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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决定书 (菁选3篇)

2023-10-29人围观
简介立案决定书1  x检法立(20xx)第5号  **嫌疑人:田x,女.26岁,汉族,xx籍,中专文化程度,住在xx县医院职工宿舍x排x号,为xx县人民医院护士。  案由:涉嫌****。  案件来源:于2

立案决定书1

  x检法立(20xx)第5号

  **嫌疑人:田x,女.26岁,汉族,xx籍,中专文化程度,住在xx县医院职工宿舍x排x号,为xx县人民医院护士。

  案由:涉嫌****。

  案件来源:于20xx年x月x日由xx县*局移送我院。

  经**:20xx年x月x日晚8时许,田x在外科病房值班时,遵照李xx大夫的交代.给x号病房xx床病人邱x灌肠。田x看到值班室里需要给病人所灌的氯化钠溶液不多了,需要重新配制一些,于是便到治疗室找到与氯化钠相类似的结晶体药物,误以为是氯化钠,便取出一些配制成溶液给邱x灌肠。邱某回病房后,约5分钟后即感到头晕心慌、继而猝然倒地,在抬往急救室的路上心脏就停止了跳动。经化验鉴定,田x所用药物不是氯化纳,而是一种有毒副作用的亚硝酸钠。

  田x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极不负责任,马虎草率,从而造成病人**的严重后果,田X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397条的规定,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决定立案侦查。

  检察长:魏xx

  20××年×月×日

  (院印)

立案决定书2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六条和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制作。为检察长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时使用。

  二、使用本文书时,对于**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的**以及侵犯公民民*利的**的案件,引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六条。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案件,省级以上人民*决定直接由本院受理的,引用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三、共同**的案件,应当填写全部**嫌疑人的姓名。以事立案的案件,不填写**嫌疑人基本情况一栏。制作时由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并加盖立案的人民*印章。

  四、本文书以案为单位制作。

  五、本文书共两联,第一联**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

立案决定书3

  立案决定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对违法**者**的重要文件依据,通常由立案的纪检监察机关发出。实际工作中,可针对不同的立案对象,分别以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监察机关或以纪检监察机关联名发出。

  一、主要内容包括:

  1、立案决定的标题。应写明是对何人何问题立案**的决定。

  2、受文机关名称。写明立案决定所要通知、**的单位名称。

  3、所要立案**的是何性质的问题。

  4、立案所依据的*纪政纪条规。

  5、是何时经何种会议讨论决定的。

  6、决定立案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行政监察机关署名。

  7、批准立案时间。

  二、应注意的问题

  1.对具有*员和监察对象双重身份的被**人而言,其**违法行为在触犯*纪的同时,许多情况下也会触犯政纪。实践证明,对其中的****和**部门管理的**宜按*纪案件立案,对其他监察对象,虽然也具有*员身份,按政纪案件立案查处比较稳妥。即使对需要同时追究*纪和政纪责任的案件,也可按这一原则把握,先在*纪或政纪中选择一种立案,处理时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时追究其他纪律责任,采取这种办法处理,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工作比较主动。****编写的《纪检监察公文》要求这种情况以纪检监察机关联名发出立案决定书,从基层办案实践看,这一做法并不多见。

  2.纪检监察机关对立案决定**、通知的形式,一般采取发出《立案决定书》或《立案通知书》,笔者认为使用《立案决定书》比较规范,使用《立案通知书》法规依据不足。

  3.《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应当报本级人民*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重要、复杂案件,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一)本级人民*所属部门或者下一级人民*违法**的。


立案决定书 (菁选3篇)扩展阅读


立案决定书 (菁选3篇)(扩展1)

——行政拆迁决定书「」 (菁选2篇)

行政拆迁决定书「」1

  xx市人民***拆除决定书日市政拆字〔2014〕号

  被拆除人:地址:城南街道办事处卡热社区案由: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2014年月日,日喀则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发现,位于城南街道办事处卡热社区居民有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的行为,遂予以立案**。经查,城南街道办事处卡热社区居民在位置建设了私人住房,(住房详细信息)。

  该住房为东西长米,南北长米,高米,总建筑面积为*方米。该房屋修建者未取得土地许可证和其他许可证件。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拍摄的`照片和日喀则市卡热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为证。日喀则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月日向被拆除人下达了日市土资罚字[201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拆除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回复土地原貌,并限期缴纳罚款。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被拆迁人既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未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经日喀则市人民*******复查,上述违法建设未在规定时间拆除。被拆除人搭建违法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六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属非法占地行为。

  日喀则市人民*决定:对被拆除人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私人住房进行**拆除。如不服本**拆除决定,可在接到本《**拆除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三个月内直接向日喀则市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拆除决定不停止执行。

  xx市人民*

  二○一四年月日

行政拆迁决定书「」2

  杭政拆责令上字[2009]13号

  杭房拆裁上字[2008]第145号裁决书已于2009年1月12日送达本市上城区直紫城巷19号6室潘轶凡、傅永丽户,该户应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搬迁,腾空本市上城区直紫城巷19号6室房屋交拆迁人杭州市湖滨地区商贸旅游特色街居建设整治指挥部处置,但该户无正当理由至今仍未搬迁。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七条、《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条之规定本机关限令潘轶凡、傅永丽户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本市上城区直紫城巷19号6室房屋自行搬迁腾空,交拆迁人杭州市湖滨地区商贸旅游特色街居建设整治指挥部处置,逾期不搬迁的,由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施行政**拆迁。

  潘轶凡、傅永丽户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


立案决定书 (菁选3篇)(扩展2)

——辞退决定书 (菁选2篇)

辞退决定书1

先生女士

  由于原因,经部门主管及行政部门共同协商,最后经公司研究决定,请您于年月日以前,办理完毕各项工作移交手续,并凭工作移交清单到财务室结清各项费用和薪资,离开本公司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年月日

辞退决定书2

________先生/女士: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故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谢谢您多年来对本公司的**和帮助。

  您的`一切待遇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我公司的________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立案决定书 (菁选3篇)(扩展3)

——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

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1

xx市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xx区东风西路中兴横地段建设一幢13层办公商业综合楼工程(西场电子城),根据《关于修建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意见的复函》(荔人防建〔xxxxx〕1号)批复,该项目应建5级防空地下室1467*方米。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公司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导致防空地下室达不到应有的防护要求且无法整改。你公司于xxxx年7月16日向我办书面作出《关于西场电子城项目人防工程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说明》,申请该项目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考虑到该项目纳入了市“烂尾楼”项目,又存在结构安全问题,我办同意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并于xxxx年7月20日向你公司发出《关于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通知》(穗民防易〔xxxx〕6号),该项目应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366.75万元。之后,我办多次催促你公司缴纳易地建设费,但你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目前该综合楼已投入使用,至今仍未缴纳易地建设费。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xx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依据《*******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九条;《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xx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如下:

  责令你公司于xxxx年4月30日前凭《xx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xx市指定银行网点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66.75万元。

  如你公司逾期不履行,我办将**申请人民****执行,并根据情况采取处罚措施。

  如你公司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六十日内向xx市人民*或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2、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

  附件:1.执法依据

  2.xx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xx市民防办公室

  xxxx年3月24日


立案决定书 (菁选3篇)(扩展4)

——立案申请书10篇

立案申请书1

  申请人:xxxxx,女,汉族,xxx年11月22日出生,住四川省三台县xx号,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对xxxx涉嫌xx一案进行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xxxx,女,汉族,现住四川省xxxxxx。

  xx年xx月1xx号午后,xxx以自己的手机丢失自认为是申请人捡拾为由,来到申请人家里,当申请人刚打开院门,就被xxxx一掌推到在地,并向申请人索要手机,申请人予以否认后,xxx就用XX对申请人进行殴X,发泄之后xxx离开。但是xxx在离开申请人住处大概一刻钟后,又回到申请人的家里,再次对申请人进行殴X,并强行将申请人佩戴在身的价值20xx余元的一对金耳环抢下并欲离开,申请人将xxxxx拽住不让其离开,在此情形下xxxx强行将申请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时周围邻居xxx、xxx和申请人所在的`xxx看见了案**况,及时制止了xxxx的**行为。然后xxx责令xxx将被抢的耳环还给申请人,xxx将耳环交给xxxx后她就径直离开。并且语言威胁“如果申请人不把手机还给她,她要XX申请人全家”。申请人后经住院诊断治疗为中度脑震荡,身体多出软**损伤。

  综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实,xxxxx主观臆想申请人捡拾其手机,从而无理去闹,以暴力伤害他人,特别是xxxx在第一次对申请人进行暴力殴打离开后,再次回到案发现场,明显是对第一次的殴打心存不解之气,自认为自己的损失仍不能得到满足,从而再次使用暴力**伤害申请人,并当场窃取申请人的财务,得手后即欲离开,**行为已经完成,构成**既遂,且xxxxx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性质**,完全符合《*******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特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请求贵局立案侦查,**追究谢丽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x*局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立案申请书2

  申请人:杨XX,男,XX年X月XX日生,住址:湖南省XX,身份证号:XXXXX,电话:XXX。

  申请人:李XX,女,XX年X月X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XXXX

  被申请人:杨XX,男,XX年X月X日生,住XX,身份证号码:XX

  申请事项:

  对被申请人以合同诈骗申请人挖机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骗取两申请人在《工程机械买卖协议》上签字,将两申请人价值80万元的序号为DWYC20xx-E4780的**式液压挖掘机骗走一案,申请人已于20xx年4月20日XX*局报案,贵局于20xx年4月26日作出X公不立通字[20xx]000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不服,申请复议,贵局又作出X公刑不立复字[20xx]第01号《关于XX等人涉嫌诈骗一案不予立案答复函》。后来申请人又找贵局**,**对申请人说:找律师找些证据,证据够了就立案。故此,申请人到长沙请XX律师取了一些证,XX律师对唐XX、杨XX、肖XX、陈X时四位知内情的人进行**取证(请见四份**笔录)。根据他们四人提供的证据和被申请人陈XX的录音证明,被申请人的行为完全构成了***。因为申请人同被申请人签订的`《工程机械买卖协议》是一份假的协议,双方约定是对外的,

  而是在去公证处公证、在双方签字之前就有了口头约定,以《抵押合同书》为准,公证后双方再到《抵押合同》上签字。谁知,经过公证处公证后,被申请人就不愿意在《抵押合同书》上签字了;使申请人完全受了骗(《抵押合同书》是被申请人杨XX亲自写的,而且是四位被申请人都一致同意的)。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请予以立案查处。

  此致

  XX**县*局

  申请人:杨XX、

  李XX

  年 月 日

立案申请书3

  申请人: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派出所

  申请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对 涉嫌*********案**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20××年9月22日晚,申请人就*******本人一事,向******派出所报案,**将申请人及带至****派出所制作了事迹并于第二天**了一次调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请人多次至被申请人处要求立案,被申请人一直推脱不予立案,并且没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明知已涉及刑事**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其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部《关于刑事立案**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机关对其**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受理并进行**。人民*发现*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综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起立案**申请,望贵院能查明事实,****被申请人立案侦查,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

  申请人:

  ****年**月**日

立案申请书4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人:

  请求事项:

  请求介休市人民***行使**权,责令山西介休市*局三佳派出所对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财产及财物被爆炸、毁坏、聚众哄抢一案立案侦查,并找出真凶,将之绳之于法。

  事实和理由:

  20xx年,冯治强、冯治力、冯志刚共同出资成立了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公司位于三佳乡温村。占地51亩,建筑面积达2265。96*方米,内有价值逾百万元的变电室、160K瓦变压器、磅房、砖、砂、钢材、水泥(标号425)、石子、办公桌椅、档案柜、保险柜、帐册、公司印章等财产。20xx年2月18日下午3时许,一伙人在4台装载机的的配合下,炸毁、损毁了我公司的建筑物等固定设施,哄抢了我公司的价值超百万元的动产。冯治强、冯治力闻讯后立即报案,但张剑副所长、强指导、燕小强等*到场后,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财产被毁、被抢而未采取任何措施。事发后不久,我公司的土地也被人强行霸占,公司的10000*米碎石硬化地面以及近3000*米水泥硬化地面被全部毁灭。我们多次向介休市*局反映,要求*局查出爆炸、抢劫、霸占真凶并绳之于法,得到的却是介休市*局莫名其妙的不予立案的答复(介公不立字[20xx]2号、介公复字[20xx]1号)。

  我们认为:

  1、我们是于20xx年2月18日、3月31日、5月4日报的案,20xx年7月7日我们没有报案,介休市*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所述报案时间与实际不符。

  2、在报案材料中,我们要求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并未指明是三佳乡温村村委推倒厂房的,介休市*局没有履行侦查的职责。

  3、20xx年2月18日,毁损我公司财产的人员使用**炸毁我公司的'固定资产,行为人涉嫌爆炸罪。损毁、哄抢我公司财产的**者、参与者均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聚众哄抢罪。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爆炸、毁坏财产哄抢财物的**行为,介休市*局却轻描淡写地认为不构成**。为此,特向贵单位反映,敬请**督促介休市*局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致

  介休市人民*

  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组

  20xx年3月18日

立案申请书5

  申请人: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派出所

  申请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对 涉嫌*********案**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20××年9月22日晚,申请人就*******本人一事,向******派出所报案,**将申请人及带至****派出所制作了事迹并于第二天**了一次调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请人多次至被申请人处要求立案,被申请人一直推脱不予立案,并且没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明知已涉及刑事**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其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部《关于刑事立案**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机关对其**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受理并进行**。人民*发现*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综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起立案**申请,望贵院能查明事实,****被申请人立案侦查,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

  申请人:

  ****年**月**日

立案申请书6

  立案侦查申请书

  报案人: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电话: 工作单位: 住址:

  【律师提示:报案人个信息中,尚需明确报案人与本案的关系】

  申请事项:请求对 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律师提示:重点陈述被**人涉嫌**的事实和证据】

  报案人请求*机关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如认为本案不属于刑事案件,请在法定时间内向报案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详细阐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此致

  报案人: 年 月 日

立案申请书7

  申请人:山西介休国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组

  地址:山西介休市三佳乡温村石河桥东

  法定**人:冯治强联系电话:1523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介休市人民***行使**权,责令山西介休市*局三佳派出所对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财产及财物被爆炸、毁坏、聚众哄抢一案立案侦查,并找出真凶,将之绳之于法。

  事实和理由:

  20xx年,冯治强、冯治力、冯志刚共同出资成立了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公司位于三佳乡温村。占地51亩,建筑面积达2265。96*方米,内有价值逾百万元的变电室、160k瓦变压器、磅房、砖、砂、钢材、水泥(标号425)、石子、办公桌椅、档案柜、保险柜、帐册、公司印章等财产。20xx年2月18日下午3时许,一伙人在4台装载机的的配合下,炸毁、损毁了我公司的'建筑物等固定设施,哄抢了我公司的价值超百万元的动产。冯治强、冯治力闻讯后立即报案,但张剑副所长、强指导、燕小强等*到场后,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财产被毁、被抢而未采取任何措施。事发后不久,我公司的土地也被人强行霸占,公司的10000*米碎石硬化地面以及近3000*米水泥硬化地面被全部毁灭。我们多次向介休市*局反映,要求*局查出爆炸、抢劫、霸占真凶并绳之于法,得到的却是介休市*局莫名其妙的不予立案的答复(介公不立字[20xx]2号、介公复字[20xx]1号)。

  我们认为:

  1、我们是于20xx年2月18日、3月31日、5月4日报的案,20xx年7月7日我们没有报案,介休市*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所述报案时间与实际不符。

  2、在报案材料中,我们要求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并未指明是三佳乡温村村委推倒厂房的,介休市*局没有履行侦查的职责。

  3、20xx年2月18日,毁损我公司财产的人员使用zh药炸毁我公司的固定资产,行为人涉嫌爆炸罪。损毁、哄抢我公司财产的**者、参与者均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聚众哄抢罪。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爆炸、毁坏财产哄抢财物的**行为,介休市*局却轻描淡写地认为不构成**。为此,特向贵单位反映,敬请**督促介休市*局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致

介休市人民*

  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组

  20xx年3月18日

立案申请书8

  申请人:汪某,男,汉族,198x年9月6日出生,住x省x市x县x镇x村民委员会海子组13号。现实际居住地:x市x镇xx(居住一年以上)。

  委托**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

  案由和申请权依据

  案由离婚纠纷。因贵院立案庭口头答复汪某与xx离婚案不属于贵院管辖,**人认为该答复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条、一百零八条、一百一十条,以及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特此申请。立案申请书。

  请求事项

  贵院**纠正,并予以受理。

  事实与理由

  受原告委托,**人于xx年6月21日向贵院邮件了汪某与周xx离婚案的**材料,xx年7月2日,贵院口头告知:该案被告xx系xx省x市x县x镇x村人,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受诉**应为x省x市x县**,故贵院无管辖权,口头答复不予受理。**人认为贵院该口头答复有以下不当之处:本案被告xx确为x省x市x县x镇x村人,但是,被告于20xx年8月外出不知去向,至今未回过家,邮寄的**材料中含有被告原住所地x镇x村委会对此开具的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原告汪某自20xx年至今一直在贵院所在地x打工,并办理暂住证。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故贵院**有管辖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和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贵院应当**予以受理。特此贵院**纠正。此致!

  xx市人民**(****庭)

  申请人:xxx

  xx年7月2日

立案申请书9

  申请人:王____,女,____岁,住____县____镇____村____组

  **人:朱____,____律师事务所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单位:____县水务局,住所地:____县___街____号

  请求事项:

  请求____县人民*对____县水务局“****、、行政不作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立案查处,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责成被申请单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单位____县水务局是____河____段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门。**来,被申请单位在河道监管上,无视《*******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行政不作为,对每户非法采砂经营者每年收取20xx元所谓的管理费,不颁发采砂许可证,也没有查询是否有采矿许可证,放纵非法采砂经营者随意采砂,使____河____段河道险象环生,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给附近居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造成极坏的影响,无法保证采砂经营者所雇员工的生命安全,留下了巨大隐患,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

  申请人____的丈夫____被非法采砂者____雇佣,在____县老哈河孤山子村段河道为其采砂。20xx年4月6日,被害人____正常工作,现场作业的只有______、______和______三人,下午18时左右,____指使被害人由河东岸涉水到河西岸,向下游挪动采砂船,被害人到西岸挪完船返回东岸时,掉入____20xx年8、9月份抽砂时留下的3—4米深的大坑里,溺水身亡。被害人____被____雇佣上工仅七天半时间,工作地点是在岸上,不熟悉采砂船水中作业的现场情况,雇主也没有进行安全培训或告知注意事项,所以惨遭不幸。如果被申请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对河道实施有效监管,而不是,为了一已私利,只收费不管理,就不会发生____惨死的悲剧。被害人____的**与被申请人****、行政不作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发生事故后,被害人____的亲属多次找到县水务局要求其处理此次事故,对非法采砂者进行有效的监管和处理,但他们却推卸责任:“雇主____无证采砂,属非法采砂,与水务局没关系,我们管不了。”致使被害人.____已死去三十天多了,还陈尸现场;可与此同时,非法采砂者虽无证经营,但因已交县水务局20xx元所谓的管理费,得到水务局的默许,而有恃无恐,在被害人____陈尸附近,还在继续非法采砂。对水务局这种“、行政不作为”的行为,申请人十分气愤,为了给被害人____讨回一个公道,告慰被害人____冤死的灵魂,为了维护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为此,特提出申请,请求____县人民*依照《*******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河道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河道监理人员****,拘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对____县水务局“、行政不作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专立案查处,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责成被申请单位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及第5款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的其他违法行为”的规定,请求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此致

敬礼!

  ____县人民*

  申请人: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_日

立案申请书10

  申请人:杨xx,男,19xx年x月xx日生,住址:湖南省xx,身份证号:xxxxx,电话:xxx。

  申请人:李xx,女,19xx年x月x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xxxx

  被申请人:杨xx,男,19xx年x月x日生,住xx,身份证号码:xxxx

  申请事项:

  对被申请人以合同诈骗申请人挖机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骗取两申请人在《工程机械买卖协议》上签字,将两申请人价值80万元的序号为DWYC20xx—E4780的'**式液压挖掘机骗走一案,申请人已于20xx年4月20日xx*局报案,贵局于20xx年4月26日作出x公不立通字[20xx]000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不服,申请复议,贵局又作出x公刑不立复字[20xx]第01号《关于xx等人涉嫌诈骗一案不予立案答复函》。后来申请人又找贵局**,**对申请人说:找律师找些证据,证据够了就立案。故此,申请人到长沙请xx律师取了一些证,xx律师对唐xx、杨xx、肖xx、陈x时四位知内情的人进行**取证(请见四份**笔录)。根据他们四人提供的证据和被申请人陈xx的录音证明,被申请人的行为完全构成了***。因为申请人同被申请人签订的《工程机械买卖协议》是一份假的协议,双方约定是对外的,

  而是在去公证处公证、在双方签字之前就有了口头约定,以《抵押合同书》为准,公证后双方再到《抵押合同》上签字。谁知,经过公证处公证后,被申请人就不愿意在《抵押合同书》上签字了;使申请人完全受了骗(《抵押合同书》是被申请人杨xx亲自写的,而且是四位被申请人都一致同意的)。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请予以立案查处。

  此致

敬礼!

  xx**县*局

  申请人:杨xx、李xx

  20xx年xx月xx日


立案决定书 (菁选3篇)(扩展5)

——公司注销决定书3篇

公司注销决定书1

  会议时间:年 月 日

  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富华道383号柏景台3幢26楼B座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雷华三、张斐,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雷华三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本公司于20xx年12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解散事宜,截止20xx年2月10日,与公司解散事宜相关的清算工作、债务债权登报**、税务注销及公司银行基本账户注销工作已经完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即日起开始办理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中山市三红墙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注销决定书2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西宁正同工贸有限公司于 20xx年3月22 日以电话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 20xx年 3月 22日在正维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为青海正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漆干辉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漆干辉、 郑波、汪沧海、韩金刚,张敬明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 3 月 22 日

公司注销决定书3

  会议时间:x年x月x日

  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富华道383号柏景台3幢26楼B座x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雷华三、张斐,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雷华三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本公司于20xx年12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解散事宜,截止20xx年2月10日,与公司解散事宜相关的清算工作、债务债权登报**、税务注销及公司银行基本账户注销工作已经完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即日起开始办理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x

  中山市xxx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立案决定书 (菁选3篇)(扩展6)

——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3篇

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1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召开此次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合伙人共2人,决定通过的事项如下:

  同意本企业合伙人变更为XXX、XXX

  同意本企业各合伙人出资额变更为:XXX认缴出资50万元、XXX认缴出资950万元

  同意修改合伙协议

  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XXX 盖章:

  XXX 签字:

  xxxx年3月8日

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2

  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于【】年【】月【】日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决定,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的以下变更:

  1、同意合伙人【】将其在本合伙企业的【】万元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转让给【】,转让价格为***【】万元。其他合伙人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上述转让后,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变更为:

  3、其他企业登记内容不变。

  4、同意对合伙协议作出相应修改,并同意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此页无正文,为《【】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签字页:

  年 月 日


立案决定书 (菁选3篇)(扩展7)

——复议决定书3篇

复议决定书1

  申 ?请 ?人:xx市江南热处理有限公司:

  法宝**人:顾xx

  联系地址:xx市徐xx镇xx村xx村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 ?邮编 xxxxxx

  被申请人:xx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xx市锡澄路xxx号

  法定**人:王xx **

  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xxxx年x月xx日作出的澄环罚书字[xxxx]第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于xxxx年x月xx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予以受理。本案现已**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澄环罚书字[xxxx]第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称:是更换老旧设备,增加了台式电阻炉及煤气加热炉。只是未及时报批环保审批手续,在程序上有些疏忽。但该新设备相对于老设备而言,可以达到更少的排放、更少污染的效果,处罚未考虑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事实。正处在设备更新改造期间,由于处罚过重,会导致更换环保设备的进度迟缓。

  被申请人答复称:xxxx年x月,接*举报反映申请人厂区冒黄烟、气味扰民。经过现场勘查等**,查明申请人热处理加工生产项目扩大生产规模、新增生产设备(xx台台式电阻炉和x台煤气加热炉),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建成,擅自于xxxx年xx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煤气发生炉在开炉、停炉时,为保持煤气炉内部及煤气输送管道压力*衡,需把部分煤气从随炉配置的xx米高排气筒排空,同时煤气加热炉采用煤气为燃料,产生的燃烧废气直接通过x根xx米高烟囱排放,主要污染因子均为烟尘、SOx等,给周围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xx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考虑到申请人提出的更换设备的目的'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和经营困境的情节,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根据《xx市环境保护局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中“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应处以x-x万元罚款”的规定,经行政处罚审议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从轻对申请人适用了“罚款伍万元”这一较低的处罚额度。

  经**查明:xxxx年x月xx日,被申请人在**处理*举报的过程中,发现申请人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于xxxx年xx月环保审批、xxxx年x月经环保验收后,又增加了xx台台式电阻炉和x台煤气加热炉,并于xxxx年xx月建设并投入生产。针对申请人未经环保重新审批擅自扩大生产规模、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环境违法行为,被申请人**予以立案,于xxxx年x月x日**作出并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于xxxx年x月xx日**作出了并送达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期间,申请人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在陈述申辩中对扩大生产规模新增生产设备的事实未提出异议,但认为新增的设备为清洁、节能型,符合*要求,只是未及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请求减轻处罚。

  本机关认为:申请人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新增了生产设备,扩大了生产规模,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并于xxxx年xx月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客观存在,其行为已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了立案处罚的要件。申请人提出的更新设备以提高生产效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出发点是可行的,但并不能因此而免去履行国家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规定和环保“三同时”**的义务。我国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上实行严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其目的就是防止建设项目未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或影响。申请人扩大生产规模后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并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有法律依据并**作出的。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履行了法定程序,同时集体审议中,已根据案件的违法事实、相关情节和申请人的陈述等进行了综合**,裁量幅度相当。

  综上,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维持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澄环罚书字[xxxx]第xxx号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xx日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

  xxxx年xx月xx日


立案决定书 (菁选3篇)(扩展8)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决定书 (菁华1篇)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决定书1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决定书 司行赔决定( )第 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性别、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职业或工作单位、职务、住址)

**人……(姓名、性别、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职业或工作单位、职务、住址)

(赔偿请求人为法人或其他**的,则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职业或工作单位、职务、住址)

赔偿请求人______要求确认______对其致害行为为违法行为,并要求予以赔偿案,本机关**进行**,现已**终结。

赔偿请求人称……(概述赔偿请求人的请求内容和要求)。

本机关现查明:……(写明机关查明的事实)。

根据……(写明确认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作如下决定:

一、赔偿义务机关……行为违法,应予以……的赔偿。(注:不予赔偿的写明驳回理由和依据并驳回申请;部分给予赔偿的写明:……行为违法,应予赔偿,驳回赔偿请求……的其他申请)。

二、赔偿请求人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司法行政机关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立案决定书 (菁选3篇)(扩展9)

——土地仲裁立案申请书 (菁华1篇)

土地仲裁立案申请书1

申请人(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公民的姓名、年龄、住所、邮政编码、电话或者其他通讯方式;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写明其名称、地址和法定**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通讯方式。)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公民的姓名、年龄、住所、邮政编码、电话或者其他通讯方式;被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写明其名称、地址和法定**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通讯方式。)

对于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所提出的仲裁一案,(可以写明撤回仲裁申请的原因),现申请人请求撤回仲裁申请。

此致________________

(写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申请人: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立案决定书 (菁选3篇)(扩展10)

——酒驾行政处罚决定书 (菁华1篇)

酒驾行政处罚决定书1

________罚[________]________号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经本单位****,现查明: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认为: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的行为已违反________________依照________________之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________日内持本决定书到________________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________或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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