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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查计划【3篇】
第1篇: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洪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景政办发﹝2018﹞90号)文件要求,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和“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现提出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使食品安全工作推上新台阶,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卫计局疾控股,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成员由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设立景洪市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为景洪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各哨点医院对就诊的以腹泻症状为主诉就诊的门诊病例(每日排便3次或3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要注意采集监测信息。当发生发病人数在2人及2人以上(包括死亡人数为1人)且有共同聚餐史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各单位在用药治疗前要做好病人生物样本的采集。
(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哨点医院对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或事件组织专家会诊并报告。
三、明确职责任务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
1.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技术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各哨点医院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好风险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实验室检测,及时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告、每半年上报一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及预警,为食品安全监管、预警、政策制定提供技术支持,形成防控合力。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汇总分析所属行政区域内食源性疾病报告信息,发现与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关的疾病隐患,及时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交信息汇总分析报告,并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网报食源性疾病信息。
(二)哨点医院工作职责
1.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早报告、早分析、早通报”的原则,各级哨点医院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要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要认真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并进一步加强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生物标本的采集和信息报送。
2.各哨点医院要做好食源性疾病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救治病人,对病情严重,本院不具备救治条件的,要及时转诊;
3.各市属医院要在医院醒目位置加强宣传,特别是要根据本地区食源性疾病发生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意识和能力,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各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责
各乡镇卫生院作为食源性疾病的守门人,要第一时间做好食源性疾病的救治工作,在保证病人获得救治的同时,及时协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后续调查。
(四)认真监测报告
各单位按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监测工作按时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二级及以上哨点医院每月完成监测报告不少于10例,乡镇卫生院不做数量要求,但必须开展此项工作;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确认后立即上报。
(五)卫生监督所
市卫生监督所加强对餐饮具消毒企业监督管理,开展培训,定期开展检查。
四、加强宣传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医疗、防保人员的培训工作,使所有参与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同志都明了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掌握科学的监测方法,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宣传作用,加强医疗机构的义务人员和广大群众关注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第2篇: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一、检查内容
按照《德阳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见附件)的要求进行检查。
二、检查人员组成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副组长:***
检查组成员:*****
三、总体要求
(一)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具体责任人和管理人每周至少检查1次以上。
(二)不定期检查: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三)检查应如实作好记录。
(四)对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要求:包括整改时限、整改情况记录等。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片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创建市级示范学校食堂的基础上,争创省级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食堂检查一次以上。
第3篇: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
1、参与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3、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5、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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