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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6篇(全文)
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精选6篇)
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 第1篇
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预防培训教案
煤矿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存在粉尘、噪声、有毒气体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是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为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强化宣传教育。
第一节
职业危害的概念及防范
一、职业危害、职业病的概念
1、职业危害及因素
职业危害是对从事职业活动的从业人员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导致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的因素可分为两个方面:
(1)、作业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它包括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化学因素(生粉尘和水泥粉尘等),物理因素(风速湿度、温度、噪声、震动等)和生物因素等。
(2)、劳动过程的职业危害因素。它包括劳动时间过长,作息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个别部位或器管过度紧张,使用工具不符合要求。
2、职业病及其特点
职业病的特点有以下3个方面
(1)、职业病是由职业危害所引起,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职业病的轻重与职业危害因素的数量和强度不关。
(2)、大多的职业病还没有特殊的治疗方法,还不能彻底清除疾病,恢复人体健康。
(3)、职业病是人为的疾病,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群体的发病,但是控制职业危害因素,能有效的降低其发病率,甚至清除职业病。
二、矿山的主要职业危害及职业病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震动、有害气体、生产性化学毒物、高湿、不良体位劳动等。、职业病主要有粉尘病、噪声聋、局部振动病、职业中毒(如一氧化碳中毒)以及滑束炎等。
1、生产性粉尘
生产粉尘是矿山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井下生产过程中的凿岩、钻眼、放炮、装膏、转载运输等环节均能生产大量粉尘,作业人员长期在岩尘超标的环境中劳动,可能引起矽肺病。
2、有害气体
井下空气中可能存在过量的CO、CO2氮氧化合物等有害气体,如果不及时加强通风,将其冲淡并带走,就可能造成人员中毒。
3、不良气体条件
井下气候条件的基本特点是温差大、温度大、风大,因此,作业人员容易出现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或风湿性关节炎。
4、不良体位
工作面低从事作业人员不能站立劳动,经常跪、蹬在底板上,使局部关节长期受到强烈压迫及摩擦而引起滑束炎,另外,井下从业人员长期弯腰劳动,容易引起腰椎病,井下空间较小,井下从业人员经常磕碰头部,容易引起颈椎病。
5、噪声和振动
生产噪声和振动对从业人员的危害越来越大,钻机、装载机、破碎机、水泵、局部通风机、放炮等都能产生很大的噪声,可引起噪声聋、听力显著下降,振动可引起局部振动疾病。
三、职业危害的防范
职业危害防范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所谓预防为主就是控制职业危害的源头,即在职业活动中尽可能消除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所谓防治结合就是预防和治疗双管齐下,“防”是职业危害防范的根本途径,目的是不产生职业危害,“治”是职业病发生后保障患者的医疗、康复。
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危害的防范
(1)、指定或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定期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做出评价。(3)、向从业人员告知职业危害因素及应急处理方案。(4)、采取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在劳动中贯彻执行。
(5)、制定职业危害事故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对受到职业危害的人员组织现场抢救,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第二节
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一、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的要求权
1、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责任的权利
2、要求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权利。
3、要求企业为从业人员保障职业病待遇的权利。
4、具有对矿山企业职业病预防的知情权。
5、具有对矿山企业职业病预防的民主管理参与权。
6、具有获得矿山企业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权。
二、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的义务
1、履行接受职业病防治的教育培训的义务。
2、履行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义务。
3、履行佩戴使用职业病防治设施的防护用品的义务。
4、履行及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义务。
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 第2篇
第一部分 职业卫生知识的基本概念
(1)职业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因素。
(4)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5)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职业人群实行的预防职业病危害,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为目的的健康监护。
第二部分 职业卫生知识
一、职业卫生知识概述
1.职业卫生工作方针与工作内容
职业卫生工作是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2.职业有害因素与职业病
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因素,可以分为五大类: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生理因素和环境因素,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
目前我国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2002年4月18日新公布的职业病目录范围共有十类、115种。
尘肺有13种:如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11种:如外照射急性、亚急性、慢性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病等;
职业中毒56种:如铅、苯、汞、锰、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如中暑、高原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如布氏杆菌病、森林脑炎等;
职业性皮肤病8种: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3种:如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等;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如噪声聋、铬鼻病等;
职业性肿瘤8种:如苯所致的白血病、石棉所致的肺癌、间皮瘤等;
其他职业病5种:如职业性哮喘、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等。
法定职业病的诊断权由国家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行使。
3.职业病预防原则与基本措施
职业病的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即:①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②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③三级预防,对乙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三级预防的关系是: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
落实三级预防的基本措施有:①实施劳动卫生监督,包括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以及事故性处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是其重要的内容;②降低有害因素浓(强)度。常见的卫生技术措施有从工艺上改进、防止有害因素逸散,推广运用低毒,无毒的材料或技术,配置个人防
护用品、通风防尘等;③职业性健康体检。已成为常规的措施有就业职业性体检,定期职业性体检和离退休职业性定检。
4.职业禁忌证
劳动者原有的疾病或潜在的病症,容易因接触职业性因素而加重,或发生职业病或“工作相关疾病”,因而不宜从事某种作业,这些机体异常功能状态或疾病称为职业禁忌证。如神经精神疾病患者不宜从事锰作业,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者不能从事钒作业。
职工在参加工作(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以确定有无该工种的职业禁忌症,是否适合该工种工作。在工作岗位变动或长期病假复工前,也应进行健康筛检。
对有职业禁忌证的职工,应按规定不得上岗工作。对在岗职工,一旦发现职业禁忌证,应及时调离,改作其他工作。对已经治愈的职业禁忌证职工,则可从事原工作。
5.女工职业卫生
保护女工健康是我国一贯的政策。由于妇女的生理特点,某些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妇女健康具有较大的或特殊的影响,故应特别重视女工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
妇女不宜从事持续负重20-25Kg以上的重体力劳动,不宜从事高温或低温环境作业、不会引起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长期强制体位的作业以及有发生意外事故的高度危险的作业要加强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工在月经期不应从事高空、装御、搬运及接触冷水的作业。怀孕女工应暂时调离以下作业岗位:毒物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高温及高温作业岗位、全身性振动的作业岗位。怀孕女工不应延长工作时间和参加夜班作业。在围产期,应尽可能做到产前休息14天,产假满恢复工作时,先安排一定时间的过渡性工作,使女工逐渐适应。在哺乳期要保证国家规定的哺乳时间,并应尽可能暂时脱离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
二、有害工作环境、职业性危害因素及控制
(一)有害工作环境、职业性危害因素 1.什么是有害工作环境?
有害工作环境是指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时,有害于身体健康的环境空间的总称。有害工作环境一般是指高温、高寒、井下、剧毒、高噪声、高浓粉尘、大振动、强辐射等工作环境和场所。
2.什么是职业性有害化学因素?
化学因素是引起职业病的常见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它主要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毒物是指生产过程中形成或应用的各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生产性毒物包括窒息性毒物,如一氧化碳、氰化物、甲烷、硫化氢、二氧化碳等;刺激性毒物,如氯气、氨气、二氧化硫、光气、氯化氢、苯及其化合物、甲醇、乙醇、硫酸蒸气、硝酸蒸气、高分子化合物等;血液性毒物,如苯、苯的硝基化合物、氮氧化物、亚硝磷盐、砷化氢等;神经性毒物,如铅、汞、锰、四乙基铅、二硫化碳、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物、汽油、四氯化碳等。
生产性粉尘是指能够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它包括三类: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尘和混合性粉尘。
无机性粉尘包括矿物性粉尘,如砂、煤、石棉等;金属性粉尘、如铁、铅、铜、锰、锡等效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等;人工无机性粉尘,如玻璃纤维、水泥、金钢砂等。
有机性粉尘包括植物性粉尘,如烟草、木材尘、棉、麻等;动物性粉尘,如毛发、骨质尘等;人工有机粉尘,如有机染料、人造纤维尘、塑料等。
混合性粉尘是指无机性粉尘与有机性粉尘两种或两种以上混合存在的粉尘,如合金加工尘、煤矿开采时的粉尘、金属研磨尘等。
3.什么是职业性有害物理因素? 职业性有害物理因素主要包括:
(1)不良的气候条件,如高温、高寒、高湿、热辐射等;(2)异常的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等。(3)生产性振动、噪声;
(4)非电离辐射,如红外线、微波、紫外线、激光、高频电磁场、无线电波等;
(5)电离辐射,如X射线、α射线、β射线、γ射线、宇宙线等。4.什么是职业性有害生物因素?
职业性有害生物因素主要指病原微生物和致病寄生虫,如布氏杆菌、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5.与劳动过程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具体包括什么?
与劳动过程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劳动强度过大,或者劳动的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态不适应。(2)劳动组织不合理,比如劳动时间过长,休息制度不合理等;(3)长时间重复某一个单调动作,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于紧张。
6.与作业场所环境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具体包括什么? 与作业场所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业场所的设计不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如厂房狭小,车间布置、厂房建筑布局不合理等;
(2)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缺乏采暖设施、通风换气设施、防暑降温设施、防噪防振设施、防尘防毒设施、防射线设施、照明亮不足等;
(3)缺乏完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不正确,防护用具本身存在缺陷等。
(二)作业环境与职业危害控制 控制措施的种类如下: 1.替代
使用更为安全的工艺方法或者材料取代现有的工艺方法或材料,这是要优先考虑的措施。
2.对生产线进行隔离或封闭
通过重新布置工艺流程或者设备,或者使用物理屏障的方法,对生产线进行隔离或封闭。
3.局部通风
在污染物的源头附近将其捕捉,在污染物进入到空气或操作人员的呼吸带之前,用特制的排放它的通风装置将其排除。局部通风系统有4个主要部件,每个都要有效地保养。
(1)罩――收集点;(2)排气管――送走污染物;
(3)空气净化装置―例如活性炭过滤器,用于防止进一步污染。(4)风扇――驱动空气,使污染物排出系统。
局部通风系统的有效性,与气罩的设计、尺寸、气流速度、收集点与污染源间的距离等相关。
4.全面或稀释通风
通过打开的门或者使用屋顶风扇或风机等辅助通风设备来形成自然空气的运动,达到使污染物稀释的目的。这种方法,仅在下面条件下才能考虑采用:
(1)污染物数量很小;
(2)在通风区域内,污染物的产生是均匀的;
(3)污染物的毒性低。5.良好的清洁条件
这包括对物料的溅落、容器的破裂和损坏采取预防及处理的措施,对物料在敞口情况下的使用进行限制等。
6.减少暴露时间
了解了毒物的剂量反应效应,可以采取减少暴露在该毒物下时间的措施。要注意的是,高剂量的短期暴露,也可能造成伤害。
7.员工培训
说明存在的危害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强调采用控制措施的重要性,掌握控制方法和相关技术,以及个人的需要采取的预防措施。
8.个人防护用具
当使用前述各项控制方法后,还不能充分地降低伤害的风险时,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9.辅助设施
为工人提供定时的洗涤、淋浴和清洁的个体防护用具,使他们保持良好的职业健康状态。配备足够的急救用品和应急设施,减轻危害的后果。
10.医学监测
定期的医学监测能够发现健康不良的早期症状,确认由于暴露在作业场所有害物质下造成的后果。医疗人员和经过训练的主管人员都可以进行这项工作。
三、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控制
(一)噪声
使人心理上认为是不需要的,使人厌烦的,起干扰作用的声音统称为噪音。在生产中,由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音或工业噪声。
1.噪声的分类
噪声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1)空气动力噪声,由于气体压力变化引起气体扰动,气体与其它物体相互作用所致。例如,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风动工具、喷气发动机、汽轮机等,由于压力脉冲和气体排放发出的噪声。
(2)机械性噪声、机械撞击、摩擦或质量不平衡旋转等机械力作用下引起固体部件振动所产生的噪声。例如,各种车床、电锯、电刨、球磨机、砂轮机、织布机等发出的噪声。
(3)电磁性噪声由于磁场脉冲,导致伸缩引起电气部件振动所致。如电磁式振动台和振荡器、大型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
生产场所的噪声源很多,即使一台机器也能同时产生上述三种类型的噪声。大多数生产性噪声的频率多属宽频带、中高频噪声,声压一般比较高,有的可高达120―130分贝(A)。
2.噪声对人体的影响
噪声对人体的作用分为特异的(对听觉系统)和非特异的(其他系统)两种。暴露在噪声环境下,会造成下述听力损伤。
(1)急性反应
1)急性听力损伤:由射击、爆炸等造成,通常是可以恢复的。
2)暂时听阈位移:短期暴露在噪声中,引起听觉疲劳,离开噪声环境后可恢复,恢复时间长短根据接触噪声的强度和时间而不同。
(2)长期效应
1)永久性听闻位移:因长时间暴露而造成,影响内耳感音器官,由功能性改变发展为器质性退行性病变,听力损失不能完全恢复。
2)噪声性耳聋:因长时间暴露而造成,由早期的高频(3000―6000Hz)下降,进展为语言频率(500、1000、2000Hz)的下降,感觉语言听力发生障碍。不能恢复;
3)耳鸣:耳鸣也会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从急性的短期效应变成长期的,甚至是不可恢复的。
长期接触噪声,还会对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及消化系统产生影响,加高血压、心脏疾患,失眠烦燥;消化不良、胃溃疡等。因此,暴露于强噪声环境的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听力。
3.噪声的控制
噪声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工程控制
在设备采购上,要考虑设备的低噪声、低振动。在操作旋转式和往复式设备时,要尽可能地慢。
(2)方向和位置控制
把噪声源移出作业区或者转动机器的方向。(3)封闭
将产生噪声的机器或其他噪声源用吸音材料包围起来。不过,除了在全封闭的情况下,这种做法的效果有限。
(4)使用消声器
当空气、气体或者蒸气从管道中排出时或者在其中流动时,用消声器可以降低噪声。
(5)外包消声材料
作为替代密封的办法,用在运送蒸气及高温液体的管子的外面。(6)减振
采用增设专门的减振垫、坚硬肋状物或者双层结构来实现。(7)屏蔽
在减少噪声的直接传递方面,是有效的。(8)吸声处理
从声学上进行设计,用墙壁和天花板来吸收噪声。(9)隔离作业人员
在高噪声作业环境下,无关人员不要进入。短时间地进入这种环境而暴露在高声压的噪声下,也会超过允许的每日剂量。
(10)个体防护
提供耳塞或者耳罩。这应该被看成是最后一道防线。需要配戴个体防护用具的区域要明确标明,对用具的使用及使用原因都要讲清楚,要有适当的培训。
噪声的卫生标准: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A)。
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A)。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相应放宽。
(二)振动
振动是指物体在外力作用下,以中心位置为基准呈往复振荡的现象。
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工具产生的振动称为生产性振动。1.常见的振动作业
存在手臂振动的生产作业主要有以下几类。锤打工具:以压缩空气为动力,如凿岩机、选煤机、混凝土搅拌机、倾卸机、空气锤、筛选机、风铲、捣固机、铆钉机、铆打机等。手持转动工具如电钻、风钻、手摇钻、油锯、喷砂机、金刚砂抛光机、钻孔机等。固定轮转工具如砂轮机、抛光机、球磨机、电锯等。
2.振动对人体的影响
振动病是在生产劳动中长期受外界振动的影响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按振动对人体作用的方式可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两种。常见局部振动对人体引起的影响,典型表现为发作性手指发白(白指症)。在生产中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明显和严重,国家已将手臂振动的局部振动病列为职业病。
3.振动的控制措施
从工艺和技术上消除或减少振动源是预防振动危害最根本的措施。选用动平衡性能好、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
个体防护穿戴防振手套、防振鞋等个人防护用品,降低振动危害程度。
(三)高温 1.高温危害(1)高温对人体的影响
高温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随温度的升高而明显下降。研究资料表明,环境温度达到28℃时,人的反应速度、运算能力、感觉敏感性及运动协调功能都明显下降。普通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35℃时仅为一般情况下的70%左右;重体力劳动作业人员的能力,30℃时只有一船情况下的50%一70%,35℃时则仅有30%左右。高温环境使劳动效率降低,增加操作失误率,引起中暑(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热衰竭);长期高温作业(数年)可出现高血压、心肌受损和消化功能障碍病症。
高温作业的危害程度与气温、湿度、气流、辐射热和个体耐受性有关。国家标准GB 4200―84《高温作业分级》依据生产性热源、工作地点气温和劳动时间率将高温作业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级别。
(2)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
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主要是根据各地区对限制高温作业级别的规定(例如建设项目宜消除Ⅲ、Ⅳ级高温作业)采取措施。
1)尽可能实现自动化和远距离操作等隔热操作方式,设置热源隔热屏蔽(热源隔热保温层、水幕、隔热操作室(间)、各类隔热屏蔽装置)。
2)通过合理组织自然通风气流、设置全面、局部送风装置或空调降低工作环境的温度。供应清凉饮料。
3)依据GB935―89《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的规定,限制持续接触热时间。
4)使用隔热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解决高温作业危害的根本出路在于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防暑降温措施,主要是隔热、通风和个体防护。
四、与职业(工作)有关的疾病
与职业有关的疾病主要是指在职业人群中,由多种因素引起的疾病。它的发生与职业因素有关,但又不是唯一的发病因素,非职业因素也可引起发病。是在职业病名单之外的一些与职业因素有关的疾病,但常常是职工缺勤的重要因素,是职业卫生工作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例如搬运工、铸造工、长途汽车司机、炉前工、电焊工,由于长期弯腰、下蹲、站立、躯干前屈等不良工作姿势所致的腰脊痛。长期固定姿势,长期低头,长期伏案工作所致的颈肩痛。长期吸入刺激性气体,粉尘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长期高度精神紧张而多发的高血压和冠心病、消化性溃疡病等等。下面举几个典型的例子:
1.视屏显示终端(VDT)的职业危害问题近年来,由于微机的大量使用,视屏显示终端(VDT)操作人员迅速增加。视屏显示终端操作人员的职业危害问题,已成为职业卫生工作中一个关注的重点。
长时间操作VDT,可出现一种名为“VDT综合症”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症;肩颈腕综合症和眼睛视力方面的改变。这些症状经过休息一段时间可以恢复。
2.疲劳导致的身体不适
在从事作业过程中,体力负荷加重和精神负担心理压力加大达到一定程度,作业能力出现明显下降时,叫做疲劳。疲劳是人的一种正常的生理反应,是一种警示作用。可分为心理性疲劳和生理性疲劳。生理学也可分为局部疲劳和全身疲劳。疲劳时人的反应能力下降,疲劳状态可使错误率增加,严重的可导致事故发生。除此之外,疲劳状态如果不能及时恢复,长期的累积则可导致身体部分或全身各系统的变化,如局部的肩背痛、腰痛、全身的有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的改变,以及引发各种疾病的发生。
3.职业性肌肉骨骼慢性疾患
主要是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重复性的紧张劳损,出现紧张性颈部综合症、计算机键盘综合症、腰背痛等。明显的特征为受损部位的紧张、疼痛及活动受限,但X光片未见明显病理改变。主要表现为肩颈腕疼痛,僵硬、疲劳、痉挛、麻木、感觉异常、局部疼痛等。
五、健康监护与健康管理
健康监护对预防职业病有重要意义。通过预防性健康检查,早期发现职业病有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疾病的发生和发展;还可以为评价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的影响提供资料;并有助于发现新的职业性危害因素。是保护劳动者相关权益所不可缺少的。
健康监护的内容包括健康检查,健康档案,健康状况分析等几个方面。健康检查:可分为就业前健康检查和就业后的定期健康检查两种形式。此外在调换工作,从事特种工种也应进行健康检查,有时还要进行较大规模的职业病普查。
1.就业前健康检查
其目的在于检查受检者的体质和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该作业,是否有职业禁忌症,是否有危及他人的疾患如传染病、精神病等。通过检查取得基础健康状况资料,特别是与该作业中可能发生的健康损害有关的生理、生化参数,如检查苯作业工人血象、检查粉尘作业工人肺功能,做定期检查和动态观察时进行自身对比。
2.定期健康检查
是按一定时间间隔,对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作业工人进行的有针对性的健康检查,其目的是为了:(1)及时发现职业性危害因素对健康的早期和可疑征象;(2)早期诊断和处理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及其他疾病患者,防止其发展和恶化;(3)检出高危人群,即对该危害因素易感的人群,作为重点监护对象;(4)发现具有职业禁忌症的工人,以便调离或安排其他适当工作;(5)发现对工人健康有危害的因素时,采取措施防止其他工人健康受损。
定期检查的间隔期是根据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的作用快慢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工人接触该因素的情况而定。我国在有关防治职业病法规、条例、标准、实施办法中,对接触各种职业性危害因素工人的定期健康以及检查项目、时间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3.离岗健康检查
职工离岗前亦进行健康检查,以发现有无身心异常及病残等情况,便于离岗后继续随访和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另外对企业本身自我保护机制。
职业病普查也是一种健康检查,主要是对接触某种职业危害因素的人群,普遍的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通过普查,还可以检出具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和高危人群。
第三部分 《职业病防治法》知识
1、《职业病防治法》发布实施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 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现于以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2、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有哪些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申报义务: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
“三同时”义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进行“三同时”审核、审查和验收;
健康保障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义务:发生或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并及时如实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职业安全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职业危害检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
职业卫生培训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职业健康检查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落实职业病患者待遇义务。
3、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以下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培训权:劳动者有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
保护权:依法享有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力。劳动者享有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知情权:劳动者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
检举控告权:劳动者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有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依法拒绝作业权:劳动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参与决策权:劳动者享有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要求赔偿权:劳动者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特殊保护权:未成年工、女工、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4、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怎样防治职业病?
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要树立以下职业卫生安全理念。要从我做起,主动参与岗前培训; 要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要培养良好的操作行为,杜绝违章操作;要主动创建清洁的作业场所,做到物品有毒和无毒分开,有用与无用分开,有用物品分类存放,无用物品及时处理;要熟知作业场所、设备、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等醒目位置设置的职业安全卫生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遵守警示标识的规定;要经常检查、维护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得随意停止使用或拆除;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掌握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提高自身保护意识;要主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都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后劳动者要索取检查结果或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或诊断证明书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
5、密闭空间职业危害及采取哪些预防措施?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多发生在密闭空间作业中,常见密闭的空间有洞穴、隧道、下水道和其他出入孔道、锅炉、罐体等。
密闭空间存在的职业危害主要包括: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氮氧化合物、触电、机械损伤、塌陷、生物因素等。
预防密闭空间职业危害事故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要对密闭空间内防暴、缺氧和有毒气体情况进行持续的监测;二是要在开始作业前对密闭空间进行持续的通风换气;三是要配备相应的应急防护救援设施。
劳动者在进入密闭空间前,应该得到作业负责人的许可,并随时与监护者保
持联系。由于工作性质不能通风或对密闭空间情况不明时,应佩戴相应的呼吸防护用品,一旦发生窒息、中毒等事故,救援人员需佩戴空气面罩、氧气面罩或软管送气面罩等防护用品,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进入密闭空间,迅速将中毒者移至户外露天处,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不要急于进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 第3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在我院供应室工作护理人员共22人, 其中男1人, 女21人;年龄28岁~54岁 (41.32岁±3.89岁) ;工作年限1个月至26年 (6.97年±1.47年) ;硕士1人, 本科5人, 大专15人, 中专1人。
1.2 方法
1.2.1 培训方法
(1) 培训时间:培训时长为3个月, 每周开展培训2次, 每次时长1 h。 (2) 培训方法:采用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的形式, 由科室定期组织或者邀请专家为供应室护理人员集中培训职业防护知识和技能;同时向护理人员发放职业安全防护知识手册要求相关人员开展自学。 (3) 培训内容:分为专业技能和基础知识。基础知识包括学习手卫生和消毒知识、日常工作职业安全防护常识、锐器损伤预防措施、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原则及处理流程、化学消毒剂防护和相关的传染病和医院感染法律法规。专业技能根据工作特点和存在危险因素制定供应室操作流程, 规范工作程序, 通过授课和演示讲解超声清洗机使用、干燥柜使用以及物品、器械回收、清洗、检查、包装、消毒、灭菌和储存等各个环节技能。 (4) 培训考核和效果评价:每月对所学内容进行考核, 分为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考核, 基础知识则以理论考核为主。对培训效果和考核情况进行集中反馈,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让护理人员了解存在的问题并集中解决。
1.2.2 观察指标
采用自行设计调查问卷从生物损伤、物理损伤、化学损伤与心理损伤4个方面进行调查, 能够正确回答70%以上内容定为知晓, 观察实施培训前后护理人员知晓情况变化。采用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对护理人员职业防护行为情况进行调查, 共9个方面, 每项内容包括是和否2个备选答案, 记录护理人员职业防护行为改变情况。
1.2.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 采用t检验、χ2检验, 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人 (%)
3 讨论
护理学属于临床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综合学科, 由于独特工作环境与服务对象使护理人员面临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和心理性的伤害[3]。目前国内的护理课程的设置主要以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护理作为主体, 护理人员在学校以及岗前培训并未接受过工作中如何防范暴力并保护自己知识与技能的学习, 多数护理人员重点关注如何照顾病人, 疏于对自我职业的防护[4]。传统的护理教育护理人员只能分散、间接了解职业防护和技能, 因此部分护理人员在面对伤害事件时缺乏应对能力和技巧, 容易发生伤害性事件。供应室属于医院接触器械最多的科室, 伴随社会发展通过血液传播的传染病感染已经成为医护人员面临的重要职业危害, 供应室护理人员在回收、清洗的过程中如果直接接触到物品和器械被污染血液、体液等均可能增加护理人员潜在的职业危害, 如果不做好个人防护会造成对护理人员自身的损害, 也会作为疾病传播的媒介, 因此需要提升供应室工作人员职业防护意识, 增强职业防护行为能力与执行, 预防减少供应室工作人员职业暴露危害[5,6]。
我院对职业危害的因素进行了分析, 简单概述为4个方面:一是生物学因素, 大部分医院手术器械、用品等均由供应室集中清洗、消毒、包装、灭菌, 整个操作过程中需要和多种微生物物品频繁的接触, 一旦防护不到位容易出现职业暴露[7,8];二是物理性因素, 供应室护理人员要和消毒工具接触容易出现烫伤, 锐器的处理导致锐器损伤率较高, 部分护理人员受到器械出现的噪声可能出现听力损伤, 影响了护理人员身心健康[9];三是化学性因素, 由于消毒剂具有极强腐蚀性、挥发性和刺激性, 长期接触可能出现皮肤黏膜、眼部等刺激症状, 严重的可能出现脏器损伤或者发生癌变[10];四是部分护理人员可能出现自我防护意识的淡薄, 缺乏专业的技术培训, 自我防护意识缺乏, 对隐患的认识不充足, 无法有效利用防护用具保护自身, 造成暴露引发职业危害, 同时给护理人员心理上带来严重创伤[11,12]。我院对护理人员开展了专业技能与知识培训, 一方面制订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化的操作流程, 加强了对器械管理, 严格按照回收、清洗、分类、包装、灭菌、发放、监测的流程, 让护理人员提升认知度和重视程度, 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执行, 既保证自身安全同时维护病人利益[13]。另一方面培训过程中针对薄弱环节制订培训计划, 重点对手卫生知识、消毒剂正确使用方法、发生职业暴露如何进行报告和处理, 通过培训让护理人员掌握各种防护知识, 关注每个细节。美国疾病控制监控预防中心提出医护人员应该按照程序依照规则执行隔离制度, 充分利用工具、防护设备减少危险的发生, 最大效度保护自身和病人安全[14,15]。
如何预防新型“职业病” 第4篇
随着用电脑的人越来越多,患“屏幕脸”的人也在逐年增加。所谓“屏幕脸”是因为电脑屏幕辐射产生静电,尤其是在干燥的季节,容易吸附灰尘,长时间面对电脑屏幕,就很容易增加斑点与皱纹产生的几率。
因此,在下班电脑关机之后,如果条件允许不妨洗个脸,比如用温水加上洁面液清洗面庞,将静电吸附的尘垢洗掉,涂上适合自己肤质的护肤品。保持这种良好的习惯,有助于预防“屏幕脸”的出现。
预防“鼠标手” 手部穴位常按摩
耿先生是江苏省某科研院所的一位研究员,由于工作需要,经常与电脑打交道,前段时间,耿先生感觉自己的腕关节经常疼痛,上班时握着鼠标的时候不觉得,但是回家后用腕稍多便会疼痛加重。后来到附近医院针灸科就诊时才知道自己患的是“鼠标手”。经过针灸治疗以后,症状开始渐渐缓解。
“鼠标手”也叫作“腕管综合征”,是指人体的正中神经、以及通往手部的血管,在腕管处受到压迫所产生的症状,主要表现为食指和中指僵硬疼痛、麻木,拇指肌肉感觉无力。很多白领和科研工作者每天长时间使用电脑,长时间在键盘上打字和移动鼠标,手腕关节因长期密集、反复和过度的活动,导致腕部肌肉或关节麻痹、肿胀、疼痛、痉挛,使这种病症迅速成为一种日渐普遍的现代职业病。
穴位按摩对轻度症状的“鼠标手”有很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比如按摩劳宫穴和大陵穴。劳宫穴的位置,分布有正中神经以及指掌侧动脉,按摩这里可以很好地缓解正中神经疲劳,以及舒活血管。而大陵穴在手腕三道横纹的正中央,掌长肌和屈指肌分布在这里,按摩这里可以很好地放松手掌肌肉。按摩的次数根据身体状况决定,一般每天1~2次,时间10分钟左右。此外每工作1小时就要起身活动一下身体,做一些握拳、捏指等放松手的动作。使用电脑时,电脑桌上的键盘和鼠标的高度,最好低于坐着时的肘部高度,使用鼠标时,手臂不要悬空,移动鼠标时不要用腕力而尽量靠臂力,不要过于用力敲打键盘及鼠标的按键。另外,鼠标最好选用弧度大、接触面宽的,有助于力的分散。
预防“键盘肘” 桌椅高度要恰好
白领患“键盘肘”(肘管综合征)的几率女性比男性多一些。一般人认为胳膊肘比较坚强,其实不然,因为它也有自己的弱点,那就是胳膊肘部位隐藏着比较脆弱的肘管。在肘部弯曲的时候,最明显的改变就是肘部内侧的肌肉膨大突出,肘部弯曲90°的时候,肘部肌肉可能会挤压到尺神经,造成肘管内容积减少55%,如果弯曲时间较长,就会出现尺神经缺血和缺氧。而且,在肘部弯曲90°的时候,尺神经会被拉长7.2%,从而直接影响神经内的微循环,严重可导致神经传导功能障碍。
为什么女白领更容易患“键盘肘”呢?医生解释说,因为女性的手腕管通常比男性小,因此腕部正中神经比较容易受到压迫。此外大多数女性从事的文秘等工作都比较繁琐,腕管超负荷工作的频率也越高,受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医生提醒广大女白领,避免“键盘肘”的最佳方法就是保持良好的操作姿势。比如座椅高度要适当,键盘应放置在身体正前方中央位置,可以预防腕管受到伤害。工作期间经常伸展和松弛操作手,可缓慢弯曲手腕,每小时反复做10秒钟。
缓解干眼症 电脑边框换个样
白领最常用的办公用品莫过于整天面对的电脑了,大多数人在使用电脑时,不得不处于近距离视物状态,这样很容易出现干眼症等症状。很多白领因此不得不牺牲眼睛的健康来换取工作的效率。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减少整天坐在电脑桌前给眼睛带来的伤害呢?
医生介绍,如今很多写字楼的电脑摆放位置都是对着墙,而且大部分都是白色的墙壁,这样一来,使用者抬起头时,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堵白花花的墙面,这种情况下,眼睛难以得到良好的调节和放松,还会加重眼睛的紧张和疲劳,长此以往会导致近视、干眼症的发生。怎么办呢?很简单,改变一下电腦的摆放位置,比如最好摆放靠近窗边,这样眼睛可以随时向窗外眺望,减少近距离用眼造成的危害,还有益于缓解视神经疲劳症状。如果条件所限,必须把电脑靠墙放置,也不用感到束手无策。不妨在电脑边框上贴些浅绿色或浅蓝色的画,电脑桌面选择草坪或海洋的图案,这些冷色调也有助于有效缓解视疲劳和干眼症。
职业培训的有关知识 第5篇
1、什么是职业培训?
答:职业培训就是按照职业岗位对劳动者所提出的要求而进行的培养和训练。它是将劳动者潜在 能力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通过专门的培养和训练,使劳动者具备从事各种职业所需要的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劳动技能,从而提高劳动者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
2、职业培训(工种)补贴范围及分类
答:A类:电焊工、汽车驾驶员、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车工、钳工 B类:服装裁剪缝纫工、磨工、镗工、铣工、模具工、锻造工、冷作钣金工、锅炉设备安装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贵金属首饰制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管工、汽车维修工、摩托车调试维修工、农机修理工、食品检验工
C类: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锅炉操作工、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钟表维修工、土石方机构操作工、钢筋工、架子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办公设备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沼气生产工、铸造工、气焊工、电工、金属热处理工、起重机驾驶员、塔式起重机驾驶员、电梯安装维修工、无线电机械装校工、无线电装接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制冷设备维修工、家用电热器与电动器具维修工、熟食制品加工工、乳品检验工、自动照相排版工、印刷机械维修工、印刷电器维修工、冷作工、锅炉检修工、美容师、美发师、护理员
D类:计算机调试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计算机操作员、无线电调试工、音响调音员、图书发行员、音像发行员、广播电视无线工、摄影师、服装定制工、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鉴定估价师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案 第6篇
培
训
教
案
第一讲 职业卫生常识
第一节 职业危害及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职业危害定义
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
二、职业危害的严重性
从200年前的产业革命至今,无论是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近年来,ILO统计数据表明全球发生各类事故125亿人次,死亡110万人,平均每秒有4人受到伤害,每100个死者中有7人死于职业事故,欧盟每年有8000人死于事故和职业病,发展中国家每年有21万人死于职业事故,1.5亿工人遭受职业伤害。近十几年来,我国工业得到迅速发展,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大量引用,职业病隐患不断增大,危害日趋严重化,在常见职业病发生不断增多的同时,又出现了不少新的严重的职业卫生事故。我国现有尘肺工人40多万人,每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多亿,职业病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因粉尘、化学毒物而导致劳动者患职业病死亡、致残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不断增加。大量职业病人的出现,不仅给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企业甚至因此而破产、倒闭。目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人数,职业危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及新发职业病人数,中国均局世界首位。
三、职业危害的严重后果
1、职业危害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安全权利、健康权利、生命权利(人权)。
2、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灾难,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
3、职业危害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因职业病损失近百亿元。
4、职业危害有损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形象,成为国外攻击中国人权问题的借口。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我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目前,我公司在煤矿和石膏矿以及非煤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以下职业危害因素。
1、煤尘:在采煤、掘进、爆破、运输等作业过程中均可产生粉尘,矿工可因接触的粉尘性质不同分别患矽肺、煤工尘肺、混合尘肺。
2、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称为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长期接触强烈噪声可引起职业性噪声性耳聋,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消化系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振动:在使用风动工具作业时可产生局部振动,长期持续使用振动工具,可引起手臂的血管、神经、肌肉、骨关节等各种类型的病损。
4、一氧化碳:矿井瓦斯和煤尘爆炸、火灾、煤炭自燃以及炼焦、水泥窑炉、煤气发生炉等均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
5、硫化氢:煤矿、石膏矿和造纸污水处理等都可能产生硫化氢。
6、氮氧化物:煤矿井下使用硝基炸药开采时可产生大量的氮氧化物,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氮,电焊、气割时可产生氮氧化物。为淡红棕色气体,具有刺激性气味。氮氧化物对眼和上呼吸道的刺激小,主要进入呼吸道深部细支气管和肺泡,与水作用形成硝酸和亚硝酸,对肺产生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形成肺水肿。硝酸和亚硝酸进入血液后形成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引起血管扩张,血压下降和高铁血红蛋白症,引起组织缺氧。
7、苯:在炼焦、煤气生产中可产生苯及家具制造、化工厂油漆生产中使 用。苯是芳香烃类化合物,在常温下为无色油状液体,及易挥发。在生产过程中苯主要以蒸汽的形式经呼吸道进入人体而引起中毒,造成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的损害,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白血病。
8、甲醛:密度板厂制造树脂中使用甲醛,甲醛为无色有刺激性的气体。急性中毒主要由大量吸入和口服引起,引起眼和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及消化道症状,同时,可引起皮肤损害,出现刺激性皮炎、变应性皮炎和荨麻疹。
9、氨:热电厂,密度板厂、制冷设备中可使用氨,氨为无色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急性中毒主要引起呼吸道症状。
10、锰:焊条的制造和电焊作业工人常接触锰,在一定条件下可致急性中毒,吸入大量氧化锰烟尘可引起“金属烟尘热”,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寒战、高热以及咽痛、咳嗽、憋气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慢性锰中毒早期主要表现为类神经症和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多出现嗜睡、记忆力减退,部分患者可有易激动、话多、好哭等情绪改变,病情继续发展后,可出现锥体外系神经障碍的症状和体征,感两腿发沉、笨拙,易于跌倒。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致病模式
劳动者(个体)遇到职业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发生职业性损害:工伤、职业性疾患和伤残或死亡。它取决于个体、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作用条件,只有三个因素联系在一起,才能对人体发生职业性损害。
作用条件的主要方面有:
1、接触机会,如生产中使用某一有毒物质,但只限于在一个特殊工段;
2、接触方式,经呼吸道,皮肤或其他间接途径,或由于意外事故;
3、接触时间;
4、接触的强度(浓度)。
在同一生产环境从事同一种作业的工人中,个体发生职业性损害的机会和程度可有极大差别,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遗传因素;
2、年龄和性别的差异;
3、营养状况;
4、其他疾病和精神因素;
5、文化水平和生活方式或个人习惯。
第二节 职业病概念、分类及特点
一、职业病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简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病分类
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公布的,共十大类,115种。
1、尘肺有13种:如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11种:如外照射急性、亚急性、慢性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病等;
3、职业中毒56种:如铅、苯、汞、锰、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如中暑、高原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如布氏杆菌病、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8种: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3种:如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如噪声聋、铬鼻病等;
9、职业性肿瘤8种:如苯所致的白血病、石棉所致的肺癌、间皮瘤等;
10、其他职业病5种:如职业性哮喘、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等。
三、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予消除或减少疾病;
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检测的,而且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一般可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
3、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如能早期诊断,进行合理处理,预后较好,康复较易;
5、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只能对症治疗,故发现愈晚,疗效 愈差。第三节 煤矿常见职业病及急性职业中毒
一、煤工尘肺
煤工尘肺是煤矿工人肺内以煤为主粉尘的沉积及其所引起的肺部弥漫性纤维化。是在煤炭生产中影响劳动生产力、威胁矿工健康的一种最普遍、最严重的职业病。在我国尘肺中所占比例仅次于矽肺,居第二位。
(一)病因
煤工尘肺的致病因素主要是煤尘,影响煤尘的致病因素:粉尘的沉积量、粉尘的致病性、吸入量。1)、粉尘在肺泡里的沉积量是发生尘肺病的首要条件,粉尘粒径越小、表面活性越大、所带电荷越多、越容易在肺泡内沉积。2)、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不与其他元素化合物结合在一起的二氧化硅)含量越高,发病时间越短,病变发展越快,危害越大。3)、粉尘的吸入量,作业场所中粉尘的浓度越高、有尘作业的劳动强度越大、接触粉尘的时间越长,粉尘的吸入量就越多,越容易得尘肺病。
(二)类型
煤工尘肺根据X线胸片可分为单纯性(既我国的一、二期)和复杂性(既三期)两种类型,后者又称进行性大块纤维化(PMF)。
(三)临床表现
1、症状 本病发展缓慢,可长期无任何症状,多数是在定期健康检查时发现有煤工尘肺,一般发病工龄在10年以上。早期的临床症状多为咳嗽、咳痰等一般慢性支气管炎的症状。即使在胸片上已有较明显的改变时,有的病人仍可感觉良好,保持一定的体力和劳动能力。肺气肿较明显的病人可有气短等呼吸道阻塞症状。当病变发展,出现大块纤维化时呼吸困难症状日益加重,如大块纤维化形成空洞,则咳出大量墨汁痰,合并急性感染时,也可咳出大量脓性痰。在合并结核时,肺部症状可加重并出现发烧、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等全身症状。约有半数以上的煤工尘肺患者诉说有胸闷或胸痛,但程度不一,有些为 一时性的,仅在阴雨天或气候转变时感到胸闷。当突然发生剧烈胸痛及呼吸困难时,应高度怀疑患者发生自发性气胸。晚期病人易继发肺源性心脏病、心力衰竭,有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等症状。
2、体征 早期多无明显体征,合并急慢性肺部感染、结核、支气管扩张时,可听到干啰音或(和)湿啰音。当发生大块纤维化后可出现桶状胸或(和)杵状指,叩诊胸部呈鼓音,有时在大块纤维化部位叩诊可呈浊音或实变,听诊呼吸音减低甚至消失。
3、并发症(1)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多见于吸烟者;(2)肺结核,最常见的合并症;(3)类风湿关节炎
4、X线表现(1)单纯煤工尘肺 表现为0.5—10㎜大小的圆形和不规则形小阴影。(2)复杂煤工尘肺 表现为大阴影,多位于上肺野,外缘较光滑。当发生纤维收缩后,大阴影周围可发生疤痕旁型肺气肿,两肺下叶可发生代偿性肺气肿甚至肺大泡,而致肺野内小阴影数量相对减少。
(四)诊断及鉴别诊断 煤工尘肺的诊断应在正确可靠的职业史的基础上,有明确的X线表现并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来确定。
(五)治疗及预后
1、治疗 煤工尘肺是一种慢性持续进展性疾病,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病人脱离粉尘作业可能有利于延缓尘肺病变进展,从这一意义上看,脱离粉尘作业是积极预防和治疗手段。煤工尘肺并发慢性支气管时,可给予抗生素、雾化吸入、止咳祛痰等对症处理,能减轻呼吸道症状。
2、预后 煤工尘肺中除矽肺外,病变进展缓慢,特别是煤肺病变进展更为缓慢,他们的寿命接近正常人群平均寿命。煤田地质结构不同,作业环境粉尘浓度及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不同是影响尘肺病人预后的重要因素。
(六)预防与控制粉尘技术措施
防尘对策需要对工艺、工艺设备、物料、操作条件、劳动卫生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技术措施进行优化组合,采取综合对策。综合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是关键,是控制、消除粉尘污染源的根 本措施,组织措施和管理措施是技术措施的保障。防尘综合措施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技术革新、湿法防护、密闭尘源、通风除尘、个体防护、维护管理、监督检查。
二、急性硫化氢中毒
煤矿、石膏矿和造纸污水处理等都可能产生硫化氢。硫化氢,无色易燃气体,有臭鸡蛋味。
(一)临床表现
本品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明显的刺激作用。硫化氢吸收后,与氧化型细胞色素氧化酶作用,抑制酶的活性,使组织细胞内窒息,产生“闪电样”死亡。工作场所空气中硫化氢的最高容许浓度10 mg/m3。
1、轻度中毒 患者感到眼灼热,刺痛、羞明、流泪、视物模糊;有流涕、咽痒、呛咳、胸闷、呼吸困难等。
2、中度中毒 吸入较高浓度(200~300mg/m3)硫化氢所引起的眼部刺激症状更加严重,并有剧烈的头痛、头晕、心悸、恶心、呕吐等,可出现意识模糊或昏迷,时有躁动。常有化学性肺炎或中毒性肺水肿。
3、重度中毒 吸入高浓度(700mg/m3左右)硫化氢立即出现神志模糊、昏迷、紫绀、心悸,全身肌肉痉挛或强直,大、小便失禁。硫化氢浓度在1000mg/m3以上时,吸入后如电击一样,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二)治疗措施
发生急性硫化氢中毒应立即脱离中毒现场,在新鲜空气中对症抢救。对窒息患者进行人工呼吸、吸氧,注射呼吸兴奋剂和强心剂。特殊治疗:1%美蓝20—30ml加入25%葡萄糖溶液50ml,静脉注射。有肺水肿,脑水肿者给予相应治疗。
(三)职业禁忌症
明显的神经官能症、肝病、肾病、反复发作的结膜炎、气管炎等。
三、急性甲醛中毒
密度板厂制造树脂,皮革加工、塑料、制胶、木材防腐等使用甲醛,甲醛 为无色有刺激性的气体。
(一)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主要由大量吸入和口服引起,引起眼和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及消化道症状,分轻度、中度、重度三种类型;同时,可引起皮肤损害,出现刺激性皮炎、变应性皮炎和荨麻疹。
1、轻度中毒 具有明显的眼及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眼结膜充血、水肿,符合急性气管-支气管炎;-至二度喉水肿。
2、中度中毒 持续咳嗽、咳痰、胸闷、呼吸困难,符合急性支气管肺炎;三度喉水肿。
3、重度中毒 肺水肿、四度喉水肿,呼吸和循环衰竭。
(二)治疗措施
1、迅速脱离现场 急性中毒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将受害人移离事故现场至上风向的安全地带,以免毒物继续侵入。
2、防止毒物继续吸入 吸入中毒者,立即移送到空气新鲜处,安静休息,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吸氧。当皮肤被污染后,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手套,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特别要注意清洗受污染的毛发,冲洗时间不少于30分钟。忌用热水冲洗。
3、心肺脑复苏 患者被救出事故现场后,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脑复苏。
4、特效解毒剂的使用 无特效解毒剂,对接触高浓度的甲醛患者可给予0.1%淡氨水吸入;早期、足量、短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可有效地防止喉水肿、肺水肿。
(三)职业禁忌症
1、呼吸系统慢性疾病;
2、全身性皮肤病;
3、慢性眼病;
4、对甲醛过敏者
四、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矿井瓦斯和煤尘爆炸、火灾、煤炭自燃以及炼焦、水泥窑炉、煤气发生炉 等均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
(一)临床表现
一氧化碳为无色、无味、无刺激性气体,为最常见的窒息性气体。一氧化碳随空气通过呼吸进入机体,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输氧的能力,而导致机体一系列缺氧的症状和体征。
1、轻度中毒 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在30%以下。其表现为头痛、头昏、头沉重感、恶心、呕吐、全身疲乏。上述症状活动时加剧,个别病人有短时间的晕厥。
2、中度中毒 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在30%—50%。上述症状加重,面部呈樱桃红色,呼吸困难,心率加速,共济失调,甚至尿便失禁,以至昏迷。有的患者出现抽搐、惊厥或肌肉痉挛。大多数患者经抢救1~2天后治愈。一般无并发症和后遗症。
3、重度中毒 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在50%以上。常有昏迷,并出现肌肉痉挛和抽搐。可出现各种并发症,如脑水肿、心力衰竭、休克、酸中毒等,死亡率高,经抢救存活者,常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
(二)后遗症
1、神经衰弱症候群 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失眠;
2、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感觉异常、多汗、血压、心率不稳定;
3、运动障碍 不同程度的偏瘫或截瘫;
4、精神障碍 躁狂、精神分裂症等;
5、智力障碍 严重者呈现痴呆或木僵状态;
6、心血管疾患 心律紊乱、传导阻滞等。
(三)治疗措施
发生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后立即脱离中毒现场,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保暖、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气管插管、加压给氧,应用呼吸兴奋剂。对症治疗,防治脑水肿,肺水肿和神经系统后遗症。
(四)就业禁忌证
高血压、动脉硬化症、冠心病、心肌炎、肺气肿、重症神经衰弱和严重的贫血。
第二讲 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一节 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1、当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预防与控制对策上的要求;
2、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顺序;
3、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4、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节 密闭空间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一、密闭空间的职业危害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多发生在密闭空间作业中,常见密闭的空间有洞穴、隧道、下水道和其他出入孔道、化粪池、锅炉、船舱、地窖等。
密闭空间存在的职业危害主要包括: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氮氧化合物、触电、机械损伤、塌陷、生物因素等。
二、预防密闭空间职业危害事故的原则
1、要对密闭空间内防暴、缺氧和有毒气体情况进行持续的监测;
2、要在开始作业前对密闭空间进行持续的通风换气;
3、要配备相应的应急防护救援设施。
三、密闭空间职业危害事故处置措施
劳动者在进入密闭空间前,应该得到作业负责人的许可,并随时与监护者保持联系。由于工作性质不能通风或对密闭空间情况不明时,应佩戴相应的呼吸防护用品,一旦发生窒息、中毒等事故,救援人员需佩戴空气面罩、氧气面 罩或软管送气面罩等防护用品,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进入密闭空间,迅速将中毒者移至户外露天处,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不要急于进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第三节 劳动者个人防护措施
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要树立以下职业卫生安全理念:
1、要从自我做起,主动参与岗前或在岗期间培训;
2、要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培养良好的操作行为,杜绝违章操作;
3、要主动创建清洁的作业场所,做到物品有毒和无毒分开,有用与无用分开,有用物品分类存放,无用物品及时处理;
4、要熟知作业场所、设备、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等醒目位置设置的职业安全卫生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遵守警示标识的规定;
5、要经常检查、维护职业卫生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得随意停止使用或拆除;
6、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掌握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提高自身保护意识;
7、要主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都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后劳动者要索取检查结果或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或诊断证明书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 第四节 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一、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内容
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1、用人单位对未进行岗前检查的劳动者不得从事有害作业,对未进行离岗时体检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3、对急性职业中毒人员,应及时进行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通知本人,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岗位
5、职业健康检查应根据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的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情况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妥善保存,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档案、离开时有权索取复印件
第五节 职业危害告知
一、职业危害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告知;职防制度、操作规程、计划。
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
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尘毒噪声的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
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
二、用人单位如何体现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1、通过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告知,告知劳动者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如何预防;
2、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3、设置公告栏告知,将本单位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场所职业病有 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向劳动者公布;
4、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在设备醒目的位置上设置警示标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
第三讲 《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
一、《职业病防治法》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职业病防治法》虽然以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为直接立法目的,但是其深远意义远远大于职业病防治本身。《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职业病防治法》不仅是一部针对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的卫生行政管理法律,更是一部劳动者健康权益保护法,或者说这部法律带有很强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立法色彩。其第一条阐述了立法目的,概括起来包括三层含义:一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二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与健康相关的权利;三是促进经济发展。第一层含义是立法的直接目的,即依靠法治手段解决我国严重的职业病危害问题。第二层含义是根本,防治职业病必须落实在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这个根本问题上。只有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才能实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目的。第三层含义是职业病防治立法与发展经济的关系,这是立法要达到的长远目标。这样的立法构思是符合现代法治思想,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关怀。
二、《职业病防治法》包括的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包括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章节。《职业病防治法》是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形势下制定的,它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维护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是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部非常好的法律。
三、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防治职业病关健在预防,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有效根治手段,但是可以预防的,因此,控制职业病必须从源头抓起。本法规定的建设项目预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三同时”审查制度。这些都是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力求在把预防控制措施提前到建设项目的论证、设计、施工阶段、从根本上消除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危害。
四、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以下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培训权:劳动者有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
2、保护权:依法享有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力。劳动者享有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3、知情权:劳动者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
4、检举控告权:劳动者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有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5、依法拒绝作业权:劳动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参与决策权:劳动者享有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7、要求赔偿权:劳动者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8、特殊保护权:未成年工、女工、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五、劳动者健康权益的维护
(一)用人单位应依法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1、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2、建立和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4、采用有利于防止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
5、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注意维护;
6、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7、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并将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8、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
9、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设置警示标志;
10、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1、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
12、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给与适当的岗位津帖,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或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对疑似职业病者及时安排诊断,对职业病病人及时安排诊断、治疗、康复,妥善安置并依法予以赔偿。
13发生或可能发生职业病伤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对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康复检查和医学观察;
14、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15、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 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二)劳动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1、劳动者要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自己所履行的义务:了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2、运用《职业病防治法》,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应当明确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存在事实的雇佣关系,不论用人单位属于何种性质、属于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均可受到该法的保护。
第四讲 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案情简介] 2005年3月7日,常熟市卫生局对常熟市××电镀氧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镀铬、镀镍等电镀加工,存在铬酸、硫酸、盐酸、硝酸、其他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但该公司未按规定组织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37名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且未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案件分析] 2004,该市安监、卫生、环保、公安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市电镀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该公司虽然按时参加了市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暨专项整治动员会议,但迟迟未有整治的实际行动。
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未组织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并且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反映了其职业卫生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漠视。
[处罚]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市卫生局予以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一是体现“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二是可以警示其他用人单位,在组织开展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组织从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二】 某企业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案
[案情简介] 2004年3月2日,常熟市卫生局接到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王某某等人职业病诊断的报告”,常熟市某公司王某某等5名职工被诊断为苯中毒,另有4名职工为观察对象,市卫生局组织调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
[案件分析] 该公司主要从事工艺包装盒、塑料制品、木制工艺品制造、加工,使用的胶水粘合剂中存在苯、甲苯、二甲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危害的项目。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该公司未按规定为其配备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仅提供了普通的纱布口罩。
常熟市疾控中心于2003年3月对该公司车间空气中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该公司生产车间空气中苯、甲苯等物质的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该公司于2003年8月及2004年3月对全厂职工进行了两次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但是未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
[处罚] 根据上述情况,常熟市卫生局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第七十条的 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七日内改正,给予警告;
2、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3、罚款10万元。
【案例三】 硫化氢中毒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硫化氢是具有高度危害的窒息性气体,因硫化氢中毒致人死亡的恶性事故在石油化工企业频繁发生。因此,积极稳妥地做好预防工作,避免硫化氢中毒尤为必要。下面,先看两个硫化氢中毒事故案例:
1.1999年8月7日,某厂加氢裂化车间硫化氢管道泄漏,9点15分,一职工巡检时被熏倒。班长发现后,立即配戴防毒面具去施救。在救人过程中,因所戴防毒面具不能防硫化氢,故也被熏倒,造成两人死亡的重大事故。这起事故是职工巡检时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班长施救时错戴了防毒面具所致。
2. 2000年1月21日,某厂催化装置精制工段酸性水系统停车,对各有关管线进行排液处理。按规定,应先将酸性水泵向汽提塔进料管线上的阀门关上,再将酸性水泵的出口阀和出口排凝阀打开排液。但是,操作人员未关酸性水泵向汽提塔进料管线上的阀门,就打开水泵出口阀和排凝阀排液,排放过程中又无人监护。在进料管线内酸性水排放完后,汽提塔内压力为0.23MPa、浓度为68%的硫化氢气体经过进料管线从酸性水泵的排凝阀处排出,迅速弥漫整个泵房。此时约10点零5分,2名女工正在泵房内打扫卫生,立即被硫化氢气体熏倒,中毒窒息。10点10分左右被人发现,立即进行抢救,抢救中又有7人不同程度地中毒,2名女工抢救无效死亡,其余7人送医院观察治疗,幸好无险。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当班操作工在脱水排凝时未将酸性水向汽提塔管线上的阀门关上。这是一起性质严重的违章操作事故。
[案件启示] 仅这两起事故,对于在含硫化氢设备区域工作的人们来说,无疑就是一个足够的警示。那么,在此类区域作业应如何避免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呢?
1、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对策
1.1 在含硫化氢设备区域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硫化氢中毒及救护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通过教育培训,使职工懂得硫化氢是具有高度危害的窒息性气体,是强烈的神经毒物,从而全面掌握硫化氢的危害、性能和特征。
硫化氢无色,有臭蛋味。人对硫化氢的嗅觉阈为0.012~0.03mg/m3,起初硫化氢臭味的增强与浓度的升高成正比,但当浓度超过100mg/m3之后,反而随着浓度的升高而减弱。在高浓度时,人会因很快引起嗅觉疲劳而不能察觉硫化氢的存在,所以不能依其臭味强烈与否来判断有无中毒的危险。硫化氢在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是 10mg/m3,进入超过或可能超过容许浓度区域必须佩戴适当的呼吸保护器具。硫化氢浓度越高,对人体毒害越大。较高浓度(200~300mg/m3)硫化氢可导致眼睛流泪、刺痛、视物模糊、头晕、头痛,出现昏迷症状;高浓度(700~1000mg/m3)硫化氢,可导致人立即出现神志模糊、昏迷、肌肉痉挛、大小便失禁等症状;当接触浓度在1000mg/m3以上的硫化氢时,人犹如遭电击一样,在数秒钟内倒下,瞬间停止呼吸,若救护不及时,可因呼吸麻痹而很快死亡。
所有工作在或可能需要工作在含硫化氢区域的人员每年均应接受一次硫化氢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职工对硫化氢的危害性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增强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1.2 通过教育培训,还要使职工掌握事故现场急救要点,并进行演练。及时正确地做好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常能使中毒者起死回生,为进一步治疗创造条件。
(1)急救前,急救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护器具,并有专人监护。(2)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心跳停止,则要立即进行心脏胸外挤压;呼吸困难者予以吸氧治疗。
2.要求职工熟练掌握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并制定详实的事故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处理事故的应急能 力。职工在含硫化氢区域巡检或作业时,必须配戴合适的防毒面具。
【案例四】 某鞋业有限公司正己烷中毒事故
[案情简介] 2002年5月10日,该厂刷胶女工王××的丈夫致信该厂负责人,称其妻2001年1月进厂工作,接触毒物。从2002年1月开始,自觉手指麻木,双腿无力,怀疑中毒,要求公司赔偿医疗、生活费2万元。公司安排时间让王××自行前往当地镇医院就诊,被诊为“风湿病”。公司认为“风湿病”与职业无关,故拒绝了王××的要求。2002年6月23日,王××向省妇联致信求助,省妇联即向省职业病防治院作了通报。2002年6月26日,市卫生监督所对该厂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根据该厂有毒作业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个人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不足的违法行为,向该厂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令该厂必须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防护用品。
2002年6月27日,省卫生监督所会同市卫生监督所,对该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调查发现,王××所在的工作车间职业病危害隐患严重。该车间面积约50平方米,高约5米。大量使用胶粘剂,胶粘剂容器敞开,车间通风排毒设备安装不合理。在该车间工作的8名工人中,有6名不戴口罩和手套。其他车间使用胶粘剂的工人也缺乏足够的通风排毒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对该厂进行车间空气检测,发现王××所在工段的2个检测点正己烷浓度严重超标。省职业病防治院现场随机抽取9名工人进行体检,该工段的2名工人肌力减低,其他工段的7名工人未发现异常。
2002年6月28日,该公司将8名可疑正己烷中毒工人送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查,并通知近10年来因病辞工的工人(共40名)返回接受医学检查,最后确诊8例正己烷中毒。
[案件分析] 该公司没有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车间通风排毒设施不符合要求,车间空气中正己烷浓度超标。工人对胶粘剂的毒性不了解,缺乏防护 知识,缺乏个人防护措施。工人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车间空气中过高浓度的正己烷以及皮肤直接接触含有正己烷的胶粘剂,这是造成本次慢性正己烷中毒事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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