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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模板 安全事故报告模板

2023-12-21人围观
简介事故报告模板 篇1  20xx年10月6日17时许,居民小区19号楼外墙维修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和xx乡政府组成的居民小区10.6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联合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在妥

事故报告模板 篇1

  20xx年10月6日17时许,居民小区19号楼外墙维修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和xx乡政府组成的居民小区10.6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联合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在妥善处理善后工作以后,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情况

  1.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xx市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黄某;注册资金:贰仟万;成立日期:20xx年9月1日;营业期限: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霍某(死者),女,汉族,47岁,1972年3月5日出生,家住,身份证号:*26。

  3.姚某,男,52岁,系亚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居民小区18、19号楼总承包人。20xx年10月24日该项目竣工验收。保修期截止20xx年10月24日。

  4.朱某,工程部经理,男,57岁,家住:,身份证号:*3x.联系电话139*9785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1.事故经过:20xx年10月6日下午16时20分左右,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朱某安排的外墙维修工人霍某,独自一人在居民小区19号楼2单元准备进行外墙维修施工作业时,在没有彻底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慎踩空,从18层楼位置坠落至2层楼的雨棚上。后经120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2.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居民小区19号楼106住户、新华物业公司和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分别拨打了120、110和119电话,并积极配合他们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和死者家属安抚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委常委、副区长聂贵廷带领安监、住建、公安、xx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坐镇指挥,同时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和现场保护工作,并就善后处置事宜提出了具体要求。10月9日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协议,一次性赔偿人民币100万元.

  三、事故原因分析

  调查组经过现场勘验、询问了解和笔录取证,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认为,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1.直接原因:霍某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入简易的绳索控制的施工脚手板时,不慎踩空坠落,导致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工程部安排未取得高处维修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高层楼房外墙维修;未安排使用安全的设备设施从事高处维修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现场无监管人员是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按照事故发生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此次高处坠落亡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建议如下:

  1.霍某(死者),安全意识淡薄,违反高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没有安全防护的高处临边进入简易的绳索控制的施工脚手板时,不慎踩空坠落。其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2.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外墙维修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个人,未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的规定,安排未取得高处安装、维修、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的霍某进行高处外墙维修。未教育和监督从业人员严格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施工现场监管不力。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的安全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给予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拾肆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朱某,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其作为公司负责安全质量的直接主管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指派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的人员进行高处维修作业,作业现场监管不力,未能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能制止和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建议给予朱某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4.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责成住建局向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5.xx乡人民政府,作为属地,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责成xx乡人民政府向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事故预防及整改防范措施

  1.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要认真汲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2.向职工通报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情况,让职工认清事故的危害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吸取事故教训,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3.制定隐患排查制度,组织人员对在建项目和竣工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由专人负责督促承包单位落实整改。特别是竣工验收项目在保修期内一定要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对企业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技术规程以及应急救援方案等进行逐条审订、完善和补充。

  5.组织职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学习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全面掌握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好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6.加大安全投入,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提高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事故报告模板 篇2

  20xx年06月约15日,机电科一台型号为z3725钻床1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20xx元。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对有关机电人员进行了调查和处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经过:

  20xx年6月,电工在耐力板车间检修检查生产设备模头时发现有发热板损坏。接头的连接处漏料和发热管的质量问题(产品质量常常反映)。安排两位电工去处理维修模头内发热管,发热管严重卡死变形、在使用工具无法取出的.情况下只有上钻床钻钻出,在机修的配合下从机修房取来钻床在耐力板车间的主机位置钻发热管,从早上上班钻到下午共钻出发热管约10多条,在3点多完工,完工后撤离战场,用吊机吊起钻床放到手动叉车上,有在前面拉车,和在后面抚平和推车,在经过中空板车间拐弯处因路面不平和坑洼,车子不断晃动,钱、梁在向前推车忽然发现倾斜忙去扶正,可是钻床的重心和重力根本无法扶正,钻床跌倒在地导致钻床的钻臂折断、钻轴折弯。

  二、事故原因:

  1.金科特机电维修人员无上岗证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

  经公司部门事故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查明无上岗证(机修证)和无责任造成的。机电人员明知钻床在运输时没有采取任何防护会发生事故,却在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运输,导致设备损坏发生。

  事故发生后,机电人员没有向任何人反映情况私自拆卸钻床盈满事实,机电部门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使用前也未向任何部门申报。

  2.机电管理混乱、对长期存在隐患拒不整改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工作职责不清,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教育培训流于形式。

  三、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

  本着公司利益负责、对负责和警示他人的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无维修证和上岗证、有电工证、无上岗证、机电负责人、机械负责人5人,给予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事故报告模板 篇3

  九月6日早上七点三十分左右,我班一(1)班的全宿生x同学在宿舍走廊集队时,想起忘拿东西,就进去宿舍爬到上铺,结果不慎摔了下来。此时,生活老师潘老师在另一间宿舍帮一个孩子擦药。听到孩子大哭以后,发现孩子鼻子和嘴巴流血,潘老师立即报告刘主管,刘主管马上就近把孩子送往城南医院。潘老师一边把其他孩子安顿好,一边打电话给我说明情况。我让潘老师马上通知家长,回到学校请副班肖老师看好班级后,和潘老师两个人赶往医院。赶到医院,孩子在刘部长的陪同下情绪比较稳定,医院对孩子进行了初步处理。由于刘部长要开会,我和潘老师两个人留下来陪伴孩子。在医院我们极力安抚孩子情绪,等五官科的医生上班。大概八点半我们上到三楼进行检查,医生诊断孩子下巴肿胀,从高处摔下导致下唇与下巴间被牙齿刺伤,需要里外缝针,右腿擦伤。随即家长赶到,要求送往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我们马上赶往人民医院,在路上我代表学校诚恳地向家长道歉,安抚家长的紧张情绪。来到医院,我们直接挂急诊,赶到四楼口腔医疗中心,医生进行诊断后要求拍片看是否骨折,潘老师马上去交费拍片,家长在此时情绪波动较大,要求潘老师先回学校,潘老师一直内疚万分,诚恳向家长道歉,为了稳定家长情绪,潘老师尊重家长意愿先回学校,我在医院安抚好家长情绪。孩子拍完片后,医生结合片子,诊断到孩子下巴没有骨折,下唇里面刺伤,需要缝针。随即对孩子伤口进行了清创、麻醉和缝针。缝合结束后,孩子需要打破伤风的针,由于孩子破伤风过敏,需要分4次打针,长达两个小时。王主任开完会后,也赶到了医院看望孩子,并对家长表达了诚恳的歉意,进行了真诚的沟通。家长的心结也慢慢打开,态度也有了较大转变。

  对于这次突发事件,我感到家长对班主任还是比较信任的。在孩子发生意外后,家长的情绪从刚开始的怒气冲冲冷若冰霜到后面慢慢地冷静下来,并与我和王主任谈了她的想法和顾虑,有以下几点:

  1、 学校宿舍上下铺安排不合理。一年级的孩子都是六七岁的幼童,天性活泼好动,不

  应该设置上铺,容易摔下来,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且上下铺间的扶梯设置得不够人性化,扶梯又细又圆,脚踩在上面会压得疼,应该设置得又扁又宽,踩得舒服一点。学校要注意细节。

  2、 生活老师配备不合理。一个生活老师要带二三十个孩子,而且这些孩子都是些没有

  生活自理能力的一年级孩子,老师管理起来十分困难,也谈不上精心照顾。家长发现孩子的身体头发的卫生做得不够到位,但也理解一个生活老师照看多个学生的难处。

  3、 学校洗澡应该设置花洒喷头。对于一年级的.孩子来说,拿桶和毛巾这样洗澡不干净,

  老师不可能帮每一个孩子洗澡,通常孩子自己洗澡会残留沐浴露等,肯定不干净。并且在冬天,冲凉房外面不是密封的,更容易感冒。

  4、 家长建议学校不应该节约成本,忽略了以上考虑的的问题。不要对学校的安全隐患

  存在侥幸心理,一旦出事了,学校将会得不偿失。

  谁也不想发生意外事件,但事情发生了,我明白要勇于承担,勇敢面对。通过这件突发事件,我深深地体会到与家长沟通工作的重要性。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时刻牢记“安全”二字不忘记。

  一(1)班 李x

事故报告模板 篇4

  一、标题:

  安全事故报告("可用发生事故的时间表示;若同一天发生两起及以上事故,可用发生事故的时间加事故单位或工程名称表示。)

  二、正文:

  1、概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员、经济损失以及事故调查组成立的情况。

  2、基本情况:事故所涉及的所有单位及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3、事故经过:事故发生详细过程及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援情况。

  4、事故原因及性质: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的定性。

  5、对事故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①责任主要包括:直接责任、管理责任、技术责任、领导责任等。

  ②对责任人员处理建议应包括:责任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处罚依据和具体处罚情况,并按所处理的责任人员由重到轻顺序排列。

  ③对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应包括:责任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处罚依据和具体处罚情况,并按所处理的责任单位由重到轻排列。

  6、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要根据事故原因分析和调查了解的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三、其他:

  1、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人员签字表。

  2、事故调查技术鉴定报告等重要证据材料。

事故报告模板 篇5

  一、学生在校期间,若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应及时逐级报告上级部门,事故处理结果也应书面报告相应部门。

  二、报告时要清楚地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以及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后果。

  三、学生在校期间,课间活动时发生轻微碰伤、跌伤情况,学生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并由班主任把具体情况告知学生家长。

  四、学生在校期间,上体育课时,发生轻微碰伤、跌伤等情况,体育老师应如实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五、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轻伤,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教导处报告。

  六、学生在校期间,如突发疾病,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应及时向学校教导处报告,并采取相应救助措施。

  七、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重伤事故,应在6—12小时之内向市教育局报告。

  八、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通过市教育局在3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

  九、学生在校期间,学生发生轻伤、重伤、重大伤亡等事故,应及时通报学生家长。

  十、报告的.形式可分口头与书面两种,向班主任、教导处报告时可采用口头形式,向辅导学校、教育局报告时要采用书面形式。

事故报告模板 篇6

  渤海湾客滚运输由于具有可载车客、便捷快速的特点,赢得了车主和旅客的厚爱,使渤海湾客滚运输市场发展很快。特别是93年客运市场放开后,客滚运输出现多家竞争、快速发展的新局面,对环渤海湾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我国客滚运输起步较晚,经验少,部分企业在致力于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及运力的同时,对安全生产重视不足,在客滚运输市场繁荣的背后出现了事故增加的情况。自1997年以来客滚船相继发生了几起较大的海难事故,其中以船舶火灾事故尤为突出,给国家财产、人命安全带来了损失,在社会上也产生了较坏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近年来渤海湾客滚船火灾事故的案例进行分析,力求查找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如何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作者之浅见,希望对今后的安全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火灾事故原因分析

  (一)火灾发生处所分析

  从火灾发生的处所来看,客滚船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船舶的机舱占20%,车辆舱占到80%,因此,客滚船的机舱、车辆舱火灾事故是我们研究的重点。虽然客滚船的客舱旅客人员数量多,流动性大,管理难,但至今尚无引起火灾的报告。

  (二)车辆舱火灾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对近几年客滚船发生的由车辆舱引起的火灾事故进行分析时,事故的发生原因主要有四个原因――

  ⑴气象因素⑵旅客因素⑶车辆因素⑷车载货物因素

  1、气象因素引起的火灾

  渤海湾水文有其特殊性,水浅浪高,对船舶的破坏性很大。而客滚船上层建筑高,受风面积大,吃水相对小,在大风浪中会使船舶航行操纵困难,易产生横摇、纵摇和垂荡,严重时会产生拍底、甲板上浪,甚至会发生艉淹、打横的危险。因而在这种条件下,客滚船上的车辆绑扎难以保持有效,易造成车辆移位;车辆舱中防火巡舱困难且危险性大;车辆移位,易造成车辆间的相互碰撞,由于车辆油箱的存在,易造成火灾。同时,在相对拥挤的空间内,车辆、货物的移动,会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2、旅客因素引起的火灾

  一方面是安全意识不强,吸烟后火种不熄灭而到处丢弃从而引发火灾。另一方面是犯罪分子蓄意破坏船舶,如安放爆炸品或点燃船舶上的物品或货物等。这种原因引起的火灾也是存在的,“大华”轮的火灾事故就是由于车辆驾驶员不小心引起的火灾。去年发生的“辽海”轮重大火灾事故,在进行火灾原因分析时,不排除游客吸烟,将烟头投入海时,左舷受风,而致烟头火种落入c层汽车舱,引发火灾的可能。同时近几年,国际恐怖主义势力日渐猖绝,国内恐怖事件也时有发生,03年在客滚船“中鲁”上也发生过这种安装炸药爆炸未遂事件,幸好及早发现,及时排除了险情,否则将引起火灾事故。

  3、车辆因素引起的火灾。

  ⑴车辆自身原因

  车辆所载燃油。车辆的燃料油为汽油和柴油,如果油箱密封不好,挥发出的气体或随船舶摇摆溢漏出的油均为产生火灾的隐患。

  ⑵车辆系固不良导致。

  车辆没有合适的系固点及本身系固状态不好。车辆的系固点问题在国际上早有研究,imo还对此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如果没有合适的系固点,车辆本身的系固问题及货物在车辆上的固定不好,将随着船舶的摇摆而倒塌,轻者损坏货物,重者撞击汽车油箱而引起火灾。“11.24”特大海难事故原因调查组部分成员台对“大舜”轮进行现场勘察取证,有关火灾事故的起因是这样描述的:

  “①、经对船舶所载所有汽车进行勘验核实,车辆货物为钢材、合成板、塑料薄膜、电器、蔬菜和水果等普通物品,未发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货物,可以排除因车载危险品货物而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②……。

  ③从d甲板汽车舱卸下的车辆燃烧程度看,许多车辆轮胎被烧损,其中6辆被完全烧毁。火是从低位开始燃烧的,起火的原因是在船舶剧烈横摇下,d甲板汽车舱6、7区车辆移位、碰撞后,导致车辆油箱燃油外溢遇明火(火花)后起火。”

  4、车载危险货物引发的火灾。

  车辆夹带危险品和化学品不仅难以检测,而且如果条件具备便会引发爆炸或火灾,由于危险品和化学品的性质事前不知,给消防带来很大困难,容易造成大的灾难。典型案例“英华”轮火灾事故。引起车辆失火的原因是车载袋装化学品甲醇钠破损,潮湿的空气在遇到裸漏的甲醇钠后发生化学反应,在达到一定条件下引起燃烧,从而引燃纸壳。

  二、火灾发生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车辆的管理上的问题。

  1、“超限”车辆依然存在。

  “超限”车辆依然存在源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把车辆超负荷装载货物作为赢利的手段,同时汽车改装市场的不规范导致了各种超高、超长车辆的出现。虽然这几年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车辆进行了规范,也组织了专项检查对“超限”车辆予以打击,但由于受利益驱动,超限车辆依然存在。交通部1号令出台后,从客滚运输管理角度对超限车辆进行管理,船舶检验部门对每艘船舶的甲板负荷进行了核定,在适航证书上予以签注“装载限制”,并附以“车辆系因计算结果与说明”。

  就目前港口和船舶对承运车辆管理而言,将船舶检验部门测定的甲板承载负荷确定的重量,作为对“超限车辆”的掌握标准。但这种理解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在查处超载车辆时掌握的标准相比,明显要宽松的多。同时港口、船舶对车辆的超限检查,没有交通、道路部门的授权,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2、车辆的系固,没有完全达到规范要求。

  “大舜”轮特大海难事故发生后的几年来,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以及各港航企业,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了对滚装客船运输的安全管理力度,使车辆绑扎系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通过最近几次客滚船事故调查也进行了证实。如对“辽海”轮事故车辆舱的戡验时,发现车辆基本做到系固,事后现场未发现本事故航次的车辆因绑扎系固原因而发生倾斜、移位或倒塌等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通过这几年有效的管理,车辆的系固绑扎得到较好的改善,但不代表车辆的系固绑扎没有问题,仍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目前,从事滚装运输的单位大部分成立了绑扎队伍,但由于滚装运输的单位这部分人就是定位在体力工人,绑扎人员多从社会上招来的农民工,本身文化程度不是很高,且未进行严格的培训,对系固绑扎的理解就是绑结实就行了,但怎么去绑?按什么要求去绑,什么是系固有效的标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自身知识、思维的局限性决定了他们对这项工作的理解,这样势必造成绑扎系固效果不够理想。因为车辆的绑扎系固并不仅仅是在车辆上挂上链条那么简单,具体系固方法应视车辆的大小、重心的高低、所载货物的种类及气象情况而定,imo第a.581(14)号决议《关于滚装船舶在运输道路车辆时系固安排的导则》中要求,绑绳同水平面和垂直平面的角度最好介于30°至60°。另外要使索具受到适当的紧固作用力,且紧固点应能将作用力从系索转移到车辆底盘,尤其要避免设在保险杠和车轴上。因此即使成立了绑扎队伍但未能经过严格培训,同样不能保证良好的绑扎效果。部分没有成立专业绑扎队伍的则由船员进行车辆绑扎系固工作,使得本来因休息时间不连续和不充足而出现的船员疲劳现象更加严重,不仅绑扎效果不好而且严重影响了船员的航行值班和巡舱等工作的开展,增加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3、港口、船舶对车载货物检查不严格,偷运危险品车辆上船的现象屡有发生。

  交通部《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号令)实施后,上船车辆须填写“滚装船舶车辆安全装载记录”,对车辆所载货物等信息进行申报。由于车主受利益影响在申报时不如实申报,同时检查人员缺乏检查设备,而且检查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对危险货物的认识比较模糊,使这项工作的落实并不是很严格。

  “英华”轮事故发生后,地方各级政府予以高度重视,港口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危险货物的检查,客运部门也相应加强了对车载危险货物的查验力度。对车辆所载运货物的检查,港口都设置了专门的安全检查站,有的港口还安装了大型安检仪。虽然各港口加强了对危险货物的检查力度,但由于检查硬件和软件的相对缺乏,即使是检查人员尽职尽责,也难免有漏网之鱼。而且有的不法车辆,受经济利益驱动会采取更隐蔽的手段蒙混过关,造成了滚装客船经常发生载运危险货物的屡有发生。在“辽海”轮火灾事故调查中,一货车所载货物中夹带有部分货物为小容量(500毫升和750毫升两种,共4,500罐)压力金属罐包装,内有聚氨酯预聚体(建筑原料),属易燃危险品。在“宝华”事故火灾现场勘查时发现着火车辆载有8瓶“三氟氯乙烯”属一级危险品,由于火灾扑救及时,未造成泄漏,否刚将造成严重的伤亡。

  在最近两起事故中,均发现有危险货物,不能不说明危险品车辆的管理和港口、船舶在车载货物检查上依然存在着管理漏洞。

  (二)船舶设计上的问题

  在车辆舱的设计上,客滚船由于在要考虑到车辆积载的方便、舱容的有效利用,因而在车辆舱通常没有横向和纵向隔舱壁,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火势蔓延,难以控制,灭火困难。设有开敞式汽车滚装处所类型的客滚船舶及类似结构和船型,不但无法密封车辆舱,从船舶构造上保证汽车舱的安全防护性,而且在火灾发展过程中,客观地起到了通风助燃,使火势迅速蔓延的作用。

  (三)船舶航行中火灾预防上的问题;

  船舶航行中火灾预防最重要的是对车辆舱的巡视检查,滚装船舶的火灾隐患最大就是车辆舱,巡舱的要求就是通过对车辆舱采取严格的检查和严密的监视,及时发现危险,以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巡舱制度是在总结前几年火灾事故的教训中总结出的,在1号令中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最近两起火灾事故调查中,车辆舱的巡视检查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辽海”轮事故中,着火初始和发现火警之时,没有巡舱人员在车辆舱现场进行巡回检查,火警未能及时发现。“宝华”事故也同样说明了这一问题。

  (四)船舶火灾控制上的问题;

  ⑴消防演习的演练没有落到实处,消防技能有待提高。

  船舶在日常的消防演习中流于形式,虽然每月进行一到两次消防演习,但针对车辆舱进行的演习通常只是选择在气象条件良好,演习场所周围没有遮避的环境中进行,没有考虑到复杂条件下的消防。程序往往流于形式,而不注重实效性。演习时注重人员的集合、点名、分配任务等,消耗的是火灾起始阶段最有效和宝贵的时间,对真正的灭火实战意义不大。船上的应变布署表上每个船员的职责分工都很明确,但大部分船员在真正的火灾发生时,就显得很慌乱,不知道船舶消防程序,不知如何有效探火、如何组织人员有效的控制火势,贻误了战机,致使火情迅速发展。

  “辽海”轮火情发生后,船员进入水雾喷淋系统控制间打开了所有阀门,实施灭火,虽因控制电缆烧毁而致系统无法运转。但按操作规程,须分区开阀才能确保建立足够水压,使水雾喷淋作用。在发生火灾的紧急时刻,水雾喷淋系统控制阀的错误操作,暴露出该轮船员应变心理素质低下,慌乱失措,应急反应能力明显不足。

  ⑵消防知识不够全面,对化工火灾的应对能力不足。

  由于化工火灾具有毒性、腐蚀性、扩散性、可燃性、爆炸性等特点。而且,在火灾过程中或蒸发或凝固或发生其他化学反应,化学品的毒性、腐蚀性也会随火灾事故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一旦发生化工产品的引起的火灾,如果不在火情发现的初期及时消灭,容易引起大的火情,而且最终无法控制。同时,我们在常用的用水灭火的方式,在一些化工火灾中是不能使用的,如碳化碱金属、氢化碱金属等在遇水时会产生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热,可能引起着火和爆炸。在“英华”轮火灾事故中,一货车装载国家危险品目录中4.2类危险品甲醇钠(遇水易自燃物质)上船,在船舶航行期间该危险货物遇水后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虽然及时发现了火情,也按照消防应急部署展开了灭火工作。但船舶采取的是用水枪实施灭火,在经过了7—8分钟后,看不到明火,但烟雾越来越大,视线很差并能闻到刺激性气味,最后不得不采取封舱、施放二氧化碳的灭火措施。“英华”轮在岸基消防的支持下,经过反复开舱几次最终将火扑灭,但造成的损失是很大的。在此案例中不能不说,用水灭火不但没有有效灭火,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火情的发展,可见船员消防知识不够全面,对化工火灾的应对能力不足。

  ⑶船舶的消防控制系统设计上存在缺陷,典型案例就是“辽海”轮的火灾事故。“辽海”轮消防/水雾喷淋系统的控制电缆布置均经由汽车舱内,一旦车辆舱发生火灾则可能会烧毁电缆,最终导致严重后果。

  三、对策

  (一)船公司、船舶应按照m体系管理的相关要求管理。

  1、船公司应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船舶消防管理。

  目前我国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已比较完善。《消防法》、《运输船舶消防管理规定》和《港口消防监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均有明确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的消防的法律、法规是船公司的职能和职责。船公司及其安全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对重点船舶和船舶的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认真加强对船员的培训、教育和监督检查,增强船员的防火意识,切实提高船员的消防应急能力和消防技能,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营。

  2、船长及船员应加强防火教育,增强消防意识,提高其消防技能和消防管理水平。

  船长是船舶消防的第一责任人,因此船长在船舶管理中,时刻牢记消防工作,切实落实有关制度和规定,认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操作规程抓好防火工作,船舶消防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只有船长不断增强消防意识,提高消防应急能力和消防技能,才能更好地教育和领导全体船员做好船舶防火工作。

  3、做好对关键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和应急反应程序

  对客滚船的各关键设备要制定科学的保养计划,尤其是营运时间超过20年的老旧船,强化设备的维护措施,努力改善船舶技术状况。必要时聘请和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客滚船的机舱设备、管理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要根据各种火情特点,制定各类火情的扑灭方案,并依据消防应急予案,督促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演练。

  (二)针对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有重点的做好预防工作

  1、有效实施气象予警制度,避免客滚船恶劣气象条件下盲目开航。

  2、加强保安措施,防止对客滚船实施的人为破坏。

  ⑴要加强对上船旅客、司乘人员等的安全消防意识教育,防上旅客、司乘人员等过失引起的火灾引患。

  ⑵加强对上船旅客的控制,尤其是在防止在上客过程中,闲杂人员在车辆舱逗留,要求司乘人员停放好车辆后,立即离开车辆舱。

  ⑶车辆舱实行封闭式管理,航行中通往车辆舱的所有通道必须关闭,应急通道应有专人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车辆舱;采用摄像对主要通道,车辆舱机舱的门及应急通道等实施监控。

  3、重点加强车辆的管理。

  ⑴交通运输管理机关与港口配合,加强超限车辆运输管理。

  港航管理机构应当明确超限车辆的界定,指导港口对超限的检查办法。“道路运输条例”货物道路运输均有具体规定,交通部门可以在港口适当设卡,从加强道路运输检查出发,对超限车辆进行查处。

  ⑵对上船车辆进行有效系固。

  由于目前客滚船所载的车辆的种类、尺度、形状、重量相差很大,完全按照系固标准做到实施有效的系固难度很大,但是做到最基本的系固还是可行的。首先要做到船舶的系固设备如地铃、系固链条等在数量、拉力负荷等方面满足规范的要求,其次,对车辆系固要用专业队伍进行系固,系固专业队伍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取得从业资格。

  ⑶加大对偷运危险品车辆的打击力度。

  港口经营人或船舶经营人,根据《国家生产安全法》中安全生产企业负责的原则,应配备足够、有效的设施和受过严格培训的人员对欲乘滚装客船的车辆进行彻底检查。目前有的港口安装的大型安检仪对偷运危险品车辆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建议逐步推广,力争从源头上堵截载有危险品的车辆上船。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车辆,尤其是明知故犯的车辆,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必要时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将车辆载运危险货物处罚的情况在港口甚至有关媒体上广泛公布,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

  4、切实坚持巡舱、守舱制度,及时发现隐患。

  滚装船舶的危险源就在车辆舱,客滚船在大风浪中航行中,车辆有可能移位,绑扎系固有可能失效,因此要对车辆舱采取严格的检查和严密的监视,及时发现危险,以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提高火情出现后的消防控制能力

  1、研究客滚船有效的灭火方式。

  在“英华”、“宝华”火灾事故中,由于船舶果断采用了co2灭火系统,将火情进行了有效控制,没有造成大的损失,说明了固定co2灭火系统方式的有效性。因此只要确保舱室的良好密封。在客滚船车辆舱中设置固定co2灭火系统,在火情发生时可以通过释放co2有效地置换助燃的o2,有助于控制火情的发展。

  2、加强对化工火灾的了解与扑救。

  在火灾扑救中,船员应该学习相关的化学方面的知识,了解各类可能涉及到化学危险品的一般物理和化学特性,掌握扑救化工火灾的基本程序,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在应急状态下能够采取得力措施,使火灾损害降低到最少程度。

  3、检查灭火系统的有效性。

  在渤海湾航行的大部分客滚船船龄较长,船舱封闭性较差。因此要对实施co2灭火系统的舱室进行密封检查,及时进行必要的修补,确保密封良好。co2封舱后,要及时进行检查,分析封舱效果,必要时派人进舱侦察,当封舱达不到预定效果时,必须开舱强攻灭火。

  4、从设施方面提高客滚船舶的防火能力。

  设有开敞式汽车滚装处所类型的客滚船舶及类似结构和船型,应进行可行的封闭性改造,以保证滚装处所的完整有效的消防设置,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客滚船舶的消防要求和此类船舶船体构造安全的法规技术标准。

  深入研究论证各种重要船舶电缆的防火性能、合理布置,提高电缆的防火性能或设置电缆专用通路等,从根本上解决过舱电缆的防火问题。在新建船舶设计的上,由驾驶室通往机舱和舵机房的电源线路、气路和油路不得通过车辆舱,防止汽车辆舱失火而断油、断电和断气。

  (四)建立健全船舶、企业、搜救指挥部门等,不同级别的火灾事故应急予案。

  火灾发生后的应急问题,如何更快、更有效的消除火灾险情,以及消防措施的采取和指导,对火灾险情控制和消除都是非常重要的。对船舶而言,针对不同火险的建立应急反应,对采取的消防措施进行评估,而改变和调整消防处置策略。

  对搜救指挥部门来讲,在接到船舶火情后如何对船舶进行有效指导,尤其是在船舶消防能力受到限制,或者船舶采取的消防措施无效,需要岸基搜救指挥部门的帮助时,更为重要。

事故报告模板 篇7

  车辆事故的预防是消防部队安全工作的一个重点。近期,笔者对一些单位近年来车辆事故预防工作进行了调研,总体看,各单位对此工作都十分重视,工作也颇有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需引起高度重视。综合调查的情况,本文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消防部队车辆事故预防工作,谈一谈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部队车辆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不严格。其主要表现为:对条令条例的基本内容不了解、不熟悉,有的连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也知之甚少,小散远单位更为严重。制度、规章挂在墙上,写在牌上,却未记在心上。对驾驶员轻教重用、重用轻管、只用不管现象严重,导致对一些驾驶员组织、思想和行为失控,引发了车辆事故。

  二是“两个经常性工作”不经常。车辆事故预防工作与“两个经常性”工作相割裂,为防事故而防事故,把预防车辆事故当作一项“临时性”、“突击性”、“运动式”的工作。平时只注重“竞赛”、“活动”,不注意“经常性”,发生了事故或上级检查时,才集中抓一阵,其结果是收益甚微。有的基层单位甚至在记录本上“作文章”弄虚作假,有些干部“离兵”现象严重,谈心、交心活动没有普遍开展,不知道所属人员究竟在干什么、想什么。上述问题均导致车辆事故不断。

  三是侥幸心理严重,忧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心理很清楚,但思想不重视,认为问题不大,不必大惊小怪。有些驾驶员自恃技术较好而防范意识不强,思想麻痹,侥幸心理作祟。这是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四是消极被动预防,主动性不够。主要是有的领导思想发生偏差,消极保安全,抓训练不能从难从严要求。表面看似乎未发生事故,实质上是以牺牲保障力、战斗力为代价的。另一方面是被动抓预防,领导和机关强调时,抓一阵,防一阵。表面上轰轰烈烈,但如何结合本单位实际,摸索规律,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主动抓,却未用心考虑,从而导致车辆事故屡屡发生。另外,应引起各极领导和机关高度重视的是,发生了车辆事故,只要未致人死亡,不论损失多大,大都隐瞒不报,“自我消化”,并且有成为处理事故习惯作法的趋势。

  二、做好当前车辆事故预防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1、拓宽车辆安全工作思路,注重抓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与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其他工作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因此,要树立全局观念,通过综合治理,促进车辆安全工作的落实。实践证明,如果各项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事故自然就会减少。抓好驾驶员队伍的全面建设,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是预防车辆事故的根本之策。要拓宽工作思路,从更大范围来思考防事故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方法,注意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使安全工作和其他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

  2、抓住主要矛盾,着力在提高人员素质上下功夫。事故的发生,常常是驾驶员思想不稳定、精力不集中所致。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作风养成和基本技能,是做好车辆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根本保证。首先,要注意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必须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政治素质提高了,责任心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就会提高,事故隐患就会大大减少。其次,要注重驾驶员的作风养成。事实证明,大凡作风拖拉、纪律松驰的单位和个人,事故发生也较多。因此,要在加强驾驶员的作风、纪律建设上下功夫,通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造就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驾驶员队伍。再次,要提高驾驶员的业务技术素质。有了良好的思想作风、纪律素质,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还必须有过硬的业务技能作保证。要加大对驾驶员业务技能的训练力度,不断提高驾驶员在各种复杂道路情况下的'驾驶技能和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应变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3、着力解决关键性问题,加大从严治警的力度。从一些单位发生的事故情况分析,绝大多数是因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驰造成的。“三松”现象往往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纠正消极保安全的思想,真正把提高管理水平与防事故统一起来,关键应从治理“三松”入手,切实加大从严治警的管理力度。各级领导要有解决问题的勇气和魄力。法规的权威性是通过领导从严治军的决心来实现的。对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任其发展就会积重难返。坚持从严治军,各级领导必须做到,勤于观察,对问题善于小中见大;精于思考,对问题要防止由小变大;果断处理,对问题经常抓小防大。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要严格制度。事实上,一些车辆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所致。因此,一定要坚持车辆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如派车、车场日、保养、干部跟车制度等,做到雷打不动。要在解决薄弱环节上下功夫。经验告诉我们,发生事故常常是由于工作缺乏严密性造成的,预防车辆事故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薄弱环节上,把“严”字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构成全方位的管理网络。要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季节以及装备性能的特点,突出重点,把握好易出问题的环节,及时抓好预防工作。

  三、对做好车辆事故预防工作的几点思考

  思考一:评价单位工作既不能以事故定乾坤,也不能一概给事故“松绑”。调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在评价工作时,形成了一个定势,就是看有没

  有“出事”。这种把有没有发生事故作为评价一个单位工作的标准,是一种片面的工作指导方法。一个单位如果发生事故,就对其全部工作实施“一票否决”,既挫伤了官兵的积极性,又会产生错误的工作导向。这种片面化、简单化的工作指导方法,非但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反而会使“消极保安全”的思想倾向得以强化。因此,对车辆事故,必须实事求是,要打破“发生事故定乾坤”的思维定势,既要看到事故背后存在的问题,也要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功过分明。这样才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把官兵从事故压力中解放出来,从根本上克服消极保安全的错误倾向。另一方面,对事故也不能一概“松绑”。对问题较多或因领导失职而引发的事故,必须严肃追究肇事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不能考虑他们的“发展”、“前途”,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作为事故单位,应该把压力化为动力,分析问题原因,最大限度地把事故降下来,其他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思考二:在对事故的查处上,既要从严,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生事故,造成了损失,影响士气和稳定,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调查,深刻分析。对事故肇事者要进行严肃处理,以教育部队和本人。单位出了事故,领导感到震惊,感情冲动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以感情化替政策,不顾事故性质说过头话,做过头事。否则,就会误导官兵从消极方面吸取教训,从而助长消极保安全的思想。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条令为准绳,对因玩忽职守、违反纪律和规定等主观原因造成的严重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尤其是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首长和机关,以谋取单位或个人“政绩”的更要从严查处,但对不确定因素或其他非人为因素引起的一些事故,则要区分情况,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以便改进工作。

  思考三:在总结事故教训时,既要进行必要的集中整顿、更要注重经常性的预防工作。“亡羊补牢”仅仅是对事故的补救措施,但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方法,经常性的预防工作才是车辆安全工作的基础和根本。现在,一些单位热衷于搞突击性的整顿,而不注重经常性工作,忽视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是一种典型的安全防范上的形势主义。当然,发生了事故,在一段时间内针对暴露出的倾向性问题集中整治是必要的,但重心还应放在经常性上,只有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才能真正达到预防车辆事故的目的。

  思考四:预防车辆事故,不能以牺牲部队战斗力为代价。尽管安全防事故工作非常重要,但只有提高部队的整体战斗能力,才能在灭火救援中决胜千里,这才是安全工作的根本点。“使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生命”。火灾突发不分气候,不择地段,时间就是胜利。消极保安全不能从实战出发,从难从严抓训练,就不能形成战斗力、保障力。消极保安全的一些土政策,既使保住了安全,也仅仅是短期行为、治标行为,最终是越保事故越多,越保部队整体战斗能力越低。只能通过苦练精兵,使部队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把消极保安全转变为积极创安全,把工作中心落实到提高部队应急机动能力上,才能真正铸就一支能打硬仗、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红门劲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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