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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方案 督查方案(精选22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
督查方案 1
根据《关于印发〈xxx开发区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工委办发[xx]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公司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开发区工作部署,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不断完善机制,强化督查手段,提高督查质量,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成立公司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xx供水公司副经理
副组长:杨xx供水公司党支部书记
成员:朱x(办公室主任)
韩x(维修队队长)
丁xx(营业室主任)
妥xx(营业室副主任)
冯xx(维修队职工)
马xx(文员)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督查期间车辆安排、信息报送工作,联系电话:xxxx-509xxxx。
三、督查形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杜绝弄虚作假和作表面文章。严格按照各科室xx年考核细则要求,对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强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做到督查考核一体化。
四、督查内容
公司督查领导小组将从工作、学习等方面对科室进行督查,每周通报一次、发一期督查通报,各科室考核结果每月29日前报公司办公室。
督查方案 2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存在的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在20xx年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遏制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现象,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使行政执法部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使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案卷质量,同时尽量减少或杜绝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现象,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法,是否存在临时工执法现象。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面
1、是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对外公布;
2、是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具体运用到行政处罚案件中。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
3、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4、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①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以及结案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②是否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取证;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④对符合听证条件应当举行听证的案件,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⑤是否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对案件的各个环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⑦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在送达回证上体现;⑧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查看案卷相关材料)。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
2、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
1、部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①内容是否合法;②制定依据和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③是否经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④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部门规范性文件。①内容是否合法,条理是否清楚;②制定依据是否正确;③是否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④是否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⑤是否按照要求向本级法制机构备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
(六)对职能部门涉企事项方面
1、行政执法单位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是否妨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3、对职能部门进企业实行回访制度,不定期的深入企业走访,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进企执法情况,杜绝进企乱执法、乱处罚,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象发生;
(七)应当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他方面。
五、检查方法和步骤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检查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本方案下发后,各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监督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底)。以定期不定期集中检查和暗查暗访形式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集中检查时间提前通知,暗查暗访随时进行,同时接受群众举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尤其是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果运用。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将通过《法制信息》平台供县主要领导参阅。另外,凡在检查中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或者违法执法、乱执法行为的,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七、责任追究
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等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按程序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县政府法制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立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行政执法督查工作
督查方案 3
各县(区)农委、新站区经贸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室(局):
为全面加强对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改革及减轻农民负担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根据《关于建立委领导和机关处室联系县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禁烧工作。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落实情况。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情况,乡村宣传车、磁带、条幅、标语准备情况,一封信发放到户情况,乡村干部上门宣传发动情况,农民知晓情况。
3、综合利用落实情况。秸秆离田措施、收购经纪人、机械、堆放点落实情况、综合技术落实情况。
4、巡查组落实情况。县、乡成立禁烧巡查组、乡村组织搬运突击小分队,禁烧期间安排值班情况。
5、县(区)农委负责人及分工督查区域,县(区)农委分管责任人、具体承担科室联系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6、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7、生产进度。包括午收进度,总面积,当日收割面积,剩余量;秋种进度,当日种植面积,累计种植面积。
8、综合利用情况。集中堆放数量,打捆数量,入库数量,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数量。
9、督查焚烧情况。市农委督查组督查焚烧情况,气象局卫星监控焚烧情况。
10、好经验和典型人物介绍
(二)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类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户,基层对补贴政策等的反映和意见。
2、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的执行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农村公路、农民建房、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等方面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展情况。
(三)新农村建设
1、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
3、“五个一批”的筛选、确定和分类推进情况;
4、今年村庄环境整治的重点村、整治内容和主要措施;
5、县(区)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额度、增减情况;
6、20xx年省、市支持项目进展情况,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项目库建设情况;
7、涉及9个万亩土地复垦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第一组:组长:陈寅,副组长:吴瑞爱、李俊,成员:梁琴、经德武、毛卫锋。分工范围:肥东县、瑶海区、新站区
第二组:组长:戴文刚,副组长:李定义、肖波,成员:韩杰、黄文、吴学年、吴熹。分工范围:长丰县、庐阳区、蜀山区
第三组:组长:刘德华,副组长:张厚伦、李祥,成员:王智源、梁红华、胡伟、高明。分工范围:肥西县、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
必要时可从委属事业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参加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县区乡镇日常联系,每天(早晨8:00)向扶贫处报送前一天督查内容(文字或电子)。(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日一报表)
2、各督查组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有调整须经本组组长批准同意。
3、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查,报实情,不怕得罪人。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
4、各组全面了解情况后分别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扶贫开发处、政策法规处、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统一汇总整理。
四、时间安排:5月8日至6月30日。
督查方案 4
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城南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动,以保证奥运圣火在传递期间的安全,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辖区范围的安全和稳定。
二、督查内容
各社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应急救援的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汛期防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形式
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安全督查,详细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并要签字盖章。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对人们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而且要加大对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督查方案 5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县镇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项目建设、产业培育、民情民生等重点工作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集中优势资源,整合督查力量,持续开展明查暗访,下功夫解决担当意识不足、压力传导递减、形式主义抬头、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着力提高各项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组织领导
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石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智文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文辉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韩天灵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索占军 镇纪委书记
张志强 镇党委组织委员、党建工作站站长
赵虎忠 镇武装部长
杨永胜 镇政府副镇长
陈 兵 镇政府副镇长
迭目江俊 镇政府副镇长
王临文 镇政府副镇长
鲁绍安 镇科技副镇长
刘占纬 镇党政办主任
马格年草 党政办干部
华 琴 镇组建干事
宋金海 镇纪检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韩天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的组织、统筹协调工作,宋金海同志负责活动具体开展过程中相关文件、表册资料的起草、报送、搜集以及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完成镇“明察暗访督查年”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市、县“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督查配合和联络工作。
三、督查重点及责任分工
1、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落实。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落实、水源涵养林保护与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严格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武威段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及整改意见》,落实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保护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做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石门段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华隆林场
配合单位:华藏中心土管所、金强水管处石门水保站、畜牧兽医站、各村、各护林站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2、主体生产模式提质增效。深入开展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积极推动设施农牧业健康发展和整体升级,完成养殖暖棚310亩建设任务,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350亩。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畜牧兽医站、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1+17+3”规划方案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村、各相关站所加快完成各项脱贫指标,提高脱贫质量,杜绝“数字脱贫”,巩固提升已脱贫的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年内完成减贫任务409人,组织劳务输转1631人,实现劳务收入3869万元,培训271人。
牵头单位:扶贫工作站
配合单位:农技农经站、劳务办、畜牧兽医站、金强水管处石门水保站、教育辅导站、卫生院、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4、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对县、镇列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分期分批进行督查,加快马营坡村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供暖建设、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建设进度工作的督查,督促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具体问题,确保按计划进行。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6月、9月
5、提升招商引资效益。对落实招商引资任务,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投产率,着力解决用水、用电、用地及手续办理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任务数。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6月、10月
6、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全镇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收缩居住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以及收缩居住后续工作的任务。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5月、8月
7、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对全镇各村及天互公路沿线、村组巷道、河道沟渠、田间地头和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所有村建成环境整洁村,上级督查不出问题。
牵头单位: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8、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全镇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政、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供给体系。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5月
9、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大力推进特色中药材种植,加强优质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稳步扩大中药材种植成为新的收入增长点,全面推广马铃薯脱毒技术,年内完成马铃薯种植4600亩(其中:旱作农业2200亩),中药材种植750亩,高原有机绿色蔬菜种植6110亩,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7100亩,饲草料种植14010亩。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畜牧兽医站、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9月
10、完成“下山入川”工程。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再摸排、再动员,积极协调完成在建的移民住宅,确保年内完成25户81人的搬迁任务。同步抓好产业培育,紧盯户均3亩棚的目标,实现搬迁入住农户富民产业全覆盖。
牵头单位:移民办
配合单位:项目办、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6月、10月
11、“生态文明”建设。对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工程、生态公益林补偿等生态治理项目,实施人工造林1200亩,义务植树9万株,通道绿化5公里,禁牧9917亩、草畜平衡127568亩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水源保护和水土流失等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华隆林场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4月、8月
12、社会民生保障。严格程序要求,规范农村低保动态调整以及民政急难救助等资金的评审工作,结合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救助。积极宣传新农合和新农保政策,动员群众参与新农合、新农保,确保完成参合、参保任务。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政策等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基础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牵头单位:民政办
配合单位:合管办、计生站、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13、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
牵头单位:安委办
配合单位:食药所、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4月、10月
1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对各党支部学习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落实“4883”主体责任体系、细化实化“866”衡量检验标尺、开展“四述”约谈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以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党支部、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长期持续督查
15、维护社会稳定。对各村、各单位综治(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网格化管理和“十户联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禁毒工作、宗教工作、依法治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落实政法委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两个共同”示范县建设。
牵头单位:综治办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3、8月
16、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对各村、镇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 “双十条”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长期持续督查
17、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建党建示范村、“五好党支部”、实施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双带”工程、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工作进行督查,全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站
配合单位:各党支部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9月
四、方式方法
(一)强化信息收集。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设立举报电话(电话:3185271),在镇政府门口设置固定信箱,各村、镇属各单位也要向全镇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镇党政办、纪检监察室每周对收集到的信息和线索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报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摸排核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
(二)深入明查暗访。紧扣省、市、县、镇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督查重点,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联查、专项督查、部门督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频次,全年度全方位盯紧看牢抓落实。通过开展“群众监督随手拍”活动,拓宽信息搜集和抓督查促落实的社会参与度。充分调动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联络员联系面广、接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掌握中央和省、市、县、镇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拓宽眼神抓落实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督查工作出结果、有效果。
(三)狠抓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建立督办清单制度,对省、市、县、镇明查暗访转交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全面整改。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涉及面广的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确保整改到位。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不作为、慢作为和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考评问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把明查暗访督查情况列入年度政绩考核范围,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作为评价班子和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选择性落实和工作进展缓慢、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和部门、站所有关负责人,由镇纪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横幅、公示栏、手机短信、“两微一端”平台广泛宣传“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大力宣传在“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发现的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典型问题,要及时汇报活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营造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
五、具体步骤
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从20xx年2月开始,20xx年12月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xx年2月至3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分解全面任务,确定总体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督查推动(20xx年4月至10月)。紧紧围绕督查工作重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持续开展大范围、高频次、强力度明查暗访工作,督促各村、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20xx年11月至12月)。结合年终考核,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同步考核,抓好成果运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是推动中央、省、市、县、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部署,是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美丽石门进程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努力在抓执行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中求实效,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把问题排查到位、把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党委、政府以及各村、各单位是抓好“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的责任主体,“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实施主体。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将亲自带头督促抓落实,各村、各单位主要责任人都要亲自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破题指向,切实做到在明查暗访和推动整改落实上积极主动上手、不消极被动应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制止正在发生的问题、整改已经发生的问题、关注长远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大范围、深层次、多层面的排查整改,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
(四)强化保障支撑。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于律己,注意保密,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开展暗访督查不得提前告知被查村和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暗访工作有关内容。
督查方案 6
根据《关于印发〈xxx开发区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工委办发[xx]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公司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开发区工作部署,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不断完善机制,强化督查手段,提高督查质量,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成立公司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xx 供水公司副经理
副组长:杨xx 供水公司党支部书记
成 员:朱x(办公室主任)
韩x(维修队队长)
丁xx(营业室主任)
妥xx(营业室副主任)
冯xx(维修队职工)
马xx(文员)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督查期间车辆安排、信息报送工作,联系电话:xxxx-509xxxx。
三、督查形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杜绝弄虚作假和作表面文章。严格按照各科室xx年考核细则要求,对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强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做到督查考核一体化。
四、督查内容
公司督查领导小组将从工作、学习等方面对科室进行督查,每周通报一次、发一期督查通报,各科室考核结果每月29日前报公司办公室。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七日
督查方案 7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督查方案 8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方法与内容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四、检查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督查方案 9
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省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县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按照检查面不低于县级预算单位总数30%的要求,对22家预算单位(详见附件)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县级机关及直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收支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同时,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特殊管理要求等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检查内容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公有资产租赁情况,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以及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等。要高度关注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清理往来款和查处违反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争取通过部门预算执行检查能从根本上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
二、检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6月5日)
做好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检查目的,提出工作要求,分解检查任务。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严格、文明和公正执法。
(二)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30日)
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省财政监督办法》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等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要严格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要提前3个工作日将填列齐全的财政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取得手续完备的“送达回执”。实施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公示、财政监督检查承诺书和廉政建设跟踪调查制度,按照检查的相关文件和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并制作完整的查证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工作底稿并及时复印相关证据材料,一并交由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确认和签章。每检查完一家,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报告并由被检查单位确认,经被检查单位确认后的检查报告连同工作底稿等检查材料一并归档。
(三)复核、处理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0日)
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各检查组报送的检查报告要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复核意见、财政检查报告及资料报送分管领导,经审核后依次下达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大违法、违纪事项提交局长或局党组会审定。
(四)整理、汇总阶段(20xx年7月11日-7月20日)
各检查组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撰写分组检查情况报告,送财政局预算科汇总,形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综合报告,上报局领导。财政局预算科牵头,财监科指导,各科室共同做好检查档案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检查的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组织5个检查组,每组2名检查人员,各业务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检查组长,自行组织检查组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参加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省财政监督办法》,自觉遵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督查方案 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XX〕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督查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校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树立新时代教育良好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一)中小学校师德“十条红线”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落实情况;
2、《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落实情况及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4、《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6、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7、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8、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普通高校“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落实情况;
2、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包含:
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
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4、本地师德问题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和加大查处力度情况;
5、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XX年5月15日—20XX年8月30日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和随机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5月15日—28日)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级部门、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组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
2、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自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二)随机实地督查(5月29日—6月1日)
省教育厅师资处将联合厅社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督查中,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市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三)全面整改提升(6月2日—8月30日)
各地各校对照自查和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对照各地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后仍师德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相应考核评比结果。省教育厅将结合实地督查和群众信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处,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动员部署,带头抓整改、抓落实,主动推进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引领,发现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分别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撰写师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同自查自纠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报送。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不断完善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有节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的报送。各地各校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时要对照每一条督查内容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包含师德建设基本情况、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师德建设重要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内容要有深度,字数控制在3500字左右。优秀师德案例要突出典型、言语精炼,字数不超过1000字。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各本科高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督查方案 11
一、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二、督查工作形式: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xx]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三、督查工作内容与重点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督查方案 12
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省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县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按照检查面不低于县级预算单位总数30%的要求,对22家预算单位(详见附件)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县级机关及直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收支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同时,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特殊管理要求等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检查内容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公有资产租赁情况,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以及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等。要高度关注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清理往来款和查处违反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争取通过部门预算执行检查能从根本上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
二、检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6月5日)
做好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检查目的,提出工作要求,分解检查任务。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严格、文明和公正执法。
(二)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30日)
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省财政监督办法》和《关于印发<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综合检查操作规程>的通知》等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要严格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要提前3个工作日将填列齐全的财政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取得手续完备的“送达回执”。实施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公示、财政监督检查承诺书和廉政建设跟踪调查制度,按照检查的相关文件和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并制作完整的查证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工作底稿并及时复印相关证据材料,一并交由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确认和签章。每检查完一家,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报告并由被检查单位确认,经被检查单位确认后的检查报告连同工作底稿等检查材料一并归档。
(三)复核、处理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0日)
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各检查组报送的检查报告要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复核意见、财政检查报告及资料报送分管领导,经审核后依次下达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大违法、违纪事项提交局长或局党组会审定。
(四)整理、汇总阶段(20xx年7月11日-7月20日)
各检查组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撰写分组检查情况报告,送财政局预算科汇总,形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综合报告,上报局领导。财政局预算科牵头,财监科指导,各科室共同做好检查档案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检查的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组织5个检查组,每组2名检查人员,各业务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检查组长,自行组织检查组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参加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省财政监督办法》,自觉遵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督查方案 13
为扎实推进我市20xx年新农村建设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好典型,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督查新农村建设点:
(1)村民理事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情况。
(2)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与执行情况,重点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执行,“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民自治组织建设情况。
(3)农民自筹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情况。
(4)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是改水、改厕、改路完成情况。
(5)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重点是村庄绿化、改栏、改房、用洁净能源等相关情况。
(6)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文化、农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文化室、阅览室、休闲场所等文体场所建设和村点建设资金使用和帐务公开等情况。
2、督查乡镇(街道):
(1)组织推动工作情况。重点是领导力度、责任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建设等工作情况。
(2)资金配套和管理情况。重点是乡镇(街道)每个省定建设点不少于3万元配套资金和建设点资金报帐管理等情况。
(3)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理事会成员学习培训,新农村信息上报和媒体宣传等工作情况。
(4)档案资料工作情况。重点是档案收集、整理、存档和及时上报相关档案资料情况。
(5)储备点建设工作情况。重点是理事会建设,群众筹资,“三清三改”工作开展情况。
(6)原有省定建设点巩固完善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和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二、督查形式
1、领导督查:通过全市领导干部流动现场会,农业农村工作流动现场会,新农村建设流动现场会,市领导到新农村建设点调研、指导工作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
2、联合督查:由市委、市政府抽调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督查,并向全市发出相应的督查通报。
3、常规性督查:由市新村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常规性督查,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核。
4、重点督查:在建设点建设的各个阶段,市新村办要组织不定期的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单项重点督查。
三、工作要求
1、督查组工作人员要深入建设点和农户,了解和掌握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典型,提炼升华;发现问题,帮助解决。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汇报材料,集中汇总,及时报告和反缋。
2、乡镇(街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摆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抓紧整改。
3、市新村办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印发督查通报并存档,作为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考评的主要依据。
督查方案 14
为确保“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沿着正确方向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经局党委研究通过,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进展情况。
(二)针对“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安排表和文件中所列重点活动内容、进度进行调研。
(三)各单位领导重视情况,职工参与度、配合度和活动相关资料整理存档情况。
二、督查组成员
组长:
成员:
三、督查方式
(一)统一督查与分组督查相结合。督查组将按照活动进度,定期对所有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统一督查;各具体工作责任人可按照安排表分工,自行安排时间,对具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相结合。按照活动安排表所列重大活动时间和具体工作任务开展时间,督查组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定期督查;针对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督查组和相关负责人还将不定期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随机督查。
(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明察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调查问卷和座谈交流的方式,主要检查活动任务进展情况。暗访主要采取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现场巡视等方式,掌握各单位工作作风、日常工作进展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暗访事先不发通知。
(四)一般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一般督查,主要督查活动方案中所提的基本要求、基本任务;重点督查,主要督查活动进行到某一阶段时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以及各项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实行督查通报制度。每次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局党委,并形成督查通报,在卫生网进行公示,督促各单位将存在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督导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督查组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资料和事实为依据,及时了解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客观记录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和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局党委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二)突出重点原则。紧紧围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开展督查工作。
(三)厉行节约原则。督查组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督查时,要尽量在用餐时间赶回,到距离较远的单位督查时如需用餐,要用工作餐,坚决不给各单位增加负担。
(四)注重实效原则。督查工作要注重实效,督查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工作,要把注重实效、强化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将督查结果整理反馈给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单位要及时拿出整改方案,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五、督导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活动方案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重点工作,并按照方案要求填写活动台账,做好图文资料存档,落实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
(二)扎实开展,实事求是。督查组开展工作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实事求是,所提供的资料要符合实际,需要纸质存档的文字资料不得提供电子版,需要照片证明的活动要保留好纸质照片以备检查;进行座谈和实地考察时,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报、谎报;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整计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认真履职,严格把关。督查组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查督办。既要掌握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发现典型,挖掘经验,更要充分发扬敢抓敢管、较真碰硬的精神,勇于发现问题、善于分析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并及时向被督查单位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督查方案 15
各县(区)农委、新站区经贸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室(局):
为全面加强对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改革及减轻农民负担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根据《关于建立委领导和机关处室联系县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合农[2OO8]37号)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禁烧工作。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落实情况。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情况,乡村宣传车、磁带、条幅、标语准备情况,一封信发放到户情况,乡村干部上门宣传发动情况,农民知晓情况。
3、综合利用落实情况。秸秆离田措施、收购经纪人、机械、堆放点落实情况、综合技术落实情况。
4、巡查组落实情况。县、乡成立禁烧巡查组、乡村组织搬运突击小分队,禁烧期间安排值班情况。
5、县(区)农委负责人及分工督查区域,县(区)农委分管责任人、具体承担科室联系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6、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7、生产进度。包括午收进度,总面积,当日收割面积,剩余量;秋种进度,当日种植面积,累计种植面积。
8、综合利用情况。集中堆放数量,打捆数量,入库数量,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数量。
9、督查焚烧情况。市农委督查组督查焚烧情况,气象局卫星监控焚烧情况。
10、好经验和典型人物介绍
(二)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类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户,基层对补贴政策等的反映和意见。
2、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的执行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农村公路、农民建房、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等方面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展情况。
(三)新农村建设
1、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
3、“五个一批”的筛选、确定和分类推进情况;
4、今年村庄环境整治的重点村、整治内容和主要措施;
5、县(区)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额度、增减情况;
6、20xx年省、市支持项目进展情况,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项目库建设情况;
7、涉及9个万亩土地复垦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第一组:组长:陈寅,副组长:吴瑞爱、李俊,成员:梁琴、经德武、毛卫锋。分工范围:肥东县、瑶海区、新站区
第二组:组长:戴文刚,副组长:李定义、肖波,成员:韩杰、黄文、吴学年、吴熹。分工范围:长丰县、庐阳区、蜀山区
第三组:组长:刘德华,副组长:张厚伦、李祥,成员:王智源、梁红华、胡伟、高明。分工范围:肥西县、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
必要时可从委属事业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参加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县区乡镇日常联系,每天(早晨8:00)向扶贫处报送前一天督查内容(文字或电子)。(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日一报表)
2、各督查组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有调整须经本组组长批准同意。
3、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查,报实情,不怕得罪人。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
4、各组全面了解情况后分别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扶贫开发处、政策法规处、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统一汇总整理。
四、时间安排:
5月8日至6月3O日。
督查方案 16
根据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公安厅《关于做好迎接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校园安全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部署,为确保顺利通过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校园安全交叉检查,我区教育局将于4月7日至4月12日对全区学校进行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制定如下方案:
检查方式与重点内容
方法步骤
(一)学校自查自纠阶段(4月7日—8日):学校对校园内安全管理、食堂卫生、消防、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及联网状况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大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于暂时整改不了的,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
(二)教育局督导检查阶段(4月9日—12日):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区属各学校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限期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第一组:带队领导
检查学校:区属各幼儿园(含民办)
第二组:带队领导卢榕芳
成员:
检查学校:区属各中小学(含民办)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进行逐一排查,确保见到实效。
(二)严肃纪律,保证质量。在督查整治过程中,要做到认真对待,责任到人,不流于形式,更不能消极应付。学校要紧紧围绕督导检查重点,迅速行动,精心安排,统一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抓好整治,取得实效。
其他事项
1、车辆由党政办统筹安排。
2、各组第一成员负责制定线路、召集成员、通联相关学校。
督查方案 17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钦政办电〔20xx〕87 号)要求,为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5个环境保护大检查成员单位,抽调10名业务骨干组成两个督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于5月28日~29日到辖区5个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对各县(区)政府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责任分解、全面排查整治及材料上报等情况开展重点督查。现将有关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各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
(一) 组织情况
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大检查工作重点、职责分工、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工作要求,确保了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
(二)排查整治情况
1、对排污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各县(区)政府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分别组织环保、发改、工信、国土、公安、水利、安监、住建、海洋、水产畜牧兽医、工商和供电等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重点对辖区内的火电、钢铁、有色冶炼、金属锰、水泥、石化、化工、造纸、酿造(含酒精)、制糖、淀粉、制药、制革、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各类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使用或经营单位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
据统计,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789人次,排查企业120家,发现环境违法企业共10家(其中违法建设企业4家,违法排污企业2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4家);其中: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责令停产企业2家(含立案处罚企业1家,并处罚金3万元),对4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实施了停电处理。
2、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各县(区)政府共组织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5个(处),其中:钦南区那思镇的洪潮江水库存在违法违规网箱养殖活动,共92个网箱面积约2.2亩;灵山县灵东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有网箱养殖户1家,网箱10只,另在水库附近有池塘养鱼4家;浦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在白石水镇南明、双龙村镇级饮用水源取水口附近,共有网箱50只,具体户主有待确认;安石镇小江水库浦北境内网箱共100只,具体户主有待进一步确认。水产部门正在协调指导当地政府做好取缔工作,进行拆迁清理。另外,我市还没有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安监、国土等部门多次到尾矿库现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违法采洗矿、偷排行为。钦南区政府亦将尾矿库的闭库、销号工作提上日程。浦北县要求3座在建且已停用的尾矿库建立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管理档案、现状照片等,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档案,完善尾矿库基本信息。
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各县(区)共组织检查了各类工业园区12个(其中钦南区2个、钦北区2个、灵山县1个、浦北县4个、钦州港区3个),重点检查了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在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中,共排查违法违规建设企业4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
4、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环保部门在检查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工作中,未发现实行园区和企业“封闭式管理”、检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的情况。
二、工作成效
各县(区)政府认真落实环境安全属地管理职责,特别是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在此次的大检查行动中,认真贯彻自治区、市政府、县(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下发的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整治,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环保大检查行动中,各级环保部门为有效实施对主要污染源的环境监控,确保环境安全,通过实施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努力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一)职能部门联合检查成效初显
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环境整治重成效、动真格。县区、乡镇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排查整治行动,改变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真正做到环境隐患排查清查不留死角,整治到位、不留后患,整治针对性强、效果佳,打破以前违法企业违法生产-查处-恢复生产的怪圈。
(二)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广西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以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
1、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将各级环保部门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以解决工作中管理粗放、权责不清、自觉性不够等问题。
2、通过统一制定相对固定的污染源现场检查模板、环境违法案件调查证据制作模板、环境监察文书模板、企业环境监察信息档案模板,规范环境监察执法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标准,实现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三、存在问题
(一)相关表格填报不规范,档案材料不够齐全
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个别县(区)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如档案材料不齐全和档案材料归档整理不及时等;未按规范要求填报相关表格,上报不及时。
(二) 部分企业仍存在环境安全问题
本次督查组共分为2个工作小组,第1小组负责督查灵山县、浦北县,第2小组负责钦北区、钦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督查。分别抽查了13家企业。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对环保工作比较重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一些环境问题。
灵山县:灵山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锅炉除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冲灰水沉淀池内灰渣积存较多;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提取车间生产废水未建设废水回收处理设施,废水未按要求进行浓缩处理。
浦北县: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新药产学研基地)锅炉车间露天堆放燃煤、煤渣,存在下雨时雨水冲刷经雨水沟流入外环境;广西东源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原料堆场浸泡废水未建设回收处理设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钦南区: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含砷废渣)库存量较大(42.579吨),因受委托处置单位原因,未能及时转移处置;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落实“三防”措施。
督查组当场责令存在问题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工作建议
(一)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加强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继续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地开展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消除风险隐患,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做到该清理的一律清理,该整改的一律整改、该淘汰的一律淘汰、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经济处罚的坚决处罚、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以此次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一调度,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和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 严肃行政问责制度
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我市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发生。
督查方案 18
为确保《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五十百千”活动的目标要求,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部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破解城乡创建中的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五十百千”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督查时间
活动期间,每月的1—日。
三、督查重点
根据我市“五十百千”活动工作实际,围绕《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督查。具体为:
(一)安排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动员会召开情况、实施方案制定、领导机构建立以及按时间段进行专题部署情况等。
(二)资料统计情况。主要包括台帐建立、整改清单等档案建立情况,整改任务的落实,资料和表格的上报情况等。
(三)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按照国家、省创建标准、各项指标和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边整边改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特别是目标任务完成后,分县、乡、村,分类型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五)宣传报道情况。主要包括各单位通过电视、网络、电台以及版报等宣传工具,对好经验、好典型的宣传报道、后进曝光的情况。
四、督查方法
(一)实行“周督周清月汇报”制。各督查组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汇总并填写问题清单。本周督查问题清单,一般下周全部办结清账。一月向市领导组汇报一次督查情况。每周五将台帐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合理安排督查程序。
一是听取汇报。每周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是查阅资料。查阅、台帐、问题清单等相关档案资料。
三是实地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整治现场,一线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问题清单,提出整改目标和时限。及时向本县市区整治领导组反馈,并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备案,逐项建帐。
四是边整边改。对问题清单要逐项检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对落实的要销帐。对不落实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如属主观因素,要提交有关单位问责。
五是打分排队。每月各县市区的创建整改工作督查结果要一条龙排队。排队的分数构成:进度任务落实率和整改问题落实率两项相加。
五、督查人员组成
设立7个督查小组。
第一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环保模范城创建和离石区“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二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卫生城市创建和方、临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三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森林城市创建和石楼、交口“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四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明城市创建和孝义、汾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五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园林城市创建和柳林、中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六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百村示范”和兴县、岚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七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千村整治”和交城、水“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每个小组由领导组办公室从市卫计委、住建局、林业局、农委、环保局、明办抽调组成,组长由副县级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业务科长担任。
六、督查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督查组要敢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确保督查任务落实。
(二)实行专职专责。督查期间,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沟,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工作任务。
(三)严格纪律要求。督查组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督查方案 19
为认真落实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构建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及时有效地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切实巩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督查组在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市纪委副书记 xxx
副组长:市纪委常委、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xxx
成 员:市交通局局长 xxx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xxx
市林业局局长 xxx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xxx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xxx
市交通稽征所所长 xxx
市督查组在交通局、公安交警大队、林业局、畜牧局、稽征所等部门分设快速反应工作核查组,由督查组成员相应担任本部门核查组组长,核查组成员由本部门根据工作性质酌情而定(一般应有3—5人)。核查组应严格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加强对其直属单位及本系统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制度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一)受理投诉制度。在市内的收费站、超限超载检查站、木材检查站、临时动物防疫监督站,按照部门或行业分管原则分别公布各自的举报电话:市交通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交警大队举报电话:xxxx—xxxx,市林业局举报电话:xxxx—6638119,市畜牧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稽征所举报电话:xxxx—xxxx9,市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xxxx—xxxx0。
市督查组和核查组对群众反映的公路“三乱”问题,应做到一事一登记,建立投诉台账(簿),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实必究。对署名举报的问题,应将查处结果明确答复当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协调通报制度。实行核查组向市督查组定期书面报告制度和督查组不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各核查组每年于6月20号、12月20号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督查组报告受理投诉和核查工作情况;市督查组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向xx地市督查组书面报告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工作情况。市督查组将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三)限时督办制度。实行查处公路“三乱”限时办结制。接到群众投诉公路“三乱”问题的市督查组和核查组,能够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立即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处理,事发距离在50公里以内的应在3小时之内赶到,20公里以内的应在2小时之内赶到,10公里以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赶到。对不能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在1小时之内通知有关部门相应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核查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报告市督查组,以保证有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简单投诉的,应即时处理;对复杂投诉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重大投诉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实行跟踪督办制。在规定时限,仍未办结的,市督查组将发出书面督办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市核查组组长接函后应向发函督查组做出书面说明;同一件投诉两次发出督办函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督查组将及时报告本级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由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书面督查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有关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接函后应向发函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做出书面说明;一年内累计三次接到领导小组或督查组督办函的有关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将责成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治理公路“三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严格实行《江西省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严格实行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受理投诉、协调通报、限时督办等工作制度。经查实,确属公路“三乱”行为的,应按照《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对情节严重、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公路“三乱”行为,应立即予以新闻曝光,并在1个月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应在3个月内从治标治本两个方面进行有效整改;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严重的部门及乡镇,应按照《江西省治理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对该部门及乡镇予以反弹摘牌。
三、措施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及时建立本部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核查机构。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工作方案制订后及时报xx地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核查组成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30日报市督查组(市政府纠风办)。
(二)要认真受理投诉。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工作人员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机构要配置专门的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配置录音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要安排专门人员受理公路“三乱”投诉,受理人员应做到热情、耐心、细致,认真记录投诉人反映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市监督组将对部门核查组的投诉台账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要确保工作落实。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应加强协调,有关核查组要密切配合。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节奏上应突出“快”字,做到快速出动、快速查结、快速处理;在工作措施上应突出“实”字,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工作作风上应突出“严”字,做到严肃、严格、严谨,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督查方案 20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督查方案 21
为督促抓好“进村入户”、“三务”公开工作,确保“进村入户”工作开展不走过场、“三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使干部作风得到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得到真正实惠,不断提升我乡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和认可度,经乡党委研究,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xx年3月-12月,“进村入户”工作开展每月开展1次,“三务”公开工作每季度一次。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吴 鹏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袁 江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于勇庆 乡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
李成勇 乡纪委委员、民政所所长
王 月 乡党委办工作人员
三、督查对象
全体乡村干部,各村“三务”公开栏公示内容。
四、督查内容
1、督查乡村干部走访联系群众是否坚持每月一次,并做到全覆盖;
2、督查乡村干部工作记录是否真实、全面;
3、督查乡村干部走访联系群众是否取得成效(包括意见建议收集、台账建立、整改落实、限期答复等情况);
4、督查村“三务”公开工作是否即时,公开内容是否全面。
五、督查方式
1、入户询问。每次督查坚持深入一线、进村入户的方式,每个村走访5-10户农户。了解乡村干部走访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等情况。
2、电话抽查。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根据各村上报的电话号码,随机电访干部群众,掌握乡村干部入户情况及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并做好记录。
3、查看资料。查看各村各单位的会议记录、台账、乡村干部走访群众的相关记录,并核实其真实性。
4、查看“三务”公开栏
六、结果运用
督查情况将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未开展或开展不力,走过场、搞形式、覆盖面未达100%、群众对社会评价工作知晓率不高的村,要通报批评。同时,县社情民意中心反馈的电访结果中涉及农户打分低于90分的,扣该村20xx年年度目标考核5分,扣联系干部绩效奖200元/户;影响恶劣的,还要从严追究村“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责任。
督查方案 22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整治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根据我区《整治工作纪律强化纪律执行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有无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以及长期在职不在岗,请销假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有无上班时间单位工作人员的到岗在岗率不高,擅离职守、脱岗、替岗,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故意中断通信联络的问题。
3、有无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玩扑克、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看影视剧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问题。
4、有无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私人宴请等“酒桌办公”问题。
二、督查范围和对象
督查范围是: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站所以及其他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窗口服务单位。
督查对象是:上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三、督查方式
专项督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XX年1月底,采取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市纪委也将安排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督查。督查方式,既可以现场督查,也可以对被督查单位公务接待账目进行核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责任,完善落实内部督查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2、每次督查携带录像设备,督查情况及时汇总。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由区纪委核查追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曝光。
3、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吃请;不准泄露督查目标等涉密事项;不准对发现问题擅自处理或瞒报、漏报;不准互相打招呼说情。督查人员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结果运用
1、及时通报。每次督查结束后,情况及时汇总,按程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限时报果。对整改问题不到位、弄虚作假,假处理或不处理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3、严肃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违责必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问责。对在全市开展的机关作风专项督查县区互查中影响全区考核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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