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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卫生局公开招考医务人员
为适应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发[2007]46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报市人事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办法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名额
今年补充医护人员59名。其招考岗位、名额见附表《富顺县2008年招考医务人员岗位表》(如有的岗位无人报考,该岗位的指标调整到其他岗位)。
三、条件
(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在遇到自然灾害的时候有敢于献身保护病患者的奉献精神;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同时符合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回避规定。
四、范围和对象
除我县卫生系统医疗卫生单位在册人员外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年龄计算时限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止。
五、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7月4日--2008年7月6日
(二)报名地点:富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五楼)
(三)报名办法和手续:
按照职位所需条件申报。
报考者应交验招考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各种证件和证明,包括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出示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最迟于面试前交验毕业证原件)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关证明材料等,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填写《富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报名。并按有关规定缴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共计100元。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08年7月17日--18日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
笔试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五)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县人事局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卫生法规与医学基础知识》、公共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卫生法规与医学基础知识》占60分的4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分的20分。
2、笔试时间:
2008年7月19日上午: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卫生法规与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2008年7月25日在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张榜公布和在互联网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站上公布。
5、 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报名时提交县卫生主管部门初审、县人事局复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的,一律不予加分。
报考中心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具有执业资格的在笔试分折合后加1分。
(二) 面试
1、面试方案于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及《面试通知书》的领取见面试方案。
2、面试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成绩并列,取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专业知识成绩仍然并列,并列者均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同一岗位的平均报名人数在20人以上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同一岗位的平均报名人数在3-19人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同一岗位的平均报名人数为1-2人的,参与笔试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七、体检及考核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成绩并列,比较笔试成绩,取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并列,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若参考人员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情况,空出的名额在参加该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若该岗位的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等额,报考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由县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在职人员征求原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考主管机关在互联网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站、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卫生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即取得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档案未到富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人员,待档案到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若在一个月之内档案还未到,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反映的人员,由主考机关和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规定或有违纪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在参加该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十、聘后待遇
新聘用的人员,按聘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纪律
公开招考医务人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精心组织,坚持原则,严肃考纪,保证质量。凡有违反政策和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
整个考聘工作接受县纪委、县监察局监督。
十二、本公告由富顺县人事局和富顺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富顺县人事局:0813-7204571
富顺县卫生局:0813-7218334
附 >>
《2008年富顺县卫生系统招考医务人员岗位表》.xls
富顺县人事局 富顺县卫生局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