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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读后感 铸剑读后感300字
铸剑读后感 篇1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铸剑读后感 篇2
《铸剑》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它与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雷特》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都包含了复仇故事所需要的动机和情节。
这实在不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在眉间尺的成人仪式中,他首先要脱离对母亲的依恋,其次要摆脱对儿童玩具(老鼠)的迷恋,然后,他获得了一个尖锐的、进攻性的器具——宝剑,而且是父亲遗留下来的宝剑。这是男性成人的标志。宝剑可以看做是一个象征性的物件,继承父亲的宝剑,也就意味着拥有成年男子的本质特征:力量和雄性气概。
复仇过程同时也是复仇者,无论是少年眉间尺还是王子哈姆雷特的个人精神成长史,在某种意义上说,眉间尺也是一位王子——铸剑王之子。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成为一个成熟的男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则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着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敢,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黑衣人”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影子。他仿佛就是黑夜的化身,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在黑暗之中只看见他的“两粒磷火一般的”眼光。其在故事中的功能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的复仇精神之不在场状态的一种补偿。甚至也可以说,他只是眉间尺的梦想的产物。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 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这就是所谓“三王冢”。
作为偶像的父亲(影子)、作为敌人的父亲(仇人)和儿子(复仇者)的“三位一体”,共享“王”的礼遇,在仇恨与死亡的舞台上,他们共同扮演“王者”,共享“王者”荣耀。或者说他们是复仇之神不可分割的三重性。而这也就意味着,仇的心理模式隐含着某种危险性。仇恨对于仇之心理中的诸结构元素,均有对等的侵害性,其爆炸性的破坏力将波及整个仇恨场域。复仇从其最根本处,乃是复仇者由“施虐”转向“受虐”。当复仇的冲动存在于未完成状态时,仇敌之间依靠敌意互相对立。一旦复仇实现,同时也就是仇恨的终结。在恨的爆炸性的冲动结束的那一刹那,仇恨消失了,复仇渴望突然归于幻灭。
铸剑读后感 篇3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读后感 篇4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读后感 篇5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淫、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铸剑读后感 篇6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铸剑读后感 篇7
《半生缘》是张爱玲的第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
《半生缘》原名《十八春》,1950以笔名"梁京"发表。后来张爱玲对其结局进行删改,改名为《半生缘》。从《十八春》到《半生缘》,历时十八年,张爱玲已经由中年老妇变成了花甲老人。
《半生缘》讲述的是旧上海贫苦家庭的小姐顾曼桢和南京大户人家少爷沈世钧为首的几对年轻人的爱恨情仇。其中还包括世钧的发小石翠芝和曼桢世钧两人的好友叔惠,曼桢的姐姐曼璐和初恋情人张豫瑾的爱情悲剧。这三对年轻情侣都曾是有缘人,到最后却只能各奔东西。小说的结尾曼桢最后对世钧说的"我们已经回不去了"道尽了世事的沧桑与悲凉,和几对人对被命运捉弄的无可奈何。
《半生缘》诞生的背景,是张爱玲和胡兰成离婚的第二年,婚姻的失败和胡兰成的背叛令张爱玲对爱情充满了怀疑与不确定。张爱玲对爱情的这种怀疑和不确定使她对爱更加吝啬,对人物性格的刻画也变得更加尖锐。
曼璐因为嫉妒曼桢受千人宠爱而自己却遭无数人嫌弃的现状感到不满,于是狠下心设计自己的妹妹,让自己的丈夫祝鸿才了曼桢并怀上了孩子,直接造成了世钧和曼桢的爱情悲剧。而世钧因为性格上的懦弱再加上母亲和曼璐的欺瞒,让他误以为曼桢和豫瑾结了婚。而另一边,因为家庭地位悬殊的原因,翠芝也迟迟等不到叔惠的追求和表示,心灰意冷的世钧和翠芝回到南京后莫名其妙地就结了婚,成为门当户对的一对儿。谁料即使有了孩子的祝鸿才依旧死性不改,整日红灯绿酒四处嫖娼,曼璐最后也不过落到一个惨死的结局。而曼桢为了照顾自己的孩子也只好委屈嫁给了祝鸿才。
总之,每个人都是悲剧的制造者和后果的承担者。当然,悲剧里面透露着的也是作者张爱玲内心对爱情的真实折射。
《半生缘》里描述的普通热内之间的再平常不过了的爱情悲剧故事正是这部小说最独特的地方之一。
寻遍张爱玲的小说,无论是《心经》里女儿对父亲的畸恋,《红玫瑰与白玫瑰》佟振葆对热情似火的王娇蕊的迷恋,甚至是以倾覆了整座香港才得以成全的白流苏和范柳原的《倾城之恋》,在这些看似让人如痴如醉,迷离恍惚的爱情故事中,唯独缺少的就是真正的爱情。都市繁华背后的山盟海誓,红男绿女的爱情传奇背后却是真爱的永久缺席。
张爱玲曾在一篇名为《爱》的小小说中说:"千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千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云淡风轻,这就是《半生缘》里的爱情。同时,这种爱情又是短暂的,稍纵即逝,如同她在《一别一辈子》中写的:"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一世情,半生缘。瞬间即永恒,刹那就是一生。
"我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这是流传甚广的张爱玲的美学宣言,被称为"苍凉美学".《半生缘》里的爱情悲剧就是张爱玲"苍凉美学"的使然。
《半生缘》采用倒叙的书法,张爱玲在开篇就说:"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这是对悲剧的总结。世钧和曼桢错过了,叔惠和翠芝错过了,豫瑾和曼璐错过了。等到十四年后,时过境迁,当世钧同曼桢,叔惠同翠芝再见面时,四人恍如隔世。
"她(曼桢)一直知道的,是她说的,他们回不去了。他(世钧)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今天老是这么迷茫,他是跟时间挣扎。以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今天从这里出去了,是永别了,清清楚楚的,就跟死了一样。""两人(指叔惠和翠芝)看着都若有所失,有此生虚度之感……在一片笑声中,翠芝却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小说就这样遗憾地结尾了。
重逢时的回望,想来应该是充满激动和不平的,却终究在岁月的沉淀之下,酝酿出了讲述它时最疲惫也最平静的语气。曼桢自遭遇了姐姐和姐夫的设计之后曾无数次想要告诉世钧,让他来解救自己。怎料想十四年后,当他们再次重逢时,她竟是用了如此平静的语气去讲述这段多么令她痛苦的经历。这半生的缘分,终于在重逢之日,戛然而止。花开花落又一季,缘聚缘散注一生。怎奈何一世情,半生缘,这就是张爱玲的"苍凉美学"的优美之处。
正如张爱玲在《留情》中所说的:"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半生缘》中的爱情就是如此,既不疯狂也不壮烈,它有的只是那种爱不成的不尽的无奈和苍凉。故事的主人公只能沉默着听候命运的差遣,束手看年华似水流。奈何一生情,半生缘。世钧同曼桢,叔惠同翠芝,彼此都惦念了对方一生,就如张爱玲惦念了胡兰成一辈子……
曼桢曾对世钧说过:"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一个人。"世钧也曾对曼桢许诺:"我要知道你要我抢,我一定是会抢的。"怎奈何一世情,半生缘。很多事情你只能猜到开头,却看不见结局。
所谓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
铸剑读后感 篇8
本来还没想好挑哪一本书来作为自己的读后感来写,看同学们很多都挑了时间简史于是我想挑一个应该被写的比较少的来谈谈自己的感想吧,所以我选了恩格斯传。
恩格斯传详细系统的叙述了恩格斯的一生。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这本传记向我们全面揭秘了真实的恩格斯。从中我们发现恩格斯是一个聪明好学的学生,一个无所畏惧的青年,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一个深谋远虑的思想家,一个一呼百应的领袖……他的一生经历丰富,他有着在不来梅的商人生涯,有着柏林的军旅生活,有着以后在巴黎在伦敦作为无产阶级领袖的一天天等等。所有的经历混合调剂造就了如今显示在我们面前的恩格斯。他与马克思志同道合,有着共同的目标和理想,有着共同的事业。提起马克思,必定要提到恩格斯。他们通力合作一起为全世界的无产阶级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为全世界受压迫的人们指出了一条通往光明的康庄大道。这真的是一件无比伟大的事,因为他们的努力才有了我们的新中国。
我对这本书的总体印象很棒,作者写的深入浅出,很有代入感。让人读了以后对于恩格斯这个伟大的革命导师的一生有了一个系统详细的了解。或许当中的一些东西由于我自身的阅历太浅或者生活经验不丰富不能很好的了解,但是我却真的能从上下文当中能够理解作者想要表述的东西。还有这本传记对于伏笔的处理,我虽然有些我不大看的懂,但是我却可以通过查资料以及网上的读者的观后感了解到作者真正的中心思想。真的恩格斯传是一部老少雅俗共赏的好书。
≡于整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关于恩格斯对于贫困的马克思的无私帮助。马克思的贫困是众所周知的,但到底穷困到什么地步?估计也只有恩格斯才能深切体会到。曼彻斯特和伦敦之间不断的信件来往,倾听马克思的不断抱怨,和恩格斯时不时的周济,使得马克思在那最艰难的时刻中得最有力的支撑。哪怕是恩格斯夫人去世的时候,老马也不忘在信中抱怨自己糟糕状况,当然在悲痛之余,恩格斯在回信中附上一张支票以解老马的燃眉之急。读到这个故事我的真的忍不住会心一笑。但是在笑完之后我不由的引起了深思,在亡妻这种最悲伤的时候,恩格斯仍记得会帮马克思送去自己的资助,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精神,而且这种资助一直维系了好多年,直到马克思的逝世。更加一个不能忽略的,事实上恩格斯是并不喜欢经商赚钱的。但是他为了马克思为了他们共同的理想以及万万千千被压迫的无产阶级,他不得不去经商。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当恩格斯本人终于从麻烦的商业工作中解脱出来的时候,他是那样的幸福,”那些枯燥的东西不再损耗的我的时间了,好啊……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了。“”从这句话可见恩格斯的心声同时更体现了他为了革命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伟大情操。
完了这本恩格斯传我真的很崇拜恩格斯。伟大的思想家,伟大的斗士,伟大的同伴……这一系列的伟大的称号并不能说清我心中的感慨,从某个角度来说,恩格斯是马克思真正的支柱,他是马克思更是那年万万千无产阶级的脊梁。也就是说马克思的一切成果都有着恩格斯的功劳,但这并不是恩格斯的唯一注释,他自己也是那个时代伟大的革命家,马克思的光芒不能遮盖他。我或许懂了一点为什么恩格斯总在马克思名字的后面,因为事实上他们根本不分彼此就像是人的手和脚一样虽然人们总是手脚手脚这样的手在前脚在后的说。
铸剑读后感 篇9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山居岁月》,读了这本书,我引发了一阵思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主人公山姆逆向思考,在获得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工具,离开了纽约这个大都市,回到曾祖父荒废的克斯奇山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在几年后,家人因为不放心他,于是来到森林里和他一起住在了森林里。
相信许多小孩都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但仅仅只是念头。也许有的孩子真独自走出过家门,不过,他们只是离家那么一两个小时,或去网吧、车站、公园等地方。最实际的问题是:离家后如何生存?找什么工作?住在哪儿?吃什么?一般来说,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跑了再说,不会考虑太多。但无论如何,大多数出走的孩子一般都想往大城市生活吧。在我看来,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山姆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坚强的意志力来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挖掘,虽然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但我们女孩子要想拥有独立自强的性格,就得学学小山姆的这种大无畏的冒险精神。这更证明了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敢于面对困难等男孩成长必须具有的能力是多么的重要。
读完了着本书,我感慨万千,想到小山姆自己烧东西吃的时候,真是有些可笑,想到小山姆与动物决斗时,那场面真是触动人心,想到小山姆与家人团聚时,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幸福快乐……虽然我已读完此书,但还想再读一遍,因为他的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铸剑读后感 篇10
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那么是谁给了我们幸福的生活?是他们,是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和付出生命的代价为我们换来的。他们是谁?他们就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今天是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可谁又能想到90年前的中国是什么样子的呢?1840年的鸦片战争,从英国走私到中国的鸦片就有40多万箱,并从中国掠夺走了大量的白银1860年的火烧圆明园,英法联军,闯入圆明园的英法联军惊叹道:“过去我们只能够想象天堂是什么样的,今天我们真的见到天堂了!”但是,他们还是按照强盗的逻辑把它烧毁了。1894年的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辛亥革命,都使中国签订了一些不平等条约。比如:1942年的《南京条约》使中国割让香港给英国,并赔款2100万元……;1895年的《马关条约》让中国割让辽东半岛、中国台湾和澎湖列岛给日本,并赔款2亿两白银……;《辛亥条约》使中国赔款4。5亿两白银,分39年还清年息4,本息合计白银9。8亿两……,一幕幕丧权辱国的历史,至今令我们想起来还痛心疾首、义愤填膺。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红星是咱工农的心,党的光辉照光代……”。随着这歌声,不禁让我想起来许多为了新中国的胜利,抛头颅,洒热血不顾一切的人,潘东子是一位在20世纪。30年代艰难困苦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少年英雄,他不畏艰险、机智勇敢、足智多谋,多次为游击队打击敌人立下了汗马功劳。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将一个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建设成了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20xx年的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后,20xx年的夏天,全世界的人们又把目光向上海看齐,因为在这个火热的季节里,第41届世博会在上海举行,自从开园以来,最多的中外客流量达到70万人。90年后的今天,如同在黑暗里闪出一道光明,新生的中国共产党为我们点燃了希望的火炬。
90年来的风风雨雨,90年的奋斗不息,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的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天安门广场庄严肃穆的人民英雄纪念碑象征着人民英雄的伟大精神万古长存,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事业献身的人民英雄们,在这里接受共和国和全国人民的庄严敬礼。
缅怀革命的丰功伟绩,我们掌握本领,争当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秀,团结友爱的好少年。向革命先烈鞠躬致谢。我们今天的好日子是你们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你们是我们的骄傲,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中国共产党万岁,我爱你,中国共产党!
铸剑读后感 篇11
《养花》主要写老舍先生在自家的院子里养花过程的真切感受,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体会。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的这句话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揭示了为人做事的真理。其实,我也经历过这种事情。那时候我正读三年级一个暑假的下午,我正在拼装着拼图,太阳火辣辣的,热的人直叫,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恼不堪,但是我还是专心致志地拼装我的拼图,天气太热了,拼装起来相当困难,劲儿使大了,零件往两边滑;劲儿用小了,又粘不牢。涂胶均匀也很难做到。第一次失败了,但是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胶水均匀地抹上拼图,使劲地按在手心下,毫不放松。一秒钟过了、两秒钟过了……一分钟过了、两分钟过了……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脸上还不停的滴着汗水,我还是坚持不懈地挤压着,连拼图的锐角划破了我的手也不在乎。终于,一幅美丽的拼图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也是值得的!
还有记的有一次,天气很寒冷。我家院子里的一棵树被一股寒冷的风吹的垂下了头。我赶紧把绳子把叶子绑在门上,让风吹不到树,我为了不这棵树被风吹到,我几乎把自己的手冻伤了。但是想了一下,虽然是吃了些苦,但是也值得的!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后,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铸剑读后感 篇12
在春节来临之际,疫情席卷了神州大地,病毒无情,我们看见同胞承受病痛,我们看见昔日小城,变得安静孤独,可我们也看见有一群逆行者成为我们的英雄。但是她不是人们口中,心中的白衣天使,她也不是电视媒体报道的抗疫英雄,她只是泽医感染科保洁员——申书平。
春节前夕,疫情逐渐蔓延扩大,医院便指定两人轮岗,如果出现病例,吃睡便与医护人员同步。接到这一指令,申书平以及王戍桃毫不犹豫,主动请战,她说:“本来就没人愿意来这里,现在又有疫情,还是让我们上吧!这几句简短的话语,没有过多的想法,却彰显出她们的担当与勇气,她们能够充分认识到疫情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每天卫生打扫的比往常更仔细,更干净。
就这样,在满怀希望的“晋城守住,武汉加油”声中,她们站上了前沿阵地,可是怕什么来什么。在一天下午,有一位确诊病人住院治疗,正好当时是申书平值班,所以只能被一起隔离,原本以为她会焦躁,会抱怨,可是,她却平静的说:“遇上了,那就不回了,没事!"申书平义无反顾地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不退缩。不仅如此,还每天与患者近距离的接触,她面对的最大困难不是辛苦繁重的工作,而是有可能被感染病毒的恐惧和焦虑,虽然,每天都承受着很大的心理压力,但她依然毫无动摇地坚守岗位,那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呀!
她就是多日奋战在抗“疫",诊疗一线,身着防护服,护目镜,手握拖把,拿着毛巾的英雄——申书平。像申书平默默无闻的人有很多,他们与常人无异,但他们有一个异于常人的心,一颗坚强,善良心系他人的纯洁之心。她们才是真正的英雄!
致敬逆行者,敬畏自然,守护生命是她们用执着和坚守诠释着爱的奉献,我们由衷的向她们致敬。隔山,隔水,不隔爱,封城,封路,不封心。虽然我每天在家里上课,可我时刻关注着疫情,憧憬着未来,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一定攻克疫情,迎来美好的春天。
铸剑读后感 篇13
大家应该知道中国的曹文轩吧,我最喜欢他写的名叫《大王书》这本书了,如果大家不知道的话你们一定要去买呀!因为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我对里面的茫和柯还有那本神奇的大王书的特别的感慨,特别是茫,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说一说他们。
茫虽然只是一个小孩,但他却是千万名将士的领导人,看到这里我非常的感慨,没想到茫有这么的厉害。他带着自己的军队与从地狱里逃出来恶魔的首领熄一直顽强的抵抗。有几次还差点把自己军队的将军全部给杀了。读到这里我觉得茫既是一个勇敢顽强的的少年又是一个冲动的将领。
然后我要讲的是柯,可的身后总是跟着一只大黄狗,而且柯总是在茫遇到困难的时候在他的旁边替他一起想办法,注:柯可是从大王书里走出来的的人物。读完这段话我觉得柯这个人心眼挺好的。
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的就是大王书了,这本大王书是在熄把全世界的书拉到一起烧掉的时候从一堆书里面飞出来的这本书具有神奇的魔法,它会飞,会自动翻页,特别是在茫和柯实在是想不出来办法的时候他就会显现出一种图画这样茫和柯就可以从书里面找到熄军的办法了。
这是我读了《大王书》以后的感想。这里面各个人物都有黑暗和光明的一面,我们不也难怪改制看他们的善良和丑恶的一面,这就是我读大王书后的感想。
铸剑读后感 篇14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沈从文的书,是他的自传。初认识沈从文是从他的《边城》开始的,那时就在思考他的文章写得那么美,原因是什么呢?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我知道了原因。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听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读完整篇我就两个感受,一是沈老的少年生活真是多姿多彩;二是以前的社会太封建、人们也太愚昧了。
他的勇气是我最佩服,原文提到:“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趣。”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叮叮”的声音,要是别人早就被吓死了,而他竟然觉得那声音好听,可见他真的有勇气。还有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尸体,他竟敢用木棍去敲,去戳。想到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啊,我到现在连上台讲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少年的生活是我最羡慕的。在书中,他说:“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却在玩乐中学到了不少。”是的,在玩乐中,因爬树,他认识了三十中树木名称;因爬树摔伤自己去找药,又认识了十来种草药;不仅如此,还学会了钓鱼、采蕨菜、菜笋子、捕猎等等。看到他小时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勾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那时我也很好动经常约几个伙伴瞒着父母到山上玩耍,搞得一身脏,回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有时也去小溪里捕鱼,捉泥鳅。特别是在李子成熟之际,我也会爬到树上去摘李子吃,有时从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天真、胆大,现在,真的是只能想想而已。我想沈老先生在写他小时候的生活时也有这种感受吧。
虽然从他的少年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少的乐趣,但他所写到的其他事也是我深感震撼。
在辛亥革命时期,对于杀人的那种方式,我真的很难接受。“把犯人牵到天王庙大殿前院坪里,在神前掷竹篓,一仰一覆的顺笅,开释,双仰的阳笅,开释。双覆的阴笅,杀头。生死取决于一掷。”用这种方式来决定人的生死,真是太愚蠢了。封建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也就是这样的生活经历给了沈老先生丰富的写作材料。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活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所以说,艺术总是源于生活的。从这本书中还让我们认识到了湘西人的勇敢、彪悍以及原始的湘西生活。
铸剑读后感 篇15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书,里面讲述了一个十一岁名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到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学习魔法;认识了罗恩、赫敏等好朋友,发生的各种有趣、惊险以及得到魔法石的故事。
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部分是“魁地奇比赛”。哈利向金色飞贼飞去时,马库斯·弗林特故意冲撞哈利,当哈利躲过一只嗖嗖旋转、擦着他头皮飞过的游走球时,事情发生了,哈 利的飞天扫帚突然很吓人地抖了一下,稍平稳了又来,就好像飞天扫帚拼命想把他摔下去似的。突然,他的飞天扫帚又是一阵疯狂的扭动,哈利被它甩 了下来,他只能用一只手抓住扫帚,悬在空中。韦斯莱孪生兄弟飞了上去,想把哈利安全地拉到他们的一只扫帚上,然而不行——每当他们接近他时,飞天扫帚就噌的一下蹿得更高。于是,他们落下来一些,在他下面打转,想在他坠落时接住他……这个部分让我非常震撼,仿佛就在现场观看一场惊心动魄的魁地奇比赛。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一个人物——鲁伯·海格,他和蔼可亲,把小哈利救回来的时候,给了他一个胡子拉碴、痒乎乎的吻;只要喝醉了,无论你问什么,他都会老实的说出来;并且他跟他的龙分开时居然说:“再见,妈妈会想你!”实在是太可爱了。
虽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非常精彩,但我有个疑惑点:假如哈利是从检票口进入霍格沃茨物快火车的话,紧跟在他旁边的人会看不见他突然消失吗?并且在后面说回到麻瓜世界时,却是在墙壁上迸出来,我觉得这样写有些牛头不对马嘴。
读了这本书后,我从中感受到文字的魅力,作者J·K。罗琳实在是太厉害了,把哈利的每次经历,都写得非常精彩,让读者们仿佛身临其境。而且哈利无师自通的骑飞天扫帚,这让我深感佩服。
铸剑读后感 篇16
这本《少有人走的路》是自我内心感觉彷徨无助的时候看的,我想这本书,它给予我最多的是勇气,它告诉我人生苦难重重,人生错综复杂,人生悲喜参半,它告诉我应以勇气,以职责感,直面属于自我的职责,自我的人生问题,而不是逃避他。仅有直面自我的问题,才有可能解决问题,才能超越自我,自我的心智才有可能慢慢的变得越来越成熟。
这是一本通俗的心理学著作,也是一本伟大的心理学著作,在这本书里心理医生斯科特。派克他第一次说出了人们从来不敢说的话,提醒了人们从来不敢提醒的事,这就是:几乎人人都有心理问题,只可是程度不一样而已;几乎人人都有程度不一样的心理疾病,只可是得病的时间不一样而已。
在现今社会,很多人一遇到难题,就双手一摊:“这不是我的问题。”是他们果真技不如人,还是不敢应对自我的问题?……人能够拒绝任何东西,但绝对不能够拒绝成熟。拒绝成熟,实际上就是在规避问题、逃避痛苦。规避问题和逃避痛苦的趋向,是人类心理疾病的根源,不及时处理,你就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承受更大的痛苦。
故步自封,逃避挑战,可说是人性的基本特征之一。不管此刻如何变化,我们都有自我调节的本事。逃避挑战是人类的本能,但不意味着它是恰当的态度,不意味着我们无法作出改变。我们必须超越自然。和原始人相比,现代人已经发生诸多的变化,这说明我们完全能够在必须程度上,违背与生俱来的本性,发展第二天性。人之为人,或许就在于我们能够超越本性,乃至改变本性,尝试去做不合本性的事情吧?
斯科特激励我们要勇敢地应对自我的问题,不要逃避。直面问题,我们的心智就会逐渐成熟;逃避问题,心灵就会永远停滞不前。所有逃避者,都是阻碍自我心智的成熟;一切心智成熟者,他们的人生之旅都是从直面问题开始的。
理解挑战,才能够爱来真正的安慰……我们只要勇敢地应对自我的问题,我们就踏上了心智成熟的旅程。
引用书中的一句话,“人能够拒绝任何东西,但绝不能够拒绝成熟,拒绝成熟实际上就是在规避问题,逃避痛苦。规避问题和逃避痛苦的趋向,是人类心里疾病的根源。”
几乎人人都会出现心理问题,或者说我们的心灵总会应对天性的弱点。比如只顾当下,比如懒惰。然而让人觉得释怀的是,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天性,大部分人都是如此,都应对着如此的命运。
然而想要成长为一个心灵健全的人,就绝对不能够去选择逃避,可是懒惰,抱怨,借口,却总是与我们如影随形。我们时不时的还要应对来自外界的各种诱惑。所以我们总是在和我们的弱点抗争,并且时有输赢。
人生的问题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我没有勇气去应对它,如果能以坚毅果敢的勇气应对它,百折不挠的精神去解决它,那么问题这个东西,对我们来说将不在是一个问题,而是一笔十分难得的精神财富。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所学校能教给你的。你的问题仅有你自我能解决,除了你自我谁也帮不了你。
人生是一个应对问题而解决问题的过程。问题能启发我们的智慧,激发我们的勇气;问题是我们成功与失败的分水岭,可是要做到战胜恐惧,克服懒惰,就必须要学会自律,缺少了自律人生不可能会解决任何问题。
每一天都规划好自我要干什么,每一天把自我要学的东西,要完成的进度都记在本子上,每一天都按照自我安排好的计划来进行学习,生活,工作,运动。我想这就是自律,经过自律,培养出自我的一种进取向上的心态,在应对麻烦时,能够以坚毅果敢的态度去选择,去应对。
自律的原动力是爱,觉得派克很了不起的原因之一,是觉得他十分睿智豁达,也十分平和包容。他所说的爱,并不是过去自我认为的狭义的男女之恋情。而是一种大爱。一种即包容自我,也包容他人的爱。自我越是爱自我,便越是爱他人。
内心没有爱的人,心灵里是必须没有能量的。
派克医生给爱下的定义是:爱是一种为了促进自我和他人心智的成熟,而具有的一种自我完善的意愿,爱能帮忙他人提高,也能帮忙自我更加成熟。
爱是什么呢?我觉得他使人有了信念,催发人生梦想,甘愿应对困难承担职责。
一个懂爱的人,一个有爱的人,他必须是一个自爱,自律,自立,自信,自强的人。
因为心里有爱,《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一次又一次的和鲨鱼展开殊死的搏斗。
因为心里有爱,《黑客帝国》中的尼奥,明知有死无生,应对着强大无法战胜的史密斯,说出那句“Mychoice”。
因为心里有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安迪,能够忍受长达两年被“姐妹帮”殴打,而不屈意志,坚持尊严,历经将近20年,在长度约有3个足球场那么长的臭气熏天的下水管道中,逃出升天。
因为心里有爱,红军长征二万五,等等,这样貌的例子不胜枚举。
然而这条心智成熟的道路又是多么艰难,我们如何才能勉力克服自身的种.种局限?
我想如何做到,也仅有靠我们自我去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书上也说了,没有任何一位先哲会拉着你的手向前走。一切或许只能靠自我。每个人都有自我应当经历的人生历程,都有自我应当应对的人生选择。
少有人走的路,期望越来越多的人会来走!
铸剑读后感 篇17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铸剑读后感 篇18
小兵张嘎这本书讲的是年仅13岁的小兵张嘎英勇杀敌机灵作战的英雄事迹。
故事是这样的;张嘎的奶奶被杀,老钟叔被抓之后张嘎就去找区队。当了小侦察员的时候,每到一个宿地营部队刚隐蔽好,他就先去放哨。区队夜夜行军,天天转移,可不管多累,天没亮,他就背个草筐,拿把镰刀溜到村头上去了。他有时蹲在直通据点的路口,有时爬上大树,有时隐在青草中,有时掩在房角下。每次发现敌情,他都清楚的报告,从来没有一回误事。张嘎的鬼点子最多了,一次张嘎本来要用送鸡蛋的含义,闯进敌人的所在地韩家大院。敌人都吸引到韩家好调动他们的兵力,然后救老钟叔,但是纯刚大叔怕他闯祸,倒替他把鸡蛋送进去了,张嘎灵机一动,就从韩家大院的一条大狗“小虎”身上打主意。张嘎把一挂鞭炮拴在“小虎”的尾巴上点燃了,那狗害怕得到处乱蹿。弄得韩家大院鸡飞狗跳。村东头的日本鬼子真的以为八路军袭击韩家大院了全部拥了来,结果把敌人全部消灭了。
并且我在书中,还看到了作家徐光耀的原稿,只见上面涂涂改改很多很多而我却没有像他那样认真,以后我一定要学习他那种精神。还有,我以后还要学习张嘎的机灵。
铸剑读后感 篇19
第九个寡妇看完了,看完之后很久,心里很不平静,意犹未尽的感觉。
因为家在农村,所以里面的历史从父辈那里也是有所耳闻的,但是终究没有这个小说给人的感觉那么直接,让人猝不及防。
小说从解放前1944年开始写,直到文革结束,以葡萄的经历为主线,贯穿了30多年的中国近代史,也贯穿了葡萄从14岁到将近50岁的年华。书上的情节环环相扣,读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地抬起头算算现在的葡萄多大了,现在大概是哪一年,是不是快要走出苦难了?从葡萄的所作所为,强调了生命的可贵、可敬,葡萄说过几次“你们都不把人当人看,更何况猪呢?”,也交织了很多人的命运,借过她公公粮食后来想要还账的“老八”丁书记;“四清”和“文革”期间都来过史屯的朴同志,人人都是被历史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小人物。
我们看到了人性恐怖的一面,有为了自己进步就不惜要求组织上杀爹的少勇,也有为了自己明哲保身三缄其口的乡亲,也有文革一来第一个跳出来揭发的朴妻,同时也为我们展现了人性中善良的一面,先别说葡萄在那样的情况下始终保持的本真,在那样的情况下救下她的公爹,文中也很多次提到了,她没有想过被发现了会怎样,会怎么办,她只知道这个人不偷不抢,不该被砍头,她只知道这个人是她爹,她就是要救他!某种程序上她公爹孙二大爷救了他,他生活中的智慧教会她很多东西,如何让猪长膘,如何度过饥荒,是不是也暗示了现实中我们剪掉了传统,剪掉了千百年的智慧?也别说全村人都为葡萄保守公爹健在的秘密,经常通过她给她“舅老爷”送吃的,单就她年幼时她公爹为了让她躲过婆婆的一道道考验偷偷帮她的情景就让人感动不已,虽然艰难,却充满了温情。葡萄给人一种坚定的力量,就像闯关东里面的朱大爷一样,什么也不怕,什么也难不倒。
另外让我不能平静的还有她描写的那些动物,那只大龟、那头牛、那条老狗,他们死的时候养他们的人的心情,看了让人痛彻心扉,这种描写也是只有真正爱动物的人才能完成的。文中处处体现了作者悲天悯人,对万物生灵充满了爱护之情。
能够完整表达自己感受的人真的很幸运,我不是其中的一个。但是如果看完了不写下些什么,又让我觉得太对不起这么好的一本书,所以我推荐大家有时间都去看看!
铸剑读后感 篇20
怀着沉重的心情,终于翻完了最后一页。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作品,据说是抗战前为止的最“佳现代中国长篇小说”。
这本书以祥子为主角,围绕“车”,讲述了一段令人心酸的故事。第一次,祥子花了三年时间拉车,挣来了一辆车,但后来连人带车都被掳去;第二次,买车钱又被孙侦探骗走了;第三次,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后因虎妞难产而死,不得不卖车给虎妞下葬。
在这段时间里,祥子身上的农民特有的勤劳,诚实,质朴与要强,逐渐随着时光的流逝,在一次次的绝望中逐渐磨灭,直至消失。
最让我感动的是,祥子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买到一辆车的时候,他竟然哭了。能让一个汉子如此激动,可见这辆车对于他的重要性。甚至还把那天定为了自己的生日,在他看来,车就是自己的全部。祥子对于梦想的矢志不渝,让我衷心佩服。
除了祥子,书中还为我们讲述了:好逸恶劳的虎妞,为养活弟弟出卖肉体的小福子,妻离子散的马氏祖孙等。在那个封建黑暗的旧社会中,谁也没有逃过厄运。虎妞难产而死,小福子上吊自杀……
也许,真的只有一些人成为那个年代不可挽回的牺牲品,社会才会觉悟。
当我读到“祥子彻底堕落”时我有些厌恶祥子。但是转念一想,他也是被逼的呀!如果这个只会上演悲剧,只会否定个人奋斗道路的社会变的光明起来,人们变的思想开放,平等起来,祥子也许就不会堕落。
祥子与老车夫相处,他们瞧不起自己;与刘四爷相处,他却认为箱子娶虎妞是为了钱;于虎妞相处,她如此霸道,与自己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与小福子相处,他能感到唯一的安慰,可当他绝望后,小福子早已自杀。
从此,这个世界无人陪伴祥子。在他认清世界真面目后,他绝望了,堕落了。
所以,当我们看到结尾时,去祥子内心深处想一想,是这个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
真希望这个世界多出现一些绝望前的“祥子”,不要再出现堕落后的“祥子”。这就是我的感受。
铸剑读后感 篇21
这本书的确不错,因为每一种生物,每一个不同种族,都有一幅图画,还是彩色的。刚打开这本书,立刻就被山海经总貌的地图所吸引,当时似乎水平面还高点,我的老家山东竟然还有一小半在水里,而且每一种神奇的动物,植物所在的山峰、河流都一座座串联起来,看后简直说不出话来。
里面对于各个“国”及不同的民族的风俗都给予了不错的见解,比如书中提到的:单腿、单眼、单耳、单手 单脚的国家,也许可能是这种居民的服饰问题,总是盖住一只手脚,所以记载成这样。
不过,对这本书的作者有一点不满,如果你买了书就知道了,因为作者在阐述某种比较奇特的怪物时,如果这个怪物太过于超乎常识,特别是现今的生物,物理常识,马上就会说:那是记载错误,或是由人假扮的巫术活动!!
我个人以为,山海经实在太遥远了,当时人们的思维,特别是写这本书的人,他是为了什么目的,这些真的无从可考!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过当时的岁月,仅仅是用现在的人们对这个社会,对自然的了解,就可以出书
说:“那个时候应该是怎么怎么样……”就好像我们用自己的思维去研究别人在想什么,好像不会有什么结果。
《山海经》成书于战国至汉初。记载40个方国、550座山、300条水道,100多个历史人物。400多神怪异兽。集地理志、方物志、民族志、民俗志、巫术以及大量原始神话于一身。
古时学者大都认为《山海经》是夏禹、伯益所作,今天看来此说纯属无稽之谈。无论是从其包罗万象的内容上看,还是从各篇成书时间早晚不一上看,《山海经》非出于一时一人之手,是集体编述而成。因为《山海经》的内容非常广泛,是民间个人无力完成的,即使一个氏族部落的领导集团也只能编成其中的一部分。由于受古时地域、交通条件的限制,一个部落不可能了解到各个的情况。所以,只能通过巫师口耳相传累积,在大一统的后世将其加以整理成书。而早期巫师的职责,决定了他们文化知识的结构,大凡天文、地理、历史、宗教、生物、医药、帝王世系及重大技术发明等等,无不知晓,故《山海经》的内容十分驳杂。
《山海经》所记的山、水、国、民族、动物、植物、矿物、药物等,除大部分是殊异的而外,也有一部分是常见的。然而,无论其是殊异的还是常见的,都是上古历史、地理、风俗的一个侧面。所以,要了解古代的山川地理、民俗风物、奇兽怪鸟、神仙魔鬼、金玉珍宝、自然矿物、神话故事,不可不读《山海经》。
《山海经》中所保存的为人们所熟知的精卫填海、夸父追日、羿射九日、禹鲧治水、共工怒触不周山等神话传说,不仅是以幻想的形式反映了人与自然的矛盾,更重要的是给人们以积极鼓舞;而那些如太阳每天的东升西落、月亮每月的圆缺盈亏、一年四季的寒暑变化等有关自然界的记述,不仅仅是上古人要为解释自然现象而作,更重要的是给人们以探索的勇气
铸剑读后感 篇22
近日偶读书,南华瑾先生一字一句一行一书尽入眼目,咀嚼回味,口齿留香……
人生在世几百年间,能看尽沧海桑田,月缺月圆,参悟其中道理玄机者又有几分?
谈学问,简言“学”,一字好写,秉承几难?孔夫子曾经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及“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诸如此类的名言,并且还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可谓是震古烁今。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孔子的特点不是探求天地万物的具体性理,而是探求社会与人生的具体性情。因为世间万物的客观规律也许是有限的,但是人的具体感情是无限的。作为有限的“人”,探究的是无限的“人”,这也正是让孔子感到学无止境的原因。人的性情举止,是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每探究出新的内容,就打破了原来的旧的规律。“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把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去了解人性,才是最困难的。而孔子最精辟的论述,也自然而然体现他对人性的入木三分的见解。
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在这一点上,和孔夫子几千年前提出的主张“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自己去不断努力实现的目标,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德,这是有必然性的。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两千年前的孔子,就是一位具备着各种谋生技能、又具备着对于生命意义有深隧洞见的哲学家及教育家,又对教育的目标有着明确的方向指引,因着他的众多的知能,成为了中国文明史中最重要的教育家,他的许多谋生技能的知能细节固然没有保存下来,但是他的人生智能的谈话却成了绵延两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智能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之时,每一句话都可以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
这就是孔子的学习!这就是圣人的学习!也许我们这些凡人是永远无法领会万世师表的学习的内涵,但每一个人也许都可以从中找到一个新的自我。
铸剑读后感 篇23
“其实这个城市也是空荡荡的,你孤独地站立在石头森林里。所有的人都带着白色面具,你看不到面具背后狰狞的脸。围绕在你的周围,只有令你毛骨悚然的笑声。《浮士德》中恶魔靡菲对上帝说:这个世界就是苦海,永远不会改改变”这个一段说明了《浮士德》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主要反映社会的黑暗。
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社会的黑暗的一面,书中男主角池海翔因读高中时得了奇怪的病,同学们不但没有帮助他而是看是嫌弃·欺负·羞辱他,因而从此放弃了自己最爱的画画。但在好友滕汐告诉了他一个关于立志的故事,从此他开始奋斗最后成为光彩要人的画家。这也告诉我以后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挫折都要勇敢的去面对,在这篇文章中有一段彻彻底底的证明了。
“或许这个世界一直都是不公平的。
有的人靠后台和关系上位,有的人却幸幸苦制作专辑却无人过问。
有的人出生家才万贯,有的人天生自卑,连自己都瞧不起。
有的人付出比别人付出多十倍的努力,却得不到十分之一的回报。”那么我们因该要奋斗起来还是要自卑的活下去呢!如果奋斗起来可以让那些豪不努力的去羡慕去吧!可是自卑的活下去,那些人将永远的把你踩在脚下!这个就就是社会的残酷,在学校中就常常有这样的例子,在毕业考试中那些比你分数高的人就把你比下去了,那么她就可以比你上好的高中。你就被她永远的踩在脚下。因此我们因该学会努力,把那些在我们之上的人踩在我们的脚下。
世界绝不会因为你做了什么而改变,但是你却因世界而改变。
《浮士德》这部史诗般的巨著,是德国伟大的思想家、诗人歌德倾注了六十年心血完成的。以前我读过,由于内容的博大精深、跳跃性的思维、典故应用较多……造成了阅读上的障碍——难以读懂,就半途而废了。当今人们读书的状况,如《浮士德》舞台序幕里所言:民众未必惯读第一流的佳品,却乱七八糟的读得太多。
铸剑读后感 篇24
《祖父的园子》这篇课文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通过学习,我从中体会到这个园子是应有尽有、五彩缤纷、生机勃勃,到处充满着自由、快乐与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也充分体现出祖父非常疼爱她。所以作者才会如此调皮捣蛋,祖父也不会约束她。
文章语言十分简洁朴素,但却很生动形象地写出了作者当年的.天真无邪、无忧无虑、自由自在。
特别是这一段,“我”将谷穗当成野草,全部都挖掉了,可祖父依旧和蔼可亲地对我介绍哪个是草,哪个是谷穗,足见祖父对“我’的爱,也可以看出作者当时幼稚的心灵里充满的是自由和快乐。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油画;童年是一条彩色的河;童年是一首歌,歌里跳动着幸福与快乐的音符。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更何况是处于童年时期的我们呢?
记得我还未开始上学时,外婆带着我去菜园除草,外婆教我如何拿锄头和怎样除草。当我拔除杂草后,欣喜若狂,感觉十分好玩。于是再次拿起锄头,趁外婆没注意,不管是草还是菜,统统都给锄掉了。没过一会儿,菜园里的菜都成了醉罗汉,东倒西歪,看到这,我还感觉挺得意的。这时,外婆才回过神来。看到
菜园里的菜都被挖了出来,就知道是我的杰作了。顿时勃然大怒,向我挥手而来。诶?怎么不疼?嗯!果然如我所料,雷声大、雨点小,外婆那么疼我,怎会舍得打我呢,外婆只是轻轻地打了我几下小手。
一转眼,我的童年已经进入倒计时了。童年就像风筝一样越飞越高,可风筝还有线啊!可以收回来,而童年却一去不复返了,但在我内心深处始终保留着那份美好的回忆!
铸剑读后感 篇25
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所以读书就应该从名著开始。今年暑假我阅读了钱钟书先生写的长篇小说《围城》。
小说描写了三十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工作、生活。以妙趣横生的笔调记叙了留学回国后的几位知识青年的社交,生活。
读后让我感到惊异的是作者对素材有着非凡的提炼能力。
按理说,《围城》是一部小说,事件、人物、心理都是虚构的,可是小说向我们呈现的世界却逼人的真实。《围城》里的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我们一边阅读一边会从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看到真人的影子。小说中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胸腔里掏出来,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一个苦闷的人一下子被人看破隐秘的一角,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佩服。围城中展现的一切,都让人身临其境,历历在目。
围城读后更让人吃惊的是它对人生事理的洞察力。
“围城”取自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事业,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
书中方鸿渐陷入与多位女子的感情纠葛,常常因自己的怯懦,难以进展,想要摆脱,却又难以自拔。这座感情的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心向往之,走进之后又深感城中的寂寞。
而三闾大学又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利益纠纷,令方鸿渐无所适从。但当他离开那里,却要面对家庭、事业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难以忍受。他极力想主宰自己的命运,可是能力有限,意志薄弱,也只能忍辱负重。总之,每个人都深陷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
讽刺人生的丑态,鲁迅也是高手。鲁迅的风格像一把锋利的匕首,一刺见血;钱钟书的风格像灸针,轻松行进,让你感到舒畅,不知不觉中手到病除。两者异曲同工。
《围城》的语言幽默风趣,充满智慧。例如:在讽刺社会的贫富分化,人心冷漠时是这样写的“因为穷人只在大街闹市行乞,不会到财主的幽静住宅区去,只会跟着步行的人要钱,财主坐的流线型汽车是赶不上的。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癣。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得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鼓吹中日和平的报纸每天发表新参加的同志名单,而这些“和奸”往往同时在另外的报纸上声明不问政治。”
在写苏小姐的相貌时说“她长得婉约如宋词”比喻按理应该是以形象做喻体,而这里却用抽象的宋词来描摹人物的形象,展示出特有的一种魅力风韵。不得不佩服他对比喻的理解的精深,他的语言的创造力,和源自于骨髓的机智、风趣。
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笑的背后,实际上是在讽刺鲍小姐的不学无术。
作家的创作,多少都有自己的影子。所以书就是人,从作品中我们可以探知作者的性情,思想,精神。围城中,对社会现象讽刺针砭较多。由此可以看出作者清高的境界。从另一方面看,也说明他有一颗大爱之心。恨得越深,爱得越切。对现实人生的不满,更能表现出对社会殷切的期待。
《围城》是本深入人心的好书,因为时至今天它对我们仍有借鉴意义。当代社会,竞争激烈:职场、商场、官场处处都是围城。“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是普遍的状况。有的人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好,跳槽成瘾。总是在怪圈中循环,长此就会深感苦闷。而这一切,都被钱钟书收在八十年前的这部书中,他以智慧的笔触,指出人类的弱点,让我们反观自省,获得生命的超越。从这个意义上说,好书能够度人,好书的作者就是佛陀。
毫无疑问《围城》的创作是非常成功的。书评家夏玉清说“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是最伟大的一部”,这样的评价是当之无愧的。
值得庆幸,在可贵的暑假里能读到这样一部启迪心智的好书。
铸剑读后感 篇26
简是一个孤儿,她出生在一个很穷的牧师家庭,他的父母早就去世了,她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幼小的简只能住在她舅父母家。舅父去世后,简过了整整20xx年的痛苦生活。简在这二十年里受尽了折磨。
肉体的痛苦加上心灵上的痛苦,使得简大病了一场。可她的舅母里德太太依旧把她视为眼中钉。简和她的舅母的对抗越来越公开,坚决。再后来简被送进了洛伍德学校。
学校里的生活条件很恶劣,艰苦。在这种教规严厉的学校,简任然摆脱不了折磨。也经常有孩子受不了而病死。简于是在报上登了做家庭教师的广告。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留给她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把家产给平分了。圣约翰是一个狂热的教徒,他想让简成为他的妻子,并想让简和他一起去到印度去传教,但简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
“你以为我弱小,贫穷,平凡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那么,你错了!我和你一样有血有肉。我的灵魂在对你的灵魂讲话!我们在上帝眼里是平等的!”
多么简单,多么朴实的话语,却透露出一种坚定与智慧。由此可见,简是一个善良,充满智慧的人。
简是不幸的,她的一生都很坎坷,每一步都走得很艰辛,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但她却创造了幸运,她的每一步都走的件事而富有价值。
简的许多事件与优点都值得我敬佩,她虽不幸,但他不畏困难,用智慧去攻破。善良与勇敢,聪明与才能创造了简。正是这些,使它成为了优秀的女人!
铸剑读后感 篇27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读完《阿Q正传》后,我的思绪仿佛回到了清朝末年,我看到了当时农民群众悲惨的生活景象;看到了革命党人前赴后继冲锋向前的壮烈场面;还看到了一部分像阿Q这样没有觉醒的中国人……
铸剑读后感 篇28
断断续续看了几个晚上,刚把冯仑的《野蛮生长》看完,这本随笔式的书很适合看几页,放下,忙完别的东西再拿起来翻翻。
钱对冯仑这类人已经是没有意义的了,他们要的是受社会认可,尊重,没必要忽悠人赚稿费,因此,一般来说他们自己写的书可读性很高,反过来,谈企业,谈管理,如果不是企业家自己写的书就不是非常值得看了,不是忽悠人就是替人做广告。
让我感触深刻是他和几个哥们十几年前创业时的经过,就象书名,那时候是一个野蛮成长的年代,没有商业道德,更没有公司法,他们的成功除了是哥们,首先保证了相同的价值观,更重要的是建立了制度。很多哥们创业就是倒在这个地方,觉得大家太熟了,放不下面子批评。我身边就有现实的案例,合作伙伴之间本来很好的,就是因为缺乏制度,搞到互相猜疑,最后公司的事情你不管,我也不管;你搞公司的钱,我拆公司的台;这样的创业道路注定是走不远的。
冯仑是王石的好朋友,跟王石专注于成为职业经理人的道路不同,冯仑从一开始走的是自己当老板。书中,他对过往江湖中的所见所闻,心得体会,娓娓道来,谈创业,管理,历史,金钱、幸福……
有创业,当然也有散伙的一天,冯仑的解决方案是道理很容易明白,但是很少人去做,那就是”江湖方式进入,商业方式退出“。
关于幸福,他认为这是欲望与满足欲望的能力之间的平衡,欲望有物质上的,例如房子,车子等等。也有精神上的,比方说友情,亲情,渴望被关心,被重视等等。如果有了一个欲望,然后通过自己的能力使这个欲望得到满足,你就会有一种幸福感。满足的程度越高,强度越大,时间越长,你会越幸福。冯仑的这个观点不是新的,我不知道曾经在那里读过,比较认同,这个理论告诉我们寻找幸福有两条不同的道路,一种是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有方法或手段来满足欲望,这是当今社会鼓励的主流。另一种是倒过来,从管理欲望入手(我不喜欢用降低这个词),我看过同事去印度旅游拍回来的照片,在乡村里,在田野中,大人,小孩,他们的眼睛是那么清澈,笑容是那么纯洁,尽管非常非常贫穷,但幸福写在他们的脸上,我想那是宗教或信仰的力量,宗教重视管理内心欲望,强调自我反省。
自律,也就是管理自己,是一种重要的品质。生活上,工作上我们常常会给自己订下很多计划,设定许多目标,可是又很容易给自己种种借口。冯仑说王石没理由不成功,冯讲了几个小细节,告诉人们王石是个多么自律的人,例如王石爬山,说几点进帐篷就几点进帐篷睡觉,不管外面是老友拉他喝啤酒,还是欣赏绝美的风景。为什么成功只属于少数人,我想可能是管理自己比放任自己要难得多。
铸剑读后感 篇29
《藤野先生》中藤野一直鼓舞着鲁迅从事反帝反封建斗争"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下瞥见黑瘦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了勇气了于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文字"藤野先生影响了鲁迅一生一个重要原因就藤野对鲁迅倾注了无私爱平等公正、一丝不苟为一个清国留学生改作业连一根画错位置血管也要当面替学生改过来;关心学生个体差异听说中国人敬鬼担心鲁迅不肯上解剖课;尊重学生尽管替鲁迅弃医从文感到惋惜但理解鲁迅这位弱国子民强国梦临别还赠与题写了"惜别"二字相片这些对一个受尽了歧视和污辱清国留学生多么大鞭策和鼓舞啊热爱学生、理解学生使藤野具有了强大人格魅力以至于影响学生一生。恩师是让人怀念的,特别是当你身处异国时,经常会让你觉得孤独。而在那时,却有一位老师唤醒你的灵魂,给予你关爱和鼓励。
鲁迅先生从他父亲的病中受到了影响,从而去东京留学。他从为父亲看病的中医身上,看到了那些人的自私自利,甚至为了钱财利益,不惜草菅人命!这让他觉得失望,从而踏上了东京留学之旅!
但是,到了东京以后,他看到了那些清国留学生不务正业,醉生梦死,不顾国家民族危亡,而追逐风雅的丑陋行为!
从而,鲁迅毅然离开了东京,前往仙台。
藤野先生,一个生活简朴,治学严谨,待人热情诚恳,对学生严格要求,没有狭隘的民族偏见的学者,他就是鲁迅在仙台学医的老师。在他的教导下,鲁迅受益匪浅。从他添改讲义中,看到了他工作认真负责,没有民族偏见;从纠正解剖图中,看到了他对学生的严格要求;从关心解剖实习中,看到了他的热情诚恳;从了解女人裹脚中,看到了他可贵的求实精神!
铸剑读后感 篇30
电视剧红旗飘飘看完后,思绪万千,当看到我国的第一颗人造卫星东方红号发射成功后,那种喜悦的心情也同时感染着我,将我的思绪带到了年少的记忆之中。
记得那时,我们还没有电视机,收音机还是台式的,一天,和同伴们正在院落玩耍,忽然有人喊快看那颗星星在移动,抬头眼望星空,的确一颗亮闪闪的星星在移动着,又有人说是卫星,于是人们跑进屋里,打开收音机,真的东方红乐曲传进了耳朵里,人们都很高兴,我也跳跃着,欢呼着,开心着,时不时的再次跑出来,寻找那颗星星。
感悟岁月,从中国的第一颗原子弹、人造卫星的发射成功到现在的模拟太空行走,一路走来,都记载着中国高科技的发展历程,每一个脚蛹记录着中国人的智慧人生,回首历史发展,总有一种忘怀的情感从心底升腾,总有一种身为华夏儿女而自豪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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