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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读后感 3000字读后感四大名著
3000字读后感 篇1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
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文集生动地记录了作者从童年到青年这段时期的读书和生活经历。《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记得在看《藤野先生》一文时,我是弄不明白鲁迅先生为什么似乎一直对日本人很友好。有本书上说,鲁迅先生最后生病也请日本医生给看病。我当时就犯糊涂,他就不怕日本医生谋害他吗?
当然很快这些问题被妈妈了。她说日本人也有许多像藤野先生那样对中国人民很友好的。况且鲁迅先生是1936年去世的,那时候日本还没有正式侵略中国呢。但我还是觉得不满意。毕竟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可是由来已久的呀。鲁迅先生能连甲午海战这么大的战事都不了解么?就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侵略中国的图谋可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呀!那么,鲁迅先生为什么在文章中一直没有反日的言论呢?反而向来对日本人流露出友好信赖的态度呢?这实在令人费解。
可我读的鲁迅的文章很有限呀,《社戏》与日本不沾边,《孔乙已》更与日本无关联。其它的,我就不得而知了。只有在以后的时间里,多读鲁迅的文章了,了解鲁迅文章中没有明显的反日言论的原因所在。
鲁迅先生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思想家。他的许多作品,既是他独特的生活历程的写照,也是全民族所经历的心理历程的反射。读《朝花夕拾》让我走进了鲁迅自己的记忆的窗口,站在作者自己的思想高度上,观望作家的童年记忆和青年历程。
童年当然是美好的。从作者对百草园那一串充满诗情画意的描述中,我似乎随着他的心情愉快的回到了那个充满童趣的,碧绿的,生机勃勃的院子里,体验一个孩子与大自然相处的无忧无虑。
即使去了学堂,有一位古板的老师,读一些难懂的语句,也压抑不了孩子们折梅,寻蝉蜕的浪漫,天真。
作者的童年乐趣中,还包括画画和看戏到来的渴望和满足。
我很羡慕作者有这样丰富多彩的童年,这是我们这些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感受不到的。文中的一切对于我都是那样的新鲜,鲜活。
不仅这些,读完这本书后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以及当时清政府的昏庸,百姓对政府的痛恨,对我实在是受益匪浅。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3000字读后感 篇2
《最后一课》透过阿尔萨斯省的一个小学生弗郎士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中的见闻和感受,真实地反映了法国沦陷区的人民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以及争取祖国解放和统一的坚定意志,集中地表现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
第一部分,从“那天早晨上学”到“赶到韩麦尔先生的小院子里”。这一部分描述了弗郎士在上学的路上的见闻和心理活动。作者以简洁的笔触,交待了故事的背景和弗郎士的身份、性格特征,同时为情节的发展作了巧妙的铺垫。小说先写弗郎士上学晚了,加之没有复习好功课,害怕挨老师的“训斥”,因而闪过想逃学的念头。这一独白式的心理描述,生动地刻画了弗郎士的稚气、贪玩,是个不爱学习的学生。而后写了弗郎士在上学路上对景物的感受。他感到天晴日暖,听到林边鸟语,看到普鲁士军队在操练,而他认为“这些景象比分词用法搞笑多了”。然而他没有为之所动,而是“急忙向学校跑去”。那里一方面突出了弗郎士天真好玩的性格,而另一方面,也正是作者要强调的一面,就是突出了弗郎士的意志力,他最后战胜了想逃学的念头。
之后作者描述了弗郎士经过村政府时的心理活动,展示了他的性格的另一侧面,即对敌人的恨。当弗郎士看到不少人在布告牌前时,就立即想到:“最近两年来,我们的一切坏消息都是从那里传出来的”;同时,想到“又出了什么事啦”?说明这个看来稚气的孩子的内心是爱憎分明的,统治者的罪恶行径他是牢记在心的。铁匠的话,他以为是和他开玩笑,讽刺他,所以他气急败坏地跑进了韩麦尔的院子。这说明他是有很强的自尊心的。铁匠的话也给读者造成悬念,为什么说“用不着那么快呀,孩子,你反正是来得及赶到学校的”!吸引读者追读下文。
这部分,在直接描述弗郎士的同时,也间接地表现了韩麦尔老师的严厉,这对下文写老师态度的变化,突出主题,有烘托的作用。此外,作者独运匠心,安排了人们看布告牌的细节,巧妙地交待了故事的背景,而且对刻画性格、情节发展,有一举多得的效果。
第二部分从“平常日子”到“我将永远记住这最后的一课”。是小说的中心部分,主要写弗郎士和韩麦尔老师在“最后一课”中表现的爱国热情。按情节发展,又能够把这部分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平常日子”到“书上横放着他那副大眼镜”。写弗郎士跑到学校以后发现的种种不平常现象,渲染出一种严肃、悲愤的气氛。弗郎士看到教室里用极端肃静代替了往日的“喧闹”,他走进教室,平日严厉的韩麦尔老师和蔼地说在等待他来上课,当弗郎士“稍微平静”之后,注意到韩麦尔老师这天却穿着只有“督学来校视察”或是“发奖的日子”时才穿的服饰;最使他“吃惊”的是课室里坐着许多本村的人,他们“个个看来都很忧愁”。这一切透过弗郎士不一样心境,由粗到细的观察,一步紧一步地烘托了“最后一课”的严肃、庄严、悲愤的氛围。
再一层,从“我看见这些情形”到“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在这一层里,正面揭示了“最后一课”的严肃好处,点明了主题。正当弗郎士对这一切不平常的情景感到奇怪的时候,韩麦尔老师说道:“我的孩子们,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了。柏林已经来了命令,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学校只许教德语了。……这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语课,我期望你们多多用心学习。”韩麦尔的话,点明了“最后一课”的含义。普鲁士统治者禁止阿尔萨斯、洛林人民学习自我祖国的语言,妄图用这种阴险、毒辣的方法奴役法国人民。韩麦尔老师在这种状况下,连连强调这一课无论是对老师对学生说来都是“最后一课”。这样,“最后一课”本身就是抗议侵略者奴役法国人民的爱国举动。在杯具命运的打击下,弗郎士埋藏在心灵深处的爱国情、亡国恨一齐迸发出来。这是“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这句话,作者让它独立成段,是为了突出韩麦尔老师的话,在弗郎士感情上引起的共鸣和反响。听了老师的话,弗郎士的感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表此刻他对这“最后一课”的珍惜,为“再也不能学法语”而无限惋惜,为过去“旷了课去找鸟窝,到萨尔河上去溜冰”而悔恨。其次他对于感到“厌恶”的书和严厉的韩麦尔老师在感情上也变了:书,“像是我的老友
”;老师“责罚”自我的事,全都忘了;再就是,他刚才还迷惑不解的现象,豁然明白了:韩麦尔老师穿上节日盛装,村里的老人到学校里来,是为了“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是为了上这“最后一课”。这一段心理活动,证明了老师真挚深切的爱国热情,也透过弗郎士对老师的怜悯、尊敬和感激之情,证明了孩子的心灵上爱国意识正在成长。
最后一层,从“我正想着这些的时候”到“我真永远忘不了”。这一层,写韩麦尔老师和学生在爱国主义精神鼓舞下,在“最后一课”中认真教学的感人情景。
德国侵略者强行剥夺阿尔萨斯、洛林人民学习自我祖国语言的权利和自由,激起了韩麦尔老师、弗郎士和全体学生、村里的老人们的悲愤和爱国热情。他们把法语和祖国视为同义语,爱法语就是热爱法兰西祖国。因此,他们对统治者的恨和对祖国的爱,都凝聚在这“最后一课”中。
弗郎士珍视这最后一堂法语课,并且把学好自我祖国的语言作为热爱祖国的神圣职责,因而产生了高度的学习热情。所以,当韩麦尔老师让他背书时,心里想的是“如果我能把那条出名难学的分词用法从头到尾说出来”。当他一句话也拼不出时,心里想的不再是害怕挨老师的“训斥”,而是“心里挺难受,头也不敢抬起来”。他有了羞耻感。弗郎士在学习文法时,他自信“从来没有这样细心听讲过”。过去一个字也记不住的文法,此刻觉得很容易懂。这使他自我都感到“奇怪”。当他听到学校屋顶上鸽子咕咕的叫声时,他想到“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这联想,表现出弗郎士对敌人禁教法语的卑劣行径的轻蔑和对祖国语言的深厚感情。
韩麦尔老师对祖国的深情和尽职精神,在“最后一课”中是极其感人的。这个平时严厉的老师,当弗郎士背诵不出分词规则时,他不再“训斥”他,而是沉痛地总结以往的教训:“总要把学习拖到明天,这正是阿尔萨斯人最大的不幸。”同时指出自我也有就应“自责”之处。总结过去的目的,在于让学生珍视这“最后一课”。他针对侵略者禁教法语的阴谋,赞美法语的优点,强调掌握法语的重要好处: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我们务必把它记在心里,永远别忘了它,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段话,寓意深刻,语重心长,以此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法语,用它作为武器,为法兰西祖国的自由统一而斗争。韩麦尔老师的高度职责感,使弗郎士感到他“从来没有这样耐心讲解过”,感到他“好像恨不得把自我明白的东西在他离开之前全教给我们,一下子塞进我们的脑子里去”。韩麦尔老师为了学生们上好习字课,还别出心裁地在字帖上用圆体字写:“法兰西”,“阿尔萨斯”,象征着阿尔萨斯和法兰西祖国永远在一齐。使弗郎士感到“好像许多面小国旗在教室里飘扬”。韩麦尔老师忍受着离开服务了四十年的本乡的痛苦,认真地教好“最后一课”。
3000字读后感 篇3
一、关于阅读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我所读的第一本与法律有关的外国小说,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完成了这部小说的阅读。今天当我看完最后一页,合上书的时候,完全没有初读时的焦急,乏味,冗长,抽象的感觉,反倒像是花开过后,依旧有淡淡的余香,让我久久还沉浸在对伊柳沙的心疼,对对卡拉马佐夫三兄弟的无限期望以及俄国审判制度的好奇。
阅读是个漫长的过程,如果你抱着一种功利的心态,想着是因为要完成作业才去读书,必然不会全身心投入到小说中去,反而会更觉得无聊,焦虑。但是又正是因为阅读是漫长的过程,才又能在阅读的过程中逐渐忘记当初功利的目的,融入进小说,只是纯粹的为了阅读而阅读,这样,才能真正体会到读书意义。对我而言,读书其实只是一种状态,一种能够平心静气,全身心投入的状态。进入大学后总想着要读一些与法律有关的名家、大家的著作,接受高水平法律思想的洗礼。但是真实的情况的进入大学后的我们都越来越浮躁,电脑和手机阅读让我们离“书”也越来越远。直到读了《卡拉马佐夫兄弟》我才觉得,其实不一定非得要读那些纯法律思想的书才能提高学术水平。只要读了,哪怕是一本小说,哪怕是一本与法律无关的书,都是能够让人有所收获的,又或者只是让浮躁喧嚣的心平静,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收获呢。
由于法学基础薄弱,我可能不会有太多的深刻的认识,但是我在读《卡拉马佐夫兄弟》时,心里经常会冒出许多想法,有疑问,有感叹,有反思或许还有对比,接下来就谈谈我这一个多月的阅读感受。
二、感受
(一)这一家人
小说中老卡拉马佐夫,费尧多尔·巴甫洛维奇是一个自私,吝啬,荒淫无道并且贪婪好色的小地主形象,而正是这样一个令周围人都憎恨的人,却有四个性格迥异的儿子。老大德米特里·费尧多罗维奇·卡拉马佐夫,或许大多数人都会觉得他继承了老卡拉马佐夫的自私,贪婪,我在看书的初期差不多也是这么认为
的,但是越往后读就越觉得米嘉可怜,正如那就老话“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特别是看到米嘉在接受审判时的自责、反思、和突然升起的对未来的无限渴望,假如费尧多尔·巴甫洛维奇也就是他的父亲没有被谋杀,米嘉也许会一辈子活在对父亲的憎恨和对金钱以及美色的欲望之中。但或许这又是当时那个时代人性的缩影,俄国在社会转型期间,不仅社会制度,经济水平在发生着变化,连同人们观念和思想也一同影响着。米嘉的童年是在父爱母爱缺失的条件下度过的,从小就倍受冷落,这样的人要么满怀仇恨长大,然后变得强大再回头报复所有伤害过他的人,要么就会自暴自弃,没有目标。很显然米嘉是后者,但是在米嘉的内心深处,其实是没有那么多仇恨的,从小时候开始,他就知道为了一磅的榛子的恩惠而感恩二十年,从这一点来看,米嘉是善良的,其杀害自己父亲的可能性也是很少的,当然,判断一件实事,只是从推理和性格分析是不可靠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总之,在小说的最后,我对米嘉充满了同情,为了他那一颗还善良的值得挽救的心,为了他突然明朗的对未来的期望。除此之外,米嘉的坦率和单纯也令我印象深刻,他不掩饰自己的感情,比如他对卡捷琳娜的炙热的爱,就算她同时也是自己父亲看上的女人,他也要与之一较高下;再比如他也不遮掩对父亲的厌恶,甚至对他动手。但他的张扬和放荡同时也导致了周围人对他的不满,高傲自大,不学无术,这些评价在最后的审判中对他的冲击力很大,也让他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在众人心目中形象,此时的米嘉就算是浑身是嘴也不能为自己辩解。
老二,伊万最初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学识渊博,积极沉稳的年轻人,但随着故事的不断进展,伊万变得越来越空灵,仿佛一直飘荡在天空中,没有根,没有着落,以至于在父亲被杀害后,被斯麦尔科加夫诱导得陷入深深的自责和恐惧中,甚至出现幻觉,在正反两面中徘徊,不过最终在良心和信念的拷问下,知道真相的他决定为了还米嘉的清白,冒着自己可能背上弑父罪名的风险,在法庭上作证。伊万的心理活动很丰富,但却往往表里不一,比如,他深深爱着卡捷琳娜·伊万诺夫·维尔霍夫策娃,但却常常矢口否认。再比如,其实他也憎恨自己的父亲,但是却不像米嘉般展露无疑。总的说来,伊万在小说后期,是一个矛盾的混合体,本来清晰的人生目标,态度,一下子变得迷茫,慌乱,我不知道这是否也在预示着俄罗斯在当时的时代下,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站在国家发展道路的三岔口上,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至于阿廖沙,费尧多尔·巴甫洛维奇的第三个儿子,文章中把他作为一个近
似神圣的人,没有仇恨,没有欲望,是一个被升华的形象,他的光辉笼罩着每一个心存“魔鬼”的人,似乎阿廖沙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代表某种积极的能带给人们无限希望的精神。小说里不管是善良的、邪恶的、冷漠的、势力的人物几乎都对阿廖沙怀有好感,就算是存在某个反对阿廖沙的,那也是出于对他的嫉妒和羡慕。也许生活在动荡不安的处在变革时期的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想要借阿廖沙这一人物形象表达对俄国未来的期望,以及对俄国人未来的期望。从这本书中,基本上可以了解到那个时代俄国是一个怎样的国家,俄国人是一个怎样的民族,也许正是作者是来自于这样的一个阶层,才会有对这个社会如此深刻的表达。
斯麦尔科加夫是我认为隐藏在小说深处的主角,他在事实上虽然也是卡拉马佐夫家的一份子,但是由于私生子的身份,他既不能像其他三兄弟一样有贵族样的身份,也不能从费绕多尔的财产里分的半杯羹,甚至还要低声下气的面对主人们的吆五喝六,但他也向往着充满阳光的温暖生活,向往着有朝一日可以拥有一笔足够去往法国,那个自由的国家的经费,并且他也默默地为自己的这一希望计划着。正如小说里,伊凡的那句话“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的多”从“最后一次访问斯麦尔科加夫” 这一小节里,斯麦尔科加夫向伊凡描述自己是怎样部署这一计划,又是怎样实施的,并且最主要的是他是如何将这罪恶转嫁给德米特里,甚至想好了把伊凡拉下水做帮凶,不,确切的说应该是主谋。斯麦尔科加夫的智商确实很高,不仅仅表现在他成功的将伊万变成他的帮凶这一逻辑思维上,还表现在他缜密的作案手法上,尤其是他在向伊万陈述他将费尧多尔的装有3000卢布的信封仍在地上的这一行为是为了让人们相信这是米嘉作为一个纨绔子弟由于头一次做这种事情而紧张,才慌乱的把信封仍在地上。这让我顿时很佩服他,虽然在小说中他是一个可怜的反面人物,但是,就从这一行为,用现在话说,反侦察能力很强。也因此,斯麦尔科加夫的这一特点成为我欣赏他的主要原因。
(二)作为一个法律的学习者,我在阅读这本著作时,自然会对其后面关于审判环节的关注,不得不说在“错案”这一章里,公诉人与律师菲久科维奇之间展开的唇枪舌战是十分精彩的。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书里,通过对德米特里的性格的细致分析,以及对他平日的生活作风等内外因结合,判断他极有可能是杀死他父亲的凶手,并且由此上升到对国家,对信仰的亵渎。虽然我对这份公诉书的内容丰富精彩表示了认同,但是,就针对德米特里来说,是不公平的,首先,由于德米特里个人的原因,使大部分人都认为他是个纨绔子弟,因此对他存有偏见,
并且由于他与其父亲之间确实存在尖锐的矛盾并且曾经起过争执,这一切看似巧合的事情,连起来让人们,包括检察官、法官都对德米特里产生了先入为主的观念—德米特里就是杀害他父亲的凶手。不管是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法官都应当是公平正义的象征,不能将个人的观点加之于案情上,否则,公平也无从谈起,事实也正是如此,《卡拉马佐夫兄弟》以错案告终。并且,在法庭审判的过程中,对客观存在的证据的运用程度很低,德米特里被认为行凶的血衣,凶器等一出场就被摆放在一边,全过程中,几乎被忽略,这与我们如今的法庭审判截然相反,现代刑事法律制度,对证据的要求程度很高,必须要求证据符合真实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的排查要求。总之,一切都是证据在“说话”。根本不会出现《卡拉马佐夫兄弟》庭审过程中的都是人在辩论、推理、分析的现象。也许是当时的科学技术并不发达,人们无法使用一些高科技仪器对证据进行比较分析,得出客观的结论。但是最主要的还应当是受当时的刑事法律思想的影响。这部小说诞生之际正是19世纪中期,这个时候是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针锋相对的时期,不得不说这次审判即带有深刻的古典学派的刑事思想,又引入了实证派的观点,时代特征很明显。因为,小说中卡捷琳娜为德米特里请来了一位医生,她希望通过医生来证明德米特里是神志不清醒的精神病人,想以此来逃避惩罚或者减轻刑罚。而将精神病纳入刑事犯罪的研究正是刑事实证学派的显著特点。
最后,我还要向文中我最佩服,最睿智,也最敬业的律师菲久科维奇表示尊敬。不管是他的为德米特里所作的辩护,还是他在法庭上对抗各位证人,亦或者是他极富感染力的演说内容,都让我为他折服。菲久科维奇极短的时间里对这桩谋杀案做了详尽的了解,详尽的程度,令所有人震惊,同时,他对案件也作了深入的剖析,十分理性地运用各种技巧击破公诉人的防线。比如那场精彩的对抗证人的章节,虽然他只是运用了一种手段,也就是给各位出庭作证的证人抹黑的办法,使证人们的证言受到质疑,但这手段也恰恰表现出他作为一名资深律师的老谋深算。其实短时间内要想完全了解这桩案件是不太容易的,所以说菲久科维奇在短短三天内就想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对此说法是有保留的,因为我更愿意相信,这名资深的老律师凭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完全有可能是有侧重的展开了解,比如,他会重点了解可能会是证人们蒙羞的事实。此外菲久科维奇在他的辩护中也说到了证据,他提出,公诉方对德米特里的控诉,没有事实根据,完全没有证据来证明。虽然他自己没有提出什么明确的证据证明德米特里无罪,但是我认为
这样也就够了,因为菲久科维奇的辩护足以对抗公诉方的控告,看看周围群众的反应就知道了。按道理法官如果不能证明一个人有罪也不能一个人无罪通常是回按无罪来结案,但是事与愿违,卡拉马佐夫家族在当地有着深刻的历史,想要清除法官们先入为主的信念是相当不容易的。所以德米特里依旧还是被当做了杀害父亲的凶手,这也是我所遗憾的。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每一个卡拉马佐夫成员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仅仅基于小说丰富精彩的内容,更是为了他们毫不掩饰地向我们展现了深藏在人们内心,而又被我们拼命想要否认的特征。作者通过小说既展现了圣贤的博爱与崇高的精神力量,又有邪恶黑暗的魔鬼,这两种力量的对抗共同构成小说的精神框架。人们内心是希望真善美可以战胜假恶丑,但是现实与理想毕竟是有差距的。但是这并不阻挡人们对于美好未来的向往,如果每一位阅读者都能够从《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得到反思,相信作者的写作意图也将得到升华。
3000字读后感 篇4
She was seduced by a so-called gentleman—Alec, and from then on her life totally changed from this loss of innocence. People looked down on her and respected her no more. Actually she did nothing wrong because before she was seduced she knew nothing of men. She was just a girl when she first met that terrible man.
She was forced by the gossips and the church to blame herself for this accident, so she thought she deserved nothing good. In order to get rid of the past she decided to go to a distant dairy farm but was still saying to herself that she was wrong. Maybe God didn’t agree with that, because the Lord gave her someone she loved with her whole heart and life—Angel Chare. Angel popped the question to her but she refused him without saying why. She said she loved him deeply and perhaps no one in the world could love him more than she did but she could not marry him for some unspoken reason. Angel wasn’t satisfied with this vague answer and did his best to win Tess. Somehow she agreed and they soon fixed the wedding day. Soon after their wedding Angel confessed the crime he committed to a woman long time ago and asked for Tess’s forgiveness. Tess was not at all angry and forgave Angel at once; in fact she was rather happy and excited for she also had things to confess.
She sat and told everything to Angel, hoping he would forgive her as he was forgiven but she was wrong. She was not forgiven, not as she thought she was. The woman pays.
Without Angel’s love, nothing meant anything to her. The result wasn’t important now. Tess was arrested for her murder of that so-called gentleman. Why? She still loved Angel and when he finally went back to her and asked for HER forgiveness, after he regretted what he had done unfair to Tess, she was desperate. That was too late—Alec had always told Tess that Angel would never come back so he won Tess’s trust. Unluckily Angel did come back and found Tess.! Everything was too late!
Tess was deceived and she lost Angel for the second time! The strengh of her love was so strong that she had forgotte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ight and wrong. Before that she had done nothing wrong but when she killed Alec, everything really changed! She became a criminal! How could it be? She was as pure and innocent as the good wife in the Bible. Her whole character was honest and faithful. Angel figured out at last that a person should be judged not only on what he has done but also on what he wanted to do!
Tess didn’t want to be seduced by man and she had no power to defend herself so she lost her innocence and that’s all! Angel also did the wrong thing and it was even more serious than Tess’s crime but HE was not blamed for it. Why it is always the woman who pays? Why they are always hurt? Why was Tess’s girlish purity lost? Why does the wrong man take the wrong woman? Why do the bad often ruin the good? Why is beauty damaged by ugliness? Women are too weak! Thousands of years of history have shown us that women have always been treated unfairly!
In old China there was a culture, which didn’t think of women as human beings. If you asked one if he was the oldest in his family, he would probably answer “the oldest one” even if he had some elder sisters. If you asked why then he would say, “Ha, they are not included!”
People gave birth to many girls in order to have only one boy to keep the family name going. They thought girls had no use for the family. They would be married and go to live with their husbands’ home and be their wives some day sooner or later. So they were extremely hard on girls.
Girls should be hard working, faithful, loyal, intelligent, and virtuous and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was she must be a maiden! If her husband was the first man who touched her then she was a good girl, a good wife no matter how she thought. If she wasn’t, then she would gain a very bad reputation and nobody would dare to go near her. What about men? People did not care whether he was an experienced man or not, nor did they care about his character. They thought man equals power and power equals rights…
Now let’s not be so bitter. Nowadays women’s situations have become much better. Some are because of the change of society and some are because of civilization. Just let those poor painful women like TESS be just a memory.
3000字读后感 篇5
我一般不看小说的,但这是一部改变我对叙事技巧看法的小说。
我一直认为小说终究是没有价值、营养的,它们描绘的世界离自己那么遥远。
但我现在明白,故事是把事实道理用极具感染和穿透力的方式表达出来,故事源于事实又高于事实,谢谢《无声告白》这本书!
其实这本书刚吸引我的是因为Kindle的推荐,亚马逊畅销榜,华裔作家的力作。
买了电子版后我花了两天就读完了,是我读书最快的速度了,读的过程中,内心时刻充满着激动和恐惧,激动在于我心中的价值观被这本书很好的展现出来,恐惧是因为我怕自己会踏上莉迪亚的"不归路".书本花了很多的时间描绘人物心理和细节,但总的内容这篇文章就可以涵盖,但是它带来的思考远远没有结束。
书中是以一个不寻常的5口之家的发展为主线。为什么不寻常,因为男的是华人,女的是美国人,因此他们的孩子是混血,那个年代,混血孩子的定位不清楚,不知道自己到底属于中国人的群体还是美国人的群体。孩子们想和美国朋友一起,但是由于肤色问题没人愿意和他们当朋友。
文章以女主莉迪亚的死亡拉开序幕,用莉迪亚死亡后家庭生活的变化和死亡前现实的生活交织描写。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李是一个美籍华人,靠着父母餐厅端盘子等不体面的工作把詹姆斯变成了美国国籍,但詹姆斯因为父母的工作深感自卑,他从不和别人谈论自己的父母,为了不让大家以他为话题点,他拼命的想要融入周围的人群,他只希望自己普普通通,不被人注目,但由于他的独特的外表,不管在哪里都感觉周围充斥着异样的眼光。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知名学府哈佛大学,他继续努力读研读博,他本以为可以留在哈佛大学任教,因为当时他的导师告诉他有个历史教职刚空缺出来,然后最后也许是因为他独特的外表或是不善于交际,他最终没能留在哈佛,而是去了一个普通的高校—海尔伍德任教。从那时起,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讨厌过去的一切,讨厌怯懦、独特、孤独,向往合群和普通。
莉迪亚的母亲玛丽琳是美国人,她从小就对化学、物理和生物感兴趣,她的梦想是当医生,虽然那时候女医生屈指可数。然而她的母亲却是家政课老师,她的目标是把孩子培养成一个嫁给哈佛男、照顾孩子和房子的家庭主妇,而玛丽琳却希望自己永远独特、引人注目。她不在乎妈妈的反对,报考化学、生物专业,去做常人眼里只有异类才做的事情,她一直追求的是特立独行。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她在大学上詹姆斯课的时候,第一眼就被这个独特的男人吸引住了,从此坠入爱河,可没想到,还没完成学业的她怀孕了。因此她不得不放弃学业,按照曾经母亲给她的路,结婚生子。但她内心从没放弃过追求自己梦想、追求医生目标的愿望,她不甘平凡。
从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性格,价值观迥异的两个人如果无法互相容错,注定会过上不幸福的一生。
我们知道让一个人改变最大的动力,是让他亲生感受到和自己一样的人实现了自己心中梦想的成功案例。而玛丽琳在第二个孩子稍微长大后因为生病去了医院,她意外的发现有个年轻的女孩—她世界里女孩全是护士—别人都叫他医生,甚至别的男医生也会请教她一些问题。她内心从没有过的震撼,她曾经魂牵梦萦的职业,曾经付出无数心血想要实现的目标,现在真切的发生在了这个普通女人的身上。她决定离开自己的家庭,虽然有老公和两个孩子,但她依旧认为自己可以离开他们继续深造,但这段日子只持续了两个月。当她还有两个星期就要完成考试拿到学业证书的时候,她晕倒了,结果检查是她再度怀孕了。她不得不向生活妥协,再一次当起了家庭主妇,趋于平庸。当她回到家的时候,由于自己的长时间离开,家里已经混乱不堪,孩子们第一时间紧紧抱着她,她因此采用了很多人没有能力实现自己梦想的时候都会采取的办法,生个蛋,让蛋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从再一次回到家里的那一刻,那决定把自己所有的梦想让莉迪亚实现,她在脑海中用物质给莉迪亚规划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同时由于詹姆斯的儿子性格软弱,这也让詹姆斯想起了年轻的自己,眼前的孩子似乎就是过去的自己。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自然也不喜欢现在的儿子。当他儿子告诉他他的梦想是去外太空,当宇航员的那一刻,他不知觉得打了孩子一巴掌,把他和孩子的牵绊打碎了。因此詹姆斯觉得莉迪亚很像年轻的玛丽琳,那么合群、惹人喜爱,因此他把自己全部的关爱给了莉迪亚,因为内心的自己多么向往自己年轻时可以像莉迪亚这样。
就这样,莉迪亚无法控制的开始承担父母两个人所有的关爱—过多的关爱。从那时起,她的所有的生活都被父母用放大镜检阅着,她的所有目标也都只是父母的目标。也许单纯的强加一方的梦想,孩子虽然不会快乐,但也不至于选择自杀这条不归路。根本原因在于,她的身上强加了父母两个人迥异的梦想,一个想要独立、鹤立鸡群、受人瞩目的梦,一个想要融入团队、普普通通的梦,两个梦不断地撕扯她的快乐,直到把所有这一切撕得粉碎。
当她选择自杀的时候,父母根本不相信这件事情会发生在自己女儿的身上,他们的印象里,女儿乐观、好学,有很多朋友,不可能孤独无助到自杀去解脱。她的女儿会主动要求学习物理和化学,会考上成绩第一个给目前看;他的女儿会认真看自己给她买的书《建立人脉的法则》,每天都会给自己的同学打电话,而且相聊甚欢。这一切让他们无法相信自己孩子会选择自杀。
然而我们太忙,太瑕于自己的世界,我们只看到了表面,而没有看到真实的事情。因为我们忙碌到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
莉迪亚由于害怕母亲再度离开家,让家庭支离破碎。害怕父亲每天对自己失望的表情!。因此她选择了妥协。虽然说自己会听从莉迪亚的想法,她只是给她建议,但每次目前都带着强烈期待,也许她自己没有注意,但孩子全看到了心里,因此她只能每次用好的好的来回答。以至于让妈妈认为她就是想要与众不同、就是想要当医生。为了不让爸爸失望,她在没有任何朋友的情况下,选择拨打语言助手,自己则假装是在和好朋友聊天。
反观,她的哥哥内斯,由于自己缺乏父母的关爱,但这也给了他追寻自己航空梦的机会,他从憎恨莉迪亚受到的宠爱,慢慢的变成同情莉迪亚。他在没有父母的关注下,考上了梦寐以求、可以作为航空梦跳板的哈佛大学。然而正是由于他的理解,让莉迪亚觉得这个家里唯一的牵绊就是自己的哥哥了,因此他哥哥离开家去哈佛上学的事件成了她跳湖自尽的导火索。
一切就这么结束了,但这本书给我的思考却远没有结束。这些问题根深在我的大脑中:
家庭和事业如何平衡?不同的目标性格的家庭就不能幸福吗?怎么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我们为什么会讨厌原来真实的自己?当然这里只有我片面的思考,我希望可以看到你们的思考。
家庭和事业本身就无法分隔开,一旦产生它们势必会交融在一起。任何企图把家庭和生活分开的手段都是徒劳,因为梦想再大也逃不过人心。我记得毕业后不久面试了白鹭芳洲艺术基地的销售岗位,后来得知它主要是个性化婚礼策划的,而且老板和他的老婆在一起工作,他老婆是他的助手,她已经有了2岁的女儿。与其说这是一个企业,不如说这是一个承载梦想的平台,在这里家庭和工作融合在了一起,老板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业,老婆则在公司帮助老公打理杂事。其实,这也是我想要的生活。不管去哪里,不管工作多么不确定,家庭永远是确定的,是稳定的。
第二个问题我还没有答案,毕竟自己结婚时间很短,没有足够的生活阅历支撑我回答这个问题。我唯一能说的是往往成功的企业家或艺术家,他们本身就是个外人看似不可能存在的矛盾体。他们既内向,又外向。既暴躁,有和蔼。既优柔寡断,又当机立断。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可以认亲自己的优劣势,在不同的情景下,发挥出不同的特点。我们不需要一个完美的个人,只需要一个互补的团队。
培养孩子的根本是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这一切的基础是承认孩子是一个脱离父母的、独立的个体《无声告白》读后感3000字作文。他属于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梦想和性格。他不是承载我们未完成的梦想的器皿。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在孩子实现自己梦想的道路上提供成年人的帮助,知道孩子的兴趣和天赋,把枯燥的事情用孩子感兴趣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他喜欢动物不喜欢英语,用动物组成英语字母的形式或许有帮助。我们需要的是找到孩子的天赋、引导他去做他可以做的很好的事情,慢慢的,做的好的事情就会变成他的兴趣。我的原则是,如果你本身足够厉害,你可以帮助孩子找到工作,那么你可以事无巨细的关注孩子。如果你希望你孩子超过你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无为而治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你只需要倾听孩子,给予指导和建议。学习生涯中有两个东西极其重要,兴趣和朋友。
我曾经一直是一个关注自己缺点胜于自己有点的人,文章中的詹姆斯也是,我们拼命想弥补自己的缺点,就像补习自己不擅长的科目一样
慢慢的,当性格无法改变的时候,我们变的自卑,开始讨厌自己,认为自己不该这样。而这一切对我慢慢好转,在于我读了关于内向、天赋、性格、优势等一系列书籍开始,慢慢的我可以正视自己的缺点了,我知道有些是不能改变的,而我要做的事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优点,然后用专属于自己优点的办法,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
只要知道目标,每个人都有只属于自己最高效的办法。
互联网时代,解放了人性,也解放了梦想,是时候让自己承担起自己梦想的全部重量,不要把它交给任何人,包括自己孩子。
生命无法回溯,现在的一切终究会连点成线,在你年老时刻,回忆起来,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3000字读后感 篇6
才读罢这本书已经是满腹的沧桑了,随余秋雨游历了一边世界上那些正在被时间、战争所吞噬的礼貌遗迹。那是怎样的一种旅程?捧着这本《千年一叹》,我的手就好象抚摸到了礼貌的碎片、历史的车辙......
放下书,去细细品味的时候,才发现,我的心原先正在滴血......
这是一本日记,写的是在千年之交,余秋雨先生随香港《凤凰卫视》考察人类礼貌遗迹的经历。一个柔弱的学者、书生,数万公里的越野行程,何等的不易?这是对人类礼貌的一种执着追求、谑诚朝拜。沿着人类古代礼貌的路基前行,却发现竟然有那么多路段战壕密布、荒草迷离、盗匪出没!人类正在慢慢亲手毁掉自己的礼貌。
或许是对余秋雨先生的尊敬,我对这本书的感觉颇为良好,读书的同时既领略了沿途的奇闻轶事、还有余先生思辩的精神、对礼貌衰落的厚重情感;对当地贫穷落后的现状的痛惜;以及对当地人的愚昧、麻木的痛恨所感动。心里不禁的为余秋雨先生的此行叫好,一本在世界最危险、最有人类礼貌仓桑感的地方写成的日记,大大的解决了我的饥渴。
“千禧之旅”的首站是希腊。
是希腊国家男子足球队曾拿过20xx年的欧洲杯的冠军。希腊是一个神话般的国度――这是我对希腊仅有的了解。随着余先生的笔迹慢慢的游,让我明白希腊竟然有如此浓厚的文化气息!遗憾的是那里的文化正在一步步走向衰亡、没落。谈到希腊衰落的原因,余先生认为有两点:一是雅典斯巴达人旷日持久的内耗;二是内忧外患,又不断远征,希腊始终没有成立一个统一的集权的国家。
古老的埃及礼貌也不容乐观,她已经没落了,却还在沉醉于自负的神秘,余先生认为:“埃及以庞大的雄姿切断了被外部世界充分理解的可能,其实也切断了自己的延续使命。”过于沉湎于对死后世界的憧憬,使他们不重今生,只顾来世。神秘、古老的埃及最后在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阿拉伯人的轮番讨伐下,最后没落了,只剩下卢克索一带的所谓的“法老人”后代还在不断叮叮当当地修复着祖先陵墓,供人参观。这是埃及法老的杯具。
两河礼貌以商业与法律著称。而此刻,在余先生的眼里、在镜头下,文化二字竟会是那样的苍白无力。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不在了,古老的巴比伦礼貌被践踏了!
希伯来礼貌充满了感伤与动荡,从没有一天的宁静与安定......
一个伟大的波斯统治者――大流士,他消除了由居鲁士儿子的残暴变态和版权者的宗教阴谋所带来的种种恶果,带领500佣兵起家,大小1000多战,战无不胜,最后建立了空前强大的波斯帝国,把版图和实力在居鲁士大帝的基础上继续扩充。而此刻......
谈到印度河-恒河礼貌的衰落,余先生认为与宗教有关。那里也如同耶路撒冷一般,是多宗教聚集、冲突的地方,宗教仇杀很严重。战争、杀戮又把这千年的礼貌消磨了。
......
礼貌在铁戟长刀下衰落了。
极度的贫穷与落后,
极度的愚昧与无知,
礼貌与野蛮只有一步之差。礼貌的发源地,是最早开始使用文字的地方,此刻却成了文盲最多的地方,真是绝妙的讽刺......
波斯礼貌;希伯来礼貌;埃及礼貌;希腊礼貌;巴比伦礼貌......此刻只剩下了一堆堆废墟,废墟伴随着他们的礼貌一齐埋葬。
余秋雨先生是一个具有文学理论家、文化史学家和作家的多重身份人,一本《千年一叹》以他深厚的文学和史学功底、深厚的文化感悟力和艺术表现力洋洋洒洒的揭示着人类文化的内涵。读着这本书,我的思绪在博大精深的世界文化和古老神秘的礼貌古国中穿行。最令我着迷的是余先生在书里深刻的思考,深刻的思考是一个作家文学生命的所在,他的文字很是深邃,是散文中的一个另类。这本《千年一叹》每一篇文章都在闪耀着耀眼的光,每一个字都是一个文化的符号,向我们诠释了历史的好处。
历史是复杂的,历史是多元的,历史是无穷尽的。历史是文化的缔造者,但文化也可能在历史中泯灭。余秋雨先生以他敏锐的思维,强烈的忧患意识,给了我们一本《千年一叹》。余先生其实间接的告诉我们要保护炎黄文化,就象保护我们的母亲。不要让文化陨落的杯具在我们那里重演。一本沉甸甸的《千年一叹》在带我们游离文化古国的同时,也给敲我们敲了警钟:悠久文化其实很脆弱。
是否文人都怀有比较严重的忧患意识?根深蒂固地生长在内心?无时不刻地左右着他们的眼睛与思想?
余秋雨的《千年一叹》就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的重重叹息。
这是一本日记,记录了作者随香港凤凰卫视亲身越野数万公里考察人类各大礼貌遗迹的经历。十个国家一一走过来,他的震惊伤感表露无遗:“人类礼貌的巨构崩坍得如此凄凉!”“衰草瓦砾,承载着一个从古到今的灾难,一切摧残都是具体的,一切委屈都是难以表述的!”在抚摸礼貌遗迹累累的伤痕后,作者回头苦思:作为我们的生命基座,中华礼貌也伤痕累累,却如何避免了整体性的崩坍?这种避免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哪些代价是正面的,哪些代价是负面的?过去的避免能否担保今后?更重要的是,此刻世界上生龙活虎的年轻礼貌,过多少时间,会不会重复多数古代礼貌的兴亡宿命?作者忧心叩问,是啊,“思亘古如斯又倏忽闪现,谁的惊愕能深究它?”。
由希腊而入,忧伤的情怀已起幕。远古的爱琴海依旧在,公园前5世纪的遗迹――石柱只剩下之后者的铭刻,迈锡尼的海伦早已随战争而消逝,空留一个三千三百年前的王城遗址,可惜以前的千古气势已成追忆,幸而,还有一个奥林匹亚,宙斯神殿和希拉神殿依然有圣火的气息……
埃及,尼罗河、法老、金字塔、太阳神庙……埃及礼貌是疑问最多的礼貌,是最难以解读的礼貌,因为难以解读,所以便难以传承。埃及人对能追溯他们历史的许多古碑、古籍依然没有其文字的解读潜力,因而,礼貌的神秘便无处不在了。所以,作者说“当法老们把自己的遗体做成木乃伊的时候,埃及的历史也成了木乃伊”,庆幸,中国有个秦始皇,他让中国的历史活了下来。
以色列――怨气聚集的国家。以前辉煌的所罗门王朝丝毫没能让坚强的犹太民族得以安逸地喘息,命运对其尤为不公,那么多的灾难接二连三地降落在他们头上,驱逐、杀戮、奴役,怎样也摆脱不了,但这个民族最让人佩服的地方就是:“为了民族的解放不惜一次次大迁移。而只要落脚,就能迅速创造出一个优于别人的生态。如果这种生态中有被奴役的成分,那么他们宁肯放下,选取流浪”。是啊,多舛的命运已造就了他们坚强的的生存文化,但无论多么坚强,集合了三大宗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精神重心的耶路撒冷永远都是他们内心的痛,一面哭墙见证了他们多难的历史。
巴勒斯坦,有一座世界上最古老的的城市――杰里科古城遗址,一万年前的骄傲此刻只剩下破败和不安全,唯有几丛遗落的花,悄悄鲜艳了一万年。
约旦,美丽神奇的佩特拉山谷中,玫瑰红宫殿和罗马竞技场还完好无损地存在着,却只能与清风明月为伴,因为缺少文字所以其寂寞的辉煌显现的是隐性的礼貌形态,对它的了解只能靠猜测与想象。
伊拉克――敏感的国家,因为有了全人类礼貌的母亲河――底格里斯河而令人向往,虽然铁丝网重重。原想由此探寻巴比伦礼貌的痕迹,比如早熟的《汉谟拉比》法典,比如残暴的统治,比如奇异的建筑,比如,天文学、数学、医药学……然而,在巴格达博物馆里,作者只看见了一屋的空缺,一屋的悲怆,一屋的遗忘,连巴比伦遗迹也被糟践成一个低劣的现代模型。
伊朗,历史上的伊朗被征服的次数很多,所以历史的遗迹在征服的过程中被破坏得很彻底,米底王国(伊朗人建立的第一个王国)的首都和居鲁士成为作者了解伊朗史的开端。伊朗因萨珊王朝而奠定了现代伊朗文化的基础,此后,伊朗不断地遭遇到侵略,但是,最后居然在重重的灾难中成了伊斯兰文化的一个重镇,以独特而缓慢的步伐,走进了现代。此刻的伊朗呈此刻作者面前的是一种淡然漠然,有点苍凉,有点神秘,有点世俗。
巴基斯坦,没有石柱的断残、城堡的倒塌、古都的湮灭,但是“赤脚密如森林”,这个国家呈此刻作者面前的是不可掩饰的惊人的整体性贫困。这是另一个好处上的礼貌沦落。欣慰的是作者在其首都伊斯兰堡的塔克西拉寻找到了犍陀罗艺术,在那儿,法显和玄奘以前的足迹让他激动万分,他思考了僧人远行进行礼貌之间深层沟通的好处。
印度,向往以久的“恒河晨浴”让作者彻底明白了那与美丽无关,却是一场人类的杯具。极端的贫困、极端的混乱、极端的肮脏让作者早早告别阿育王与菩提树,逃离了。
尼泊尔,绿色的尼泊尔让作者的感觉瞬时苏醒。在这儿,作者得以静静地反思万里历程,为此番的文化考察画下一个大大的感叹号。
远征和失序,迷昧与保守是作者思考得来得礼貌衰落原因。
千年走一回,山高水又长。车轮滚滚尘飞扬,祖先托我来拜访。我是昆仑的云,我是黄河的浪,我是涅的凤凰再飞翔。
法老的陵墓,巴比伦的墙,希腊海滨夜潮起,耶路撒冷秋风凉。我是废墟的泪,我是隔代的伤,恒河边的梵钟在何方?
千年走一回,山高水又长。东方有人长相忆,祖先托我来拜访。我是屈原的梦,我是李白的唱,我是涅的凤凰再飞翔!
3000字读后感 篇7
Walden is a masterpiece written by Henry David Thoreau (1817-1862), who was born in Concord, Massachusetts. The age he lived had witnessed the flourish of capitalism as well as the prosperity of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During the 19th century, the American economy developed at so fast rate that most people were bound up in pursuing the material satisfaction , while ingored the spiritual life to a great extent. But Thoreau was quite different from other people, he disdained the modern civilization and attached more importance to the spirit than the material. He thought many people of his time lived in a non-human-like modern society and many modern appliances, such as trains and telegraphs, had done harm to people's harmonious life peace and also broke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In order to prove that without the modern instruments , people can also live a happy life, in 1845, he moved into a cabin on the shore of Walden Pond and live there alone for two years to get close to the nature .Walden, is the famous book mainly talks about his life and thoughts during those days living in the woods .
Thoreau was so happy with the life living near the lake of Walden that he felt it a sweet grace to have the nature' accompany and even the sounds of rain and the sights around his house were full of sincere friendship. In his eyes, the nature was an intimate friend of him and all things in the nature were lively and vivacious. And all kinds of animals in the wood, such as field mouses, robins and wild rabbits were amicably treated and regarded as his adorable companions. He even thought that plants were also had the right to live equal with human beings. Just because of this, he even blamed himself for hitting chestnut trees with stones. From many words or sentences, we can easily feel Thoreau's deep love and care towards nature.
Besides, Thoreau was a pioneering nature lover, who called on people to stop destorying nature but protect it by setting himself an example to others. The consciousness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in our modern society, while the whole world is trapped in some serious ecological crisises resulting from hunting and killing animals, cutting down trees and polluting the rivers for pursuit of human beings' own interests. We all have the common sense that the number of wildlife is decreasing, the area of lake is shrinking, and the water is not clear any more. What's worse, environment problems such as globe warming, climate change and air and water pollution are deteriorating during the commercial process . So it's high time that we should realize we never be the dominator of the whole world conquring nature, but should spare no efforts to improve the environment right away. That is, we should comply with the natural laws, make reasonable utilization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keep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between the society and the environment. Only in this way will we has an opportunity to embrace a bright future and achieve a sustainable society .
In the book, Walden, Thoreau not only advocated the protection of nature, but also encourage people to comprehend and return to nature. He told us using his own experience that by living a simple life close to nature, we human beings will find out the true value of life and significance of existence.
After reading the book, what impressed me most is the description of the fascinating scenery around the Walden pound, especially these sentences: "A lake is the landscape's most beautiful and expressive feature. It is earth's eye; looking into which the beholder measures the depth of his own nature. The fluviatile trees next the shore are the slender eyelashes which fringe it, and the wooded hills and cliffs around are its overhanging brows". To Thoreau, the Walden lake is like a charming and melting girl , who has slender eyelashes and likes to dress herself in different beautiful clothes with the changes of different seasons.
Every morning after getting up, Thoreau would have a bath in the Walden lake to start a new day. After that, he used to wander around the pond and refresh himself with the fresh air. In summer days , he cultivated a piece of land and growed beans, blackberries, johnsworts and the like. The depiction of his leisure rurality spontaneously reminds me of Tao Yuanming, the famous Chinese poet, who lived in the Jin Dynasty and made his life meaningful by returning to the nature and perfecting himself. If Thoreau and Tao Yuanming lived in the same period and place, they would probably become best friends.
From the book, we know that during the years when Thoreau lived near the Walden, he did not completely isolate himself from the outside world. Sometimes he went to the town and did odd jobs and would receive visitors and friends in his cabin at times. As I mention before, the intention for his living in the woods was that he wanted to teach people how to live a simple life, achieve enjoyment from the nature, free oneself from the strained daily life and what is more important is to reevaluate the value of social life.
Thoreau's though of enjoying a simple life has a more realistic significance and have become a valuable spiritual wealth in our modern societ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terial civilization, people's desires are swelling limitlessly and many people are busy with the pursuit of wealth and luxurious life by any means, including at the expense of nature. However, even in the society materially affluent and technologically advanced , people are not be more happier than those people who lived centuries ago, but even feel less satisfactory and complaint more about their present life as a result of having unbounded desires of getting more and better. Therefore, many people who possess a lat have become slaves of machine, working more but do not have the ability to enjoy what they have.
In the book Walden, Thoreau had realize this problem several hundreds ago. Thus, he set his mind to give a enlightenment to awake people and encourage them to live a simple life. His thoughts have great similarity with the belief of our Chinese humanism, that is, the meaning of life lies in the sane and healthy enjoyment of a simple life. In fact, Thoreau and his teacher and friend Emerson praised highly on Confucianism and both them benefited a lot from it. I am very happy to see the interlinked place between Chinese culture and western culture.
Reading this book is like having a tranquil steam flow through my heart, washing the dust in my mind. It teaches me how to keep a pure spirit in the complex society, set proper goals for my life as well as enjoy the endows of nature. In short, I feel it quite worthwhile to read the book Walden. I sincerely hope more and more people would like to read this book and receive benefits from it .
3000字读后感 篇8
卒读此书,已不禁数次掩卷叹息痛恨以致落泪。
他是一个怀有梦想的老好人,真诚、有正义心、上而对母至孝、中而敬妻如宾。“文宣”为名,真深得孔氏要旨。然而竟患肺病,贫困、家庭破裂,呕血而亡。“汪文宣”真有“枉为文宣”、枉为至贤的味道。
她是一个怀有梦想、追逐和珍视青春的激进者,青春与活力从来没有消失于她的外表,然而对家庭的责任又让她心灵已不再青春。“曾树生”,暗示着昔日的活力湮灭于今朝。
她只有五十多岁,然而老花、头发花白以致最终全白,她希望以封建的旧文化固守这个家,却被不断袭来的生活困境一次次击败,最后丧独子,凄楚地离开,不知所踪。
“寒夜”是谁导致的 ?是家庭吗?
一开始,他在寒夜的街上犯愁,就是因为家里和妻子吵了架,她离家出走。而母亲又不接纳这个不守礼节的儿媳,以致他把她请回家后,家里的战争还不平息。这场家庭战役直到他患病才稍有缓和,可好景不长。而妻子远赴兰州,这斗争还以暗战的形式进行着,直到他死。看来寒夜之寒,缘于家庭。
可是母亲之恨妻子,是因为她的放浪。妻子厌母亲,是因为她的管束。这很大程度上,是新旧文化的不相容的结果。
母亲是知识分子,却是缠过小脚的封建知识分子。她重视家庭的尊卑关系,因而要求妻子对丈夫的绝对服从;她重视身份名分,因而不愿做老妈子的工作。她并非不能吃苦,只是以为知识分子的名头不容她涉足低贱的工作;她也因而厌恶儿媳在经济上高于儿子,不愿花费儿媳的工资来养家,因为在她看来,儿媳的诚意相助只是对其处境的鄙视和对其权威的挑战;所以她能据以攻击儿媳来显示自己的权威的方式也只有利用名分:儿媳并非明媒正娶,她只是“姘头”。同时,母亲的封建世界观让她难以接受新生事物。她抵触儿媳的各种新式生活方式,如外出应酬、打桥牌、送孩子上新式的贵族学堂、让丈夫看西医等。也让她骨子里相信上天为代表的彼岸世界。从而更加反对儿媳的享乐。
然而妻子却是新式教育下的知识分子,她进步、有理想,重视平等的社会关系和自由的生活以及爱情,热爱青春和事业。在理想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她的内心是苦闷的,她于是通过表面的青春——交际、应酬、打牌、去咖啡馆来欺骗自己,求得对梦想未竟的失落心情的补偿。然而母亲却阻挠了她。这让她害怕回家。因为家让她看到了现实的自己。她于是更加远离家庭,早出晚归,让浮华迷醉自我。而这种不规范的行为更让母亲难以接受了。于是矛盾愈来愈深。
家庭的矛盾,反映了新旧交替年代中,新旧文化的矛盾。并且具有普遍代表性:代表了广大知识分子之间的文化斗争和他们每个人内心的新与旧的自我矛盾。
但是,矛盾并不仅限于此。这种新旧盾本不该如此激烈。真正使之激化的,是现实社会生活本身。而汪文宣就代表了这个现实。
如果汪文宣有权有钱的话,母亲的名分上的自卑感必然荡然无存。而妻子的大办教育的梦想必然实现,那么她的青春,照她所言,也不会浪费了,她也必不会以纸醉金迷的生活来自我掩饰,至少形象上不会给母亲留下过坏的映像。
然而汪文宣穷困而没有权势。
他有足够的才气,有足够的正直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然而他始终在下位徘徊。因为他过于正直了。他不愿媚上,他自立自强。于是他的才气便为机械化的、毫无自由的日复一日的工作所禁锢,他的心也便为虚假、谄媚、自私、冷酷所中伤。这一层的不得志,再加上家庭关系的扭曲,让他首先在精神上垮了下来,随即生了重病。妻子认为他的失败是因为过于老好、懦弱,可真正让他失败的却是社会,而真正损失了的,也是社会本身。社会应当让人们尽其才来去在其中打拼的,可是这个不合格的社会却让无能、腐败、投机和谎言占了上风,让它们肆虐在真正有能力者的头顶。“你应该看明白了:这个年头,人是最不值钱的,尤其是我们这些良心没有丧尽的读书人……”此言得之。这个不合格的社会也因此而变得更加不合格:失去了真实的创造者,而靠虚无度日,只能日益堕落。战争来了,只能封锁消息来求得短期的稳定。这种亡羊补牢的行动,开始得恐怕也过于晚了。
他的懦弱,与其说是由于本身,不如说是由于社会。在那样一个变异的社会,为了生计,自然不能发表什么不满,于是出于累卵之境的他,对周主任的眼睛只能是在心底愤恨、对同事的嘲讽也只能假装视而不见。这简直是悲哀。心中的痛苦只能埋藏得更深。而对于家庭呢,只能说是出于爱。母亲和妻子都十分爱他,他也因此爱她们。她们互相攻击,他却处于维系家庭而把压力全部揽在自己身上。要知道,贫穷的家庭更加吃不住这等矛盾。双重的痛苦加之于心而不能言之,他只学会了借酒、借梦境来派遣和抒发不快。要知道这种无私的爱是何等伟大,然而它在那个社会中竟无生息之地。
他反而并非懦弱的人。同学唐柏青、同事钟又安相继死去、妻子又写信说离开自己,他的心理防线就这样一道道地被打破,然而他最终并未放弃生的希望。当母亲说到死时,他悲愤地说:“我们没有抢过人,偷过人,害过人,为什么我们不该活呢?”这是正义的勇士在向不公的世界抗争啊,这种生活的欲望怎能同“懦弱”挂钩呢? 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在要求着公平,悲愤地抗争着现实的命运。
就连孩童也被恶寒所拘。小宣的麻木冷漠和少言寡语的过度成熟及病态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那个社会不仅毁灭了人才、毁灭了梦想,还毁灭了最朴实的爱。不准爱和梦想进入,焉得不寒,又焉得不黑暗?寒夜就是那个社会。寒夜,是指一种生理上的寒冷与黑暗,更指精神上的苦闷和无助,同时还是一个用冷酷无穷无尽地折磨人的时代。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他认识‘将来’,‘将来’像一张凶恶的鬼脸,有着两排可怕的白牙”。时代的可怕和黑暗,让人不相信将来。书的最后只有难明长夜:“她需要温暖”。这怎么不是那时每个真正的人的心声呢?
文中的现象是值得审视的,其悲中之愤,正如发硎之剑,直刺社会、直刺人心。这是读书人的血泪史,又何不是每个贫民的悲哀呢?那个“炒米糖开水”的冰冷喊声数次在寒夜的最深处响起,不正在控诉着社会的非人道吗?
这一家人一开始总把不幸归乎日本侵略,于是数以“抗战胜利”自慰,及至抗战真的胜利了,他们有有何改观?只是汪死、母迁罢了。不幸在于何处呢?作者以胜利庆祝日与汪文宣之死同日来引导我们思考。
这本书的艺术方面有很大的特色。
首先是象征和隐喻。整个环境都作为了喻体。寒夜、老鼠、路、雾、雨、蜡烛、屋内的灯光和停电后的屋子、母亲卧房的门、红灯……都有一定的寓意。构成了整体的幽暗、昏黑、寒冷、凄怆、孤寂、迷茫的色彩。象征了社会的难以捉摸和冷酷、可畏。
梦境作为象征者,有预兆和谶语的色彩。比如汪文宣做的第一个梦,梦到妻子和母亲矛盾的极端凸显,再如后来梦到妻子离去等等。
其次是大量的心理描写。文章通过景物移情、心理独白、人物书信、人物感官上的刺激和梦境来显示其心理活动,甚至大段故事情节都在意识流动中展开。而心理描写的主要对象又在他和妻子之间跳跃。从而剖析了二人的矛盾和联系。尤其是感官和梦境,使得情感更加真实和打动人心,用英语中的一个词形容较好:empathetic。如他的病痛和心理负担二者的表现,就主要以感官和梦境为媒介。最典型的莫过于唐柏青之死和钟又安之死了。对于唐柏青的死,作者并未作正面描写,而是以现场汪文宣的感官刺激为支点进行表现,有适当转换为半知视角的感觉。先是声音“轰隆隆”,接着是尖叫,接着是眼前的模糊,之后是“仿佛”的猜测,之后便宕开一笔,转向人群。看似不连贯的片段组合成一个通过想象即可完整还原的场景,同时景象本身的破碎感又加重了情感上的恐怖、悲恸。然而对这种悲痛,作者并不仅限于现场的描绘。后来汪便生病了,脑中时时出现的幻象不断敲打着汪,也不断刺激着读者的心。这同时也为其噩梦创造了氛围。以致他分不清梦与醒。他的回避的态度可见于此。再说钟又安的死。没有直接描写,只是间接地通过同事的传言得知。这又突出了人际关系的冷漠。汪在钟的葬礼上把花圈上的名字看成自己的,正是一种幻觉,显示了深深的畏惧。
在结构上,又有双线的意味。一条是抗战,一条是汪文宣调整家庭和工作矛盾。开始二者处于平行状态,后来二者有了极大的冲突,这种整体结构上的冲突显得尤其剧烈。在浪尖之上,主人公死去。悲剧性在此得到升华。胜利、死亡,一喜一悲,发人深省。
所有的事情都不该发生,但悲剧却在一个没有抢过人,偷过人,害过人的忠厚知识分子身上。同时这不是个例,包括唐、钟、汪母、树生在内的所有正直肯干的诚实的知识分子以致千万贫苦百姓,都冻死在、或挣扎在、或即将惨死在这寒夜。这就是寒夜,其中生活的人,需要温暖。
3000字读后感 篇9
Learn to love and care
Here I am sitting on a couch alone, thinking about what I have just finished reading with tears of sadness filling my eyes and fire of indignation filling my heart, which revived my exhausted soul that has already been covered by the cruelty and the selfishness of the secular world for a long time。 It is truly what I felt after reading Oliver Twist, written by the prominent British author Charles Dickens。
The resonance between me and the book makes me feel not only the kindness and the wickedness of all the characters in the novel, but what this aloof society lacks, and what I lack deep inside。 These supreme resources I’m talking about right now are somewhat different from minerals, oil that we usually mention。 They’re abstract like feelings, and some kinds of spiritual stimulation that all of us desire anxiously from one another —— love and care。
Those charitable figures whom Dickens created in the novel are really what we need in life。 They showed love and care to others, just as the gentle rain from the sky fell upon the earth, which was carved into my heart deeply。
Mr。 Brownlow is one such person。
The other day he had one of his elaborate watches stolen by two skilled teenage thieves, Artful Dodger and Charley Bates, and thought naturally it was Oliver, who was an orphan and forced to live with a gang of thieves, that had done it because he was the only one near by after the theft had taken place。 Being wrathful, he caught Oliver, and sent him to the police station where the ill-tempered, unfair magistrates worked。 Fortunately for him, Oliver was proved innocent by one onlooker afterwards。 With sympathy, Mr。 Brownlow took the injured, poor Oliver to his own home。 There Oliver lived freely and gleefully for some months as if he were Mr。 Brownlow’s own son。 One day, however, Mr。 Brownlow asked Oliver to return some books to the bookseller and to send some money for the new books that he had already collected。 The thief Oliver once stayed with kidnapped him。 After that he disappeared in Mr。 Brownlow’s life。 Searching for a while, Mr。 Brownlow had to believe the fact that he had
run away with his money。 But dramatically, they came across each other again a few years later。 Without hesitation, Mr。 Brownlow took Oliver home for the second time not caring if he had done something evil。
Perhaps most of us would feel confused about Mr。 Brownlow’s reaction。 But as a matter of fact, this is just the lesson we should learn from him。 Jesus said in the Bible。 “Forgive not seven times, but seventy-times seven。” Why is that? Because forgiveness is our ability to remove negative thoughts and neutralize them so our energy may be spent on doing what we came here for。 We cannot move forward in our future if past issues cloud our thinking。 Stop put Mr。 Brownlow into the list of your models。 Always give people a second chance no matter what they might have done。 That’s also a substantial part of loving and caring others。
Then there are Mrs。 Maylie and Rose, Oliver’s other benefactors。 Maybe the reason they loved and cared Oliver was not because of forgiveness。 In my point of view, it was trust。 They had faith in Oliver when he was considered to be a filthy burglar who tried to break the front door of Maylie’s at midnight。 But this wasn’t how these two ladies saw the whole thing。 They denied Oliver’s crime immediately and listened attentively to Oliver’s own description of his miserable life。 They were deeply touched by Oliver’s strong perseverance and astonishing vitality。 Accordingly, they remedied Oliver’s body and heart and turned him into a different boy。 He began to wear appropriate and clean suits which were tailor-made for him and receive education。
3000字读后感 篇10
《麦克白》被列为沙翁四大悲剧之一。在看《麦克白》的时候,本人自然而然地带着探询到底哪里体现悲剧的成分。或许,事先对沙翁的所谓的悲剧期望过高,看完后,了无悲痛怜惜的情绪。是我麻木了呢?还是没有体会到《麦克白》的悲剧成分。于是乎,看完后并没有立马写此剧的读后感。而是在空闲的时刻里想想故事情节,想想沙翁笔下的主人公麦克白是如何成为悲剧的主角的。
即使是此刻的我,还没深切感受到悲剧,或者悲剧的思想。那么,便让我在对《麦克白》的些许感悟以及边写边想的过程,来好好体会其为何能够成为悲剧,还是沙翁笔下四大悲剧之一。
请允许我以带找寻悲剧色彩为线索,分析我心中所疑惑的麦克白。
首先,《麦克白》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作为男主人公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军中的一名大将。在大败叛徒的归途中,听信三位女巫的模糊的预言,随之而来的被封为考特爵士的事件得以应验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并没有感恩戴德,而是为了最高的预言——未来的君王,而起了歹心,并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合谋把苏格兰的国王邓肯刺杀于麦克白的城堡里,并稼祸给守卫国王的两名近身侍卫。当国王被谋杀的消息传到人们的耳中的时候,麦克白以诚挚的愤怒杀死了那两名冤枉的侍卫。在国王被刺杀的元凶还没找到的时候,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以及道纳本为了自身安全分别逃亡英格兰和爱尔兰。不明真相的苏格兰贵族们,却给他两兄弟以谋杀国王的嫌疑定论。不久,为了巩固国王的地位,麦克白暗派了三名刺客,不惜代价地杀害了以前出生入死的战友,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班柯同行的儿子弗里恩斯借着夜色成功套离了暗杀。
不久,麦克白的所干所为得以败露,引起贵族们的内部意见不一。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苏格兰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道纳本以及班柯的儿子弗里恩斯连同英国军中大将西华德和其子小西华德带领一万精兵征讨麦克白。最终以麦克白夫人自杀,麦克白首级被取而拉下帷幕。
悲剧体此刻哪里呢?
本来麦克白前途一片光明。苏格兰国王邓肯这样赞誉麦克白,“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能够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谢和酬劳;此刻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我已经开始把你栽培,我要发奋使你繁茂。”
应对如此的赞誉,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麦克白构成鲜明的比较。班柯是如此说的,“要是我能够在陛下的心头生长,那收获是属于陛下的。”而麦克白在得知国王宣布立他的长子马尔康为储君,册封为肯勃兰亲王,将来要继承国王的王位后。麦克白旁白道:“肯勃兰亲王!这是一块横在我的前途的阶石,我务必跳过这块阶石,否则就要颠仆在它的上方。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好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但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从比较里我们能够看出,麦克白对于女巫的预言还是挺上心的。麦克白夫人是这样形容她的丈夫的,“你本是葛莱密斯爵士,此刻又做了考特爵士,将来还会到达那预言所告诉你的那样高位。但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近的捷径;你期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但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期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麦克白夫人评价其丈夫是很中肯、很妥切的。
“每个成功男生背后都有一位成功的女生”,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个失败的男生背后都是一位失败的女生。使麦克白的道路从此不一样的,引向罪恶深渊的,既有其内心魔鬼起的贪念成分,是内因。而外因,更多的在于,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和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项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男生其实是懦弱的动物,要不是听信于其女生的话语或者说是意见,女生最喜爱把自己的一己之见,个人的好恶以甜言密语来强加于男生的身上。无论其后果是好是坏。最后的承担者只有一个,便是男生。俗语说得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悲剧的色彩便由此铺开浓重的开端。试想,一位名誉与权利双收的大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必要为了更高的权利舞台而把自己的前路置于未解的黑洞中吗?果其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何许人也?曰麦克白夫人也。
此悲剧一,悲剧二是麦克白及其夫人既然已把苏格兰国王邓肯给刺杀了,大权已握,凭着自我以往树立的威信及人脉,足能够服众,假以勤加朝政,笼络人心,王位之固指日可待。但是,心术不正的他,却认为班柯是其心中的一大患,除之而后快,便加害于他。伐戮便由此展开。“我要去突袭麦克德夫的城堡;把费辅攫取下来;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不幸的人们一齐杀死。”这便激起仇恨的果实,用以塞满敌人的喉咙。马尔康、道纳本和麦克德夫与少数贵族内应外合,打着除掉暴君的正义旗帜堂而皇之对战麦克白。
悲剧三是麦克白当了国王后,对预言的深信不矣,想知道未来是如何,或者准确地说,如何防微杜渐。找到女巫后,麦克白“凭着你们的法术,我吩咐你们回答我,不管你们的秘法是从哪里得来的”,麦克白便认真听从女巫的主人——精灵的忠言警告:“你要残忍、勇敢、坚决;你能够把人类的力量付之一笑,正因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能够伤害麦克白。”“你要像狮子一样骄傲而无畏,不好关心人家的怨怒,也不好担忧有谁在算计你。麦克白永远不会给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麦克白沾沾自喜,以为这便意味着其王位固若金汤。从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他想。正义之师来到勃南森林附近的乡野,马尔康说道:“每一个兵士都砍下一根树枝来,把它举起在各人的面前;这样我们能够隐匿我们全军的人数,让敌人无从知道我们的实力。”另一头的邓西嫩城堡内,使者说道:“当我站在山头守望的时候,我向勃南一眼望去,好象那边的树木都在开始行动了。”麦克白回应:“要是你说了谎话,我要把你活活吊在最近的一株树上,让你饿死;要是你的话是真的,我也期望你把我吊死了吧。我的决心已经有些动摇了,我开始怀疑起那魔鬼所说的似是而非的暧昧的谎话了。”当正义之师攻打到邓西嫩城堡时,麦克德夫与麦克白的对话,也同样让人有所同感:
麦克白你但是白费了气力;你要使我流血,正像用你锐利的剑锋在空气上划一道痕迹一样困难。让你的刀刃降落在别人的头上吧;我的生命是有魔法保护的,没有一个妇人所生的人能够把它伤害。
麦克德夫不好再信任你的魔法了吧;让你所信奉的神告诉你,麦克德夫是没有足月就从他母亲的腹中剖出来的。
麦克白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正因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好被人坚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我不愿跟你交战。
悲剧色彩便从此体现出来,对于女巫的预言,正如麦克白所说,“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或许,麦克白根本就不就应听信于女巫,更深层的是,或许女巫在此剧的开头就不就应出现。但是,要是没有了女巫的预言,要是没有了内心贪念的麦克白,要是没有妇人之道的麦克白夫人,那么,《麦克白》也就成不了沙翁的四大悲剧之一,那么,也就成不了我此次的作业。
整篇文章文笔并不是很悲伤,说它是悲剧,就应是正因人性的泯灭而导致的这个国家的悲哀。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期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联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透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能够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3000字读后感 篇11
《平凡的世界》,这书名实在是起得太好了,有一种洗尽铅华,尘埃落尽的感觉,是一个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的人,在经受了各种苦难的折磨之后,回头再望来时路的时候,所表现出的一种宽容。想当初选择读这本书,也是被这书名所吸引。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停下来,慨叹书名的妙处,同时也不停地问自己,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伟大?什么是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才是生活。戏台上的情节是浓缩的,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所以才有那么紧凑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琐碎的矛盾纠葛,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这才是生活。大起大落,大喜大悲,铭心的爱,刻骨的恨,当然存在,但普通人遇到的几率又有多大呢?属于饮食男女的,不过是些筋头马脑,说来无聊,但却缠绕。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凌云壮志,也有颓唐消沉,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这才是生活。百折不挠,愈战愈勇,山崩地裂不皱眉,那是神话中的英雄;现实中,纵然是强者,也难免苦痛,难免挣扎,难免有“弯”的时候,但弯而不折,生活需要的就是一个“韧”字。」
「所有的少年时代,总有年轻气盛、目空一切的一面。心中有着太多地愿望要实现,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多的期许。少年心思当拿云啊!尽管肤浅,尽管狂妄,但毕竟有豪情。」
而现在,《平》让我从空中回到了地面,知道了脚踏实地,知道了平凡中的伟大。
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将从此成为一个收起锋芒的中庸的人,我是一个手中有着大把青春年华的年轻人,处在我这样的一个年纪,应该是努力奋发的,应该像少平那样不向任何困难低头。再想路遥写作这本书,也不是在他的年轻岁月,而是在经历了大起大落的40多岁。
我想读了《平》,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
但愿自己在今后的人生岁月中,不管是失意落魄,还是辉煌兴奋的时候,都能够想起路遥,想起《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它的内容如它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几十年的时光,在路遥笔下铺展开来,没有一点的矫柔造作,没有一点为了作品而作品的嫌疑。给我们展示了一副普通而又内蕴丰富的生活图景。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人的成长过程,一个平凡家庭的成长过程。
从孙少平,到孙少安;以及田晓霞,田润叶;少平的师傅以及师娘,少安的山西老婆。还有那个山村里面所有的人际关系,世故的,淳朴的,农村特有的风情和地域色彩。里面包容了路遥太多的写作功底和技巧。他对农村的热爱,对中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赞扬,都在作品中得到了很好的显现。他崇尚艰苦奋斗,坚信承受苦难是成功的必然。他不忘记歌颂中国农民那一颗质朴的心,敢于拼搏,敢于吃苦的精神。不忽视属于农民的那种特有的爱情传达方式,以及由于文化差距而引起内在素养不同而造成的爱情悲剧。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的世界就是农民的世界。而路遥,用敏锐的眼光注意到了这点,取材于中国西北部一个普通的农村,然后,在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中展开整个故事情节。用这样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小小世界折射出整个中国,整个人类的平凡的世界。
生活本身就是无数庸常琐事堆砌而成,所以,世界本身就是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世界》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通篇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家庭的成长历程。没有戏剧化的情节,同样没有传奇性的故事,全部都是按照生活的常理发展的,让读者觉得真实,觉得可信,给人美感的同时,给人以激励,给人以震撼,直写到人的灵魂深处去。
人物的刻画也极其独到。注重人物的现实性。比如,孙少安,是个耿直,质朴的农村男子,他善良,能吃苦,有责任心,同时血气方刚,真心地爱着润叶。但是,却因为他身为农家,而润叶却受过高等教育,所以,他在润叶面前表现出退缩,爱,却没有勇气,爱,却自卑。这样的心理矛盾,路遥刻画得细致入微,尤其逼真。同样,也很符合现实状况以及现实心理。他,最终错过了润叶。但是,同样,因为他的小农意识的局限,他娶了山西姑娘以后,生活便代替了爱情,一切平淡了,生活便是真实的生活了。
孙少平和田晓霞的爱情,无不让人惋惜。那么好一个姑娘,受过良好教育,活泼,勇于追求,热爱生活,爱着孙少平。却最终生命赋予她只有那么短短的二十几年。后来,少平和师傅的妻子结合。一切都很平淡,没有轰轰烈烈,故事的深刻性,我们却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它在我们心里烙上了深深的烙印。
中间还有太多农村世故人情的描写,同样非常现实与逼真,向我们展示了农村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以及农民特有的心理。
另外。路遥取材于农村,但是,写的故事并不是单纯的农村。还有城镇。写的是生活在农村的人以及城镇的人,还有这些人之间的冲突与矛盾。
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着实是一本太好太好的书。当然,自己感受才最具有说服力。里面还有太多的蕴涵丰富的内容,等待大家去挖掘。
厚厚的一本《平凡的世界》我已经读过三遍,但每次都会带给我新的震撼与感动,因为我看到的是世间的真情,平凡但是真挚,我们的生活就是如此。
在每个人的童年,父亲,可能都有一个高大的形象。是啊!几乎每个父亲都是家庭的顶梁柱,可是谁又能想到在父亲慈祥的笑容背后又有多少生活的艰辛与无奈?但是孙少安知道。“他父亲在他面前抱住头痛哭流涕。他第一次看见刚强的父亲在他面前流泪。他自己也哭了。是的,他将要和学校的大门永远地告别了。他多么不情愿啊!他理解父亲的痛苦——爸爸也不愿意断送他的前程……就这样,他参加了全县升初中的统一考试。在全县几千名考生中,他名列第三被录取了。他的学生生涯随着这张录取通知书的到来,也就完全终结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忍不住泪流满面。少安为了弟弟妹妹、为了那个家牺牲的太多太多,他没日没夜的忙碌着,但是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那个家,似乎从来都没有为自己“自私”一下,他是一个多么有情有意的人啊!
“亲情是一条永远剪不断的线”孙玉厚的家是贫穷的,但也是富有的,家人之间那份浓浓的亲情就是他们最大的财富。田福堂在经历了那么多的争争斗斗之后,所渴望的不也正是那种儿孙满堂、其乐融融的亲情吗?
但是,因为家庭环境的制约,少安的爱人,注定是甘于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踏踏实实无怨的,学识多寡已非必要,耐劳勤快确是根本。所以润叶,那个勇敢而又脆弱的女孩最美好的爱情只能因为少安的抉择而灰飞烟灭,留下的只有曾经的付出,曾经的美好回忆,但终究总是一段宝贵的财富,总是她心灵难得的一段慰籍和甜蜜。但无论如何,润叶最终是臣服在世俗的压力下了,虽然有些许的愤恨和睚眦必报的态势,也曾洁身自好过一段日子,偏偏她碰到的是和她一样固执的李向前,正是因为他们的固执,他们的结局只能那样。
少平是作者重墨渲染的对象,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他是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或者,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以尊严慰灵魂,总是深有自尊情素孩子的必然选择。在我的生活中就有着像少平一样的典型,正是他们的精神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与力量,物质的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上的贫穷!从平凡中来,归附于平凡中去,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也许,不平凡的点点滴滴,就润化在平凡的滴滴点点之中。
田小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他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我们的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而她的牺牲,却把那缕阳光多走了,少平的悲痛与彷徨让我再次潸然泪下,田小霞是少平的一个梦,破碎但深情、酣畅却桎跛的梦。她的牺牲,让我认识到这就是生活,它是残酷的,天有不测之风云,就算再好的人,上天也不会100%的保证她的生命会有不测。
掩卷深思,真正的爱情究竟是什么?孙少平与田小霞的爱情给了我极大震撼,那是真正跨越了一切界限的两颗心灵的交汇,彼此的吸引与爱慕。而正是他们的勇气才没有重蹈润叶与少安的覆辙。我相信那就是真正的爱情。
那么少安和润叶呢?他们服从了命运的安排,最终走上了不同的人生轨迹,与一个自己不曾爱过的人过起了柴米油盐的日子,他们相互扶持,紧紧依靠直到老去。还有润叶和李向前、润生和郝红梅、孙兰花和王满银,他们都是被生活拉在了一起,也许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中的感情不像现在都有些青春偶像剧中所演的那样轰轰烈烈,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彼此都从对方那里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
写到这里,我已明了,所谓的真正的爱情其实就是一种感觉——幸福的感觉,而幸福可以有许多中表现,可以有许多种载体,但最重要的是要被感觉到。也许那些青春偶像剧中所演的有些夸张的情节只是我们对所谓的“真爱”幻想太多而产生的错觉。虽然不排除这世界上的确有如此的恋爱,但绝大多数的爱情,发生在我们头上的爱情故事,却都如白雪一般平淡无奇,而这才算是真正的爱情,也就是真爱才对吧!
纵观《平凡的世界》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情意,有亲情、友情、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生与红梅的爱情,少平与金秀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李向前与李登之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少平与师傅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平凡的世界》中使用最频繁的一个词语是:亲爱的。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亲爱的朋友,……总之,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在这里一一的展现。
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
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无论是阳光下,还是风雨里,都可以闪耀出一种读之即在的光荣了。
“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西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林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不会在留存,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眼看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没有到来。”尽管时光荏苒,但现在的黄土高原的外貌依然如故,这里仍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如路遥所讲述的那样:情满人间。生活在平凡的世界中的人们啊!看看你们的周围,父母千里之外的一个电话、成功时朋友的一声祝贺、失落时爱人的一句安慰,让我们重新把这些爱的片断品尝、珍藏,不仅作为美好的回忆,更是作为内心的一份宝藏。这亲情、友情、爱情一起织成了一张温暖人心的爱的网,时时刻刻给我们温情与力量。
因为有爱,世界变得美丽!
掩卷深思,心中浮浮沉沉,颇有感叹世事苍桑,人海茫茫之情,正象路遥在后记中写道
“希望将自己的心灵与人世间无数的心灵沟通。”我想他做到了。
3000字读后感 篇12
从小就背着陶渊明诗长大的我却一度理解不了《桃园源记》与陶渊明,觉得那是消极避世的表现。可是在岁月的洗礼下,我渐渐地隐隐约约品味到了几许:所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都只是寻找故乡的一种方式。
发现桃花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忽逢桃花林……”
我曾询问过老师:老师,您说《桃花源记》为什么要用这个“源”?老师对我说:因为这个源字,代表着桃花源是我们生命的本源,是我们人类欲望的源头,我们所追求的最终。
而我,却突然想起了《边城》。想起了在一个昏黄的午后,一个在这个小小世界里的一个叫做茶峒的小小地方,想起了一个叫做翠翠的姑娘,想起了白塔下的一个许愿,想起了在乡村混杂着雨水的泥土里,外婆家的老式 煤炉上歪歪斜斜的飘着的烟,和那一声半是无奈半是疼爱的“语嫣”。
走进桃花源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
拿起沈从文的《边城》,是意外也不是意外,仿佛我这一生迟早会读一次,读一下沈从文,走一下茶峒。仿佛茶峒与生命有什么弥补可分的关系。
我曾记得,沈从文说,《边城》不是为多数人写的,它的存在是为了那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认识中国字,关心这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好坏”的人读的。我想,沈从文的文字,是一缕山泉,它从远方飘渺的山 上流下,包容一切,洗涤一切。你只能感叹这是一幅多么动人和完美的山水丹青!没有可以供人评头论足的地方,没有可以让人吵吵嚷嚷说出“教育意义”的地方。因为在这片空灵的山水间,不管怎么精细的涂抹,对它而言 都是一种玷污;因为《边城》只是单纯的展现了作者的一种朴素真切的生活态度。
我们只见十五岁的翠翠爱上了二老,于是她在田野上飞奔的梦中,多了一把虎耳草;我们只听见遥远的山岗上传来的忽起忽落的歌声,惊扰了少女的梦;我们只发现边城用翠翠爱情为主线,讲述了一个叫做茶峒的地方的 人们的生活故事。但是,我们发现,若你细细的读完作者的爱与悲凉,你便总觉得翠翠和茶峒像在你心间挠了一下痒,恍若隔世。
做客桃花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
如果我曾像这个渔人一样有幸的在茶峒里做客的话,我想我第一个遇见的人会是翠翠。我一直一直诧异这个叫做翠翠的人,这个用执着修饰爱,用透明装饰爱的人。
而在山边扎着两个牛角辫的翠翠让我看见了有着如婴儿般纯净心灵的作者。我曾读过许许多多的讲述了爱情的书,《包法利夫人》也好,《飘》,也好。无论是畸形的爱情观还是火烈的灵魂,都太沉重了。就像包法利夫 人最后的结局一般,是会让人心生恐惧的,即使作者很成功的用这种方式,披露了一种世态的丑陋让人警醒。《飘》也很成功的用一种火烈的方式,让人对爱充满幻想。可是, 我们应该明白,这些爱情都是烟花啊!
而那透明的爱情,而那透明的灵魂,却是茶峒里的山泉水,也只有生在茶峒长在茶峒的人才知道,才明白,似水的爱情才具有最大的能量,可以扫平人生路上所有会使其玷污的东西,一直一直单纯而无暇下去。
但是,在现实世界里,我们身边充满了王子与公主的童话。在电视剧的诱引下,我们都憧憬着不现实的粉色的爱情。看到翠翠,我开始审视我们这一代人,我们这一些对生命,对世界,对爱情的认识。我们是爱着爱情这 个词还是单纯的喜欢这种有人关注,有人呵护的感觉呢?
而我遇见的第二个人,一点会是翠翠的爷爷——一个一生的老船夫。
“船将拢岸时,管理这渡船的,一面口中嚷着”慢点慢点“,自己霍的跃上了岸,拉着铁环,于是人货牛马全上了岸,翻过小山不见了。”
我看见的老船夫有一脸因为风吹而产生的皱纹,又细又深的皱纹成了这位老人最光辉的印记。我看见他在日晒的洗礼下,褐色的肤色有一种快乐的色彩。我看见他乐呵呵的来到这个世界,乐呵呵的离开。我看见他在死亡 的面前,他展现了这位老人——作为山村里最普通的一隅折射的最耀眼的光芒。
摆了一辈子渡的老船夫啊!没有铜臭味,没有防备。他的简单热情让他在骄阳下缝补渔衣的身影成了永恒;他的平平淡淡让我们思索生命的意义。
什么叫生活?你可以如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般哄哄烈烈,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追求用尽生命的力量。但是,也可以就这样存在。你可以挥霍去所有的金钱,可是挥霍不去快乐,你可以就这样
单纯的走一次人间。
离开桃花源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
我没有品味出这位渔人在离开这个地方时的感觉,或许他已经没有了感觉。但是,当我慢慢地盖上了这本书素色的封面时,心,沉甸甸的。
我看着窗外的风景,一座座高楼大厦支撑起来我们这个城市的脉搏。滴答滴答,血液流动的声音那么响亮。窗外分明是车水马龙,但是我却感觉到了深入骨子里的寂寞。我突然那么像去桃花源,可是,在钢铁森林里出生 的我们,到底有没有机会去看一下,梦中的家乡?
我突然想到了沈从文的另外一篇文章《凤凰》,我看见湘西的凤凰蜿蜒在各处而坚守堡垒还在,可是却没有守住最后的凤凰。我看见在暑假,游人如织代替了当时的洗衣捣衣的声音,我看见因为旅游业的发展,这个地方 的美在逐渐被人所知的过程中只留下了那端庄华丽的外壳。我们只能在山坡的最上方,畅想那神秘的蛊蛊,让人脆弱的落洞和那个时候人们的善良。
陶渊明用了一种多么矛盾的手法去写桃花源!因为他知道桃花源不是真的。但是,沈从文他在湘西这个神秘的地方长大,他看见他的故乡离桃花源越来越远,他感受到了他的理想世界不再是他的故乡,而是一座幻城。
而我们,原本就已经没有桃花源,可是冰冷的世界却要我们抹杀掉那最后的对桃花源的畅想。
每一个都忙忙碌碌,每一个人都相互猜忌。孩子们从小开始竞争,要求赢在起跑线上,大人们为了自己的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用尽力量。官吏贪污,世界各处战火纷飞。
我们在想,我们是不是正在离开纯净美好,正在离开桃花源,或者说,我们正在离开我们的故乡?
“落日黄昏时节,站在那个巍然独在万山环绕的孤城高处,依稀可见当时角鼓火炬传警告急的光景”,而如今的我们,只能够对着月色畅想着山涧里的蛙声了。
重访桃花源
“遂迷,不复得路。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
桃花源记的结尾是个悲剧,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愿望得是个悲剧。
我想茶峒这个地方,兴许是真,也兴许是假。它可能只是作者借以发泄喜怒哀乐的地方。因为34年,国内内战已经打了七年之痒。在血色与战争的干扰下,人民丧失了纯朴。但是这里人的美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所以 更显的茶峒的宝贵。
但是,我们的生活中没有茶峒吗?某一时刻你想起的外婆家的柴油酒香,某一时刻你走在你走过的林荫道路上时的悠闲,某一时刻你思念他人时的透明洁净,某一时刻你在乡间重拾的童年乐趣。
他们都是茶峒,我们藏在心里的茶峒。生命力哪里都是茶峒的影子,因为他只是一个愿望,一个人们在喧嚣的世界里畅想宁静美好的地方。而刘子骥他走不去桃花源,仅仅是因为,去这里的路,我们只有自己可以知道。 问心,当它慢慢跳,当生活慢慢走时,你便发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想,这座山城,兴许在如今,也只成了一座只有外表的城楼,兴许他还在,他只是一个幻城——就像我们不会一本《边城》而去寻找这个不知名的地方。
后记:我只想谢谢一个叫做茶峒的力量
我最喜欢沈从文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我想,我们的故乡一直在我们的心里。那最最单纯最最透明的地方,便是我们在每一个昏黄的午后,在炊烟袅袅中听到的呼唤。便是我们的茶 峒。当金戈铁马战袍被鲜血染红的时候,我希望我不要迷茫,我要铭记我的生命里还有一个清明的地方要守护,要用尽一切去爱。边城,他只是一种力量!
总觉得自己有很多的感受,却因为文字的苍白无法尽情地表达,惟有多加努力在文字上多下功夫了。
虽然现在电脑已是进入千家万户,但是我一直还是喜欢看书,喜欢手捧厚厚的书斜靠床头或是沙发上阅读,任由自己的心随着书中人物的命运起起伏伏,那样一种感觉总觉得换到电脑上是不知要减少多少倍的。书在手上让我感觉踏实和快乐,最好的是雨夜或是雪夜,窗外下着细雨或是鹅毛大雪,在家中看书无疑于我是一种极大的精神享受。因为爱看书所以很爱买书,我记得上学的时候在大庆的四年断断续续买了不少,毕业的时候可是费了些劲才背回来,现在还安好地在我床头的书架上。结婚的时候就和丈夫说一定要买书架,其他的倒是可以省的。这么多年来也是攒了不少的书,都是我最爱的,喜欢的读过很多遍也不会厌烦。我常想自己也攒不下多少身家留给孩子,不管孩子是否喜欢就把我这些多年积攒的书籍留给她吧。是不是想的太多了?
3000字读后感 篇13
苏霍姆林斯基说:“读书,读书,再读书,---教师的教育素养就取决于此。要把读书当做第一精神需要,当做饥饿者的食物。要有读书的兴趣,要喜欢博览群书,要能在书本面前坐下来,深入地思考”。李镇西每天的“五个一工程”读书不少于一万字。并且给教师推荐的130本书,包括古典,教育,人文,杂志类的。他说:“不读书就会失眠。读书总是伴随着思考,而思考总是让自己情不自禁的把思想火花记录下来”。
面对社会对人才的高要求,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任务,感受家长对孩子的殷殷期盼,考虑学生能否健康成长,都要求我们在工作的同时,加强学习,及时充电,为学生的“美丽人生”奠定良好的开端。随着义务教育制度的改革,和学苗的减少,民办教育,更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正如马校长讲话中提到的那样,除了我们的先进办学理念外,打造品牌学校,打造精品师资队伍,创造我们自己的特色,是我们最重要的生存关键。因此,学习,完善自我就非常必要。读书欲望,就是生存欲望,应该是源于自身的危机感。
回想毕业以来,把几乎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日常工作之中了,读的书很少,能可记录下的闪光的东西更少。有很多思想的火花也随着流失的岁月而没有了踪影。在平凡的日子里送走了16载的风风雨雨。虽然甘愿青丝覆霜雪,让雏鹰展翅飞;虽然也被家长认为是孩子在造化,才遇上这样的好老师;虽然也是桃李满天下,但这花圃缺少了诱人的芳香。缺少了岁月沉淀下的精华。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我们的理念必须与时俱进,我们的思想必须与时代合拍,通过这次读书,真的该净化一下自己的灵魂了,用一颗虔诚的心,感恩生活;用广博的爱,播种希望;用不懈的努力,提升做人的品位,敢于正视现实,敢于直面人生!剖析自己惰性的源头。我会抓住这个契机,发奋读书。我们要给学生的不仅是一桶水,一缸水,而且是一泓流动的清泉。及时充电,提升自我!这是我的第一个感想。
第二,追随先哲,完善自我
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虽然现在教育形势发生了很大改变,但他那些光辉的教育思想对现在的教育工作者来说,丝毫不为过时。针对我们的困惑和不解,好像与我们面对面地交流一样。为我们在苦闷和迷茫中,提供着潜意识的理论帮助。正是唐守业记者勇于探索楼兰王国的奥秘,才踏着彭加木的足迹勇敢地前行。相比之下,我们没有那样的壮举!勇于探索,追随先哲。先哲的隽语,是青春的风景,是成长的动力,是智慧的聚焦。
读罢《爱学生就等于爱自己》,感触颇深,一名教师不光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爱心。如果我们的教育仅仅停留在讲课,听课,辅导,考试,选拔,从而忽视了学生情感的培养,那么,我想我们的教育是可怕的,危险的。爱学生就要为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考虑,这个问题不光是教师自身努力所能达到的,它是民族的价值取向问题,它需要全社会引发对教育的深思!
多年来,每当我在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的时候,就常常静坐桌旁,翻阅相关书籍,与那些古今贤达,睿智之人进行一场心灵对白。面对他们的博大胸襟,经典的论述。顿时茅塞顿开。每个哲人都是一个广阔的世界。杜威的儿童中心主义观点让我们更好地为学生服务;克鲁普斯卡亚对少年儿童的教育思想至今仍散发着光芒,赞可夫提出了教育促进发展;古今中外,名人大家的风范,总会为我们在迷茫时擎起一盏明亮的灯,照亮我们的前程!走进周恩来,会理所当然地吸收他的高尚品质与横溢的才华!聚焦时代英雄,感动着他们的献身精神!书香,伴随我们成长中的平凡的日子!让所有的日子都那样充实而温馨!
第三,大爱无疆,师爱永恒
纵观教育大家们的思想精髓,一个主题。李镇西说:“爱是永恒的教育理念,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有爱的教育才是丰满的真正的教育。但是离开了严格要求,迁就和纵容学生的爱,绝对不是我们所要提倡的真爱”。嘉汇和谐的校园,缕缕书香,溢满每个角落。所有的老师都在努力着,如旋转的陀螺一样,永不停息地累并快乐地工作着。让每节课充满诗情画意,情趣盎然,让学生心灵放飞,用知识点燃智慧,师生在知识海洋中扬帆起航。因为爱是最好的老师,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最无私的。
多年来,也有遗憾。把灿烂的笑脸给了那些认为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他们宽容有加;其实那些中差的学生更需要老师的呵护与关爱。有人说,差生到社会上都是好样的,因为他们从小的抗挫能力极强。是我们的忽视和指责让孩子们坚强吗?他们和别的孩子一样享受均等的教育机会啊!可是,当他们离开学校后,和老师的感情最深厚,也最真挚。相比之下,孩子比我们更大度,更宽容!有时,一个电话,一个信息,来自远方,甚至你想不起来他是谁,他说,老师,我是咱班最调皮的那个。咳,老师教的调皮的何止你一个?尤其到了教师节或是春节,学生的祝福已是铺天盖地!!孩子走到千里万里。老师还在他的心里!我们不经意的表扬或者批评对他们都会有很大影响。回想起来,即自豪,也有深深的内疚。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我们需要社会对我们公平公正,那么我们为何不把这颗公正的心埋藏在那些幼小的心灵里,让他们从小就享受一种公平呢。这种无形的公正会让孩子感受世界的美好!
成绩不优异不代表他们的品行有问题。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厚爱。他们毕竟是孩子,需要我们把他们扶上马,送一程,然后才可以驰骋疆场!这个社会,只有两种职业,有道德约束,一是医德,另外就是师德。一个教师有问题,社会的指责会把我们淹没,所以不允许我们犯错误!有人说::教师吃的草,挤的是奶。甚至是一杯热奶!
新时期的班主任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可是如果我们能弯下腰,从孩子的角度看问题;真正走进他们的心灵,也许效果会更好。
上学期,有件事对我触动很大,那是看了期末的考评单时,说谁犯错误了,老师就让就交20元。这件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开学后,发现一些同学经常去买小食品,吃过后果皮乱扔。几次禁令不止。我就和大家商量,有的同学说,有福同享,给大家都买,我说了一句春晚台词,“好”!就这么定了。第二天。就有人撞枪口,被同学检举,我不能不睬,那就按规矩吧。他不情愿地拿出20元给了财产委员。我们买了38个棒棒糖。没想到,就这么件事,伤害了我们彼此的情感。今天看来,如果我能换一种处理方法,孩子也许就会欣然接受。告诉他吃小食品对身体如何不好,另外也养成了乱花钱的坏毛病。而我是以大人的思维强制孩子遵规守纪,没有允许孩子犯错误,正如李镇西老师所讲,我们应该走进学生的心灵,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换种思维,方法遍地是,为何走死胡同?要增加了师生的情感,而不是用简单的方式解决所有问题。读书帮助我解开心灵的疑惑。
第四,关爱学生转变思想
李镇西老师说:“把教育作为自己最大的兴趣和爱好。揠苗助长不如顺乎天性,为孩子遮风挡雨不如让孩子经历风雨。我们的责任在于发现并扶正学生心灵乐土中的美每一株幼苗,让它不断排挤掉自己缺点的杂草”,“学生的自尊心是非常脆弱的东西。对待它要极为小心,要小心得像对待一朵玫瑰花上颤动欲坠的露珠,因为在要摘掉花朵时,不可抖掉那闪耀着小太阳的透明露珠”。
其实,每当我们看着讲台下的学生们聚精会神地听着,时不时的流露出或喜或悲的表情,在这里也让我们看到了自己儿时的心情。当我们看见学生用流畅的英语进行交谈时,那种自豪溢于言表。关注所有的学生,关注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培养他们积极的人生态度,广博的爱心!把学生当成自己的朋友,亲人,孩子。
社会都在关心弱势群体,老师更要把更多的关爱给那些最需要关心的孩子。尤其那些单亲家庭还有性格内向的学生。我班有个同学因父母离异,从小就和姥姥生活在一起。她的忧郁,是我从她的眼神中读懂的。我发现在开学典礼前,就能否不穿校服的问题,她给我发了近十个信息,我断定孩子一定不是和妈妈生活在一起。平时孩子的脸上看不见一点笑容。看过家庭情况登记表果然如此。父母都在日本,早已离婚。孩子每年只能见母亲一次。顿时对她的爱怜已在心底了!半年来,在我的悉心呵护与及时引导下,她的成绩上升很快。脸上也露出灿烂的笑容了!在这次考试中,获得班级第2名!春节期间,我们几乎每天都有信息联系。她的喜怒哀乐都在我的心中。在开家长会时,她的姥姥紧紧握着我的手,“谢谢老师了”!看着老人溢满泪花的眼,我的心也是潮湿的!为她,也为自己。我们所有的老师都一样,把最广博的爱,给了学生,可有多少时间和精力去陪伴自己的亲人和孩子呢?从早到晚,我们曾想过自己吗?如果说我是合格的老师,但绝对不是合格的母亲!每次,女儿生病时,多希望妈妈在身旁,可是孩子一次次地失望了。为了80个孩子,我们舍弃了一个,80比1,核算!
播种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动;播种一种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种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种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学生其实就是我们的影子甚至是化身。作为教师,我们的任务不仅是教知识,而是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课堂的传道、探求,不如拓宽孩子们的空间,让孩子们去书室感知一下古人与哲人的言与行,开展自我教育,理解人生的价值,激发孩子们的内心世界,促使孩子理解父母亲的辛劳,教师的苦口婆心。
学无止境,只有坚持不懈的充实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才能更好地完成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最后我倡议大家都保持一颗快乐的童心,开心地迎接每一个日出,坦然地面对每一个日落!活出我们的精彩!让我们的心相互温暖着,勇敢前行。让我们的手,紧握着,搀扶着战斗!
3000字读后感 篇14
这篇文章是史铁生写于生病治疗间隙的片断随笔,篇幅很长,语言十分通俗易懂,主要涉及到了人生、命运、爱情、金钱、道义、信仰等方方面面的思考,没有繁琐的考证、推理或判断,也没有精彩优美的语词、段落或引文,只有作者于病痛的折磨中记录下的文字和思考,是平易的又是精辟的,是朴实无华的,又是鲜活无比的。
文章开始的第一句话就谈到了命运,“命运,就是说,这一出‘人间戏剧’需要各种各样的角色,你只能是其中之一,不可以随意调换。”他把生活比作戏剧,诠释的那么准确,“要让一出戏剧吸引人,必要有矛盾、有人物间的冲突,矛盾和冲突的前提,是人物的性格、境遇各异,乃至天壤之异”然而生活何尝不是这样呢,生活就是由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来组合的。每个人的命运不同造成了人生的差异,才显示出生活的五彩缤纷。所以每个人的命运都不可以随意调换,也不可能千般一律。正如他在《我与地坛》说的“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所以我们必须要承认生活存在差别的,必须接受上帝安排的命运,不要过于埋怨上帝对自己的不公。
之所以喜欢他的作品,是因为他对生活的坦然豁达。“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面对命运的玩笑,他是那样理智,直面命运的挑战与不公。他那调侃的言语,让人觉得这仿佛不是一个身患残疾的人,而是一个在人生旅途中都十分顺利的成功人士。我们这些四肢健全的人都无法把人生的意义想得透彻,而史铁生却把人生的许多哲理问题阐析得那样简单明了。每个活着的人都害怕死亡,甚至不敢提及死亡,而史铁生却把死亡想得那么简单。文章的第二部分谈到了作者想用徐志摩的诗“我轻轻地走,正如我轻轻地来”作为自己的墓志铭,这是何其正确啊。人初来这个世界时,有几个人会在意你的到来,然而当你走了又有几个人为你流下悲伤的眼泪呢?人生本来就应该是平静地出场然后默然地离场。史铁生以一种调侃的口吻说到“生病也是生活体验之一种,甚或算得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经过了这么多的挫折,史铁生不再像《我与地坛》里描述的那样,为自己残缺的躯体而发愁,没办法接受身边发生的一切,而是以一种很平静的心态面对病魔,并为自己的生病冠上了另一种名称“生活体验”,曾经那些忐忑不安的想法早已灰飞烟灭,满腔的爱,让他重拾对生活的信心,他学会了以乐观的态度诠释自己的命运。然而试想如果换做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恐怕早已痛不欲生了,不可能还以笑脸来迎接这个世界。也许这是中国人的一种特殊情愫吧,生活中很多人一旦遇上挫折或灾难感到无可奈何时,情不自禁地把希望寄托于在我们观念上主宰人类的佛主,求神明保佑,然而史铁生在面临接踵而来的灾难,也从不曾像平常人一样,把希望寄托于佛,他觉得怀着满腔的功利之心去拜佛是对佛的不敬,“为求实惠去烧香磕头念颂词,总让人摆脱不掉阿谀、行贿的感觉”。
史铁生认为我们应该接受包含苦难的世界,谁也不能摆脱苦难,“生而为人,终难免苦弱无助,你便是多么英勇无敌,多么厚学博闻,多么风流倜傥,世界还是要以其巨大的神秘置你于无知无能的地位”。作为一个虔诚的信者就应该遭受苦难,因为不断的苦难才是不断地需要信心的原因,倘若没有了苦难,信心很容易被福乐蜕变为谋略,终究会与众人同流合污;倘若没有了苦难,信心很可能被光荣腐蚀。后来上帝让撒旦夺走了约伯的儿女和财产,也使其身染恶病,但是信者约伯始终没有怨言,这就是苦难对信心的作用,但是在约伯的思想里涌出了另一种念头“你之所以遭受苦难,料必是你得罪过上帝”,约伯开始觉得委屈,开始埋怨上帝的不公,开始对生活丧失信心。这种埋怨在我们生活中屡见不鲜了,正如作者在文中提到“好几次有人对我说过,也许是我什么时候不留神,说了对佛不够恭敬的话,所以才病而又病”。然而作者领悟到了生活从来就布设了凶险和苦难的,不会因为谁不因谁虔敬就给谁特别的优惠。只要生活的希望不灭就有机会化解苦难,找到生存的意义。
忏悔意识并非人人都有的,即使有他们也不会轻易说来。然而史铁生的忏悔意识随处可见,自己对母亲的任性和年少轻狂感到悔恨以及对奶奶满满的悔意我们在《我与地坛》和《老海棠树》都深深感受到了。期间出现的事件出来证明的只是那些被打者,而那些打人者却没有出来忏悔,只是把这种事情的发生归咎于当时的历史。对于,作者认为那些主导者过于强调区分“我们”与“他们”而导致出的一场历史悲剧,在那些受害者的内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其实“‘我们’的位置并不在与‘他们’的对立之中,而在与神的对照之时”。
对于死亡后是否存在灵魂之说,作者认为信其者有,不信其者无,这不是正确与错误之分,因为两者皆不能被证实。相信有神论的认为“会有地狱,会有天堂,会有末日审判,总之善恶终归要有个结论”,然而这只是人内心对自己的行为的一种约束,对自身的监督,也相当于当今所说的以德治国。相信无神论的当然是“没有什么因果报应,没有地狱,没有天堂,也没有末日审判”,然而这就促使人的恶念的产生,使人的所作所为更加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作恶者往往会相信无神论,因为“死即是一切的结束,恶行便告轻松”他们便可以无所畏惧地为所欲为。作者认为无神论难以证实是一个好消息,对于那些作恶者有一种精神的监督和良心的审判。
作者认为当“人间戏剧”不能被改变时,众生应当求助于爱,爱的力量是伟大的。爱不是具体的,只是人的一种心愿,唯有用行动表现。在我看来,爱情就是婚姻,因为彼此相爱所以想给对方一种安全感,让他(她)感受到自己的心意,知道自己是属于对方的。但是如果彼此并不是因为爱情而结合的,那不可以算是婚姻,简单而言仅仅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而已。我十分赞同作者所说的爱情与性欲没有多大的关联,性欲只是人的生理需求,而刚好也正是爱情的另一种表现而已,正如作者第一次感受到爱的时候只是内心的一种触动而已,并没有想到性欲方面。然而面对爱情有一些人会感到自卑,不能勇敢地把内心的心意说出来,总觉得自己不是一个理想的情人。作者还写到了“爱之永恒的能量,在于人之间永恒的隔膜”,因为有了隔膜和距离所以你就会更加想念对方,作者谈到了他们堂兄弟之间经常打架,而分开了又会想念彼此了,然而这又何尝不是我们想说的呢?对于从小长大的兄弟姐妹和伙伴们,在一起的时候想分开,而分开的时候想在一起,人就是这样地矛盾。
在《病隙碎笔2》中作者把自己看作别人,用别人的角度来剖析自己。他提出了质疑“除了史铁生我还可以是什么呢”然而终于想明白了“史铁生别人眼中的我,而我并非全是史铁生”。的确,你的名字只是代表着别人眼中的你,而不能使你的全部。很多事情只有你自己知道,很多习惯只有在自己独处的时候才会出现,自己内心的感受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以别人眼中的你只是你自己的一部分,至于美化还是丑化只能看你在众人面前的表现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为人知的的一面,而非我们在众人面前表现得那样,也许此时在你面前是那样开朗快乐,然而在某市某刻他自己一个人在某个角落里低声哭泣。就像史铁生说的“因而史铁生以外,还有着更为丰富、更为浑沌的我”“他远非坐在轮椅上、边缘清晰齐整的那一个中年男人”,人是那样的复杂难懂。
作者在文章里一直强调命运,也显出了其似乎相信命运。在《我与地坛》中写到“万事万物,你若预测它的未来,你就会说它有无数种可能,可你若回过头去看它的以往,你就会知道其实只有一条命定的路”,而在又谈到“好在铁之后父母为我选择了生字,当初一定也未经意,现在看看倒像是我屡病不死的保佑”“我其实未必合适当作家,只不过命运把我弄到这一条(近似的)路上来了”。写作对于史铁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并非如同他说的由于他的记忆力低下,而是他的想象力十分丰富,具有很强的洞察力,遭遇的挫折如此多而致使他对人生的思考,这一切都有利于个人的创作,丰富的想象力让他对身边的事联系在一起,而洞察力则为他添加了很多写作素材,对人生的思考则让他的文章具有很强的哲理性。
《病隙碎笔2》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内心。残疾对一个人主要造成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就业问题,就业使残疾人感受到自己和正常人一样享有工作的权利,使他的内心感到平衡,二是爱情问题,因为身体的残疾,所以残疾人的爱情遭受到世俗的嘲笑,不被世人接受。然而在作者看来残疾人的爱情同健全人一样是那样的高尚纯洁,爱情的存在并不是以性为前提的。“一个满心准备迎接爱情的人,好没影儿的先迎来了残疾——无论怎么说,这一招是够损的”从这里可以看到作者的不满,同时也可以看到爱情对年轻的史铁生是那么的重要。作者从很多角度论述了残疾人的爱情权利不应该被歧视,更不应该被剥夺。
然而使我感到高兴的是此史铁生无论是事业还是爱情都得到了圆满的结局。
3000字读后感 篇15
首先要感想吴晓波先生奉献出这样一部企业史巨著。
书中这样写到“尽管任何一段历史都有它不可替代的独特性,但是,1978-20xx年的中国,却是最不可能重复的。在一个拥有近13亿人口的大国里,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日渐瓦解了,一群小人物把中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试验场,它在众目睽睽之下,以不可逆转的姿态向商业社会转轨。。。。。。”
书中以20xx年为界把中国企业的发展分成了两个部分,在书中最后部分我最后的体会到晓波对民营草莽(小人物)们的同情与敬意和对未来无限的遐想与期许。
1978-1993年,第一部分,那是两年前读的,此刻仍然能清晰的记起。从恢复高考,邓小平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开始,中国人拉开了拥抱世界的序幕。以前的我们,贫穷、封闭、落后,但从那时起中国人正以其独特的经验效果至上(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的独特方式和持续性的修正(每隔三五年就要进行经济调控)等一系列在大是大非上十分正确的的方针,迅速而深刻的自我进化和影响世界。
说到企业史,从企业性质上能够分别从国有企业史、民营企业史和外资企业史三个方面来看(或许还能够加上农民史)。改革伊始,基本上只存在百病缠身的国企。也许大家都很清楚,国企怎样的挣扎,怎样的在提高效率上努力,怎样的挣脱计划体制束缚。这时候渐渐的冒出了一些民营企业的先驱,其灵活性和高效性在与国企的较量中发挥了极大的优势,但是在姓资还是姓社的打击下,很大一批在摇篮中都被扼杀甚至有人为此付出了生命(如傻子瓜子年广久、柳市镇八大王),还有一些比较聪明的经营者找到群众所有制的外衣,把自我裹在里面慢慢的壮大(包括万科、联想、海尔、伊利等)但是这样也为将来的产权不清留下了隐患。有远见的外资这时也慢慢的想中国伸出触角,如百事、松下等。
我出生于80年12月份,就应说经历了这段过程后半部分。我能清醒的记起冰棍从5分钱到5毛钱的飞升,能清醒的记得买东西从要粮票到不要粮票,能清醒的记得工人户口比农业户口要高一个层次,能清醒的记得不惜一切代价的抢购彩电和冰箱,能清醒的记得家里存款从3000元到1万元再到10万元的变化,能清醒的记得父亲常年从温州倒卖袜子到天津。92年父母拿出所有的积蓄和借遍亲戚朋友总共20几万元,在土地成本为每年20xx块的条件下,在机场和高速的边界处盖起了一个2层的饭店。就像中国即将激烈的变化一样,所有不安于现状的人的生活,将在即将到来的后20xx年激烈的发生着变化。
下班了,后20xx年待续!也期望大家谈谈自我的感受!
激荡三十年读后感
《激荡三十年》分上下两册,是中信出版社出的两本书,作者吴晓波。最早在网上看到这本书的评价,还是比较高的,但只有上没有下,就没有买。因为这种吊胃口的感觉实在太不好了,最近两三年中遇到好多次,一是百家讲坛上的易中天,半本半本的出书,二是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五分之一六分之一的出书,三是哈里波特,七分之一的出书,拖了好多年才出完,还有余华的《兄弟》,都是如此。所以我干脆等到这本书的下出来以后,再去买。
没想到下出来的时候,上已经买不到了,看来真是一本好书,但是这也难不倒我,此刻当当上买不到的,淘宝上基本都能买到。我在淘宝上定了一本,发现还要便宜,合算合算。
这本书从78年开始,一向讲到20xx年,说的就是这三十年中,风起云涌的改革大潮如何改变几代人的命运,人们又是怎样各显神通的去趟过这条历史大河的。
让我惊讶的是第一代改革开放者们那种渴望,那种不顾一切的拼搏精神。陈春先、柳传志们怎样从兜售廉价的电子表开始,开创他们的大事业;史玉柱当年青涩的照片,背后则是一段中国IT史诗;88年的物价闯关,让全国的百姓发疯一样的抢购各种物资,居然让滞销两年多,积压了各大仓库的电风扇一扫而光,云南、贵州这些地方还为了抢购毛线在大街上大打出手。
君安、万国、申银的这些证券市场的教父如何崛起,如何鼎盛,如何呼风唤雨,又是如何衰落;杨百万是怎样靠倒腾国库券发家;袁庚怎样搞大了蛇口、深圳,怎样一手扶持起了此刻的招商银行,平安保险。那些此刻富豪榜上的首富们,当年怎样筚路蓝缕,胼手砥足的赚到事业的第一桶金,刘氏兄弟,唐家兄弟;万科的王石原先也是倒爷出身,而且大倒特倒,游走在政策与法律边缘。
至于在这三十年中,沉沉浮浮的英雄好汉更是不胜枚举,把他们的名字烙印一样打在几代人的脑海里。傻子年广久前两天还出此刻第一财经的嘉宾席上,红塔的褚时健,长虹的倪润峰,承包的马胜利,裁缝步鑫生,都曾是一代红人。
温州模式、苏南模式与其对应的地下金融,各种小厂的兴起,假冒伪劣,走私逃汇,太多太多,改革真是一部摸着石头过河的历史,看完了才明白原先这天的日子是这么来的,但是也因为这样,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中国的方方面面在这三十年中都发生极其巨大的变化,未来的十年中肯定还会有十分大的变化,而这十年,绝对是保险业的黄金十年。
激荡三十年读后感
这段时间里,我沉浸在这本《激荡三十年》中久久不能自拔。作者吴晓波先生站在国际视野的高度,透过民间观察的角度,用真实和激情相交融的优美文字,整体和个体相结合的描述手法,将一部改革开放30年的中国企业发展史清晰地呈此刻读者面前,客观、全面、细致、生动地再现了几代企业家在历史创造中的激情与迷惘、喜悦与伤痛、成功与没落、经验与教训。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借用这样一句颇为矛盾的话语可能的确反映了1978到20xx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程。
作者按照编年的体例介绍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每年出现的重要事件或现象,并归纳出这些事件或现象的原因,并在每年都附上一个典型的案例介绍,如广为人知的禹作敏倒台、健力宝的沉寂等。能够说颇有当代中国经济资治通鉴的感觉。作者以尖锐的视角帮我们概括了中国这三十年这样一个发展模式。
改革开放早期、初期,在国家呵护和政策扶植下一批国营企业拔地而起,茁壮成长,但当时代渐渐步入改革开放成长期后,国家开始放手这些溺爱的“孩子”时,他们开始掉队了,他们原有的市场开始不断遭到自主潜力更强的民营企业和私有企业的猛烈蚕食,有些国企甚至砰然倒下。这10多年间,国营企业、私有企业、以及股份制公司的兴衰变化,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有强烈的政府和民营资本博弈的色彩,改革之前,政府掌握了基本上所有的经济资源,而改革便是让民营资本一步步向国有经济领域发起进攻,这其中有成功,有失败,有挣扎,于是便有了书中一个又一个的故事。
中国企业的三十年历程,有多少激动人心的辉煌,就有多少令人揪心的陨落。过去我们讲,“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但此刻我们发现,中国绝大多数的企业只能各领风骚三五年,一时风光无限,不久就销声匿迹。即便是一些巨型企业,也难以幸免地经历了从神话到噩梦的轮回,“泰坦尼克现象”此起彼伏。究其原因:正是在这个激情年代中,中国企业界和企业家构成了一种非理性的市场运营模式和思维,涌动在激情之中的那股不可遏制的投资和扩张冲动,上演了一出令世界瞩目的中国企业崛起大戏,可也正是这种过度泛滥的激情把中国的市场推向了新的无序和盲动,使如今的中国市场呈现出非线性的迷乱态势。更要时刻警觉的是,一旦我们因盲目自信、自我膨胀、急功近利而丧失理性,就有可能撞上那足以令船毁人亡的冰山一角。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懂得了两个道理,时势造企业,识时务者为俊企业。在中国特定的国情背景下,事业要有所成就,必须要及时关注中央的政策走向,把握历史的风向,因为根据“丛林法则”——存活下来的物种,不是那些最强壮的种群,也不是那些智力最高的种群,而是那些对变化做出最用心反应的物种。只有能够不断适应政策及时代变化的企业才能长治久安,才能长盛不衰。企业这样,人亦如此!
读罢《激荡三十年》,不禁让我想起《三国演义》中的卷首词《临江仙》中那句“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三十年的中国企业史,在历史的长河只能算是很短的一段,但由于处在改革开放这个时代背景中,却显得尤为不平凡。在历史的机遇面前,有人窥见先机,一跃而起抓住了机遇,获得了飞跃的发展和急速的膨胀;有人随改革的进程,在不断廓清思路的拉锯中起起伏伏;亦有人始终站在政策的前端,捞取着转型时期中国经济的厚利;还有更多的人,他们以自我的勤勉、奋斗在这个英雄的年代,大写英雄的历史。
作者的写作目的绝不是简单地为这段高歌猛进同时又充满曲折的30年商业史歌功颂德,恰恰相反,他正是要用饱醮激情的笔触,“在事实和理性的层面上抽丝剥茧”,为我们揭示“一个空前复杂而大半面目未清的时代”。同时也告诫我们,在进入改革发展事业的“深水区”,更要摒弃早已泛滥的激情和“自我崇拜的热焰”,以一种更理性的思想状态,更良好的职业操守、更奋发的拼搏精神,努力走向期望的春天,真正成就企业的不朽。
3000字读后感 篇16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捷克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去年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居然深感不安和迷惑――那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作品,字里行间闪烁着许多“不解之辞”――我的明白力居然很难渡过它艰深晦涩的语意之河。怀着自我挑战的心理,今年暑假又认认真真地把它重读了一遍。重读此书,却给了我完全不一样的感受――好像我从来就未曾读过一样!那是一座感性与理性纵横交织起来的神秘幽深的城堡,看似简单的感情故事,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思辨,闪烁着耀眼的思想的光芒。作者用讥讽幽默而冷静的笔调,剖开人类生命的外衣,探索灵魂的秘密,揭开人性深处隐秘的真相,展示了社会动荡和命运沉浮的人生图景,揭露了人类“媚俗”的天性。读罢掩卷,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现代主义的三维立体图画:破败的城市、游行的人群、缠绵的肉体、忧伤的眼神-----这一切杂乱地交织重叠成灰色的梦境,而这一切梦境的背后,则隐约可见无比温馨静谧的遥远的山村图景,那里斜阳暖暖,牧歌悠然。
这的确是一部值得反复读的作品。它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以我浅陋的明白和愚拙的笔触,如果勉强能触摸到它的三两片辉煌的树叶,也算很侥幸的了!
一、轻重之间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以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职责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的缘故吧。
作家在小说开头第一章,便以一个哲学家高深莫测的姿态,抛出了尼采的“永恒轮回”说,并以大段的哲理思辨使我不得不陷入关于重和轻的凝重思索。
“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是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感情诗中,女生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户外也就变得自由而没有任何好处。
那么,到底该选取什么?重还是轻?”
是的,究竟该选取什么?重还是轻?直到小说结尾,这个问题依然悬而未决……或许这是个连作家本身也尚未找到答案的人生谜题吧?我只能试图从作品的主人公身上,寻找作者思想的蛛丝马迹。
二人物小像
托马斯――原为布拉格著名的外科医生,生性自由,以交往众多情人为嗜好,同时深爱着特蕾沙。苏联占领捷克后,携特蕾沙流亡瑞士。后又为了感情重返布拉格。曾因政治迫害沦为玻璃清洗工,又在环境重压下隐居山村,当了一名卡车司机。他一生漂泊,不断地在生命的重与轻的漩涡中挣扎。最后与特雷莎双双死于车祸。
特蕾莎――一个柔弱,忠诚,纯真,善良的女子,一个不断审视自己灵魂的感情信徒。原为布拉格附近某小镇乡村酒店的女招待,后为布拉格某新闻图片社的摄影记者,托马斯的妻子。深爱托马斯,不堪承受由于托马斯的不忠带来的嫉妒和痛苦,生活在噩梦和眩晕之中。也是一生漂泊,由小镇来到托马斯的城市布拉格,之后流亡瑞士,在感情的痛苦折磨中离家出走回到祖国,然后和托马斯一道隐居山村,做了一名牧羊女,最后和托马斯一齐死于车祸。
萨比娜――布拉格年轻的女艺术家,托马斯的最重要的情人。弗兰次的崇拜对象。思想自由独立,生性叛逆,反对媚俗。她不断地背叛原来的位置:背叛家庭,背叛父母,背叛祖国,背叛感情,抛弃了深爱她的弗兰次;她不断地叛己所叛,最后到了无可背叛的地步。她的生命无限轻盈,了无分量,没有何牵挂和职责,像漂浮在半空中半真的存在。她不停地流浪,从布拉格流亡到日内瓦,然后到苏黎世,最后到美国和一对喜爱她的画的老年夫妇生活在一齐,而不久那对老年夫妇也将离开她到自己的女儿那里去。在无尽的背叛和漂泊中,她感受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残酷重压,在无限凄凉孤独和忧伤中,渴望着一扇遥远的童话中亮着温馨灯光的窗户。她是四个主人公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也是最悲惨的命运的牺牲者。
弗兰茨――日内瓦某大学的教授,梦想主义者,英俊健美,思想单纯,热衷于一切政治户外,崇拜并深爱着萨比娜。曾为了追求萨比娜而离开不爱的妻子,在萨比娜不辞而别之后,他又把年轻的女大学生当做萨比娜的影子,最后为了缥缈的感情幻想投身到支援柬埔寨的国际医疗队伍的“伟大进军”中。他加入到“伟大进军”的理由也十分富有反讽意味――正因柬埔寨和萨比娜的祖国都是同样遭受被侵占的厄运的国家,他想:如果萨比娜知道他加入到支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必须会感受到他对她的祖国遥远的支持和同情,她也就会因此而高兴的!当他最后从寄托在“伟大进军”上的感情梦想中幡然醒悟的时候,却不幸被砸死于偶然的抢劫事件。
三、托马斯-----重与轻博弈中的真实存在
“托马斯站在寓所的窗前,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在脑海里回忆着和特蕾莎相识的情景,并反复思忖着:究竟该选取什么?是理解特蕾莎来和她一齐生活,背负起感情之沉重职责,还是继续享受以往的自由轻盈?这是故事一开始作者为我们描述的场景。而且这一场景在小说中意味深长地反复出现了多次。
“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正因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
因此,每当他面临生命中重与轻的抉择的时候,他都会这样茫然无措,犹豫不决。事实上,托马斯短暂的一生的确是在重与轻的抉择和倾轧之中渡过的。他是布拉格的著名的外科医生,原本活得自由洒脱,自从爱上特蕾莎之后,身上便背负起一个女生全部的爱的重量和职责,这重量使他不堪重负,不断地下坠,下坠,像一片空中漂浮着的飞絮被雨水打湿,坠入地面,和大地融为一体。他的生命也因此被赋予了好处。在他的观念里,灵魂和肉体是截然分开的,他追逐众多女性的嗜好丝毫不会损害到他对特蕾沙独特而深刻的爱。一方面,他深爱着特蕾莎,认为特蕾莎是“漂在涂了油脂的篮子里的孩子,偶然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他对柔弱的特蕾莎有着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另一方面,他又不肯放下以往自由不羁交往众多女友的生活方式,不断的背着特蕾莎和其他女友约会。他生活在特蕾莎因嫉妒无助而产生的痛苦的噩梦的缠绕中,穿梭在谎言和感情之间,对自己不忠的内疚,对特蕾莎的同情怜悯以及深刻的爱,交织在一齐,构成一股强大的漩涡,把托马斯这叶自由飘荡的轻舟,一次次不断带入命运的深谷。
托马斯追随离家出走的特蕾莎从日内瓦回到祖国,就应是他继流亡瑞士之后命运的一次重大转折,也是他在轻与重之间抉择的最为显著的例证。我在想,如果在特蕾莎出走之后,托马斯没有回布拉格找她,而是留在日内瓦继续“风流”他的“韵事”,享受自由甜美的生命之轻盈,那么他的命运必须会是另一番完全不一样的图景。我们也就不会看到小说结尾的悲惨结局了。事实上,当他又一次徘徊在轻与重的十字路口,站在寓所的窗口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内心深处却反复重复着一句贝多芬的乐句:非如此不可!为何“非如此不可”?这可能就是他灵魂深处的声音。在特蕾莎离开他的最初几天,他一个人流浪街头享受自由空间的短暂的甜美,但他无法再去接触任何一个女性,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特蕾沙无限悲哀的眼神和痛苦的表情。他在心里感受并放大着特蕾沙的痛苦,他无法摆脱特蕾莎的柔弱对他精神和情感的强大控制,他无法承受离开特蕾莎之后的“生命之轻”。于是,他放下了轻盈的生活,重新回到祖国,回到了特蕾莎身边――他选取了“重”。
特立独行的托马斯在无限自由轻盈的生命状态下,被一次又一次地拖入命运“重”的泥潭,而这“重”的泥潭,除了他的感情之职责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根源,那就是强大的无法抗拒无处可逃的社会动乱和“政治黑暗”。作者似乎在告诉我们,平凡的个人在社会政治的强大漩涡中无异于一只弱小的蚂蚁,个人的生活在无序癫狂的国家机器的碾压之下会被轻而易举地碾成粉碎。他厄运的开始源自一封影射当局的信件: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在完全无知无觉的状况下,犯下了弑父娶母的大罪,当他知道真相后,深感罪孽深重,无颜面见世人,于是自挖双目,流亡他乡,以残酷的自我惩罚来为无知犯下的罪过忏悔。难道无知者犯下的罪过就不该承担职责吗?一些苏联共产党当局以“当时什么也不知道”来搪塞以逃脱罪责,他认为是就应受到谴责的。就是这样一封对他个人生活看似“无关紧要”的信件,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于是,他由一名外科医生变成了街头的“玻璃清洗工”。
然而,使他写下这封信的动机是什么?是对政治的单纯热衷吗?我觉得不是。以托马斯特立独行的个性来看,他是“媚俗世界的恶魔”,他是不会热衷于政治的喧嚣去参与什么激进言论的。使他写下这封信的更为隐秘的原因,来自他那“危险的比喻”,这同样关乎他的感情。
他无数次的深刻地感觉到,特蕾莎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有一天偶然地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是他收留了她。这个危险的比喻使他对柔弱的特蕾莎产生了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这难道不是命运?而俄狄浦斯这个希腊神话中的赎罪之神,不也正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吗?这和特蕾莎有着多么致命的相似!因此,有一天当托马斯偶然在书架上翻到《俄狄浦斯》这本书的时候,又联想到了那个致命的比喻。于是,鬼使神差地写下了那篇改变他命运的关于俄狄浦斯的文章。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命运的阴谋”吧?于是,当他以知识分子的率真和孤傲拒绝在脱罪文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被政治巨手紧紧攫住的命运便不可逃脱了。于是,他失去了医生的优裕生活,成了玻璃清洗工。
那个时期,布拉格正被笼罩在斯大林的“共产主义户外”的红色恐怖中。大街小巷到处是政治话语的喧嚣,每一个生活的角落,似乎都有秘密警察的耳目,人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似乎有被监视偷拍录音作为反动证据的危险。日复一日,人们惶惶然生活在这阴云密布的异常沉重的政治高压下。然而此时,托马斯的生命居然以空前的“轻”的形态展现出来。正因他最后卸掉了多年来一向郑重地信奉并身体力行的医生的“拯救人类生命”的神圣使命,一身简单,一如继往甚至更为“狂热”地投入到探索不一样女性的“事业”中,“用生命的解剖刀剖开不一样女性身上的那神秘的百万分之一的不一样”,乐此不疲。
这真是一支“重”与“轻”合奏的别具意味的的人生回旋曲!
当政治的混乱和社会的黑暗代替了人道和礼貌,当“政治媚俗”堂而皇之地跻身博爱民主的殿堂,渺小的个体,只能挣扎在不能承受的“重”与“轻”交织的漩涡中。我们很难用道德家的眼光来评判他,――——托马斯,在他身上,实在是存在太多的“卑劣”――放浪,好色,不忠,欺骗,他有着一切被道德君子所不耻的“无耻之徒”的特性,然而在他身上,同时又存在着正义,善良,仁慈,悲悯,率真,清高,自由等许多能够称之为“完美”的东西。他是一个在生命之“重”和“轻”的博弈中苦苦挣扎的真实存在。作者对他未加任何道德的评判,――在道德沉沦的世界,“一切都被预先谅解了,一切也都被卑鄙地许可了”。
五生命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没有任何方法能够检验哪种抉择是正确的。正因不存在任何比较。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正因这样生命才总是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正因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的生命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小说主人公的杯具,不仅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杯具,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杯具。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他们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吧。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简单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作家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生命之画图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那一笔。也许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什么正确和错误的区别,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正因对于我们所选取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务必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那或许就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我们总是会在一个地方反复犯着相同的错误,反复重演着同样的杯具,我们正是从这反复重演的杯具中,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潦草画图,看到了自己的本性。它无关道德,只来自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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