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演讲范文

专项整治方案:行动起来,打造安全稳定的环境!_

2024-10-10人围观
简介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廉洁从政,切实纠正干部职工“为官乱为、为官不为”行为,全面提升全委各部门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XX县农委“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

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廉洁从政,切实纠正干部职工“为官乱为、为官不为”行为,全面提升全委各部门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XX县农委“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针对我委前期“两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所排查出的问题结合全县农业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即知即改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两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通过自己“查”、领导“点”、同事“帮”、群众“提”、组织“找”等多途径全方位深入查找问题,切实查找解决“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的问题,促进全系统广大干部政治更清醒、政令更畅通、精神更集中、作风更务实、措施更有力、工作更有效。

  二、整改对象

  农委领导班子及科室、下属单位在职全体工作人员。

  三、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

  1.理论学习不够。主要原因:有的班子成员因日常工作繁杂,不能坚持长期学习;有的重业务工作轻理论学习,有的理论学习有依赖性,上级要求的就学,没有要求的就不学;有的学习不注意系统性,没有将学习思考与自身的工作结合起来,理论学习没有更好地指导生产实践。

  2.少数干部自律意识不强。没有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放松了自身的从严管理。主要原因:少数党员干部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纪律意识淡薄,工作纪律松弛,对己要求不严、自律不强,不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和请销假制度,开会不遵守时间、迟到早退,“差不多”心理较普遍;有的干部对会议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开会就是学习、传达,做“传声筒”,或者有些会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会场打瞌睡,稀里糊涂走过场,对会议精神领会不够,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走样、打折扣。

  3.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主要原因:极少数干部习惯于用老办法的思维方式来做工作,对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发展的新思路、要达到的新目标任务认识不清,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层次思考,拿不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不善于总结别人经验,工作方法简单,缺乏针对性。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因“思维盲点”或思维惰性、害怕承担创新风险,而找不到或不敢实施有效的解决办法,工作上中规中矩多于锐意创新。

  四、整改目标、措施及时限

  整改目标一:针对“违规决策”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一把手约谈制度以及党组织党建责任清单、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报告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每月组织参加一次中心组学习,坚决落实班子集体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整改目标二:针对“以权谋私”问题

  整改措施:要严厉查处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等现象。严查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违规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挤占、挪用、截留农业专项资金等行为。强行制度管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不搞变通接待、超标接待。抓好机关及下属单位厉行节约工作,杜绝产生资源、生产浪费现象。

  整改目标三:针对 “滥用职权”问题

  整改措施:重点查处委属执法部门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以及违法取证、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以罚代法等行为。一方面组织有关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业务部门执法业务培训。另一方面请省市业务部门的专家来盱进行业务指导。

  整改目标四:针对 “推诿扯皮”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形式,深入委机关和下属单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同时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实行“快查快办”,并实行:“一案双查”,即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整改目标五:针对“庸懒散拖”问题

  整改措施: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法制等工作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委系统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巡查。

  对工作纪律松驰,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岗不在位以及上班时间打牌、吃东西、玩手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予以通报、问责。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两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主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跟进具体整改工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履行责任,带头整改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委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任务。

  系统梳理全系统的整改项目,区别情况,分类推进。对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马上整改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要明确步骤,建立整改工作倒计时制度,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对受客观条件限制,应解决而一时又解决不了的要向干部职工说明情况,并创造条件加快解决,理清工作思路,逐步推进。

  (三)严格兑现承诺。

  按照“两为”整改活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明确,公开承诺整改成效。

  “两为”专项整治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在委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下,根据“坚决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要求,加大整改推进力度,按时间要求整改落实,需要长期努力的,要加大力度、积极作为,力争尽快取得突破。委纪委和监察室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落实。整改结果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让职工真切感受到改进作风的成效。

专项整治方案 篇2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经研究,制定《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存储、充装、经营、使用单位,生产、销售液化石油气燃器具单位。

  二、整治重点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环节:运输车辆车况是否达标;车辆安全附件、消防设备是否配备完好;驾驶人员是否参加安全培训,证照、手续是否齐全;气瓶运输中橡胶圈是否按要求配置,装载是否安全规范。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环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应急管理制度是否制定落实;储存场站的设施设备、安全附件、消防设施和防雷、防静电、可燃气体泄露检测装置是否完备、正常运维;储罐是否年检、有无超装情况;装、卸液是否规范等。

  (三)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环节:气瓶是否进行充装前后的检查,有无超装、残液超量现象;有无过期、报废气瓶充装问题;气瓶充装有无记录台账;充装工作是否规范,充装完成是否进行检漏;消防应急设备和充装设备是否完好等。

  (四)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环节: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销售是否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是否落实入户安检制度;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否有非法经营。

  (五)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环节:重点整治村居社区、餐饮场所、露天商场、农贸市场等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封闭式房间、车库、高层建筑、出租房单间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情况;工业商业及单位食堂等餐饮用气场所是否建立用气安全责任制、是否违规超量储存气瓶、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情况;是否存在用气场所混用醇基燃料、煤球炉等其他燃料情况;是否使用不合格气瓶、减压阀、软管等情况;是否存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不规范仍供气等情况;燃气用户是否会进行应急处置;单位对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是否到位。

  三、整治标准

  (一)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储存、倒装、运输液化石油气行为

  1.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彻底取缔无资质经营站点、非法储存场所,收缴充装设备、液化气钢瓶,依法依规予以经济处罚、没收非法所得,严肃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2.打击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彻底取缔非法站点和街头游商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为,依法收缴器材、液化气钢瓶,查扣车辆,依法依规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3.打击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行为。彻底取缔非法运送液化气钢瓶行为,查处未获得运输危险化学品许可的单位、个人从事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查扣非法车辆、液化气钢瓶,依法依规予以经济处罚、没收非法所得,严肃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二)依法整治液化石油气站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

  1.对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站为非自有钢瓶充装行为,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经济处罚、没收非法所得,严肃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2.查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无从业人员资格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不落实等问题,彻底查处特种设备、液化气钢瓶未按期检测、报废,特种设备、液化气瓶带病运行问题,彻底查处其他安全隐患问题,视问题严重情况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经济处罚、停业整顿、吊销证照。

  (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液化石油气燃器具行为

  1.打击非法生产液化气钢瓶、翻新液化气钢瓶行为,严肃查处生产企业违法向个人销售液化气钢瓶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吊销证照、经济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2.打击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及假冒伪劣燃器具、翻新液化气钢瓶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吊销证照、经济处罚、没收非法所得,严肃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四)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所有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个人)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经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规范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行为,确保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和使用者的安全。

  四、任务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牵头本次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整治工作的统筹与协调;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信息化建设和入户安检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法律规范和安全使用燃气的知识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燃气企业诚信体制,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对无证充装、违法充装、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不合格气瓶、报废气瓶、计量、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仍使用等行为;负责排查治理餐饮企业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钢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负责查处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合格减压阀和软管等行为,排查治理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环节实施监管,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等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许可制度,依法查处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消防救援大队对液化气生产、储存和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对液化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当事人进行查处。

  商务部门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负责对非法储存、倒灌、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查处;对阻挠、干扰、妨碍行政执法和私自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对构成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相关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的用气单位开展安全用气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本行业(领域)的用气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排查治理液化气使用安全隐患,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整治非法经营液化气违法行为的相关工作。

  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督促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实现对属地销售、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日常排查全覆盖。健全瓶装液化石油气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报告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结合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居住出租房的房主充分认识燃气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积极整改安全隐患。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有效消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商业、学校用户等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场所的用气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瓶装燃气企业:全面落实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在9月底前完成钢瓶溯源系统钢瓶信息的全部录入,并对自有钢瓶全部喷涂已备案的特有标识,做到钢瓶、用户信息一致并可查、可控、可追溯。加强对所属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的管理,落实定点充装、定点配送制度,并建立管理台账、销售台账,做好液化石油气去向管理,可溯可查。从10月1日起严禁充装及销售没有本企业标识的钢瓶。全面开展入户安检,在专项整治期间,做到全覆盖。落实宣传和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整治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日-9月20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30日)。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民生事项,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二)深入排查治理。要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主要集中于老旧小区、农村社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以及餐饮小饭馆、路边烧烤店等人流密集区域的特点,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整改销案;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推动对燃气燃烧器具、设备等进行技术优化,鼓励使用新型供气技术,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建设,组织实施燃气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监管目标。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报纸等渠道,广泛宣讲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大力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指导督促液化石油气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要建立完善液化石油气市场诚信管理机制,对合法诚信经营、安全管理能力较好的企业予以扶持,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实施有效惩戒,调动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逐步提高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专项整治方案 篇3

  根据局党委会意见,拟于11月下旬开始,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有偿家教整治专项活动,现拟定方案如下:

  专项整治活动拟采用“十个一”方式进行,即召开一次动员会议、印发一份文件、签订一份《责任书》、开展一次学习宣传活动、编印一本《教师学习手册》、发放一封《告家长书》、开展一次自查自纠、组织一次教师签名承诺、开展一次媒体集中宣传、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一、召开一次动员会议

  拟定于11月下旬召开,出席对象为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局机关处室、市直学校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直学校挂牌督学,邀请部分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市直教育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拟请郑局长主持,共三项议程,一是请1-2所学校校长发言,二是殷局长与市直各学校校长签订《整治有偿家教责任书》,三是请殷局长讲话。

  二、印发一份文件

  以市教育局党委、市教育局名义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有偿家教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

  三、签订一份《责任书》

  市教育局与市直各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与所属各学校签订《整治有偿家教责任书》,各学校校长与其他校级领导干部也要签订责任书。

  四、开展一次学习宣传活动

  各学校迅速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有偿家教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亲自讲话。

  五、编印一本《教师学习手册》

  各学校将上述文件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编印成册,发放给每一位教师。

  六、发放一封《告家长书》

  各学校印发《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公布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举报电话,要求家长签收。

  七、开展一次自查自纠

  每位教师对照查纠重点,如实填写《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情况自查表》,凡存在有偿家教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各学校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对掌握的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发现有偿家教行为的,立即予以取缔。

  八、组织一次教师签名承诺

  各学校将《承诺书》放大印制,以校区、年级、部门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在《承诺书》上公开签名承诺后,在学校橱窗、公告栏张贴。

  九、开展一次媒体集中宣传

  与《盐阜大众报》联系,在《教育周刊》上整版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安排。主要刊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及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有偿家教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摘要,公布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的举报电话,并请记者采编新闻稿。

  十、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各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县(市、区)教育局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活动,对被查实的有偿家教行为进行曝光,按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并对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专项整治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冷冻食品质量管理,防范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按照市20xx年市政府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冷冻食品的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开展冷冻食品专项整治,促进食品冷冻冷藏业溯源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强化行业管理;摸清全市食品冷冻食品的基本情况,积极排查履职风险和监管隐患,严厉查处冷冻食品非法经营行为,达到食品经营环节从规章制度、设施设备、管理操作全过程符合保证食品质量、降低安全风险的目的。

  二、时间与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7月1日-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管理所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将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摸底阶段(7月15日-8月10日)

  各管理所对本次确定重点整治的食品相关的冷冻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摸底、排查,切实摸清食品冷库及相关冷冻食品生产经营户的户数及生产经营情况,做到底数清、户数明。

  第三阶段:整治规范阶段(7月11日-8月20日)

  1.全面开展清查行动。要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严查冷冻食品的来源、库存的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进销货台账及查验制度等相关事项。检查来路不明的肉、禽类、冷冻饮品等,设备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是否符合保证冷冻食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及环境等特殊要求,是否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经营者名称和冷冻食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或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

  2.加强冷冻食品质量监测。重点加强对冷冻水产品的甲醛、工业碱、二氧化硫等是否超标;对冷冻类食品主要观察是否新鲜。在检查中发现涉嫌不合格的.冷冻食品,依法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应依法予以查处并追根溯源。

  3.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在检查中发现经营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或篡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所含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冷冻食品,未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冷冻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的预包装冷冻食品、进口冷冻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挖冷冻经营相关违法行为。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失职渎职,做到“严查、严办、严处”,确保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责任追究到位。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8月20日-9月20日)

  各管理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挖掘工作亮点,完善规范管理制度,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冷冻食品入库查验制度、进出库台账制度、贮存标识制度、质量自检制度、问题食品报告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更好的完成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具体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

  (二)搞好宣传发动。要加强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要把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宣贯到与冷藏冷冻食品相关的每一个经营者,使专项整治成为生产经营者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一种自觉行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突出重点,科学统筹。将此次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根据检查重点内容,针对经营单位在冷冻质量管理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加强检查指导,切实提升冷冻食品质量管理水平,需要责令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规范冷冻食品经营行为,达到“整治一类产品,规范一种行为”的目的。

  规范建档,加强协调。认真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含整改复查记录),建立检查档案备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保证信息、数据准确,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整治中的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及时上报。

专项整治方案 篇5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建材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建材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建材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我县“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建筑工程质量,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等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检查。

  对本辖区内的所有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等建材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整治,检查重点为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查企业原辅料进厂把关。重点检查企业加工原辅料进厂是否进行登记,查验相关合格证明(钢筋、水泥等主要原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主要原料是否建立进厂检验制度;二查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和条件,满足质量检验要求。企业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是否建立了生产记录台帐;三查产品出厂。重点检查企业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出厂,产品标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建立销售台帐;四查企业技术资料。产品标准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二)开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等产品监督抽样检查。

  1、检查时间:20xxX年7月15日——10月30日。

  2、抽样要求:

  一是监督抽样一律凭本文件、质量技术监督抽样单实施抽样,所抽样品按《省实施办法》第七条执行,由受检单位提供。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样单必须逐项准确清晰填写,由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是各有关企业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检查,对拒绝检查的将依据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检验费用

  专项监督检查的检验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标准执行,由受检企业承担。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7月15开始至10月底前完成。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阶段(7月上旬)

  质计所调查摸底,提供建材生产企业名单。结合全县建材企业特点,质量监督科负责制定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步骤和要求。

  (二)检查、抽样与查处阶段(7月中旬至10月底)

  稽查分局在质计所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法对重点建材产品

  的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进行集中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加大后处理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彻底取缔劣质建材的生产窝点。质计所根据本方案要求实施监督抽样,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监督抽样结果。

  (三)总结阶段(11月上旬)

  质量监督科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通报活动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完善建材产品质量档案。

  四、结果处理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产品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公布。县质监局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严格复查,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质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将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责令企业限期召回不合格产品。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加强配合。

  根据市级文件有关要求,重点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列为本局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局成立建材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稽查分局、质量监督科、质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质量监督科,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协调工作。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根据本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

  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共同配合,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密切联系,加强协作。

  要加强与各乡镇政府、工商等部门联系,加强协作与配合,加强信息交流,保障工作渠道畅通,共同开展好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曝光违法行为突出的大要案,公布建材产品质量抽查信息,引导消费。在开展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做到信息畅通。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专项整治方案 篇6

  根据《关于制定“两方案一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县农保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文件要求,针对开展生存认证解决城乡居保养老金冒领、多领这一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县委活动办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为抓手,以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着眼点,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具体问题抓起,直面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手软;坚持问题逐项整治,难题逐个攻坚,切实解决干部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化整治成果,严防问题出现反复,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果惠及群众,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主要任务

  开展生存认证问题专项整治。通过与北京智慧眼软件公司沟通协调,决定使用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图像采集系统开展生存认证工作。该系统能准确、清晰现场采集人脸图像,与业务网数据库中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对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的生存状态进行监控,具有高效、便捷、准确率高的特点,可有效杜绝因死亡不报,骗领国家养老保险金的`现象发生。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生存认证试点工作。按照市局生存认证试点要求和部署及《关于开展县城乡居保生存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定于8月12日至8月22日在过埠镇、龙勾乡开展了生存认证试点工作,通过分村张榜公示待遇领取人员,组织生存认证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携有效证件、待遇领取存折或社保卡,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认证,集中采集照片进行归档备案的方式进行有效认证。在认证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仔细核对待遇领取人员的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及时纠正错误发放信息,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养老金冒领、骗领、错发、漏发、重发等情况发生。

  (二)组织开展全系统全面的生存认证核查工作。在做好每月常态化上报纸质版新增人员报表、生存认证表的基础上,组织各乡(镇)进行一次全系统全面的待遇领取人员清理核实和生存认证核查工作,通过分村张榜公告待遇领取人员名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分乡分村,对本村发放人员全部名单邀请村干部进行集中核实生存状况的方式,全面核查、上报和清理死亡人员,有效防止冒领现象发生,确保基金管理安全,促进城乡居保持续健康发展。

专项整治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下简称“驾培)机构监管,规范驾培机构教学经营行为,维护驾培市场秩序,保障正当经营者和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等法律法规,按照集中清查与巡查暗访并举、规范秩序与净化市场并重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校”)主体责任,依法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通过开展驾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治理驾培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规范招生、收费以及培训行为,有效提升教学质量,努力构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全县驾培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核查经营资格。全面核查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违法从事驾驶员培训经营的“黑驾校”、非法驾培训练场点、挂靠经营、异地培训及非法从事驾培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现有瑞达驾校、正通驾校的经营资格进行对标审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降级或取缔;对长期未开展驾培业务的予以清理注销。

  (二)规范收费标准。对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机动车驾驶证、客货运从业资格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考试费用进行核查,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对收费项目在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对教练员“吃拿卡要”、非法收取学员场训费、茶水费、红包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三)核查人员资质。核查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所聘教学人员、相关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要求,教练员的学历、驾龄、聘用合同等档案资料是否建立一人一档,重点清理不在册在岗、在册不在岗、窜岗的教练员,教练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核查清理教练车。瑞达驾校、正通驾校在用教练车、考试车是否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条件,教练车标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教练车辆的登记证书、行车证、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等资料和有关信息是否建立一车一档,教练车数量符合规定要求,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教练车从事培训的行为。

  (五)核查教学培训质量。核查新的教学大纲是否公布上墙,教学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公示并认真实施。是否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发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检查瑞达驾校、正通驾校选用的计时培训系统与教练车载终端是否符合交通运输部两个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按照规定使用计时培训系统和教练车载终端,是否对教练场地设置了电子围栏。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核查经营资格,全面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交通局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摸排驾培市场的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未取得驾培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培训活动的“黑驾校、黑教练”、非法驾培训练场点、非法招生网络平台,以及挂靠经营、异地培训等不合规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确保行业稳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两个标准,对已许可驾校开展核验、检查工作,对审核合格的驾校,统一向社会公布。核查发现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法定经营条件的驾校,依法暂停其经营活动,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教练车经营、降低或取消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等强力措施,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或注销行政许可。对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招生报名站(点)一律取缔。

  (二)部门协作联动,全面规范收费标准。针对我县驾培行业驾驶员培训收费存在差异的问题,要迅速行动,全力排查,认真评估,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一是积极汇报县委、政府,会同公安交警、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对辖区驾培机构的收费项目进行摸排调查,督促驾校对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员、教练场、学员投诉方式、投诉受理处理程序及监督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未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其培训业务,切实保障学员知情权。

  二是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进行分析研判,对属于乱收费、捆绑收费、变相向学员转嫁成本的,要及时整改;对收取高额培训费的,要通过成本分析、市场调研等方式,鼓励引导驾校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下调收费标准,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三)加大督查力度,规范驾校经营行为。交通局要对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普遍存在的管理松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开展规范整顿工作,强化企业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促进驾培机构规范经营。

  一是督促两驾校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教练员管理、学员管理、结业考核、诚信承诺、学员投诉、安全生产责任、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管理、档案管理、培训收费等制度。

  二是对两驾校所聘教学人员、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合规性审查,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的限期补充,人员资格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清退,建立完善人员档案。督促驾校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教育和脱岗培训工作,突出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培训台账记录不完善的,限期整改。

  三是对两驾校教练车、考试车进行全面核查,数量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技术条件达不到的予以清理,标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进行整改,建立完善车辆档案。

  四是核查新的教学大纲执行情况,重点核查教学内容、课程安排、学时安排、教材发放、教学设施。检查《教学日志》、《培训记录》规范填写情况、《学员档案》建立存档情况、《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审核发放情况。

  五是督促瑞达驾校、正通驾校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和计时计程终端设备,凡是未安装或者未按要求启用计时培训系统的驾校将停业整顿。要运用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培训过程监管,督促瑞达驾校、正通驾校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强化理论教学。运用监管平台的电子围栏功能,将符合要求的教练场纳入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围栏进行管理。未在电子围栏区域内的培训数据,视为无效学时不予认可。

  (四)完善投诉机制,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充分利用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在驾校报名点及训练场显著位置张贴投诉电话,建立驾校和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对发现驾校、教练员学时作弊、培训记录表造假、教练员对学员“吃拿卡要”,非法收取学员场训费、茶水费、红包等行为,要及时严厉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月8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月8日一1月11日)。要按照本方案内容,明确任务职责、抓好时间节点,健全领导机制,认真安排部署。充分结合实际,对标整治内容,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整治工作清单,将具体问题、工作措施细化量化,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将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部门和人员。

  (二)整顿实施阶段(1月12日一1月25日)。运管局要督促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按照清理整治的工作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要对照清理整治事项,逐项进行检查,逐一整改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1月25日一1月31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同时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教训,及时提炼成功模式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整治成效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整治活动结束时上报州交通运输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驾培行业是关系广大群众的民生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重大,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多汇报,认真研究办法,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加强衔接协调,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协同联动,确保整治质量。公安交警,发改、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全力配合开展集中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清理一批“黑驾校”、“黑教练员”,清理整顿一批不合规驾培机构,鼓励引导建立合理收费标准,全面提升驾校管理水平和行业监管水平。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公众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多媒体平台、LED屏等进行宣传,同时在训练场地悬挂横幅,设立宣传站、公示栏。通过强有力的宣传,为打击驾培行业各类突出问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知晓、理解和支持,尤其是通过向广大学员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学员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引导广大学员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线索,鼓励学员自觉维护合法权益。

专项整治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为主线,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酒类商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求机制,完善酒类商品安全信息发布和公开机制,加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酒类商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酒类商品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酒类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大力扶植诚信守法的经营主体,大力宣传酒类商品安全知识,改善全市酒类商品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酒类商品消费安全满意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兰州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重点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格实行酒类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批发,无备案登记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酒类商品质量准入制度,对经营不符合酒类商品质量标准和标示规定的要严厉查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酒类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进货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酒类商品要依法查处。

  (一)检查酒类市场批发、零售企业主体经营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批发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酒类零售企业、名酒店、酒店、餐厅、酒吧及娱乐场所的无备案登记零售经营行为。加大对酒类企业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法定经营地址等方面的清理工作,必须做到一店一证,证照相符。

  (二)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特别对一些屡查屡犯、屡教不改,顶风售假的酒类经营企业、“名酒店”,要坚决予以重点打击,该重罚的重罚,该取消经营资格的取消,并向社会进行公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全面实行酒类零售企业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加强酒类商品零售企业的监管,保证备案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对不符合规定的酒类零售企业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经营资格。各县区要把备案登记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商务局、市酒管局及商务部酒类流通信息网。

  (四)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进一步完善酒类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制度,保障酒类流通过程的可追溯性。各县区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对《酒类流通随单》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无法溯源的酒类商品,要依法进行查处。特别是对长期不索榷酒类流通随附单》或伪造、买卖、转借、装让、骗娶篡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违法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五)规范散装白酒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的销售管理,并将散装白酒的购进、销售工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质量监控,确保散装白酒销售市场规范运行,销售商品质量安全。

  (六)严格督查“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检查酒类经营企业,特别是餐饮、酒吧、娱乐场所是否全面落实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规定,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对违反规定的酒类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七)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从源头杜绝假酒入市。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对重点市尝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不留死角。各县区要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彻底清查工作,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加工、制造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窝点,从源头净化酒类市场环境。

  (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建全酒类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检化验中心,完善监测手段,加快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XX年9月中旬开始,到XX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XX年9月10日—9月20日)。各县区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21日—XX年3月10日)。各县区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内酒类市场的清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和纠正酒类企业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曝光一批违法经营企业和个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于XX年3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专项整治组报送工作总结。

  (三)测评验收阶段(XX年3月11日—3月20日)。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配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问卷调查、专项测评、随机抽查等形式,对整治活动成效进行测评,同时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四)巩固建制阶段(XX年3月21日—3月31日)。在测评验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强化管理的对应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确保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兰州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市商务局局长司德成任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食药监局分管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酒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市酒管局副局长为成员。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王祖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市商务局全面负责整治工作,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酒类商品流通中无食品流通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对酒类生产、加工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对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市酒管局负责督促检查以及综合协调工作、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酒类商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检化验中心,酒类同业协会负责对“放心酒示范店”的评定审核及检查相关工作,各县区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牵头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中,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搞好衔接,建立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对重点商品、重点地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及社会反映强烈的“名酒店”进行重点整治,尤其是对过去有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记录的企业要作为重中之重,逐户上门检查。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依法取消酒类经营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向社会公告,确保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发挥群众力量,加强社会监督。要建立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申诉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群众要适当予以奖励,积极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

  (四)发挥舆论监督,引导诚信消费。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和典型引导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完善“红黑名单”制度,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使酒类经营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对酒类守法、诚信经营企业的宣传力度,通过社会舆论力量,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到合法销售渠道购买酒类商品。

  (五)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开始后,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月1日、15日前向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办公室上报整治动态信息和整治工作情况,重要的要随时报送。

专项整治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原则,实行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生产源头治理与市场规范管理相结合,强化监管机制与建立信用体系相结合。切实抓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现打假护农目标。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农资专项治理,使我县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等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有关大案得到有效查处,初步建立农资生产、销售监管机制,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三、整治重点

  农资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突出对种子、农药、化肥的整治。

  (一)大力整顿农资生产企业。一是以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检查和资质检查为重点,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生产经营档案不符合有关条件的,要抓紧督促整改,从源头把好种子质量关。二是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无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而生产农药的违法行为,彻底捣毁发现的黑窝点。三是结合测土配方施肥行动,加大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推进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的建立,确保配方肥产品质量。

  (二)全面开展市场整治。要紧紧抓住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在春耕、秋种等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

  种子管理:以杂交水稻、抗虫棉、杂交玉米、杂交油菜、大豆和小麦等农作物种子和蚕种为重点,在春耕和秋种前,均要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突出种子质量抽查,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乱引种、虚假广告、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品种权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种子,要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标识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农药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切实解决农药登记管理中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以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继续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肥料管理:以复混肥、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冲施肥为重点,严查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抽检。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也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基本手段。各地要结合当地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执法抽检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检,进一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做到“两个同步”:一是抽检与取证同步,抽检时由执法机构对样本基数、生产经营情况等事实进行证据固定;二是公布结果与依法查处同步,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及时公布结果,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进行执法程序。县农委将在春耕秋种期间分别组织一次种子、农药、肥料的质量抽检活动。

  (四)建立规范化、有效的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农资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稳定、有效的农资监管机制。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由县农委履行农资日常监管责任,并对本行政区域农资执法工作负责。二是推行责任书制度。县农委要与农资监管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职权、职责、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造成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处分。四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具体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建立监管工作记录,要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如实记录。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统计制度。逐步实现电子化报送,网络化管理。

  (五)突出信用评价,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办法,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分等级评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并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给予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入“黑名单”予以重点监控;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依法取消其资格。通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信用等级评价数据库,将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档案、信用等级及所生产、经营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情况、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资料公布于众,发挥农资诚信体系的作用。

  (六)继续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在切实加强杀鼠剂日常监管的同时,结合鼠害防治工作,继续加大对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的打击力度。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广泛开展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清缴活动,继续推进换购工作。对杀鼠剂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调查有无新的窝点和销售渠道。

  四、重点活动

  (一)3月,组织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二)3月下旬,组织20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三)5-7月,组织开展以农药和兽药为主的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四)9月,组织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五)10-11月,组织开展农资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活动。

  五、保障机制

  为保障农资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有关制度建设。

  1、进展报告制度:要对辖区内每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及时汇总,于次周一上午上报市农委农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上报,不得不报,瞒报、漏报。

  2、完善举报制度

  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广大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农资产品的案件线索,对举报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3、案件督办制度:

  实行案件限时办结制。对上级交办的案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查处结果。案件查处要坚决做到: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违法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售假制假的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4、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农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到位、措施落实。

  六、几点要求

  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涉及内容广泛,违法违规行为多样,案件查处难度较大。因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要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县农委成立农资专项整治领导组,县农委主任李定国任组长,委纪检组长沈光兵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县农业执法大队),梁小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根据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形成合力,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制度到位、认真抓好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突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围绕全市秋季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3、强化执法、完善制度

  要强化对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坚持“五不放过”原则,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资市场秩序。要建立和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加大对农资产品及其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监管力度,强化依法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推广农资连锁经营现代营销方式,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4、加强宣传,强化监督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的意义,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扩大科普宣传面。尤其要着重抓好大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件查处结果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肃执法纪律,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要予以表彰奖励。

专项整治方案 篇10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从20__年8月16日至9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旅游法》,以维护全市旅游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严格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全员责任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的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旅游车辆、船舶(牵头市交通局、市海洋局联合检查)。

  (二)旅游景区(点)内娱乐设备设施,客运索道、电瓶车以及漂流、潜水(牵头市文体局、市质监局联合检查)。

  (三)接待旅游团队饭店及住宿设施。牵头市消防大队、食品药监局对旅游饭店、社会旅馆和家庭旅馆,农家乐、乡村旅游点的消防安全、餐饮安全等进行检查。

  (四)各旅游企业员工宿舍、办公区。加强对旅游企业员工生产、生活情况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对员工住宿区的性收费安全、防抢防盗等进行检查。

  (五)检查各个旅游企业安全责任制与全员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旅游景区(点)管理、防盗管理、旅游团队管理中相关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情况反馈,责令整改,跟踪复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旅游企业要制定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切实做好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单位,市旅游联合执法监管办公室将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三)充分利用媒体对存在安全隐患并久拖不改的单位进行曝光。

  (四)做好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上报省旅游委。

专项整治方案 篇1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品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油安发〔20xx〕89号)、油田公司《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田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延油发〔20xx〕48号)文件要求,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厂安全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厂范围内开展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28日至20xx年11月28日。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厂级领导

  成 员:厂安委会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依据厂安委会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及检查表,制定本单位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从车、人、工艺、设备、附件、制度、执行和管理等多方面检查确认,做到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不走过场。厂安委会也将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整改上报阶段(20xx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并于11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结电子版本通过OA系统(经单位领导签发)发送到厂安委会处。

  (三)汇总整理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

  厂安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总结,进行认真汇总、梳理。

  四、排查重点

  1、含水原油、净化原油、汽油、柴油,主要存在联合站、小片集输点、集油点、采油井场(高架罐、高台罐和地埋罐)等场所。重点检查进出站、人员、车辆、场所、装卸设施、装卸作业、加油操作等;

  2、液化石油气,涉及个别单位液化石油气库房。重点检查运输车辆、存储容器、使用等;

  3、化工产品、化学药剂,主要是化学助剂、化学药品,涉及化验中心以及各单位化学品库房、化验室等。重点检查装卸、存储、使用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带队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厂安委会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

  2、自查自纠,落实到位。本次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人员、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力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并报厂安委会备案。

  3、严格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进行倒查追究,对因此而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

  采油厂安委会

  20xx年10月31日

专项整治方案 篇12

  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于20xx年10月10日至12日对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10月16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对《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意见予以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公司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自查。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针对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规范运作方面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

  整改措施:公司拟于近期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预计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2、证券事务代表由财务总监兼任,建议更换。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拟更换证券事务代表。预计完成时间20xx年11月15日前。

  3、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投资范围。

  整改措施:鉴于公司目前净资产仅4亿多元,规模较小,董事会认为目前授权范围比较合适,暂不调整。

  4、“三会”资料的管理。

  整改措施:公司以前的“三会”资料实行分年份管理,根据“通知”精神,公司今后将对“三会”资料分册分年份管理,对会议记录集中成册,单独保存。

  5、“三会”会议记录。

  整改措施:公司今后的.“三会”会议记录将注意记录参会人员发言情况,保证充分反映决策过程,监事会会议记录由监事完成。

  6、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方式。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今后审议重大事项将尽量采用现场会议方式。

  二、内部制度管理方面

  1、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整改措施:公司将尽快将内部管理制度集中成册保存,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2、内部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已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作了相关规定,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在近期制订单独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增加经理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预计完成时间:20xx年11月15日前。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将参照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预计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前。

  3、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整改措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xx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公司董事会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修订。预计完成时间:20xx年11月15日前。

  4、岗位工作职责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已于20xx年6月30日通过了《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制度要求,公司将尽快责成人事部门进一步修订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的工作职责。预计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5、内部审计。

  整改措施:公司拟拟于近期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内部审计制度》,拟由审计委员会聘专职内审人员1-2名。

  6、责任追究机制。

  整改措施:公司将在《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增设明确董事会责任追究机制的相关条款,并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完成时间:20xx年5月1前。

  7、印章管理

  整改措施:公司将严格按《印章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印鉴使用登记的管理,控制风险。

  三、透明度方面

  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主动信息披露意识

  整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主动信息披露意识,保障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权。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虽然建立了投资者网络互动平台,但尚未使用,请公司应尽快开通该互动平台,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有效互动。

  整改措施:公司将尽快开通投资者网络互动平台,预计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整改工作需在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鉴于公司有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需要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故整改工作完成时间相应延后。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26日

专项整治方案 篇13

  近年来,我区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占用河道现象十分突出,造成水域面积逐年减少,防洪排涝能力下降,防洪安全隐患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城市形象受损。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坚决打击违法行为,构建良好的水事秩序,扎实开展全区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专项整治工作(下称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汕府办〔20xx〕68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属地负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原则,大力清除影响防洪排涝、破坏水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涉河违法建筑。通过整治,拓宽行洪通道,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河道水环境,规范水事秩序,营造依法治水、管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平安水利”、“生态水利”建设,为建设和谐澄海、幸福澄海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区行政区域内的江海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已建或在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堤防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由林典发(副区长)任组长,蔡硕伟(区府办)、林定平(区水务局)、蔡松元(区公安分局)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水务局、监察局、公安分局、海洋与渔业局、规划局、环保局、交运局、城管局,澄海航标与测绘所,澄海供电局等单位各一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区水务局),由林信全(区水务局)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区水务局和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四、职责分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工如下:

  区委宣传部: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督促区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查处。

  区公安分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安全保卫、道路交通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对妨碍专项行动、暴力抗法的相关人员予以立案侦查。

  澄海航标与测绘所:负责对与通航有关的设施建设、施工作业的行政审批把关,配合交通综合行政执人员对通航水域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查处。

  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对涉海管理范围建设审批把关,对涉海河道管理范围违章建设情况进行清查。

  区规划局:负责对整治对象的建设规划审批情况进行审查把关,对涉河违法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规划许可。

  区环保局:负责对整治对象的环评审批情况进行把关,对涉河违法建设项目不予出具环评意见,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区交运局:负责对职权范围内道路运输车辆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区城管局:协助开展城区堤防河道专项整治工作中停水相关工作。

  澄海供电局:负责对违章建筑物的供电管理,对违规构(建)物实施停电措施。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责任堤段管理范围,做好本辖区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镇长(主任)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副主任)、派出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组织领导机构。办公室统一设在各镇(街道)水利所。对辖区江海两堤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依法进行拆除和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8月上旬前)

  1、召开动员会议,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与任务。

  2、各镇(街道)建立领导小组,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实施具体方案。

  3、开展宣传,大力营造保护良好水环境的舆论声势,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意识。

  4、各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河道及其管理范围内江海两堤已建或在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清涉及违法建筑的数量、面积、结构、所在河道地点、建造时间、业主或建造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5、各镇(街道)对涉及构筑物根据历史成因及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甑别分类,登记造册。做好整治工作难度评估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要尽早动员违章搭建户自行拆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9月底)

  1、转发市政府《关于强制清理拆除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的通告》。

  2、由供电、城管部门根据镇(街道)的要求,对违章建筑采取停、限电(水)工作。

  3、各镇(街道)根据本工作方案对辖区河道、堤防的违章建筑物(如高脚屋、竹棚屋、输砂带、拦鱼网等),依法集中进行清理拆除。

  (三)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10月—11月底)

  1、各镇(街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区领导小组对各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对整治后的堤防河道两岸进行美化绿化,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和完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涉河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我区河道违法行为的严峻形势,提高认识,增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多形式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以及违建行为对防洪排涝、生态环境,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关心自身的.安全和利益出发来关注、关心堤防河道的安全问题,使专项整治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集中报道整治工作进度,并有重点地公开曝光一批违法典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和水患意识,营造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动员,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整治行动,尽快掀起整治高潮。要认真做好涉水建设项目大排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查处。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严格执法,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各项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区领导小组将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法进行督查督办,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有虚报、瞒报和拒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或活动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或违反规定,擅自为涉及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产权登记、发放各类行政许可及通电、通水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河道的动态监管和在建项目的跟踪检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形成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专项整治方案 篇14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整治

  信息管理部要对各头面及巷道的瓦斯探头、数据线路、通讯设施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要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数据传输及时、准确;对每个瓦斯探头安装的数量、地点进行确认,存在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好有效性。

  5、防治水安全专项整治

  地质测量部要加强井下地质水文预测预报,优化排水方案,制定有效的防治水计划并严格实施;机电管理部要完善井下排水系统,根据各头面涌水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治水管理。

  6、基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开展基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各项工程逐个进行排查,必须做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同时要开展基建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监督成建制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基建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7、洗选系统、煤山、煤仓、矸山安全专项整治

  选煤厂要开展洗选系统、煤山、煤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查找设备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标准加强煤山、煤仓的治理,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

  调度指挥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矸山的治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8、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整治

  安全监察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全矿各类重大危险源重新排查摸底,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监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应急预案适时进行演练。安全监察部要定期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完整有效。

  9、辅助运输、应急救援体系专项整治

  调度指挥部要加强辅助运输和应急救援体系管理,对照《赵庄矿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和《赵庄矿辅助运输各种车辆操作规程》,对井上下辅运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监督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杜绝辅运事故的发生。

  调度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制定应急救援技术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培训完毕要写出总结;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及矿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演习要注重实效,通过演习真正提高矿井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演习完毕要将相关记录、总结整理归档。

  调度指挥部要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矿井的`带班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每天必须保证一名矿级领导带班,不得空班。

  10、劳动用工专项整治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用工专项整治,对照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对全矿井上下各单位劳动用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队组(班组)设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在4月10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安全监察部;二是要对自建队伍和成建制单位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的配备、资质等进行检查,杜绝无证上岗。

  11、地面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保卫科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一是开展地面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杜绝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车辆带病运行等现象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除防火、防电等各类隐患,落实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对宿舍楼和办公场所进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2、火工品安全专项整治

  物资供应部要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对火工品的存储、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对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批次、数量等详细记录清楚,做到帐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和工序管理标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13、行政许可、依法生产专项整治

  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领取程序,证照的齐全有效性等进行排查确认,保证“六证”齐全,相关证件及时变更,并将矿井相关证件和矿井批复文件上传“oa系统”。3月31日前要将所有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合法性。

  四、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1、各业务部室、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专业、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建立整治责任制,对所属领域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手续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3、人力资源部要对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包括初训、复训)和资质进行审核,对全员培训情况(包括成建制单位人员)进行审核,未取得有效资质或相关证件的人员一些律不准上岗作业,要确保各级各类培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4、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对基建项目的设计、建设的审批程序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单位证件的齐全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行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结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其中二号井要制定本单位井上下各项工程的专项整改方案,报安全监察部。矿各业务部室要定期对各基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5、安全监察部要在4月10日前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在3月31日前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部室和责任人。

  6、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计划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安全监察部要对安全费用的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费用的投入按相关规定进行。

  五、专项整治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XX年3—4月份)

  1、各相关业务部室要比照本方案的内容、要求及矿实际情况,结合分管业务的性质,制定本专业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包括整治内容、整治重点、整治标准、整治目标、考核项目等,对各基层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相关业部室要将分管专业的专项整治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3月17日前报安全监察部。

  2、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对分管专业、分管系统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全面对照检查,发现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要按《区队隐患问责制》和《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或本单位不能自行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业务部室,由分管业务部室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

  4、4月10日—20日,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单位配合,对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76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对矿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自查包括相关资料和现场的检查,凡发现整改结果与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对责任单位每条罚款1000元;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除停产整顿外,对责任单位和分管业务部室每条各罚款1万元,责任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完成对问题的整改。

  (二)检查提高阶段(XX年5—10月份)

  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配合,做好集团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迎检准备工作,对整治资料、档案记录进行收集和整理,积极协助上级检查工作组圆满完成整治检查,并对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XX年11月—XX年2月)

  各单位要对前两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重新梳理本单位在整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对同类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行成我矿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各业务部室要加强专项整治的监督考核,确保各级整治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落实,不断巩固矿井专项整治成果。

  六、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安全1号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详细安排部署,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将整治目标分解到各个班组、车间、岗位,做到全员参与,统筹兼顾。

  2、各业务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为基层区层队组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凡因业务部室协调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追究相关部室及人员的责任。

  3、党委宣传部牵头,各单位配合,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而将专项整治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不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4、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本单位专项整治的资料、记录,并将每个时间段的整治结果如实填写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问题)排查表》上(具体见附表),每半个月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安全监察部隐患排查室,报送时间为每月14日、28日,联系人:赵春生,联系电话:,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另外,安全监察部要将月度矿井专项整治情况连同月度安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考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将各单位开展整治情况带入本单位的月度安全绩效评价考核,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开展工作不扎实,有应付现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区队隐患问责制》、《部室方法问责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基金中提取。

专项整治方案 篇15

  为切实做好我矿的煤尘防治工作,根据矿委会的部署,结合相关要求特制定瑞平孙店煤尘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矿成立了瑞平孙店煤业煤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学勤

  副组长: 韩胡战 张栋学 王小五 刘中信

  成 员: 郭振江 罗恒磊 曹长现 王安明 郭占强 王德江 张强 钱占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科,郭振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本次活动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尘专项整治活动,使我矿井下的空气质量得到根本好转,彻底消除煤尘隐患,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从而促进全矿安全势头稳定发展。

  三、整治内容

  1.在副井东大巷、皮带运输上山上段、西三部皮带巷、西二部皮带巷、东二部皮带巷、东三部皮带巷设置净化水幕。

  2.确定煤尘治理责任区域划分,使各责任区域内文明卫生达标,不存在厚度2mm、长度超过5米的积尘。

  3.各转载点的喷雾效果能够起到良好的灭尘作用,且操作简便。

  4.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办法,使煤尘防治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5.进一步完善降尘设施,达到逢巷必有管,有管必有水。

  6.把源头降尘作为降尘的主要措施,争取通过本次活动使源头落煤后及时洒水形成一种习惯。

  四、各部门职责

  通风科:负责方案的制定以及整治内容的规划,方案的督促和落实。

  安检科:负责活动的检查和验收评比。

  机电科:负责净化水幕的制作和安装、各转载点喷头的`安装、改进;责任区内洒水降尘灭尘。

  调度室:负责各部门的协调,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对责任单位责任区的调整和划分。

  各维修队:负责责任区内降尘灭尘,使责任区内始终保持湿润状态,从源头上把好粉尘治理关。并做好个体防护。

  五、阶段步骤

  本次活动自8月1日至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8月1日--3日)

  各部门对所制定的活动方案进行酝酿和研究,统一意见后,在各自单位做好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4日--25日)

  各部门根据活动方案所承担的责任按照任务量制定时间表有序推进,期间调度室、安检科、通风科做好监督、协调和指导,争取使活动顺利实施,机电科、维修队任务繁重,须制定出工作计划按照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本次活动。

  第三阶段:验收、效果考评阶段(26日--月底)

  矿组织各战线领导在效果考评阶段到现场依据相关标准对治理效果进行评定,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将予以物质奖励,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或效果达不到治理要求的给予处罚,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严防图形式,走过场。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以点带面推动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再上新台阶。

专项整治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县境内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较好地完成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任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维护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态势。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付诸实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我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整治内容

  根据我县特种设备的运行现状,今年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锅炉专项整治。重点检查1t/h以下锅炉的出厂合格证和年度安全检验情况以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坚决打击非法安装、无使用证、未办理使用注册手续的锅炉、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无出厂合格证的锅炉、超期未检的'锅炉,或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限期整改。

  2、公共场所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游乐设施是否定期检验、游乐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游乐设施是否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确保游乐设施定检率达到100%,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

  3、叉车专项整治。重点落实叉车是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叉车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叉车安全隐患,确保叉车安全运行。

  五、整治时间

  1、宣传动员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在XX月XX日前将具体的整治方案下发各镇、各企业,动员各相关部门行动起来,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准备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负责整治工作的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清理,制定排查计划,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于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3、总结验收阶段(XX月XX日-12月XX日)

  县市监局将在此期间对整体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六、整治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等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县市监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未建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

  3、各镇、各主管部门要建立所辖或所属单位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基础台帐,摸清底数,要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发现新上特种设备后,要督促使用单位到县市监局办理注册登记,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专项整治方案 篇17

  按照市《市公用事业服务质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出租车市场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改善市巡游出租车市场秩序,构建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出行方便的省级文明城为目标,深入持久的抓好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经营者及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正的运输市场环境,为提升我市城区环境质量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城市交通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

  一是重点打击火车站、客运站、商城等重要部位的非法营运的出租汽车;

  二是重点打击市区内未取得出租汽车运营许可,擅自喷涂出租车标志标识、安装出租车顶灯及车内安装出租车“空车”标牌的`出租汽车。

  (二)对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要价、宰客、未喷涂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等违规行为依规进行处罚。

  (三)查处出租车拒载、甩客、绕道行驶、强行拼客、欺诈乘客、暴力揽客等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对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未喷涂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等违规行为依规进行处罚。

  (五)出租车车容车貌、车辆安全设施和服务设施、经营者维护、检测的情况进行检查,如不合格,立即令其停运整改。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首先要加强组织机构,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进行具体分工,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分兵把口,全线出击,坚持打好这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力调动和发挥交通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合理运用执法权力,认真执法,规范执法,坚定力场,拒绝腐败,纯洁队伍,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素质。

  (三)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整治工作,利用宣传车、发放传单等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以达到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效果。

  (四)组建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稽查队,采取定点与流动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稽查队要按时上报整治车辆台数、处理结果,并形成资料,定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10月9日—10月15日)

  成立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并将整治方案报上级部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对于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三)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10日)

  本次整治行动完成后,要对整治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整顿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报告材料。

专项整治方案 篇18

  一、目标任务

  1、电压改造以首先满足群众基本生活用电需求为标准。

  2、满足群众抗旱抽水的需求,保证用电安全。

  2、集中力量先解决群众诉求强烈的区域的低电压问题。

  3、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同做好同一片区的低电压改造。

  二、整治内容

  1、低电压改造:稳定农村电压,对电压不稳、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区域进行变压器优化配置。共有13个村19个小组需进行改造,涉及2900余户群众需求。

  2、抗旱抽水电表改造:规范农田抽水用电,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的'电表集中区域进行规范化改造。共有6个村9个小村270余户农户将受利。

  三、方法步骤

  1、第一阶段:启动阶段。

  全面启动低电压治理工作,对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进行集中宣传,做好供电所及各村之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各方协同合作。

  2。第二阶段:示范建设阶段。

  对群众诉求强烈的地区优先整治,并形成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示范点,根据示范点工作组织验收,总结经验。

  3。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全面实施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工作,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为契机,保证群众的生活用电及农业生产用电诉求能够得到迅速回应。

  四、工作要求

  1、政府主导,统筹推进。低电压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抓好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分层分级负责,合力有序推进。

  2、示范先行,分步实施。按照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先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低电压台区进行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分布实施、全面推进。

  3、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要层层落实责任,并加强工作考核,确保农村低电压治理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专项整治方案 篇19

  为进一步巩固和保持前两个“大干70天”环境综合整治效果,努力打造宜居、幸福城市,根据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环境整治要求,现结合我处实际,制定“第三个大干70天”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区《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城迎办世园会大干2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全区环境综合整治暨全域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管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进一步打造文明、生态、优美、整洁的城市面貌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各党政成员任组员的“大干70天、环境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整治内容

  (一)隧道连接线的整治

  对隧道连接线两侧存在的大量土堆进行清理,协调有关部门、企业将土堆运,将场地进行综合清理整治,全面改善隧道连接线的整体环境。

  完成时间:20xx年10月份

  责任领导:肖政

  责任人:

  (二)西环岛路沿海整治

  将西环岛路沿海8个社区400余处养殖看护房进行拆除,清理沿海各类垃圾,签订养殖池补偿协议,打造洁净优美的环岛路沿海线。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三)拆除违章建筑

  继续对南北屯违章建筑进行彻底拆除,同时,拆除老市场存在的违章建筑。对理工大学新校区南侧一社区空置地上的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拆除,对其他地点存在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较彻底的解决辖区内的违章建筑问题。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四)楼院整治

  根据楼院整治计划,继续对列入20xx年整治任务的8个小区,按照全市的楼院整治标准进行逐一整治,迎接全市年底验收。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份。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五)废品回收站点清理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对清理完毕又新出现的废品回收站点进行继续清理,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同时根据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做好标准化回收亭的安装试点工作。

  完成时间:20xx年9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六)制定摊贩经营网络图

  根据辖区人员居住情况和流动摊贩经营情况,疏堵结合,对各类摊贩,实行定点定时允许经营的措施,制定网络图,疏导经营业户,维护经营秩序和城管秩序。

  完成时间:20xx年9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七)加强市场管理

  依据集市摊点分布情况和经营特点,加强对青云山路东侧市场、珠江路南市场、大涧山路老市场、x大集和山里大集的日常管理,维持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完成时间:20xx年10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八)加强物业管理

  进一步完善自治管理模式,落实办事处关于《旧村改造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各社区要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完善物业费收缴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居民自觉配合物业管理意识。

  完成时间:20xx年10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九)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办事处城管工作责任区域及职责划分规定,各部门、人员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加强检查督查制度,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和计划;建立一支专门的保洁队伍,明确管理区域、责任和标准;加大城管工作考核力度,强化考核效果。

  完成时间:20xx年9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十)加强居民教育、提升居民素质。

  在加强城管工作力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尽快的提升居民素质,达到人人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养成良好的习惯的目标。要广泛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文艺活动、实行小奖励政策等各种方式对居民进行教育引导。积极组织开展绿地领养活动,以点带面,取得经验全面推广。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四、工作步骤

  本次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拟用70天左右的时间,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8月底。宣传发动,方案完善,机构到位,工作准备。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9月底至10月底。创城测评后,结合巩固创城成果,对提出的整治内容进行整治,大干70天,抓好市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提升。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上旬,组织检查验收考核,整改完善,总结评比;迎接全区检查考核、总结、评比、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搞好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事关全处发展大局,各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和社区、要将开展“第三个大干70天”行动作为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要按照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加强指挥调度,注重统筹协调,立足实际,着眼问题,强化措施,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是强化督查,严格奖惩。相关部门要每天组织专人对各社区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检查办理结果,每天巡查和整改的情况纳入月度、季度的综合考核成绩。将考核成绩和社区两委干部考核奖挂钩,对行动快、效果好、管理精细的社区和实施奖励,对没有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社区和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扣除季度考核奖,对玩忽职守、不作为的人员实施问责。

  三是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开展第三个“大干70天”整治行动要把近期目标任务与中长期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在集中大整治、促进城市环境短期内大提升的同时,要进一步制定市容环境标准,积极探索和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城区环境,强化治本之策,夯实城市管理基础。

专项整治方案 篇20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领导在监督推动教育工作专题会上指示要求,针对当前我省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中存在的侵占学生利益、危害学生健康的现象,在全省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含幼儿园)中全面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深刻汲取江苏无锡、辽宁海城等地食品安全事件教训,围绕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违规从外包食堂收取食堂承包费,从学生配餐中牟利和不履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问题,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工作原则,通过在全省全面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失职失责行为,防范我省发生类似事件,推进学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确保学生利益不受侵占,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情况

  要加强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学校食堂或学生身上谋取利益。

  学校自办食堂大宗食品应规范招标,实行定点集中采购,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在日常进货中向供应商收取好处费。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或将伙食费挪作他用。

  服务外包食堂应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不得暗箱操作或收取、索要好处费。学校不得收取服务企业的承包费和管理费,或巧立名目以物管费、保洁费、困难学生补助金(实际未发放至学生手中)等名义变相收取费用。学校应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定价、饭菜质量、营养标准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不得一包了之或以包代管。

  配送餐企业应由县(市、区)统一规范招标,择优选定或推荐,将企业资质、经营能力作为招标核心内容。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对配送餐企业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运输、饭菜质量、营养标准等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管,核定和监督企业制定营养带量食谱。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配送餐企业收取任何利益。不得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

  (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各地各校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以学校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和学生、家长民主参与学校食堂监督制,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重点加强对配餐企业、自办食堂和服务外包食堂在食品卫生、食材采购、价格确定、饭菜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三)制止食堂餐饮浪费情况

  对餐饮浪费行为亮剑出拳,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学生会、团支部、少先队作用,通过校报、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努力营造按需用餐、按量取食、拒绝浪费的浓厚氛围,提倡光盘行动,构建文明用餐、厉行节约工作格局。

  三、工作步骤与要求

  各地各校要认真对标不同供餐模式《20xx年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表》(见附件),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分步实施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开展学校食堂内部自查。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坚持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原则,以整治损害学生利益为重点,对本校自办食堂、服务外包食堂、校园配餐企业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或服务企业违规违纪违法、漠视学生利益问题和上级文件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排查,立行立改,完成自查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加强对辖区内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在各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拉网式全面复查,复查率达到100%,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到位、风险点较多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第三阶段:10月10日后,在各地复查基础上,省教育厅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全省各地各校抽查并进行督查审计,下发《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

  省级督查组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根据问题性质,约谈相关责任人,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对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以适当方式予以肯定、推广,推动形成善于破解难题、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专项整治方案 篇21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遏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滑坡,井下现场脏乱、管理混乱现象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结合《六师五家渠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意识,对公司范围内进行无一遗漏的全面排查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要使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新的提高,安全生产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安全基础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内容

  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法规规定为依据,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为主线,围绕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等各系统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全面治理的同时突出重点。

  (一)依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查各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执行情况;查各项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散漫作风。

  (二)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各主管部室认真考核排查,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动态达标意识不强、考核流于形式、现场脏乱差等问题。

  (三)对照标准严查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问题;严查各级领导下井值班、跟班、带班,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尽责履职情况。

  (四)重点结合《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规定,分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不足及各类隐患,并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

  三、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采用区队、部室全面自查整改,职能部室监督督促,公司组织抽查的.方式。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6月3日至6月10日)。由各区队、各部室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排查本区队、部室所辖区域不安全隐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并在6月8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安检部。

  第二阶段:公司组织职能部室验收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20日)。公司安检部依据此方案内容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大黄山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并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各专业必须按照“五到位”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措施,落实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6月26日至30日)。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公司将召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

  四、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公司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检部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由公司安检部、生产部、通风部、机电部、机械办、企管部、劳资部、调度室组成

  职责权限

  组长:全面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事宜。

  副组长:具体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及督导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掌握解决各专业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专业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通风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通风系统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生产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掘进《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二条、第五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机械化办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采煤、《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机电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运输系统,《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安检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七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调度室负责质量标准化调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四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职业卫生、《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七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企管部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地面设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一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五、工作要求

  公司各单位、部室、区队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查处的隐患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切实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专项整治方案 篇22

  为深化实施畅通工程,减少城区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交通参与人的遵章守法率,交警大队决定从6月至11月底,在递铺镇城区范围内开展系列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并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城区道路有序、安全、畅通。为使整治取得明显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本次整治分七个专题分别对违反“禁令”车辆、出租车交通违法、城区停车秩序、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机动车闯红灯、违反标线等交通违法进行整治。每个专题统一行动时,摩托车无牌无证、未戴安全头盔及汽车套牌假牌和此前专题整治内容如残疾车专项整治等都将列入重点查处范畴,以期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1、夏季夜间交通安全整治(时间:6月15日至9月15日)。该阶段主要是针对夏季高温时节,晚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十分突出,主要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严重超员乘座、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现象普遍存在的具体情况,集中大队力量每周两次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上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一律进行拘留,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严重超员乘座、酒后驾车的当事人从严进行处罚。

  2、对违反“禁令”车辆集中整治(时间:7月5日至7月16日)。该阶段要加大对违法驶入“严管区(人民路、胜利中路)”的货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等的查处力度。对上述车辆,一律暂扣车辆,严肃处理。对货车、拖拉机一律按上限处罚,凡外地牌照汽车一律进行上网核查其来历。在各个专项整治之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始终把警力放到路面,坚持“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管理方式,高峰定点执勤,平峰时利用警车在“严管区”内巡逻,把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确保“严管区”行车秩序良好,各主要路口有序畅通

  3、机动车闯红灯、违反标线集中整治。(时间:7月19日至7月30日)该阶段要加大对机动车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包括越压黄线、左转弯时压黄线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警察、数码照相机、数码摄象机进行抓拍,能现场处罚的一律现场处罚,不能现场处罚的录入电脑发信后处罚。

  4、出租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时间:7月31日至8月30日)该阶段要集中精力对出租车交通违法严管重处,对出租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超车、故意遮挡号牌、越压黄线、闯单行线、未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一律罚款并予记分处罚。对出租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随意调头、违反规定上下客从重处罚。

  在整治的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畅通工程”一期工程的实施,一方面,加大科技投入,在符合条件的交叉路口增设电子警察,加强对出租车等机动车辆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合理设置出租车临时停车点,方便乘客上下车。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结束后,交警大队将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教育管理。每季度将全县出租车交通违法情况报送交通运管部门进行记分管理;每月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出租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管理,促使出租车驾驶员严格按照按照“六统一两规范”的要求,文明行车,为创建文明示范城市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加强宣传。交警大队将借助新闻媒体的优势,在《今日安吉》、安吉电视台相关栏目中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出租车交通违法、城区治安监控系统中发现的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同时结合发生的出租车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广泛宣传,约束出租车驾驶员的行车行为,规范县城出租车的行车、停车秩序。

  5、城区停车秩序集中整治(时间:7月3日至9月30日)。该阶段集中治理城区停车秩序混乱问题。交警大队每天安排两组人员巡逻,并协调特警大队街面巡逻力量,开展城区停车秩序的专项整治。一是是部分道路施划路边临时停车位后,不但对所划的道路要加强管理,尤其是对中心城区道路等要加强管理,禁止在这些路段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停放汽车;二是对葡京大酒店出口、立交桥转盘、车站门口等车辆乱停放问题突出地段重点进行整治,规范停车秩序;三是以城管部门为主,加强对城区范围内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的整治。整治方式实行定点、定线、定人、定责任的四定制度。通过整治,争取中心城区机动车道杜绝乱停放现象,路边停车和人行道上非机动车与摩托车停车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6、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时间:10月8日至10月20日)该阶段要着力纠正非机动车尤其是人力三轮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乱停车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人力三轮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加强处罚的同时,将会同县城管部门加强对人力三轮车主的管理。通过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守法观念,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另外,要对行人不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的行为进行劝阻,对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一律罚款处罚。

  7、电瓶三轮车专项整治(时间待定)。一是制定规划,在县城一定区域、时段内限制电瓶三轮车进入,并视情逐步扩大区域范围。二是加强管理。对电瓶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进行处罚,对电瓶三轮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重处罚。通过增加其违法行为成本,达到规范电瓶三轮车运行的效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发生的电瓶三轮车交通事故案例加强宣传,提高电瓶三轮车驾驶人交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进一步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加强宣传。结合各种专项整治,借助新闻媒体的优势,对各种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交通文明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力争通过整治,违反“禁令”标志车辆明显减少,机动车特别是出租车显见性违法明显减少,非机动车、行人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建城区停车秩序明显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总体得到进一步改观。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非机动车遵章率、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5、85、80以上。

专项整治方案 篇23

  根据县道安办关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迅速有效开展我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刻汲取“3.7”泉州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和“3.8”福安交通事故教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使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改消除率达90%以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确保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点路段排查。加大对临水临渠临崖、急弯陡坡、下长坡路段、涵洞、桥梁、交叉路口、通往寺庙道观、水电站等道路的隐患排查,加强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非交通标志牌建设的.安全监管,组织各村开展村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及时进行深度研判整改。

  (二)重点车辆:重点排查检验农用车辆和农村面包车、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技术状况(农用车辆由乡农机站负责排查、农村面包车由辖区派出所负责排查;学生接送车由乡交通办和派出所负责排查,各村配合)。

  (三)重点人员:重点排查清理驾驶人的违法记录、证件审验情况,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三)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酒后驾驶、闯红灯、涉牌涉证、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化车证件不全、不按审批路线行驶以及农村地区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努力实现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二)认真调研,合理施策。要对当前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调研,研究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以推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部门要以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LED、版报等媒体,全面开展宣传活动;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

  (四)认真分析,加强研判。各村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坚持月通报、季总结制度,及时发现引发事故的倾向性、多发性问题,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开展专项治理对影响本地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性的整改和治工作,做到预警及时,对策清晰,措施得力,落实具体。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乡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凡发现隐患排查走过场、制度规定不执行、责任分工不明晰、措施落实不到位或部门监管不力的,一律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六)信息汇总,及时报送。各村、各部门每月30日前要及时《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报至乡交通办。

专项整治方案 篇24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坚决打击校服采购中违规谋利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要点

  1.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等是否建有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或相关要求。

  2.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3.各级各类学校选用校服的学校是否建立了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4.各学校学生是否自愿购买校服,是否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5.采购单位在采购前是否进行了深度调研,是否核实了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

  6.采购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投标工作。

  7.采购单位是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签订采购合同时是否使用全省统一的《河北省中小学校学生装购销合同》(冀教中初等后勤〔20xx〕3号)。

  9.采购各环节材料是否全部存档备查,采购合同是否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0.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的行为。

  11.校服质量是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

  12.校服供应和验收是否实行了“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是否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在接收校服时是否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13.采购单位是否以“送检”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检验费用。

  1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定期向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

  15.各级各类学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坏群众利益等行为。

  16.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各阶段压茬进行。

  (一)研究部署阶段(3-4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校服采购实际,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迅速启动整治工作。于4月30日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系人报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4-6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确定的'重点内容,逐校逐项对照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三)督促检查阶段(6-10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对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问题查找、整改落实等情况。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调查核实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依纪处理。

  (四)明察暗访阶段(8-10月)。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自查自纠不到位、在整改落实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即时交办、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市教育局对本次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漏洞,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同时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包括整体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处理(附佐证材料)以及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表)等,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后勤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列全列明清单,层层压实责任,通过举报电话、邮箱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督导检查,全面精准排查,逐校落实。

  (二)严格彻底整改。自查和检查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检查甄别,逐项逐条整改到位,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三)严肃问责追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督导协调。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进不力、问题集中多发的,要及时公开约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处理起来确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四)如实总结报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对照整治要点和时间节点,逐项逐条做好书面总结,按时报送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情况和专项整治情况。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每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见附表)。

文章评论

    共有条评论来说两句吧...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排行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