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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自述范文(推荐二十篇)
工伤自述范文(篇一)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自述范文(篇二)
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重要途径,其覆盖面广、涉及职工职业领域之大以及其社会保障功能,是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所不能比拟和替代的。也正因为其社会保障功能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原因,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前提下,对保障工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如何加强工伤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劳动保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劳动保障问题,着力提高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更好地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到社会保险各项工作中。通过专题调研活动,了解了工伤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对扩大覆盖人群,解决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一、工伤保险调研的内容及调研情况
此次调研的内容:主要是工伤保险运行情况;全面落实工伤保险配套政策情况;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情况;工伤保险扩面征缴方法和措施等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进行了问卷式调研,由各旗组织专人对调研内容进行分类调查后,汇总上报。现将调研内容整理如下:
(一)当前全盟工伤保险制度运行情况。我盟自1998年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以来,在上级xxx门的指导下,从基础调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等方面入手,全面开展了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后,推行积极的工伤保险政策,全方位开展工作,于xx年成功实现了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使我盟工伤保险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截止xx年底,全盟参保企业已达298户,参保职工人数达31731人。其中,盟本级15549人、阿左旗7198人、阿右旗2600人、额旗1153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5231人。工伤保险已覆盖了金融、交通、化工、煤炭等行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职工及农民工。十年来,我盟工伤保险制度从国有中小企业率先启动,到重点推进以煤矿、非煤矿山、建筑、等高风险行业的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参保,并逐步向餐饮、住宿和商贸等服务行业延伸,扩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配套政策得到逐步完善。
(二)落实执行工伤保险配套政策情况。一是在国家《条例》、自治区《实施办法》等主体政策的框架下,各统筹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操作流程和标准,规范操作。各统筹地区按照阿拉善盟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规定,由盟级调剂工伤保险基金,提高了突发性重大事故的抗风险能力。如xx年煤炭企业发生工伤事故211起、死亡17人,而工伤保险收入112万元、支出309万元、收支赤字达197万元。但通过借款垫支等办法优先保障了高风险企业农民工的待遇支付问题。三是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贯彻落实自治区出台的1-4级工伤农民工及工亡农民工供养亲属一次性领取长期性待遇办法,促进农民工参工伤保险、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四是贯彻落实了企业老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政策,将企业老工伤逐步纳入工伤保险统。五是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分别于xx年、xx年两次调整了对1-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及工亡遗属抚恤费标准。六是规范经办业务。严格按照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办理业务。
(三)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情况。一是建立工伤保险机构,健全工伤保险规章制度。盟局在转发的自治区有关文件中就明确和细化了具体要求,便于操作。各统筹地区均建立了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制定了劳动鉴定程序,建立伤残职工档案,按时上报工伤保险统计报表。二是工伤认定工作日趋完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1)建立了工伤报告登记制度,规范上报程序。要求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24小时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2)及时调查取证。接到报告后,我们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伤亡情况进行调查、核定,认真做好调查笔录,取得第一手材料。(3)认真进行工伤认定。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审核用人单位上报的材料,结合现场调查取证情况,认真进行工伤认定。为了降低工伤争议案件的发生,还成立了劳动行政、经办机构、安全监察、公安交警、法院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伤认定专家小组,商讨疑难工伤认定案件的工伤认定工作。三是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纳入正规化。各统筹地区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都由盟里统一组织。盟局成立了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主要抓了以下工作:认真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严把鉴定的身体检查关,做到医疗检查过程的客观公正;派人现场跟踪监督每个检查环节,避免了检查过程中舞弊行为,确保了鉴定现场工作秩序;成立义务鉴定专家库,开展医务鉴定时根据检查需要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组成7人的医务鉴定专家小组,在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封闭式劳动能力鉴定。四是实行差别费率制,建立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激励机制。为加强参保单位工伤事故的预防工作,减少工伤事故,各统筹地区均实行了差别费率制度。我盟根据煤炭企业事故多发、工伤保险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情况,在认真测算基础上,及时将煤炭等高风险企业费率调整到3%。
(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法和措施。为了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我们全面实行了工伤保险扩面目标责任制,积极推进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保工作,稳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一是抓好高风险行业、企业的扩面工作。矿山、煤炭等高风险行业企业的工伤风险很大,工伤事故发生率很高,又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地方。我们对矿山、煤炭等高风险的行业企业,发扬啃“硬骨头”精神,深入企业蹲点宣传解释政策和耐心说服等途径积极扩面。二要抓好重点人群的扩面工作。把扩面的重点转到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职工和矿山、建筑、交通、水利等基础建设和新上项目建设工地季节性农民工参保上。三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我们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加大了执法监察力度。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一)工伤保险扩面困难,覆盖面窄。虽然我盟各统筹地区都已实行了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但参保率不高。如一些工伤风险相对低的行业和企业、小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认识不高、意识淡薄,拒绝参保现象较普遍。而我们也没有相对强制性的扩面措施手段和鼓励性的扩面政策,扩面难度较大。
(二)基金抗风险能力弱。由于我盟参保职工不多,参保企业多数为高风险行业的企业。xx年以来我盟将煤炭企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后,工伤事故发生频繁,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逐年增加,出现工伤保险收支赤字现象。再加之近几年在企业转制、破产和煤炭企业整顿过程参保职工流失严重,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减少。因此,工伤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较弱。
(三)工伤保险业务人员短缺,业务经费严重不足。随着《条例》的实施和工伤保险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工作任务不断加大,业务操作急需实现微机化。人员短缺问题日趋突出,业务经费缺口增长很快,已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工伤保险深层问题和矛盾的研究不够。在工伤保险工作中,仍存在重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轻工伤预防工作和工伤职工康复工作现象,导致被动地受理工伤认定后支付伤亡待遇。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建设滞后,待遇偏低,侵害了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的利益。
三、通过调研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一是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营造良好的维权环境。政府通过调动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大工伤保险工作推进力度。如依法引导和迫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通过对侵害农民工工伤保障案件的查处、制裁,使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应担负的法律义务,提高它们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重视工伤事故的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工作。工伤保险与预防、康复三者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目前,急需建立工伤保险与预防、康复并重的运行机制,从而达到在全社会形成预防为主,从源头上减少事故的目的。
三是继续抓好工伤扩面征缴工作。重点做好少数应参保而未参保企业、转制重组和新建企业参保工作,做到应参加工伤保险企业及职工都要参加工伤保险。同时,要加强宣传工作,不断增强企业依法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依法维护权益意识。
四是增加工伤保险业务投入,进一步规范管理。要建立工伤保险经费投入和奖励机制,落实伤保险业务经费,加大对工伤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解决工伤保险取证调查设备问题,提高工伤认定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继续落实《条例》实施后的各项配套政策的制定及工作程序规范管理工作。
五是实行浮动费率制,与企业安全状况实行挂钩。这种激励性和促进性的工伤保险费率,能表现出公平的成本资源分配并有效促进资源成正比增长的良性发展,以达到鼓励用人单位、保障职工工伤安全的目的。
六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预防工伤事故来巩固工伤保险扩面的成果。劳动部门主动参与企业安监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办和新招用工人的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将工伤事故防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同时与工商和安监部门配合对安全事故多、伤亡职工多的企业予以坚决取缔。
七是建议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国家和自治区应尽快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人员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以确保工伤保险政策的顺利进行。
工伤自述范文(篇三)
甲方(单位):
乙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解决乙方工伤事宜,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工伤经过
乙方于年月日在为甲方工作过程中受伤。
主要伤情:
二、赔偿金额与支付
1、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或承担下列费用:医疗费等各项合计人民币(大写)(¥元)。
2、除已经支付的以外,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工伤补偿:人民币(大写)(¥元)。
上述工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伤所引起的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辅助器具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供养亲属抚养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等所有与工伤有关的赔偿、费用与待遇,以及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3、工伤补偿支付时间:年月日前支付。
4、工伤保险处理:各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配合办理乙方工伤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申报。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作出的赔偿包含在本协议约定的工伤补偿金额之中。如甲方已经向乙方足额支付了工伤补偿,则工伤保险基金与社保基金所支付的工伤待遇应归甲方所有(如已支付到乙方处,则乙方应向甲方相应返还)。
(2)甲方配合办理乙方工伤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申报。工伤保险基金所作出的赔偿不包含在本协议约定的工伤补偿金额之中,甲方应在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金额之外,按照本合同约定另行支付工伤补偿。
5、乙方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劳动关系解除
1、双方同意,双方劳动关系于年月日(解除日)解除;劳动关系解除方面的补偿已经计算到本协议约定的工伤补偿中。
2、甲方应正常支付工资至解除日,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元。
四、特别声明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关于工伤、劳动关系履行/解除的一切权利义务就此解决,工伤待遇中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医疗费用等)均已经包括在约定的工伤补偿中,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劳动报酬、补偿金、赔偿金、费用报销,不得提起监察、劳动仲裁或诉讼。
乙方确认了解自身伤情,如伤情发生任何变化,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如本协议签订前乙方未做劳动能力鉴定,则乙方同意放弃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且不因日后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影响本协议的生效与履行。
五、违约责任
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行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它经济损失。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签署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乙方亲属签字:
见证人签字:
工伤自述范文(篇四)
工伤证明书
工伤证明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做什么工作时受的伤害、受伤害的程度、现在情况怎么样、是否痊愈、自己的生活受到多大的影响等,把情况写清楚,工伤鉴定机构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定级,看你能达到几级工伤,1―10级能得到赔偿,10级以外只能报销点医药费了。
事故证明经过 9月23日上午,煤矿因急需稻壳(孔)在早八点左右,骑摩托车到长山商店买丝线100条,送到煤矿并安排我们(李刚、李龙、陈广军、周子仁)到长山制米厂装稻壳。因煤矿急用,我们四人就没有午休,就让(孔)在小吃部订了吃的,在中午十二点多钟我们(李刚、李龙、陈广军、周子仁、孔祥福)。5人上小吃部吃饭在吃到十分钟时候煤矿三个工人(那、孙、范)因中午没有带饭也来小吃部吃饭他们自己买吃的一起吃了。当时我们都有活没有喝多少酒,(孔大约喝了二两白酒、半瓶啤酒)。在一点左右煤矿打电话(孔)接了电话说煤矿还有事,就安排我们四人尽快干完不要误事。就与其他几人分别骑摩托车回煤矿了,可是回矿途中路过西大桥时出事了。连人带车都掉到桥下了。我们在加工厂听到消息赶到现场人已经在桥下躺着,周围有事故证明经过
张三是中国XXXXX公司操作工,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在从事轧钢工作中,不慎烫伤左腿。经XXX医院诊断为:左小腿50% XX度烧伤。
上面这段文字适用于《工伤认定申请书》的事故经过。
2
1工伤事故处理
办理程序:
1、工伤事故的报告
(1)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乡镇、私营个体、三资企业)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由工伤事故单位在当日、最迟第二个工作日快报。
(2)事故快报,可用电话、来人口头或书面送达等形式报告。
(3)事故单位应向劳动保障(已投工伤保险的)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报告,死亡事故还需同时向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报告。
(4)属个人因工伤事故采反映的,来人应提供书面报告,写明事故单位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企业经济类型、当事人双方的联络电话及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和有关证人、证据。
(5)接报人接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并要求事故单位来人领榷工伤事故报告表》3份,未投保险的领l份。《工伤事故报告表》最迟不得超过15天送达保险退休和劳动社保公司,并由收件人签收。
2、工伤确认
(1)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书》后,应在xxx75号令规定的结案期限(结案时间一般90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内给予确认。死亡事故应在现场勘查后尽快给予确认,一般不超过15日,最长不超过法定结案期限给予确认。
(2)对已投工伤保险的,由经办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负责人(或分管的领导)签发,加盖安全监察专用章。
(3)分别交给事故单位、工伤者或其家属。
(4)职业病依市职业病诊断组的诊断书予以确认。
(5)当事人对确认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工伤认定批复后六十日内向临河区人民政府或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伤残鉴定
(1)对受伤者,经医院治疗,医疗终结后,留有残疾或功能障碍,需做伤残等级鉴定的,经工伤确认后向本科室领榷医疗终结与鉴定表》、《劳动能力鉴定表》各3份。
(2)有关表格填好并盖章后,还应提供受伤者本人身份证、病历证明、各种检查诊断资料等复印件各1份及受伤部位彩照1张(四寸),送保险退休科审核,材料齐全后即可办理委托鉴定手续,再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伤残等级鉴定。如需办理伤残等级证书的,应提供1寸免冠照片1张。
(3)如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或直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4、批复结案
工伤事故一般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180日内结案。对死亡事故应由区人劳社保局作
工伤自述范文(篇五)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
第三条
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工伤管理职责
第四条
各部门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部门负责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
工会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各部门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
第六条
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单位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
工伤范围
第七条 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本条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本条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九条 公司职工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四章
工伤报告处理
第十条
各部门须办理工伤者必须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3日内将完整的事故报告及事故分析报安办和工会各一份(时间、地点、受伤经过、部位必须写清楚)。特别情况应在10日内完成报告手续。
第十一条
需鉴定的工伤问题,必须由部门写出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材料,工会审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由安全员或带班组长到安办登记(其他人员不准代替),登记人员要严格把关,并逐级报告领导,经领导签字、安办、工会审核后方可办理工伤。报分管领导签字、财务科科长签字、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批准。
第五章
工伤管理
第十三条
员工在作业场所因工负伤,所在部门必须在8小时内报安办登记。超过规定时间,按迟报事故处罚事故单位当班带班组长、安全检查员各500元。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安办或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所有上报调查的事故不论是否有工伤,都必须于第二天认真进行事故追查,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准确记录有关技术数据。各种登记、报告、分析必须存档。
第十五条
工伤休息三个月以上人员,经鉴定后复工的,由所在部门报办公室备案,如原受伤人员旧病复发,伤者本人可提出恢复工伤申请,经鉴定机构鉴定确诊,认定确是因工伤引起的旧病复发,方可办理工伤待遇。
第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伤鉴定,对鉴定确诊休息的员工应安排治疗,对不具休息的工伤应及时安排复工。
第十七条
工伤复工员工要求重新住院及转院治疗,必须经鉴定机构鉴定,方可办工伤相关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工伤手续。
第十八条
工伤经鉴定复工人员一律回原岗位。因严重“三违”造成的工伤复工前应经安全培训班进行岗前培训后,经有关领导评定后复岗。
第十七条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补办工伤的,必须是6个月以内发生的工伤,超过6个月,一律不予补办。补办工伤必须履行调查证等手续,有调度登记、事故追查分析记录、调查报告、医院病志必须经过科学仪器诊断的部位,然后提交安办,经工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八条
补办工伤部位者,必须是在30天之内发生的工伤,如超过30天,一律不予补办,补办工伤部位必须有足够证据,并履行调查取证等手续,有事故追查分析记录、有调查报告、有经过医院科学仪器诊断部位完整的记录。然后交安办、经工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九条
精神异常者、有脑外伤引起精神障碍者需住院,必须有市级以上的医院颅脑损伤完整病志复印件、负伤的原始材料、社会调查材料、直系亲属有无精神病史证明材料,需住院治疗者必须有人力资源部出据的脑外伤工伤证明,需经公司指定到省级一医院鉴定后,方可住院治疗,鉴定与工伤无关的精神病患者,一切费用自费。
第六章
工伤调查
第二十条
发生事故安办有关人员和安办主任必须参加事故调查。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办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发生轻、微伤事故由所在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织事故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调查事故必须本着“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同类事故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调查工伤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经济损失;必须确定事故责任者;必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必须写明事故经过、原因、教训、处理意见、今后措施,由安办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安办、工会讨论后,作出处理决定,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妨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必须按事故调查组、安办的处理意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处理整改。凡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从重追究部门负责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凡对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指使他人提供假证、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部门、项目部用不正常的手段私自了结工伤的,公司概不负责,发生上访的给予发生事故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依法保护员工举报和控告工伤违纪行为,并对其举报和控告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工伤认定申请(1)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快报社保处(电话:8800071),并于30日内向社会保障行政科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出30日申请的,在工伤认定受理前产生的费用由用......
工伤保险工作职责一、做好本级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和保险基金筹集工作。二、做好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和工伤职工康复审批、报批工作。三、做好本级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费......
今年以来,我局在省厅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为目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不断加大工伤保险的征管力度,取得了较快发展。特别是xxx《安全生产许可......
工伤保险工作经验汇报材料工伤保险工作经验汇报材料2007-02-06 12:26:今年以来,我局在省厅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为目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不......
2012年工伤保险工作总结各位领导、同事们:一年来,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局机关全体同志的帮助、支持下,工伤保险以建立和谐社保为目标,开拓进取,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执......
工伤自述范文(篇六)
工伤认定案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占的比例相对较大,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大,协调难,占用了大量的审判资源,从近几年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特点、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进而对减少该类纠纷的发生提出相关建议。
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的主要特点
1、农民工是受工伤伤害的主要人群。农民工是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由于他们的知识水平相对较低,大多数只能从事建筑、制造等体力工作,而这些行业正是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多发的行业。此外,由于他们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与企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很少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极易借故推卸责任从而引发纠纷。
2、“三工一劳”中,工作原因是影响工伤认定的焦点问题。“三工”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符合“三工”要求是判断职工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的一个重要标准。工伤认定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相对固定,容易判断,工作原因问题成为当事人双方及工伤认定机关争议的焦点。判断是否因工产生,除了现场勘察等依据外,证人证言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但是工伤认定中的证人多为企业职工,与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故许多人拒绝作证甚至做伪证。一些证人即使在工伤认定机关调查时做了相关证明,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往往当庭推翻以前所做证明,导致工伤认定困难。
3、提起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的一方多为用人单位,但撤诉率较高。对于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企业,一旦劳动部门认定工伤成立,其将支付数额不菲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企业往往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恶意拖延赔付时间,并为日后在与受害人的调解中占据优势地位创造条件。如果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采用判决方式结案,多数情况下企业将必须赔付各种费用,而第三人要想拿到这笔费用则通常要经过一审、二审等各种程序,延长了其接受赔偿的时间。故工伤认定案件中,作为原告的企业与作为第三人的受害人都愿意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案件的撤诉略较高。
二、造成工伤认定行政纠纷的现实原因
(一)企业方面的原因
1、企业违法成本低,责任缺失,漠视职工的人身安全。我国的工伤保险属于强制险,劳动者自己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对于不按法律规定缴纳工伤险的单位,除要求其按规定缴纳相关的工伤保险费用外,处罚方式仅仅是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这种处罚方式导致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的违法成本较低,责任缺失,宁愿冒着被处罚的风险也不愿主动缴纳保险费用。
2、部分中小企业基于成本的压力怠于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近几年,中小企业以其投资少,操作灵活等优势得到迅猛发展,成为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进力量。但是由于其规模小,资金链不牢固,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相对较大,而目前的工伤险缴纳方式是在社会保险中同医疗、养老等保险费用一同缴纳,月缴纳数额为职工月工资的40%,其中企业要负担30%,因此一个月收入3000元的工人,企业若要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就必须为其缴纳包括医疗、养老等保险费用在内的共计900元的社会保险费用,较高的数额使得一些中小企业往往对于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心有余而力不足。
3、建筑业、制造业等高危行业领域发生工伤的可能性较大,人员流动较为频繁,投保难度大。房屋建筑、船舶制造等工业领域,具有短期性,人员具有流动性,这些人并不签订劳动合同,往往与企业约定干完一个工程甚至是一个工程的流程即拿钱离开。人员的流动性特点加大了这些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难度。特别是对于一些外包工程,工人随包工头打工,同施工单位没有直接的联系,投保难度更大。
(二)行政主管部门的原因
1、劳动市场管理存在缺陷,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较为突出。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否对于认定是否为工伤具有重要意义。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我国各类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存在劳动用工行为不规范,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对于这类企业,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往往拒绝承认同受伤职工的劳动关系,从而加大了工伤认定的难度,增加了工伤认定的流程,延长了工伤认定的时间。目前一些职能部门在劳动合同签订监管方面存在着职能缺位现象。首先,随着企业数量的激增,xxx门的人员日显不足,故目前xxx门对劳动合同的监管基本采取的是“重点监督”和“不告不理”原则,从而无法实现对全部企业的全面监管;其次,为了保护本地企业利益,xxx门对不按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处罚相对较低,消极执法也是导致诸多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重要原因。最后,相关部门近几年对企业工会建设不够重视,导致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起重要作用的工会要么销声匿迹要么名存实亡。
2、工伤保险费缴纳方式单一,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采取的是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一同缴纳的方式,即企业必须将社会保险项下的所有保险费用一同缴纳。这种缴费方式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职工利益,但五种险种一同缴纳的费用占到职工工资的30%,远高于只占职工工资——的工伤保险费用,极易导致一些本愿意为职工投工伤保险的企业由于需要缴纳包括医疗、养老在内的所有费用而怠于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而且这种缴纳方式也不适合建筑业、船舶制造业这些人员流动性强的行业。
3、招商引资的压力造成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相关部门没有将经济发展与职工利益保护协调好。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来本地投资,服务本地经济,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往往对外来企业承诺各种优惠措施并放松对其监管,为企业创造更宽松的发展环境,从而导致监管不全面不深入,默认企业不为职工缴纳保险费用的行为,损害职工利益。
4、职能不清导致监管不力,存在安全隐患。我国法律规定,劳动部门负责工伤保险工作而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xxx门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职能交叉,职责划分不清,容易产生监管漏洞,从而导致平时监管不力,不能及时发现企业的安全隐患,造成工伤事故多发、常发,而一旦发生事故,劳动局与安监局又存在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
(三)劳动者方面的原因
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证据保存能力不强。由于遭受工伤伤害的劳动者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在工伤事故发生前大多没有认识到工伤保险的重要性,本身参保意愿和维权意识不强。工伤事故发生后,由于维权程序复杂和维权费用高昂,大部分的人选择与企业私了,私了不成时才申请工伤认定,往往错过了进行工伤鉴定的最佳时机,造成部分证据消失,加大了工伤认定的难度。
三、造成工伤认定行政纠纷的法律原因
1、法律规定简单,无法涵盖所有的工伤情形,导致工伤认定难度加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而第十五条则规定了可以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基于法律的局限性和实践的复杂性,这十条规定无法涵盖所有的工伤认定情形。而且这些规定过于简单,在一定程度上给了工伤认定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大家极易因对其理解不同而产生纠纷。如条文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机动车事故伤害为工伤。但条款对何为上下班途中,如何断定上下班的合理途径并没有详细解释。故该条款因认定标准过高、可操作性不强而屡受争议。
2、“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不利于更好的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许多证据都为用人单位所掌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案件的举证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但实践中,未办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工伤损害赔偿责任,往往对有关证据进行了毁灭、隐瞒或者拒不举证。尽管用人单位不举证的,劳动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就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本来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举证责任转移到了劳动部门,容易导致劳动部门败诉从而从根本上损害了受伤职工的利益。
四、减少工伤认定行政纠纷的相关建议
1、明确不同部门的监管职责,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加大对高危行业的重点监督。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是工伤保险的首要任务,做好工伤预防工作,从根本上改善工作环境,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政府要明确劳动部门和安监部门在工伤事故监管中的各自职能,划分权限,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将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具体到个人。对于易于发生工伤事故的高危行业,要变被动受理举报为主动加强监管措施,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的方式确保这些行业的劳动安全保障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对于安全保障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督促其及时改进。
2、推行工伤保险单项险制度,提高保险费缴纳率。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制度尽管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职工的利益,却不具有灵活性,并不适合所有的行业。对于建筑类、船舶制造类等人员流动性强的短期工程,可以设立工伤保险单项险。在工程开始前以工程造价为标的,结合工程的工期、人员等因素确定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数额,以更好的保护农民工等流动性较强的人员的合法利益。
4、劳动部门要变被动为主动,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大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监察力度,防止企业在用工过程中不签订或者签订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其次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劳动部门要积极主动行使职权,除对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外,还要主动进行调查,努力还原事实真相,为工伤认定提供扎实有力的证据。最后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于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争议或者疑难问题的案件要及时的与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联系,相互探讨,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5、法院要加强同xxx门的沟通协调,发挥各自优势,就工伤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协商。法律的滞后性、局限性决定了其不可能涵盖现实生活中的所有问题,法院与劳动部门要及时沟通联系,定期、不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议,针对工伤认定过程中争议性较大的疑难问题,双方要展开交流讨论,发挥各自的部门优势,尽量达成共识。法院在审理中要信息共享,针对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并定期向xxx门提供司法建议。
工伤自述范文(篇七)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是××公司职工。
被告:××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签字):××
备注:
说明:
1、工伤认定材料申报时应附以下材料:职工工伤(亡)事故情况快报表、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后发给的《职业病诊断说明书》、工伤事故目击者的旁证材料、企业工伤事故分析处理意见、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2、此表一式四份,逐级填写,待认定后,一份存企业、一份存主管部门、一份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一份存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工伤认定部门,编号由工伤认定部门统一编。
3、认定结果送达时间:XXX年XX月XX日
签收人:
工伤自述范文(篇八)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 年4月13日上班时间受伤补偿事宜,经友好协商后,乙方要求与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受伤事实确认: 年4月13日乙方在甲方生产场所作业时,在5米高作业平台摔下,当时甲方在作业现场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致使乙方坠地受伤,乙方身上创伤五处,
??1、左眼眼睑缝合数针,致使左眼不能完全睁开,视力受到影响,
??2、左手桡骨粉碎性骨折,术后恢复好之后,左手力量受到影响,不能做重活,
??3、左腿髋臼骨折,恢复好之后,行动受到影响,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自理潜力,
??4、左侧骨盆骨折,恢复之后对正常行动产生必须的影响,
??5、左脚第五趾粉碎性骨折,对正常的站立及行走产生必须的障碍。
??甲乙双方对以上伤情及伤情对以后工作和生活产生的影响确认无误。
??二、甲方在治疗期间第一时间垫付医药费,并且在乙方受伤后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让乙方的伤情及时得到控制,让乙方家属急切的情绪得到宽慰。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支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
??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劳动潜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行政法规和法律文件达成以下赔偿资料。
??1、(一)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贴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因乙方身体多处骨折,年龄较大,恢复期间及恢复后由此次工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对身体带来的负面作用进行治疗和康复,中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并且甲方先行垫付治疗和康复费用。
??2、伤残补助金、乙方在受伤恢复后由于伤情带来的身体和精神上的创伤对乙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乙方需要甲方支付伤残补助金,补助标准(原工资的85% 2100)1785×补助期限25个月=44625元
??3、生活护理费,由于乙方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因此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甲方提出生活护理费用,直至乙方年满60周岁共计×=
??4、停工留薪期盼
??遇:
??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计算初始日期, 年4月13日
??第四、计算标准月薪2100元
??第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它任何经济赔偿要求,也放弃向有关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工伤等级认定及仲裁或诉讼的主张,除协议所列资料乙方今后不会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讨任何待遇及经济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乙方代表签名):
??经办人:身份证号:
工伤自述范文(篇九)
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请求事项: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商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签字):××
20××年××月××日
3、工伤本人陈述应该怎么写
本人陈述需要写明员工本人信息,在哪个单位工作,工作岗位是什么。再写明事故的时间、地点以及经过。发生事故后是如何进行处理的,如送往哪个医院进行治疗,是否存在转院等。
4、个人工伤申请书怎么写?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被进入该公司,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
××××年××月×× 日
工伤自述范文(篇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5、申请工伤保险个人陈述怎么写
申请工伤保险个人陈述主要写清,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因为什么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具体伤到身体什么位置,去哪家医院进行治疗的,如果有见证人的,可以一并写上,以便工伤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时进行取证,如果用人单位也承认是工伤的,一般的伤情,劳动部门会给予认定为工伤的。
6、个人工伤经过怎么写
怎么发生就怎么写,越详细越好。什么时间地点因为什么原因发生的,发生之后疼痛部位感受如何,现场有无其他人员看到以及谁如何紧急救治的如何送到医院的送到哪家医院医院怎么处理的等等
工伤自述范文(篇十一)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市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20____年4月13日上班时间受伤补偿事宜,经友好协商后,乙方要求与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受伤事实确认:20____年4月13日乙方在甲方生产场所作业时,在5米高作业平台摔下,当时甲方在作业现场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致使乙方坠地受伤,乙方身上创伤五处,
1、左眼眼睑缝合数针,致使左眼不能完全睁开,视力受到影响,
2、左手桡骨粉碎性骨折,术后恢复好之后,左手力量受到影响,不能做重活,
3、左腿髋臼骨折,恢复好之后,行动受到影响,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4、左侧骨盆骨折,恢复之后对正常行动产生一定的影响,
5、左脚第五趾粉碎性骨折,对正常的站立及行走产生一定的障碍。
甲乙双方对以上伤情及伤情对以后工作和生活产生的影响确认无误。
二、甲方在治疗期间第一时间垫付医药费,并且在乙方受伤后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让乙方的伤情及时得到控制,让乙方家属急切的心情得到宽慰。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支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
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行政法规和法律文件达成以下赔偿内容。
1、(一)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因乙方身体多处骨折,年龄较大,恢复期间及恢复后由此次工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对身体带来的负面作用进行治疗和康复,中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并且甲方先行垫付治疗和康复费用。
2、伤残补助金、乙方在受伤恢复后由于伤情带来的身体和精神上的创伤对乙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乙方需要甲方支付伤残补助金,补助标准(原工资的85%*2100)1785×补助期限25个月=44625元
3、生活护理费,由于乙方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因此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甲方提出生活护理费用,直至乙方年满60周岁共计×=
4、停工留薪期待遇:
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计算初始日期,20____年4月13日
第四、计算标准月薪2100元
第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它任何经济赔偿要求,也放弃向有关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工伤等级认定及仲裁或诉讼的主张,除协议所列内容乙方今后不会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讨任何待遇及经济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乙方代表签名):
经办人:身份证号:
工伤自述范文(篇十二)
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南昌)有限公司职员工工伤事故结案书
LDK(工伤)结字第结字第LDK号
结案报告单位:人事行政部伤(亡)职员工基本信息:
工号姓名性别入职时间
工伤经办人:
工伤索赔申请书5篇申请书
岗位名称
身份证号
一、工伤事故认定鉴定以及费用支付情况:工伤事故认定/鉴定以及费用支付情况认定鉴定以及费用支付情况:
XX年X月X日,XX在车间工作时,不慎右手无名指被装框机夹伤,自XX年X月X日至X年X月XX日在南XXXX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诊断为:XXXXX。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经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该职工此次受到的伤害为工伤,并经南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诊断结论和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5)综合鉴定。鉴定结论为:劳动功能障碍(伤残)XX。该员工对以上结果表示无异议。该员工住院治疗费用XXXX元,员工本人垫付治疗费用XXX元。工伤保险报销医疗费用XXX元,以及XX级伤残补助金XX元,其中公司承担医疗费用XXX元。以上两笔费用已于XX年XX月XX日转入该员工工资账户(XXXXXXX)中。
工伤自述范文(篇十三)
甲方(用人单位):***市***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20xx年4月13日上班时间受伤补偿事宜,经友好协商后,乙方要求与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受伤事实确认:20xx年4月13日乙方在甲方生产场所作业时,在5米高作业平台摔下,当时甲方在作业现场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致使乙方坠地受伤,乙方身上创伤五处,
1、左眼眼睑缝合数针,致使左眼不能完全睁开,视力受到影响,
2、左手桡骨粉碎性骨折,术后恢复好之后,左手力量受到影响,不能做重活,
3、左腿髋臼骨折,恢复好之后,行动受到影响,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4、左侧骨盆骨折,恢复之后对正常行动产生一定的影响,
5、左脚第五趾粉碎性骨折,对正常的站立及行走产生一定的障碍。
甲乙双方对以上伤情及伤情对以后工作和生活产生的影响确认无误。
二、甲方在治疗期间第一时间垫付医药费,并且在乙方受伤后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让乙方的伤情及时得到控制,让乙方家属急切的心情得到宽慰。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支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
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行政法规和法律文件达成以下赔偿内容。
1、(一)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因乙方身体多处骨折,年龄较大,恢复期间及恢复后由此次工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对身体带来的负面作用进行治疗和康复,中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并且甲方先行垫付治疗和康复费用。
2、伤残补助金、乙方在受伤恢复后由于伤情带来的身体和精神上的创伤对乙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乙方需要甲方支付伤残补助金,补助标准(原工资的85%*2100)1785×补助期限25个月=44625元
3、生活护理费,由于乙方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因此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甲方提出生活护理费用,直至乙方年满60周岁共计×=
4、停工留薪期待
遇:
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计算初始日期,20xx年4月13日
第四、计算标准月薪2100元
第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它任何经济赔偿要求,也放弃向有关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工伤等级认定及仲裁或诉讼的主张,除协议所列内容乙方今后不会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讨任何待遇及经济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乙方代表签名):
经办人:身份证号:
工伤自述范文(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乙方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严格按照本协议书条款执行:
??1、乙方于今年进入甲方维修队任职杂工员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时,由于乙方擅自操作抽水机并导致其右手被严重挤伤(第2—5指毁损伤)。后甲方及时送往深圳市__________人民医院理解治疗,治疗期间甲方派专人对乙方进行护理,并已支付其在工伤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含医疗费)。现已愈合出院。
??2、现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述工伤事故给予其赔偿并提出离职。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一次性工伤赔偿款(包括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现金付款),以终结双方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并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法律职责。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不得就上述赔偿问题另行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如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职责。
??3、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三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费,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赔偿款之日搬离甲方维修队。
??4、本协议自签订时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按手模):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自述范文(篇十五)
??甲方(单位):
??乙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解决乙方工伤事宜,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工伤经过
??乙方于年月日在为甲方工作过程中受伤。
??主要伤情:
??二、赔偿金额与支付
??1、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或承担下列费用:医疗费等各项合计人民币(大写)(¥元)。
??2、除已经支付的以外,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工伤补偿:人民币(大写)(¥元)。
??上述工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伤所引起的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辅助器具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供养亲属抚养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等所有与工伤有关的赔偿、费用与待遇,以及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3、工伤补偿支付时间:年月日前支付。
??4、工伤保险处理:各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配合办理乙方工伤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申报。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作出的赔偿包含在本协议约定的工伤补偿金额之中。如甲方已经向乙方足额支付了工伤补偿,则工伤保险基金与社保基金所支付的工伤待遇应归甲方所有(如已支付到乙方处,则乙方应向甲方相应返还)。
??(2)甲方配合办理乙方工伤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申报。工伤保险基金所作出的赔偿不包含在本协议约定的工伤补偿金额之中,甲方应在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金额之外,按照本合同约定另行支付工伤补偿。
??5、乙方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劳动关系解除
??1、双方同意,双方劳动关系于年月日(解除日)解除;劳动关系解除方面的补偿已经计算到本协议约定的工伤补偿中。
??2、甲方应正常支付工资至解除日,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元。
??四、特别声明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关于工伤、劳动关系履行/解除的一切权利义务就此解决,工伤待遇中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医疗费用等)均已经包括在约定的工伤补偿中,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劳动报酬、补偿金、赔偿金、费用报销,不得提起监察、劳动仲裁或诉讼。
??乙方确认了解自身伤情,如伤情发生任何变化,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如本协议签订前乙方未做劳动能力鉴定,则乙方同意放弃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且不因日后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影响本协议的生效与履行。
??五、违约责任
??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行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它经济损失。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签署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乙方亲属签字:
??见证人签字:
工伤自述范文(篇十六)
一、工伤预防的重要性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康复、补偿又是工伤保险的三大功能,缺一不可。只有三个功能并举,才能充分发挥工伤保险风险分散的功能,大大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的成本。但是,如果把工伤保险片面理解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纯寻求经济补偿,不从根本上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就不利于工伤保险的持续发展,同时也违背了工伤保险制度的设立初衷。因此健全工伤预防机制,实施积极的工伤预防政策,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既可以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减少因工伤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又可以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中享有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避免弱势劳动群体因工伤返贫现象的发生。
二、工伤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工伤保险制度对工伤预防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在工伤预防的实现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部分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制度重视程度不够,对劳动者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政策宣传不到位,对员工入职岗前培训、日常安全教育、生产机器设备等方面的投入不足,不能激励劳动者主动遵章守纪、提高安全技能与安全意识,致使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工伤预防工作水平低下,工伤预防功能难以实现。另外,工伤预防工作缺乏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不明确,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在工伤预防管理问题上,多个部门缺乏统一的协调配合管理机制,无法实现工伤预防工作的有机统一,导致工伤预防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三、加强工伤预防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如何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用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伤预防体系,落实工伤预防措施,是我们今后工伤保险工作的重点。
(一)齐抓共管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由社保、住建、安监、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的工伤预防工作机制,形成工伤预防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方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定期配合安全xxx门,深入用工企业对安全生产规章、工伤保险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现场了解职工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对重大工伤事故案件,要会同安监部门开展调查,定期向安监部门通报企业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发生情况,方便安监部门及时排除重点生产领域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要联动住建部门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用工行为进行大检查,对未提交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建设项目,住建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积极推进按照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模式,启动实施“同舟计划”以提高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参保率,形成共管体系,从根本上做好工伤预防工作。
(二)强化单位自我监督,将工伤预防工作常态化。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重点在用人单位。一要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对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工伤预防工作常态化;二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开展标准化作业流程,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三要重视入职培训,加强安全教育,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事故案例学习教育,提高职工的从业技术素质和安全知识水平;四要加大对不同岗位工作环境的安全检测和安全检测力度,整改和消除成产活动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五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转变生产方式,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防止和降低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病率。
(三)加强工伤预防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等政策宣传工作,使工伤保险政策普及率逐步提升,提高全社会工伤预防意识。定期深入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重点行业,针对其管理人员和所有从业劳动者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工伤保险政策、工伤预防知识的专题讲座,使用人单位重视工伤预防,并依法为全体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提高从业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工伤自述范文(篇十七)
工伤赔偿标准
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1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工伤自述范文(篇十八)
工伤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在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减轻用人单位因工伤而引起的经济负担、协调企业和工伤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有效防止不稳定因素的产生等方面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工伤保险制度的宗旨并不局限于此。工伤保险制度更应充分发挥出在规范企业用工、促进工伤预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从根本上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稳定发展。
一、工伤预防的重要性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康复、补偿又是工伤保险的三大功能,缺一不可。只有三个功能并举,才能充分发挥工伤保险风险分散的功能,大大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的成本。但是,如果把工伤保险片面理解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纯寻求经济补偿,不从根本上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就不利于工伤保险的持续发展,同时也违背了工伤保险制度的设立初衷。因此健全工伤预防机制,实施积极的工伤预防政策,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既可以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减少因工伤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又可以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中享有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避免弱势劳动群体因工伤返贫现象的发生。
二、工伤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工伤保险制度对工伤预防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在工伤预防的实现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部分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制度重视程度不够,对劳动者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政策宣传不到位,对员工入职岗前培训、日常安全教育、生产机器设备等方面的投入不足,不能激励劳动者主动遵章守纪、提高安全技能与安全意识,致使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工伤预防工作水平低下,工伤预防功能难以实现。另外,工伤预防工作缺乏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不明确,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在工伤预防管理问题上,多个部门缺乏统一的协调配合管理机制,无法实现工伤预防工作的有机统一,导致工伤预防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三、加强工伤预防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如何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用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伤预防体系,落实工伤预防措施,是我们今后工伤保险工作的重点。
(一)齐抓共管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由社保、住建、安监、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的工伤预防工作机制,形成工伤预防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方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定期配合安全xxx门,深入用工企业对安全生产规章、工伤保险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现场了解职工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对重大工伤事故案件,要会同安监部门开展调查,定期向安监部门通报企业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发生情况,方便安监部门及时排除重点生产领域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要联动住建部门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用工行为进行大检查,对未提交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建设项目,住建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积极推进按照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模式,启动实施“同舟计划”以提高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参保率,形成共管体系,从根本上做好工伤预防工作。
(二)强化单位自我监督,将工伤预防工作常态化。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重点在用人单位。一要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对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工伤预防工作常态化;二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开展标准化作业流程,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三要重视入职培训,加强安全教育,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事故案例学习教育,提高职工的从业技术素质和安全知识水平;四要加大对不同岗位工作环境的安全检测和安全检测力度,整改和消除成产活动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五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转变生产方式,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防止和降低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病率。
(三)加强工伤预防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等政策宣传工作,使工伤保险政策普及率逐步提升,提高全社会工伤预防意识。定期深入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重点行业,针对其管理人员和所有从业劳动者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工伤保险政策、工伤预防知识的专题讲座,使用人单位重视工伤预防,并依法为全体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提高从业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工伤自述范文(篇十九)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工伤自述范文(篇二十)
2021年我们认真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巩固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为着重,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各项首要目标任务,促进了工伤保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年新增社保人数418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233%,征缴工伤保险私募基金371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3%,全年支出工伤保险债券基金259万元,基金滚存结余47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大力推进
一月份来我们采取三项措施措施强化征缴扩面。一是明确其他工作目标。我们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伤保险扩面征缴目标,按照市级统筹管理考核体系的管理体制要求,制定了《鹤城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每个股室、每个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规章制度,量化标准,奖罚分明。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征缴,今年我们继续参加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把工伤保险工作做为征缴的重点来抓落实,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到工伤保险到位基金公司代扣到位。三是加大宣传,促进扩面。我们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分别在7月、10月举办了两期“一法一条例”培训班,并印刷了份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挂图等资料,对工伤保险新政策或进行了及时宣传,全力开展工伤保险扩面此项工作。
(二)基金收支运行安全规范
今年是市级工伤保险实施统筹管理的第一年。我们进一步加大成效显著,优化服务措施。在全面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的同时严格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有序。一是进一步稳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工伤保险私募基金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基金年度预算与决算教育工作,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有的放矢规范工伤保险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规范实行预算控制,严格管理使用项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开展专项检查。二是搞好内控管理。认真执行xxx《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了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控制等项工作。三是加强基金稽核工作。我们将优势地位企业和民营企业作为稽核重点。延伸稽核范围,加强征缴稽核,夯实缴费基数,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待遇稽核,有效防止乱象虚报冒领工伤保险基金现象发生。四是强化待遇支付管理重点,维护工伤职工商业利益。依法给付工伤保险待遇,坚决做到足额、及时。重点抓好了严重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全额赔偿”政策的落实、长期待遇社会化发放、一次性农民工待遇一次性分发等项工作,切实落实幸福家庭工伤保险惠民政策。同时加强待遇支付管理。完善福利支付制度,进行规范待遇支付环节,加强对非价款缴费单位、无故停保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管理工伤保险工作总结
(三)认真开展活动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
按照xxx的决定,2021年后将分步实施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人社部发[2021]10号文件下发后,我们在去年调查摸底稳步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对全区234名老工伤人员进行了逐一分类分批测算,并做好工作方案,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配套专项资金,确保这项其他工作在年底前完成。
(四)经办能力进一步增强
面对工伤保险任务重、压力大、挑战多、要求高的现状,为全面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提高服务效能,我们采取了四项措施来加强行政效能的提升。一是继续抓好“创先争优”和“优质服务窗口”行动,增强全中心的凝聚力和执行力。二是抓好制度建设。结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和简化工作流程对工伤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待遇给付、工伤医疗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保健的整理,使之做到简单、便捷、明了。三是抓好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提供支持,截止到11月底,人员数据信息已接入市级工伤统筹,待遇支付审核、基金财务管理交易结算也将从2021年1月起开通,经办维日尼察区服务条件和服务手段得到了新的提升。四是抓好廉政建设。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保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我们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社会舆论及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存在问题
一是辖区内个体工商户雇工参保工作力度不大。二是经办机构基础建设滞后,工作条件亟待改善。???????四、明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一是全面推进辖区内商服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教育工作;二是加大对未纳入财政代扣的自收自支、拨款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艾奇森制度,做到私募基金应收尽收。
(二)加大老工伤统筹质效;为解决我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协同管理后出现运营管理的缺口,我们将积极争取政府把配套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以开展确保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待遇。新《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也大幅提高了工伤保险优待,为此在抓好征缴的基础上加强待遇支付管理,依法核定待遇资格,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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