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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9篇(破坏性地震一般是指( )级以上地震)

2023-10-29人围观
简介应急预案是指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文章9篇 ,欢迎品

应急预案是指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篇一】2021年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序、规范、高效地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不断提高自然灾害卫生应急能力,有效保障灾区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xx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   1.3适用范围   全区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卫生应急工作适用于本预案。本预案所指的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   自然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所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宣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部门协作,明确职责;依法规范,快速反应;社会动员,依靠群众。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自然灾害发生后,区卫健委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卫健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卫生应急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委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爱卫办、妇幼健康服务科、综合监督科、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血吸虫防治站、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中心医院、中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区内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卫生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必要时向xx市卫健委请求派出专家指导工作。负责建立信息报送与交流分析机制;提出救灾防病各项卫生应急措施和处置建议;向灾区派出现场工作组,指挥、协调、督促、检查现场工作。   2.2日常管理机构   常态情况下,区卫健委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自然灾害发生后,卫生应急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2.3专家咨询组   区卫健委组建我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负责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现场处置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指导开展伤情、病情、疫情及灾区环境卫生学评估,对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提出建议等。   2.4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是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置的专业技术机构。自然灾害发生后,按照区卫健委的统一指挥和部署,开展各项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2.4.1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负责灾区伤病人员急救、转运,负责伤情、病情和疫情等信息收集报告工作;负责灾区和群众临时安置点的紧急医疗救援、基本医疗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心理援助等工作;负责伤病员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2.4.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区疾控中心、区血防站负责灾区和群众临时安置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收集、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重点人群预防接种、环境卫生学评价、指导开展污染源无害化处理、消杀灭工作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区血防站负责组织开展灾后血吸虫病急性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负责做好灾后血吸虫病急感病人疫情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   2.4.3卫生监督机构   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对灾区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依法进行卫生监管。   3应急准备   3.1风险评估   区卫健委及时组织区疾控中心、区血防站对我区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所引发的伤病风险和传染病疫情等健康危害进行评估,检查卫生应急工作准备情况,要求有关单位落实卫生应急防范措施。医疗卫生机构要评估本单位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并对可能出现的因自然灾害导致水、电、气等能源供应中断而严重影响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3.2卫生应急队伍管理   区卫健委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加强管理、培训和演练,提高自然灾害卫生应急能力。   根据专业特点和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的需要,为各类卫生应急队伍配备相应技术和物资装备(包括医疗设备、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药品及疫苗、消杀灭药品和工具,个人防护装备、卫生应急服装和标识,交通工具,通讯、办公、后勤和生活物资等)。各有关单位要为卫生应急专业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要时接种相关疫苗,降低应急救援人员发生人身伤害带来的损失,并预防相关疾病的感染。   3.3培训与演练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制度,对承担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置职责的队伍和工作人员定期举办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3.4经费保障   区卫健委协调有关部门,安排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3.5物资保障   区卫健委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物资(药品和疫苗、医疗器械和设备、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消杀灭药品和器械、个人防护用品等)储备机制。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工作,根据本地易发和常发的自然灾害情况,储备适量的卫生应急物资,定期检测、维护卫生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3.6基础设施保障   新建、改建、扩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时,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在项目设计和设施配套方面,要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   3.7交通运输保障   各单位配备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交通工具,要与承担的卫生保障任务相适应。在特殊情况时,协调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卫生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3.8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国家通讯基础设施和资源,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信息网络体系,保障通信和信息通畅,确保及时掌握和报告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信息。   3.9建立协调机制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卫健委建立健全与市场监管、民政、水利、农业、林业、住建、交通、公安、发改和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工作会商、措施联动等协调机制。   3.10健康教育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协调媒体向社会宣传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的科学知识。   3.11督导检查   区卫健委负责检查督导本区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应对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准备和措施落实情况。   3.12科研和交流   区卫健委负责开展应对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总结和借鉴经验,引进适宜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的整体水平。   4应急响应   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后,区卫健委接到当地政府或民政等部门的灾情通报后,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人员赶赴事发地,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对当地灾情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能力作出评估。   按照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灾情、伤情、病情、疫情进行分级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事件发展趋势,及时向xx市卫健委申请支援。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卫生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分别由省、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4.1响应条件   4.1.1 Ⅰ级响应   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I级响应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   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响应启动后,非灾害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服从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挥调度,对灾害地区给予必要的卫生应急支持。   4.1.2 Ⅱ级响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卫生健康委启动Ⅱ级响应。   (1)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卫生健康委启动Ⅱ级响应的自然灾害事件;   (2)省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自然灾害事件;   (3)省卫生健康委认定需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自然灾害事件。   响应启动后,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人民政府报告。   4.1.3 Ⅲ级响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卫生健康委启动Ⅲ级响应。   (1)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设区市人民政府启动Ⅲ级响应的自然灾害事件;   (2)市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自然灾害事件;   (3)市卫生健康委认定需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自然灾害事件。   响应启动后,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并及时省卫生健康委和市人民政府报告。省卫生健康委加强工作指导,提供必要的支持。   4.1.4 Ⅳ级响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区卫生健康委启动Ⅳ级响应。   (1)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区级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响应的自然灾害事件;   (2)区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自然灾害事件;   (3)区卫健委认定需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自然灾害事件。   响应启动后,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并及时向xx市卫健委和区人民政府报告。   根据《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的规定,Ⅰ级、Ⅱ级、Ⅲ级响应分别由国家、省级、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启动。   4.2响应措施   4.2.1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和评估   区卫健委根据《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实行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信息日报告制度,将本区内的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灾害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卫生系统因灾损失情况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xx市卫健委和区人民政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所有救灾防病信息均应通过“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使用传真、电话等方式及时报告。   灾害发生后,区卫健委负责组织专家对灾害造成居民健康的危害程度、伤亡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等进行卫生学评估,研究提出应重点开展的救援措施以及医疗卫生人力、物资、外援等需求意见。区疾控中心、区血防站应定期编写灾区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对灾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预测发展趋势,报送区卫健委和有关部门参考。   4.2.2医疗救援   区卫健委及时指派医疗机构参与医疗救援,参与医疗救援的医疗机构和人员要以最快速度赶赴灾区,开展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工作,在群众临时安置点、交通站点、抢险工地等人群聚集的地点设立临时医疗点,组织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确保伤病员和抢险工作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如因灾伤病人员的数量较多,超过本地医疗机构救治工作负荷,为及时、有效对伤病员进行救治,可根据情况,在xx市卫健委统一协调和交通运输、财政等相关部门支持下,将伤病员运送至外地治疗。如因灾造成大量危重伤员,为提高救治成功率,可按照“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危重伤员集中在医疗条件好、救治质量高的医院救治。   4.2.3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灾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因停电等原因不能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信息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临时改用电话或人工报送方式报告。   4.2.4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根据受灾地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及时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性服药和应急接种等工作。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区疾控中心、区血防站开展核实诊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   4.2.5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   依法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和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管,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指导群众临时安置点的饮用水卫生工作,按照规定做好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与处置,防止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发生。   4.2.6环境卫生处理   指导灾区及时清除和处理垃圾、粪便,指导做好人畜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住房、公共场所和安置点及时采取消毒、杀虫和灭鼠等卫生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在灾区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4.2.7卫生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向媒体和公众做好自然灾害的风险沟通工作。   4.2.8心理援助   区卫健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民众心理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教体、民政、工会、红十字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4.2.9重点人群、安置点和流动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对重点人群、群众临时安置点和流动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因灾滞留在车站、公路的人员和抢险救灾工作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做好孕产妇、老人、婴幼儿、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重点做好饮用水监督监测、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控等工作,指导设置和修建临时厕所,开展环境卫生监测、消杀灭处理、卫生宣教和必要的预防接种等工作。   4.2.10自救与防护   受灾的医疗卫生机构迅速开展自救工作,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对因电、水、油、热、气(汽)等能源供应中断造成医疗卫生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区卫健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调拨发电机、净水器等仪器设备和有关能源,尽快恢复能源供应。救灾人员要注意做好个体防护,保障自身安全。   4.3响应终止   灾情稳定,区卫健委组织评估,确定应急阶段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结束,已经进入恢复重建和灾后防疫阶段,可以做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   5恢复重建与总结评估   5.1恢复重建   科学制定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将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重建项目纳入区政府灾后恢复重建整体规划,争取优先进行安排,确保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   在灾后恢复重建阶段,继续做好灾后防病、防疫、心理和肢体康复工作,开展灾民回迁前的卫生学评价,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   5.2善后处置   区卫健委负责协调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参与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等,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5.3总结与评估   在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过程中,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对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工作效果,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   在卫生应急响应终止后,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开展总结评估,认真分析工作中好的做法、困难和经验教训,并向xx市卫健委报告总结评估情况。   6责任与奖励   6.1责任   对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其责任。   6.2奖励   对参加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晋升职称、晋级中予以优先安排。   7附则   7.1名词术语解释   自然灾害:指危害人类生存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与干旱灾害,台风、严寒、低温雨雪冰冻、高温、雷电、灰霾、冰雹、大雾、大风与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与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与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与赤潮等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卫健委制定和解释,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7.3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二】2021年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组成   1、领导小组   学校防震减灾工作在上级领导下组织实施。   组 长:王小鹏校长   副组长:刘琼珍、胡素云、杨晓霞组员:朱虎善、王波、倪宏宇、贺红梅、智涛、刘志鹏、王涛、吴开军、呼延   总务处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指挥部,倪宏宇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挥全系统防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稳定。   二、临时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物的管理,加强对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6、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市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学校行政人员立即赶赴学校,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领导小组在校长室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开始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根据上级的命令、指示,通过电话,口授,会议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20xx年5月份进行了修改,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篇三】2021年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为确保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震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整体防御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提高我局的对外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东方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2015-2020年)》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地震相关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局内各股室实施本单位地震应急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要求,成立审计组对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行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全盘的安排部署、分工协调落实;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负责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   (一)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国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莉(副局长)   苏永谦(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成 员:李 雪(办公室主任)   冯凯凯(办公室科员)   王莹子(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科员)   符赞华(社会保障审计科员)   (二)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地震、地震相关事件的审计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审计信息发布的内容;及时通报准确、权威的审计信息,及时通报事件处理工作的审计数据信息。   2.对本单位抗震救灾做统一指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研究制定抗震救灾重大决策措施,制定和发布抗震救灾的有关规定,动员和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4.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抗震救灾情况,取得上级领导的支持。   5.研究解决演练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国强副局长兼任。成员为局办公室、资源环境审计股和社会保障审计股相关股室工作人员。负责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   三、应急准备措施   (一)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全盘的安排部署、分工协调落实,各成员立即进入岗位,各司其职,组织各股室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地震应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抢险救灾行动方案,组织好抢险队伍并进入待命状态。   (三)对供水、供电、消防等生命线工程和易燃、易爆、有毒等次生灾害要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四)立即检查抢险救灾用的资金、物资准备情况,尽快做好本单位工作、生活、救灾物资准备。   四、震后应急行动   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地震发生后立即实施紧急预案,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进行抗震救灾工作。   (一)根据实际,逐个确认局干部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情况;对被压和处在危险场地的干部职工,要积极联系和协助救护,减少人员伤亡。   (二)全面检查和检修水电等生命工程,加强对易燃、易爆等次生灾害源的监控。   (三)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应急部门的安排,参与设置医疗急救点、救灾物资供应点等工作,提供医药、食品、饮用水等急需物品。要储备好相关医疗药品和器械,迅速开展伤病员的抢救护理工作。防治病毒和疫病流行,安排好全部干部职工生活。   (四)成立审计组,对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召开小组会议,对受灾情况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安排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处理;具体善后工作根据分工妥善处置。   (二)灾害调查与评估。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灾害情况进行调查及受灾情况进行汇总,由局纪检对全过程进行检查及评估。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恢复办公、重建办公条件等情况进行谋划梳理,向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局领导小组进一步安排部署。   (三)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审计工作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经市政府批示后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篇四】2021年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为提高本校应对突发地震灾害事件的能力,使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地震救灾领导小组

  本校地震应急工作由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张某某(学校副校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

  郭某某(副校长)

  莫某某(副校长)

  成员:

  各科室、各学部主任及各班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保某某,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郭某某担任,学保某某主任买买提·沙某某担任副主任。

  2、主要职责

  (1)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签发有关灾情、应急工作情况的上报,协调领导开展抢险救灾,向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2)副组长职责:负责校抗震救灾领导下的协调及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抢险搜救、救护等自救互救工作。

  (3)成员职责:

  学保某某主任:负责每天向上汇报情况,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及时向全校教师发出领导小组的通知,按要求发布有关信息和警报,并将收集到的情况向组长汇报,确保政令畅通。并负责在发生灾害过程中对伤员应急救护,及时与120取得联系,救护车及时救护,并向指挥长报告伤员人数和情况。

  思政办主任: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安稳办副主任:负责警报,一旦发现地震立即拉响警报预警,并立即向安全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并迅速采取措施切断电源,关闭煤气等易燃易爆设施,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在灾害期间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消除学生心理上的恐慌,尽量稳定学生情绪等。

  后勤办主任: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负责学生在地震灾害期间以及灾后学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防止非地震灾害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和非地震灾害造成的学校财产损失。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按要求做好安全排查有关工作。

  各学部主任:负责本学部、各班级学生紧急疏散及撤离秩序、安全管理,每个楼层必须安排二至三名科任教师(每个楼道口两名)负责楼道口秩序,严防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负责带领学生撤退,到达安全场地后清点学生人数。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学生人数。做好撤离后学生安全管理和情绪稳定工作。

  二:应急准备

  1、避震疏散方案

  疏散目的地:运动场、实训楼后面等

  疏散顺序:首先实训楼二楼、三楼学生,然后教学楼一楼、二楼学生

  2、宣传教育。每个班级安排1个课时,学习地震知识、防震避震知识、自救互救知识等,利用校园广播、班班通、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开展一次避震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地震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3、应急物资。后勤办负责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瓶装水、食品、救护物品、药品等),结合学校实际,利用现有的条件储备一定的应急物资。

  三、应急响应

  1、启动预案。突发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自动启动本预案。

  2、紧急避震

  (1)上课时间:上课教师迅速组织学生就地避震,然后按照疏散方案和预定路线紧急疏散到操场避震,教育学生不要采取盲目的行动。校内其他人员遵上操作。

  (2)课间时间:在教师组织下先就地避震,然后按离出口“近及远”原则迅速向操场撤离。校内其他人员遵上操作。

  (3)立即停止一切活动,将身体尽量缩成一团,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旁),靠外墙的学生尽量往里靠。

  (4)在操场或教室其他地方的师生,应该到室外合适的地方(如:空旷场地或到疏散区)去躲避,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如围墙、电线杆等)。千万不要回到教室去。

  3、紧急疏散

  (1)要有顺序地疏散,从就近楼梯下楼,下楼时要走楼梯内弯,不准在楼梯或走廊内互相拥挤,避免跌倒。

  (2)相关老师应在每层楼梯把守,指挥学生有秩序地疏散,学生和疏散人员要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3)疏散过程中,行动要迅速,排队有秩序地前进,不要争先恐后、慌乱奔跑。下楼梯时必须走,在平地上可以有秩序地小跑,迅速转移到指定位置。

  (4)疏散过程中,可以用书包、双手等护头,以防被砸伤。

  (5)疏散途中尽可能不要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6)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要立即原地蹲下,保护头部。等到疏散结束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指挥长报告。

  4、紧急处置

  (1)成立营救小组:根据建筑物内埋压人员数量,成立营救小组。

  (2)进入营救地点,设置警戒范围,在教师的指导下,迅速准确判定埋压位置。

  (3)采用挖掘、手抬、手剔等方式使受难者迅速脱离险境,适时向指挥部报告营救进展,必要时及时向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请求支援。营救过程中,注意避免破坏被埋压者的生存环境。

  (4)对营救出的受难者由学校医护人员临时处理,伤势严重者迅速送往附近医院。

  5、灾情报告

  突发地震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对地震中师生伤亡、校舍损坏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了解、收集学校地震应急中采取的基本措施,起草“学校地震应急情况报告”,经领导小组组长审阅、批准,震后半小时内将“学校地震应急情况报告”报教育、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生重大灾情的,随时报告;无新生重大灾情的,震后2小时、6小时内分别做好续报工作。以后每天报告1次。

  6、伤员处置

  发现有人受伤立即组织学校有关人员给予临时救治,伤势严重者立即送往附近医院。确定有师生未撤离时,立即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实施营救。营救埋压人员按现场营救工作程序实施。

  7、学生安置

  (1)学校要及时向上级了解地震趋势意见,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师生安置工作。

  (2)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接走学生,确保学生被安全接走。对留置师生,学校统一安排食宿,集中分发食品、饮用水和日用品。

  (3)领导小组负责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置留师生所需物品的种类和数量,所需物品由教育部门协调民政部门给予解决。

  8、应急结束

  (1)应急结束条件:人员抢救工作结束,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全体师生得到妥善安置。达到上述条件,由领导小组宣布地震应急和救援工作结束,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地震应急结束前,学校要安排专人检查学校财物、锁紧门窗、关掉水源、切断电源。必要时,安排专人加强学校值勤。

  (3)若学校被当地政府选定为地震临时避难场所,学校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派人参与临时避难场所的建设,为避难群众提供用水、供电保障。

【篇五】2021年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丰乐乡突发地震灾害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石棉县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丰乐乡行政区域内的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科学高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2.1 指挥机构   组 长(指 挥 长):   邹 杨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指挥长):   冉 娜 乡党委副书记   代 强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 强 乡武装部长   李光惠 副乡长   沈雪蓉 副乡长   成 员:   周粮奇 乡水利、国土、建设员   肖 艇 乡民政员、广播员、计生专干   柴 宁 乡农技员   闵 盈 乡社保员   陈 亮 乡财政员   李云军 乡畜牧、环保员   邹 敏 乡林业员   阿勒五加 乡综治办   刘 敏 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周智军 三星村支部书记   王德禄 蜡树村支部书记   宋啸云 田湾村支部书记   胡定平 松树村支部书记   席树全 唐家村支部书记   杨福全 高桥村支部书记   张成刚 宰羊派出所所长   王 宇 乡中心校校长   张春玉 乡卫生院院长   2.2 工作机构及职责   2.2.1 综合协调与保障组   组长:冉娜   成员:刘敏、李瑞   主要职责:负责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部门、各工作组的联络沟通工作;协助指挥长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负责掌握、报告、通报抗震救灾进度情况;办理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负责各指挥部的后勤保障等。   2.2.2 救援抢险组   组长:李强   成员:张春玉、李云军、周粮奇、叶建、邹敏、黄燕平、张志冬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民兵、医疗救护等各种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电力、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初步抢修;负责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协助上级救援力量开展抢险、卫生防疫等工作。   2.2.3 维稳与安置组   组长:代强   成员:阿勒五加、闵盈、肖艇、柴宁、古莉   主要职责:负责紧急转移和避险安置受灾群众; 负责妥善解决遇难人员相关事宜;负责灾区治安管理、重点单位警戒,维护社会稳定;稳定受灾群众情绪; 协助上级做好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工作。   2.2.4 救灾物资与灾情统计组   组长:沈雪蓉   成员:肖艇、陈亮、闵盈   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根据救灾需求组织调集救灾物资;负责救灾物资需求统计和发放;接受和安排社会捐赠;负责灾情的快速收集、统计,经指挥长签署后上报;配合上级开展灾情评估和灾损统计工作等。   三、预案启动   本辖区或周边发生破坏性地震,导致辖区内人员伤亡或建筑物破坏,自动启动本预案。   四、应急处置   1.地震发生后,值班人员迅速启用应急通讯设施(卫星电话、对讲机等),值班领导迅速组织收集灾情,向书记或乡长、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初步情况。   2.所有乡干部、各抢险救灾力量迅速向乡政府集结,各工作组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工作。   3.指挥长迅速汇总灾情基本情况,特别是人员伤亡和交通干线通畅情况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如果灾情特别严重无法联系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可直接报送至市政府。   4.指挥长根据情况重点安排以下工作:   (1)要求救援抢险组向受灾较重的村派遣救援队伍;启动辖区机具开展道路抢通,电力、通信初步恢复及桥梁等应急抢险和排危;加强各地质灾害点隐患排查,预防地质灾害发生。   (2)要求维稳与安置组做好灾民临时避险安置,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稳定受灾群众情绪;向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单位派驻警力负责警戒。   (3)要求救灾物资与灾情统计组做好灾情进一步核实、统计和上报工作,收到有人员死亡或重伤立即上报;做好物资需求统计和发放,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4)要求包村干部到联系村指导帮助抗震救灾。   5.安排应急值班,协助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6.丰乐乡抗震指挥部每日9点在乡政府三楼召开例会,汇总前日工作情况,部署当日工作任务。   五、应急结束   生命救援基本结束、避险疏散基本完成、余震危险基本解除后,报县指挥部同意,地震应急响应结束,工作重点转入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

【篇六】2021年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校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预防地震应急预案》和县《预防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抗震减灾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电话:

  成员:

  (二)应急机构的职责

  1、组长职责

  地震发生后,领导地震应急工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抗震减灾抢险的紧急救援工作。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中心校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与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协助县地震观场工作组加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开展地震考察、宏观异常调查,了解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报送地震新闻宣传报道。

  (5)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抗震减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通信保障

  (一)应急通信保障是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要条件,一旦发生地震,应急通信设备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二)要优先保证与县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通信。

  三、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临震预x发布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采取紧急措施。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地震发生后,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并将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报告县抗震减灾指挥部、宣传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具体实施地震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1、×××学校的应急行动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即刻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学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1、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队伍的任务,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3、各班要迅速疏散教室内学生,抢救被压人员。

  4、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5、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的有关部门的指导。

  6、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员的救治工作。

【篇七】2021年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以“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为目的,科学、有序、协调、高效地应对地震突发事件,规范地震应急救护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确保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隆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以《隆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为基础,结合本卫健系统实际,重新修订并完善本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隆昌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救护准备、应急救护处置、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等工作。   四、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长效机制,掌握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主动权。   五、工作原则   树立“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抗震救灾的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根据地震的不同阶段和震情、震级采取相应有效的处置措施,把震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按照“统一领导、落实准备、紧急处置”的原则,遵循“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基本准则,结合震情、灾情,组织指挥和实施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六、指挥系统及工作机构职责   (一)指挥系统   在隆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抗震救灾防病工作。市卫健局成立卫健系统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见附件),组长由卫健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或领导班子人员担任,各股室负责人及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抗震救灾防病工作指令,对卫健系统的救灾防病工作统一指挥。各单位要成立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辖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辖区的抗震救灾防病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疾控股)。组成七个应急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疾病控制组、卫生监督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纪律检查组。各组根据各自的职责与任务,结合地震灾害具有突发性强、破坏性严重、受灾范围广、人员伤亡多、抢救时间紧的特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对抗震救灾工作实行统一指挥;2.负责市人民政府对地震指令的传达,制定地震灾害时本系统有关各种条例、规定、措施等;3.做好本系统地震灾害的损失、人员伤亡等有关情况的上报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4.统一部署本系统现场灾情的评估和实施抗震救灾工作;5.草拟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震情及救灾工作情况;6.统一安排、调用和分配市政府调拨支援的资金、物资、食品、设备、器材、衣物、药品等;7.做好震时接待等相关工作。   (三)各应急工作组的构成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人员由相关股室成员组成。职责:综合协调抗震救灾防病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抗震救灾防病工作预案;负责信息收集报送;抗震救灾防病报告等工作;指挥、组织各医疗机构人员紧急疏散,确保疏散有条不紊、人心不乱、不慌、有序,按本系统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安排的疏散路线、避震场所,把职工、患者及其家属疏散到安全的避震场所;指挥、组织各医院对院内的有毒有害物品进行紧急妥善处理,抢修疏通医院内进出道路,运送抢救危、重伤员、救灾物资、器材、药品、食品等工作;指挥、组织各医院对被破坏的院内设施及时尽力抢修,对危险部位进行排险,对重点科室(手术室、急诊科)的设施进行抢修,迅速恢复医疗抢救、护理、手术;指挥、组织各医院抢修通讯、供水、供电,保证医院内医疗救助、生活用水、用电的通讯畅通。   2、医疗救治组。组长由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人员由市卫生应急队员或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医疗救治方案;指导灾区医疗救治工作;整合医疗资源,组织做好灾区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根据人员的伤亡情况,建立震伤医疗救护系统,进行“现场急救—治疗站(中转站)—后方医院”的医疗体制。   3、疾病控制组。组长由副局长担任,人员由市疾控中心医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指导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做好现场消杀工作。   4、卫生监督组。组长由副局长担任,人员由相关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做好地震救灾防病期间的卫生执法监督和稽查;做好饮水卫生、饮食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的监督工作。   5、宣传报道组。组长由机关党委书记担任,人员由相关成员组成。职责:使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市政府的政策、法规。激励本单位职工树立抗震救灾的信心,宣传抗震救灾知识,平息地震谣传,稳定和维护正常秩序等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收集抗震救灾事迹,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尤其是做好饮水卫生、饮食卫生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副局长担任,人员由相关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地震救灾防病的物资、资金预算;组织协调防汛救灾防病物资;保障防治药品、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各医疗单位做好震后各医院职工及住院患者的生活保障工作。   7、纪律检查组:组长由专职纪检组长担任,人员由相关成员组成。职责:负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工作人员的纪律,对在抗震救灾时本部门、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违纪情况的查处。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医疗卫生单位是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专业技术机构。地震灾害发生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市卫健局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安排,开展卫生应急和救灾防病工作。   1、医疗机构:深入灾区开展现场驻点或巡回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和疫情报告,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防病药品的发放和防病知识宣传工作。   2、市疾控中心:指导灾区做好饮水消毒和环境卫生的管理,组织开展环境消杀灭、防病药品的发放和防病知识宣传;负责做好疫情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科学开展卫生应急工作;负责灾害期间灾害风险和卫生需求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置。   3、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在市卫健局领导下,负责对灾区的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依法加强监督管理,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卫生应急队伍编成及要求   市卫健局协调指挥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市级卫生应急队伍人员见隆卫计发〔2016〕335号文件,如有调整,以调整后文件为准),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充分做好应对准备,灾情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待命。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能够在灾害发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七、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市政府关于我市境内地震临震预报后,本部门领导小组组长在本部门抗震救灾时行使最高领导职务,当发生地震时,立即到达指挥位置行使指挥权,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本部门进入临震应急期,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医院医务工作人员应迅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召开本部门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紧急工作会议,通报震情,安排部署应急措施;二是根据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避震疏散时间及场所;三是检查本部门、各医院、各应急工作组的应急措施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是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误传和谣传,稳定秩序;五是排查各医院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并及时检查消防设施   八、震灾预防   (一)平时组织本部门应急工作组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适时开展本部门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二)制定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路线,避震场所;   (三)备存好抢险救灾工具、器材、设备;   (四)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路线的监控及巡视工作;   (五)本部门干部职工要树立“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当发生地震时,听从市人民政府指挥,部门领导立即启动预案,通知各应急工作组人员迅速赶到当地医院,按各自职责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备存地震应急包和抢险救灾工具 (防雨雨具、照明器材、架子车、医疗器材、药品、铁锹、镐、手电、钳子等设备),并在后勤库房固定地点设立“救灾物资专用”;   (七)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白天和夜间安排领导带班,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制度;   (八)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药库、药房工作人员存放好贵重药品,防止丢失,震后及时检查核对,并将情况汇报本部门领导小组。   九、震灾应急措施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卫健系统开展地震抢险救灾工作。要求:   (一)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二)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三)根据灾情,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医务人员迅速对伤员实施救治;   (四)医务人员对本震区的伤员逐一检查、治疗,将地震中抢救伤员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综合协调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医院设备全面检修,尽力恢复正常运转;   (六)各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将本小组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汇报部门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七)及时上报灾情和抗震救灾情况,按上级相关部门和市政府的指示开展工作。   十、震后处置   (一)本部门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看望受伤员工,根据情况安排好生活;   (二)调查和总结,地震应急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配合市政府评估地震灾害损失情况,向市政府汇报本部门抗震救灾工作情况,负责写好本部门抗震救灾工作总结。

【篇八】2021年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破坏性地震临震预*发布后,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准备工作及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州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中心学校所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工作原则

  1.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加强宣传,从细节抓起,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秩序恢复工作。

  2.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即按照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体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机时刻,学校领导和教师,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中青年教师一定要发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英勇顽强,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开展救援工作。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中心学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13xxx2,xxx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13xxxx。

  根据地震发生的具体情况,由组长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所属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资,所属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应急机构

  乡中心学校是乡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承办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具体工作。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处理地震的后勤保障工作,中心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完全小学教导主任、幼儿园副园长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完全小学、幼儿园要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地震事件,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园)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导处、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应急行动的实施

  (一)正常抗震救灾工作

  各校(园)在每年春季开校初制定抗震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督促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2次以上的地震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震预*期,布置防震工作,全体教职工应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各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及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二)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防震应急状态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灾害暴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篇九】2021年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为快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应对地震灾害的反应速度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预防和减少灾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护灾区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洪泽区地震应急预案》、《洪泽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区境内,由地震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地震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引发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洪泽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地震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引发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泄漏以及核辐射等其它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关预案执行。   其他地质灾害危及社会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四) 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抢救生命和保护健康为第一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公众伤亡率及致残率,同时尽力减少财产损失和其他社会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做到常抓不懈。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完善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技术规范和各项工作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做到快速应对,依法、高效、规范地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卫生健康委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协同应对的要求,共同做好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切实履行起医疗卫生单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神圣职责。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职责,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通过培训演练进一步检验和修正应急预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做到定期检查,加强监督管理。   5.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卫生应急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医疗卫生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形成统一指挥、责任明确、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通过通力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共同做好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科研工作,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提供科技保障。要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卫生应急指挥人员、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人员、志愿者的素质和能力。要大力普及地震灾害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公众科学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地震卫生应急指挥部、地震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震现场卫生应急指挥部、医疗卫生救援单位和专家咨询组。   1.地震卫生应急指挥部   区卫生健康委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做好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成立区地震卫生应急指挥部,由区卫生健康委主任担任指挥,区卫生健康委分管主任担任副指挥,指挥部成员由机关相关科室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分为若干工作组。   区卫生健康委在区政府和上级地震卫生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相应的地震卫生应急指挥部。   2.地震卫生应急指挥办公室   常态情况下,区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地震灾害发生后,卫生应急办公室作为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3.地震现场卫生应急指挥部   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地震现场设立地震现场卫生应急指挥部,地震现场卫生应急指挥由地震卫生应急指挥部委派。   4.医疗卫生救援单位   医疗卫生救援单位,包括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等,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5.专家咨询组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建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专家咨询组。   (二)单位职责   地震卫生应急指挥部的职责为: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全区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结合灾情特点,制定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等的预防控制方案;做好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其他保障工作;为地震应急总指挥部提出医疗救援和疾病防控工作的建议等。地震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其日常工作。   地震现场卫生应急指挥部是地震卫生应急指挥部的派出单位,负责指挥协调地震灾害现场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等工作。   医疗单位负责地震灾害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转运监护、收治入院、灾民临时安置点的医疗保障、心理咨询和健康教育工作,并负责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报告等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灾区和临时安置点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与处理、重点人群预防接种、饮用水监测与消毒、环境卫生学评价,指导开展环境消杀灭、尸体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卫生宣教等工作。   卫生监督所负责灾区和临时安置点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监督工作,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医疗卫生单位的疫情报告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   专家咨询组负责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现场处置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对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提出建议等。   三、信息报告   (一)信息报告系统及程序   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迅速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将灾情、伤情、病情和疫情等信息及时报告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相关灾情信息,对伤情和病情开展损害和救援情况评估。所有救灾防病信息都必须及时在“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系统”进行网络报告。区卫生健康委要及时将伤情、病情、疫情和卫生健康系统损失情况等信息向区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因停电等原因不能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信息的医疗卫生单位,可临时改用电话或人工送卡的方式报告。   (二)地震现场通讯、联络、报告方式   请求相关部门及时开通地震应急通信线路,地震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必要时应配备海事卫星电话,以实时获得地震灾害现场的相关情况。   通告、报警形式要采用国际上通用或者约定俗成的形式,既简单又便于记忆和推广。   (三)应急救援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应急救援人员可利用通讯装置向外求援,若无通讯装置,则可利用每人配备的生存工具箱中能发信号的工具向外发送信号求援。   四、应急响应   (一)地震灾害分级   根据《洪泽区地震应急预案》的分级规定和标准将发生在我区境内的地震灾害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   1.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我区陆地行政区域发生3.5级以上、4.0级以下强有感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2.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我区陆地行政区域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我区近海海域50千米内或距我区陆地边界50千米以内的邻区(县)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3.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我区陆地行政区域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我区近海海域50千米内或距我区陆地边界50千米以内的邻区(县)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4.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我区陆地行政区域发生6.0级以上地震;我区近海海域50千米内或距我区陆地边界50千米以内的邻区(县)发生7.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二)应急响应分级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响应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地震灾情的分级,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医疗卫生救援响应,地震卫生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Ⅱ级卫生应急响应。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做好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卫生应急响应。区卫生健康委接到关于较大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Ⅲ级响应:区卫生健康委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同时启动地震卫生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卫生应急响应。区卫生健康委接到关于一般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Ⅳ级响应:启动区地震卫生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工作指导,提供必要的支持。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三)应急响应程序   区卫生健康委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领导下,由地震卫生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并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迅速开展各项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措施   1.医疗救治   地震灾害的现场医疗救治应在地震现场卫生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医疗救治队伍以最快速度进入灾区后,在现场抢险救援人员支持帮助下,首先搜寻、集中伤员,然后检伤分类,先重后轻,现场抢救,及时转送。   (1)检伤分类   选派有经验的医护人员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4种颜色的腕带,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识, 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危急伤员及有抢救价值的伤员优先得到抢救,一般伤员得到及时治疗。   (2)早期救治   采取先救命、再治伤的救治原则,对呼吸道梗阻和窒息、心脏骤停等危及生命的急症伤员,要迅速清除伤员呼吸道异物,保持呼吸通畅,进行心肺复苏,尽早气管插管及辅助呼吸。其他伤员采取对症治疗的原则,给予止血、补液、清创、包扎、保温、吸氧等治疗。对于骨折、关节损伤、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者,应予以临时固定。对火灾造成的烧伤病人,在脱离险区除去着火衣服后,要立即对其采取防止休克和感染的措施。   (3)伤员搬动   对于地震伤员,发现、怀疑有脊柱骨折时,搬动应十分小心,防止脊柱弯曲和扭转,以免加重伤情。搬运时,严禁一人抱胸、一人抬腿的方式搬动,应由3~4人托扶伤员的头、背、臀、腿部,抬放至硬质担架(或平板)上,然后固定运送。   (4)伤员转运   对一般伤员和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后的重伤员,要及时分散转移到安全的医疗单位进行正规系统治疗。必要时成立转运小组,全面负责伤员的转运,并设立中转救援所,指定护送医疗队,携带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械等,通过汽车等交通工具对伤员进行转运。长途转运中,要严密观察伤员病情,及时采取监护等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护送到目的地。   (5)集中收治   如地震造成大量危重伤员,为提高救治成功率,可按照“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危重伤员集中在医疗条件好、救治质量高的医院救治。如伤病人员的数量超过本地医疗单位救治工作负荷,为及时、有效对伤病员进行救治,可根据情况将伤病员集中运送至外地(县、市、区)治疗。   灾区医院、临时医院和后方接受伤病员的医院要做好救治伤病员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2.卫生防疫   (1)加强饮用水卫生措施   地震发生后,要选择临时性供水水源并加以防护。选择临时性水源的总原则是先选用深层地下水,如有困难,依次选择浅层地下水、地面水,同时注意避免临时水源的污染。饮用水消毒以化学含氯消毒剂为主,采取直接投加法和持续加药法对缸水、井水进行消毒。另外,在地震灾区,要强化对使用消防水龙带输水、用水车送水及用自备的取水工具分散取水等临时供水措施的卫生监督,保证饮用水安全卫生。   (2)加强环境卫生措施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民临时安置点的建设、简易厕所的修建和垃圾粪便的收集处理、尸体的卫生处理等环境卫生工作。   组织专人指导群众,及时清除垃圾、人畜粪便和尸体,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要及时作好消毒和卫生处理,消灭蚊蝇鼠害,做好环境卫生的各项工作。   (3)传染病防控   重建安全卫生饮用水系统,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生物媒介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传染源。加强传染病人的隔离、治疗,做好疫点(疫区)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及时开展预防性服药、应急接种工作。   3.健康教育   组织编印卫生宣传资料,大力宣传灾后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知识,充分利用大众媒介(如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和多种形式(如宣传海报、宣传横幅、讲课等)宣传灾后防病知识,大力提高灾区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   4.疾病监测与报告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灾区疾病的监测与报告,要尽早恢复和重建疾病监测报告网络,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进行报告,加强灾情、疫情报告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自救与个人防护   受灾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开展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恢复自身医疗卫生设施和功能。对因水、电、油、气等能源供应中断造成医疗卫生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医疗卫生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调拨发电机、净水器等仪器设备和有关能源,尽快恢复能源供应。参加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救与个人防护,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地震灾害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6.心理干预   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伤病员和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其心理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在区政府领导下,协调教育、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五)应急响应终止   地震灾害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任务结束后,震区灾情、伤情、病情和疫情平稳,经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评估,地震灾害所引发的健康隐患基本消除,伤员在医疗单位得到有效救治,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可宣布终止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转入恢复重建和灾后防疫等常规工作阶段。   在应急响应终止后,区卫生健康委要组织开展总结评估,认真分析工作中好的做法、困难和经验教训,并向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报告总结评估情况。   (六)地震灾害后期的医疗卫生工作   1.灾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恢复和重建   灾区医疗救护队在完成医疗救护任务撤离前,须做好交接工作,确保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的延续性。   受灾医疗卫生单位与设施的恢复和重建工作,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地方政府灾后重建整体计划,统一规划,优先安排,确保受灾医疗卫生单位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灾区尽早恢复正常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   2.灾区伤病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   继续做好灾区留治伤病员的治疗与康复工作。可以采取门诊、巡回医疗、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对伤病残人员进行检查、治疗,帮助其尽快康复,同时还要对新发现的漏诊伤病员及时给予治疗。   对于转送至后方医院的伤病员,要进行系统检查,优化治疗方案。对需要长期治疗的伤病员要制订相应的治疗康复计划。根据灾区恢复重建情况,后方医院可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的统一安排,将基本痊愈的伤员分批转送回当地,并做好与当地医疗单位的衔接工作。   医护人员须对伤愈出院的伤病残人员进行回访、复查,对有功能障碍的伤病残人员要指导他们科学进行功能锻炼,尽快帮助其康复。对因地震造成精神心理疾患的人员要给予心理康复治疗。   3.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   灾区卫生健康部门在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对健康影响后果评价的同时,继续做好灾区的各项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1)迅速恢复和重建疾病监测系统。   要尽快恢复区、镇、村(社区、居委会)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强对传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要进一步加强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要加强灾区重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灾区临时组建的疾病监测系统要逐步移交给恢复重建后的卫生防疫单位。   (2)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按照“政府组织,乡镇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整治灾民临时安置点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运垃圾污物,做好人畜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消灭蚊、蝇孳生地,开展居住地及其周围的灭鼠工作,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   (3)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强化对食品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   加强饮用水源和临时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督管理,定期监督水质监测结果,保障饮用水安全。   (4)加强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非灾区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来自灾区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及时发现传染病人,采取措施,防止疫病的播散。灾区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返回人员的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   (5)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接种与预防性服药。要尽快恢复和重建计划免疫设施和冷链系统,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接种或普服药物工作,提高人群保护能力,预防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尽快恢复受灾地区计划免疫的常规接种,尤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查漏补种,保护易感人群、消除免疫空白,防止计划免疫所针对疾病的暴发、流行。   (6)继续深入开展卫生防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病意识。要加强与宣传、教育、文广、地震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保障   (一)队伍技术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区级地震灾害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应急专业队伍由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切实加强队伍的培训、演练和管理。   卫生应急队伍要根据专业特点和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配备相应物资和技术装备,包括现场医疗救护设备、消杀灭药械、预防用生物用品、检验设备和试剂、侦检仪器、交通工具、通讯办公和后勤生活物资、个人防护、标识等。   要有计划地开展应对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相关技术研究。   (二)经费财力保障   县卫生计生委要主动向县政府汇报,并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落实地震等灾害卫生应急专项经费和紧急补助经费,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专项经费和紧急补助经费的使用及管理。   (三)物资储备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要主动加强与商务、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合制订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更新。   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机制。根据本地可能的地震灾害情况,储备一定的卫生应急物资。   (四)通信装备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要结合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家通讯基础设施和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全区卫生应急信息通讯保障体系和医疗救治信息网络,保障和维护信息通畅。   公共场所和家庭要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配置紧急避险及救生设施。   (五)人员防护保障   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应配戴明确的标识以表明身份,应配备防护服、防护眼镜、安全帽等,应向其提供基本的安全和危险评估指导,使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都明确警示信号和撤退流程,确保自身安全有保障。   (六)交通运输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要积极与通讯、交通、公安、消防、武警等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保证卫生应急人员、伤病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卫生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医疗救援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全区战略性医疗救援基地建设工作。要依托洪泽区人民医院,将其建成全区医疗救援基地,其主要任务是在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能承担大规模伤病员的现场救治、转运和后方收治工作;要积极争取专款,加强医疗救援中心的备用床位、急救车辆、应急医疗救治设备和药品等的储备建设。   六、奖励与责任   (一)奖励   对参加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责任   对在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   区卫生健康委要大力加强与地震、科技、教育、文广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加强风险沟通,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最大程度公布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急救避险常识,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定期对应急管理、救援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二)预案演练   区卫生健康委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演练。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和解释,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或技术方案。   八、附则(相关术语)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灾情:指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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