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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供暖方案 太阳能供暖方式
太阳能供暖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烟台市申报国家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xx年,全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6.32万户,城区(县城)的城中村、城边村、棚户区等清洁取暖改造2.1万户;农村建筑节能改造1.4万户,城区(县城)建筑节能改造125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立项6万平方米。管网改造、气电保障等建设改造任务及有关能力建设完成三年总任务的30%。
二、总体思路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的原则,考虑我市属丘陵地带,燃气管网难以全部覆盖、后期使用费用偏高等实际情况,实施以城区周边人口密集区为主,逐步向远郊区扩展的改造步骤,打造集中连片改造区域。村居密集易于热网敷设的区域,优先进行集中式清洁取暖改造;其他区域充分考虑资源配置、经济水平、居住习惯等各方面因素,因地制宜推广燃气壁挂炉、热泵热风机、生物质水暖炉等多种清洁取暖设备;优先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及环境敏感点周边的散煤用户纳入清洁取暖改造计划中,优先进行改造替代。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大力发展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探索核能等新能源供热,扩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持续推进智慧管网建设,降低管网热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落实气电供应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气代煤相关的天然气主干管网、沿海LNG接收站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应急储气能力和调峰能力。坚持以气定改,燃气供应企业应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确保足量供气;与各区市政府(管委)签订保供合同,保障采暖期天然气平稳安全供应。供电部门要加强城乡配套电网建设,根据电代煤改造计划对公共电网进行改造,取暖季前完成增容改造,确保按照用户需求足额安全供电;制定冬季取暖保电方案,加强电网运维检修管理,深入开展电网隐患排查和客户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抢修机制,统筹调配电代煤区域抢修资源,做好突发情况下应急供电保障。
(三)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长期有人居住、具备改造价值的城乡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降低居民清洁取暖经济负担,提高居民取暖舒适度。建筑节能改造应选取列入年度清洁取暖改造计划或已实现清洁取暖的居民,必须采用A级防火保温材料。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城市更新等相关工程结合开展,统筹规划,统一推进;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要保持胶东乡村民居传统特色,尽量采用内保温方式,确定采用外保温的,不得选择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也不得破坏原有农房建筑外观风貌。为加快推进超低能耗示范项目建设,推动相关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将20xx年任务列入20xx年工作计划,20xx年底前完成项目备案,20xx年4月底前交付归档。
(四)完善监管与长效机制。清洁取暖项目涉及面广、执行周期长、过程复杂,要借鉴20xx年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开展清洁取暖第三方抽检督查,推进市冬季清洁取暖智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落实好计划执行、数据上报、任务督查等工作任务。对即将开展建筑节能改造的建筑进行节能审查,校核设计图纸,检测改造效果。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7月10日前,各区市制定区市级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启动政府采购工作,将实施方案、招投标、合同等文件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各区市要招引有资金、有实力、信誉高的企业入围建设改造项目,确保改造品质。同时鼓励本市优秀企业充分发挥地方优势,积极参与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提供更加健全的运维服务。
(二)项目实施。清洁取暖改造6月底前完成10%,7月底前完成30%,8月底前完成80%,9月底前完成100%。建筑节能改造6月底前完成10%,7月底前完成30%,8月底前完成50%,9月底前完成70%,10月底前完成90%,11月底前完成100%。各区市政府(管委)负总责,统筹推进工程建设,依据实施方案督导各责任单位尽快办理项目手续,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力度,通过第三方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立调度通报工作制度,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项目验收。各区市政府(管委)要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组织验收,清洁取暖改造于10月底前组织完成调试验收并通气通电,11月15日前达到运行条件;建筑节能改造于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参与年度统一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取暖,不签订的不享受补贴政策;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应配套相应的末端取暖设备(散热器)。
四、补贴政策
各区市政府(管委)要统筹财政资金,对纳入改造计划和竣工台账的按实施方案给予建设和运行补贴,不足部分由相关企业、改造户或其他途径合理承担。市级以上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拨付。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推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项目。
(一)气代煤工程。
1.气代煤工程补贴政策。
(1)基础燃气管网建设(含接入)和采暖设备采购安装总计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1000元,县级资金为20xx元。县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
(2)对气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用气1.25元每立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气量800立方米)。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各区市按照3:7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元,市级资金为200元,县级资金为700元。用气量不足8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
(3)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通气使用的.气代煤取暖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政策执行。20xx年气代煤改造户运行补贴按照本方案发放。
2.气代煤工程建设方式。各区市政府(管委)要按照气代煤工程任务和时限,积极组织管道燃气建设单位进行招投标,并与中标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监督管道燃气企业完成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设施建设任务,并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具备管网接气条件的村(居),要落实管网接口和供气量,加快户内燃气设施建设。清洁取暖气代煤燃气工程完工后,各区市政府(管委)要按有关法规明确后期管护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满足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用气需求。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清洁取暖气代煤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二)电代煤工程。对采用集中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等热泵类采暖方式的电代煤居民用户按照本方案予以补贴。
1.集中式电代煤工程补贴政策。集中式电代煤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最高4000元的标准补贴至中标单位,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1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1000元,县级资金为20xx元。县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通电使用的集中式电代煤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政策执行。
2.分户式电代煤工程补贴政策。分户式电代煤设备供应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1.2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818元,县级资金为2182元。县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通电使用的分户式电代煤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执行。
3.电代煤工程建设方式。各区市政府(管委)要按照电代煤工程任务和时限,积极开展招投标工作,并与中标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监督中标企业完成电代煤工程建设安装任务,并做好居民用电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入户走访、安全防范、问题调处等工作。中标单位要设立售后服务网点,制定取暖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规章制度,组建专业维保队伍,满足售后服务需要。
4.电价政策。居民峰谷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调整。“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年度周期内,非采暖期继续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对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4元每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电量2500千瓦时)。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各区市按照3:7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元,市级资金为200元,县级资金为700元。用电量不足2500千瓦时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20xx年电代煤改造户运行补贴按照本方案发放。
(三)生物质工程。
1.集中式生物质工程补贴政策。集中式生物质采暖改造工程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最高4000元的标准补贴至中标单位,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1.2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818元,县级资金为2182元。县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建成使用的集中式生物质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政策执行。
2.生物质水暖炉补贴政策。生物质水暖炉改造工程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补贴,其中,市级资金为1000元,县级资金为20xx元。县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建成使用的生物质水暖炉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政策执行。
3.生物质成型燃料补贴政策。对集中式生物质工程和生物质水暖炉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成型燃料每吨补贴500元,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燃料用量2吨),其中,市级资金为200元,县级资金为800元,补贴时间为3年。补贴认证方式以发票为准。20xx年生物质改造户运行补贴按照本方案发放。
(四)其他可再生能源供暖工程。对于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新增污水源等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重点项目的补助,根据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及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当年资金筹集规模和项目实施情况等综合确定项目补贴金额。
(五)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对清洁取暖项目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城区(县城)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实际改造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30元,市级资金为20元,县级资金为50元。对清洁取暖项目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给予每户5000元的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1.2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500元,市级资金为773元,县级资金为2727元。县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超出部分由改造户等自行承担。
(六)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工程。对清洁取暖项目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给予500元每平方米的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0.85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65元,市级资金为105元,县级资金为230元。
(七)其他方式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清洁取暖改造推进过程中其他方式的补贴政策,由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负责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业务指导。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做好方案制定、招投标管理、项目过程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参照市里模式,调整或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一户成一户。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市政府(管委)是清洁取暖项目的责任主体与实施主体,统筹推进农村和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负责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镇(街)、村(居)和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辖内气代煤、电代煤、生物质取暖等改造技术方案,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统一改造,督导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质量把控,组织竣工验收。做好改造补贴资金筹集、发放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及时调处化解群众的相关投诉纠纷,确保群众满意。管道燃气企业是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的实施主体,对所建设管理经营的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与维护承担主体责任,经营期间,应制定燃气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运行、维护、抢修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烟台供电公司是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的实施主体。热力企业是清洁热源改造建设、热力管网建设的实施主体。其他各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规范资金管理。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补贴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
(四)加强安全督导。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取暖设备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要深化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燃气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着力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严格监督考核。各区市政府(管委)要摸清底数,逐户建立台账,规范录入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市通报、约谈、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六)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继续开展“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强舆论引导,防止网络不当不实炒作,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太阳能供暖方案 篇2
近几年新建的建筑根据住建部要求需要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工程,具体安装太阳能集热器数量的多少可以根据绿色建筑面积进行核定;一般集中供热的太阳能热水工程方案常见的有三大类型:
1、太阳能空气能热水工程
该系统主要是由太阳能集热器和空气源热泵联合供热,晴好天气太阳能集热器吸收太阳光,将热量转移到冷水中,而从提升水温,通过温差循环将热水储存在保温水箱中;这种组合方式是目前来说运行费用相当低的`一种供热方案,初投资不高,比较适合一些工厂宿舍、福利院、养老中心、宾馆酒店以营利为主的企事业单位集中供热系统选择。
2、太阳能燃气炉供热系统
该系统是由安装在屋面的太阳能集热器和商用容积式燃气热水炉进行组合方案,该组合系统常见为闭式承压热水系统,不采用常规的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且采用平板太阳能集热器或热管式太阳能热水器、U型管太阳能集热器等,该组合方案初投资较高,一般为设计院设计项目。
3、太阳能电辅热供热系统
这种太阳能热水工程方案是最为简单了,但因为考虑到后期的运行费用,因此一般建议屋面安装足够面积的太阳能集热器,这样电辅热只需要在阴雨天开启就可以,耗电费用尽量降低,系统较为简单,因此初投资也比较低。
以上三种集中式太阳能供热方案是比较常见的组合类型,太阳能集热器还可以与生物锅炉、电锅炉、地源热泵等进行组合,不同的系统选用不同类型的太阳能集热器,设计方案都会不同,因此具体不同项目、不同需求就设计为不同的太阳能热水工程方案,不同系统类型费用也是有所差别,需要了解费用可以看一下这篇文章10吨水太阳能工程报价,具体系统设计可咨询我们技术人员!
太阳能供暖方案 篇3
1.向水箱内加冷水打开冷水阀、调温阀、冷水经冷水管、冷水阀、调温阀、上下水咀输入水箱、待溢流管有水溢出时,关闭冷水阀,则上水结束。
2.放热水当水箱内水温达到温度时,打开热水阀、调温阀、喷淋头使温水流出供,如果喷淋头流出的水太热或太冷,通过调温阀和冷水阀来调节,到喷淋头流出的.水温适宜为止。
3.电加热的使用如遇雨雪天太阳光照弱,太阳能热水器中的水温达不到温度,则可插上电源插头,对水箱中的贮水进行辅助加热,到适宜的温度时,切断电源,再用水。作时只要按下漏电保护插头按钮,电源指示灯亮(红色),电加热棒则开始工作,按下试验按钮,电源即被切断,电源指示灯灭,停止加热。
太阳能供暖方案 篇4
1、太阳能照射真空管,真空管集热器把水加热,通过循环系统将热水储存在保温水箱中。如下图所示:集热器可以将水加热到50度,此时红色箭头所示为加热水循环,水温可达到系统要求,所以电加热是关闭的状态。
2、水温达到系统要求,通过换热器将热量换到地暖盘管中,再由地面均匀地向室内敷设热量,地板采暖系统如箭头所示进行系统循环。
3、当太阳能集热达不到地暖系统所需温度,开启电加热保证水温,如图所示,电加热为红色开启状态。
不同于一般安装在室内的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都是安装在室外,因此,还需要考虑室外环境情况,主要是以下几点:
1)固定:防风固定一定要做好,一般安装都采用钢丝绳牵住太阳能支架,固定到周围比较坚固结实的地方,这样经济节约;另一种方法是预埋底座,将太阳能固定在底座上,相比钢丝绳,虽然造价会高一些,但是使用更加安全放心。
2)防雷:太阳能热水器多安装在楼顶,属于建筑物最高的地方,最好是在距离热水器50公分的地方安装上避雷设施,并且与建筑物避雷系统的地下引线相连接,起到避雷的作用。
3)保温:一般情况下,室外管道越短越好,并且做好保温、固定工作,包好保温料,保证冬季寒冷条件下管道不致冻裂;固定好管道,则可以防止大风等恶劣天气下,不致摇摆。
1.从窗户进来的太阳光直接照射在屋内取暖,窗户大一些效果好。
2.用太阳能热水器的`热水引到屋内暖气系统,散热器(暖气片)向室内放热。目前上述两种方法是成熟技术,效果较好。怎样利用太阳能取暖呢?由于我国的不同地区冬季的最低气温不同,不同地区每平方米获得太阳辐射的功率不同。
所以不同地区需要取暖能量的多少差别很大。你要想利用太阳能取暖或者要开发太阳能取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1、当地冬季的最低气温是多少?
2、当地在1月1日---2月1日期间最多连续阴天几天?
3、当地接收太阳辐射能量级别是几级?
4、在寒冷的季节房屋的散热功率是多大?
5、你所采用的太阳能接收器每平方米的接收功率是多大
太阳能供暖方案 篇5
用户直接将太阳能热水器的热水输送管道与暖气片的管道相互连接即可。
太阳能热水器是将冷水先进入蓄热水箱,然后通过集热器将热量输送到保温水箱。蓄热水箱与室内冷、热水管路相连,使整套系统形成一个闭合的环路。
设计合理、连接正确的太阳能管道对太阳能系统是否能达到最佳工作状态至关重要。太阳能管道必须做保温处理,北方寒冷地区需要在管道外壁铺设伴热带,以保证用户在寒冷冬季也能用上太阳能热水。
暖气片温度不会超过下面水管里走的热水的温度。虽然是新技术,但是也要遵照热传递的`原理和能量守恒定律:受热物体的温度不会高于热源的温度,否则能量将不再守恒。暖气片的温度最多会达到和管里的热水一样的温度,不会超过热水的温度。实际中暖气片要向周围空间散热,也就不会达到下面水管里热水的温度。
太阳能供暖方案 篇6
家用太阳能怎么实现室内供暖,怎么做?
关于家用太阳能怎么实现室内供暖,怎么做?这个问题问的就是如何利用太阳能来取暖。对这一点问题,大家必须搞清楚两点:第一点就是我们的太阳能取暖是绝对不能够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来取暖的;另外一点就是如果我们要想使用太阳能取暖,就需要使用太阳能专用的取暖的设备。下面家居杂坛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两点。
(一):为何不能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取暖?
这里所说的为什么不能够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其实问题主要说的就是我们想利用太阳能取暖,但是想利用的取暖设备却是太阳能热水器。那么对于这种做法是不可行的。所以大家提前要避免。为什么不可行呢?家居杂坛给出的原因有如下三点。
①:太阳能热水器所能产生的热量不能够满足取暖的需要。对于太阳能热水器产生的热水只是能够满足我们平时的生活用水。例如洗澡,还有其它的一些用水,它的热水量非常的少。而取暖要需要大量的热水来提供热量,所以从这一点上是也不能够满足取暖需要的。
②:太阳能热水器本身的工作过程也不能够满足取暖的需要。对于取暖,大家都知道它要依靠热水在我们家庭中的采暖设施中进行循环。最重要就是依靠循环过程中与室内的热量进行交换,室内的冷量带走,然后释放出热量,来实现室内的升温的。而普通的太阳能热水器只是提供热水,是无法实现热量的交换。
③:太阳能热水器在冬季受到环境影响比较大。冬季在没有阳光的情况下,我们的太阳能热水器所能产生的热水就更加的少了。所以这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利用太阳能取暖,基本上都是很难实现的。特别是冬季温度特别低的情况下,再加上没有太阳,那么我们想利用太阳能取暖,基本上就失效了。
(二):如何利用太阳能取暖?
我们想利用太阳能取暖,就必须选用专用的太阳能取暖取暖设备,然后按照太阳能取暖设备的要求去进行安装。也就是说,此时的太阳能是按照正常取暖的原理进行设计个安装的。可以这么说,如果想实现太阳能取暖,个人给大家提供以下几点选择的建议。
①:设备选择要合理。因为我们想利用的太阳能取暖,所以就必须根据我们室内具体所需要的热负荷去选择合适的太阳能设备。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室内热量。所以在选择之前,一定要经过合理的计算,选择出合适型号的太阳能取暖设备。这里要重点有两点参数:一是集热板等参数,另外一个就是水箱的参数。以此来满足我们太阳能取暖的要求。
②:管路布置要合理。对于太阳能取暖,我们一般有布置两根热水管道。这时有一点非常重要的就是对于水箱位置的选择,个人给出的观点就是,如果满足条件的话,水箱尽量放置我们室内的阳台。然后有两根管路连接到集热板,从水箱的向我们室内布置室内的采暖的系统。这时同样也要布置两根管道,与我们室内的暖气片或者是地暖进行连接。
③:控制方式一定要合理。所谓的控制方式就是对于太阳能取暖,我们要必须可以实现在室内来调整和设置供回水的温度以及室内的温度。这些都可以我们的控制面板直接就可以调整循环流量的大小。这样来实现各个时间段,各个区域不同的供暖温度,达到最大程度上利用热量。
④:要考虑不同天气条件下太阳能的使用的状况。上面给大家说了太阳能的.热水会受到天气条件的影响,所以我们的选择太阳能取暖设备的时候,就要考虑天气不利条件下时太阳能取暖的辅助的功能。例如可以与燃气壁挂炉联动或者是采用电辅热等方式来解决太阳能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对我们室内的供热。
结束语
关于太阳能取暖,其实是完全可行的,只是我们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太阳能的取暖设备。这里主要就是我们集热板能够满足室内所需要的热量的需求,而不是传统的太阳能热水器所能解决的。所以说,如果我们家里也计划使用太阳能取暖就不能考虑太阳能热水器,而是选择专门安装太阳能取暖的设备及设施,这样才能满足太阳能取暖的需求。还有一点就要求我们有足够的安装空间,所以在安装之前一定要把这个问题弄清楚。
太阳能供暖方案 篇7
近年来,针对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更加艰巨的实际情况,我省在清洁能源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与调整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的迫切要求,与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期望,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为了多方探索清洁能源取暖路径,破解目前能源供应紧张的难题,决定在农村地区进一步实践新的清洁能源取暖工作。
太阳能取暖是收集利用太阳辐射能并转化为热能、电能用于取暖的技术。我省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张家口、承德为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其他为三类地区,具有开展太阳能取暖工作的良好基础。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我省农村地区开展太阳能取暖试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为契机,以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广大农民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技引领、政策支持、市场推动;优选科学适用的“太阳能光伏+热源”和“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实行便民高效的建设方式和永续发展的运维方式,尽快完成一批可建设、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广大农民满意的太阳能取暖试点,引导广大农村地区规模化推进太阳能取暖。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9月底前,通过科学试点示范,形成可靠性好、性价比高、适宜推广、较为成熟的太阳能取暖解决方案,为建立完善的太阳能取暖支持政策、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奠定扎实的基础。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各选择不少于1个村,尽量集中连片、易形成规模的区域作为“太阳能光伏+热源”或“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试点,并纳入农村地区电代煤气代煤任务。设有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的村优先列为试点,并在上述公服单位同步选用太阳能取暖技术。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方案。根据建筑功能特点、围护结构现状、农户经济条件等,选择适宜的太阳能取暖技术方案。屋顶具备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条件的,可选择“太阳能光伏+热源”取暖技术,白天发电上网,夜间利用谷电取暖和蓄能。农村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等公服单位,可选择“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利用太阳能热量取暖。太阳能光伏、光热应合理选择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电锅炉、燃气壁挂炉等热源和辅助热源设备,形成太阳能与空气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电能、燃气等多能契合的取暖模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工办、国网河北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公司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坚持政府推动,实行多元投入。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建立健全省市县支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专项资金统筹,加快资金拨付,强化资金监督,提高使用效益,支持太阳能取暖试点工作(省财政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市要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能源服务公司或太阳能生产企业参与太阳能项目建设,形成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实现太阳能取暖项目建管合一、多方共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加强保温措施,提升建筑能效。新建农房和农村公共建筑,要按照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建造。建筑形体和平立面要充分考虑气候条件,通过建设户外连廊、门斗等方式,增强建筑的保温功能。鼓励符合改造条件的现有农房和农村公共建筑,有计划地实施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降低建筑热损耗,增强保温节能效果。推广外墙保温隔热材料和节能门窗等新型建材产品,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统筹安排建筑与太阳能取暖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农工办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发挥试点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在试点建设过程中,坚持科学谋划和问题导向,注重提高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及时总结积累方案选择、工程管理、融资方式、运行维护等方面的经验,选取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的示范项目,通过现场观摩会、示范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复制试点成功经验,实现以点带面,积极向全省广大农村地区推广。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各级政府、相关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广大农民的自觉参与意识,形成推进太阳能取暖事业的合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加快科技创新,强化技术支撑。加大公共财政对太阳能取暖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和科技成果示范补贴力度,将太阳能取暖纳入科技计划并给予重点支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围绕太阳能取暖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材料等问题开展科技攻关,探索分布式太阳能光热热电联供、零辅助跨季节土壤蓄热等技术。加强新的技术组装模式和配套装置的开发,提高生产技术水平,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坚持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配合)
(六)完善标准体系,规范行业发展。以技术标准引领产业发展,编制时效性强、具有前瞻性的太阳能取暖地方标准。鼓励企业编制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企业内控技术标准。整合各方面的技术力量,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技术,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太阳能取暖技术指南,为生产和应用提供技术支持。结合试点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编制适合太阳能取暖推广应用的设计使用规范、施工技术规程、施工工法、标准图集、计价依据和竣工验收标准,形成较为完善的太阳能取暖标准体系,促进太阳能取暖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质监局配合)
(七)鼓励产业集聚,推动产业升级。搞好顶层设计,引导企业、项目、要素向园区集中,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打造特色产业基地。突出壮大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邢台、保定等太阳能产业研发生产基地,以行业集群辐射带动产业快速发展,增强本土品牌核心竞争力。完善现代化物流服务网络体系,推动生产、施工、加工物流配送相结合,实现快捷准确配送。建立生产、安装、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平台,保证太阳能取暖各个环节可监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质监局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试点模式
(一)商务模式。“太阳能光伏+热源”取暖技术,可采用银行贷款、企业出资模式;“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1.“太阳能光伏+热源”的银行贷款模式。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由企业协助农户向银行申请贷款,农户用发电上网收益偿还贷款。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的一部分可申请银行贷款,其余部分由企业和农户承担。
2.“太阳能光伏+热源”的企业出资模式。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由企业承担,企业租用农户房屋屋顶,利用发电上网收益收回投资成本,并委托农户定期维护光伏发电设备,企业每年向农户支付一定的屋顶租赁及日常维护费用。
3.“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农村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等公服单位,太阳能光热和辅助设备可由能源服务公司或光热设备生产企业等出资,能源服务公司或光热设备生产企业等依合同通过向公服单位收取取暖费收回投资。
(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补助政策。太阳能取暖试点的补助标准,暂按现行的电代煤气代煤的补助标准执行,新的相关政策出台后再作调整。
(省财政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上网协调。“太阳能光伏+热源”取暖项目采取“全额上网”模式运作。从发电上网考虑,试点村可采用专网接入方式,要科学有效地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对光伏发电进行充分利用,减少其接入配电网时对电网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配电变压器及以上设施由电力公司负责。从用电取暖考虑,要做好电力增容扩容工作,保障电力供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国网河北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公司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12月-20xx年2月,在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
(二)开展部署动员。20xx年3月,各市按照方案要求搞好工作部署,确定太阳能取暖工作试点。石家庄市、阜平县要先行试点示范。
(三)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xx年9月底前,完成全省各太阳能取暖试点的建设,确保设备取暖期正常运行,并搞好试点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认真抓好,搞好统筹协调,明确市、县、省直部门各自承担的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投入到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省级要组成工作专班,坚持一月一调度,组织开展实施进度检查及评估、现场观摩交流等活动,年终进行工作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强化质量监管。以行业诚信为抓手,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提高太阳能取暖产品质量。选择资信良好、技术成熟、安装规范、运维可靠的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部委相关要求,持续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行业行为,清除假冒伪劣太阳能取暖产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省质监局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三)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太阳能取暖对改善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太阳能取暖的技术经济特点、适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提高社会对太阳能取暖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太阳能供暖方案 篇8
为加快推进县城禁煤区农村户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群众生活条件,根据《秦皇岛市20xx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第二批改造任务实施方案》,确保完成20xx年“太阳能光热+电辅助”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将县城建城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生态环保工程,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部门联动、乡镇实施、农户配合,因地制宜”的原则,优选科学适用的“太阳能光热+取暖技术”,强力推进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按时完成今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二、目标任务
坚持整体推进,20xx年完成昌黎镇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五里营村共2220户“太阳能光热+电辅助”的清洁取暖供暖改造任务,解决农民生活中传统燃煤取暖,从根本上实现农村燃料向清洁化转变,助推转型发展。合理安排组织实施,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达到供热条件。
三、改造方式和建设内容
原则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低负荷、高效率的采暖设备,在满足基本取暖需求基础上,优先采用技术成熟、效果良好且户均新增负荷4千瓦以下的节省投资的采暖方式。
(一)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式。结合昌黎镇辖区内(上述6村)农户房屋现状,选用“太阳能光热+电辅助”方式进行改造。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和谷电辅助加热,降低运行成本。
(二)确定电网增容及改造工作。供电部门根据“太阳能
光热+电辅助”取暖需要,对县城建城区内改造户电表箱以上线路进行改造,以满足居民取暖供电需求。按照实际情况每户不少于4KW增容量和线路进行改造,具体增容和改造由县供电部门于10月底前完成。
(三)确定供暖设备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太阳能光热+电辅助”设备供应安装企业。供应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包括设备供应、安装、维修、售后服务),负责为每户安装1套不超过4KW的`太阳能光热+电辅助供热设备和户电表箱以下设备及线路安装。
四、补贴政策
列入清洁取暖改造计划的农户,补贴政策标准按照省市相关补贴政策标准执行。每个改造农户承担500元安装费用,按期交施工企业。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阶段(7月18日-7月29日)。对实施太阳能光热+电辅助清洁取暖的各村各户进行调研、摸底、测算,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制定《昌黎县20xx年建城区禁煤区“太阳能光热+电辅助”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宣传发动、确户台账建立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实施单位:昌黎镇;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城管局,国网冀北北戴河新区客户服务昌黎中心、国网冀北昌黎供电公司)
(二)前期手续办理阶段(7月30日-8月15日)。完成项目设计、立项、招标釆购等前期工作,财政局拨付启动资金。(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审批局,昌黎镇,国网冀北北戴河新区客户服务昌黎中心、国网冀北昌黎供电公司)
(三)工程实施阶段(8月16日-10月10日)。完成采暖设备采购、进场施工、设备安装;基本完成电网改造,分户电表安装;财政局预付工程设备资金。(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昌黎镇,国网冀北北戴河新区客户服务昌黎中心、国网冀北昌黎供电公司)
(四)调试供暖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完成取暖和供电设备调试工作,10月31日确保正常供暖。(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昌黎镇,国网冀北北戴河新区客户服务昌黎中心、国网冀北昌黎供电公司)
(五)项目验收阶段(10月21日-11月5日)。项目改造工程验收合格、供暖设备正常运营且供暖效果达到合同约定温度标准,运营一个采暖季后,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评估审计,按照合同拨付设备、安装等费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实施单位:县住建局、审计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昌黎镇,国网冀北北戴河新区客户服务昌黎中心、国网冀北昌黎供电公司)
(六)项目档案、资金管理(11月6日-12月31日)。对各村各户档案进行完善,联系省市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申请省市资金补贴。(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昌黎镇,国网冀北北戴河新区客户服务昌黎中心、国网冀北昌黎供电公司)
六、职责分工
(一)县城建城区禁煤区“太阳能光热+电辅助”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清洁取暖改造政策;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制定清洁取暖改造优惠政策及具体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
(二)县发改局:负责编制全县清洁供暖规划;组织申报将清洁取暖用户纳入峰谷电价;协调供电部门加快推进保障清洁取暖改造方案实施的配套电网建设。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做好清洁取暖项目相关政策落实工作。强化煤炭流通监督管理,严禁在禁煤区内流通使用燃煤。
(三)县住建局:负责“太阳能光热+电辅助”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任务分解、推进落实、协调督导和检査考核。与昌黎镇共同负责建立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台账等。
(四)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财政资金的筹措,优先保障清洁取暖各项补助资金。负责落实省、市、县相关资金支持政策,及时将建设资金和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并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五)县交通局:负责协调解决供电线路穿越铁路、高速、省道等事宜。
(六)县审计局:负责工程项目电网建设和补贴资金的全程跟踪审计。
(七)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八)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项目的设备质量管理,加强燃煤经营管理,建立常态化的燃煤市场监管制度。
(九)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的环保备案,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以支持电代煤等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十)县委宣传部:负责项目的政策宣传报道。
(十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项目的审批工作。
(十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项目占地规划的审批工作。
(十三)县城管执法局:配合昌黎镇完成电力改造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出现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
(十四)供电部门(国网冀北北戴河新区客户服务昌黎中心、国网冀北昌黎供电公司):负责项目的配电网规划和建设工作,做好核定电网增容量、变电站选址、设计线路路径、制定电网配套设施改造方案工作。落实改造户的峰谷电价政策,积极争取上级电网改造资金。
(十五)昌黎镇是辖区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开展确户登记、申请、与各户签订改造协议、公示等相关手续的收集上报。负责协调解决供电部门供电改造、设备安装和电网工程施工中征占地、青苗补偿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电网改造和为供热设施供电。负责与清洁取暖设备中标厂家根据村民居住实际对设备安装进行合理布置设计。具体负责工作如下:
1.确户登记:原则上为本镇农户居民,一户改造一宅,供热改造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房屋要坚固,保暖性较好。各户填写《昌黎县冬季清洁取暖确认表》,由村委会进行确户,村委会、镇政府逐级审批后,报县住建局复核。
2.签订协议:镇与村审核批准的户逐户签订改造协议,并建立镇、村级确户台账,对台账进行审核,避免出现重复补贴。确户台账要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并拍照保存。村级台账的纸质材料要经村负责人签字、村委会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镇政府公章报县住建局。
3.建立档案:镇政府负责相关手续的完善以及档案的整理,统一将项目安装申请表、改造协议、台账和公示照片、自筹款收据、银行汇款回执单等统一上报到县住建局。镇、村将相关材料复印并存档。
(十六)中标企业:结合镇、村,按照确户台账进行安装。与农户签订供货安装协议,并报所在村、镇及县住建局备案。按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保质、保量、保施工安全并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昌黎县20xx年建城区禁煤区“太阳能光热+电辅助”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实施。
(二)强化督导宣传。县政府办督查室对“太阳能光热+”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加强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民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上报。昌黎县建城区禁煤区“太阳能光热+电辅助”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实行周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昌黎镇要按照责任分工,将工作推进情况每周四上午10:00前(8月1日开始)以书面形式并电子版及时上报县工作专班。
太阳能供暖方案 篇9
为做好20xx年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根据《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决战计划的通知》(祁政办发〔20xx〕21号)和《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祁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祁政发〔20xx〕39号)文件要求,煤改电改造要优先采取集中供热方式,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在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区域先行试点。
(二)用足用活现有政策的原则,将市、县两级现有的补助统一用于集中供热补助上面。
(三)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政府投资(清洁能源债券),激活民间投资参与建设和管理。
二、主要任务
(一)在雅安村整村、中梁村部分、大韩村部分共计500户进行煤改电集中供热试点。
(二)在固邑村部分、修善村部分、韩家庄村部分共计400户进行“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或分户式太阳能+分户式空气源热泵供热相结合)试点。
(三)在程家庄村进行“分户式空气源热泵+集中式空气源热泵”试点,户数暂未确定。
(四)在原西村和牛居村开展多种能源互补的清洁取暖模式(进行分户式生物质+集中式生物质集中供暖+电直热)试点。
三、支持措施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补贴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xx〕24号)和《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县20xx年度“煤改电”和“清洁取暖炉具”(生物质、兰炭)清洁取暖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祁政办函〔20xx〕41号)文件内容,分户式“煤改电”财政补贴标准可集中用于“煤改电”集中供热补贴标准。
(一)设备补贴
集中供热所涉及建设费用(含一次管网、二次管网等)设备购置费用等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不超过20000元/户,可集中使用,剩余三分之一由居民自行承担。村内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50%。多能互补形式(电直热+生物质炉)集中供暖纳入煤改电设备补贴范围。
(二)电价补贴标准
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xx-20xx年“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xx〕458号)文件执行,市县两级财政各给予0.11元/千瓦时(即每户2200元)的补贴,全部集中补贴到运营企业,生物质集中供暖试点每户700元运行费用集中使用。
(三)配套电网补贴标准
国网祁县供电公司对实施“煤改电”改造区域进行配套电网改造,县财政对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改造工程给予工程造价15%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实施单位(企业)承担。
(四)一是涉改村级组织,负责按居民用户实际取暖面积城市70元/㎡,农村试点按55元/㎡、商业用户按80元/㎡的标准筹集热网建设补助费,二是今明两年所涉改村级组织居民可享受取暖面积25元/㎡的`一次性缺口补助。
(五)运营期间,所涉村级组织按实际取暖的建筑面积城市平房29元/㎡收取、农村试点平平房25元/㎡,商业用户按实际取暖的建筑面积35元/㎡收取,采暖用户不交取暖费或申请停止供热期限内,收取热损费,按照应交采暖费的20%收取,今明两年运营企业按不低于300元/户的优惠给予居民(生物质集中供热-除外)。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
根据乡镇、村委会申请确定试点村,进行摸底、初估、起草方案,所在村两委召开两委会进行确村确户,确村确户名单80%同意并公示后报乡政府,乡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启动阶段(7月11日-7月31日)
1.对县政府确定的试点村进行规划设计,根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企业。
2.根据所在村实际,选择适当的合作模式,宜特许则特许,宜合作则合作。
(三)施工阶段(8月1日-9月底)
由中标方(合作方)进行施工,祁县供电公司负责规划设计并投资建设满足供热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力设施。村集体负责按热源站设计要求提供热源场地并保证工程顺利施工,能源局及有关乡镇对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跟踪和工作督导,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协调解决,确保9月底初步完成。
(四)验收评估阶段(10月1日-10月底)
1.在自检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理、验收及评估,并及时上报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领导。
2.供暖运行安全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送到用户门口温度达到标准,项目节能及环保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3.合作期(或代管期)满后,原则上固定资产等所有设备全部移交村委会。
(五)总结提高阶段
总结验收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巩固“煤改电”集中供热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县“煤改电”集中供热的顺利推进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太阳能供暖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xx〕118号)和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1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我县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切实促进减污降碳、改善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导思想
采取“因地制宜、科学实用、适度统一”的原则,延长县农村冬季清洁取暖主要通过热源清洁化改造,全面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全县需改造1096户,其中煤改气104户,煤改电186户,煤改生物质取暖806户。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完成,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60%,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100%。
20xx年全县计划改造1096户,其中七里村街道办1个村需改造314户;安沟镇1个村需改造77户;交口镇1个村需改造103户;郑庄镇1个村需改造84户;张家滩镇2个村需改造173户;罗子山镇2个村需改造100户;雷赤镇1个村需改造59户;黑家堡镇2个村需改造186户。
三、技术路径
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力推电代煤、稳推气代煤,积极推进生物质、光伏、光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取暖方式。按照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经济的原则,农村主要采取“电(气)供暖、生物质等其他清洁能源补充”的路径。考虑群众意愿和可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由点到面,逐村、逐镇推进,稳步开展。各镇(街道)政府责任主体,单独或联合招标方式,落实全县清洁取暖总目标。
(一)因地制宜使用清洁热源。城乡结合部宜气则气,农村的取暖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自愿原则,宜电则电,宜生物质取暖则生物质颗粒。
(二)稳步推进煤改气供暖。我县天然气资源丰富,镇(街道)政府所在地也都已通天然气,通气入户率达到了50%以上,因此要大力扶持,以示范村为重点,着力推进天然气替代散烧煤供暖,20xx年以黑家堡镇寨子川村为示范村,改造104户。
各镇(街道)要制定“以气定改”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主推镇政府所在地及镇区(城区)周边村的天然气供暖。
(三)农村力推煤改电、生物质取暖。着力推动煤改电、生物质颗粒取暖。以示范村为重点,完成992户煤改电、改生物质取暖任务。其中煤改电186户,生物质颗粒取暖806户,20xx年12月底全部改造完成。
(四)可再生能源可采取的科学模式。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太阳能、生物沼气等生物质能供暖方式。一是推进屋顶光伏+电供暖。鼓励自然人以户申报屋顶光伏项目,利用光伏发电,自产自用,余量上网,采用电暖设备取暖,电器炉具做饭。二是中东部苹果生产重点镇,鼓励利用果枝、秸秆等农业剩余可再生物加工形成生物质成型燃料,发展生物质炉灶用于做饭取暖。三是灵活选择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热泵、石墨烯电热产品系列、电储能等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经济实用的电热取暖产品。
四、项目推进模式及补助标准
(一)项目推进模式。一是引导鼓励有资质的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参与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合作、特许经营、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二是积极挖掘项目捆绑、社会资本投入等资金支持新渠道,出台产业发展奖补办法,通过以奖代补和注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建设。三是清洁取暖项目改造资金由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和农户自筹多种方式构成。
(二)资金补助标准。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参与”的方针,综合考虑农村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可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精准施策,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居民清洁取暖改造补助以户为单位,采取公开招标,通过竞标引入有资质的清洁取暖改造企业。
1、煤改气取暖项目:需资金104万元。主要在黑家堡镇寨子川村,预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04户,每户补助1万元,其余居民自筹。
2、生物质颗粒取暖项目:需资金201.5万元。解决中东部806户冬季清洁取暖的问题,其中806户补助生物质炉、颗粒取暖,每户按2500元,需资金201.5万元,其余居民自筹。
3、煤改电取暖项目:需资金74.4万。对燃气管网和生物质供热均无法覆盖的区域,实施186户,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锅炉、太阳能热泵、石墨烯电热产品系列等电代煤工程进行供暖。每户补助4000元,需资金74.4万,其余居民自筹。
以上三项共需资金379.9万元,根据实际情况调配。
(三)项目实施步骤
1、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20xx年完成清洁取暖7镇1街道1096户,其中生物质取暖806户,煤改电取暖186户。在全县7镇1街道现住人口集中、户多、人多的重点村。
2、查漏补缺阶段(20xx年12月- 20xx年1月底)。
各镇、街道办根据实施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对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县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通过实地走访,验收清洁取暖效果。
五、补助管理办法
1、按照“资金跟踪项目走”的原则,各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编制《农村冬季取暖三年实施方案》和农村年度冬季取暖项目实施计划。
2、设备质量保证,采购原则上选择一、二线品牌,要求在我县建立售后技术服务点。煤改电采暖设备合同中要明确“保修6年,设备产品因质量问题保换保修保安全”。
3、本方案适用于列入我县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项目,已享受其他相关补贴政策的不得重复使用补贴,经营性用房(果园、养殖场、小作坊、工厂等)不能享受清洁取暖补贴,且清洁取暖设备应安装在村内、村民常住房间,不允许安装在杂物间、仓库等不合理位置。
4、居民自行安装不在招标范围内的天然气、热泵类或生物质取暖设备不享受补贴政策。各镇(街道)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清洁取暖工程建设和设备的招投标工作。有关工作应符合《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要求,不得以入围招标形式确定设备供应商。
5、列入未来两年搬迁上楼或合村并居计划的村庄,原则上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
6、对具备实施集中供暖条件的,原则上不实施分散取暖。
7、涉及农村“一户多宅”的,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其余住宅由用户与实施主体协商处理,费用自行承担。各镇(街道)统计过程中,应保证改造户户主的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村委证明)、用电户号(仅针对电代煤改造农户)等资料一致。
8、按期完成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且符合相关补贴要求的农户,需签订统一制定的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承诺书(承诺后续取暖季不再使用散煤取暖,并严格按照政府补贴的清洁取暖方式取暖),签订后方可获得政府补贴资格;不签订承诺书的,不享受补贴政策。
9、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任务分配表下达的任务量开展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实施区域和计划数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清洁取暖方式,各镇(街道)要及时与县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专班办公室对接。
六、保障措施
(一)提升质量控制。一是各镇(街道)与建设单位签订质量保障协议,明确责任主体,并制定完善的质量考核办法;二是由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质量监测评估;三是由第三方服务团队对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审查,确保项目高质量运行;四是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建立数据台账。各镇(街道)要建立镇(街道)、村、组三级管理台账,对清洁取暖用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每月定期督导检查一次,并实行签字、明确责任制,力促散煤替代工作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广告品牌、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示范村、示范镇成功经验和做法,树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要及时推广总结清洁取暖工作中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合力全县群众,共同推进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改善大气污染排放,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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