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综合范文
山西省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招聘教师公告(山西省忻州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财务管理支部)
一 、招聘单位性质
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为市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单位。
二、 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 50 名,涉及 12 个学科,具体为:中文 7 名、英语 14 名、数学 2 名、音乐 5 名、美术 2 名、教育心理学 3 名、计算机 7 名、舞蹈 4 名、物理 1 名、政治 3 名、地理 1 名,历史 1 名。
三、 报名条件
㈠ 基本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 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㈡ 资格条件
•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 五寨分院已聘用一年以上,第一学历为专科,后取学历为本科以上的教师;
• 五寨分院连续聘用五年以上,具有普通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学科骨干教师;
• 具有山西省户籍;
5 .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 1978 年 7 月 1 日 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 1968 年 7 月 1 日 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 报名
报名者根据报名条件,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彩照两张,本人现场报名;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需另持学位证。对外地上学已经毕业,但尚未迁回户口和未签发就业报到证的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参加考试。报考者须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负责,主要对报考者的学历及户口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忻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交纳报名、笔试费 100 元(报名费 10 元、笔试费 90 元)。笔试结束后,对面试入闱人员报名时证件不全者由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
中文、英语、数学、教育心理学、计算机、物理、政治、地理、历史报考人数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 5 倍以上,音乐、美术、舞蹈报考人数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 3 倍以上,达不到的按比例缩减招聘名额。
• 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 2008 年 9 月 23 日- 9 月 24 日
地点:忻州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2008 年 9 月 27 日考生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且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讲课、答辩或技能展示。笔试成绩占 40% ,讲课成绩占 40% ,答辩或技能展示占 20% 。
1 . 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组织。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知识,满分 150 分,其中教育学 30 分、心理学 40 分、专业知识 80 分。
笔试成绩 = (教育学成绩 + 心理学成绩 + 专业知识成绩)÷ 1.5
2006 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本次招考的,经组织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总分中增加 5 分。
笔试时间 150 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008 年 9 月 28 日在忻州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 . 讲课、答辩或技能展示
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组织。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学科排序,中文、英语、数学、教育心理学、计算机、物理、政治、地理、历史以 1 ∶ 3 比例确定讲课和答辩对象,音乐、美术、舞蹈以 1 ∶ 2 比例确定讲课和技能展示对象。讲课、答辩或技能展示名额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名单。
讲课、答辩或技能展示,时间 30 分钟,其中讲课 24 分钟,满分 100 分。答辩或技能展示时间 6 分钟,满分 100 分。中文、英语、数学、教育心理学、物理、政治、地理,历史、计算机为讲课和答辩,音乐、美术、舞蹈为讲课和技能展示 ( 带作品和获奖证书 ) 。
讲课、答辩或技能展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40% + 讲课成绩 × 40% + 答辩或技能展示成绩 × 20% )从高到低按 1 ∶ 1 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学校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1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 、 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 3039656 市纪检委干部室
咨询电话: 3039364 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2021271 市教育局人事科
4332170 忻州师院五寨分院办公室
二 00 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