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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范文六篇

2022-11-10人围观
简介

纪检,“党纪检查”或“纪律检查”的简称。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的文章6篇 ,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篇一】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

  (一)组织协调责任

  1.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每年年初向学校党支部和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向学校党支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议。

  2.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学校党支部制定规划、分解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廉政教育责任

  3.协助学校党支部宣传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化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4.完善学校纪检工作和宣传等部门联席会议、联合行动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行风和学风。

  5.督促中层单位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6.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对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及时函询、约谈,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监督检查责任

  7.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纪律规定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8.加强对学校党支部、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9.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与考核,将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0.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党支部七条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督促干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攻坚克难。

  11.加强对选人用人、招生考试、基建修膳、采购招标、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国有资产、学术诚信、职称评聘、评优评奖、津贴与住房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制度建设责任

  12.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13.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情况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五)查信办案责任

  14.完善学校纪检工作和学校党支部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有关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事项。

  15.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受理、登记、送阅、审批、办理、反馈、报结等规定。认真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检举、申诉。落实信访办理责任制,完成上级信访转办件、督办件。

  16.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发生原因,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7.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有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学校党支部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教育局纪检组报告制度。

  (六)执纪问责责任

  18.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19.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20.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聘用人员或者用人、聘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21.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22.对庸懒散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干部,及时追究责任。

  (七)自身建设责任

  23.加强学校纪检工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

  党组织和师生监督,带头纠正“四风”,敢于担当,主动履职,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24.定期聘任学校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加强日常管理与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检查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

【篇二】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一)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1.在局党支部日常工作中,协助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纪检组)和就业局党支部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主体责任;

  2.抓好教育股、人事股、招生办、督导室、教师培训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有效防范职责范围存在的腐败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措施。

  (二)强化知纪明纪

  1.深入学习《党章》与《廉政准则》以及作风方面相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条例,增强尊崇敬畏意识,熟知纪律要求,明确行为底线;

  2.坚决反对“四风”,主动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和“生活圈”,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加强日常监管

  1.对分管业务股室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年内讲授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听取工作汇报不少于4次;

  2.开展廉政约谈全覆盖;

  3.对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

  4.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社会交往、生活交往的监管,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纠正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推进预防腐败

  1.督促分管股室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以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加强对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现场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

  (五)当好廉政表率

  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

  不允许出现我局“四风”问题;严禁出现对报告、约谈、诫勉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力,不能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不允许放松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篇三】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方面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认真研究部署,执行交办工作打折扣,落实不到位。

  2.向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不及时、不客观、不具体,致使延误重要工作任务。

  3.协助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监督检查工作走过场、效果差。

  4.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或严重腐败问题。

  二、维护党的纪律方面

  5.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

  6.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制止不力,导致政令不畅或影响重要工作推进的。

  7.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监督不力,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报告的。

  8.对本单位本部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致使本地本部门存在管理松懈、纪律松驰现象。

  三、严肃查办案件方面

  9.信访举报渠道不畅,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不能及时收集和办理。

  10.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不能严格执行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制度,存在隐瞒不报、迟报漏报、选择性上报的问题。

  11.对交办案件查办不力,有意拖延办案时限、敷衍应付办案。

  12.本单位本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存在压案不查、查而不究现象。

  13.在办案过程中发生徇私舞弊、办人情案问题以及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收缴涉案违纪违法款物的情形。

  14、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严,发生涉案信息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等问题。

  15.在查办案件中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收受贿赂等执纪违纪情形。

  16.办案人员不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致使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四、强化作风监督方面

  17.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四风”问题频发,造成不良影响的。

  18.作风效能监督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本单位本部门不断发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严重问题。

  19.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不能聚焦主业主责,仍然牵头或参与与纪检监察主业无关的工作。

  20.自身作风问题突出,发生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反作风纪律的情况。

  五、深化教育预防方面

  21.廉政教育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对典型案例未能及时通报曝光,未能较好地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22.对作风和纪律问题未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致使小问题酿成大案件。

  23.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不完善,廉政风险点不明确,监督措施不到位。

  24.惩防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台账没能有效建立,出现惩防职责不落实、任务不兑现情形。

  六、严格追究问责方面

  25.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26.对落实两个责任敷衍应付,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不追究、不报告。

  27.“一案双查”工作不力,应当追究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

【篇四】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

  为认真履行驻部机关纪检组监督责任,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特制定负面清单如下。

  一、组织协调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不认真,工作任务搞变通打折扣,落实任务不到位。

  2,向党组织提出工作建议不及时不客观,草率应付,致使重要工作任务延误的。

  3,协助抓党建和检查工作力度不大,存在走过场、效果差的问题。

  4,查处腐败不力,致使本部门党建出现重大问题。

  二、党的纪律

  5,对本部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

  6,对本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不能及时制止,影响正常工作推进的。

  7,对本部门领导班子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监督不力,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提醒报告的。

  8,对本部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监督不力,致使存在纪律

  松驰现象。

  三、查办案件

  9,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收集和办理不及时。

  10,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存在隐瞒不报、选择性上报的问题。

  11,对交办案件处置不力,恶意拖延办案、敷衍应付的。

  12,在查办案件中存在压案不查、查而不究现象的。

  13,在办案过程中发生截留、挪用、私存暂扣违纪违法款物的情形。

  14,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严,发生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等问题的。

【篇五】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

  一、纪检监察必须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将执法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通过对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的防火墙。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监督检查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药品监督检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篇六】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才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我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如下。

  1、严格纪律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决议决定执行和上级党委、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

  2、深化作风督查。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省委十项、南充九项、阆中市十一项规定情况开展定期督查;聚集“四风”突出问题,深化正风肃纪,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盯住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促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强化履职监督。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责任落实。同时对本单位各站、股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强化问责,促进履职到位。

  4、加大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反作风建设等各规定的人和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姑息。

  5、严肃查办案件。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本单位的领导和党员干部中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本单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同时,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

  6、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利用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等机制,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为大问题,运用执纪成果,通过发布案件信息、通报典型案件等形式,定期开展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洁从政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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