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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职责清单集合10篇
单位,指机关、团体或属于一个机关、团体的各个部门;指数学方面或物理方面计量事物的标准量的名称。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组织职责清单的文章10篇 ,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篇一】党组织职责清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加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依法加强行政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依法全面履行委托监管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四、领导队党支部及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完善内部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机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协助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六、完善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七、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在晋城市卫生健康委领导下,坚持以《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技术防控措施为依据,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八、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实施。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开展全行业精准监管,不断提升智慧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卫生执法水平。
九、加大卫生健康执法力度。依法加强对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及时公开。
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抽查任务清单,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按时完成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年度监督抽查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本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任务。
十一、建立完善“信用监管”新型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办法,根据监督检查、抽检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社会信用档案,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十二、加强规公文管理。建立健全公文签发制度,规范公文制定印发程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定期对印发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严禁引用使用失效作废的文件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篇二】党组织职责清单
为扎实做好我县化工、工贸行业领域生产安全工作,夯实生产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管控,彻底根除问题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即将到来的建国70周年大庆活动提供安全稳定环境。现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冶金等工贸行业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县化工、工贸行业实际,制定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期生产安全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
全发展理念,精准把握当前安全形势,强化“隐患就是事故”、“抓安全就是讲政治”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持续推动安全生产“三大责任”全面落实,大力巩固“四大行动”成果,将化工、工贸行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对大小企业全覆盖,对各类事故隐患“零容忍”,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打赢此次攻坚保卫战,勠力同心为建国70周年大庆铸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攻坚行动范围和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总要求,对全县所有化工、工贸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攻坚行动,重点在9个方面开展专项执法、排查整治。
(1)辖区内所有涉及涉氨制冷及液氨储罐使用企业的生产安全情况;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生产安全情况;
(3)自动控制系统是否依规按要求设计、安装、运行;
(4)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涉爆粉尘企业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安全情况;
(6)企业煤气生产储存等安全管理情况;
(7)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情况;
(8)高温熔融金属冶炼、盛装、吊运、浇注环节安全,特别是炉窑本体、水冷元件、起重机、铁水包、钢水包、渣罐以及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等安全情况;
(9)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各乡镇安监办要紧密结合“打非治违”将涉重大危险源、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淡薄以及带病运营的企业作为检查重点,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细致全面排查,严防各类粉尘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事件发生。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攻坚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执法、问责”六步工作法进行,始终抓好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管检查、安全生产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等四项重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29日至7月10日)
主要工作任务:
1.各乡镇要分别结合各自辖区化工、工贸企业实际细化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进行动员发动。
2.详细制定专项攻坚行动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畅通群众举报电话。
3.对已发现的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列出清单,挂牌督办、对账销号。
4.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攻坚行动分包联系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5.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安全稳定浓厚氛围,形成特殊时期特别处理的震慑态势。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阶段(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10月15日)
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辖区所有化工、工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生产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各乡镇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县应急管理局化工股负责对各乡镇攻坚行动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各乡镇要成立专项检查组,全面推动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引导企业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彻底整治到位。
5.县应急管理局将适时对各乡镇辖区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等典型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化工企业重点部位和重大作业活动方面: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变更风险管控是否健全落实;
2、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
3、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设置自动控制和紧急切断系统;
4、自动控制系统是否依规按要求设计、安装、运行;
5、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按规定要求落实;
6、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企业一线员工对本岗位安全风险管控是否能达到“五清楚”要求。
液氨储存使用方面:
(1)在厂区内显著位置是否设置有风向标,风向标是否正常运行;
(2)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是否设置有安全警示标识;
(3)作业现场是否配置有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4)企业的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
(5)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电气配备、用电管理是否规范,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7)消防设施及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8)企业是否建立有设备管理档案并妥善保存。
涉爆粉尘方面: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是否采用正压吹送粉尘,并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是否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是否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是否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规范设置有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是否制定有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是否及时规范清理;
(11)是否将本辖区所有10人及以上涉粉尘涉爆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
有限空间作业方面:
(1)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台账;
(2)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是否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是否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按程序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6)安全责任人是否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查等情况;
(7)监护人员是否为车间级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是否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设备齐备情况,并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8)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9)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是否有障碍物,能否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10)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是否按相关规定执行,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是否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1)作业现场是否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高温熔融冶炼方面:
(1)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
(2)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有关高温熔融物的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是否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是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5)是否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是否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是否在高温熔融物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高温熔融物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0)是否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按规定定期组织演练,是否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
(11)有关建(构)筑物是否采取防雷等必要防护措施,对电炉、电解车间是否按规定做好防雨措施和有效的排水设施,防止雨水进入槽下地坪,确保电炉、电解槽下没有积水。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底)
主要工作任务:
1.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2.对攻坚行动进行全面细致总结,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攻坚行动,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重大举措,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要靠前一线指挥,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在全县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收到实效。
(二)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要把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贯穿攻坚行动全过程。各乡镇主要领带要亲自动员部署,细化责任,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要根据监管职责,逐级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要紧密结合当前工作重点和季点特点,针对涉重大危险源企业、事故易发环节领域,不放心部位,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所有化工、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七查七看”的要求,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上报主管部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严格追责,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从严处罚。
(四)全面督促隐患整改。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大对隐患整改的督查督办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全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复查责任人。对已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逐一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复生产;对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要确保关闭取缔到位。要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信箱,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及时进行核查,隐患查实的要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并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五)严格安全责任追究。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执法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因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认真,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处理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2019年7月8日前,各乡镇要将本次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化工股。“攻坚行动”期间,每月18日前要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检查情况适时予以公开,加大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监管部门与企业管理人员齐抓共管的良性机制,为建国70周年大庆积极营造牢固可靠的安全稳定环境。
【篇三】党组织职责清单
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办、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负责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办、各部门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四)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救援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配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及《宁强县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的相关工作。
(六)牵头承接上级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落实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七)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宁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
(九)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镇办、行业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十一)依法组织指导全县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对中、省、市驻宁和县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七)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八)依法负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办、各行业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职能转变。
县应急管理局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办、各部门及以下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县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篇四】党组织职责清单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被巡察单位结合县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意见
1.被巡察党组织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讲话、党委(组、支)书记代表班子表态讲话。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或中层站所室等。
2.被巡察党组织起草反馈情况新闻稿,字数控制在1000字内,其中正面评价部分不超过100字,问题部分不少于250字。报巡察组组长审核后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召开专题党委(组、支)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审核),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整改中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建章立制。
2.整改结果汇总。
三、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并提出整改措施。要做好会议和图片的记录工作。
四、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
1.形成整改报告,内容要与反馈意见对应。向党内通报整改情况要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或中层站所室等;
2.向社会公开的整改情况通报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特殊情况外,其他均应公开。
向社会公开时,在官方网站显著位置驻留时间不少于5天,在网站内不少于1个月。
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情况通报需经巡察组审核。
以上四个大项工作形成的资料和反馈方案、反馈时党委(组、支)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表态发言等应装订存档,以备检查。
五、报巡察办备案资料
被巡察单位从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整改完毕,整改新闻稿公开7天后将以下资料交巡察办备案:
1.巡察反馈意见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表态发言材料
2.巡察反馈意见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表态发言
3.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情况:报送履职情况,履行第一责任人抓好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对班子有关成员做好相关工作的情况和不宜写入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中的事项(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4.以文件形式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的整改情况报告;
5.在门户网站公开的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及不公开事项说明;
6.公开工作情况(反馈公开、整改公开及相应公开后收到的意见处理情况)。
其中1、2项内容在反馈时交巡察办带回;3、4、5小项的内容需经巡察组审核签字方可报送。
【篇五】党组织职责清单
1.制定剧院全年业务计划,安排业务活动,督导业务训练,确保演出质量,落实完成各项政府指令性任务。
2.配合中心及剧院其他业务职能部门,统筹安排演出团、混合乐队、业务指导小组、艺校的相关工作,科学合理地调配业务人员,确保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专家组对新进员工进行业务考核,主持实施专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并向人事部门提供聘任、晋升的相关业务资料。
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篇六】党组织职责清单
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清单姓名:
单位:
职务:填报时间:
序号整改内容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完成时限及进展成效需要查摆的问题具体内容
1在理论学习方面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理论指导实践和日常工作的能力还有差距,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方面还有不足。加强政治学习,打好理论基础。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宽知识面,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立即整改,长期坚持,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党章、习近平系列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撰写笔记心得。2在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方面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对照自身情况,还存在随意性和简单化现象,发扬民主不够充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还很不到位。要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立即整改,长期坚持,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3在对党忠诚老实方面
对党忠实老实,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在工作中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甚至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政治敏感性不够,对社会上传播小道消息、诋毁时政的现象有麻痹大意思想,没有站出来态度鲜明的公开批判、制止,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种不良风气。严守党的规矩,做好党的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维护党纪,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对党忠诚。立即整改,长期坚持,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风险挑战中经得起考验。4在担当负责
方面担当负责,攻坚克难,较真碰硬,不回避矛盾,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在担当作为方面,存在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思想。在面对繁重复杂的工作时,个人会存在有畏难情绪。创造性地工作,大胆地投身到工作实践中去,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担当负责、攻坚克难、身体力行,不断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立即整改,长期坚持,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5在纠正“四风”方面
纠正“四风”不止步,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摆表现、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在“四风”问题方面,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只争朝夕的要求还未达到,工作效率还需提高;自己办事急,忙起来或工作上不去或不被理解时有急躁情绪。自觉抵制“四风”问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要树立规矩意识,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真正把守规矩当作一种责任。立即整改,长期坚持,转作风,敢于讲实话、真话,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
6在廉洁自律方面
坚持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尚俭戒奢、勤俭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方面,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的力度不够。履行坚持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尚俭戒奢、勤俭节约的意识还不够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立即整改,长期坚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
【篇七】党组织职责清单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产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规章;拟定和监督实施企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拟定产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企业经营性资产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相应的审计与评估、报批及相关手续办理。
3、负责企业设立、各类变更、注销的审核、报批,指导和协助办理相应工商登记手续;指导或组织企业的工商年检;组织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4、负责企业董事、监事、高管的委派(推荐)、方案拟定和手续办理,参与管理考核。
5、负责企业股权管理,涉及股权(资产)的转让时,组织相应的审计与评估、报批及相关手续办理。
6、参与对企业年度上交指标或年度投资收益指标的拟定、年度经营业绩的考核。
7、了解、掌握企业经营、财务、资产状况,帮助企业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8、负责企业档案的收集、归档,填报各类产业调查表、统计表(不含产业年报统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八】党组织职责清单
1.理顺各工作环节之间的关系,督促各岗位工作的认真落实。
2.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搞好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督促并落实各种文件的转发、处理及上报工作。
4.指导全市业务工作,特别是新业务的学习指导、经营活动分析,建立各种信息管理分析体系,与业务管理员一道组织全市的储汇业务发展情况的通报工作。
5.负责全市的业务管理及指导,掌握业务主管、会计主管权限、负责启用、增加、修改、注销业务管理员,负责重置业务管理员密码并修改査询业务管理员权限集,授权本局的司法查询。
6.协调储汇局各部门的关系,督促各部门工作及时完成。
7.负责授权业务管理员重置市县局业务主管密码,增加市县局各部门主管。
8.负责组织业务管理员进行业务规程、业务流程的制定,规范业务操作。
9.根据业务种类建立信管系统的各种分析体系,及时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全面分析各市的各种经营数据,综合分析后定期通报。
10.对中间业务各项生产环节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11.负责对中间业务人员进行考核。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九】党组织职责清单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地震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中、省、市在蓬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领导及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敬世刚:负责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代为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保密、信息、文电、宣传思想、政务人事、建议提案、群团、信访等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大调解、禁毒、防邪、扫黑除恶、放心舒心、依法治县等工作。代管局办公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柏志强:负责应急救援救灾、防灾减灾、消防、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应急指挥平台工作;负责非煤矿山(砖瓦厂)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应急救援救灾股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与总工程师刘春艳实行AB岗职位代理。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春艳: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社区、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相关部门、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数据直报、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乡镇等工作;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安办)和安全生产信息中心。与副局长柏志强实行AB岗职位代理。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勇:协助负责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店的安全监管工作;协助负责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负责执法工作;协助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工作;协助负责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协助分管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与局长敬世刚实行AB岗职位代理,在局长外出或请假期间负责主持局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曾晶)。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文稿审核、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
(二)应急救援救灾股(负责人:曾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按照中、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本系统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和科技工作。综合协调自然灾害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火灾、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地震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统筹救灾与物资保障工作,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县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负责人:丁宇微)。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机关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承担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承担部门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公众知识普及、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负责人:谢洪波)。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长输管线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相关行业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相关行业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县委有关规定设置。
下属事业单位:
(1)蓬溪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蓬溪县安全生产信息中心
【篇十】党组织职责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压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强化XX局各级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持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制定XX局发展党员工作职责任务清单。
一、党支部职责任务清单
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有直接责任,承担宣传凝聚群众、接收入党申请、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职责。
1.分析状况提出计划。每年11月下旬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数量、结构、分布作一次全面分析,研判问题、制定对策。提出下一年度发展党员需求和吸收入党申请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计划。
2.延伸培养联系链条。建立联系培养台帐,健全“师带徒”、“结对子”等联系机制,积极引导职工群众申请加入党组织,根据各党支部入党申请人情况,每两年至少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
3.主动宣传凝聚群众。组织联系培养对象列席“三会一课”、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引导群众增进对党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完善“向群众汇报”制度,协调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凝聚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4.做深做实培养教育。落实建立联系时、收到入党申请书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培养过程中、讨论决定前“五必谈”,做好深入细致思想教育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强跟踪培养。每季度了解培养联系人履责情况,对联系不实、培养不力、把关不严的,严肃批评并及时调换。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及时转移转出人员的入党材料,做好转入接收、材料核实和接续培养工作。
5.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落实发展党员全过程纪实监督管理,党支部书记对每个程序严格把关。建立并落实发展支委会成员近亲属入党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由上一级党组织考察制度。明确专人“一人一卷”实时整理入党材料并按规定及时归档,党支部书记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严肃认真开展政治审查。运用调查核实、听取意见、综合测评等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深入了解政治态度、思想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机关各党支部严格发展对象审查,征求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听取户籍地派出所意见。
7.总结发展党员工作。每季度梳理发展党员计划执行情况,每半年组织1次发展党员政策集体学习。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一级党组织述职,就发展党员工作作出明示和承诺。每年11月下旬总结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二、直属单位党组织职责任务清单
直属单位党组织承担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指导、发展计划的制定落实、发展程序的检查把关、发展对象的审核审查、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等职责,全过程跟踪指导、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和破解新情况新问题。
1.定期研究工作。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每年12月上旬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作一次系统分析,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入党申请人计划,建立台帐、精准到人。
2.加强联系指导。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要深入支部,联系调研,指导推动发展党员工作,研究破解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强化业务培训。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重点,每年举办1-2期发展党员专题培训班或作为专题纳入其他培训班次,对党支部书记和相关支部委员全员培训;落实岗前培训制度,及时对新任党支部书记进行任职培训。总结推广发展党员经验做法,梳理通报反面典型案例。
4.跟踪工作进度。建立发展党员计划落实台帐,每季度调度一次进展,及时宣传入党积极分子中的先进典型。每年“七一”前夕,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加强对党员档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确保资料完整、信息准确。
5.全程监督把关。派员全程列席所属党支部发展党员的每次会议,前置把关政治审查、近亲属回避、有无宗族派性干扰等。
6.严格联审联查。落实备案、预审、审议制度,对发展质量、程序履行、材料规范等全面审查,实行“谁发展谁负责,谁审议谁负责”。严格发展对象审查,征求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听取户籍地派出所意见。
7.严肃检查考核。每年听取所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并进行评议,将落实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每年6月和11月组织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在此基础上全面检查党员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年11月30日前,全面总结发展党员工作,并向XX局机关党委报告。
三、机关党委职责任务清单
机关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做好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指导推动工作。
1.定期研究工作。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每年12月中旬,根据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上报发展党员计划,研究确定XX局下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建立台帐、精准到人。机关党委委员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支部联系点工作内容。
2.开展示范培训。每年举办XX局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培训班重要内容。
3.全程监督把关。对发展党员的程序步骤严格审核把关,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派员全程列席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的每次会议,前置把关政治审查、近亲属回避、有无宗族派性干扰等。审批预备党员前,派员与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入党动机、现实表现和有无违纪违法问题。机关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要提前报党组讨论决定。每年“七一”前夕,组织开展入党宣誓仪式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4.定期维护党员信息系统。组织基层党组织及时做好党员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5.加强督导检查。每年听取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并进行评议,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每年7月和11月进行党建重点工作督查检查时,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规范改进党员发展工作。每年12月中旬,对本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组干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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