和吃、拿、卡、要等“为政不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0、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州委和县委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1、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12、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组织开展机关专项治理,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13、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抓长,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等形式,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对机关作风进行全面整治。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4、努力结合行业行政工作,积极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5、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6、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17、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清单

  (一)班子主要领导(书记、局长)责任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每年至少主持召开4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述职和测评,分析研究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保障,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4、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章、党纪条规列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教育。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坚持每年讲1-2堂廉政党课。

  5、组织并带头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6、围绕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听取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及廉政测评满意率较低的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7、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规定,自觉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州委、县委实施细则,杜绝“四风”问题,切实做到勤政廉政。

  9、组织召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0、每年向县纪委进行书面述廉述职,并如实撰写《廉政日志》《党风廉政建设履职记录》。

  11、严格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其他党组成员(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

  1、协助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分析研究、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主动参与党委(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指导分管股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3、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分管股室及下属单位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4、积极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对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并整改。

  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州委、县委实施细则,杜绝“四风”问题,切实做到勤政廉政。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每年向县纪委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如实撰写《党风廉政建设履职纪实手册》。

  8、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纪检组长责任清单(9项)

  1、监督检查本单位党委(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党内法法规、制度和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接受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的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修订完善本单位的相关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办法。

  5、对职责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进行制止和查处,对违纪违法行为线索及时上报县纪委,严格遵守纪检监察机关规范。

  6、监督检查本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情况。

  7、监督检查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8、对本单位违反作风建设、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和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9、办理上级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10、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八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第九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

  (一)统一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加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3、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有关职能股室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4、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局中心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5、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6、改革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做到职责明确、权责一致;

  7、完善责任体系,改进检查考核方法,严格责任制考核,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8、局机关支部、办公室承担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

  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二)宣传教育责任

  1、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健全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内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讲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课至少一次。

  3、坚持和完善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承诺和廉政谈话制度,将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崇廉、倡廉、守廉的浓厚氛围,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作风建设责任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2、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和游客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选人用人责任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树立敢担当、重落实、善创新的用人导向,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2、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严禁超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严禁违规设置领导职务名称、严禁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禁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五)制度建设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规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和权力;

  3、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阳光使用权力;

  4、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明晰权力清单、明示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5、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聚焦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权力运行、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环节,列出责

  任清单;

  6、完善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六)惩治腐败责任

  1、建立健全腐败问题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组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2、坚持教育惩处并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

  (七)监督管理责任

  1、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对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股室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3、定期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

  (八)示范表率责任

  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着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法规,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清正廉洁、秉公用权。

  二、局党组书记的责任清单(一)组织落实

  1、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确定专题并主持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3、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管好班子

  1、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2、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股室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做到管事必须管人、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

  3、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发现有严重问题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

  (三)带好队伍

  1、以上率下,以班子自身建设带动全局干部队伍建设;

  2、以健全制度纪律约束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为核心,带队伍、抓队伍、强队伍;

  3、不定期与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班子及其本人廉政勤政等情况,并提出要求;

  (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1、定期听取机关党支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2、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及时排除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统筹各方面的力量,推动案件查办工作。

  (五)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党章党规的刚性约束;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带头依法办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一)落实分管职责

  1、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部署和工作安排;

  2、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并就党风廉政建设事项发表负责任的意见;

  3、针对分管股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要具体批办查处。

  (二)强化工作指导

  1、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方案严格审核把

  关,督促指导分管股室研究制定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

  2、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定期听取汇报

  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分管股室在作风、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突出问题,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四)加强日常监管

  1、对分管股室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不定期与分管股室及其负责人谈话,了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班子及其本人廉政勤政等情况,并提出要求;

  2、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严重问题要及时向局党组书记汇报。

  (五)自觉接受监督

  1、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第十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和任务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5.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

  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7.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和任务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1次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和任务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第十一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根据经开区党工委安排,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具体内容进行对照检查,现将2021年上半年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分工,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从上到下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局室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形成“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科室的廉政建设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2020年我局共召开我局共召开党员大会16次,支委会15次、党课6次,每次会议都会将廉政责任纳入会议内容,将党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把任务明确到领导班子各成员,推动班子成员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强化“一把手”的主体责任。作为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多次召开廉政风险排查会议,梳理岗位职责,研究部署岗位廉政教育工作,起到了良好效果。局室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能够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了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三是以责任追究倒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对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动态管理。检查考核中发现履责不到位问题限期整改。结合2020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进行评选考核,评议结果与年终评优、推荐先进挂钩。

  (二)标本兼治,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党

  认真贯彻落实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坚定的政治勇气和担当精神,集中整顿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本局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落实了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坚决纠正了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规范的问题。以每月党性教育十分钟为抓手,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教育方式,观看红色电影、唱红色歌曲等,既活跃了学习气氛又达到了学习的目的;根据党工委工作安排,建设局围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学习《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深化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与所学相结合,开展大研讨,做到以学促行,咏理论武装头脑、咏纪律法律约束言行,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和法规防线。

  二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抓好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了《馗乡镜鉴》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风险点识别及防控工作。全局共15名人员,其中副处级领导干部1人,科级领导干部2人,工作人员12人。共梳理部门管理职权7项,部门廉政风险点3项,个人岗位风险点45余项。通过这种方式提耳朵、扯袖子,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有效防止了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三)深化作风建设,维护园区群众合法权益

  1.加强支部建设,让全体党员知法懂法,产生敬畏。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增强责任意识,通过教育引导、明晰责任和问责警示,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追究;健全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让反腐工作更接“地气”,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的反腐“红利”。

  2.加快推进重点建设项目进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建筑安全及扬尘治理。2020年宿州经开区上报列入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度调度的重点项目共8个,规划建设局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倒排工期、定期调度、加班加点,统筹协调工程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2020年规划建设局在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同时对经开区所有在建工地创建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落实。辖区范围内建筑工地21个,全年检查共计下发整改通知单107个,其中限期整改64个,停工整改43个,下发通报四期,集体约谈各方责任主体10次,设置公益性广告面积约3850平方米。

  3.加强政务公开,打造阳光系统。我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全年共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变更审批1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个,施工许可证(含并联审批事项)36个,综合验收7个。经开区共开展10项区域评估事项,现10项已全部编制完成。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党性修养

  1.积极创新学习形式,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动强化学习常态学习化,不断聚合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把“家风家训”融入“两学一做”,让它成为的一项有力举措。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即廉洁修身又廉洁齐家,对亲属子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培养子女勤俭节约、孝敬老人等美德,对亲属的错误言行不回避,不护短、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帮助他们自觉抵御不良风气的侵蚀。告诫全局党员要珍惜工作岗位,珍惜家庭,珍惜自由,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挺纪在前,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守底线,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党支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廉政党课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引导纠正,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地落实,为园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加强科室内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创新工作机制,充实规划建设力量,大力提高规划建设人员业务技能;加强人员勤政廉政教育,规范自身行为,防微杜渐,严于律己,杜绝不正之风,为开发区规划管理作出积极贡献。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作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一年来,规划建设局较好的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计划,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干事氛围。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存在,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助力园区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围绕建设工作重点布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021年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重点工程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实现管理工作责任化、制度化、规范化。包括:《经开区重点工程管理办法》、《经开区重点工程调度办法》、《经开区重点工程项目管理流程》等;在重点工程调度管理上有创新,调度不走形式,坚持问题导向,重问题的协调推进解决,重部门的齐心合力,重方法的创新变革,重工作能力的提高,督查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

  二是围绕建设阳光办公系统任务,加强群众监督力度。我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定期在经开区网站上公布领导动态,办事流程,行政权力清单及办事指南,增强公众对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围绕干事创业基本要求,加强科室内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创新工作机制,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大力提高建设人员业务技能;加强人员勤政廉政教育,规范自身行为,防微杜渐,严于律己,杜绝不正之风,为开发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第十二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一)统筹谋划部署

  1.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教育教学管理同安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每年初与学校相关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分解责任。

  3.每年召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1次,部署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2.实行“一把手”逐级调度,每半年调度1次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以会议通报、工作通报、专题通报的形式不定期进行情况通报;每年底向上级党工委和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评价体系,将其纳入学校目标量化管理综合考评体系,每年底进行考评,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挂钩,对出现问题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宣传教育

  1.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把反腐倡廉和师德师风建设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干部教师集训会议2次以上。

  2.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观看1部警示教育片、听1次廉政党课、观摩1所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办1期廉政宣传专栏。

  3.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做到廉政教育进走廊、进课堂、进办公室、上墙壁、上板报,打造德廉融合的廉政文化。

  4.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教育工作。

  (四)选好用好干部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使用。

  2.加强干部的培训与学习,注重后备干部的储备与培训,实现新老干部梯次配置。

  3.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推行约谈提醒制,对出现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的干部进行随机约谈。

  (五)深化作风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执行力度,重点治理教师乱收费、乱办班、有偿家教、滥发教辅资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重点整治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六)加强源头治腐

  1.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度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

  2.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工作审批流程,坚持决策、执行过程集体监督。

  3.扎实开展党务、校务、财务“三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实效,增强工作透明度。

  4.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做好学校财务收支监管,执行学校定期审计制度。

  (七)支持执纪执法

  1.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本单位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报告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领导的直接责任。

  2.认真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提醒,防止问题升级。

  (八)做好表率引领

  1.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基层、接受监督,制止和纠正任何形式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2.定期召开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正视问题、相互帮助,增强服务群众、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谋划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作出批示、交办任务等方式作出安排部署。

  2.每年主持召开工作会议1次、专题研究2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和处室履职尽责,推动工作落实。

  3.敢于担当,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亲自督办。

  (二)掌握廉政状况

  1.每年与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交心谈心不少于2次,及时掌握其廉洁从政状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扎实开展新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2.经常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全面了解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审计报告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廉情动态。

  (三)重视廉政教育

  1.以党支部专题工作会议、干部教师集训会议为载体,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教师队伍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自觉性。

  2.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每年亲自讲1次廉政党课。

  (四)支持查办案件

  1.排除干扰和阻力,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2.认真调查处理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力解决违反“四风”、“师德师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五)开展检查考核

  3.督促做好年度学校目标量化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将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与其挂钩,对出现问题的学校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4.实地调研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六)带头廉洁自律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7.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教育好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8.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评议。

  17.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领导责任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研究部署工作,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党支部书记交办的工作。

  2.疏理分管领域重要腐败风险点,及时研究对策,做好风险防控。

  3.不定期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二)加强督促指导

  1.坚持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积极指导分管处室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过程监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3.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汇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三)配合查办案件

  1.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线索和突出信访问题,认真调查处理来信来访,对突出问题进行教育控管。

  2.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四)参加检查考核

  1.主动参与年度学校目标量化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防控措施。

  2.做好考核结果的排名和运用,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廉洁自律

  1.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2.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身边的人,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3.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评议。

  4.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十三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责任清单

  1.加强组织领导

  (1)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理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市委、市纪委、集团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分析研判形势,统筹谋划公司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3)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公司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照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要求,制定完成自身责任清单、并延伸到基层,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实行档案管理,抓好工作落实。

  (4)制定公司2020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完成签订工作;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5)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建工作,并纳入企业整体工作。4月份召开公司2020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安排2020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6)坚持领导班子基层党建联系点和下沉一级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所属和下沉一级联系点单位,全年深入所属单位联系点和下沉一级联系点单位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加强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指导。

  2.强化监督检查

  (7)完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8)明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机构,明确专人抓好主体责任工作任务的统筹计划、组织安排和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9)落实履责报告制度,公司党委定期听取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所属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制度。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

  (10)强化检查考核,4月份修订完成《2020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并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双百分、同比重考核。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责记实制度,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组织领导、机制制度建设、推进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情况,做到全程留痕、记录在案,做到详实、规范、严谨、细致。

  3.规范选人用人

  (1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选好用好干部,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风气。

  (1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干部任用前充分听取本级纪委对拟任用人选的意见,完善和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1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任人唯亲、体内循环,严肃查处因人设岗、弄虚作假、拉票贿选、违规考录招聘人员等违纪行为。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加大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4.深化作风建设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做好重大活动稳定工作。

  (1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每半年听取一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汇报。

  (17)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抓好行风建设,加大作风问题惩戒力度,坚决整治违规使用公车、超标准接待、差旅活动超规格等问题。

  5.维护职工利益

  (18)健全职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职工合理诉求。

  (19)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

  (20)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深化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肃查处侵害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21)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2)统筹组织人事、审计等力量,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好领导干部任期内、离任后审计监督,做到有信必查、有腐必惩。

  (23)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及时研究、主动解决重大问题;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

  7.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24)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深入推进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对重点岗位人员和重点部门,强化风险排查。加强工程设备招投标、废旧物资处置、安全生产管理、职工招聘等方面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准则》《条例》,贯彻执行《公司党委会议事决策规程》《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严格实行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6)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8.加强教育管理

  (27)按照中央、省、市委、集团公司党委的部署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常态化开展“三述”,抓实“党支部学习”,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开展2020年度“庆七一”主题系列活动。

  (28)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重要载体,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加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

  9.发挥表率作用

  (29)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3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规定。

  (3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32)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职工、舆论等方面的监督。

  (二)党委书记、董事长***责任清单

  1.直接责任

  (1)对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在组织领导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形势,明确领导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责任分工、责任内容,制定班子及成员责任清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所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建、党风廉政责任书,并督促所属各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

  (4)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定力,加强对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把握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要求和上级相关制度规定,坚持任人唯贤,切实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带病提拔”、“带病重用”。

  (6)加强对公司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7)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倡导勤俭节约的经营管理理念。每半年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执行情况。

  (8)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9)深化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10)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注重干部培训、培养和使用。

  (1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2)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对所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实现全覆盖。

  (13)主动接受、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监督,认真做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适时指导开展对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

  (14)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2.领导责任

  (15)督促指导综合办公室健全信访稳定、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6)组织指导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等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三公经费”管理、业务招待、资金管理使用、预算管理、审计环节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7)督促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健全党建工作及组织人事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严格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规定。

  (18)组织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考察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9)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因人设岗、弄虚作假、拉票贿选、违规考录招聘人员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责任清单

  1.直接责任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布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布置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2.领导责任

  (9)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夯实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基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指导对公司各项制度建设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标准化要求,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

  (10)加强对招标采购管理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防止应招未招、拆分项目规避招标、设置不公平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搞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11)督促指导企业管理部门健全资产管理、处置和绩效考核等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2)组织指导企业管理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资产管理、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加强对绩效考核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14)加强对资产管理、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责任清单

  1.直接责任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4)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所属各单位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6)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7)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8)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9)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2.领导责任

  (10)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的堡垒作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11)督促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健全党建、党务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2)组织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推优评选、宣传考核、网络舆情处置、发展党员、帮扶职工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4)组织指导纪检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纪检监察工作中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5)督促指导完善工会、计划生育部门各项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

  (16)组织指导工会、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帮扶职工、计划生育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责任清单

  1.直接责任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2.领导责任

  (9)督促指导安全监督部门、营运管理部门健全安全管理、客运管理、服务管理等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0)组织指导安全监督部门、客运管理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安全管理、客运管理、服务管理工作中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责任清单

  1.直接责任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2.领导责任

  (9)督促指导技术部门健全技术管理各项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0)组织指导技术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小额设备采购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1)督促指导行政服务部门完善基本建设、场站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2)组织指导行政服务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基本建设、场站管理、行政后勤、环境保护中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加强对基本建设、场站管理、行政后勤、环境保护中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纪委责任清单

  1.协助公司党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协助公司党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2)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准确、及时贯彻集团纪委和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向公司党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公司党委和集团纪委请示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等情况。

  (3)协助公司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督促两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协助公司党委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形成《公司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协助公司党委对所属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统筹谋划监督任务

  (5)按照市纪委、集团党委、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政府购买城市**服务政策导向,围绕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统筹谋划纪委监督责任工作任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6)对纳入企业考核体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指标,进行重新修订,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中。

  3.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7)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集团党委和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8)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协助公司党委形成三级述责述廉工作架构,党组织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紧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遵守党的纪律、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进行报告,切实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9)强化同级监督,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纪委书记通过参加党委会等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加大重要事项的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成效。

  (10)强化日常监督。针对摸排的公司廉政风险防控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列入执纪审查重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履职尽责的日常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1)深化专项监督。按照市纪委《精准监督导航企业版》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精准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做好企业内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专项监督,就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招投标项目、场站改造、党员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开展专项监督。

  (12)深化协同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持续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定期沟通情况,协调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创新协同监督的“大监督”格局。

  (13)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的监督管理,及时对干部卡片、干部任免相关文件、廉洁从业承诺书、党风廉政责任书、述责述廉报告、廉政鉴定、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14)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按照《****集团廉政鉴定工作办法(试行)》,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廉政鉴定意见,严把干部入口关,从根源上净化政治生态。

  4.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5)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威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持续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件办理和审查调查工作。对发现违反党纪党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敢于亮剑,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发现诬告陷害的,坚决予以严惩,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16)全面贯彻落实,精准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推进两级纪检组织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于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初步核实等方式处置,相关统计汇报材料及时建档留存,作为政治生态状况的重要参考。

  (17)纵深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案为戒,加强警示教育,定期转发《每周一案》,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运用“互联网+”,坚持线上线下廉政教育同步推进,以“清风伴您行”品牌为引领,以廉政文化专栏、廉政文化墙、廉政屏保等为支撑,发挥好两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廉政文化教育作用,推动廉洁理念融入企业日常,营造崇廉拒腐的企业氛围。

  5.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8)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要求为指导,对现有的纪检监察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细化、创新,提升纪检监察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19)加强与党委协调,及时向党委通报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或突出性问题,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与党委书记交换意见,提出工作建议。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协调相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20)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把依规依纪依法体现在各方面各环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6.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防“灯下黑”

  (21)加强公司两级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纪检干部任用入口关,防止纪检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2)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执行《**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对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23)抓好纪检干部培训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切实提高纪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成为行家里手,同时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严格落实执行廉政提醒谈话和风险防控制度,强化自我监督意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纪委书记***责任清单

  1.直接责任

  (1)根据工作分工,组织领导落实公司纪委监督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定力。

  (2)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研究落实监督责任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协助党委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督促指导下级纪检组织履行好本级监督责任。

  (3)带好队伍,抓好纪检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对纪检干部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防“灯下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4)坚决贯彻执行集团党委、集团纪委和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局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工作推进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公司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问题线索,在向公司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5)定期召开由纪委委员、所属各单位纪检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通报、研究纪检监察重要工作,解决工作开展中的实际问题。

  (6)加强对所属各单位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维护团结、履行职责、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督促整改。

  (7)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2.领导责任

  (8)推进监督责任清单管理,督促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协助公司党委完成《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修订,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开展年终检查考核。

  (9)不断改革创新监督模式,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协助党委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并监督实施。

  (10)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多采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处置,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

  (11)督促抓好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的贯彻执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2)积极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为执纪审查提供强大合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不断深化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形成风清气正的企业氛围。

第十四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按“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现就建立健全我学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经总支会议研究,制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定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

  3.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1.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2.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工作过程中的阻力和干扰。

  3.对分管的行政管理、计划财务、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案件和腐败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三)加强监督指导 

  1.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2.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 

  3.积极配合上级纪检部门开展工作,主动排除阻力。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1.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班子成员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2.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每年至少讲一堂廉政党课。 

  3.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五)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要求以及有关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2.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 

  3.抓好班子、管好队伍。 

  4.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5.每年向县局和县纪委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二、党组织副书记、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及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年度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2.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指导检查督促本局落实工作任务;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列入组织生活会或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3.协助主要负责人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年度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健全廉政制度建设,加大反腐力度。 

  4.对分管的政策法规、督查指导、财务报账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案件和腐败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5.狠抓学区作风建设,配合班子成员抓好学区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6.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切实抓好职工廉洁自律工作。 

  三、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严肃执纪问责 

  1.对党员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进行监督。 

  2.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3对落实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情况实施常态化督查,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决不掩盖问题、回避矛盾。 

  5.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进行诫勉谈话。 

  6.对党员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五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x县发〔2014〕x号)要求,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和局内工作实际,现将班子成员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李xx(局长、党组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2、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二次,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每年上廉政课不少于一次;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与班子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二次,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落实好“一岗双责”。

  3、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4、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加强对分管科室、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督促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3、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支持配合局纪检组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协调落实案件调查、改进作风和预防腐败等工作。

  4、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王xx(党组副书记)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2、对分管的就业促进科、县就业服务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xx(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对分管的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科、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局、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赵xx(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报告,配合县纪委严格审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政纪的行为。

  2、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4、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

  杨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周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办公室、后勤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六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 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第十七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杭锦后旗发改委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单位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党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发改委干部队伍,促进领导党组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招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具体措施和考核办法。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明确领导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将责任分解到党支部成员、办、中心、股室,逐级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并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4、定期组织召开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查找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
  5、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召开任务分解会、述职点评会,定期同党支部成员、办、中心、股室负责人开展“两个责任”履职情况约谈提醒。
  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办、中心、股室和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党支部领导支部成员、各办、中心、股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
  2、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对具有培养前途的后备和拟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定期核实,对弄虚作假行为及时处理,逐人逐个事传导压力。
  三、抓好作风建设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公务外出管理等制度。
  2、认真开展综合治理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3、抓好市、旗两委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以上率下,委正职向副职做表率,副职向分管股室做表率,办、中心、股室负责人向其他同志做表率;对关键岗位和“关键少数”要严加监督,把不愿收手、不制止的苗头厄杀在萌芽状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四、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
  1、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部门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2、加强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
  五、推进源头治理
  1、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严格执行党支部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加强对“三项权力”监督制约,积极组织开展以“认清权力、敬畏权力、用好权力”为主题的“权力观”教育活动。
  2、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年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健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持之以恒抓好“五德”教育,坚持领导党支部成员讲廉政党课制度,廉政承诺、履职承诺和廉政谈话制度。
  3、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推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务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颁布的一系列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市、旗纪委推行的反腐倡廉制度,着力构建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配套制度体系;全面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根本上根治“慵、懒、散、拖”、“慢作为”、“不作为”等现象及“三难”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新常态。
  六、严格检查督促
  1、主要负责人要督促领导党组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老好人思想。
  2、党组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股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股室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3、要经常性开展对党的纪律执行、干部纪律作风、五项制度、财经纪律、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好人主义、自由主义等问题。
  七、做好带头示范
  1、领导党组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2、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清正廉洁。

第十八篇: 党风廉建设责任清单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检验。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

  2、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关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坚持加强组织领导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集团党的建设和经营工作的总体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

  4、通过召开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式和工作现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5、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定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推动责任落实。

  6、开展党员廉政建设专项考核,运用考核结果,督促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强问责工作,支持纪委履行职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坚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为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9、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导向,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10、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住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四)坚持以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

  11、从严选人用人。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干部队伍作出的新部署,严把政治首关,用好标准、好作风、好方法、好机制,选对党忠诚之人,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2、从严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强化廉政把关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未出具廉政鉴定意见的拟提人选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防止带病提拔。

  (五)坚持作风建设高标准毫不动摇

  1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问题线索,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

  1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5、广泛开展廉洁文化示范项目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廉洁文化建设,规范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廉政提醒。

  1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形成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

  (五)坚持强化权力监督绝不放松

  1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资金管理、材料采购、招投标、技术分包、劳务分包、设备租赁等重点领域岗位职权的监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纪律监察体系,加强纪检委员岗位设置,细化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19、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20、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重运用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运用好“四种形态”。

  21、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研究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委履职尽责当好坚强后盾。

  (五)坚持从严要求发挥表率作用

  22、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业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和亲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

  冯弥,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全面工作,是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落实“一岗双责”,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4、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把选用干部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5、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初围绕个人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材料,在上级考核时进行报告。

  6、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教育监督。

  7、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8、其他应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的情况。

文章评论

    共有条评论来说两句吧...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排行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