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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10篇】

2023-11-02人围观
简介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文章10篇 ,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篇一】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介绍。

【篇二】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深度发展,进一步巩固局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全面实施的通知》(xx事务(x)xx号)的要求,现在结合xx机构的实际,制定了中共商洛市xx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28项)

  局党组是局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执行者、推进者,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集体责任。要把全面严格的党工作纳入xx工作的整体布局,统一规划,积极行动。坚持双手抓住,抓住局机关全面严格执行党主体责任,履行xx监督责任时,加强对被审查机关全面严格执行党主体责任的检查,切实执行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

  (一)提高政治地位。

  1.坚定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意识到思想政治行动与核心党中央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进xx局党建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实。

  3.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进xx机构全面从严格控制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班组成员分管(协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格控制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执行、促进机制。

  4、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开全市xx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工作。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判断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及时执行巡逻、作风巡逻、全面严格管理党特别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重要问题线索检查,推进整改措施的执行,按时完成并报告。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评估,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任务统一评估。局党组应与局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报告程序、内容和形式,运用评价结果,发挥评价指导、激励作用。对不按规定报告、不履行职务的实施责任进行追究。

  8.全面完善党主体责任双重报告制度,局党组每年1月31日前书面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年度全面履行党主体责任状况。接受各科全面严格管理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组织科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的职务和评价,听取各科全面从严格管理党主体责任状况报告,推进责任执行。

  10.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党建和党事业中失职失守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1.建立和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保持一定的力量。

  (二)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12.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提高共产党人的精神背景。

  13.率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加强执行情况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续纠正四风。

  14.加强纪律教育,加强纪律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部机关培训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率先宣传,让党员干部知道恐惧、恐惧、守下划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15.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管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权力运行监管,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篇三】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照《中共xx市委关于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行意见》精神,制定xx年xx镇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下:

  一、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以党章为根本遵守,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制发班子成员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落实了。按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自觉接受市纪委和镇纪委监督并支持其实行职责。加强和改良党的领导,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执政能力。学习贯彻xx强军思想,认真履行党管武装制度。加强对各村和镇直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认真落实了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镇党委会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保护党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牢固建立并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保护”。坚决贯彻党XX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完成上级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对党虔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狠抓党的思想建设,以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坚定理想信心,牢记党的主旨,挺起共产党人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一年很多于一次廉政专题学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展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坚决履行党XX关于干部提拔任用有关规定,严把政治关、品行关、风格关、廉洁关,加强干部提拔任用和监督,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

  五、锲而不舍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密切党同人民大众的血肉联系

  推动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落实了,加强党的风格建设,厚植党执政的大众基础。延续纠正“四风”,加强风格纪律建设。展开常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六、严格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政治性、时期性、原则性、战役性

  贯彻落实了《关于新情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了加强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认真落实了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七、坚持抓好党内监督,实现管党治党严紧硬

  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组织监督,推动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大众监督,领导和支持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对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管理,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整改报告。对上级党委交办问题,及时处置。

  八、深化政治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认真履行《被巡查党组织配合XX巡查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了整改责任,积极配合巡查巡察,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二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公然接受大众监督。

  九、努力构建反腐败有效机制,营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大众身旁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

  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层层落实了

  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平常工作,兼顾推动,具体研究,推动落实了。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实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抓好下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催促整改。组织展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党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和基层党建书职评议,对落实了“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

【篇四】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篇五】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1.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把牢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员干部把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严肃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并纠正在思想认识、政治态度上存在的偏差、落差。聚焦“七个有之问题”,坚决防范、查处在“两个维护”上只说不做、阳奉阴违的情形。

  2.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部署要求,纳入对党组成员和干部的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

  3.凡事关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工作以及“三重一大”事项,要集体研究做出决定、督查落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文件及重要领导讲话精神。

  4.每季度召开专题例会,总结分析上一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本局政治生态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5.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和任务清单,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运行链条化、责任体系科学化。

  6.要把廉政谈话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每年谈话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落实拟提拔任用干部任前书面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完善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措施,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开展风险防控排查,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样本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9.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作风建设向善向好。建立党态化廉政警示机制,把党性教育、纪法教育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中,做牢做实本单位本系统历年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工作,探索开展具有本系统行业特色的警示教育活动。注重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加强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让守纪律、讲规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常态。

  10.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优化政治生态。深入落实《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立足本单位、本系统特色,坚持因地制宜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提升,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打造具有本单位辨识度的清廉品牌,努力推动清廉机关建设从“盆景”变为“风景”。

  11.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责任追究制、诫勉谈话制、请示报告制度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政治规矩。

  12.完善管理制度,构建行政程序法定化、行政审批法定化、招标采购法定化、行政执法责任法定化、内部管理法定化“五个法定化”,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13.加强对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4.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会前及时征求派组纪检组意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单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其他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抄告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监委机关。党组及时对纪委监委机关抄告的事项进行核实处理,并按规定时间将结果报送抄告的纪委监委机关;党组在收到其他单位的抄告事项时,应及时做出核实处理,并将核实处理情况向抄告单位反馈。

  二、党组“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2.主持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和任务清单,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和任务清单、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审核把关,年底牵头起草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3.统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局性工作会议和活动,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例会,听取班子成员、联系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季度履行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有关工作。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政治生态研判,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

  4.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上1堂专题党课,主持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2次以上。

  5.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调查研究,听取党支部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6.与班子成员至少开展2廉政谈话。对本单位发生的干部违纪被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访反映突出或纪委监委要求信访函询、实施重大项目工程、干部岗位调整或因私出国(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配偶子女工作变动等情况,要针对性地对相关干部进行约谈,提醒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记录、建立台账。

  7.按规定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情况。

  8.按要求审核并签字背书主体责任年度报告、贯彻上级纪委监委机关决策部署以及意见建议专项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三重一大事项、党政纪处分意见、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事项。

  9.组织协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在收到其他单位的抄告事项时,应及时做出核实处理,并将核实处理情况向抄告单位反馈。

  10.主动接受市委和市纪委监督,经常与派驻纪检组负责人沟通、交换意见,定期听取派驻纪检组工作通报,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11.带头遵守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各项规定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政从政表率。

  三、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1.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主动向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情况。

  2.年初研究提出“一岗双责”的工作目标、计划和任务;参加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例会,向党组书记报告季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听取分管部门负责同志的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年底以书面形式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3.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年至少为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教育党课、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廉政谈话2次、每季度听取分管单位1次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并进行专项督查考核。

  4.在开展常规性廉政谈话基础上,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干部违纪被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访反映突出或纪委要求信访函询、实施重大项目工程、干部岗位调整或因私出国(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配偶子女工作变动等情况,要针对性地对相关干部进行约谈,提醒认真执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记录、建立台账。

  5.在按规定做好年度述职报告工作基础上,对于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部署、重点任务推进、批示材料办理、重大问题决定、突发重大事件、涉腐涉纪舆情、干部约谈提醒、违纪违法线索、重大事项隐情等情况,应及时按规定报告。

  6.在收到其他单位的抄告事项时,应及时做出核实处理,并将核实处理情况向抄告单位反馈,对于不落实抄告制度,故意隐瞒问题、包庇袒护违纪人员逃脱党纪政纪责任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7.带头遵守并督促分管单位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各项规定,贯彻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一岗双责”清单

  1.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责任分工,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落实、同检查,按照规定及时向党组和分管领导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情况。

  2.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结合各部门实际,进一步分解到各个岗位、个人和工作环节,抓好细化落实。

  3.每年年初研究制定新一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计划和任务;根据安排,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听取部门分管责任人“一岗双责”开展情况。

  4.严格执行局内部管理,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和正风肃纪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5.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找准风险点、表现形式,明确风险等级,落实责任人,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6.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好本部门制度执行和队员(包括协勤)个人事项申报,带好队伍,管好家属,配合相关部门对责任范围内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篇六】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职责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饶钦英:主持全面工作,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与责任追究。主持制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责任分工,牵头起草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带头落实廉政谈话、“三书两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主持召开党组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会议精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述职述廉,带头上廉政党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严肃予以问责。

  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杨晓春:抽调市高铁新城规划建设指挥部。联系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分局、开发区分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负责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与责任追究。与分管处室一起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日常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认真述职述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管好分管处室负责人,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郑丽君:负责档案、退役军人、科技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干部考察任免、目标管理考核、队伍规范化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教育培训、数字化改革、财务、统计、宣传信息、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应急指挥、拥军、工青妇、后勤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治部、直属机关党委、万象执法队,联系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负责分管处室(队、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与责任追究。与分管处室(队、中心)一起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日常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认真述职述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管好分管处室(队、中心)负责人,对分管处室(队、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饶伟贞:负责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房地产业、建筑业、人防民防、防震减灾、发改(能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民政、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政策研究、法制、执法监督、督查考评、信访效能、法治政府建设、“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征收“两违”处置、“小城镇治理”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岩泉执法队、联城执法队。联系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负责分管处室(队、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与责任追究。与分管处室(队、中心)一起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日常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认真述职述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管好分管处室(队、中心)负责人,对分管处室(队、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军:负责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林业(风景名胜)、教育、气象、应急、消防救援、宗教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全员网格、交通治堵、“五水共治”、“大花园”建设、森林防火、行政许可、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停车场管理、犬类管理、国卫巩固、文明城市经常化创建等工作。分管综合协调处、城管服务中心、紫金执法队、白云执法队。联系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负责分管处室(队、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与责任追究。与分管处室(队、中心)一起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日常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认真述职述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管好分管处室(队、中心)负责人,对分管处室(队、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责任追究

  局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以下情况的,将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一)对分管处室(队、中心)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隐瞒不报、不查不纠的;疏于监督管理,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二)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四)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附件2

  中共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篇七】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成绩清单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守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党建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扛起党建主体责任大旗。引领所属支部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生态,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环节。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亲自宣讲十九大精神1次。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及党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年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次。

  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吉林市有关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强化“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份,党员公开承诺书10份。

  多措并举,有效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七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企业党支部“五好一满意“活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效节支取得良好成果。全年共计发展非公企业党员4名,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输入了新鲜血液。

  (二)统筹部署,全面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

  对照相关文件精神,以五弊问题为导向,共查摆出班子存在问题6个,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存在问题33个。在前期查摆问题基础上,认真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制定切合实际的问题整改措施,全面构筑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干事创业的开发区政治原生态。

  (三)精心组织,有效推动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实际,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扶贫工作力度,组织党员干部包保贫困户15户,全年为包保的贫困户贫困村提供帮扶资金(含物资)近12万元。

  (四)宣传动员,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驻区企业签订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承诺书,确保领导到位、责任明确。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扫黑除恶舆论氛围。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二、问题清单

  一是党建学习教育深度不够。理论学习停留在表面,浅尝辄止,缺乏刻苦钻研精神,没有更深入挖掘理论的内涵,思想上缺乏紧迫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没有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还没能将理论与日常实际工作相结合。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方面,方式比较老套,枯燥乏味,一般只限于念念文件、读读文章,这种照本宣科的学习方式必然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对党建理论学习的兴趣不浓厚,参与热情不高。

  二是存在“重发展、轻党建”思想。由于开发区工作性质比较特殊,总认为开发区工作重点在于大力发展经济,因此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在了抓招商洽谈、项目建设等工作上,导致对党建工作倾注精力和时间相对不足,对党建工作落实还不够全面,在具体工作中抓的还不够细致,措施还不够得力,与抓经常、抓具体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基层党组织设置还不尽合理。驻区非公规模企业20个,由于党员数量少,有的企业只有2-3个党员,部分企业存在无党员情况,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对基层支部的设置只是简单的合并重组,没有完全兼顾工作上的协调统一,党建工作开展还不均衡,个别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使得非公党建工作不能平衡协调发展,工作效果打了折扣。个别企业支部在推进本企业节能增效、创新发展上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的不够好,企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是作风建设长效化机制还不健全。学习教育问题整改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四风问题”整治还不彻底,企业干部“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部分党员干部只是畏惧制度约束,还没有真正触及思想灵魂深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没有发挥到极致。作风建设管理机制不到位,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对不履行职责和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基层党组织成员多是批评教育,手段单一,没有制定出更好的办法。党建考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还缺乏一套科学的奖优罚劣机制,基层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未充分发挥出来。

  三、任务清单

  一是不忘初心,牢固树立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职责,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水平。坚守党性原则,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每名党员干部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打造真抓实干的干部队伍。

  二是牢记使命,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将党建工作同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开发区党建工作整体提升。严格后备干部选拔程序,提高后备干部整体素质,组建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高的开发区后备人才队伍。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抓项目谋发展,提升服务品质,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是创新特色载体,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全区党建工作服务民生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转型创新发展中的桥梁纽带及先锋模范作用。协助企业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开发区党群活动中心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党员群众的文化生活。组织党员积极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优势。积极发挥基层支部在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开发区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

  四是重学习,全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学习体会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有效提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创新发展理念,培育“五大思维”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增强总揽开发区发展全局的驾驭力,增强推动发展的执行力。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等相关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履行集体决策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每项决策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篇八】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篇九】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篇十】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中国财税博物馆党的建设工作坚持财政部党组和浙江省直机关工委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着力构建党建统领、干事创业、团结务实的工作新格局。

  一、统筹谋划,整体布局,构建党建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认识。2022年,全馆工作将讲政治要求贯穿始终,围绕“国之大者”,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文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行学,促进党建与业务高度融合,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朝着提升博物馆知名度的方向不断努力。

  二是健全机制。构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责任上下贯通、党建业务融合、激励约束并重、组织功能完备、监督集成跟进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制定《中国财税博物馆落实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中国财税博物馆党支部季度工作任务清单》、《2022年度中国财税博物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落实落细党建任务,压实党建责任。

  三是明确重点。全年把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贯彻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等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多措并举,落实落细,扎实党建主体责任

  压实“一条责任链”。馆党委书记在重要会议必提党建、重大活动亲自参与、重大项目亲自挂帅,始终把党建责任扛肩上,纪委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支部书记落实三会一课要求。

  强化“两个清单”。一是“工作任务清单”明责任。制定《中国财税博物馆党支部季度工作任务清单》,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指导,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二是“问题清单”补短板。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照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要求,对党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力求在助推中心工作、抓实思想理论教育、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上加以改进。

  发挥“三个作用”。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委率先示范,领学促学。充分发挥党支部管到党员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与战斗力。用好青年理论学习平台,提升理论能力水平。以《习近平在浙江》《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学习书目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经济工作决策部署专项学习。

  强调“四对关系”。进一步处理好“四对关系”,即严管和厚爱、激浊和扬清、激励和约束、信任和监督的关系。积极营造干事创业、团结务实的工作氛围,唯实惟先、向上向善的单位文化,以党建促业务、带队伍,推动更高层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

  三、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推进党建业务融合

  聚焦“国之大事”。围绕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拟定在财政部举办廉洁文化展览,全面、系统、生动展示财政特色廉洁传统文化。在浙江省直机关工委的大力支持下,与衢州市、丽水市积极沟通探讨如何利用好财税博物馆的平台展示两市共同富裕试点的成果。

  聚焦“文化铸魂”。围绕“喜迎二十大、奋进共富路”主题主线,守好红色根脉,做实财政部部史部风展馆的运维利用。组织开展纪法教育,讲好财政廉洁故事,加强家教家风建设。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研讨“我在博物馆上小学”课程开发和项目式学习,逐步形成丰富的博物馆课程体系架构,不断落实博物馆资源与学校教育深度融合的理念。

  聚焦“事业发展”。以“我为财税博物馆做贡献”为主题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凝聚发展共识。选派干部参加第七届省直机关讲书大赛,以财博青年的视角解析推荐《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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