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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问卷星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1
一、预防护理不良事件的有关规定:
护理不良事件要以预防为主,杜绝在护理不良事件发生之前。要加强“零缺陷”管理,提高质量,确保病人安全。
(一)加强思想教育
1、加强各级护理人员护理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护理,做到警钟长鸣。
2、巩固专业思想,热爱护理专业,安心工作,提倡奉献精神。
3、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巩固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一丝不苟的科学作风。
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好操作规程。
(二)严格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严格护理不良事件标准,建立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讨论、分析制度,及时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三)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制度
1、履行岗位职责,在岗在位,忠于职守。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⑴交接班做到“七清”、“十不交不接”(见科室治疗室墙上版面)“七清”指交清、听清、问清、答清、写清、看清、接清
⑵交接班要做到“四看”、“五查”、“一巡视” 四看:看交班报告本、看记事黑板、看治疗台、看危重护理记录“五查”:
新入院病人的处理是否妥善;查病情有特殊变化是否及时处理; 查手术病人准备是否完善;查危重瘫痪病人皮肤是否清洁完整,床单元是否平整干燥;查术后病人术口敷料是否渗血,是否排尿,引流管是否通畅。巡视:对新入、重危、大手术及病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交接班人员应共同巡视,进行床旁交接班。
二、护士长在预防护理不良事件中的作用
护士长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直接的关系。护士长不仅要严于律己,更要严格要求,善于科学管理,科室各级人员时时注意护理安全工作,把严防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当作自己常抓不懈、责无旁贷的主要任务。同时这也是护理部考核护士长的重要内容。
(一)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提高护士长科学管理水平。
(二)加强业务训练,不断更新知识。
(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抓好四个环节:
1、假日的安全工作。
2、常规工作的督促检查
3、检查危重抢救病人的特殊治疗及安全措施。
4、护理不良事件信息的反馈作用。
(四)合理安排护理工作,做好个班次工作协调。
(五)在预防护理不良事件工作中护士长必须把好十关:
1、把好新护士如科关。要帮思想、带作风、教技术、使新护士尽快独立、安全的工作。
2、把好护理人员的思想情绪关。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有效是防止差错事故。
3、把好治疗室、抢救室、药品柜的管理关。
4、把好护理交接班关。
5、把好医护配合关。主动联系,做到医护密切配合,保证医疗护理安全。
6、把好医嘱查对关。做到班班两人核对,护士长必须检查当天执行医嘱情况,并每周参加大查对。
7、把好批量病人入院关。组织人力,合同分工,统筹安排,做到忙而不乱,严防不良事件发生。
8、把好病人思想情绪关。做好心理护理,杜绝护理纠纷及意外事故的发生。
9、把好危重病人及手术病人护理关。
10、把好进修、实习生的带教关。
(六)护士长所应承担的责任:
1、履行好监督管理的职责;对护士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
2、对本科室护士提供培训和教育,做到知法不犯法。履行必须的告知义务应该成为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职业规则的理解比工作中被动服从更重要。
3、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护理差错事故的措施。
4、敏感的掌握易发生事故的人、时间、季节、操作和环境。
5、有创新精神,不断接受新事物。
6、接受病人对护理服务的监督、并向其提供咨询服务,认真倾听病人意见,使病人有陈述自己观点的机会。(如果病人投诉无门,就有可能会采取过激行为使矛盾激化。)
7、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要怕扣管理分而隐瞒不报,及时报告有利于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和预防措施。
8、加强护士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不良事件的后续处理。
三、护理不良事件的原因分析
发生护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有4个方面:
(一)责任因素:责任心不强,擅离职守、工作粗疏、工作中思想不集中,延误治疗护理;主观臆断,凭印象工作。
(二)管理因素: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分级护理制度不落实,不按规定巡视病房,护理不到位;交接班制度不落实,交接不严不清、不进行床旁交接;查对制度不落实,不执行“三查七对“,每班小查对,每周大查对;不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不健全,各级、各班职责不明确,监控措施不得力;工作安排不合理,科室协调配合不够;工作环境不安静,注意力分散;使用器材、药品放置位置不固定;实习生带教安排不当,要求不严放手放眼。
(三)技术因素:业务水平差,技术不熟练,盲目操作,护理不当。
(四)心理生理因素:工作繁忙,注意力不集中;外来干扰,影响工作效率;情绪不稳定,对信息处理不灵敏,不及时准确;身体不适或过度疲劳,失误概率增高;人际关系学处于对立情绪,造成逆反心理时发生不良事件的最大隐患。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2
一、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录入医嘱后,应做到班班查对。
2、录入医嘱者与查对者均必须签全名或盖章。
3、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认为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5、整理医嘱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应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
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时,要经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姓名、血型、库血号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上有无凝集。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库血号及血量。
4、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送检。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确、及时地进行。
2、 每班必须按时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 值班必须在交班前完成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
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交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开。白班须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用器械、被服等以便夜班工作。
4、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5、 白班交班报告应由主班护士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内容
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护生填写交班本时,带教护士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6、 交接班的形式通常采用以下三种:
(1) 病房医护人员集体交班。首先有夜班护士作夜间护理交班报告,
实习医生作主要病情及各种处理的'交班,然后由住院医生补充,最后由主治医师(或主任)和护士长提出要求。这种形式可使病房全体人员对工作有一个整体概念,医护相互理解。其缺点为所用时间较长,交班后医护人员仍需分别进行细节的交代或讨论。而且护士长也不便在交班会上提问护理人员。
(2) 医护人员各自交班。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听取各级值班医生交
班后,从医疗的角度布置或讨论问题(例如手术安排等)。护士长在听取夜班护士报告后,着重从护理方面对危重病人、新入院及特殊治疗病人的病情、治疗、护理进行提问或作简要的讲解,这样有利于护理人员的业务提高,又可节省时间。其缺点是医护人员彼此不能听到对方的交班内容,由于不了解全面情况而不能更好得配合工作。
(3) 医护人员交班有分有合,医护人员每周1-2次在一起开短时间
的晨会,共同听取护士和医生的交班报告,主治医师或护士长传达院周会的内容或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并提出本周工作要求。
目前不少医院采取这种方法。认可既取得上述两方法的长远,又能弥补其不足。
7、 交接班的方法和要求
(1) 集体交接班:早晨集体交接班应认真严肃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
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交代要讲清,病人床头要看清。交代清楚后方可下班。
(2) 中午班、小夜班在大夜班下班前均应进行床头、口头及书面交
班。
8、 交班内容
(1) 交清住院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以及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
(2) 交清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的工作,也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 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褥疮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
(4) 交待常备、贵重、毒、麻、限剧药品、器械、仪器等数量与效能,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5) 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6) 十二不交不接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3
本规定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1、凡在本院工作的护士,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
2、从业护士必须按期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3、未注册护士必须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和部分基础护理工作。进修护士在我院进修之前必须将护士执业证书及执业注册证明复印件交护理部登记备案,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本院不予接受。实(见)习生在本院注册护士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实(见)习,但不能单独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4、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患者的身心状态。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5、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6、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7、护士在执业中不得泄露患者者的隐私,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8、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9、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0、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科室、护理部及相关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终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终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4
为了保障我校教育督导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根据肥城市教育局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将经常性自评和定期全面评估作为推进工作、积极探索、提档升质、特色发展、完善自我的有利契机,特制定本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如下:
一、以学校经常性自评为基础,积极探索,推进督导评估工作。
学校教育督导小组根据相关精神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对教研组、教师、学生的评价体系,坚持把学校日常工作有机地纳入到督导评估中来,并形成制度固定下来。对日常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整改。
二、积极引导,特色发展,推进完善自我。
在督导评估工作中,做到耐心细致的引导。将督导评估工作使学校评出成绩、评出干劲、评出方向,使督导评估工作成为再学习、再认识、再调整的过程;把督导评估工作作为激发师生员工活力、挖掘潜力、改进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和完善自我的过程;通过督导评估工作,及时总结学校工作,找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实现自我诊断、自我监控和自我调节,以形成良好的动态发展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校督导评估的职能作用。
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小组由学校副校长任组长,同时聘任骨干教师作兼职督学,参与督导评估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督导评估的职能作用。
四、突出重点,大胆探索,积极试行。
学校内部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在以往的学校工作中还没有涉足过,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大胆探索,积极试行,在学校建立起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督导工作体系、制度和运行机制,促进学校提档升质,特色发展。评估内容重点首先侧重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师资队伍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目标的完成情况。
五、督导的主要方式。
1.听取情况汇报;
2.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
3.参加有关教育、教学活动;
4.进行问卷调查或测试;
5.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6.进行综合测试;
7.其他适当方式。
六、结果运用。
督导结果将运用于教师或科室成员的期末考核和年度考核。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涉及教师个人的,根据情况在教师个人期末考核和年度考核中适当扣分;对各科室的学期考核中,达不到90分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成员在期末考核和年度考核中适当扣分。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5
第一章 保管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严格执行仓库、库区管理制度。
二、负责做好物资的接收、登记、分类、包装等工作。
三、负责救灾物资的仓储管理工作,保证库内物资不变质发霉,不丢失损坏;物资分类堆放,码垛整齐,便于物资出入库;准确掌握识别物资数质量和存放位置。
四、负责与有关单位物资托运、运输、承付的结算工作。
五、负责物资的发放、押运工作,制定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保证仓库通风干燥,严防物资变质,人为损坏。
七、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章 统计人员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救灾物资的统计、核查工作。
二、物资验收合格后,由统计人员根据物资储备(入库)通知或物资采购清单,及防灾减灾中心主任签发的执行意见入库。
三、统计人员在填写物资储备(入库)通知时,必须按要求对报表所列内容逐项填写,并有经手人、核准人、批准人的签字或盖章。
四、统计人员必须对物资储备(入库)通知所列物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认真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接收,与保管人员共同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物资入库清单,并签名盖章,做好入库记录。
五、 统计人员要认真审查物资出库通知及相关凭证。对“白条”及手续不符的有权拒绝发货。如遇紧急救灾(救援)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时,可先按减灾中心领导指示办理,但事后必须按规定及时补办物资出库手续。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6
一、 组织领导
为提高职工健康意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降低四害密度,加强对除四害的工作力度,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曹国祥;组员:孙荣福、王君达、王新华、顾蕾。除四害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各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除四害情况及方法,并制订除四害的工作制度。
二、 灭鼠工作
⒈把除四害工作列为本单位爱卫工作、创建文明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人人参予,个个动手,家家户户不留死角。
⒉灭鼠工作坚持经常与突击相结合,防、灭相结合,药物与工具相结合,每季度开展一次药物突击灭鼠活动,常年有灭鼠工具,有切实可行的防鼠措施。
⒊及时清理室内外杂物,经常检查仓库、墙角、墙缝、鼠洞,及时堵塞,对鼠笼、鼠夹应及时投放和清理。
三、灭蝇、灭蚊工作
⒈彻底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和卫生死角,翻盆倒罐,清除积水,不乱倒乱丢垃圾。
⒉定点、定人、定时对孳生场所进行药物喷洒消灭。
⒊完善防蝇设施,垃圾箱有盖有门,密封存放垃圾,厕所定人打扫,定时喷洒药水。
四、灭蟑螂工作
⒈每年每季秋季开展药物消灭蟑螂突击活动。
⒉饮食、食品存放处必须开展经常性的灭蟑螂活动,确保“药
⒊职工家庭厨房要经常彻底清理蟑螂栖息场所,并搞好室内外卫生,清洗厨房每个角落,确保饮食卫生。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7
l、根据医院和科室的情况实行轮流值班,每班人员运用护理程序针对病人情况实施整体护理。
2、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实施。
3、值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常规工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整理好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准备。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后方可离去。
4、值班、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时应立即查问,实行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
5、各班交接时均要进行书面、口头、床前交接。中午班进行口头及床边交接。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8
1、护理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齐、清洁、穿护士鞋;操作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
2、无菌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罐等按规定时间灭菌与更换消毒液。
3、手术室、产房、婴儿室、隔离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供应室等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并遵照执行。
4、传染病人及保护性隔离病人所住的病室应定时进行消毒,所用的家具、器皿、被服、餐具等用具务必经过严格消毒后再用。尽量使用一次性器械、物品,以便处理。
5、病区要求做到一床一套湿扫床,床头柜一桌一布,每次用后经消毒液浸泡后备用。
6、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用的拖把擦布,应严格区分(拖把应有明显标记)。
7、凡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均需经消毒液浸泡后送供应室清洗、消毒。(浸泡时要求液面满过注射器,拉开注射器内栓,使注射器内吸有消毒液)。
8、凡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病人,都要实行床边及用具等隔离制度,做到病人一览表有标记。
9、病人住院时使用的生活用品如便盆、尿壶用后进行消毒;暖水瓶、脸盆、拖鞋等,出院后务必经消毒后,方可再使用。
10、病室冬季应每日清晨及下午打开气窗二次,每次15-30分钟进行通风,以持续空气清新。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4、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6、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7、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8、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 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经过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或其它高管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其他高管人员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或其他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的,则该兼任董事(或其他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由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材料报送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聘任。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三)公司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十四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第九条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证券交易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细则第七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执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本细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六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
(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制度,
(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董事会印章、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其设定的责任;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 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十一)负责筹备公司境内外推介宣传活动;
(十二)协助组织公司对外投资、再融资等资本运作工作;
(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的其它职责。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 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严格履行职责,除接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指导考核外,还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指导和考核。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业绩对其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10
一、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有临床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承担,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遇重大抢救应立即报医务处、护理部、并上报院领导,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各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悉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四、参加抢救人员应全力以赴、分工明细、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用药、处置正确无误。
五、若遇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
六、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实施特别护理,及时评价护理计划的完成情况。
七、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种类要进行详细交接。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据实补写医嘱。药品空安瓶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八、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记录应准确、及时、完整,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九、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病人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如家属不在,应及时与病人家属联系或通知有关部门。
十、抢救完毕,及时清理用物,补充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等。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11
l、护理实习生、进修生的管理工作由护理部负责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教学安排。
2、实习生、进修生由护理部根据要求进行统一安排,任何科室不得擅自接受实习生与进修生。
3、护理部做好实习生、进修生岗前培训,保证实习,进修顺利进行。
4、做好临床带教老师的选拔和培训,定期组织学习。
5、各科室根据实习、进修要求制订专科实习带教计划与进修带教计划。
6、实习生由注册护士以上人员负责带教工作,进修生由护师以上人员进行指导工作,护士长负责全面教学质量管理。
7、定期召开进修护士,实习护士和带教老师座谈会;征求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使带教工作不断提高。
8、实习,进修生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服从科室护士长工作安排。
9、实习,进修生遵守计划安排,不得随意变更,并于出科前及时完成自我鉴定。
10、带教老师与护士长按时做好实习、进修人员的考核与鉴定工作,并送护理部审核。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12
一、仓库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的养护组织,配备必要的养护设备仪器,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积极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做好质量信息反馈。
二、根据季节的不同,气候的变化,做好库房的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9:30—10:30,下午15:30—16:30按时观察库内温湿度的变化,认真填写《仓库温湿度表》,如库房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保证药品储存安全。
三、养护员每月根据电脑输出的药品养护检查记录,对在库药品实行“三三四”循环养护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在电脑中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发现质量问题挂黄牌暂停发货,在电脑中冻结药品暂停销售,及时输出《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并交质管部门核查处理。确认为合格药品,解除冻结;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将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库(区)存放,通知保管员下帐,在电脑中做好不合格药品记录。
四、在检查中发现质量有变异征兆,应及时采取养护措施,做好养护记录,并书面报告质量管理部门抽样检查。
五、在检查中,对首营品种、近效期药品、长时间储存的药品、性质不稳定易变质的品种、已发现不合格品种相邻批号的品种等,应进行重点养护。
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养护执行《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制度》及《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程序》。
七、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八、检查记录应字迹工整、内容明晰、不得涂改。
九、如因职责不清,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且损失金额超过100元的,将在质量考核中处罚。
十、加强养护用的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仪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的管理。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13
中国是个多灾多难的国家,五千年的悠久开发历史,创造了灿烂的华夏文明,同时又留下了伤痕累累和相对脆弱的生态环境,以及无数次大自然灾害频频肆虐的惨痛记录。统计资料表明,1950—1992年的43年间我国各类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2.6万亿元左右(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死亡60万人(1959—1961年数据未统计在内);灾害损失达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5.09%,占同期全国财政收入的12%以上。由此可见,灾害是不可避免的,但它是可以减轻和防治的。人们可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社会整体功能,做好灾情(预)测、(预)报、防(灾)、治(灾)、救(灾),达到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之目的。
我市工业园区建设是抚州经济超常规发展的重中之重工程,对于推进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关联灾害隐患随之伴生,为此我们必须做好工业园区防灾减灾工作,建设安全文明环境,保障我市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一、正确认识工业园区灾情隐患
我市工业园区灾情隐患归属于全球性环境问题,大致可分为两类: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由自然力引起的为原生环境问题,如地震、洪涝、干旱、雷电、低温霜冻、台风等。由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引起生态系统破坏和环境污染,以及各种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危害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现象为次生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火灾、工业“三废”、热污染、噪声污染、政务环境影响、建筑交通安全等。
(一)工业园区原生环境灾情隐患
1、地质灾情隐患
我市工业园区建设地址较为平坦,以平原和低丘陵为主要地貌类型,其岩性均为白垩系地层,地质构造简单,未发现断裂构造,地球磁场较稳定,不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根据《全国地震基本烈度划分》,抚州市属于六度以下基本烈度地震区,可不考虑抗震设防。
2、洪涝灾情隐患
工业园区内以林地、耕地为主,众多的小山岗与低丘陵将整个地形分割得较破碎,相对高差在10米左右,最高海拔约61米,最低海拔约45米,周边无河流水系,不受洪水淹没。园区做好科学排水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先建设雨水排水管道系统,实行雨污合流,未来再建污水排水管道,真正实行雨污分流,洪涝灾情隐患基本排除。
3、气象灾情隐患
抚州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变化分明,春季温暖多雨,夏季炎热湿润,秋季凉爽少雨,冬季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在17.9℃,年日照时数为1700.4小时,年均降水量为1942.2毫米,年无霜期248天,园区内主导风为西北偏北风,年最多风向为北风,其余每年6—8月多南风。根据经验可知园区内存在低温、梅雨、雷电、台风、霜冻(全国霜冻最严重的两条线之一在湘西南/九江/南通一线,擦边抚州)等气象自然灾情隐患。
(二)工业园区次生环境灾情隐患
1、政务环境灾情隐患
工业园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规划、设计、建设、招商、治安、环保、消防、气象、供水、供电、交通、电信、管网等诸多部门的分工协作,所以,加强领导,大力开展政务环境治理就十分必要,否则就会造成政务环境灾情隐患,一方面无法协调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人浮于事、相互扯皮、乱设卡、乱收费,外商投资安全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园区规划建设;另一方面直接导致招商引资的盲目性、不科学性,项目好坏不分,环保评估把关不严,没有“亲商、安商、富商”的具体措施,更不用说以商招商、专业招商、诚信招商、服务招商等,直接导致园区管理混乱,无法形成安全文明生态环境。
2、生态环境灾情隐患
工业园区全部建成后,可解决3万人就业,牵带人口10万以上,再加上流动人口,已然是一座新城市。如此庞大人口的聚集生产生活,势力引起生态环境灾情隐患,一方面是生活上造成疾病疫情传播、食物中毒、卫生条件恶化、生态绿化等灾情隐患;另一方面是生产区走了18世纪后期一些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老路,大量的工业“三废”引起生态破坏、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工业废弃物污染、热污染、磁场弱电污染等。
3、建筑交通劳动安全灾情隐患 工业园区占地近万亩,可吸纳上百个招商引资项目,将有大量的厂房、住宅区、变电站、公用设施(加油站、公厕、仓储中心、商贸城等)的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着建筑质量、雷电、风暴、火灾爆炸等安全灾情隐患。
园区内交通以玉茗路、新石抚路、文昌大道、迎宾大道、金巢大道、文昌路为道路骨架,成方格网状布局,区内道路分三个等级一是主干道,二是次干道,三是支路,完善的道路网建设依然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
大量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及陆续投产,必然需要大量员工,而员工素质参差不齐,这样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涉及生命安全,工伤事故、供电消防等灾情隐患。
二、市工业园区防灾减灾建设安全文明环境的一些做法
(一)合理选址、科学规划
1、合理选址。合理的选址直接关系到招商引资的效果、城市功能的利用及对城市的拉动、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占用耕地的多少、园区自身的远期发展空间,园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完善等,因此,我市工业园区在遵守选址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防灾减灾工作,非常合理地定位于市区东南部。其一,规划区内地质条件稳定,地层为白垩系地层,不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地震灾害也十分微小。其二,规划区在原金巢开发区的基础上扩张万亩建设,因此,拥有比较完善的园区管理系统,在规划与依法治园方面措施得当,在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面有许多好的经验。
2、科学规划。规划工作直接关系到园区的功能,关系到投资者对投资园区的认同程度,关系到入园企业投资成本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也关系到园区防灾救灾及建设安全文明生态环境之需要。我市工业园委托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学编制《抚州市工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一,系统全面地规划了园区的开发建设、总体规模、配套设施、生态保护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具有科学性、超前性。其二,以独立章节详细编制了防灾规划和环境保护及环卫设计规划。
(二)优化政务环境,保障招商成果
为加快工业园的建设,吸引更多投资者来抚州投资兴业,在工商管理、税收政策、土地出让、收费管理、人才引进和其它配套服务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精心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
1、改善园区硬环境。加大了园区道路、供水、供电、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极大地提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条件。
2、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政策环境、投资环境、生活环境、人文环境、法制环境上,大力推行承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严处破坏环境的人和事。
3、为外商提供优质服务。始终坚持把投资者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地为他们服务。对外商的要求和遇到的问题,做到重点解决,快速解决,做到以心换心,以感情上把他们留住,在情理中把事情办好,使外商感到身在异乡如在家,从而增强了他们投资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推动和扩大了招商引资工作成果。
(三)依法管理,促进园区防灾减灾工作见成效
1、依据《安全法》、《气象法》、《江西省实施<气象法>办法》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等工业园区和市气象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市钟岭工业园区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园区新建建筑物必须安装防雷装置,并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从源头上把好防雷安全质量关。
2、为规范进园企业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园区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五十九条,工业园区和市城建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园企业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要求进园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平面规划图实施;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依法进行工程建设;竣工工程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3、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抚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进园企业、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重点检查“三安”、“四口”(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施工用电、脚手架、垂直运输设施的情况等。并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及事故行政责任制追究的暂行办法》,抓好隐患整改,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消防站布局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国家消防站规划规范要求,消防车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每个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为4—7平方公里,故本工业区在新石抚路设置一处消防站,按三级站标准设置。消防栓规划沿主次干道按120米的间距设置,采用地上式,沿人行道布置。工业区及生活区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米,尽端式道路都应设置回车道或停车场。规划要求新建各类建筑物必须充分考虑消防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防火规范,满足消防间距,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环境保护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依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城市生态理论和环境综合整治思想为指导,对大气、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提出科学办法,促进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从而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统一。
三、对策与建议
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灾情隐患,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同时要充分认识园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从规划入手,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广泛宣传,切实做好工业园区防灾减灾工作。
(一)科学规划,坚持建设与发展同步
工业园区既是抚州工业发展的载体,也是抚州城市化扩张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园区建设成为一个完整、系统而又科学的园区,高起点规划和高标准设计是重要前提,一方面系统地分析园区可能存在的灾情隐患和环保问题,设计防灾环保规划,为园区建设与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另一方面要求将园区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__年远景目标纲要》,同时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纳入计划,并确定为政府重点工程,还要求在《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明确园区防灾减灾工作重点,因此,工业园区防灾减灾工作必须依据科学规划,坚持建设与发展同步,既做好当前建设工作,又做好远景发展规划,促进园区防灾减灾工作50年不落后。
(二)加强领导,坚持政务与环保同抓
20__年12月省政府决定成立了省减灾委员会,同时11个设区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基本建成减灾管理机构体系和运行机制,确定减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工业园区要抓住机遇,适时成立园区减灾办,统筹协调园区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领导,坚持政务与环保同抓,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公正廉洁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树立“亲商、安商、富商”的理念;进一步整治优化投资经营环境,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推进园区环境综合治理,严格限制高能耗、有污染的产业进园,强化环保绿化建设,规划好园区分类布局和排水排污管网,绿化网及环保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项目,精心设计、高效建设,使园区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环境优雅安全文明的现代化生态园区。
(三)增加投入,坚持预防与救治并举
工业园区防灾减灾工作是一项综合工作,既要成立专门机构和队伍建设,实现专人管理,又要实行紧急救治措施,提高灾害救援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到灾害一旦发生,立即能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同时,还需购置大量的防灾减灾救治设施器械,人员宣传培训工作等,哪一项都少不了资金投入,因此,为了完善园区防灾减灾工作,必须增加投入,坚持预防与救治并举,理解减灾就是负面增值的含义,广开资金渠道,重视灾情保险的作用,让社会力量来参与,把可能的灾情损失降到最小。
(四)推广科普,坚持宣传与培训到位
工业园区要加强与气象、宣传、科委、科协、教育、广电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从保障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宣传与培训到位,针对群众缺乏自然灾害常识,防灾减灾意识淡薄的现状,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中注意把握宣传的分寸,做到适度、稳妥,以利安定。努力学习并坚持实施《气象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有力推动我市防灾减灾与创建安全文明工业园区的工作。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14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所称“双随机、一公开”是指行政检查事项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中心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及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第四条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随机抽查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情况;
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
3. 地质勘查活动情况;
4.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情况。
第五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业务科室为相应随机抽查事项的责任科室。
第六条责任科室应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针对每项检查事项逐一列出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责任科室应当按照第四条所列事项对应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应当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对象,既不遗漏,也不越位。
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由责任科室提出审核建议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调整。
第八条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有效排除人为因素干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第九条责任科室在开展随机抽查前,应当制定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包括检查事项、检查程序以及抽查比例等内容,并及时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第十条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应当在随机抽查前1日摇号确定。责任科室应当召集检查组,进一步明确检查路线、检查目的、工作分工、被检查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掌握的证据等内容。
第十一条检查组应当按照制定的检查程序和要求开展检查工作,不得超越职权从事其他活动。
第十二条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应当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现场状况和发现问题等,记录或拍摄涉嫌的违法行为,复印相关文件资料,调查询问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检查记录应当给检查对象查阅。检查对象有异议的,可当场向检查组提出,检查组应当充分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检查报告中。
第十四条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及时向责任科室报告检查结果,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随机抽查情况报告。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当作为检查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
第十五条责任科室应当对随机抽查报告、处理建议进行审查,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事实移交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第十六条随机抽查工作完结后,责任科室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在公示系统平台发布。
第十七条随机抽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对违反抽查纪律、接受被检对象贿赂,以及存在包庇隐瞒、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责任科室应当强化抽查结果运行。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依规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加强局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将抽查结果与信用监管联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在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时,发现局系统工作人员未履行相关职责或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移交局纪检组依法依纪处理。局纪检组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与随机抽查工作。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15
1.建立高危门诊,由高年资有经验医生接诊,从早孕开始进行高危初评,利用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及特殊检查等手段发现高危因素。
2.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及诊疗常规,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3.对查出的高危因素对照“高危妊娠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时间至每次产前检查中发现高危因素随时评定,将评定的.分数填在手册上。
4.在孕12周、28周、36周临产前进行评分小结,了解高危动态,根据孕产妇不同的高危因素,给予相应的健康营养指导和医学处理。
5.将评出的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登记,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做出“高危”标志,这样有利于掌握高危情况,突出重点做到心中有数。
6.建立高危孕产妇随访制度,定期预约复诊进行系统管理,失约者按病情采取电话或家访等形式进行追访。
7.在孕晚期指导孕妇记数胎动次数,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缺氧情况,以便及时纠正,减少围产儿死亡的发生。
8.实行孕37周专家进行高危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预测分娩方式及分娩地点。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16
第一条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和质量,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上级部门系列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时,随机抽取被检查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 省工商局负责全省工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考核。
市工商局负责本市工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考核。
县(区)级工商部门负责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双随机”抽查是工商部门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都必须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第六条 工商部门实施“双随机”抽查时,应当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检查事项主要有:
(一)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
(二)企业即时公示信息;
(三)市场主体登记事项;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广告行为;
(六)商标使用;
(七)侵害消费者权益;
(八)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九)格式合同使用;
(十)直销行为;
(十一)网络商品交易与服务行为;
(十二)依法应当监管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双随机”抽查按抽查市场主体范围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
不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门在市场主体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市场主体名单,对其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门按照企业类型、规模、行业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检查市场主体名单,对其进行检查。
第八条 “双随机”抽查按抽查执法主体分为跨部门联合抽查、系统内综合抽查、业务条线专项抽查。
跨部门联合抽查是指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根据行政许可类别或行业特点,工商部门联合相关政府部门,整合抽查任务,联合开展抽查。
系统内综合抽查是指工商部门基于市场主体年报信息抽查,综合企业登记事项监管、竞争执法、消费维权等事项开展抽查。
业务条线专项抽查是指工商部门根据特定任务和要求就单一事项进行快捷、高效的抽查。
第九条 随机抽查方式有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等。抽查中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第十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建立涵盖本部门全部监管主体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依据市场主体存续状态实施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住所、登记机关、管辖单位等。
第十一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建立本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分级管理,并确定一名管理员,负责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内容包括执法人员姓名、性别、单位、部门、执法证编号、业务专长等。
第十二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执法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素质,保证“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高效开展。
第十三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等。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作实践及时调整,经当地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统筹各业务部门的监管任务和需求,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抽查计划主要包括:抽查项目、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检查内容、实施时间等。
年度抽查计划应当及时报上一级工商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并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十五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因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十六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制定抽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抽查项目名称、抽查对象、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检查内容、实施时间以及相关要求等。
第十七条 抽查比例和频次应当公正、合理,即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不超过两次。
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多次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应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第十八条 县级工商部门应当根据抽查任务和本地实际选择全局内随机、局机关与工商、市场监管所(以下简称工商所)随机、若干工商所内随机、单一工商所内随机等方式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可以探索随机执法检查人员的其他有效方式。
第十九条 “双随机”抽查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媒体参加。
市、县工商部门完成随机抽取工作后,应当及时将随机抽取情况报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备查。
第二十条 为保证监管效果,工商部门可以将随机确定的被检查市场主体按照企业类型、行业特点等细分为若干子任务,而后再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第二十一条 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当2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市场主体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第二十二条 工商部门对检查事项专业性强的,可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做好业务指导。
第二十三条 实施抽查的工商部门应当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查询随机确定的被检查市场主体近期的投诉举报情况,并通知随机确定的执法检查人员。
第二十四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前,应当查询被检查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信息、工商登记备案信息及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可以先行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企业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和账簿、相关行政许可证明等,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第二十五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应当严格按照抽查实施方案开展检查工作。应当如实记录检查过程,填写检查情况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第二十六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发现市场主体经营不规范时,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且未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当综合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和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等,对被检查市场主体逐户出具检查意见。检查意见包括:“未发现异常”“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经营行为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等。
第二十八条 执法检查人员发现市场主体检查结果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应当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关规定调查处理;发现问题线索属于其他行政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
第二十九条 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协同监管平台“抽查结果录入”模块录入,工商部门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公示。
第三十条 实施抽查的工商部门,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归档。档案主要包括检查表、证据材料等。
第三十一条 市场主体在接受检查中有下列不予配合情形的,工商部门应当将企业名称和不予配合检查次数、时间、情形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一)拒绝检查人员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进入被检查场所的;
(二)拒绝向检查人员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的;
(三)不如实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情况或者相关材料的;
(四)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行为,致使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第三十二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被检查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 对在随机抽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 上级工商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工商部门抽查工作的考核,可以在每次抽查工作开展中或结束后对已抽查市场主体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作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年度考核评价依据。
第三十五条 工商部门应当在每次抽查工作结束后,将抽查情况及分析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17
收银台
1、礼仪、迎宾主动迎客问好,引导客人进入前更,每日交接班要清理卫生,参加例会。
2、收银员(隶属财务部)向客人问好,负责并管理好更衣箱钥匙,做好收银工作。前更1、例会(检查仪容、仪表,做工作总结、下达任务。
一般由主管主持)。
2、清扫卫生:查看室温(要保持在23-26摄氏度)。
清扫地面,镜面及边角卫生。检查更衣柜内物品放置情况,查看设施运转情况(照明、空调、通风等设备的完好度)。
3、备品清点(布草等核对、更换、易耗品的准备、各物品摆放、服务员向领班报上所需物品的数量)。
4、查看交班日记(包括客流量、物品、设施有无损坏,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5、按要求在规定岗位上迎接客人:
(1)主动问好,接钥匙,确定人数,请客人入内坐好;
(2)开衣箱、取拖鞋、拿衣架为客人更衣,然后为客人围大浴巾、递手巾、锁衣柜,请客人检查后送到浴区由浴区服务员招待客人,然后准备迎接下一位客人。
6、送客:客人浴完后,主动走近问好,询问客人是否再冲淋,若不需要,马上取地巾、开衣箱为客人更衣,客人要走时请客人检查是否遗留物品,再引导客人到梳理区,后送各收银处,与礼仪交接,交钥匙于收银如,并欢迎客人下次光临。然后归位准备迎接下一位客人。
7、下班后:清扫卫生,核对物品、布草、备品的数量并填写日耗表,写交接日记,关闭水、电源并检查有无危险隐患。
浴区
1、例会2、清扫卫生:检查室温,调整水温(热水池35——45摄氏度、凉水池10——12摄氏度)清扫地面、蒸房、墙壁、卫生洁具、卫生间、池区、淋浴间等处的卫生。
3、检查设施设备(照明、空调、电视、水循环和水质等)。
4、备品(布草、洗浴液、剃刀、香皂、牙具的摆放,如需补充列详细清单报给领班)。
5、查看交接班日记。
6、按要求在规定岗位迎接客人:
(1)问好
(2)为客人挂浴巾、手巾、调试水温,介绍使用方法
(3)为客人介绍水池温度,提醒客人小心地滑,为客人放好毛巾、拖鞋
(4)蒸房提供浴巾,为客人询问是否合适,介绍设施功能(如VIP房)送冰水、冰巾注意客人安全,摆放拖鞋,客人走后及时清理卫生
(5)问客人是否需要搓背,洗浴完毕后,引导客人至二更,为客人更衣后归位,准备迎接下一位客人。
7、下班:清扫卫生,核对物品、备品数量,填好日耗表,写交班记录,检查有无危险隐患并关闭水、电源。
二更
1、例会
2、清扫卫生:检查备品布草(如浴巾、浴衣、浴袍),责任区域内卫生清扫干净,布草摆放整齐。
3、按要求迎接客人:
(1)主动问好
(2)为客人擦背后干身,取干拖鞋,为客人穿浴服
(3)引客至梳理区,请客人选化妆品
(4)送客人至休闲厅服务人员交接,然后归位准备迎接下一位客人。
4、下班:清扫卫生,核对物品、备品数量,填好日耗表,写交班记录,检查有无危险隐患并关闭水、电源。休闲厅
1、例会
2、清扫卫生:检查室温、地面及边角和吧台等处的卫生,休闲椅摆放是否整齐,检查设施运行情况(如照明、空高、电视、果汁机等)。
3、备品清点:酒水、小吃、香烟等物品的准备,常用物品的摆放向领班报上所需的物品数量。 4、查看交接班记录,核对物品、报上所需数量。
5、按规定迎接客人:
(1)主动问好;
(2)引客至休闲椅,请客人会下,盖大浴巾摆放拖鞋,请客人点酒水、小吃、送赠品、介绍按摩等服务;
(3)为客人提供服务(要熟悉本部门所有服务项目的价位)。
6、下班:
(1)清扫卫生核试验对物品备品数量,填好日耗品帐目表(酒水销售情况)写交班日记;
(2)检查有无危险隐患,关闭水、电源。
上述为桑拿部门基本的服务要领和工作行为规范,望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前更衣区岗位职责
1、上班例会后,清扫分担卫生,察看管辖地区的设施。
向领班上报当日所需物品数量,清点核对布草。
2、服从领导,领班按排,做好本岗位的日常服务,确保自身服务工作的质量。
3、下班清点布草将脏布草送到指定地点,统计物品消耗量,如实向领班汇报,并在交接记录本上写清名称及数量。
4、对区域进行彻底清扫,接受领班的卫生检查。
5、协助领班检查分担区是否有火灾隐患,拔掉所有电源开关后方可下班。前更衣区服务规范1、在大堂更衣室之间迎接客人,主动向客人打招呼问好,双手接过客人的钥匙牌,引导客人至更衣柜前为客人开更衣柜,协助客人更衣,同时把拖鞋交给客人,请客人换鞋,用浴巾围住客人。
2、在客人视线内将更衣柜锁好,向外拉一拉检查是否已经锁好,请客人检查,用双手将钥匙牌套在客人的手腕上,将客人引至浴区并通知浴区服务员迎接,回来后将客人的皮鞋送到鞋房。
3、当客人回到更衣室,服务基本如上,当客人离开时要打开柜门让客人检查柜内物品是否已全部拿走,引领客人至收银台结帐。
浴区岗位职责
1、开业前服务员必须清扫场地,准备好洗浴用品待客人来到时随时使用。
2、按照服务要求热情为客人服务,完成当班工作。
3、客人洗浴后及时清理场地,收拾好客人用。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18
(1)凡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的基数,编号排列,定位放置,每日检查,每班清点,保证随时应用。
(2)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登记本,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3)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平面示意图,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抢救药品和物品;建立抢救车药品批号登记表,对于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药物,用红色标识做好标志,确保先进先用,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药物应送药房按程序换领合格批号的药物。
(4)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5)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100%。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6)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7)各科室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8)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在交班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9)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理人员)和另一名护理人员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理人员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理人员启封检查抢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10)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19
1.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生、助产师(士)、护士不得擅自离开产房。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一般产妇在临产室待产。遇有容易污染或患有传染病的产妇,应送隔离产室。
3.工作人员进入产室,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4.检查产妇后要洗手。接产和手术时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5.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立即处理。
6.产房应设有产程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留,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7.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音,并做记录、签字。
8.产房每周大扫除、封闭消毒一次,并定期做细菌培养,器械每周全部消毒一次。
9.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分娩经过,新生儿体温单和出生证等记录。
10.产妇生产后留分娩室观察两小时,行早接触、早吸吮,无特殊情况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共同检查核对新生儿性别、手腕标示及产妇情况。
11.婴儿出生后常规进行检查,抱给产妇辩认性别,并系好手条,盖足印,认真核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秉持预防为主、预防融合的方针,创建政府非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予的结核病预防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推行以及时辨认出患者、规范化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预防策略。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强化结核病预防能力建设,逐步构筑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分工明晰、协同协调的预防服务体系。
第四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组织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和管理全国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对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拟定本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规划并非政府实行;组织协调辖区内结核病预防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选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结核病预防资源,对结核病预防服务体系给与必要的政策和经费积极支持;非政府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帮助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开展规划管理及评估工作;
(二)收集、分析信息,监测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非政府全面落实肺结核患者化疗期间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开展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工作;
(五)非政府积极开展结核病多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预防工作;
(六)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检测,对辖区内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
(七)非政府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培训,提供更多预防技术指导;
(八)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九)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应用性研究。
第八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确诊化疗,全面落实化疗期间的筛检检查;
(二)负责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三)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展开检查;
(四)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第九条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预防工作中履行职责以下职责:
(一)指定内设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结核病疫情的报告;
(二)负责管理结核病患者和疑为患者的诊疗工作;
(三)开展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
(四)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身心健康教育工作。
第十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居家化疗期间的督导管理;
(二)负责转诊、追踪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
(三)对辖区内居民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科学知识宣传。
第三章预防
第十一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对求诊的肺结核患者及家属展开身心健康教育,宣传结核病预防政策和科学知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宣传。
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对易患结核病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展开存有针对性的身心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开展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
分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建议,规范提供更多预防接种服务。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在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和预防性健康检查时,应当重点做好以下人群的肺结核筛查工作:
(一)专门从事结核病预防的医疗卫生人员;
(二)食品、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从业人员;
(四)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学校入学新生;
(五)碰触粉尘或者有毒气体的人员;
(六)乳牛饲养业从业人员;
(七)其他极易并使肺结核蔓延的人员。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结核病感染预防与控制计划,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结核病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工作,落实各项结核病感染防控措施,防止医源性感染和传播。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重点实行以下病毒感染防治与控制措施:
(一)结核病门诊、病房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环境卫生及消毒隔绝制度,特别注意环境通风;
(三)对于被结核分枝杆菌污染的痰液等排泄物和污物、污水以及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
(四)为肺结核蹊跷症状者或者肺结核患者实行必要的'防水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出现。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个人防护的基本原则,接触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医疗机构、科研等单位的结核病实验室和实验活动,应合乎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各项规定。
医疗机构实验室的结核病检测工作,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肺结核疫情形成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按照有关预案实行以下控制措施:
(一)依法做好疫情信息报告和风险评估;
(二)积极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理;
(三)将发现的肺结核患者纳入规范化治疗管理;
(四)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展开医学观察,必要时在请示本人同意后对其实行预防性化疗;
(五)开展疫情风险沟通和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处置情况。
第四章肺结核患者辨认出、报告与备案
第十八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确诊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并将其转诊到患者居住地或者就诊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选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展开结核病筛查和诊断。
第二十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已进行疫情报告但未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督促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第二十一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对肺结核患者展开确诊,并对其中的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展开结核病筛查。
承担耐多药肺结核防治任务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进行痰分枝杆菌培养检查和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
第二十二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展开管理备案。备案内容包含患者确诊、化疗及管理等有关信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化疗管理等情况,及时更新患者管理备案内容。
第二十三条结核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肺结核患者化疗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和督导管理。
第二十五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为肺结核患者制订合理的化疗方案,提供更多规范化的化疗服务。
设区的市级以上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实验室检测结果,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并规范提供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危、着急、重症肺结核患者应负抢救的责任,应及时对患者展开医学处理,严禁以任何理由扯皮,严禁因求诊的患者就是结核病病人婉拒对其其他疾病展开化疗。
第二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掌握肺结核患者的相关信息,督促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居家化疗的肺结核患者展开定期看诊、督导服药等管理。
第二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对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进行抗结核和抗艾滋病病毒治疗、随访复查和管理。
第三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对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推行银行机构管理,提供更多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服务。
转出地和转入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交换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信息,确保落实患者的治疗和管理措施。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行使下列监管职责:
(一)对结核病的防治、患者辨认出、化疗管理、疫情报告及监测等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情况展开监管;
(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进行改进,依法查处;
(三)负责管理防治与掌控结核病的其他监管事项。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相关单位以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管:
(一)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确诊、化疗、管理和信息打印等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结核病疫情监测与处置、流行病学调查、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防治、实验室检测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培训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跟踪、患者督导管理和身心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结核病疫情报告、转诊、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实行监管职责时,根据结核病预防工作的须要,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介绍情况,索要必要的资料,对有关场所展开检查。在执行公务中应维护患者的隐私,严禁外泄患者个人信息及有关资料等。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不予协调,如实提供更多有关情况,严禁婉拒、阻扰。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废止,通报批评;导致肺结核传播、盛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轻易责任人员,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肺结核疫情报告职责,或者瞒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未及时实行防治、控制措施引致出现或者可能将出现肺结核传播的;
(三)未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第三十五条疾病防治掌控机构违背本办法规定,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废止,通报批评,给与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轻易责任人员,依法给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肺结核疫情监测、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辨认出肺结核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故意泄露涉及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四)未履行职责对辖区实验室质量掌控、培训等预防职责的。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肺结核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报告肺结核疫情,或者谎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现确诊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为肺结核患者确诊化疗的,或者婉拒门诊的;
(四)未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对结核菌污染的痰液、污物和污水未进行卫生处理的;
(五)故意泄漏牵涉肺结核患者、疑为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第三十七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一)未履行职责对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居家化疗期间的督导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转诊、追踪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
第三十八条其他单位和个人违背本办法规定,引致肺结核传播或者盛行,给他人人身、财产导致侵害的,应依法分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以下用语含义:
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咳嗽、咯痰2周以上以及咯血或者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疑为肺结核患者:凡合乎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
(1)存有肺结核蹊跷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诱发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者结核菌素试验弱阳性;
(2)仅胸部影像学检查表明与活动性肺结核吻合的炎症。
传染性肺结核:指痰涂片检测阳性的肺结核。
密切接触者:所指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轻易碰触的人员,包含患者的家庭成员、同事和同学等。
耐多药肺结核:肺结核患者感染的结核分枝杆菌体外被证实至少同时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
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病毒感染: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出现活动性肺结核,或者结核病患者病毒感染艾滋病病毒。
转诊: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发现的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转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跟踪: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防治掌控机构的指导下,对比伯县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求诊的肺结核患者和存有蹊跷症状的密切接触者展开追访,并使其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求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管理表述。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__年3月24日起施行。1991年9月12日卫生部公布的《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21
一、认真做好考勤工作。
1、每天早读和下午要清点本班人数,如学生缺勤,要马上联系家长。
2、艺术、体育、电脑、实验等课程,要安排课代表清点人数,要经常到班级巡查,以及时发现缺课、请假的学生。
3、晚修时要求值日班长在黑板上写明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缺席人数,把这些情况记在班务日志上。
4、晚就寝时要求室长把当天晚上住宿情况报宿管员处。第二天早读时班主任要查前天晚修、晚就寝情况,及时了解晚修缺席、晚就寝缺宿学生的原因,并进行及时的教育。
5、周末留宿的同学,必须填写留宿登记表,经班主任批准后,并在当天19:00前将留宿登记表放入到年级的晨检箱,由宿管员收集统计、检查。
6、严把请假关。使用统一的请假审批单,一张单只供一个学生使用。如是住校生,班主任签发的请假审批单每次要一式三联,有一联请假审批单在当天19:00前由学生放入到年级的晨检箱,由宿管员收集统计、检查。
班主任签发请假审批单要注明日期,并签名和盖章,不得让学生私自填写。
学生获准请假后及时将情况通知其家长。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长时间请假的,要到教务处开具长期假条。
二、重视学生仪容仪表整顿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平时要加强学生的仪容仪表检查,不染发、不电发、男生不留长头发,女生建议剪短发,留长头发要求扎起来。不配戴首饰。
2、组织学生干部做好晨检,每天早读前要检查本班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并及时填表,放入年级晨检箱。
3、参加升旗仪式,要求穿校服、校鞋,集合快、静、齐,体育委员要整队。唱国歌、校歌声音要响亮。严肃、认真。
4、严禁外卖。
5、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消防等安全教育。宿舍内严禁使用打火机,严禁在教学区、宿舍区给手机、MP3、MP4、手电筒等电器充电和使用电吹风等电器。
6、上艺术、体育、电脑、实验等课程或晚修结束离开课室,班级必须有专职人员关闭灯、关空调、关电扇、关电脑、关门、关窗。
7、课间不能在教学区打球、踢毽子等运动。
三、严抓课前准备、上课纪律、自习课纪律教育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上课时间玩手机或游戏、手机上网等违纪违规现象。
1、教育学生养成每节课课前准备好当堂课的教科书、笔记本等学习用品,在老师上课之前进入状态。
2、早读、自习、晚修,要安排学生干部自主管理,检查人数、维持纪律。
3、教学区域及其上课期间(含早读、上课、自习、晚修)不得使用手机、mp3、mp4、游戏机、计算器等。
四、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下午第八节课后“阳光体育一小时”锻炼管理工作。
1、课间操学生集合要快,体育委员整理队伍要主动。要检查课间操学生的出席、穿校服情况,学生做操动作要有力、要符合要求,关注做操质量。
2、眼保健操要有专门的干部自主管理,保证全班的眼保健操的质量。第六节课不在本班课室上课的班级或晚上参加培优、竞赛、辅导的学生,务必等做完眼操后再回本班教室,以免影响其它班级眼保健操。
3、跑操集合要快、静、齐,要检查跑操学生的'出席情况,跑操要求班级口号嘹亮,步伐整齐,精神抖擞。
五、高度重视住宿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1、经常向宿管员、室长了解情况,关心本班所有宿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健康、品德、行为表现,教育学生尊重宿管员的劳动,每周班会要对宿舍情况进行小结,明确要求,进行集体教育。
2、抓好宿生午休、晚就寝纪律的管理和教育。按时回宿舍,不得将早、午、晚餐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及走廊里打闹、大声喧哗、举行各种聚会、饮用含酒精类饮料、吸烟、打牌和使用电器等影响宿舍安全与纪律的各种现象。午休期间,不得在宿舍区域及其附近球场打球等运动,以免影响其他人休息。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他人房间,不得在他人床位上留宿。午休特别是晚就寝时严禁使用手机。
3、教育学生要整理好内务,卫生,私人用品妥善保管。
4、要求宿舍长要如实填写就寝情况报告单。
5、上课时间,宿生有病(或不舒服)留在宿舍,要经班主任同意,并及时告诉宿管员,由宿管员做好记录。晚就寝请假审批权在班主任,科任老师无权准假,学生请假回家要及时告之家长。获准不回校就寝的宿生,必须在当天19:00前把请假审批单放入到年级的晨检箱,由宿管员收集统计、检查。
6、做好对宿生的个别沟通与教育工作,如果本班有学生在宿舍的扣分达到了警告线或被停、退宿,班主任必须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并与家长沟通,防止情况恶化。
7、宿生因多次违反宿生条例或严重违纪,学生处将对宿生进行停宿、退宿处理,班主任不要擅自对宿生停宿、退宿处理。
8、停、退宿处理是一种较为严厉的教育措施,应慎重使用,之前应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状态恶化。已决定停、退宿前,应先有充分的思想教育工作,与家长已取得联系,并向家长通报过其子女违纪违规情况,与家长达成教育学生的共识。停宿、退宿时,一定要通知家长。
六、认真组织班会课。
1、每周一节的班会课应有主题,尊师爱校教育、养成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人格完善教育、生命教育等是班会课的重要内容,各班级应认真对待,创造性地开展班会课教育活动。
2、每周班会课,班主任要到场,要认真组织,未经允许,不得改为自习等其它课。安排值日班长做好班会课记录,并填写在班务日志中。
3、高一、高二年级每学年每班要上一节主题班会观摩课。高一、高二年级每周班会课要安排健康教育课。高二年级每周班会课要安排心理团体辅导课。
七、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清洁与保洁工作。
1、教育学生每天保持课室、走廊卫生的清洁,要求值日生注意讲台台面整洁(黑板、黑板槽要湿抹布檫干净,讲台的台面不能有杂物,讲台下面要保持清洁),使用的拖把要整齐摆放在同层楼的规定处。
2、教育学生桌椅摆放整齐,及时提醒学生整理自己桌子台面、书籍杂物。
3、保质按时完成相应的功能室打扫卫生的任务,看护好包干区内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组织好两周一次的大扫除,大扫除包括课室、走廊、包干功能室、宿舍。
八、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个别教育工作。
1、关注学困生、贫困生。
2、每学期按学生处安排,做好贫困生资助相关事宜。
九、认真做好班级文化建设,创设特色班级文化。
1、各班自主创建具有本班特点的班规、班级目标、班徽、班级格言、班牌、班旗。
2、发动学生出好黑板报和班级文化园地。
一般情况黑板报每学期要出四期内容,学生处规定两期主题(本学期学校的主题是:九月“教师节”尊师爱校教育、十月“国庆节”爱国主义,今年可结合辛亥革命一百年纪念,其他主题由班级自主安排等。
班级文化园地内容不限,但内容要经常更新。
十、用好学生自我教育的几本书。
1、《启航--学生成长指南》,让学生明确各项规范要求,自觉养成习惯。
2、《班务日志》,培养学生对班级、对他人的责任感,进行班级日常管理。应组织和督促值日班长每天填写好《班务日志》。班主任应及时查看《班务日志》,适时填写寄语,鞭策学生,并针对《班务日志》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3、《青春足音--学生自我发展周记本》,感受学生思维的视角,了解学生关注、思想动态,激励学生自我反思,明确奋斗目标、分享学生进步、喜悦。应组织和督促学生每周填写好《青春足音--学生自我发展周记本》,班主任每月至少要批阅当月全班学生写的周记,并做好相应的教育工作,如果周记中有一些班主任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以恰当的方式向有关领导、老师和家长反映,寻求支持和配合。
4、《一中校友访谈录》,用校友追求卓越、创造辉煌的榜样激励在校学生。组织学生采访、学习,传承优良校风,今日以一中为荣,明日一中以“我”为荣。
十一、重视家访、家庭教育工作。
1、电访、约访家长,提倡上门家访。
2、用好校讯通平台。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22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订全院护理工作计划,护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护理科研项目,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实施,认真布置落实,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拟定各级护理人员职责及工作质量标准、医德服务规范,并组织落实考核。定期组织修改护理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定期参加晨会交接班,深入科室检查督促各项护理工作质量标准的落实,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与负责质控的领导联系,通过信息反馈,加强质控措施,贯彻落实责任制护理,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4、严格检查执行护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严防护理差错事故发生。如有差错事故发生,按《卫生部医疗差错事故处理规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科室进行调查,共同研究讨论,提出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上报院长。
5、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技术考核。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职业道德教育,协助解决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
6、做好来院进修、实习护士的.安排管理工作,贯彻护士学校的教学及临床实习计划;加强各级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积极开展护理继续教育学分制,制定人员培训和梯队建设计划,并组织落实。
7、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领导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考核意见,护理人员调动科室应及时通知院办。
8、经常深入检查,认真做好三级护理和责任制护理,落实护理工作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改变,不断提高护理水平。
9、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进行护理业务技术指导,必要时组织人员支援。
10、每月主持召开护士长例会或全院护士大会,分析护理工作情况,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分析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任务,同时表扬好人好事以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护理质量。
11、定期交叉对全院护理工作检查、考核,开展护理信息管理,收集国内外护理专业发展动态,完善各级护理记录,做好系统分析、控制和评价。
12、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13、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与科室签订护理科研合同。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完成者提请院长奖励。
14、以身作则,模范带头,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定期召开各级护士会议,倾听意见,提出要求,保证护理质量和服务态度不断改善。
15、不断总结经验,应用医学理论和护理学理论,撰写学术论文。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23
一、接待范围
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乡(镇)领导和水电部门来局联系、汇报工作、办理公务的人员;外省、市、县来我局联系考察与水电工作有关需接待的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横向联系需接待的人员。
二、接待原则
1、接待工作既要做到热情周到,又要厉行节约,不奢侈浪费。
2、市级以上领导、县级领导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值班领导批准后予以接待。县直各部办委局、乡镇、重点项目及横向联系工作所需接待,由各股室负责人牵头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接待。所有接待实行值班领导一支笔审签,总量包干,节约归公,超支不补,分年度接待费控制指标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3、对上级及县以下来客实行分类接待、按标准接待;所有接待一律现金结算,特殊情况(上级检查组大型接待或会议接待)当时不能结算的,事后由具体接待人员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三、接待标准
1、上级来客接待为:省部级每桌800元,厅局级每桌700元,县处级每桌600元,接待用酒一般安排饮用本地酒、自备酒水,由办公室集中采购,分配分摊;专家、技术人员的接待相应处理。
2、县及县以下来客,来客数量和1-2名参陪人员满一桌的按400元/桌的标准安排;来客在3人以下的,办公室可根据来客的数量按每人每餐50元或200元/桌的标准(含酒水)安排。
3、局安排会议,按每人每天80元(即早餐15元,中餐30元,晚餐35元)的标准安排。
4、凡需要向来客或上级单位、相关部门赠送礼品的,必须事前请示局长或值班领导同意后,由值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统一集中采购,不得擅自安排礼品支出,非领导和办公室人员不得在外签字拿礼品,否则不能核销入账。
四、审批程序及有关事项
1、审批程序。来客需要接待的`,由股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具体接待活动。接待费用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值班领导一支笔核销。各股室负责人每月到财务室结算一次,财务室原则上只对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办理接待费结算业务。对于不在城区确需接待的,由带队领导安排,随行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其费用由带队领导签字后,再按机关接待核销程序处理。
2、陪客人员。一般情况下,应请分管领导出席,安排1-2人归口接待;上级领导和特殊客人需要主要领导和全体领导出面接待的,办公室主任或值班领导统筹安排。
3、所有接待一律实行现金结算,特殊情况,也应由经办人出面结算,财务股对外只结算用于会议、上级来客的定点招待费用。
4、财务股建立接待台帐,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公示。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24
一、库房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把握进库货物质量关。
二、严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进入库房。
三、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四、仓库须有“三防”设施,原料库禁存杀虫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五、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进出货须有记录,领用物品要签名发放,每月进行清底盘库。
七、确保库房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篇25
一、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而且证件齐全有效,严禁无证上岗。
二、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操作,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三、值班电工必须满足每班两人的原则,严禁一名电工单独进行带电作业。原则上作业时不能带电操作,特殊情况时必须有保证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四、值班期间不得脱岗、串岗,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五、值班期间要作好巡视,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整改,严禁设备、电气、线路带病运行。
六、认真填写临电值班维修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准确、具体。内容包括:日常工作记录、机具维修记录、及时间、地点、维修内容、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交接斑人员、时间要写清楚,不能让人代填写。
七、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杜绝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认真安全的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八、值班电工应全面负责起值班期间工地的一切用点管理,确保安全用电有备无患。
九、参加各项有关的安全活动,对用电人员宣传电气安全知识。
十、参加工地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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