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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九篇】

2023-10-30人围观
简介

汇报,汉语词语,[释义](动)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汇报。汇报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的文章9篇 ,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篇1

  根据《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x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x区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x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x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x、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x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x区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协调工作。

  二、我区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区共排查用人单位xxxx家,涉及劳动者人数xx.xxx万人,检查建设工程项目xxx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xx个。为xxx名农民工追发工资xxx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全区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总体可控,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建筑领域和部分濒临破产企业的欠薪问题依然存在,亟待相关部门配合切实解决,对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做好宣讲安抚工作,并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企业拖欠工资和社保费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区部分企业因经营亏损、资金链断裂和债务难以偿付等原因,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费情况时有发生,农民工因担心司法程序时间长、成本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维权,处置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建筑领域用工不规范问题仍然突出。建筑领域因工程款结算纠纷引发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挂靠承包、违法转包、层层分包等行为屡禁不止,造成劳动关系不明,部分施工承包企业违规将建筑机械、工程材料等分包予劳务企业,发生欠薪事件后,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无法剥离,给调查取证带来极大难度。

  (三)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容易采取过激行为讨薪,造成群体性事件发生。

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篇2

  一、落实建设资金到位制度,杜绝垫资施工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二、落实月薪制,杜绝年薪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的劳动者没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别,也就是说,对农民工同样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而欠薪现象的发生与没有对农民工实行“月薪制”有一定的关系。如果能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年终讨薪大行动将不复存在。要做到这一点,有必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譬如,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三、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制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四、增设拖欠工资罪,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五、简化劳资双方解决纠纷程序,为农民工建立维权绿色通道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篇3

  **年,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的正确指导下,**市劳动监察工作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心,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监察工作机制,狠抓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户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份,督促指导签订劳动合同**份,受理投诉举报案件**起,为**名劳动者追讨工资**万元。其中: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起,涉及劳动者**人。**市劳动监察大队被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人民网、《**日报》、《xx都市报》分别以“**劳动监察大队为**名农民工追薪**余万”、“讨要工资有底气有靠山”、“确保农民工春节前拿到工资”为题对我市劳动监察工作进行了报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进程的不断深入,建设项目急剧增多,劳资矛盾纠纷随之增多。如何规范建筑企业的用工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监察工作,把做好劳动监察工作作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力推进劳动监察工作。一是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二是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三是制定了《追讨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内容。四是进一步完善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应急范围、处置程序等内容;五是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应急机动小分队,负责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由于各级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得力,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为有效防止建筑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制定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市建筑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与建设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建立六项制度:①工资保证金制度。所有在建项目开工前必须交纳不低于工程合同价款2%的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年建设项目共缴纳工资保证金**万元。②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定期向人社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书面材料。③农民工权益告示制度。为建筑工地印制统一的农民工权益告示牌。告示牌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直接负责人姓名、建设项目或承包单位、工资支付时间、工资保证金交纳情况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电话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悬挂公示,接受农民工监督。④举报投诉制度。制定了《劳动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制度》,建立了300平米的投诉举报接待大厅,极大地提高了接待承载能力。⑤投诉举报办案制度。制定了《劳动监察人员工作职责》、《劳动监察办案程序》,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⑥快速办案制度。坚持做到闻讯赶赴现场快,调查取证协商快,解决问题平息事态快。市内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保证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调查原因,稳控事态,依法处理。对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当场提出处理意见,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在24小时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三、加强建设,夯实基础

  一是监察队伍不断充实。**市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于**年,编制为10人,资金来源为自收自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后为大队调入30多名年富力强的监察员。现实有56人,其中大中专以上学历的47人。为加快“两网化”建设,招用10名见习岗位大学生担任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办案工具齐全配套。为便于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装备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用车辆,同时,配备了全新的桌椅、电脑、打印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像机等办公设施,还积极申请资金购置交换机、架设光纤用于“两网化”建设。

  三是工作制度科学完善。制定实施多个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业务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制度等,做到了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积极开展读书读报活动,提高监察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全面提高监察员业务素质。定期对监察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年审与执法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知识等业务培训,增强监察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力。建立竞职上岗制度,通过严格考试、考核,选拔一批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的监察员担任主办监察员,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篇4

  一、工作措施

 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发动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

  二、下步安排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方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工程,尤其是政府类投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工程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22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工程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工程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那么,对存在欠薪隐患的工程,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篇5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一、工作措施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二、工作成效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下步安排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20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篇6

  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二)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三)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19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19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19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篇7

  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税务职能作用,对标工作总体目标,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对前期工作进行了自查,查漏补缺,以不断提升税收工作对我区农民工工资的保障。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落实

  区税务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制股、税政股、风险管理股、征管股、纳税服务股、税源管理单位等为成员的《区税务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股,负责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组织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区税务局始终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疫情优惠等政策,对如何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等优惠政策,责任分解、层层落实,确保该享受优惠政策的必须享受到位,截至目前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共涉及到户/次,优惠金额万元。做到不擅自扩大、缩小优惠政策享受范围,日常通过内控监督平台、过错疑点分析整改等方式,确保政策落地;主动与人社、扶贫等有关部门对接,通过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群微信宣传、上门辅导、下发宣传单等方式,共同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各方面反映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以改进并健全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征收税费,目前,暂未发现违规组织收入的现象。

  三、纳税服务措施落实

  (一)防疫措施方面的服务措施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进行体温测量,并要求上岗前佩戴好口罩,对所有物品进行消毒。纳税人进入办税厅之前进行体温测量,同时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错峰办税,提倡预约办税,尽量减少办税大厅的人流量。同时充实导税台、自助办税区域的人员力量,选取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导税员,前移审核环节,缩短办税时长。

  (二)电子税务局推行情况为减少办税厅人流量大的情况,我局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全面梳理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并向纳税人、缴费人提示办理渠道和相关流程,积极引导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大力倡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

  (三)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我局于3月组织召开了“三用三全”工作部署会,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区税务局支持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成立了“用心用力用真情全员全程全覆盖”支持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3支税收政策服务小分队,每个小分队由局领导班子担任总指挥,相关股室负责人为队长,并划分责任到人。其中,先锋服务小分队以各税源管理管辖区分为5个网格,每一个网格对应安排一个先锋服务小分队,实行包片包干负责,做到持续支持帮扶纳税人全覆盖。

  四、预警监控和联合惩戒落实

  区税务局参加了区政府组织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主动与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建立了工作联系,及时了解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开展情况,目前劳动监察大队还未通知我局采取相关措施,但已与人社部门建立了长效联系机制:需要我局配合时,人社局会通知我局参与相应的整治行动。

  同时通知各分局、税务所了解:所管辖的企业中,有无拖欠工资情况。

  五、工作建议

  获取农民工工资拖欠信息的时效性上有待加强,希望主管的政府部门能及时通知,建立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以便我局在第一时间能获取信息。

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篇8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实现“两个翻翻”的目标要求,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委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的指示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确保建筑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紧紧抓在手上,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20-年全县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起,涉及276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706.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媒体,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四、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全县各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全面掌握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8月份,来自河北、江西的69位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应在我县大运路施工的河南籍开发商杨久拖欠工资98万元逃逸。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书记、县长当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的同志怀着关心民工,爱护民工,安抚民工的一片真情,

  4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一一发到农民工手中。

  五、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县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监督检查的需要;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仍然存在着不紧密、不主动的问题;三是上级部门和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着难协调、难管理的困难;四是由工程进度、质量不达标所引发的问题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混为一体,在个别地方存在着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问题。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篇9

  为做好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办根据区政府就真抓实干典型经验对照通知要求,现结合目前我区根治欠薪工作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截止8月,我办共立案72起,结案68起,办结率达到95%,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落实到位,,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为154余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179.08余万元,群众满意度高。

  (二)工程建设领域制度落实情况。目前我区行业主管部门推送至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项目6个,均为住建项目。除永州市轻机厂六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新开工项目,其他5个项目用工信息均上传到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但实名制通道打卡率不高,与实际考勤、工资发放关联度较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现全覆盖,6个项目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欠薪案件办理情况。2021年以来,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110起(工程建设领域48起,涉及金额132.03万元,非工程建设领域62起,涉及金额47.05万元,总金额为179.08万元)。目前已处理110起,办结率100%,虽经处理后,以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向上级回复,但可能暴露我区根治欠薪工作存在未批先建、政府资金落实不到位、学校建设欠薪等问题。特别是8月多名农民工反映才子学校改扩建项目、十二中学校建设项目拖欠200多名农民工工资的欠薪问题且金额巨大,可能会对我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四)农民工满意度。目前为止,我领导小组办公室展开了关于真抓实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农民工满意度调查。共针对20名农民工进行电话访问,满意度虽为100%,但仍有1名农民工表示工资未按月通过银行代发,2名农民工表示存在欠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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