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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的通知 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宣传活动
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的通知 篇1
广大居民朋友们:
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清明节是人们以各种方式缅怀英烈、祭奠逝者、祭扫陵墓、悼念先人、寄托哀思,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节日。然而,以往每到清明等祭祀时节,烧纸焚香祭奠之风盛行,人们多在大街小巷、路口、野外墓地甚至山林使用纸制冥品,火光冲天,烟雾弥漫。这种不文明、不卫生、不健康的祭扫方式,不仅影响了社会风气,又严重污染环境,还容易引起火灾,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隐患。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科学祭祀,摒弃愚昧的祭奠方式。要自觉开展文明祭奠,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带头践行荣辱观,崇尚科学,倡导文明祭祀,积极参与“网上祭先烈”等活动,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居民。
二、倡导环保祭祀,摒弃污染的祭奠方式。要大力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树立文明意识、科学意识、公德意识,改变传统的祭奠习俗,用环保,时尚,自然的方式进行祭祀,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等。
三、倡导节俭祭祀,摒弃浪费的祭奠方式。做到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互相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四、倡导文明祭祀,摒弃庸俗的祭奠方式。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公祭悼念等多样式、现代式祭扫活动。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用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进行表达。
五、倡导安全祭祀,摒弃不安全的祭奠方式。要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燃放鞭炮,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一旦出现火险,要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
广大居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讲科学、讲文明、树新风,弘扬先进文化,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为建设文明福州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
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的通知 篇2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单位:
为推动移风易俗,倡导社会新风,让广大群众在清明、冬至、春节等传统节日用文明方式表达对先人和逝者的哀思,用文明行为装扮文明商城、促进社会进步,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文明祭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摒弃传统陋习、推进文明祭祀、弘扬社会新风为主线,通过活动倡议、宣传教育、志愿劝导,在全市上下大力倡导文明悼念祭祀的新风尚,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过节氛围,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宣传,浓厚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规范引导,大力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祭祀方式,促进现代文明与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
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倡议。整合新闻媒体和网络资源,在义乌商报、浙中新报、稠州论坛、新义乌论坛刊发活动倡议书,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缅怀方式和现代感恩理念,树立健康向上的文明风尚。教育局要采取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加强学生及其家长文明过清明的宣传和教育。
开展文明祭祀公益宣传。报社、广电台要连续刊播文明祭祀倡议书、公益广告,介绍鲜花祭祀、植树祭祀、水果祭祀、家庭祭祀、网上祭祀等各种文明祭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领文明新风;各镇街、社区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宣传介绍清明节来历、清明节习俗等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过节的理念常识;有关镇街和民政局要在进入公墓主要道路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标语,设立文明祭祀告示牌,引导市民文明祀墓。
开展文明祭祀志愿劝导活动。团市委、民政局、各镇街要组织志愿劝导队伍,在各辖区陵园、公墓等祭祀集中区域进行巡查,发放倡议书,及时劝导市民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不文明祭祀行为。
(二)明确职责,完善文明祭祀的工作机制
针对节日祭祀“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对群众祭祀高峰、活动范围、祭祀路线等进行科学预测和有效处置,确保文明安全过节。
教育局要发挥学生的联络员作用,向学生家长发放倡议书,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宣传文明祭扫的有关内容,以此教育引导广大家长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文明祭扫理念。
公安局要组织警力在人流较多的公墓区维护秩序,消除隐患,防止偷盗事件和拥挤、踩踏等治安事件的发生;维护出入公墓区道路交通安全和墓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落实消防备勤力量。
民政局要积极宣传,大力引导群众开展植树献花、居家祭祀、网上祭祀等现代、时尚的祭祀方式;加强市级公墓管理,组织指导各镇街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和散坟的管理,消除各类隐患;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服务。
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的通知 篇3
亲爱的老师、家长、同学: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又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秉承传统,倡导文明祭扫,使清明节成为文明健康、内涵丰富、节俭环保的节假日,我们倡议:
一、文明祭祀
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集体公祭、撰写追忆文章等文明祭祀活动,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二、科学祭祀
提倡科学意识,改变陈规陋习,坚持移风易俗,树立符合时代发展的新风尚。各位同学和家长,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
三、环保祭祀
树立环保意识,自觉做到不携带火源上山,不燃放香蜡纸烛和烟花,不在林区内吸烟,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大力维护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
四、节俭祭祀
遵守社会公德,崇尚尊老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提倡对在世老人尽孝心,多关爱,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时,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五、网上祭祀
结合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青年志愿者要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积极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传播健康向上的节日文化。
六、安全祭祀
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缅怀、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先祖、先贤、先烈的怀念之情,表达热爱西宁、建设西宁的赤子之心,为建设幸福、文明西宁作出应有的贡献。
请各位家长和同学在宣言结束后,将本倡议书交到您孩子手中,让孩子带到学校,我校将会对各位的宣言进行汇总工作,谢谢您支持我校工作!
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的通知 篇4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安全祭扫,现就做好我县20xx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协作配合机制,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民政、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宣传部门要紧紧围绕“文明生态祭扫”主题,在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宣传殡葬改革新举措,倡导文明生态祭扫新风尚;公安交警部门要疏导祭扫场所周边道路的祭扫车辆和人流,维持好交通秩序;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公墓、殡仪馆、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消防安全大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的特点,加强森林防火检查;交通部门要合理调整线路,延长公交运营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工商、物价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摊点。
(二)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特别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严禁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殡仪服务单位要积极引导群众采取“鲜花换纸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宣传节地生态安葬,切实给广大群众提供集中祭扫的安全环境。
二、引领移风易俗,践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一)弘扬安葬新理念。深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切实抓住清明节前后骨灰集中落葬习俗的有利时机,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画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树葬、海葬、花坛葬、深埋、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或安葬仪式。培育厚植符合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与倡导厚养薄葬、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结合起来,形成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点、群众基础的殡葬新风。
(二)拓展祭扫新内涵。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烈士事迹宣传活动,缅怀革命先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缓解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倡导丧事简办、殡葬改革,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逐步让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的通知 篇5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扫墓俗称上坟,祭祀死者的一种活动。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大多都是在清明节扫墓。按照旧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吃掉酒食回家。至今,清明节祭拜祖先,悼念已逝亲人的习俗仍很盛行。随着时代发展和文明进步,清明祭扫方式也在逐步向采取网络祭扫、鲜花祭扫、颂读祭文、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组织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殡葬文化,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方向发展。清明节的习俗是丰富有趣的。清明节,又叫踏青节,按阳历来说,它是在每年的4月4日至6日之间,正是春光明媚草木吐绿的时节,也正是人们春游(古代叫踏青)的好时候,所以古人有清明踏青,并开展荡秋千、蹴鞠、打马球、插柳等一系列风俗体育活动。
为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什刹海街道自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辖区内开展以“节地生态安葬、平安文明祭扫”主题宣传月活动。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全面加强祭扫安全管理。紧紧围绕“节地生态安葬,平安文明祭扫”为主题,全力做好群众文明祭扫宣传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清明节。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顺利开展,什刹海街道成立了以民政科主管主任为组长、民政科科长为副组长的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并由街道民政科、社区办、综治办、*科、宣传部、景区管理处及25个社区居委会为成员,每位成员分工明确。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相关部门和社区要围绕主题活动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社区要设立现场宣传咨询站,为群众解答殡葬改革新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树葬、海撒,利用多样化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展示殡葬改革的成果。
2党员带头,文明祭扫:
要积极宣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在推动殡葬改革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做好文明祭扫新风尚、新动向的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成果和惠民便民政策,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新方式。
3突出安全,落实责任:
各部门和社区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别是加大在社区内防火巡查力度,排除祭扫火灾隐患,严禁在居民区内使用明火、烧纸、焚香和燃放鞭炮。同时协助民政部门开展殡葬专项执法活动,加大对殡葬服务网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力度。
4及时总结,上报信息:
各相关部门和社区要在4月10日前完成清明节宣传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将活动信息及相关照片报送民政科。
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的通知 篇6
为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管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现将20xx年清明节祭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觉加强安全防范,开展文明祭扫活动。清明节是我国一项传统节日,广大市民要倡导新风尚,增强安全意识,开展文明祭扫活动。要采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扫方式,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杜绝烧纸、焚香、燃放*等现象,防止造成人身伤害及火灾隐患。在祭扫场所内,市民按照标牌指示和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开展祭扫活动,自觉维护祭扫场所秩序。
二、做好祭扫出行安排,确保交通秩序井然。3月25日—4月5日将是清明祭扫高峰期,祭扫人员最为集中,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3时为高峰时段。因此,建议广大市民主动避开祭扫高峰,错时祭扫,以免造成交通拥挤,尽量选择公交出行方式。
三、公交线路时间及安排
1、前往城东新区东台陵园祭扫的市民可乘坐8路、10路、18路公交车至和平站点,具体安排如下:
8路(新204国道东台服务区—四灶社区):早6:50-晚17:20,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20分钟;
10路(秀峰华庭—海丰集镇):早6:40-晚17:20,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20分钟;
18路(西溪植物园—头灶):早6:50-晚17:20,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20分钟。
2、前往廉贻西郊陵园祭扫的市民可乘坐2路、12路公交车,2路乘至计南村站点,12路乘至永泰园站点,具体安排如下:
2路(东中城东校区—五烈张岳):早6:50-晚17:20,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20分钟;
12路(火车站—廉贻中学):早7:00-晚17:25,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30分钟。
4月1日—4日增开东台陵园清明祭扫公交专线(政务中心—东台陵园),双向发车,途经东亭路、望海路、富腾路、东进路。
四、自驾车辆行驶路线
1、请从市区前往东台陵园祭扫的车辆一律从城东新区科创大厦南红绿灯处右转至经八路,驶至原东蹲公路左转,由公墓南大门进入,北大门驶出;
2、请从市区前往西郊陵园祭扫的车辆一律由344国道陵园入口处进入,从廉贻小街驶出。
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的通知 篇7
法学院各班及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安排,20xx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x日至4月x日,4月5日正常上班、上课。请同学们相互告知。
为确保同学们放假期间的安全,强化安全意识,特提醒以下事项:
1.放假之前,各班做好详细的假期去向登记,如若外出,务必告之父母,经得父母同意后方可安排出行。
2.在放假之前,各宿舍清扫卫生,假期注意防火、防盗,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3.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春游活动,自发组织的个人及团体外出活动,必须在辅导员处登记。出行时必须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杜绝不安全隐患。
4.建议同学们不要单独出行,不要去地势险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景点,不要参加探险活动,不乘坐安全系数较低的游乐设施,出行远离施工场所、临时围墙及积水池塘等危险地带。
5.外出游玩如需联系旅行社,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旅行社。
6.注意交通安全,严禁乘坐无证、无照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
7.外出期间注意饮食卫生安全,随身带一些常用药品。
8.注意财物安全,要严防小偷抢匪;警惕传销组织拐骗和宗教渗透。
9.外出期间务必随身携带手机,与辅导员保持联系,如遇特殊情况迅速拨打110、120、119等求助电话,并告知辅导员。
10.外出游玩务必遵守各项法规,尊重地方民俗,遵守旅游景区规定,礼貌待人,文明游玩。
11.外出同学务必于4月x日返校,当晚辅导员组织返校情况检查。
请各位班级与党团干部务必高度重视假期及外出的安全问题,做好安全教育,增强同学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确保同学们平安度假。
祝各位同学假期平安、快乐!
文法学院
20xx年4月x日
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的通知 篇8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
预计清明节期间以祭祀扫墓、踏青为主的客流依然较旺,交通拥堵及森林防火等管理压力依然较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严把关口保安全、科学调度保运力、优质服务保质量”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建立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反应迅速、应急灵敏的工作机制,确保清明节期间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族宗教局、慈溪供电公司、市海事办相关负责人和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匡堰镇、横河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各相关镇也要成立对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
(一)管理时间:4月x日至4月x日共5天。其中4月x日至x日为重点管理日。
(二)管理范围:全市主要道路、墓区所涉镇域上山道路、景区道路、渡口、高速出入口及其他主要道路。
(三)责任分工
1.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对辖区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力量,主要路段、路口定人定岗,切实加强综合协调指挥和现场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负责开辟和平整辖区内临时停车场地,落实专人对路边停车以及停车场点车辆停放进行引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市公安局通报道路信息。
(3)落实辖区内山塘、窑厂在4月1日至4月5日暂停作业措施,停驶工程车辆,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期。
(4)加强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发现一处及时消除一处。
(5)做好山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承担山林灭火任务。
(6)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市公安局
(1)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协调、检查督促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
(2)负责维护全市主要道路特别是国省道和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排好警力,在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定点管理;发布临时交通管制公告,设置临时交通禁令标志和告知牌;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墓区周边临时停车场的车辆有序停放工作;对出现道路堵塞情况的路段,及时指挥疏导;及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负责对属地政府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
(4)加强治安巡逻和接处警工作,确保良好的治安秩序。
3.市交通运输局
(1)精心组织运力,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检查,杜绝病车上路。
(2)负责在高速出入口、主要道口设置临时指路牌。
(3)会同市公安局做好临时中转工作,按需临时开辟公交线和调运公交车。
(4)做好道路施工路段路面平整工作,保障车辆通行。
4.市城市管理局
会同市公安局做好城区道路、景点和重点区域的摊贩、停车、环境卫生等秩序管理工作。
5.市旅游局
(1)根据市公安局制订的交通安保方案,提前对相关旅行社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车辆的交通走向指导工作。
(2)指导旅游景区制订旅游交通应急预案,增派保安值巡人员,加强景区停车场和主要道口秩序维持。
(3)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在主要道路设置旅游景区等标志牌。
6.市民政局
牵头做好墓区服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节日期间所属墓区内各项活动的管理。
7.市海事办
加强渡口和客运船只巡查、监管,坚决取缔非法渡船载人,严厉打击“三无”船只非法运营。
8.市农业局
加强山林防火宣传,落实防火灭火措施及责任,严防森林火灾。
9.市委宣传部
营造文明祭祀、文明出行的舆论氛围,组织节日志愿者活动。
10.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族宗教局、慈溪供电公司等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相应针对性工作。
三、强化应急协同,提高保障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措施。要加强节日值班,建立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短信、“双微”、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广泛发布清明节公交线路、交通管制、道路交通信息、火灾预警气象信息等有关事项,做好信息沟通和疏导服务,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做到有序出行。要提高服务质量,丰富便民利民各项举措,在重点区域安排服务人员和志愿者,在重点墓区配备医疗急救车辆及医务人员。要强化应急协同,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努力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目标。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28日
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的通知 篇9
因清明节到来、农事活动开始,野外用火行为多发,请广大民众加强用火用电安全防范意识,切勿随意乱扔烟头、倾倒灶灰、野外烧荒。大风沙尘天气是火灾易发高发期,科左后旗近期大风高温天气频繁,火险等级急剧升高,森林草原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各防火单位和民众一定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做好防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巡察力度。清明节祭扫时,请选择空旷地点,远离成片的草木等可燃物,保证人走火灭,提倡文明祭祀。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中共科左后旗委宣传部20xx年4月2日
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的通知 篇10
清明节将至,即将进入祭扫活动的高峰期。为防治大气污染,维护城市良好形象,保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文明环保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焚烧纸钱、烧香化烛、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移风易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扫,引导市民群众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文明环保祭扫工作负总责,要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巡查、执法工作,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防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发生。
四、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各类丧葬用品生产、批发、零售业户的宣传和巡查,禁止其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纸钱,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等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及时清除祭扫纸灰;公安部门要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引发的各类案件。
五、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纸钱的,由*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由*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六、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屡查屡犯、造成重大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的通知 篇11
20xx年清明节假期时间为4月x日至4月x日。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扫墓、旅游踏青游玩等交通流叠加,加之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继续对7座以下(含7座)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道路交通将面临较大压力。
清明节期间,全市多条道路车流量将会大幅增加,特别是高速公路、景区道路、公墓、烈士陵园及周边道路车流量会大幅增加。另据气象部门预报,清明节期间将会有小到中雨,这也将给市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
柘城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时一定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错开高峰时段、易拥堵路段出行,重点留意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道路点段:
4月2日、3日是祭祀扫墓的高峰时段,特别是前往公墓祭扫的人数剧增,祭扫时间集中在8点至12点。因墓区周边道路窄、易拥堵、车辆停车泊位少,交警提醒市民祭祀扫墓时注意错开高峰时段,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以往小长假的高速公路免通行费的情况,小长假的头尾两天(4月2日和4日)9:00—11:00、17:00—19:00将是交通流量的高峰时段,市民可以考虑错峰出行。
柘城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驾驶员朋友,清明出行要提前做好出行功课,熟悉目的地沿线路况,一旦出现拥堵情况,请耐心等待,听从交警的指挥,不要借道超车,不要穿插等候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不要占用应急车道。
途径景区道路、山区道路、临水等道路时,一定要注意减速慢行,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驾乘车辆时,不要疲劳驾驶,不要超速、超员、超载,不要酒后驾车,不要驾乘无牌、无证车辆,不要驾乘报废、拼装、非法营运车辆。
清明期间,交警部门将在高速公路、主要国省道、景区、墓区周边、城市郊区主要道路和岭区进出山口等路段加大警力部署,加强指挥疏导,集中查处“超速、超员、不按规定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随意停车上下客、车辆乱停乱放、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等道路通行乱象,全力保障清明期间道路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的通知 篇12
清明节是我国祭祀祖先、缅怀逝者的传统节日。当前,我市气温急剧升高、大风天气增多、农事活动频繁,清明节期间上坟祭祖、踏青春游人员骤增,火灾隐患加大。为有效预防火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通告如下:一、各寺院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特险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做好寺庙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促使消防保护措施得到落实。三、改善防火条件,创造安全环境。寺庙建筑内,严禁搭建临时的易燃材料。四、严格火源管理,消除起火因素。燃灯、点烛、烧香、焚纸,应在规定位置,专人管理。五、夜间加强值班,落实防火巡查制度。
抚顺市佛教协会20xx年4月1日
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的通知 篇13
清明节期间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五级,极度危险,极易燃烧,望全镇人民时刻绷紧护林防火弦,做到:文明祭祀,不携带火种进山,不在坟头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户外焚烧树叶、树皮、秸秆等农作物废料,不烧荒炼地堰。森林公安、派出所、护林队员全天候巡逻,一旦发现野外用火者,一律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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