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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
校务公开制度 篇1
一、领导班子要肝胆相照,精诚团结,襟怀坦荡,公正无私,做到大事共议,制度共定。
二、充分发扬民主,搞群言堂,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学校议事会的作用。
三、坚持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学校重大决策的制定,要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主导意见形成后,要公布于全体教职工,反复进行讨论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反馈上来以后学校领导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合理化的建议,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四、学校的评先选优要公开、公开、公正,增强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评选结果要张榜公示,一周内没有不同意见,方能确定,绝对不搞暗箱操作。
五、每年教职工德勤绩能的位次管理,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职工百分考核细则》,准确地计算出每位教职工的各项得分、奖分、惩分和总分,然后开全体教职工会公布,并把学校计算成绩单印发到每位教职工手中,让他们自己再按考核细则计算出自己的成绩,如有错误随找随改,直到每位老师都认为是正确的,方可排出名次。
六、成立由学校领导、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议事会”实行民主议事,学校的重大问题、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财务活动,要由学校议事会集体讨论审议决定,坚决杜绝一人说了算的现象。
七、学校财务的收支情况,每月要在宣传厨窗和校务政务公开栏出现,要如实填写收入的来源及支出的去向,公布的数字要与账面相符,不得弄虚作假,若做假,在查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学校大的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如校舍改建、校园建设。
校务公开制度 篇2
为了推动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有效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民主管理,特制定我校的校务公开制度。
一、凡是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奖惩办法,评优条件等,都要实行公开制度,即在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后,再通过教代会讨论、听取群众的反馈意见,最后由校长主持实施。
二、教师的福利待遇,奖金发放等也要实行公开制度,即由校长制定出方案,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学校大型修建等大额支出,也要实行公开制度,通过教代会讨论由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学校的各项考核、评比制度要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每年的评优/职称晋级、各项奖惩,都要进行公示,便于群众监督。
五、学校的财经收支要实行公开的制度,每个季节结算后要将收支余缺情况公示,以便民主理财。
六、充分发挥教代会和教育工会的参政议政作用。重大事情由教代会审议,在全体教工中透明,年末校长要对各项提案复议,合理的要及时采纳,不合理的或暂时办不到的要耐心细致的予以解答。
校务公开制度 篇3
校务公开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廉政建设,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校务公开管理制度如下。
一、组织建设:
建立民主议事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民主议事小组委员设—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一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设人,其中设组长、副组长各人。上述委员及组员均由教代会民主选举产生。
二、组织功能:
民议会在教代会休会期间,代表广大教职工监督学校政务校务工作;理财小组代表广大教职工监督学校财务收支。
三、校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校务公开的程序及民议民理活动安排:
每月的日前为活动日,学校召开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议,由校长向理财小组全体成员汇报上月收支情况,经理财小组审议,在确认各项内容准确无误的基础上由会议将收支在校务公开栏公布并入帐。
校务公开制度 篇4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素质教育提高。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工会<关于在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校务公开工作,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原则;
2、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项都必须公开的原则;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4、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
5、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和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校务公开制度 篇5
为保证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各处室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我校依法治校的水平,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内部监督考核制度。
一、监督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1、监督考核的对象
学校各职能处室和工作人员。
2、监督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行政许可目录、工作制度、受理条件、程序、期限、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材料、办事的格式文书等是否准备齐全并通过各种可行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2)学校制发的与公众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在网上公布并及时补充更新内容;
(3)重大采购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
(4)对有关教职工录用、职务任免信息等重大人事工作事项是否及时公开;
(5)各处室主动接受教职工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并及时改进工作的情况;
(6)相关人员是否遵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程序、条件、期限和标准依法办事;相关人员的工作作风、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情况,落实学校“首问负责制”情况;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导、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
2、考核人员组成。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指派人员,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其他相关处室人员参加,成立监督考核小组。
三、监督考核的形式
1、听:听取具有校务公开内容的处室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各处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评意见。
2、看:查阅有关资料。如规范性文件自由索取、对学校监督检查处理意见公开情况;各处室应公开事项的统计材料。
3、问:询问工作人员熟知有关制度规定的内容。根据职能处室职责不同,了解处室工作人员对业务熟悉程度、服务工作质量。
4、查: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服务是否规范、校务公开其他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同时设计问卷调查,接受公众对学校各部门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5、评:邀请市教育局、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员对我校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
四、考核方法
1、日常检查。各处室落实人员开展日常检查,及时统计分析校务公开的事项内容、数量。校监督考核小组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填写考核情况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处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制定具体的日常检查措施,记录检查情况并签署意见。
2、年终考核。监督考核小组综合日常检查和社会评议的考评结果,汇总检查情况,提出对处室校务公开工作评定意见,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监督考核小组根据日常考核结果,结合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情况对工作人员提出年度综合考评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及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评定:对各处室和工作人员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1)对按校务公开工作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群众满意率较高,综合成绩在90分以上,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处室,确定为优秀;
(2)对按校务公开工作要求,较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综合成绩在80分以上的处室,确定为良好;
(3)对基本上能按校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综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的处室,确定为一般;
(4)对无故未按校务公开工作要求做,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工作质量较差,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的处室,确定为较差。
2、奖惩措施
1)校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合年终考核一并进行。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处室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评定为较差的处室和个人,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
2)考核评议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交校务办公会议讨论处理;
3)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优、职称评审、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六、申诉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复议,或向上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校务公开制度 篇6
一、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设办公室、民主议事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校务公开工作。
二、学校校务公开要通过会议、通报、广播、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校务公开栏每月一期,每月8日前完成,平日需及时公开的项目随时公开。
三、校务公开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教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具体内容应包括学校各种规划、制度等文件,教职工晋级、评优、提干、住房、奖惩、福利等涉及教职工利益的事项,以及学校重大财务收支等其它需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的事项要做到政策、过程、结果三公开。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不予公开。
五、每期公开的内容都要做好归档工作。
六、要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注重实效,不搞形式。工会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校务公开制度 篇7
为了切实地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学校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建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并制定了如下校务公开的检查考核制度。
一、学校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检查考核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工作。
二、校务公开必须规范,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对公开事宜和群众回音做详实的记录,保存完整,归档有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量化分值10分)
三、学校支部、行政、工会应及时处理、落实各种公开事项的意见建议和各项教代会提案,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教代会提案处理回复率达到100%,提案解决率要达到85%以上。(量化分值10分)
四、调查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满意率,凡在59%以下。(量化值0分);在60—70%(量化分值8分);在70—84%的(量化分值12分);在85%以上的(量化分值15分)。
五、校务公开的检查考核采取听、看、查、议等方式最终进行量分打分,总分25分,总积分在15分以下,校务公开定为不负责,不落实;15—22分的校务公开定为比较落实;在22分以上的定为校务公开认真负责。
六、校务公开评为不落实、不认真的,责任人职称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不能评模。校务公开评定为认真负责的在职称年度考核中奖积分10分。
七、校务公开的考核内容
1、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
2、总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
3、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和结果的公开情况。
4、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设定项目的公开情况。
5、服务承诺兑现情况。
6、群众投诉处理情况。
八、校务公开工作的奖惩措施
1、校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对考核优秀的处室和个人,通报表彰,对考核评定为较差的处室和个人,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
2、考核评定中发现问题的交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处理。
3、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优、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九、校务公开检查考核责任人
校务公开制度 篇8
一、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校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监督和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二、校务公开内容:重大事务人事管理、财务收支、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奖教奖学、教研教改、发展党员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校务公开形式:设立对内、对外公开栏,一个监督箱,一个举报电话(号码),根据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规定分为对内、对外公开栏上公布,职工大会公开,通过广播或黑板报进行公开,通过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处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时间:实行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相结合,其他内容每周一在教师政治业务学习时进行公开。
五、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至二次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并记录建档。
六、校务公开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会议,并记录建档。
七、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至二次专项检查,并记录建档。
八、校务公开的材料必须整理建档保存。
九、校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校务公开的材料整理上交开发区教育中心校和上级有关部门。
十、各职能部门应认真如实及时执行校务公开,校务公开情况要与各部门责任人的年底考核及评优评先相挂钩。对于在校务公开中搞形式主要,弄虚作假,假公开或故意隐瞒公开的,一经发现,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校务公开制度 篇9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推行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加强校务公开的民主监督,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校务公开工作,完善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机制,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代会成立专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开展校务公开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推动校务公开活动深入开展。
二、教职代会要健全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务公开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存在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出。
三、校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每年对各科室组馆的校务进行考核,考核程序是:
1、各科室组馆进行自查总结,写出自查总结材料,填写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召开教代会全体代表会议,对各科室组馆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审查各科室组馆的自查总结材料、记录及工作情况统计表的基础上,结合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提出考核建议。
4、校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科室组馆的考核等次。
四、考核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五、凡是违反本细则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学校稳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校务公开制度 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领导体制
全面建立校务公开领导机构,校长任组长,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少先队等职能机构协助开展工作,学校办公室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三、校务公开监督机制
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有效的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校务公开制度。凡是应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不能搞假公开。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校务公开的重点需放在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关系到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点上。
3、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要突出民主监督的重难点,广泛吸纳群众、学生和教职工关心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4、坚持实效性的原则。对群众关心、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目前学校的“难点、焦点”等问题必须要及时公开,讲求公开的实效性。校务公开制度。
5、坚持一贯性的原则。校务公开是一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稳定的长期性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五、校务公开的内容
1、关于重大决策的事项:学校中远期发展和年度实施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及教育教学改革的举措和实施情况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定等。
2、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事项: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变更,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教职工竞争上岗和招聘、竞聘录用情况,发展党员的考察、公示等情况。
3、关于财物管理的事项:学校的基本建设、维修项目、重大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及投资情况;学校固定资产新增、报废、转出等情况;年度、法人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4、关于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职称评聘、调资政策、评优评先的条件,评选过程和结果等情况;教职员工福利待遇、贫困职工救助等情况。
5、关于学生管理工作的事项:学生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和结果;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文件依据;招生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特困生救助等情况。
6、其它事项:如学校或个人因违犯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被有关机关追究责任情况;学校完成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督导评估结果;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有关伤害事故处理情况。
六、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措施
1、通过教职工大会实施校务公开;
2、利用校园网络资源,开设校务网上公开栏;
3、设立校长信箱、校长公开电话;
4、通过班子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和学生大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从不同层面公开不同内容;
5、利用校园广播和收费卡、收费通知单、公示板等形式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开学校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
校务公开制度 篇11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的原则,进一步推行民主管理制度,根据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和目的
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思想和“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的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依法治校和廉洁治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2、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3、正确处理好支持学校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与实行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关系,调动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积极性。
4、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推进教育改革;
5、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校务公开的内容涉及面广,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和学校的秘密之外,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学校重点工程建设、教职工福利待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都应公开。校务公开的内容分为两大类:一是政务公开,二是财务公开。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的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公开。将学校的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的状态及效果定期公开,让教职工了解学校、关心学校,从而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2、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关系学校前途命运、教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建立公开制度,各种方案出台前经教职工群众充分讨论,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再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增强透明度,让教职工了解决策全过程。
3、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上级组织人事考核与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时,根据不同情况就工作程序、考核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按上级有关规定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开。
4、对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公开。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条例>的要求进行,推行任职前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5、招生公开。
6、用工制度公开。
7、职称评定、评优、评奖、晋级、评聘公开。将职称评定以及评优、评奖的政策、条件、指标、程序及结果公开。
8、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领导干部应将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群众反映问题,也应及时向教职工解释。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每个学期开学时的各项收费项目要公布。
2、向教职工通报上级拨款情况。
3、学校资产收支等情况,向教职工通报。
4、学校的重大建设项目开支公开。
5、学校奖金福利分配公开。
6、债权债务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和范围
1、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渠道是职工代表大会,凡是法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职代会报告,分别有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2、职代会联席会。职代会闭会期间可通过召开职代会联席会听取有关报告,并审议、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3、专门会议。对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采取在专门会议上公开。
4、利用教育信息或借助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
5、其他合适的公开形式。
五、校务公开的监督
1、校务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凡教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方案,应提前发给教职工代表预审,对教代会通过的决策和作出的决定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开。
3、学校要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由学校书记或工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职责是监督校务公开是否真实、全面、及时、合法,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和落实等。
六、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
学校要把推行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摆上学校管理工作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成立由党支部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支部、行政、工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和教代会代表等组成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具体事宜和日常工作。
校务公开制度 篇12
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特将校务公开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校务公开的范围包括学校建设、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评价、考核晋职调资、教工福利待遇、财务管理各个方面。
二、学校建设规划是指学校的各种硬、软件建设和发展规划。学校启动较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制订发展规划必须经教职工代表集体讨论通过。
三、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每项管理措施在实施前须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一经通过实施,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四、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年度预、决算及经费收支等情况。
五、教师人事调配、聘任及职务评审公开包括聘任指标、方案、结果;职称评审指标、条件、程序、结果。
六、教职工福利分配公开包括教职工奖金、福利分配原则和课时补贴等分配依据和结果。
七、招生公开包括招生计划、新生录取名单;学生转学、插班、借读的条件、审批手续、程序及收费标准。
八、大件物品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校务公开制度 篇13
1、学校设置政务、校务公开栏,民主监督校务工作。
2、每周将学校办公会决定的内容向全体教职工公开。重大校务、政务决策,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将决议及时通报全体教职工。
3、每月召开一次教职工民主生活会,征求教师对学校工作有哪些建议。每次会议有专人负责记录。
4、每学期定时召开社会各界与家长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家庭对学校办学情况的意见。
5、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总结一年工作,提出新的'一年工作打算,公布学校一年来的财物工作,并由校长答复教职工的提议案。
6、学校实行校务督办制,及时解决学校一些热点、难点和教职工关心的问题,并及时公开(如增新、孝核、评先、选优等)。
7、每月由学校报账员把每月开支项目总额数向教师公布。
8、学校建立家长来信来访记录本,并设监督电话、
校务公开制度 篇14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履行学校校务公开的义务,增加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属于校务公开的内容。
二、校长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学校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二)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三)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四)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拨款、各项收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
(五)课时补贴、考勤与酬金发放情况,房租变动情况,各种社会保险、辅助保险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
(六)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提薪、晋升、聘任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七)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八)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九)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十)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
(十一)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
(十二)外出(含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
(十三)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十四)学校的资产管理使用变动等情况;
(十五)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2.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公开以下校务:
(一)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学校发展规划;
(二)学校学年或学期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三)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和结果等;
(五)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
(六)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
(七)教职工招聘条件、程序和结果;
(八)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
(九)学生学(书)杂费的减免条件和减免结果、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和学生的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十)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一)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等;
(二)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三)在内部资料、校刊、广播等校内媒体发布;
(四)运用校园网;
(五)定期召开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会议;
(六)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除以上形式外,还可采用发送书面通知、信函或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等形式及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校务公开的程序
1.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并经校长(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校务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按规定应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校务,在正式公开前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请主管部门确定校务的性质和密级的校务,在性质或密级确定后,发生的7个工作日内后,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处理。
3.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学校整体利益、影响学校发展,或者可能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校务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公开,职能部门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教职工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并正式公开。
4.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下列校务公开材料书面或电子文本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每学期汇总一次。
(一)校务公开内容;
(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
(三)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
(四)教代会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汇编。
六、校务公开的监督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组织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教和职员工和家长的监督评议活动,听取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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