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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作文(我的故事作文800字)

2023-10-23人围观
简介我的故事作文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

我的故事作文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故事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故事作文15篇

我的故事作文1

  岁月的花絮总携着缕缕温情浮过心头,恍若那片深绿。

  第一次去黄龙寺的攀爬园时我还是二年级,那时的我胆小羞涩,什么都怕。那儿有一个“m”字形的攀爬网,很高,在当时只有一米三十的我眼里简直是一座山,山顶遥不可及。弟弟一见着它,便兴奋的跑过去,手脚并用爬了起来,趴在网上像只蜘蛛,身子圆圆的,却异常灵活,好奇心驱使我也踩上了攀爬网上的绳子,弟弟的脚步带动了整个网,刚爬了几步,微微晃动的网便使我心里淡淡的慌,可看着上面那个小小的身影,咬咬牙又坚持着爬了上去。

  到顶了,可我翻不过去了。我害怕了。我爬上了山,到了山顶,却不敢翻过去,只敢向后退,我真的向后退了两步。妈妈在下面的鼓励止住了我倒退的脚步,她说弟弟比你小都敢爬,你是姐姐,也一定行;她还说,让我放心爬,如果掉下去她会在下面接住我,不会让我摔疼的。也许是妈妈的话语气坚定,又或许是下面绿草如茵,想着若是摔了妈妈就算没接住我也不会很疼。我大口大口的呼吸了几口气,定了定心神,迈出了有些发软的腿。一条腿已经迈过去了,似乎能摸到天上的云,高得我的心有些颤抖。风儿调皮的吹着我,扬起耳鬓的发丝,我像秋天还在枝头的枯叶,摇摇欲坠。耳畔又传来妈妈的声音,身上有些暖暖的,无论如何还有妈妈,不是吗?闭了闭眼,小心翼翼地抬起了腿,试探地迈过去,空气凝滞了,风也屏息凝神,踩到绳子了。慢慢的松开了一只手,摸索到另一边,缓缓转过身,终于成功了。

  远处的树木影影绰绰,绿意盎然。其实翻过的不仅是这座大山,更是翻过了我心中的“山”。

我的故事作文2

  我和红领巾之间,有着许许多多耐人寻味的故事,它印证着我七年多的成长历程……

  在我读幼儿班的时候,看见一位位大哥哥、大姐姐们胸前飘动着鲜艳的红领巾,我总是羡慕不已。可妈妈告诉我说只有好孩子、好学生才有权利拥有它。那时我就暗暗发誓自已要做好孩子,好学生,也能像他们一样挂上属于自己的红领巾。

  终于有一天,长久以来积存在我心头的愿望实现了。一次校会上,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将鲜艳的红领巾系在了我们的脖子上,当时,我新奇,我兴奋,我自豪,一种甜蜜的感觉油然而生。面对庄严的入队仪式,我就暗暗告诫自已:我现在已经是少先队员了,我要好好学习,乐于助人-------

  记得我戴上红领巾后的一天,妈妈有急事带我外出,匆匆忙忙下楼,路过三楼时,隐隐约约中我听到有个人在哭。这时我胸前的红领巾让我停下了脚步,我们敲开了门,发现小妹妹因为掉了笔在哭。我们帮她找了一会没有找到,我就回自已家给她拿了一枝,妹妹才破涕为笑---看着妹妹脸上绽开鲜花般的笑容,我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从此以后,我学习认真,尊敬师长,红领巾与我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红领巾对我的新鲜感和鼓励作用在渐渐淡化,有时我还感觉到红领巾对我的约束,制约了我的言和行。因此,我渐渐地冷落了红领巾,不像以前那样爱惜它,每天早上只是对付一下监督岗,拿出来挂一下,到了班里就拿掉了。

  这样持续了很久,很久……

  直到去年的一天,一个小女孩因为丢失了红领巾,在街上伤心之极的哭声,深深地震撼了我,重新唤起了我对红领巾的那份情意---从此,我不但把红领巾系在脖子上,也系在了心中。

  时间过得好快呀,一晃我的小学时代马上就要过去了。从我开始懂事起,我对红领巾的情谊由向往、冷落到形影不离,红领巾不断地激励我、督促我,陪伴我成长。今后不管我是否佩挂红领巾,但我与红领巾的情谊一定会在心中延续下去------

我的故事作文3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的,书会给你许多知识, 书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引导你走进知识的殿堂。从我开始记事时,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小时候,年幼无知的我,就喜欢看书,不过,我不识字,只看图片。记得我的第一本书是《环绕地球旅行》,里面有许多图片,有沙漠、温泉、大海、高山……每一个图片我都要看好几遍。上了幼儿园,我就开始看童话书了,因此便经常为善良的白雪公主而流泪,为虚心的乌龟而大声叫好……也正是从那时起我爱上了书,书也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上了我形影不离的知心朋友。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的生活,我似乎与每一部小说、戏剧的主人公合为一体,和他们共悲伤共快乐。我和书的故事是那么多,读书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了。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高尚的人讲话。”这是俄国著名诗人高尔基说的一句话。一次,我在家看《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书中丰富的知识深深吸引了我,我越看越起劲,看了一本有一本,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当我正快乐地允吸着知识的乳汁时,爸爸突然叫我去帮他拿一下毛巾,我只是“恩”了,依旧看书……过了好久,爸爸又开始扯开他的大嗓门喊了起来:“宁宁,叫你拿毛巾,怎么还没拿来?”这时,我才想起来爸爸要我帮他拿毛巾呢!爸爸叹了一口气,说:“真是的,叫你拿个毛巾,都会忘。看来,还得自己拿呀!”书伴着我成长,在我孤独的时候,陪伴着我;在我郁闷的时候,书为我解忧;在我失去自信的时候,书重新点起了我心中的熊熊烈火,让我找回自信。细细品书,我感受着隽永的文字之美,也找到了精神食粮。

我的故事作文4

  时至今日,仍记得一次偶去浙江绍兴的经历。绍兴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镇,许多古建筑政府不允许拆,住在里面的是祖祖辈辈一代接一代的,整个古镇从远处看就像是一幅山水画,幽柔婉转的笔调呈现出江南风情,刚劲有力的笔触展示了中国的豪迈,二者结合,便是一幅完美的山水画。一进去,便望见“鲁迅故乡”四个大字。

  进入古镇,我们四处观光。屋顶的黛瓦至今依然坚固无损,低矮的房屋给人以恬静、祥和的'感觉,它不同于现代城市的高楼大厦,豪华奢华,而是单纯、朴素、简单的韵味。我们来到一人家,想借住一晚。房主是位年迈七旬的老奶奶,奶奶热情开朗,拉着我的手,激动地说:“好!好!没问题!”

  我们愉快的放下行李,跑去和奶奶聊天,听奶奶说,她的儿女都在大城市打工,很少回来。说到她的儿女,奶奶可高兴了,可我看得出,她的内心是难过的。今天看到我们一大波人过来玩,她自然是高兴。

  午饭时间,奶奶拿出一碗粽子,对我们说:“浙江粽子甲天下呢!这是我们当地人自己做的,你们尝尝。”说着,她便为我们剥开一个。我用筷子插在粽子里,轻咬一口,顿时,糯米的香甜溢入口中,肉的熏香也跳动在味蕾间,不腻、不闲。刚刚好。我们连吃了几个,那味道在唇齿留香,久久不能消散。

  吃完午饭,我们在奶奶的带领下,在小镇里游走,划着小船在湖里泛舟,用清凉的湖水把这烈日的毒辣消除了。

  在这盛夏,人们的热情不低于太阳的温度,绍兴的古镇不亚于世界名胜——那是小桥流水人家的风情。

  浙江绍兴,铸就了我的故事。江南水韵,成就了中国的故事。

我的故事作文5

  大家好,我叫王玉辨,王是大王的王,玉是美玉的玉,辨是辨别的辨。

  我的名字是妈妈帮我取的。王是我的姓,玉是妈妈希望我做一个像美玉一样美丽又漂亮的女孩子,至于辨就有一定的讲究了。我有两个姐姐,我是老三,也是一个女孩子,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妈妈非常希望要一个男孩子,所以就给我取名叫“变”。是希望从我这里开始变化,再生一个男孩。我的名字就被这样定了下来。但是,在报户口时,“变”又被错写成“辨”,于是,我的名字又改成了“王玉辨”。

  说起我的名字,从小到现在,还闹出了不少有趣的事哪!在上一年级时,我也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每次老师帮我写时,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他们是“王玉辨”,可是他们都错写成“王玉便”。于是,我就有了一个外号,叫“大便”,为了这个不雅的外号,我没少掉眼泪。

  过了一年多,我们学了这个字后,我终于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虽然每次写“辨”字都会分家,但是我依然会端端正正的把它写在我的作业本上。这时,又有新的问题出来了,一些同学分不清“辨”和“辫”,又给我取了一个新的外号,“头发辫”。

  我被气哭了,找到了老师,告他们一状。老师在课堂上批评了他们,并且又给大家讲了两个字的区别。这下,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叫我的外号了。

  现在我已经是三年级的学生了,我当上了班长,老师总是让我帮助他管理班级,我对大家很严厉,大家又开始叫我“鞭子”。他们说的对,我就是老师身边的一根鞭子,督促着大家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我欣然接受了这个外号。

  这就是我,一个叫王玉辨的女孩子。你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我的故事作文6

  幼稚是童年的一张名片,每个人都有童年;每个人都有一段美好的回忆;每个人都有天真的时候。而我也不例外。

  我的老家在农村,小的时候最喜欢去农村玩。因为农村的小朋友更朴实,而且我还能跟堂哥、堂弟在一起玩。

  记得有一次,那天是“鬼节”(可能是爸妈让我们别乱跑而说的)。我们都相信了,我们三兄弟都被大人的话吓到了,我们只好不在外面乱跑。可是在堂哥家没事做。如果是玩电脑的话,三个人不好怎么玩。一会儿,哥哥提议说:“我们去外面玩吧,找些朋友一起玩。”我和堂弟不约而同的说好。等我们把能叫来的朋友叫来之后,我们就纠结了,到底玩什么呢?哥哥笑着说:“今天是鬼节,谁敢来玩捉迷藏?”我们差不多都说:“谁说我们不敢啊!”只有一个平时就很胆小的人说:“我才不来呢,我要听妈妈的话。”我们笑着说:“你是怕被鬼抓走吧,哈哈。”他就不服气就说:“来就来。”通过石头剪子布,他来找我们,我们躲。在躲的过程中我们商量着吓他一次。我们躲在一个隐蔽的草丛里,不发出一点声音。那个人开始找我们了,他自作聪明说:“出来吧,我找到你们了。”我们小声地说:“少扯淡。”突然,他似乎是听见了声音向我们走过来,我们顿时紧张。当他马上就靠近我们的时候,他没发现我们转头走开了,我们放松了下来。我们突然想起了我们的计划,叫一个人去吓他,由于我的人缘好,选到了我去吓他。

  我轻轻地走了过去,突然双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大声吼了一句:“拿命来。”被我这么一吓,他顿时脚发软,哭着说:“妈妈,妈妈救我!”我们差点笑哭了,结果呢,我们被他妈妈骂了一次。

  童年的生活就是丰富多彩的。人生中童年时最重要的一段时光,对我而言,童年是我最开心的时光,可是现在就只能当做回忆了。

我的故事作文7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与书之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

  ——题记

  一见如故

  书,对于刚出生的我,是一个新奇的东西。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已经开始给我看不会被撕破的小图书。我对于这个第一次见的东西,感到既新鲜,又好奇。

  书上除了图画以外,还有一些小字,我不认识,妈妈就教我念,一个一个的认识。我现在能认识这么多别的同学不认识的字,还是多亏了小时候多看了几本书。

  我一见到了书,我就感到好像认识了它好久,感到有一种非凡的亲切感。我感觉,书对于我的未来和过去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

  故事延伸

  我第一次见到书,一见如故,但是,故事不可以到此结束,还要再向下延伸,延伸到无穷无尽。

  我在1999年时,开始看儿童杂志《米老鼠》,那时我刚上幼儿园。我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感到非常的惊异,因为在此之前,我从未看到这样有趣的人物,以及这样妙趣横生的故事。而且,后面还有一个英语栏目,讲述系列故事,名字叫做《鸭堡奇案》。我通过这个栏目,不仅提高了英语口语能力,还通过“破案”提高了智力能力。

  在此之后,我开始看一点小说。起初看的那部小说,在韩国家喻户晓,名叫《九岁人生》。讲述的是一名小学生在度过了九岁的一年,经历了许多事情,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并继续成长。我感到,这是我与书之间发生的最好的故事,因为它也教给了我很多的道理。

  书,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在上中学之前,我与书之间,就已发生了许许多多美好而有趣的故事。

  故事永存

  书,与我之间的故事,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从书中,我不仅学到了许多知识,而且更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我,与书之间,发生过一个个美好有趣的故事,更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书,将伴随我成长,而我与书的故事,也必定会像我的藏书那样,越来越多。

我的故事作文8

  这一周感到十分辛苦,因为课间操和体育课都有大量的运动,我真是喘不过气来,特别不舒服。

  星期四的下午,天是光亮的,真的很难得啊!值得高兴的是天气好了起来,但是天气好意味着要参加大课间的跑步,如果要跑步的话,最少要跑五圈到七圈,天哪!不敢想象,完了,今天下午我只有硬着头皮拼命地跑了。

  当老师说要跑五圈的时候,我很崩溃,也很沮丧,似乎没有力气再去跑步了,真希望因为腿脚受伤而逃掉这次跑步。

  跟随着队伍跑着,一圈过后感觉还不错,调整呼吸后接着跑。心跳开始有些轻微地加快,我给跑步的自己加油打气,让自己充满自信,相信自己可以做到。

  这一次我很坚定,朝着目标冲去。二圈,三圈,脚下的步伐越来沉重,呼吸也越来越急促。此时,我必须告诉自己一定可以做到,我咬着牙继续坚持着。这个时候我在想:我要坚持下去,我要创造奇迹。

  三圈终于跑完了,但是训练还未结束,还剩两圈加速跑。这时我瞬间没了力气,我努力地恢复元气,深呼吸,让心跳减慢,揉了揉紧绷着的双腿,让肌肉松弛下来,将身体调整到跑步的最佳状态。

  加速跑时间到了,我全身都紧张了起来,这二圈的速度明显快了许多,但在跑之前,我的心跳还未恢复,这一圈跑下来,心跳加快,我快坚持不住了,我的身体消耗太大,所以我只能放弃了。

  虽然我放弃了第五圈,但是虽败犹荣,因为我突破了自己。我成功地跑了四圈,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跑完后,我的双腿一直抖个不停,而且十分疼痛,但是这种疼痛换来了自我突破,我相信下次一定会坚持到底,跑得更加轻松。

  这就是A3班的生活,也是我的故事。

我的故事作文9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迷迷糊糊的童年”,当我听到这优美的童年歌声时,就不由自主地回忆起了往事……

  记得那一年,我11岁,热爱美术的我开始学起了素描。我的美术老师,他叫张和,和毕福建这位明星曾是师兄关系,画技很高超,我跟着这位老师学习已有五六年了。所以掌握了很多技艺。

  因为我在学校兴趣班学素描已有两个学期了,回到忻州,也正好赶上美术班开学。老师在黑板上把各个方法要点都讲得清清楚楚,还给我们画了一幅画,我看见其他人都目不转睛着盯着黑板,我有些骄傲,脑里想着一些东西。

  我想:太简单啦,早八辈子的都会啦,老师一会儿一定会夸我画的好。

  突然一个声音打破了我的白日梦,哦,开始画了,我见其他人都是慢慢的,画出的线弯弯曲曲,犹如一条小蛇。我一笑拿起笔飞快的地画了起来,我的纸上很快有了一个正方体,又有了明暗交界线,排上线,不一会儿就完成了!我一看有的人还没有画呢,于是我便大摇大摆地走到了老师的跟前递给老师,老师看了看笑着点了点头:“孩子你画得很好,一会儿都已掌握了”,听到这里我很高兴,但老师停了停:“虽然你以前学过,老师也看出来了,但今天让我看出你并没有真正听课,你看这正方体的侧面,是竖着排线可你是横着……”

  听了老师的批评后,我羞愧难当,发现所有人都在注视着我,我感到不知所措,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很是尴尬,只好灰着脸低着头坐回椅子上。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一心一意的地看着老师上课,画那些已经画过的石膏体,虽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但我还是小心谨慎地画了又画,改了又改,几乎每次都比别人快,也比别人好。

  这件事让我领悟到:认真做事只能把事情做对,但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而且会得到更多的收获!

我的故事作文10

  从小到大,我就非常的喜欢看书,也因为我非常喜欢看书,而发生了许许多多和书的故事,下面,我就跟大家说一说吧。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突然妈妈从房间里走出来对我说:“女儿,今天你要洗澡了,已经都有两天没洗了。所以今天你必须洗了。”“哦。”我的嘴里答应着,心却沉浸在了书的海洋里。

  大概又过了十分钟吧,我却还在看书。妈妈又走过来,皱起了眉头,说:“女儿啊,别看太久书了,这样会对你的眼睛不好的。快点洗澡吧,水都给你放好了,你快点洗吧。”“知道了知道了!”我根本没把妈妈的话放在心里,还是在看着书。

  妈妈第三次走过来了,没对我说什么,却一把抓走我的书,我愣了一下,没想到妈妈会使这一招,我心里想:你有你的招数,我也有我的招数。想完,我便哇哇大哭起来。妈妈见了,没办法,说了一句:“女儿,那你在看十分钟就洗澡啊。”嗯,知道了。”这次我听见妈妈在说什么了,因为我在不听,妈妈就要发火了,过了十分钟我才慢慢地走进浴室,衣服也没脱,就坐在了浴盆里。

  过了差不多20分钟,妈妈听见水还在哗哗地流着,就进来看,眼前的这一幕,让她惊呆了:只见一个小女孩坐在浴盆里看书,头上的水哗哗地流着,但那个小女孩却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淋湿了,却还哈哈地笑着,你们猜,小女孩是谁?嘻嘻,就是我。妈妈连忙把水关了,然后走出浴室,嘴里还在说着:“这孩子,看书看得太入迷了,无药可救了。”

  现在一想到当时的我看书看到这种境界,我都不由得佩服我自己,虽然现在我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了,不过,我对书的热爱还是没有变。

我的故事作文11

  寒冷的黎明,灰暗的晨光照耀在草原上,使得无边无际的草原变得像一块金属。一缕似有似无的风掠过大地,几声轻脆的马鞭声从远方传来,打破了寂静。

  “那达慕”大会刚过,爸爸就带我去草原探亲,刚进蒙古包,一股奶香便扑鼻而来。远嫁草原的姑姑身着一件显破旧的蒙古长袍,那张脸和袍一样脏乱不堪,眼睛却很有神,眸子映着曙光。蒙古包里没有椅子,我们便就着狭小的空间席地而坐,热情的姑姑用奶茶来招待我们,刚入口有点咸,喝完后唇齿间却有着悠长的回味。

  出了蒙古包,阳光开始明媚起来。“天似穹庐”在这纯净的空气中,在这温暖的草地上,目力所及的仅仅是一片绿海和一排缓缓转动的风车。远处,一个身影慢慢接近,一人二马漫步在茫茫草原之上。看清了,是姑丈!一个地道的蒙古牧民。宽阔的肩膀,长面庞,胡子曲成一股奇怪的形状。“来,这匹小马给你骑!”他用并不流利的汉语简单的说道,锐利的目光如同两支利剑,直刺我的心底。那匹红鬃马好像领会了主人的意图,温驯的低下了头,蹄子轻轻点着地,明媚的阳光下,它的全身仿佛打了蜡,通体发亮。

  我踩上马镫,在姑丈的搀扶下上了马。而他却骑上了另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我们就这样随着马儿的走动,欣赏着沿途的风景。马蹄铁点地,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好像一支低吟浅唱的昆曲,好像热烈的蒙古汉子在推杯换盏。远处,只有成群的牛羊,依稀可辨的蒙古包,金色的阳光将这一切笼罩得如梦似幻,可是我依然觉得,这样的景象比都市的生活真实的多,也精彩的多。都市就好像一幅看似纷繁庞杂实则空洞无味的《清明上河图》,我融化在这远离喧嚣的美景里,感到久违的美好。

  在篝火堆旁,大家跳起欢快的舞蹈,一轮银色的巨月徜徉在起伏的山包中,投下温暖的光芒,我深情的看了一眼这苍茫天上缀着的首饰,睡去了……

我的故事作文12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自然我与书的故事也少不了。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那时我的书就是外公、外婆和阿姨给我讲的 百听不厌的故事,那许许多多的故事使我懂得了很多的道理,懂得了什么是诚实 和善良。我最早看的书是《龟兔赛跑》,它是一本连环画,虽然没有几个字,可内容和画面却深深地吸引着我,从此我和书成了亲密的朋友。上学后我就更爱读书 了。在床边的小桌上,摆着一本本我心爱的书籍:《小人王国历险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深海奇遇》、《草坪矮人精》……

  一个周末,我在为下周的语文课查找资料,翻遍了几个书柜,都没找到合适资料,突然发现了一本《惊魂街惊魂记》,上面写着: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仔细一 看,它是一部科幻小说,被译为三十一种文字,全球销量2。7亿册……挑衅的话语和惊人的数字带我进入了书中的世界。

  我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仿佛和两位主人公一起在惊魂街上逛来逛去,一会儿遇见狼蟹,一会儿又看见蛤蟆精……我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妈妈一声“吃饭了” 打断了我在惊魂街上的旅行。“马上,等会儿!”我应付着妈妈,又看了很久,直到爸爸夺走了那本书,我才坐到桌前,塞了两口饭,发现今天有我爱吃的鸡翅,但 我的心思还在书里,主人公见到了狼人到底会怎么样?我根本顾不上吃,东找西找,哇太好了,书就在椅子上!抓起书我继续读了起来。“是不是非得饿你一顿 啊?”妈妈生气了,无奈之下,我狼吞虎咽地吃光了米饭,竟然忘掉了好吃的鸡翅,就又拿起书读了起来……

  我与书的故事还有许多许多,走进书的世界,置身书的海洋,你可以尽情的遨游,就像一位作家说的,书就像一只永远不会沉没的小船,他会载着你驶向许多奇妙的港湾,驶向更远更险航程。

我的故事作文13

  历史造就了独特的我,我也同样造就了只属于我的独特历史。

  —题记

  11岁的我死党很多,有两个铁杆姐妹,我们无话不谈,那段纯洁的友谊给我的12岁镀上了绚丽的光芒。

  12岁的我性格孤僻,心中拥有无数个美丽的梦幻,再也不愿意向好友表白心迹、一起疯狂。于是在那段日子里,我学会了在纸上挥洒自己的情感与心声。一篇篇随感包融了我所有的情感,偏僻的角落珍藏了我心灵的果实。

  12岁的我写了许多许多的故事,那既是别人的故事,也是我的故事。没有华丽的辞藻,一切平淡无奇。我只知道将心灵整理好,流于笔端。出乎意料,那些普通平常的故事却也吸引了不少眼球。但我知道,他们所看到的永远只是外表,没有人可以洞察我的心迹。

  那时的我感情十分丰富,为了宣泄心中的不满,我把手中的笔当作武器在一片空白的战场上驰骋,不必畏惧别人的冷眼,在这个战场上,我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我虚拟着别人的生活和自己的未来,编织着别人的理想和自己的梦想。很快,我有了这样一个习惯:把所有的情感浓缩在故事的小主人公身上。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我的影子,我把自己分给他们,在不同的世界里体验生活,因为那时的我对外界充满渴求。

  在那些文章中,有很多匪夷所思的话,在我看来,它们都是至理名言。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看懂,就如同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洞悉我的内心。

  我一直小心翼翼的珍藏着它们,可遗憾的是,它们在我无意中遗失了,但我知道,不管他们在何方,在我心中,它们早已成了永恒。

我的故事作文14

  就是那一个雨天,有着我和那一位公交司机的故事,是他那一天,阴沉沉的,天上的云朵好像挣一下就会一样。从新华书店里走出来,刚买了几本书的我正欢喜的向公交站台走去的时候,突然几滴雨落在了我的脸上,我的心立马就有些躁动有些阴沉了,我最讨厌,身上湿漉漉的,那滋味很不好受。“该死的老天,偏偏这个时候下雨,真不长眼睛”虽然没有办法,但我的嘴里还是不住的嘀咕着。走到公交站台,等了许久,也不见一辆26路。“我就这么倒霉么,最后一班26楼就这么划过去了?"我自言自语的嘀咕着,心里也更加的烦躁了。

  “请从前门有序上车,票价两元”平常觉得不在意的声音,现在才觉得如此动听,真开心,我的心里仿佛雨停了,正在我要上车的时候,我伸进口袋里拿钱的时候,我却愣在了哪里,我的硬币不见了,我的脸上一阵紫一阵白,不知道做什么,只是愣在那里什么话也不说,“干嘛呢,快上车啊,你不上去我还要上呢,别挡道啊,快走啊。”不知道谁叫着,我的脸更红了,我只能默默的让在一旁, 等别人都上去之后,我才怯怯的和司机说:“叔叔,我的钱忘记带了。能不能。”说到最后我没了声音,我抬头看了他一眼,洁白的工作服却有些发暗,一双用了很久的手套,一双掉了色的运动鞋,可这么平凡的穿着让我不禁有些敬畏,“下次注意一点,不要再粗心大意了,到后面去吧。”他挥了挥手,就没有再说什么了。

  到站了,我回头看了看他,他还是那样认真的开着车,一丝不苟,下车时我说了声谢谢,他却只是笑笑,不说话。

  哪一个雨天,哪一个站台,哪一个司机告诉我要去帮助他人。那一天我不会忘记。

我的故事作文15

  这学期我已经读了好多书了,好多书我都很喜欢,但我最喜欢的书是《吃黑夜的大象》这本书,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现在我就给大家讲讲《老虎山、老鼠树》的故事。

  从前有小只漂亮的小老鼠,他的名字叫布布。爸爸给他说,你要当森林里的大王,你就要吓唬别的小动物,让他们害怕你才行。然后小老虎就学着爸爸叫“呜嗷-呜嗷-”,听着很厉害的样子。

  这天,布布走到森林乐园里。森林乐园里很好玩,有山有数,有湖水,所有动物都在湖里喝水。树上好多小鸟在叽叽喳喳的唱歌。布布想在这里当大王,让所有的动物都怕自己,他就可以在这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布布准备去管管小动物,他对着小动物呜嗷呜嗷的叫,但是小动物都不怕他。布布看见他们不怕自己,就低着头走到一颗柳树下面,把自己身上的几根毛挂在树枝上,突然,整个树上的树叶全部变成了老虎毛,然后整个森林的树叶都变成了老虎毛,风一吹发出呜嗷呜嗷的声音,所有的树都变成了老虎树,这座山变成了老鼠山。把所有的动物都吓跑了只剩下了布布。

  天黑了,风一吹,所有的老虎树都抖动着老虎毛,像一个个老虎扑过来,小老虎布布也很害怕,急忙向家里跑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老虎布布一开始和爸爸一样,认为大家都害怕他,实在很威风,可是他尝到了害怕的滋味。其实真正的威风可不是大家都害怕你,而是大家都尊敬你。怎么才能得到尊重呢?可以有很多方法,比如学习成绩好,打篮球打的好,上课认真听讲不和别人说话,很热心的帮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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