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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意见 单位政审的意见(通用10篇)

2024-11-27人围观
简介公务员考核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那么你知道公务员政审评语要怎么写吗?书包范文小编精心为小伙伴们分享了单位政审的意见(通用10篇),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的写作带来

公务员考核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那么你知道公务员政审评语要怎么写吗?书包范文小编精心为小伙伴们分享了单位政审的意见(通用10篇),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的写作带来一定的启发。

政审意见 篇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推动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深化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现就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定位的要求,以邓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规范政府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职能,改革和完善管理内容、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加强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创造有利于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良好环境。

总体要求:坚决取消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对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要规范审批行为,实施"阳光作业";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益;改革审批方式,创新审批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审批后续监管;明确行政审批责任,落实审批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责权明确,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制度。

二、任务与目标

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以经济管理事务的行政审批为重点,围绕清理取消审批事项与规范审批行为两大任务,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在今年8月30日前基本完成对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工作,取消、下放和转移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达到40%以上;二是要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制定严密的监督制约措施和改革审批方式,建立行政审批中心、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土地招标拍卖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要在10月底前组建并正常运行。为此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

1、清理审批项目的原则

清理取消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不应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审批事项,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前提和重要环节,按照行政审批合法、合理的方针,结合我县实际,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应当遵循以下十条基本原则: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企业、事业组织自或自我规范范畴的审批事项,应予以取消,还权于企业、事业法人组织,政府部门依法实施监督。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非限制性的审批事项,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前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事前审批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事前审批的以外,都应予以取消。对该类审批项目实行核准登记制,由申请者直接向工商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3)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对竞争性项目,凡是可以实行招标、拍卖等市场化手段操作的,一律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市场竞争解决。

(4)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协定和协议,结合国家和省清理、修订与世贸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规章的情况,取消那些带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和对市场准入方面进行不合理限制的审批项目。

(5)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职能范围或者可以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的事项,应当交由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管理,政府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宏观调控。

(6)由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审批事项,凡是能够明确规定审批的具体条件或者能够实施事后监管的,应当取消审批,实行核准或备案制。

(7)由县政府及部门自行设定的审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确需保留管理的,须经市政府重新审定,并改为核准或者备案制。

(8)对国家和省没有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审批,只要求核准或备案的事项,而政府和部门自行设定审批的,应当取消审批,一律改为核准或备案。

(9)对国家明确规定审批,根据我县实际又必须审批的事项,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超出国家规定的审批内容和审批范围;擅自超出的,应予以取消。

(10)中央和省明令取消的,外地市已经取消的或者倾向于取消的,以及没有法规、政策依据的审批事项都应予以取消。

2、清理审批项目的步骤

第二阶段:审核处理(7月1日至7月30日)。县审改办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部门清理报送的拟取消、下放、转移、保留的审批事项,逐个部门逐项甄别、分类、审核,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提出取消或下放或转移处理意见,报市申改工作领导组研究审定。对于拟取消的市以上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报市审改办。对于拟取消县级设定的审批事项报县审改办,由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取消。

第三阶段:公布取消(8月1日至8月30日)。审改工作领导组在审批项目处理意见审定以后,拟定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抓好保留审批事项的规范工作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和重点。对于保留的审批事项必须贯彻依法设立和合乎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要求,并统一规范为审批、核准、备案三大类。县直各部门在清理取消部分审批项目之后,重点抓好规范保留事项的审批运作,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要求与进度安排如下:

1、规范审批程序(9月1日到9月10日)

(1)严格规定审批内容,明确审批条件。对每项审批都要制定出明确的、具体的、详细的审批内容、审批范围和审批条件,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对技术性比较强的审批事项,必须制定审批技术规范。

(2)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对审批环节多、审批手续较复杂的,要依法进行清理,除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确规定的审批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应参与审批;若国家和省、市没有明确规定审批部门的,由县政府确定审批部门;在审批部门内部,不得重复审批、多头审批。

(3)明确审批时限。每项审批必须科学、严格规定审批时限。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审批时限是最长)书包范文●www.shubaoc.com(时限,我县审批部门只能缩短,不得延长;若报送材料齐备,审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予办理和答复的,按照晋市监发13号《关于落实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暂行办法》,要坚决追究审批部门领导和审批人员的责任。

(4)制订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每项审批必须制定详细的操作规则和操作程序,其中包括审批内容、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对不予批准的,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2、改进审批方式(9月10日至9月20日)

(1)实行审批政务公开制度。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外,每个审批事项的设立、调整和取消,以及审批内容、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应事先公告,各部门必须向社会作出承诺,并形成制度。

(2)实行集中审批办公制度。审改组要合理安排工作进程,在抓好清理部分审批事项工作的同时,抓紧筹建行政审批中心,具体由县发展计划局负责实施。各部门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收费项目),必须于9月15日前全部进入行政审批中心,实行"一门受理、并联作业"的集中审批和收费制度。各部门必须向行政审批中心派遣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懂政策、懂业务的工作骨干常驻中心负责审批业务,做到相对固定1-2年。各部门要按照审批中心的工作要求,把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向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即办件的审批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承诺件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联办件由审批中心制定办法,各部门配合实施。各部门的领导每周五必须;中心"坐班,处理日常审批业务。凡是进入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原单位不得再行受理,违反规定的坚决追究单位领导的纪律责任。

(3)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政府各部门和行政审批中心要逐步实现电脑联网,通过电脑互联网络实现信息共享,改进审批的技术手段,探索多部门联网审批的新模式。

(4)建立健全社会听证制度。对物价、收费、基本建设、环保等与公众利益联系密切的事项,积极推行社会听证制度,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以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5)强化专家审查、咨询制度。对技术性、专业性比较强的验收、评审和许可事项,由有关专家进行专业技术审查,提供咨询意见,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制度建设

(1)建立内部审批检查监督制度。各部门对每项审批都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约束和监督措施,重大审批事项必须建立集体决定的制度。

(2)建立对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的社会监督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审批行为,实行社会举报制度,在县监委和各审批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审批管理和审批执行情况,实行社会质询、人大定期检查和新闻媒体追踪报道制度;对审批结果不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建立和完善与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土地招标拍卖中心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此项工作分别由财政局和国土资源局拿出具体方案报县政府批准,于七月底组织实施。

(三)加强对审批后实施情况的监管

1、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已经制定监管措施的,按规定执行;没有制定监管措施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严格的、可操作的监管措施。

2、对取消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必须提出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的意见,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3、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原认定条件的,要及时指出,提出改进意见;情况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在部门内部,要减少审批人员,加强监督力度,按照审批人员和监管人员必须公开的原则,对职能、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整。监管人员应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岗位交流,并实行监管责任制。

三、保障措施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改革现行的审批制度,实质是取消、放松或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对企业和社会过多过严的行政管制行为,这是对政府自身的改革,必然涉及到部门权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因此,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彻底打破传统的计划经济思想观念,增强市场经济观念和依法行政观念;打破政府部门维护既得利益和权力的难关,弱化权利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打破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难关,依法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培育新的政府运行机制。

第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县政府已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县纪检委纠风办,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工作。

单位政审的意见 篇二

xx,男,于出生于xx省xx市xx区,汉族。20xx年xx月毕业于xx大学专业,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年月通过xx区事业编制考试进入xx区xx办公室,该同志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表现情况如下:

一、**思想素质方面:

该同志能讲**、讲大局,具有较高的理论水*,良好的综合素养,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具有坚定正确的**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祖国、忠于*。在工作中勇于实践,善于总结,乐于吃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时能够注意克服自满、懒惰和急躁的情绪,保持谦虚谨慎。

该同志能够认真学**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的路线、方针、**,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在*时的工作中,能够正确对待**,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之内“不缺位”,**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工作以来,没有出现违反廉政规定和**的行为。

二、工作表现情况:

该同志能够认真钻研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扎实,表现良好,注重从经常性业务工作的实践中提升能力素质,能严格要求做精做细。能够在**开展工作和参与性工作中提升能力素质。在集体工作中,注重团队协作,能充分发挥集体和个人的智慧和力量,大胆工作,积极肯干。并且该同志能够积极的进行自我总结和反思,提升自我。

xx区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政审意见 篇三

根据组织审查和本人介绍的情况,该同志历史清白,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清楚,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本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该同志出生于农民家庭,初中时加入中国共青团,中专毕业后由组织分配到xx县五号渠乡政府参加工作,20**年8月借调到县委组织部工作,20**年12月由于工作需要调入xx县委老干局工作,工作后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该同志历史清白,没有参加任何反动组织。

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清楚。

2、关于“”和19的中的情况。

经审查,该同志“”结束后出生,19的期间,该同志正在xx县四十里城子乡中心小学就读,没有问题。

二、组织培养、考察情况。

三、现实表现

该同志自调入县委老干局及借调到县委组织部工作以来,能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平时能主动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组织部办公室组织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并能做到学以致用。该同志政治上坚定,能与上级党委保持一致。

该同志工作积极性高,工作作风认真踏实,工作主动性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及时按要求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个人素质好,有吃苦实干精神,平时能主动加班加点,对急难工作任务不讲客观条件,不推诿扯皮。根据组织部的安排。该同志主要负责组织部各阶段性学习活动的档案材料收集和信息、通讯协助工作,去年在组织部开展的深化和拓展“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创建基层满意的县直部门活动和求真务实大讨论活动中,能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档案材料诉收集整理工作,使几项工作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去年6月、11月,该同志在住村期间还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宣传和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

该同志能注意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能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的教育帮助和考验。该同志生活俭朴,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好。

不足之处:政治理论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根据杨刚同志的申请和一贯表现,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充分酝酿和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杨刚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

中国共产党xx委组织部联合党支部

**年**月**日

政审意见范文(二)

该同志历史清白,无政治历史问题。**年的Xx期间尚未成年,故不予审查。拥护党的***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揭批Xx组织的活动,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能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了高度一致。

在学习上,该同志努力学习各门文化课,成绩在班中均名列前茅。担任某某职务,工作中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带领同学共同为建设良好学风班风而努力,在班中培养了良好的学习和研讨气氛,同时也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利用课余时间,积极组织同学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和辉煌历史,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特此证明

Xx委员会Xx党支部

政审意见 篇四

根据组织审查和本人介绍的情况,该同志历史清白,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清楚,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本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该同志出生于农民家庭,初中时加入中国共青团,中专毕业后由组织分配到xx县五号渠乡政府参加工作,20**年8月借调到县委组织部工作,20**年12月由于工作需要调入xx县委老干局工作,工作后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该同志历史清白,没有参加任何反动组织。

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清楚。

2、关于“”和19的中的情况。

经审查,该同志“”结束后出生,19的期间,该同志正在xx县四十里城子乡中心小学就读,没有问题。

二、组织培养、考察情况。

三、现实表现

该同志自调入县委老干局及借调到县委组织部工作以来,能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平时能主动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组织部办公室组织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并能做到学以致用。该同志政治上坚定,能与上级党委保持一致。

该同志工作积极性高,工作作风认真踏实,工作主动性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及时按要求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个人素质好,有吃苦实干精神,平时能主动加班加点,对急难工作任务不讲客观条件,不推诿扯皮。根据组织部的安排。该同志主要负责组织部各阶段性学习活动的档案材料收集和信息、通讯协助工作,去年在组织部开展的深化和拓展“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创建基层满意的县直部门活动和求真务实大讨论活动中,能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档案材料诉收集整理工作,使几项工作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去年6月、11月,该同志在住村期间还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宣传和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

该同志能注意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能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的教育帮助和考验。该同志生活俭朴,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好。

不足之处:政治理论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根据杨刚同志的申请和一贯表现,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充分酝酿和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杨刚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

中国共产党xx委组织部联合党支部

**年**月**日

政审意见范文(二)

该同志历史清白,无政治历史问题。**年的Xx期间尚未成年,故不予审查。拥护党的***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揭批Xx组织的活动,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能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了高度一致。

在学习上,该同志努力学习各门文化课,成绩在班中均名列前茅。担任某某职务,工作中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带领同学共同为建设良好学风班风而努力,在班中培养了良好的学习和研讨气氛,同时也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利用课余时间,积极组织同学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和辉煌历史,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特此证明

政审意见 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以“精简、统一、便民、高效”为基本原则,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委办〔20*〕38号文件)精神为抓手,着力构建便捷、高效、规范、优质的行政许可工作体系。

二、实施原则

(一)集中办理原则。在坚持机构数、职数、人员编制数的“三个不突破”原则基础上,对本局内设机构进行整合,设立行政审批科,全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承担本级全部气象行政审批项目的集中办理。

(二)充分授权原则。行政审批科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本局的双重监督管理下,独立开展本级气象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工作,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审一核”制,行政审批科长(窗口负责人)在本局的授权范围内,承担审批事项的核准签发。

(三)规范行政原则。行政审批科必须严格遵照本实施意见明确的职责权限、审批项目、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依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各行政审批项目的作业指导书,报本局审核通过后,作为实施行政审批作业的规范手册。

三、人员配置和职责权限

(一)行政审批科人员配置:

行政审批科设2人:钱靖(局分管领导兼审批件受理与初审);伍国荣(副科长,局授权核准签发人)。

(二)行政审批科工作职责:

1.组织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科室(窗口)人员的业务水平;

2.负责本级全部气象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核及决定;

3.负责本级气象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4.负责优质服务、便民服务等创新工作;

5.负责窗口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下达的具体工作事宜或阶段性工作落实;

7.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本局交办的其它事宜。

(三)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职责、权限: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3.接待办事人要热心、答复咨询要细心、解释疑问要耐心;

4.负责审批件申报材料的初审与受理;

5.负责审批资料的建档、归档;

6.负责科室(窗口)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行政审批科科长职责、权限:

1.对本科室(窗口)的审批业务工作负全责;

2.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3.接待办事人要热心、答复咨询要细心、解释疑问要耐心;

4.负责组织、指导科室(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负责审批件的核准签发;

6.负责进入中心的审批项目的确定、调整和相关衔接工作;

7.负责与中心各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联系;

8.负责办件情况的统计、上报;

9.负责审批工作的分析、总结、评估等工作;

10.负责科室和中心日常工作的对接和协调;

11.负责各类审批表证的管理、打印;

12.中心和本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局分管领导工作职责、权限:

1.负责对本级审批工作的督查督办;

2.负责组织对审批人员的依法行政和廉洁行政教育;

3.负责特办件、特殊件和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

4.负责审批印章的保管、使用和登记;

5.负责协助中心或本局,对本级行政审批引发的投诉、抱怨事例、或者是本级行政审批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调查与处理;

6.负责中心或本局交办的其它事宜。

四、进入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

本局气象行政审批项目共五项,其中法定授权审批项目4项: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核准;天气预、警报信息传播核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装置竣工验收。金华市气象局委托授权的审批项目1项: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作业审批。全部归并于行政审批科进入中心办理。

五、行政审批流程

行政审批项目按照“申请、受理、核定”的审批程序,实行“一审一核”制。

(一)申请:由办事人向行政审批科(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和填写项目审批登记表(申请表),项目审批登记表(申请表)由行政审批科(窗口)免费提供。

(二)受理:由行政审批科(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当场予以初审,申报材料不全或者是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并出具资料补正通知书。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受理后,将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审批科长(窗口负责人)核定;

(三)核定:由行政审批科科长(窗口负责人)负责复审并作出审核决定,审核办结后,将相关审核结果(表证)呈报局分管领导签章,并及时、主动告知办事人办理结果。如办事人对办理结果提出异议的,应耐心答复,说明理由,并告诉其投诉途径,以及其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的权力。

六、办理期限

5项行政审批项目,4项设定承诺件、1项设定即办件:

承诺件: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核准(五个工作日内);天气预、警报信息传播核准(五个工作日内);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一个工作日内);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一个工作日内)。以上承诺件,若能当场办结的,一律予以当场办结;若当场不能办结的,必须要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即办件: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作业审批。

七、工作要求

(一)按照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投诉渠道“七公开”的原则,对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重新梳理,经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行政审批科负责重新设置办事指南,按照中心的工作要求进行公开。

(二)行政审批科设立、运行后,要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工作职能,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积极参与“示范窗口”评比活动,提升窗口服务形象。

(三)为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跟踪督查,促进行政审批科(窗口)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本局不定期地组织落实对办事人的回访制度,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本局制定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

政审意见 篇六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以“精简、统一、便民、高效”为基本原则,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委办〔20*〕38号文件)精神为抓手,着力构建便捷、高效、规范、优质的行政许可工作体系。

二、实施原则

(一)集中办理原则。在坚持机构数、职数、人员编制数的“三个不突破”原则基础上,对本局内设机构进行整合,设立行政审批科,全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承担本级全部气象行政审批项目的集中办理。

(二)充分授权原则。行政审批科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本局的双重监督管理下,独立开展本级气象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工作,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审一核”制,行政审批科长(窗口负责人)在本局的授权范围内,承担审批事项的核准签发。

(三)规范行政原则。行政审批科必须严格遵照本实施意见明确的职责权限、审批项目、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依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各行政审批项目的作业指导书,报本局审核通过后,作为实施行政审批作业的规范手册。

三、人员配置和职责权限

(一)行政审批科人员配置:

行政审批科设2人:钱靖(局分管领导兼审批件受理与初审);伍国荣(副科长,局授权核准签发人)。

(二)行政审批科工作职责:

1.组织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科室(窗口)人员的业务水平;

2.负责本级全部气象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核及决定;

3.负责本级气象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4.负责优质服务、便民服务等创新工作;

5.负责窗口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下达的具体工作事宜或阶段性工作落实;

7.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本局交办的其它事宜。

(三)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职责、权限: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3.接待办事人要热心、答复咨询要细心、解释疑问要耐心;

4.负责审批件申报材料的初审与受理;

5.负责审批资料的建档、归档;

6.负责科室(窗口)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行政审批科科长职责、权限:

1.对本科室(窗口)的审批业务工作负全责;

2.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3.接待办事人要热心、答复咨询要细心、解释疑问要耐心;

4.负责组织、指导科室(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负责审批件的核准签发;

6.负责进入中心的审批项目的确定、调整和相关衔接工作;

7.负责与中心各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联系;

8.负责办件情况的统计、上报;

9.负责审批工作的分析、总结、评估等工作;

10.负责科室和中心日常工作的对接和协调;

11.负责各类审批表证的管理、打印;

12.中心和本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局分管领导工作职责、权限:

1.负责对本级审批工作的督查督办;

2.负责组织对审批人员的依法行政和廉洁行政教育;

3.负责特办件、特殊件和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

4.负责审批印章的保管、使用和登记;

5.负责协助中心或本局,对本级行政审批引发的投诉、抱怨事例、或者是本级行政审批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调查与处理;

6.负责中心或本局交办的其它事宜。

四、进入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

本局气象行政审批项目共五项,其中法定授权审批项目4项: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核准;天气预、警报信息传播核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装置竣工验收。金华市气象局委托授权的审批项目1项: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作业审批。全部归并于行政审批科进入中心办理。

五、行政审批流程

行政审批项目按照“申请、受理、核定”的审批程序,实行“一审一核”制。

(一)申请:由办事人向行政审批科(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和填写项目审批登记表(申请表),项目审批登记表(申请表)由行政审批科(窗口)免费提供。

(二)受理:由行政审批科(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当场予以初审,申报材料不全或者是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并出具资料补正通知书。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受理后,将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审批科长(窗口负责人)核定;

(三)核定:由行政审批科科长(窗口负责人)负责复审并作出审核决定,审核办结后,将相关审核结果(表证)呈报局分管领导签章,并及时、主动告知办事人办理结果。如办事人对办理结果提出异议的,应耐心答复,说明理由,并告诉其投诉途径,以及其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的权力。

六、办理期限

5项行政审批项目,4项设定承诺件、1项设定即办件:

承诺件: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核准(五个工作日内);天气预、警报信息传播核准(五个工作日内);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一个工作日内);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一个工作日内)。以上承诺件,若能当场办结的,一律予以当场办结;若当场不能办结的,必须要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即办件: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作业审批。

七、工作要求

(一)按照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投诉渠道“七公开”的原则,对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重新梳理,经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行政审批科负责重新设置办事指南,按照中心的工作要求进行公开。

(二)行政审批科设立、运行后,要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工作职能,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积极参与“示范窗口”评比活动,提升窗口服务形象。

政审意见 篇七

**年9月22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政务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全县近年来政务环境建设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行政审批程序不够规范、个别人员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不够强、一次性告知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等三个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是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权力制约,推进依法行政,打造规范性政府的重要措施,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渝府发〔**〕68号)要求,进一步清理我县现有的行政审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县级各部门目前施行的审批项目,本着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进行清理,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防止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错位、越位现象的发生。二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充实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和收费项目的调整、变更、公示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库,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编码管理,为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三是对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实行“五件制”管理。根据审批事项的复杂程度和审批权限的不同,对全县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个解剖,严格界定为五种办理类型,即一般事项即收即办当场办结,需现场踏勘或技术审查论证的特殊事项承诺办结,跨部门的事项联合办理按时办结,初审项目承诺报批办理,控制事项答复办理。四是取消自由裁量权,做到公平公正办事。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办公系统,收费管理系统,办事督办监督系统。将行政审批中涉及的申报材料、前置条件、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和格式文本等全过程的每个环节采取微机编程格式固定化,让每一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申请、受理、审查、收费、决定、送达等过程规范化,从根本上取消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杜绝审批、收费中的人为随意性,保证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关于个别人员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

公务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事关政府决策的执行结果,事关政府形象。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县里将坚持每年举办1—2期政策法律、公务员行为规范、办公自动化系统操作等业务技能培训班,提高公务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在加强教育提高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惩诫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大足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规范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政执法、处理行政事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接待来访群众等直接面对社会公众执行公务或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行政纪律及言行。二是严格执行《大足县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对所属部门行政首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其领导的机关(系统)政令不畅、秩序混乱、效能低下,损害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或行政首长举止不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予以过问和追究责任,直至劝其引咎辞职。三是严格执行“效率革命”的“四个严禁”要求,即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态度刁蛮。继续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对个别思想认识不到位,作风不踏实,存在着违反“四个严禁”的人和事。

政审意见 篇八

按照《市委今年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减少、简化和整合行政审批”和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的实施意见》中要“统一组织清理和规范区县实施的审批事项”的总体要求,根据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审管办)、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区县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实际,特制定本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府服务效率再提速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科技*,实现科学发展”的主题和“提速、降槛、服务”这一中心任务,通过清理规范审批事项,进一步打牢审批服务提速基础,不断突出科技含量,提高审批服务工作水平,创造一流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统一组织清理和规范全区实施的审批事项,统一事项名称、统一申报条件、统一申请材料、统一承诺时限、统一办理程序”(以下简称“五统一”),在全面彻底清理的基础上,编制我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领导

全面清理规范全区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是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全区组织领导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清理规范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联合办公室,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郭建勋任主任,区审管办主任王江杰、区监察局局长段占欣、区法制办主任张贵祥任副主任,并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见附件1:*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联合办公室成员名单),负责落实全市的统一部署,组织我区各部门(含市级驻区部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五统一”工作。

(二)各部门组织领导工作。这次清理规范我区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均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全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既包括区所属部门,也包括市级部门驻区的部门)都要组成工作班子,由一名部门领导同志亲自抓,认真搞好本部门的清理和上报工作。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担任区联合办公室的联络员。

四、清理原则

(一)全面清理原则。凡是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全部纳入清理范围,进行“翻箱倒柜”、不留死角的全面清理,不得瞒报、漏报。清理规范后,将公布我区现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未列入目录的,严禁擅自设立和审批。擅自设立和审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依法行政原则。全区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依法有据,是由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设定的,或是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下放权限及授权实施的。此次清理规范后,由于法律法规调整等原因,我区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发生增减变动的,一律要由区审管办、法制办、监察局审核后,报市审批办等有关部门同意并纳入我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三)减少简化原则。按照市政府5号文件部署要求,本着依法合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清理和减少、简化行政审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行政备案事项一律取消。同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采取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实行立等可取等措施,大力提高审批效率。

(四)统一规范原则。这次清理规范工作,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全区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五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统一、规范、高效办理。

五、工作步骤

我区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进行,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8日—8月6日)。分为5个工作环节:①7月28日,参加全市动员部署会议;②7月29日~31日,组成联合办公室并将联合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联络员名单报市联合办公室;③8月2日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④8月3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具体清理规范工作;⑤8月6日前,各部门召开动员会并部署具体落实工作。

(二)部门清理阶段(8月7日—8月16日)。在区联合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各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清理工作。对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一项一项地清理,一个一个地审查,一件一件地核实。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审批主体清楚、事项名称清楚、设定依据清楚、事项性质清楚、审批权限清楚和清理程序清楚,并认真填报《*区各部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汇总登记表(附件2)》和《*区各部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明细登记表(附件3)》,经本部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16日前报区联合办公室。

(三)审核汇总阶段(8月17日—9月6日)。区联合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和整理汇总。根据《行政许可法》、《*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以及市政府有关文件,并参照市政府审批办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政务公开内容,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审批事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和汇总,经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区政府公章后,于9月10日前报市联合办公室。

(四)统一规范阶段(9月13日—10月31日)。市联合办公室对各区县上报的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市审批部门分成若干专业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核、汇总和分类整理,按照“五统一”的标准,对各区县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并提出《区县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此基础上,全市统一编制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之后将《区县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每个事项的办事指南,一并返回各区县征求意见进行确认。区联合办公室做好复核确认后,按时向市联合办公室反馈意见。

(五)公布实施阶段。完成确认工作后,由区政府发文,公布全区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并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区政府网”和”*区审批服务网”上进行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开始启动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把思想认识和实际工作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清理规范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和促进全区又快又好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按市、区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做好工作。

(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这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精干工作力量,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认真审核,落实到位,切实抓紧抓好本部门的清理规范工作。

政审意见 篇九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发展环境,推动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创建,现就取消、调整和停止实施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后,如何规范继续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审批项目的实施范围

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范围作了明确规定的,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其规定实施,不得扩大实施范围。其他各类规范性文件对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的实施范围作了扩大性规定的,应按无效处理;作了缩小性规定的,才能依照其规定执行。

二、提高行政审批的办理效率

(一)严格审批时限

1.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审批项目:单独实施、合并实施的项目,属市级部门直接接件受理的,应自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属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口部门代为接件受理的,市级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其中区县初审、转报的时限由市级部门在上述20个工作日时限内自行确定)。因情况特殊,难以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的,经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审批时限长于上述时限的,按照上述时限执行;短于上述时限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并联实施的,主办部门应自统一受理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联审批,因情况特殊,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经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完成并联审批。协办部门应自领取审批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主办部门回复书面审批结论,不得延长审批时限;协办部门应在统一受理的当日(情况特殊的可在次个工作日)到主办部门领取审批材料,逾期领取的,其审批时限自统一受理的当日起算。

单独实施、合并实施的,审批部门作出审批结论,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提请规划委员会审议、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查的,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作出中止审批的决定,因此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时限内。并联实施的,中止审批的决定只能由主办部门作出,协办部门不得中止审批。

2.备案项目: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需转报中央国家机关备案的外,在我市实施的各类备案项目,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实施部门应尽快查验送备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最迟应在收到送备材料(或区县转报的送备材料)的次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书面决定,不得延长工作时限。其中,申请人直接到办公场所申请的,实施部门应尽可能当场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书面决定。

市级部门实施的备案项目,申请人均可直接到市级部门申请,市级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先到区县(自治县、市)对口部门报件。

(二)规范审批结论

审批部门应当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下列要求出具书面审批结论:

1.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审批项目:无论单独实施、合并实施还是并联实施(包括联席会审当场作出审批结论的)的,审批部门只能出具“同意”、“不同意”、“同意上报中央国家机关审批”3种之一的书面审批结论。其中,出具“同意”的审批结论涉及缴费、领证的,可附缴费、领证的具体金额和方式,涉及特殊要求的,可附具体要求;出具“不同意”的审批结论,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备案项目:实施部门只能出具“予以备案”或者“不予备案”的书面结论,不得作出其他结论。其中,申请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予以备案”的结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不予以备案”的结论,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明确审批责任

1.探索试行“超时默许制”、“缺席默认制”和“审批结论不规范默认制”,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审批部门承担。

2.明确下放项目的审批责任。对市级部门以授权方式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口部门实施的审批项目,由区县(自治县、市)实施机关对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对市级部门以委托方式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口部门实施的审批项目,委托的市级部门应当与受委托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对口部门签订委托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委托的市级部门对受委托方实施审批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委托的市级部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可转追究受委托方的相关责任,转追究的方式、方法、内容应在委托协议中予以明确。

3.明确并联审批中牵头部门(主办部门)的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4个建设领域“五段式并联审批”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牵头职责,及时发现、解决主协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并联审批的实施情况。

各牵头部门在批准某一阶段的主办事项时,要同时告知申请人本部门下一阶段实施并联审批的具体协办部门以及各主协办部门所需申请材料、工作程序等事项,以便于申请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并联审批的效率。

并联审批过程中,申请人有权到牵头部门查阅、复制协办部门的审批结论,主办部门不得阻止、限制申请人查阅、复制。

三、探索“并联审批+联席会审”的运行机制

实施并联审批的,在预审阶段或统一受理后,主办部门可以通知协办部门委派代表,于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联席会审(以下简称会审)。协办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委派代表参加会审,委派的代表应是熟悉业务的审批人员。

进行会审的,主办部门可直接通知有审批权的协办部门参加会审(协办事项审批权属中央国家机关的,由市级协办部门参加会审);主办部门如把握不准协办事项审批权归属的,也可书面通知市级协办部门统筹确定委派代表参加会审。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批3个阶段,鼓励、支持主办部门在预审时组织会审。

进行会审的,主办部门一般应事先通知协办部门领取审批材料,也可在会审现场向协办部门分发审批材料。其中,预审时进行会审的,各主协办部门所需审批材料,由主办部门按照比统一受理所需材料简化的原则予以另行确定,并在修订的建设领域五大环节并联审批配套实施办法中明确。

主办部门可以就某一申请事项举行一次或多次会审。

每次会审所需时间由主办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和会审情况自行把握,如建设项目复杂或出现特殊情况的,主办部门可以中止该次会审,择日继续进行。

会审过程中,主办部门可以组织会审的参加人员共同对项目进行现场勘踏。

每次会审(包括预审阶段进行的会审)结束前,协办部门委派的代表一般应当场出具书面审批结论,并在书面结论上签名(其签名与协办部门加盖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预审时进行会审的,协办部门作出“同意”或者“同意上报中央国家机关审批”结论的,可要求申请人事后补齐与统一受理相当的申请材料。

进入预审程序或统一受理后,申请人可书面请求主办部门组织会审,并可在书面请求中指明参加会审的具体协办部门;是否进行会审由主办部门决定。

申请人享有参加会审的权利,主办部门应当于举行会审的2日前将会审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

会审中,申请人有权就申请事项与主协办部门的审批人员进行讨论、质辩。主办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邀请技术、法律专家以及评估、评价、检验、检测、咨询等机构的代表列席会审并发言。

申请人不承担主办部门组织会审所需的费用。

四、规范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

对本次改革后继续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部门应按照“一个窗口对外、接办件分离、定岗定责、高效便民”的原则,逐项制订办理流程,并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批项目的实施范围、所需申请材料、申请书示范文本和办理流程等,接受公民、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五、加强审批项目取消、调整或停止实施后的后续监管

对一些审批项目取消、调整、停止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加强后续监管。对取消、停止实施审批后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要采取拍卖、招标投标等市场运作方式实现公平竞争,同时加强对市场活动的监管;对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要积极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应由统一的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取代个案审批的事项,要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对转为日常监管的事项,要采取事中检查、事后稽查等办法,加大监管力度;对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向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的移交工作;对授权或委托给区县(自治县、市)行使的审批项目,要加强对区县(自治县、市)对口部门审批活动的日常监督,及时纠正其违法审批行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及时有效地抓好后续监管,避免管理脱节。

六、本意见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活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自身的审批权限,参照实施。本意见不适用于涉及宗教事务的行政审批。

政审意见 篇十

一、成立联合办公室。审批大提速工作。分头把关,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审管办会同监察局、法制办组成联合工作办公室,对行政审批大提速中各审批部门减少调整审批事项、减少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现场审批率等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确认、督查。各审批部门要加强与联合办公室的沟通联系,遇到问题随时协调解决。

二、建立综合服务窗口。许可中心建立企业设立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配备7名工作人员(其中2名为工商人员。实行“一窗统一接件,一表统一登记,部门并行操持,依次审批办结,分别发放证照”操作方法,为申请人提供全面咨询服务、全程导办服务和多部门间的协调服务。综合服务窗口具体锁定企业设立各部门及前置审批部门的受理时限和办结时限,实行全程监控和行政效能考核,确保企业设立联合审批的高效运行。

三、扩大网上申报操持。以网络一体化工程为基础。发挥好“南开区行政审批服务网”等网络服务平台功能,扩大通过“行政审批服务网”申报料理审批事项比例。网上申报操持的比例年内要由目前的17.2%提高到40%

四、试行告知许诺制审批。各审批部门要进一步降低审批门槛。强化事后监管。对企业设立类及一些正在筹建施工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由于某种原因尚不具备核发准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达到规范和要求,企业书面许诺已知法律规定,并确保在一定期限内符合达标要求。审批部门可为申请人先核发相关证照,允许经营。申请人领到执照后,边经营边依照许诺向审批部门补齐相关材料,未达到有关条件、规范的审批部门要求其补齐或限期整改,直至吊销执照并将申请人的失信行为列入企业信息档案。此项工作,各审批部门可选出局部审批事项,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五、做好下放权限衔接。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市级相关部门审批权力下放的衔接与落实工作。一律要进入区许可中心操持。

六、实行“24小时开门服务”各审批部门向社会公布进驻许可中心首席代表或业务负责人的手机号码。以便全天侯为公众、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七、实行无假日值班制度。许可中心进驻部门各窗口在不减少现有点位的前提下安排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中午及周六、日(上午900下午1700值班办公重大节庆日除外)受理相关审批事项。许可中心为周、六日值班的工作人员安排早餐及午餐并为周、六日值班的工作人员出具《审批大提速加班确认单》以便原单位掌握并安排相关事宜。各单位要加强周六、周日工作人员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工作的业务培训。

八、实行延时服务。许可中心进驻部门各窗口采取延时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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