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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2024-07-04人围观
简介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贯彻我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贯彻我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2、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3、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

  4、有权检查乙方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监督并促进乙方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活动的开展。

  6、督促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7、有权组织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治理检查,文明施工创建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检查和评审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乙方明确由 同志为乙方主要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4、按有关要求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针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保证项目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

  6、乙方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7、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边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8、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1)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2)针对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9、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10、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施工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1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防火防毒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2、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13、乙双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4、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应会同相关单位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等方面的管理。严禁上班前喝酒,寻衅闹事。乙方承担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7、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施工单位来承担责任。

  18、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劳动保护用品。

  19、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告知作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和安全检查记录工作。

  20、施工单位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定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指派的安全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2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2、乙方配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责任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2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25、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26、乙方在签订本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永宁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27、乙方必须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自查、巡逻,自觉接受和配合上级及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罚。

  29、乙方应按有关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交接班制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30、乙方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负责保管和使用以上设备并对安全负全责。

  3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33、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做到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和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力争所确定的文明创建目标的实现。

  34、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

  35、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损毁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6、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

  37、乙方若为供货安装单位,则供货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负全责,安装过程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质保期内若因为货物质量和缺陷问题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

  3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三、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四、本协议书和合同主件同时签订,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质保期满后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2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与长期进入学校停 放的车主或司机签定如下安全保证协议:

  1、学校教职工或家属个人车辆(含摩托车),若需长期在校园内停放,必须签订本协议书,且服从管理。

  2、所有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学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乱停乱放。对于停放在学校的任何车辆,学校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

  3、教职工驾驶私家车上下班时间必须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上下班时凡有学生正在进出校园,不得尾随而入,一是可将车辆停放在校园大门口以外,待学生全部进入后,再将车开进。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学生上学前到岗,放学时必须等学生散静后方可开车离校。

  4、任何车辆在校内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车主及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5、学生上课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后门卫方可放行进入。在校园内禁止鸣笛,不得随意启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任何车辆的进出停放都必须服从学校门卫保安人员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门卫人员有权制止停放和进出。

  7、学校教师车主应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文明驾车,不酒后驾车,不飙车,遵守学校及交通部门的规定,自觉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 以上规定,希望各位机动车车主自觉执行,和学校签定安全协议书,积极支持学校的工作,为师生安全负责,为创建平安校园尽自己的一份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由学校办公室、安全员各持一份、乙方由车主持一份,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盖章)

  乙方:车主车牌号:

  车主: (签字或盖章)

  学区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3

  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项目经理部

  1、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说明

  1、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施工期间,甲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乙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甲方责任

  2、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3、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4、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5、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

  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7、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8、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9、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10、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可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给予处罚。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1、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2、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3、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4、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5、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乙方责任及违约处罚

  1、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有变更时,必需书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经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未经允许变更人员或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1、2、3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4、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4、5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6、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违反上述第9条款,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

  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

  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12条款,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2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违反上述第13条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乙方违反上述第17条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违反上述第20条款,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1、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21条款,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每发生一人次,处罚50~2百元,因上述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违反上述第23条款,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需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严谨违章作业。

  乙方违反上述第24条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违章行为,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25、26、27条款,存在采购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区脏乱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时,每发生一次,处罚2千~1万元。

  28、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事故处罚

  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要求,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杜绝伤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乙方作业场所或生活区发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发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5万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万元,受伤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10万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约保证金50~100万元。

  (六)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4

  甲方:学校

  乙方:某某 (车型: 车牌号: 驾驶员:)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职责:

  一、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校(园)长是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把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员要专人专车,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将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二、建立接送学生及车辆台帐

  1、学校对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2、学校负责统计参加接送的学生数及居住分布情况,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制定行车路线,并代收接送车费与承运人统一结算。

  3、严格检查接送学生车运营资格。接送学校学生的车辆,无论其权属如何,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切实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管理

  学校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专人组织学生乘车,维持秩序,承运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度。

  2、对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超载等违规运营行为,学校要及时制止学生乘坐,并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并落实整改措施。

  3、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联系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乘车学生。

  4、实行专人跟车护导。学校要指派专人全程跟车,了解路况及车辆安全行驶情况。维持运行途中的学生乘车秩序,监督乘车学生保持车内卫生。

  5、监督接送学生车辆时速限制在安全系数(40公里)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

  6、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学生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顺路载客、参与客运市场经营、包租给单位或个人作客运用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教育制止。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车辆,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处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学生车资格。

  8、安排专人每天一次对每台车、每批次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9、学校将学生交通法规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于乘坐学生接送车辆的学生,应当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交警中队、中心初级中学、交管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查找分析接送学生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会制度

  学校要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组织车主及驾驶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车辆安全运行情况,树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经验介绍,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落实整改措施。

  五、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提高票价。

  乙方责任:

  1、接送车须七座以上客车,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严格禁止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2、接送车辆检测实行半年一次强制检测,即每学期开学前检测一次。

  3、接送车辆必须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4、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驶资格,并具备相应期间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严禁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接送学生的车辆。

  5、承运人(驾驶员)与被接送学生之间建立承运合同关系,承运费用按物价部门的定价与学校统一结算,不得随意加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送学生,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6、承运车辆只能专业从事学生接送营运,不得用于其他营运活动,如有违法则直接取消接送资格。

  7、承运人(驾驶员)必须服从学校的调度指挥。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运营时,应当及时通知学校。

  8、承运人(驾驶员)须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9、承运人(驾驶员)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定人:即每辆车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不能随意更换,如要更换,必须到交警部门备案,经审核方可更换;定车:即接送学生的车必须是固定的车辆,且车况良好。定线路:即接送学生必须沿固定的线路行驶,不能随意更改,避免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驾驶员不得有顺路载客、超载、超速(每小时40公里)、随意接听电话、吸烟、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11、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必须有“接送学生专用车”的标识。

  12、承运人如有违规,发现一次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作一次违规记录,违规记录达三次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即由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及学校取消该车的接送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从事接送学生的业务。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合同起止时间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提供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座__________中(大)巴作为甲方的专用校车,乙方同时应提供相应驾照的合格司机。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备,不得提供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校车必须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养路费、汽车各项年审及公安部门鉴定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件,缺一不可)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校车接送学生的时间内(车内必须有学生和跟车教师),乙方司机必须为自己和学校着想,有交警检查车辆时,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灵活、避让,以免罚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引发学生或家长投诉,否则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擅自改动行车路线、接送点、漏接、漏送引起家长、学生投诉的每次扣50元)。跟车教师另行处理。

  6、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责任。

  7、在合同期间内,特别是在接送时间内,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要保持车辆的清洁。

  8、合同期间,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应特别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安全”。不准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打电话或接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乙方提供的车辆每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要提供与原车型相同的车辆,甲方不负责调车。

  10、司机应积极管理好学生车上纪律及安全等工作,服从跟车教师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况下,谨言慎行停则停,该等则等,不能粗暴、随意甩脱学生,确保安全。

  11、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驾驶人(乙方)承当。若司机故意违章、造成后果一切由当事人负责(车主)。

  1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过分残破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顺利举办“_________________山地自行车联赛第四站——_______站”赛事,合理利用体育场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本赛事场地租赁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赛事场地权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赛事运作机构,即承租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乙方租赁的体育场地名称是 _______体育中心(中心湖)自行车赛道(含山地段) ,用途用于体育赛事的举办。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天

  第三条 租金与支付期限和方式

  3.1 租金总额为_______元(含税)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本合同租金分_______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金额为_______ 元人民币,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

  第四条 甲方权利

  4.1 甲方有权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用电、比赛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有权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比赛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比赛条件,保障乙方正常进行比赛。

  5.2 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赛事活动。

  5.3 甲方应对场地进行管理,维护并改善场地所具有的赛事功能,其中需重新开拓修葺已经荒废的山地赛道,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此赛道。

  5.4 甲方负责场内的基本安保和安全防范。

  5.5 甲方于赛前3天免费提供赛场内一间大于50平方米的房间给予乙方作为存储比赛物资的临时仓库。另甲方免费提供现场铁马、桌椅、背景桁架、舞台、音响等物料供乙方比赛当日使用。

  5.6 甲方在场地租赁期间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解决现场赛事规划及临时发生的问题。

  5.7 甲方需负责完成乙方赛事活动的政府申报工作。

  第六条 乙方权利

  6.1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6.2 乙方拥有比赛期间场地内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收益的权利。如果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原有广告收益的前提下,开发广告资源,须得到乙方的同意,并约定好双方的广告收益分配方案。

  6.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停车位 个,以及其他因比赛惯例必须由甲方提供的服务和帮助。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 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赛事资格,并按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比赛。

  7.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法人的备案资料。

  7.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体育比赛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7.4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5 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6 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使用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共同责任险、火灾险等财产保险险种。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公众责任险、观众意外伤害险、赛事财产险、赛事取消、延期保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承租期间,甲方应保证没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举办比赛,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支付乙方租金总价款的 %违约金。

  9.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场所内的比赛设施设备、器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进行比赛的,应免除相应的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9.3 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5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0.1 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0.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1 因违法比赛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停赛;

  10.3.2 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 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10.3.3 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10.3.4 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10.3.5 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10.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1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赛道修整工作的。

  10.4.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申报、安保、现场展示物料的。

  10.4.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比赛不能正常举行。

  第十一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1.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有效期和终止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12.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第十三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响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业商贸团体的守则、规定、法规或指示(统称“法律”),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5.1 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5.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6.2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份

  16.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7

  发包单位:宁波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形式(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

  分包项目名称:

  分包范围: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确保工程项目部环境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保证

  1、及时传达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协议中规定的环境安全责任。

  2、审查乙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按照分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以下施工生产及现场人员临时生活设施或条件:

  5、负责对乙方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督促其做好对进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6、对乙方进行环境安全总交底,使其现场人员熟悉本工程施工的特点、现场的危险部位和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并督促乙方对其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逐级细化的安全技术交底。

  7、甲方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负责对乙方的安全护品、安全设施进行进场检验和安装使用验收。

  8、有权对乙方提出环境安全要求,对乙方作业场所、生活设施等区域进行定期和经常性的环境安全检查,并督促其及时整改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冒险蛮干的行为,有权勒令停工整改。甲方项目部归档出具的检查及整改复查记录。

  9、甲方各级相关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并视事故等级,协助或参与对乙方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程项目部作为基本填报单位,统计、报告所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

  10、督促乙方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技术台帐资料。

  11、加强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控制。

  二、乙方的责任和保证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协议中规定的环境安全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遵守甲方各项环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施工安全向甲方负责。

  4、现场负责人经过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已具备与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做好对进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且人、证相符。

  6、保证在分包施工期间不录用未成年人和童工从事生产劳动。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指女性)才准现场住宿。

  7、为现场人员配备相应的、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在分包作业场所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施工、生产必备的机械设备。

  8、对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相应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批。

  9、对其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逐级细化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甲方提供安全技术交底书面记录。

  10、定期和经常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场所和临时生活设施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和环境隐患。

  11、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和认真地组织整改。

  12、及时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分包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并按照分包合同约定,要求甲方相关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协助或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3、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技术台帐资料。

  14、服从甲方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控制。

  三、其他约定

  四、处罚措施

  1、甲方对乙方实行质量安全保证金制度。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保证金比例及保证措施。

  2、甲方对乙方违章违纪、冒险蛮干、危害现场施工安全的行为,可采取下列措施:

  ⑴ 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

  ⑵ 勒令停工整改,按照约定处以罚款。

  ⑶ 赔偿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

  ⑷ 停止分包,予以清退。

  ⑸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因素导致安全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乙方人员对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禁示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变动。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上述设施、标志,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协议经甲乙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时效。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法人委托代表(签字): 法人委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8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为了保证牧华路六标段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安全用电,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1.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1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2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规定时,乙方不得擅自用电。

  1.3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8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1.4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装接地线;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

  1.5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1.6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要冒险带电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1.8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1.9漏电保护开关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要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

  2.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

  2.1超负荷用电,如用电负荷超过规定容量,应到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增容;空调、烤箱等大容量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2.2要选用合格的电器,不要贪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电线、线槽(管)、开关、插头、插座等。

  2.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家电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行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2.4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不要任意加粗熔断丝,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2.5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2.6要将电视机室外天线安装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针或靠近高压线。

  2.7晒衣架要与电力线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将晒衣竿搁在电线上。电加热设备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3.临时安全用电条例

  3.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3.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1.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3.1.4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3.1.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1.6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3.1.5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2专业人员

  3..2.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3.2.2.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2.2.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2.2.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封挂标志牌。

  3.2.2.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2.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2.2.6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3.2.2.7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3焊接机械

  3.3.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3.3.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3.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3.4手持式电动工具

  3.4.1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3.4.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3.4.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4.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5临时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3.5.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3.5.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3.5.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3.5.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3.6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3.6.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6.2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7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3.7.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3.7.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7.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3.7.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3.7.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4.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4.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5.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5.1甲方职权范围

  5.1.1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总控制配电箱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5.2乙方职权范围

  5.2.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电线杆电能控制范围内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责任

  5.2.2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2.3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临时安全用电条例》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单位负责人: 乙方单位负责人:

  甲方安全管理员: 乙方安全管理员: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9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更好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工伤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机构与领导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年产值在50万元以上或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的企业,要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年产值在50万元以下或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一年至少要召开四次以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监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元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宣传教育与日常管理

  (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

  (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逐步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新入厂的职工必须有针对性地实施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全面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落实专人妥善保管。

  三、制度建设和硬件要求

  (一)安全条件:

  1、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的设置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2、车间、员工宿舍按规范设置安全出口,100平方米以上工厂或职工超过10人作业的必须设置两个疏散通道;

  3、按规定安装通风、通气、排毒设施;

  4、电气设备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5、特种设备具有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使用证;

  6、升降机、行车架等危险性作业场所及设施和员工宿舍设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7、电镀、加油站、危化品等行业的重大危险源必须采取重点监控;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三同时”审查;

  9、高危行业必须实施安全评价认定。

  (二)现场管理:

  1、生产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员工尊章守则;

  3、车间、仓库整洁,物资堆放有序,危险物品管理规范,劳动环境优良;

  4、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5、企业规模较小,厂房陈旧或租用民房作厂房和临时搭建厂房的企业单位,存在生产环境差,安全用电不规范等,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自我落实整改;

  6、含有粉尘、毒物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做好环境监测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事故控制与奖惩措施

  (一)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得超过单位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二。

  (二)生产经营单位对发生的事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来处理。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重、特大安全和火灾事故,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年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与个人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责任期限

  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XX月31日,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企业留存一份,主管单位一份。主管单位:企业(单位):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xx年月日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10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凭着公平、自愿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施工范围:

  二、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1、乙方的资质名称:

  2、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及其它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原件送交

  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编制的工程方案和工程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工程方案和工程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在作业过程中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的安全风险。

  2、甲方有权审查乙方资质,对不具备资质或资质与工程内容不相符的,有权拒绝为其办理任何手续。

  3、甲方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生产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的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权停止其作业,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内容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下发《隐患整改告知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有随时危及人身安全情况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验证,并进行备案管理。

  6、对乙方的违章操作行为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并清除出厂。

  7、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进行单方面组织调查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

  (1)因乙方过失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

  (2)因乙方过失导致发生生产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判定事故责任在乙方的 ;

  (4)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

  (5)乙方生产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甲方安全和文明生产要求。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

  五、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觉遵守本协议。

  2、乙方负责人是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协议工程安全生产负全责。

  3、乙方应接受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资质的审查,按照甲方规定进行登记,办理手续。

  4、乙方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5、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岗位证复印件交送甲方备查。

  6、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职业禁忌、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严禁使用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的人员。严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员。

  7、乙方应根据所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生产管理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安全生产的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应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

  8、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同时要做好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9、乙方必须为所属人员办理相应的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如未办理保险的,乙方应将跟所属人员签署的用工协议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

  10、乙方在生产作业中涉及危险作业时,应按照甲方制定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作业审批手续。

  11、乙方应购置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对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并进行相关处罚。

  12、乙方投入工程现场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13、乙方应在作业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范围进行生产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程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工程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如因工作需要拆除的必须通知甲方相关人员经同意后再进行拆除,工作完成后必须及时恢复。

  14、乙方要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环境监督和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检查后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告知应无条件按要求整改。

  15、在工作过程中,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6、乙方应采取措施,控制或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水、积尘、污油、固体等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7、乙方须及时或定期清理生产现场垃圾、废旧物品,要做到工程现场的整洁。未做到工程现场整洁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理。因此造成甲方支出额外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在工程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19、由于乙方进入甲方工作期间,因乙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火灾等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情节严重的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其它相关要求

  1、如乙方的原因导致被政府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把处罚转嫁给甲方。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或乙方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承包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2、甲方与乙方在交叉作业时,双方的规定或操作发生有冲突时,以甲方安全部门制定统一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标准。

  3、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50---1000元的经济处罚

  (1)乙方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现场未按要求佩带符合规定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

  (2)乙方工作人员酒后作业,赤脚、穿拖鞋以及短袖上衣或短裤进入工程现场;

  (3)乙方工作人员工作中由上向下随意抛掷杂物、焚烧垃圾、随地乱扔固体废弃物、随地大小便;在无安全防护的危险临边、安全防护栏杆上以及有落物伤人危险处休息的;

  (4)乙方工作人员操作存在安全隐患的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动工具并未穿戴规定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

  (5)乙方工作人员在园区随地大小便、乱扔乱倒垃圾污物、赤背裸露、穿超短裤头穿行、酗酒赌博、喧哗闹事、打架斗殴、随意调戏甲方女职工的等不注意个人行为的;

  (6)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私自在宿舍接拉电热毯、电炉子、碘钨灯在室内、现场进行取暖的;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工作人员私自连接电、水、气的;

  (8)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私自在生产区域动火的。;

  七、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承包(主)合同附件,与承包(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承包合同一致,如果承包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协议期限也随之变动,工程结束以后,本协议也一同解除。

  2、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由各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甲方已提请乙方对协议内容作全

  面、准确的理解。甲方已应乙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3、本协议签订后,因国家法规出现新的变化,可适当补充完善。

  4、本协议由三鑫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系体力消耗大,高空危险作业行业,“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宗旨,必须放在首位,时刻不能放松,人道是:隐患等于明火,防范就是救灾。在公开合理,公正严明,实事求是的原则下,本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拟定,在施工中加强自身防护,夯实安全意识,划清安全界限,明确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商榷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责任:

  1.管理不善,强行安排,步骤紊乱,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

  2.所提供的机械设备陈旧,运作失常,造成安全事故的。

  3.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4.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违章指挥。

  二、乙方责任: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造成安全事故后果的。

  2.严禁高空落物,坠落一件物品,没有造成后果,每次罚款____元,若因此落物伤及他人生命安全,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班组(或个人)承担。

  3.严禁在外架上堆放材料,若如发现堆放一处,没有造成后果,每次罚款______元,若因堆材料伤及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后果的由乙方班组(或个人)全部承担。

  4.砼工在浇筑砼时,严禁电线乱拉乱挂,拖在砼内,电机下方应铺设木板,如发现违章作业,每次罚款________元,造成事故后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5.外架料台,每次只堆放一吊材料,如有不听指挥、乱堆、多堆材料,因料台堆放材料超载,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班组(或个人)承担。

  6.酒后上岗,每次罚款______元,造成事故后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7.攀爬脚手架、翻越防护栏杆,私自拆除防护栏杆,安全网等每处每次罚款______元,造成事故后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8.打架斗殴者,每次每方先罚款________元,然后根据所调查原因,对责任方进行重罚。

  9.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发现偷盗者,不管偷盗多少每次罚款______元,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10.工作时间以外外出,所引起的纠纷由乙方全部承担。

  11.生活区及施工现场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否则每次罚款________元,造成事故后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12.在施工范围内进行高空、外围作业时,施工班组没有按要求进行防护或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或个人负全部责任;在施工中由于自身原因(操作失误、不听劝告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事故责任人承担一切费用;(其中:班组之间打群架、电炉取暖、电热快烧水、煤炉取暖、液化气做饭、施工外发生的事故一切由乙方自已负责)。

  1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12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将堆场作业车试验发包给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堆场作业车技术合作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堆场作业车技术合作协议》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试验项目

  1、试验名称:堆场作业车

  2、试验地点:

  3、 承包范围:对ZL30装载机进行堆场作业车改装试验;技术培训和生产工人培训。

  4、 承包方式:乙方负责技术指导/包工包料/技术指导+人工雇佣

  二、 试验项目期限

  本试验工程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准。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乙方人员施工所需机械、工具及安全用具进行审查。

  2.协助乙方清理作业场地,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或不按工艺要求操作,忽视施工安全、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进行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4.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设备事故,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调查、统计上报,并追究乙方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5.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和约定的安全条款经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坚持执行发生事故时,甲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未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应负同等责任。

  6.严禁违章指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甲方应负主要责任。

  7.甲方应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应负的责任,因违反本条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乙方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试验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全过程安全管理,对承包工程施工负全面的安全、文明、质量责任,开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7、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工程须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不限于以下条款)

  (1)高处及交叉作业;

  (2)起重及大件吊装作业;

  (3)焊接安全用电;

  (4)焊接与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铲车和堆场作业车。

  8、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及安全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向施工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9、在有危险性生产现场区域内作业,对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以及引起生产设备事故、电网事故时,应事先制订专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交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未履行本责任擅自施工作业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规程,施工纪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1、由于乙方负主要责任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向甲方赔偿。

  12、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工程监理、甲方制定的有关制度及规定等,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凡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4、发生甲方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或者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建议甲方组织施工人员撤离危险现场。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生产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2.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米及以上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乙方自配)

  3.严禁不办理开工手续作业。

  4.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上班作业。

  5.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碰运行设备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围。

  6.严禁施工人员翻越、拆除防护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7.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蹬带电设备。

  8.严禁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

  9.严禁工作联系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经甲方同意,严禁使用消防水设施(火灾除外)和乱接临时电源。

  11.施工现场有烧伤或烫伤可能时,施工人员应注意防护,并避免靠近热体。

  12.脚手架应按规定搭设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3.高处作业应按规定装设安全围栏、警告标志,注意做好安全防护

  1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违章而发生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安全责任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执行。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13

  责任县区(部门):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具体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对重点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按时上报本县区、本部门事故隐患。加强对燃气、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校园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全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全民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班。每月向市安委办报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努力改善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安全生产工作应树立为基层服务、为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健全内外部监督约束机制,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_

  县区(部门)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14

  甲方: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实习的顺利进行,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圆满完成实习任务,经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参加实习前,对乙方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等。

  2、甲方在实习期间不定期派教师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进行协调沟通,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履行实习期间的各项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一切在实习单位工作人员指导下工作,严禁盲目擅动,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安全。

  2、乙方严禁在实习期间内外出游玩,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确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严禁一切危险、违法活动。

  3、实习期间乙方根据实习环境、实习工种等情况自行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险种。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实习期内,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单位的学生,由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将尽力协助乙方共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但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如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

  2、如果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用人单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实习期间,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学校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并跟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约定

  1、实习期,即协议期限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学生正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后,其当事行为,均由学生负责。

  3、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双方协商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年  月

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15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堆场作业车试验发包给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堆场作业车技术合作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堆场作业车技术合作协议》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试验项目

  1、试验名称:堆场作业车

  2、试验地点:位于

  3、 承包范围:对ZL30装载机进行堆场作业车改装试验;技术培训和生产工人培训。

  4、 承包方式:乙方负责技术指导/包工包料/技术指导+人工雇佣

  二、 试验项目期限

  本试验工程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准。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乙方人员施工所需机械、工具及安全用具进行审查。

  2.协助乙方清理作业场地,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或不按工艺要求操作,忽视施工安全、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进行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4.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设备事故,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调查、统计上报,并追究乙方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5.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和约定的安全条款经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坚持执行发生事故时,甲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未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应负同等责任。

  6.严禁违章指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甲方应负主要责任。

  7.甲方应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应负的责任,因违反本条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乙方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试验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全过程安全管理,对承包工程施工负全面的安全、文明、质量责任,开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7、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工程须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不限于以下条款)

  (1)高处及交叉作业;

  (2)起重及大件吊装作业;

  (3)焊接安全用电;

  (4)焊接与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铲车和堆场作业车。

  8、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及安全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向施工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9、在有危险性生产现场区域内作业,对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以及引起生产设备事故、电网事故时,应事先制订专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交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未履行本责任擅自施工作业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规程,施工纪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1、由于乙方负主要责任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向甲方赔偿。

  12、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工程监理、甲方制定的有关制度及规定等,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凡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4、发生甲方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或者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建议甲方组织施工人员撤离危险现场。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生产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2.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米及以上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乙方自配)

  3.严禁不办理开工手续作业。

  4.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上班作业。

  5.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碰运行设备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围。

  6.严禁施工人员翻越、拆除防护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7.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蹬带电设备。

  8.严禁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

  9.严禁工作联系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经甲方同意,严禁使用消防水设施(火灾除外)和乱接临时电源。

  11.施工现场有烧伤或烫伤可能时,施工人员应注意防护,并避免靠近热体。

  12.脚手架应按规定搭设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3.高处作业应按规定装设安全围栏、警告标志,注意做好安全防护

  1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违章而发生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安全责任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执行。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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