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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七篇】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文章7篇 ,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篇1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办发电〔2018〕75号)要求,我局迅速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总结,突出问题导向,对照中央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的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对今年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分析查找。现将开展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总体情况
(一)狠抓作风建设,持续强化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结合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委有关改进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重要文件精神做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的责任感、紧迫感。今年,结合全县开展的纪律作风大整治活动和全省“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党章和八项规定要求,每名党员干部查找自身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即知即改台账,排出时间节点,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地生根。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全覆盖。认真落实县直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县委、县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内容全面、责任明确。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协调、科室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打造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体系,实现“两个责任”的全覆盖;成立纪检监察室,相关制度上墙,人员设施齐备,专责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办案件,强化源头预防,增强纪律意识,促进作风转变,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
(三)坚持领导带头,认真开展查摆整改活动。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查摆整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有效落实。工作中,局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到所分管单位、所联系村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意见》和《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带头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十项规定》,建立了局机关支部与一个基层单位,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联系一户贫困户制度,通过定期走访、过节探望,及时解决生产生活中困难。深入开展了会议、文件简报数量规模精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公车改革、办公用房和住房清理腾退、高消费娱乐、出入私人会所“三公”经费开支、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做好问题整改,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都能严格遵守“三公”管理办法,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勤俭节约、马上就办的清风正气正逐步养成。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我局在执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公务用车等各项制度上做到了严格执行、不越红线,我局的财物管理工作逐年规范,走在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前列,连续两年承担了市对我县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检查。坚持定期到所联系村开展走访活动,通过察民情、解民怨、帮扶贫困户,进一步强化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变了作风,增强了为群众服务的本领。
(四)压实责任,狠抓督导问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出勤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规范执法情况等作为落实八项规定的必查内容,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局纪检部门定期不定期到窗口服务单位、司法所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通报问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教育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解决抓纪律作风“一阵风”和中层干部中普遍存在的“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以督导抓落实,以问责促整改,进一步提升作风标杆,提升工作效能,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
(五)开展专项整治,狠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法律服务领域“阳光办案”、“一口价收费”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定期不定期地对司法所、公证处、律师所、法律援助接待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查阅档案,回访当事人,及时收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线索,排查风险点,及时做好谈话提醒。对发现的窗口单位服务不主动、态度生硬、乱收费、办事拖拉等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号入座,挂牌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定期开展执业评查活动,重点查找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案件代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问题,对查找出的服务标准不透明,代理风险不详细告知,收费标准不规范的问题,全面推行了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公开制度,代理风险告知制度、服务收费出具机打发票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提高社会公信度。
(六)明确责任,严肃执纪,切实做好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根据县委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提出的9个方面的问题,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同志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司党发〔2018〕6号),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进行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结合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从源头上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通过抓学习,抓制度,抓督查,抓问责,抓整改,我局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变工作作风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的差距,还有很多方面需要继续整改和加强,如:制度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的力度上还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个别中层干部对抓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反复性认识不足,工作中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少数干警对当前上级的新措施、新要求学习领会不到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还不强,工作中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懒散庸等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法律服务行业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对待,认真抓好督导整改。
三、今后工作举措
下步,我局将以这次专题督导检查为契机,按照领导要求,在查问题,补短板,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继续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健全各项制度,一以贯之地狠抓执行落实。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好“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强化督查和问责制度的落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纠正,严格问责,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四是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好廉政谈话制度的预防监督作用,让扯袖子、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篇2
第一章调查研究
第一条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安排考察内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群众需要的地方,采取座谈、走访、蹲点等方式,客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实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科学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党组书记、局长调研时,所到的县、区煤炭工业局党组织书记、局长可全程陪同。其他党组成员调研时,可安排1位负责人陪同。
第二条在基层考察调研期间,接待单位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张帖悬挂标语横幅;接待单位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条接待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不超标准安排接待。接待用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内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原则上由接待单位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不上高档菜肴,不过分追求地方特色,不从外面调派厨师或者调配菜肴,菜肴品种和数量安排适当,避免浪费。不上烟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第四条改进调查研究。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涉及到煤炭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涉及到专项领域的重要问题按照分工进行安排。到基层调研,既要听取基层领导班子介绍情况,更要深入企业、队组和职工生活社区,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后要撰写有实质性内容的调研报告,报党组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头督办落实。对于条件艰苦、困难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剖析问题,解决矛盾,帮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提倡现场办公。对于阳泉地方煤炭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稳定工作中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或安全例会的方式解决,减少基层企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协商频次。现场办公要准备充分,突出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改进检查工作。凡是可以通过报表统计完成的检查,不派人到现场检查。建立局机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减少多头索要信息数据。局办公室要综合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组织的检查,加强计划管理,尽量合并进行、统筹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基层单位开展检查活动,坚决杜绝多头、重复、交叉等无序检查的现象。到基层检查工作要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扎实有效开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章会议活动
第六条本着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以市煤炭工业局名义召开的全市煤炭系统会议和举办的重大活动。确需临时安排召开的全市煤炭系统重要会议和活动,时间相近和内容相同的会议应当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者交叉的多个会议应当尽可能套开或者连续召开。市煤炭工业局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第七条坚持开短会、开有效的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内部会议要简化领导职务称谓,不作人员介绍,不用“尊敬的”、“重要讲话”等表述。
第八条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发放纪念品。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局有关规定,提前据实提出经费预算报批。不得到无接待能力的基层单位举办会议,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开会。会场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因地制宜、精简节约;现场布置要简朴,不摆花草、不设茶歇、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会议代表合影,不统一发放文具用品。
第九条严格控制各类活动。以局名义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科室和单位举办的重要活动,须经局办公室审核后报批。除国家明确要求和局统一安排外,原则上不举办、不参加各类纪念、庆典、奠基、剪彩等活动,不举办、不参加需要交费或赞助的各类成果发布、评奖或论坛活动。局属单位确需举办的活动,局领导一般不出席,不挂名、不题词题名,不以个人名义发贺电、贺信。确有必要的,须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党组主要领导批准。
第三章文件简报
第十条减少各类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发文总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凡局规章制度已作明确规定或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减少多头转发文,禁止一项工作多头或层层发文,防止超规格、超范围和超字数发文。现有简报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一般性会议一律不发简报。各科室或单位专业性简报原则上不超过1种,只呈报党组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市煤炭工业局工作信息原则上不得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须按照规定报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由其根据内容送有关领导同志参阅。要加强文件简报各环节管理,严格文稿和签报审核,规范文件简报格式和报送程序,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内容精炼、文字简洁。局属单位上报的请示类文件,要精简务实、直奔主题,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报送局办公室,不得直接呈报党组领导。对局属单位上报的请示类文件必须在1周之内给予答复,需要党组领导审批的文件要在3日之内签批。要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各类简报一律在线报送。
第四章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二条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党组成员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和预算管理。一般性考察的参访活动,原则上不组织、不参加,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出国(境)任务,要有详细的日程安排和具体内容,处理完公务后要及时回国,确需参加的报党组主要领导批准。
第五章新闻报道
第十三条简化局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实际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局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2分钟;其他领导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5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1分钟。新闻报道中的领导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党组领导会议活动一般可安排在报纸、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基层一线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局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电视新闻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第十四条规范局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局工作会议等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对阳泉地方煤炭改革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活动等,要进行及时、准确、充分报道。对局领导参加的其他会议活动,确实需要报道的,由办公室协调通知。除局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考察调研,不安排随行记者。对报纸和电视新闻没有报道的内容,新闻网和手机报可根据新闻价值确定是否报道。
第六章公务接待
第十五条接待到我局开展公务活动的上级机关和其他省、市的领导同志和有关公务团组,原则上按照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用桌餐。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1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上烟酒,不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严格控制我局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和范围。
报销必须有公函、审批表、清单及菜单才能入账。安排自助餐的,可以不用菜单。
第七章工作生活保障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住房有关规定。购买房改住房(包括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超过一套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清退。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并按规定的使用面积使用办公用房。
第十八条按照干部医疗保健规定在阳泉市规定医院就诊,享受医疗保健服务,进行年度体检。如因病情需要赴市外就诊,由市保健办协调安排市外就诊事宜。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工作调动后,应当在1个月内将工资关系转入现工作单位。
第二十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时间休假,外出休假应当按照要求提前报告。离家休假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八章廉洁自律
第二十一条妥善处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一般不操办除婚丧以外的满月、百日、生日、入学、参军、履新、乔迁新居等喜庆事宜。操办婚丧事宜应当文明、节俭、廉洁、从严控制规模,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不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品,并按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将相关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述廉的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接受或者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第二十三条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严禁家属亲友插手职权范围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以廉洁家风涵养清正党风政风。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局属单位或服务对象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内部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收受各类纪念品、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如有发现严肃处理。在外事活动和出国(境)期间收到外方赠送的礼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坚持从严治党,切实改进局党组和机关工作作风。局党组成员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作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转变总部职能,从体制机制上促进作风转变,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切实为基层解难事、办实事。
第二十六条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管用、长效的具体落实意见和办法,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每年年底前要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局办公室。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剖析,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局办公室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1月份通报上年度执行情况并向党组汇报。对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局党组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局财务部门每年要对局属各单位接待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制度规定凡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篇3
县委办:
2019年,我们坚持以坚决反对“四风”为着力点,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确保精神落到实处,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规定进一步细化,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驰而不息纠“四风”,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严守政治纪律,常态学习教育。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权威。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对党中央的各项政策从不发杂音,对县委的各项决策从不讲价钱,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二是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贯彻落实各项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以上率下,乡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落实规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规定的精神上来,认真垂范。三是坚持坚持抓教育引导,突出教育的经常性和针对性,充分利用领导干部例会、机关“三会一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学习教育,通过系统深入学习党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的思想认识。
(二)坚持厉行节约,树立廉洁政府。一是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在“三公”经费管理上,对各办公室经费实行包干管理。在来人来客接待上,不找包包烟,所有客人一律在伙食团就工作餐,就餐不上酒水,从未在营业性餐馆内大吃大喝。来客的住宿原则上由来客单位自行结算,特殊情况需安排住宿的,均安排双人标间。在公务用车的管理上,干部下乡原则上不准租车,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租车。在大型办公用品的管理上,坚持领导审批下的集中采购制度,避免了多头采购的行为。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各项专项资金,我们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性质,专款专用,从未挪作他用。三是搞好政务公开。党委政府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村(居)建立了村务公开栏,每季度对全镇的党务政务、村务及财务进行了公开,特别是大家关注的财务,我们每季度都进行了公开,从而消除了干部的顾虑。四是厉行节约。机关办公设备实行政府采购并由党政办统一登记发放,办公耗材统一领取按需使用。在满足基本运转的前提下,进一步严格控制办公设备购置。在机关各办公室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气,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做起,打造节约型机关。
(三)坚持精文减会,力戒形式主义。一是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的原则,着力简化会议程序,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时间,压缩会议规模,精简会议材料,对各类会议进行统筹安排,采取合并套开及分阶段召开的方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召开会议的监督管理,实行各项会议办公室统筹安排,整合每周干部例会和干部集中学习会议,切实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时间。二是精简文件简报。按照“必发才发”原则,减少临时性发文,提高白头发文比例,对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着力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
大力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压缩篇幅,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
(四)严守党纪党规,争做清廉表率。一是加强党纪知识的学习。今年来,我们通过党委中心学习组,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两准则》、《四条例》和《监察法》,通过学习,所有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二是严格干部津补贴发放标准。对干部津补贴,我们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规定标准发放,从未超标准发放干部津补贴,双休日干部加班不发加班补助,从未利用节假日给干部发纪念品和有价证券。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从未利用职权或职务的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未利用考察之便公款旅游,从未巧立名目举办各种宴席借机俭财,从未利用工作之便出国出境,也没有办理过出国出境护照,党委班子成员和干部无一人受到党纪处分。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我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二是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三是工作重点不明确,存在抓一丢一的现象;
四是成效不明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常态化干部教育管理,切实加强干部的作风建设。
二是加强政府“三公”经费管理,力争公务经费公开制度。
三是坚持实行精文减会,力戒假大空等的形式主义。
四是强化督查,坚持自查与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篇4
根据《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领导干部能够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能够自觉抵制高消费娱乐,不出入私人会所,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和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等有关要求。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明确镇党委、基层党支部、机关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形成了“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监督协调”的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党委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镇村干部例会等载体,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滨州市、**市委相关规定,从思想上筑起全体镇村干部拒腐防变、洁身自好的牢固防线。在深入基层调研方面,结合“驻村蹲点月”活动开展了集中调研,日常调研未制定专门方案或日程安排,部分领导干部未做调研工作笔记,个别领导干部未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在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方面,能够严格落实信访“领导包案”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值班表,但存在部分领导干部未及时填写《领导干部接访登记表》问题。
二、深化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
在办公用房方面,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及《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用房采用合署办公,人均面积6.5㎡,不存在未按规定超标配备办公用房及借用租用办公用房等情况。在公务接待方面,能够严格执行凭函接待规定,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接待,配菜为家常菜,不上高档菜肴和烟酒;到镇以外执行公务活动一律带公函,有关公务费用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因公外出等严格按照规定报批审核,但存在有时对陪餐人数把控不严的问题。同时,全体机关干部签订《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承诺书》,在镇机关食堂安装摄像头3个,不定期对机关干部就餐情况进行检查,对浪费者通报批评。在公务用车方面,目前,我镇配有公车4辆,实物保障用车、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各2辆;因工作需要,购买第三方服务车辆5辆,村建办、安监环保、水利站、城管环卫所、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各1辆。所有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节假日时,钥匙交党政办统一保管,车辆出行、加油、维修等均登记在册,但存在派车单等记录填写不规范现象。在精简会议、严控办公支出方面,召开重大会议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审批,会议费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及时用规范的报销凭证一会一结算;充分利用政务协同办公系统、钉钉等载体,尽可能实现公文、通知、简报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复印、油印均填写用纸登记表,超过1000张由党委副书记签字审批;办公物资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部门领用登记在册。
三、严格财务管理,维护民生权益
严格财务管理,不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完善规范会计凭证,大额公款购物要求附带商品明细,不存在疑似变相购买礼品和购物卡及“小金库”等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卡报销管理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等问题,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等问题,不存在擅自发放奖金、福利、有价证券、实物等情况。经自查,在报销机关干部差旅费时,存在将差旅费划分到会议补贴类别问题。今年4月份对**个村进行了村级审计,通过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①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现象;②在建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问题;③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针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将认真梳理各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地分析研判,进一步提升**镇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惠农资金落实、建设项目管控等工作要求,规范各部门出台的村级有关规章制度。
四、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纪监督
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对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购买公车、收受礼品礼金、乱发津贴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经自查,在“四风”方面,仍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够踏实问题,比如碰到无理纠缠的村民,有时发脾气、讲官话;仍存在个别机关干部“顾面子、讲人情”的问题,比如个别同志不愿当面提出批评也听不进别人对自己的批评。今年以来,镇纪委收到问题线索15件,其中信访举报8件,巡察移交4件,司法移交3件,已经处理完毕12件,正在处理3件,立案2起。利用第一种形态组织处理11人,党纪处分4人;监督检查问题7个,基层一线调研4次,主动约谈15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6人,责令检查1人。
下一步,我镇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地落细,在单位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氛围。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篇5
根据《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领导干部能够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能够自觉抵制高消费娱乐,不出入私人会所,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和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等有关要求。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明确镇党委、基层党支部、机关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形成了“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监督协调”的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党委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镇村干部例会等载体,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滨州市、**市委相关规定,从思想上筑起全体镇村干部拒腐防变、洁身自好的牢固防线。在深入基层调研方面,结合“驻村蹲点月”活动开展了集中调研,日常调研未制定专门方案或日程安排,部分领导干部未做调研工作笔记,个别领导干部未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在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方面,能够严格落实信访“领导包案”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值班表,但存在部分领导干部未及时填写《领导干部接访登记表》问题。
二、深化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
在办公用房方面,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及《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用房采用合署办公,人均面积6.5㎡,不存在未按规定超标配备办公用房及借用租用办公用房等情况。在公务接待方面,能够严格执行凭函接待规定,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接待,配菜为家常菜,不上高档菜肴和烟酒;到镇以外执行公务活动一律带公函,有关公务费用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因公外出等严格按照规定报批审核,但存在有时对陪餐人数把控不严的问题。同时,全体机关干部签订《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承诺书》,在镇机关食堂安装摄像头3个,不定期对机关干部就餐情况进行检查,对浪费者通报批评。在公务用车方面,目前,我镇配有公车4辆,实物保障用车、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各2辆;因工作需要,购买第三方服务车辆5辆,村建办、安监环保、水利站、城管环卫所、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各1辆。所有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节假日时,钥匙交党政办统一保管,车辆出行、加油、维修等均登记在册,但存在派车单等记录填写不规范现象。在精简会议、严控办公支出方面,召开重大会议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审批,会议费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及时用规范的报销凭证一会一结算;充分利用政务协同办公系统、钉钉等载体,尽可能实现公文、通知、简报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复印、油印均填写用纸登记表,超过1000张由党委副书记签字审批;办公物资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部门领用登记在册。
三、严格财务管理,维护民生权益
严格财务管理,不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完善规范会计凭证,大额公款购物要求附带商品明细,不存在疑似变相购买礼品和购物卡及“小金库”等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卡报销管理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等问题,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等问题,不存在擅自发放奖金、福利、有价证券、实物等情况。经自查,在报销机关干部差旅费时,存在将差旅费划分到会议补贴类别问题。今年4月份对**个村进行了村级审计,通过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①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现象;②在建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问题;③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针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将认真梳理各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地分析研判,进一步提升**镇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惠农资金落实、建设项目管控等工作要求,规范各部门出台的村级有关规章制度。
四、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纪监督
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对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购买公车、收受礼品礼金、乱发津贴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经自查,在“四风”方面,仍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够踏实问题,比如碰到无理纠缠的村民,有时发脾气、讲官话;仍存在个别机关干部“顾面子、讲人情”的问题,比如个别同志不愿当面提出批评也听不进别人对自己的批评。今年以来,镇纪委收到问题线索15件,其中信访举报8件,巡察移交4件,司法移交3件,已经处理完毕12件,正在处理3件,立案2起。利用第一种形态组织处理11人,党纪处分4人;监督检查问题7个,基层一线调研4次,主动约谈15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6人,责令检查1人。
下一步,我镇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地落细,在单位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氛围。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篇6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减少陪同人员。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4.改进警卫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警卫工作,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减少扰民。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行时要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中央政治局委员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一律不得封山、封园、封路。在公务活动现场,要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警卫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二、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5.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国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中央批准,不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安排。中央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送中央外办、外交部审核。
6.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300人,时间不超过2天,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国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见外宾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9.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或印发。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党中央、国务院。
10.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出访活动
11.合理安排出访。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总体方案,中央政治局委员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0天。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访不超过4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访安排不超过2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外国执政党重要会议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
12.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陪同人员(不含领导同志配偶和我驻往访国大使夫妇,下同)不超过6人,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5人,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4人,工作人员不超过16人。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机制性会晤活动,陪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经中央外办或外交部报中央批准。
13.规范乘机安排。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乘坐专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根据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机或班机,如需乘坐民航包机,须经中央外办报中央批准;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乘坐民航班机,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机。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机、企业包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14.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抵离京时,可安排出访主办部门、中国民航局各1位负责同志到机场迎送,其他部门不安排负责同志前往迎送;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抵离京时,不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机场迎送。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代表到机场迎送。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一律不得向代表团赠送礼品,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5.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由中央外办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年度出访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中央批准,当年年中进行1次综合协调。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中央批准后,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四、改进新闻报道
16.简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17.精简全国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活动,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不作报道,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未经中央批准的不作报道。中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中央批准,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规范中央政治局委员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时,随行中央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包括2名摄像记者、1名编辑、1名摄影记者和1名文字记者,地方媒体一般不派记者参加;中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活动,新华社发文字信息通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新华社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800字,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19.简化治丧活动新闻报道。担任“四副两高”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的,新华社消息稿中只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名单,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再列名。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可配发慰问亲属的照片,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不配发照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送别画面,不再播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画面。省部级领导干部及社会知名人士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哀悼、慰问的,中央电视台不报道,新华社消息稿中不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
20.简化诞辰纪念活动新闻报道。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摘发座谈会发言;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的纪念活动,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曾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3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不摘发座谈会发言。
21.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事活动新闻报道。提高外事报道针对性,增加信息量,减少一般性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会见多批外宾或多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晚间新闻发一条综合消息,不单独报道每场会见。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个国家综合报道1次,新闻消息稿不超过1200字,电视新闻时间不超过3分钟。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形式报道;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期间会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活动可作报道,新闻消息稿不超过500字,不配发照片,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出访的其他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出访活动新闻报道的报纸截稿时间为凌晨1时,新闻联播截稿时间为19时20分,此后主要政治局委员的外事活动,可在次日安排报道。
22.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受中央委托到地方指导特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上述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单独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参加活动或讲话,改由晚间新闻节目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23.规范其他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的同志出版著作等作品,由新华社播发简短出版消息,字数不超过200字,中央电视台不作报道。除经中央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
24.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探索运用网络等新手段加强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与群众的直接联系。充分发挥中央职能部门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新闻报道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中央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涉及中央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央宣传部商中央办公厅统筹安排。领导同志处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有关要求可按中央规定,由中央宣传部向新闻单位提出或由新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仍担任国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同志,新闻报道工作仍按原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由中央宣传部研究解决。
五、加强督促检查
25.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26.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细则,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7.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区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8.人大、政协、军队、人民团体机关参照本细则执行。
29.本细则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30.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篇7
按照《关于调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迅即召开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措施》、区委《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局党委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的贯彻执行,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抓经常、经常抓,常抓不懈。局党委从自身做起,利用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等时机,对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贯彻措施》以及区委《具体办法》等相关文件反复学、学反复,力争将文件精神吃透、吃准,并利用每周**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抓好贯彻落实的有关规定,将中央八项规定和“意见”、“措施”、“办法”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局党委班子认真讨论研究,制定了市容园林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措施》、区委《办法》”的具体措施。坚持定期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进行批评处理。
(二)开展党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局党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区委四次全会精神,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敏锐性和历史责任感。同时,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和“小官大贪”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创作廉政漫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党员干部以史为鉴,坚定理想信念,培育“三严三实”作风,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坚持干部带头,切实转变作风。局党委领导班子能够带头贯彻落实中省市区重大决策,牢固树立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作为作风转变的重要抓手,能够高标准、严要求,真正做到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队所负责人,能够以身作则、自我约束、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转变作风,主动接受监督,给全局的干部职工树立好的榜样,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对市容环卫工作方面社会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局党委班子成员能够下基层蹲点和开展调研,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处置预案,妥善解决问题。调研活动能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轻车简从,不接受违规宴请接待,不接受礼品、土特产品,不参与娱乐活动。除统一安排外,无违规出席庆典、纪念、论坛等一般性会议的情况。
(四)严格执行规定,精简会议文件。一是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坚持合并、精简、简短的原则,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简化程序,注重实效,开短会、小会,开解决问题的会。二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时间和经费。加强会议活动经费预算管理,严格会议报批程序,坚决杜绝在风景旅游区召开会议,不举办宴会,不发放纪念品,不安排合影。会议现场布置简朴,不摆放鲜花,不制作背景展板。三是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坚持做到凡是一般性工作部署、常规性工作要求、重复性工作指导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能压缩则压缩,能精炼则精炼,做到文风简朴,求短求新。四是严格规范文件报送程序。充分利用局指挥中心微信平台上报信息,下发通知和传达会议精神,坚持做到能够在网络传输和网上发布的文件简报,坚决不以纸质形式印发,并严格做到不多头报送、不越级行文。
(五)整治奢侈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局党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落实意见、措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精神,并利用端午、中秋、春节等节假日放假教育之机,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及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重要性,不断强化纪律建设,落实正风肃纪和整治机关作风工作,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构建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一是积极响应中央厉行勤俭节约的号召,在全局开展文明餐桌活动,要求在局机关灶用餐做到勤俭节约,不剩菜剩饭,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重申公务接待、婚丧嫁娶等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接待审批程序,不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就餐只安排工作餐。三是倡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勤俭节约理念,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四是努力节约办公能耗。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不使用时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
(六)开展专项治理,压缩“三公”经费。一是严格清退办公用房。局党委严格按照区委、**关于办公用房面积的核定标准执行,按照“调、腾、合、改”原则,*时间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不拖延,不敷衍,实事求是,不搞变通、不留死角、不折不扣,扎实开展了清理规范工作,切实提高了办公用房的管理水平和使用实效。目前,所有人员的办公用房面积均符合核定标准。二是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定点维修,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定期公布消耗和车辆维修支出。节假日期间,除必须的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交局行办封存,统一停放在局机关楼下。三是严格收支两条线,控制财政支出。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收支两条线,建立了严格的票据“领、发、缴、销”和保管、审核制度,厉行节约,精简支出,切实降低了“三公”经费的开支。同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继续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并加强资金管理,健全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了财务违法行为的发生。
(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一是规范绩效考评工作。严格考勤制度,干部职工外出办事要请假、登记并及时调整去向公示牌;严格执行请销假、公出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权限;严格执行上班点名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年初,局机关指派专人赴区委观摩了“干部去向”公示牌,对局机关原来的公示牌进行了统一更换,并要求各部门对每天每时的人员去向登记清楚,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二是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明文规定: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谈;办公电脑不得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工作时间利用手机和办公电脑浏览网页、玩游戏、聊天、炒股、网购或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时,严格落实奖惩。把机关效能核查情况与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奖、目标考核奖等挂钩,奖励*、先进职工,惩处懒、散、懈、怠歪风。
(八)强化监督责任,加强执纪检查。按照八项规定和正风肃纪要求,去年4月份我局成立了落实八项规定、正风肃纪监督检查组”(简称督查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具体督查工作由局纪委书记负责,局纪委牵头重点对落实“两个责任”、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形成了对党员、干部作风检查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不断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八项规定的有效落实。同时,局纪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积极探索“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的工作形式,在涉及重大项目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对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审核把关上,并牵头组织力量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严肃责任追究,构建了作风建设的常态机制。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抓作风纪律方面,对基层单位的巡查、抽查力度不够,存在个别人员纪律松散,自我约束不够现象;
二是少数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不多,了解民情不深,听取群众呼声不够,事业心和责任感还不强,群众观念没有真正树起来。
三是个别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少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工作主观能动性还不强,自我要求不严,效率不高。
四是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中,创新意识还不强,办法举措还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形成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的新常态。加强八项规定相关精神的学习教育,融会贯通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贯彻落实,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二是形成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对照习总书记好干部“五条标准”严格要求,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和作风建设。实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员干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和干与工作不相干的事;加强日常监督,严格履行纪委工作职责,并实行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坚持绩效考评制度,表彰工作积极、服务态度好的干部职工。
三是形成警示教育、警钟长鸣的新常态。利用节假日之际,扎实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做到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行为,从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上加强对人事、财物、重大项目审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和问题的发生。
四是形成监督检查的新常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并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措施》以及区委《办法》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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